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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北京市东城区行政学院、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主义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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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费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11-30
[东城]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费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773-2141GNOAFWGK3355

二、项目名称: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99.167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北京世纪佳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110115762156968A 北京市朝阳区日坛路1号日坛宾馆内二层西侧212 99.167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费

范围:为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提供餐饮保障服务,在招标人的监督管理下,由中标人全面负责食堂的运行和管理 。

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时间:按照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德华、王东雁、周纪、宋亮、冀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87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10号

联系方式:010-65265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李雪010-68405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

电 话: 010-68405026

1、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费.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费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73-2141GNOAFWGK3355 招标人: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第二章 合同 .................................................................... 17 第三章 评标原则 ............................................................ 31 第四章 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 38 第五章 附 件 ............................................................ 49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序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费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服务内容 东城党校食堂社会化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一家。 4 服务期限 自 2021年 12月 1日至 2022年 11月 30日 5 资金情况 财政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大写壹佰零壹万元整 (RMB1010000.00元),超过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 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5) 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 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7)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1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 标时间 时间:2021年 11月 25日 13时 30分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开标地点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52号 5层会议室 12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4 1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 11月 4日~2021年 11月 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4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1号久凌大厦南楼 15层,现场购买,不 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备注:潜在投标人须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东城区分平台 (http://106.38.69.145:8888/sys/calogin.ftl)进行注册,如 不注册将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潜在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 领取招标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5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 RMB 300元/本 16 招标人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 17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010-68405026 1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人民币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1号久凌大厦南楼 15层 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8670 8011 2810 001 注:如采用汇款方式,须在摘要处注明项目名称。 19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替代方案 2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或小型、微型 企业采购 是 22 是否专门面向监狱 企业采购 否 23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 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执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 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124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财 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 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0〕195号 5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 准参照收费标准依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进行收 取。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 取。 在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中标方携带下列信息: 单位名称(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公司《税务登记证》的编号,一般为 15位; 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一般为 18位); 注册地址(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电话(请提供能与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 开户银行(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 6 投标须知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说明 1.1.1 项目名称: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费 1.1.2 服务期限:自 2021年 12 月 1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日 1.1.3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 壹佰零壹万元整(RMB1010000.00 元),超过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 绝。 1.1.4 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东城党校食堂社会化工作需要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一家。 1.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第二条 招标人名称 2.1 招标人(采购人、甲方):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 第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 3.1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1号久凌大厦南楼 15层 3.3 联系人:李雪 3.4 联系电话:010-68405026 第四条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 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 标; (5) 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 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 包、转包; (7)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单位代表应该单独递交一 份投标单位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接纳,投标人须承担其投标文件 8 准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 人因本次投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第六条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含下述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 第三章 评标原则 第四章 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附件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历天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所有疑问(包含商务问题及技 术问题)应以书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无论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历天前 以书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 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历天 内,以书面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 招标方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前 15日历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6.3.2 该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应以 9 书面方式在 1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的修改文件。 第七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7.1 投标文件的语言 7.1.1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来往函电 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应由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商务标、服务标组 成。 7.2.1 开标一览表 7.2.2 电子文档 7.2.3 商务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授权委托书; 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 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提供报告单 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 录; 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记录;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表; 承诺书; 10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声明; 商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有);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有); 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7.2.4 服务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服务方案; 人员配置; 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 节能措施; 食谱;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2.5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的使用招标文件 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7.2.6 投标文件纸张要求 A4 纸,应打印并胶装成册,按册 分别编排目录,并标明页码,书脊处注明投标单位名 称。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开 标一览表”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其中商务标、服务标可以合订一册,也可以分 11 册装订。) 7.2.7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第八条 投标价格 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招标拟提供服 务的单价和总价。当单价相加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 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8.2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 部费用。服务商应在综合考虑物价、管理费用、税金及附 加、利润、补贴、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因素后,酌情报价。 8.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单位在报价时 予以考虑。 8.4 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第九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日历天,在此期 限内,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第十条 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帐号如下: 户 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70 8011 2810 001 12 注:如采用汇款方式,需在“摘要”处注明项目名称。 10.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 28 日历天以上。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 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投标保证 金。 10.3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合同签订并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的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0.4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或者 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定承包合同的,招标人 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 10.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实 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签署 11.1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 授权委托书附在其内。 11.2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 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均须由投标单位 在改动处盖章。 11.3 投标单位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 封,并在密封袋(或密封箱)上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如一个标袋放不下,可用二个及以上标袋), 13 另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 “开标一览 表”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4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或密封箱)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地址、开标前不得开封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11.5 密封袋(或密封箱)的密封:密封处应覆盖封条,封口 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密封条自制有效。 如果投标人虽然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 封,但只要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招标采购单位不得拒 收。 11.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装订和 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 文件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 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的送达 1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正本和副本分 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明确注明“开标一览表”、 “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 处,以正本为准。 12.1.2 投标文件在装入投标文件袋后必须密封,并填写密封 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袋正面按 照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1.3 投标文件袋及密封条自制有效。 12.1.4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14 盖章或签字。 12.1.5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2.5.1 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2.5.2 注明下列识别标记: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 (3) 开标、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不得开封。 12.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届时派专人接收投标文件 接 收 人:李雪 联系电话:010-68405026 12.3 迟到的投标文件: 12.3.1 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12.4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2.4.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 回投标文件,此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 签字人签署。 12.4.2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不得更改或撤回。 12.4.3 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关于按时完成本项目所采取的必 要措施,如投标人不响应,将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资格。 第十三条 开标与评标 13.1 开标日期、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13.2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 出具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证明 本人身份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13.3 开标时监标人及投标人代表应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 签署等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符合性。 13.4 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 持、邀请有关部门参加。 13.5 招标代理机构将负责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13.6 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一天至投标截止 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 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或者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其中:超过 三万元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联合体投标的,联 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监督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网 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单位或招标 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 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13.7 开标时无效标书的确定: 13.7.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6 13.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3.8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3.9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本项目评标办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综合评定。 13.10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澄清或者说明 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但有关的澄清或者说 明,不允许对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13.11 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报经招标人确认后,上网发布中 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3.12 合同订立 13.12.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0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和招标 方订立委托服务合同。 17 第二章 合同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餐饮服务委托管理合同 业 主 方 (以下简称“甲方” ) 名 称: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 10号 邮 编: 100010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010-65265599 传 真: 010-65258768 服 务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条 简述 (一)、项目名称: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费 (二)、用餐人数: 一食堂:就餐人员日平均约 200 人;二食堂:就餐人员 60 人左右;三 食堂:就餐人员 25 人左右;二楼餐厅就餐形式以重要会议用餐为主。 (三)、用餐形式: 自助餐 18 第二条 合作模式 一、合作模式:管理费模式 1、甲方所有的场地及加工设备、设施用具无偿提供给乙方用作为甲方提供 餐饮服务使用。 2、甲方承担因提供餐饮服务所发生的水、电等能源费用。 3、甲方承担食堂厨具灶具等。 第三条 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标准 双方同意,乙方提供之服务的内容、形式、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规 定予以确认,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规定提供餐饮服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进行整 改。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大厦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情况。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 4、甲方有权对乙方以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情况; (2)餐厅、厨房、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健 康情况; (3)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 (4)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 (5)水、电、气、低耗品的使用情况; (6)餐厅、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发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对于 乙方所有厨师,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从其他网点进行 轮岗调换,同时乙方从甲方调离的厨师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调离。乙方所 有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上岗统一着口罩及帽子,乙方必须严格要求所有的上岗 员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餐前问好及微笑服务,营造良好就餐环境。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 19 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甲方每月面向就餐人员开展餐饮管理 服务综合满意率调查,综合满意率不得低于 70%。如出现满意率不达标情况, 第一月由甲方约谈乙方相关负责人并有权提出整改要求。连续三个月综合满意 率低于 70%,扣除当月服务管理费的 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2、为使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合法,甲方须及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 手续,并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等相关证明文件。因为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供相 关文件而使乙方不能在甲方餐厅合法提供餐饮服务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由甲 方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为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需进行的准备或其它工作,提供合理的进出 服务场地的方便。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 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因甲方上述行为虽经乙方努 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避免员工就餐食品浪费的工作。 5、甲方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产,尊 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6、付款方式:依党校班次的情况,餐费 6 个月结算一次,前期需要中标人 先行垫付。 7、甲方为乙方在编员工无偿提供食宿,并提供出入、上网、洗浴、停车的 便利。 8、甲方负责本合同所涉及食堂的厨余垃圾清运费用,负责空调设备的维修 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作为甲方员工餐厅的服务供应商,有权根据本合 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本合 同所涉及的餐饮服务。 3、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财务条款的规定,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20 4、当食堂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甲方应当提前通知 乙方,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因甲方不提前通知而导致的就餐问题或 相关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当提前 通知乙方并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 2、乙方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 准,并承担因乙方过错引起的事故责任。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合理化建 议,乙方应当做出响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工作。 4、乙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务。 5、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 相关的卫生标准。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 24小时内进行处 理;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72小时内予以处理。 7、乙方有义务于每周四以前向甲方提供下一周早餐、午餐及晚餐菜单,甲 方有权对菜单进行调整。 8、根据“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保护和合理使用甲方 提供的财产和设施。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成立消防工作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 保证甲方提供的财产和各种设施及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做好定期保养、 维护。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名称以及其 它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因侵权而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10、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 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 供餐。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 方不得转租、转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 21 分。 12、乙方负责食堂厨房内烟道清洗工作,保持每两个月清洗一次。 13、乙方派遣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宿舍管理制度。 14、乙方应保证服务区内地面干燥整洁,如有就餐人员因为地面湿滑或其 他原因摔倒首商等意外情况乙方承担责任。 15、乙方应保障服务区内安全秩序,如有就餐人员出现打架等不文明行 为,应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否则,由此为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 任。 1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扶贫采购所规定金额的任务。 第六条 人员 一、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1、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 法。 2、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 有健康证。 3、乙方厨师长必须持有厨师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 面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4、乙方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 二、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 和各类上岗证,甲方可保存其复印件。 三、乙方员工始终为乙方雇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甲方不得聘 用乙方员工。 四、乙方满足招标人现有食堂人员双向选择。 第七条 设备和设施 一、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厨房、食堂专用设备、设施及其配置给乙方使 用。乙方进驻时经清点后在甲方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厨房设备及设施 的管理、维修和保养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在乙方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清单中的数量完好无损归还 甲方。 二、乙方对于归甲方所有的厨杂等低值易耗品应爱护使用。除正常损耗 22 (年损耗率 15%)外,在乙方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单中所盘 点的数量归还甲方。 三、乙方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 与甲方协商解决。 四、如乙方依据本条第一项的约定,承担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保 养责任和产生的费用,则乙方应制定并执行设备设施管理、维修维护、保养制 度,并付诸实施。对由于因乙方原因和责任造成的甲方资产的损失乙方应照价 赔偿。 五、乙方负责厨房操作间污水处理,每年对厨房操作间污水专业处理维护 不少于两次,每月对厨房操作间污水处理日常保养不少于一次。保持对污水泵 的日常保养,承担水泵电机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六、乙方负责自来水进入开水箱的净化过滤设备的保养及维修所产生的费 用。 七、乙方负责冷冻、冷藏的室内室外制冷设备维修保养,制冷设备的更换 甲、乙双方各承担费用的 50%。 第八条 食品卫生 一、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 48 小时),当甲方接到有人员用 餐后出现腹泻、呕吐、眩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应在第一 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作相关检查和诊断,进行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 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 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二、当甲方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赔偿相同价值免费餐一 份,并对上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 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乙方需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如在验收过程中出现食材不新鲜,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第九条 合同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期限为自 2021年 12月 1日至 2022年 11月 30日。 二、委托管理服务期间乙方委托管理服务费的内容 1、人员经费: 23 2、管理费、运行费、税金等共计 元/年。 3、合同期内实际委托管理服务费用总金额 元。 4、餐费结算:一食堂、二食堂、三食堂的常规早、午、晚餐按照约定的餐 标(含 6.6%)税金及就餐人次数据实结算(学员餐 80 人以下就餐服务,按甲 方最终下达就餐人数结算;80 人以上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二楼餐厅以及应 急保障等临时用餐,按照甲方下达的餐标供餐结算,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发票。 5、特殊情况会务用餐每年乙方提供 20 次服务,超出部分,双方协商确 定。 三、付款方式: 1、因党校班次性质影响到付款方式,餐费需要半年一次结算,前期需要乙 方先行垫付。凭乙方完税发票,经甲方后勤服务中心监管部签字确认后,由财 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2、合同期内委托管理服务费用总金额: 万元,按预付款方式支付 给乙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费用为 万元,支付时间为起始月 1-10日,由乙方开具等额合法发票。 四、合同终止时的处理: 1、本合同届满前,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乙方如不能合同续签时,乙方 必须保持正常的供餐服务,直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本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二、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新的要求或变更,并由于该要求或变更而 导致乙方不得不与其雇员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得不向其雇员支付解除劳动关系 的经济补偿费时,甲方经确认后对乙方予以补偿,以使乙方免受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出现合同中所列的终止事由。 2、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3、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 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应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做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包、转租或采取与第三人合作方式变相转 包转租餐厅、承租场地、小卖部的。 24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经营场地的用途的。 (3)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的。 (4)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提供合格用餐服务的。 (5)乙方发生安全、卫生事故,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餐费、餐饮管理服务费或其它费 用,并经乙方两次催讨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提前 30 天通知后,解除本合 同。 5、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 同;或者是甲、乙一方因经营问题确实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经过提前 30 天向 对方正式书面致函且经双方确认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与甲方进行餐厅场地及 设施、设备的交接工作。双方应于合同终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双方的费用, 且乙方应将收取的未向甲方员工充值部分的餐费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谨慎行使和履行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 方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 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二、如果本协议因甲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甲方应就乙方由于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所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给予乙方。 三、如果本协议因乙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乙方应就甲方由于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所产生一切损失给予甲方。 四、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标准提供用餐,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应 就餐人数就餐标准金额总和的双倍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 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五、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对方支付相关费用,并经对方两 次催讨仍未支付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的一个 月内一次性支付所欠费用,并因按照所欠费用的 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补足该部分损失的赔 偿。 六、在任何一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服务, 25 直到新的用餐服务提供方进场与乙方交接完毕为止。 七、如因甲方服务场地之基础设施(如照明、水电、供暖等)出现(非乙 方人为原因)故障而影响到甲方员工就餐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 方应就出现的紧急情况积极协商解决。 八、对于甲、乙双方均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意外事故,如果甲、乙双方或第 三方因该事故受到了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 任。 九、本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无论双方是否有争议,除非甲方另有本条第六 项等类似要求,乙方均应于到期或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撤离。如乙方未按本合 同约定撤离,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场地,厨房,餐厅等场地内属于乙方 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都不应负担对方间接的商业损 失、附带的利润或收入的损失、以及其它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失;但是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 震、台风、水灾、火灾、雷击、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 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 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 个月内 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 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 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三、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自 的保险公司负责。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的管辖。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向甲、乙一 方住所地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6 第十五条 附 则 一、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服务方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的,则本合同 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在不影响整体合同继续履行 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该合同其他条款。 三、凡是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业务往来,需以书面形式(包括 但不限于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发送到下列双方地址、传真号码方为有效。 一方地址、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 5 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一方以 原址、传真号码发送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 致甲方,请寄至: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 10号 邮编:100010 传真号码:010-65258768 致乙方,请寄至: 地址: 邮编: 传真号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中所有涉及到财务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7 附件一、 一、总体目标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内容和方式 四、服务标准和要求 五、岗位编制和食堂服务人员要求 一、总体目标 按照“北京市示范食堂”管理标准要求,提供安全卫生、健康营养的餐饮 服务,卫生合格率达到 100%;准点开餐率达到 100%;食品中毒事故为“0”。达 到同行业北京市区县党校餐饮一流水平。 二、项目概况 1、餐厅总面积:1228平方米 其中:操作间 378 平方米;一食堂 412 平方米;二食堂 158 平米;三食堂 122平米;二楼餐厅(重要会议启用)158平米。 2、操作区:包括:大灶间、小灶间、面点间、冷荤间、加工间、洗碗间、 粗加工、冷库、更衣室、库房、民族单独操作白、红。 3、餐饮区:一食堂:就餐人员日平均约 200 人;二食堂:就餐人员 60 人 左右;三食堂:就餐人员 25 人左右;二楼餐厅就餐形式以重要会议用餐为 主。 一食堂:早餐、午餐、晚餐:每年 2个月左右用餐人数很少。 二食堂:早餐、午餐每年 2 个月左右没人用餐;保障特殊情况会务的用 餐,一年约 20次服务,双方协商确定。 三食堂:早餐、午餐、晚餐每年 2个月左右用餐较少。 二楼餐厅:以重要会议用餐为主。 4、就餐标准(含税价) 名称 项目 早餐标准 午餐标准 晚餐标准 一食堂 15元 30元 25元 28 二食堂 10元 25元 三食堂 8元 12元 10元 5、需提供清真餐饮服务。 6、提供外卖餐饮保障服务,主食需每日提供,熟食每周提供一次。 7、提供应急餐饮保障服务。 8、食堂工作人员食宿由甲方免费提供。 三、服务内容和方式 1、保障模式 劳务输出保障方式。即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将食堂伙食加工服务委托 给餐饮公司保障。 2、乙方按招标文件为甲方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学员培训及会议的餐饮 服务。 3、甲方无偿提供厨房、餐厅、灶具、厨具、餐具等设备设施和用具供中标 人使用。 4、乙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 5、乙方负责食品制作、餐厅服务辖区卫生保洁、设备、餐具、厨具、物资 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 6、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厨具、餐具等)由乙方负责。 四、服务标准和要求 1.日常餐饮品种花样、中西餐结合,丰富的现场制作经验。 早餐: 凉菜 2 种;咸菜 2 种;汤粥 2 种;主食不少于 6 种;现场加工特色风味不 少于 3种; 水果、奶制品、咖啡、饮料等;辣椒油、花椒油、腐乳、醋必备。 午餐: 热菜 6 种,包括主荤、半荤、素菜;凉菜 2 种;主食不少于 6 种;现场加 工特色风味不少于 2 种;汤粥不少于 2 种;水果、奶制品、咖啡、饮料各不少 于 1种;辣椒油、花椒油、腐乳、醋、小咸菜必备。 晚餐: 热菜 4 种,包括主荤、半荤、素菜;主食不少于 4 种;汤粥不少于 2 种; 辣椒油、花椒油、腐乳、醋、小咸菜必备。 29 2.菜品、主食等均须制作营养菜牌,菜牌应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营养成 分、功效、特殊人群用量等内容;食品应按高中低档搭配、荤素搭配、精细搭 配、冷热搭配、营养丰富合理; 食品制作要充分体现色、香、味、意、形的特 点。 3.元旦、春节、元宵、五一、端午、教师节、中秋、十一等节假日及活动 期间,增加特色菜肴、民俗风味菜品,美食节(每 2 月一次)等;根据节气及 时令特点制作特色菜品,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茶歇制作有偿服务。 每周公布食谱,每月征求意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积极提出 合理化建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达到采购人满意。 4、以上食品原材料投料率为 100%。 五、岗位编制及食堂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富有经验的厨师队伍与工作人员,能 够满足采购人用餐的要求。服务人员人数应不少于 15 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区级以上卫生部门发放的健康证,并 接受过专业培训。 2、食堂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和财务经验,能有效合理地安排、分配工 作,并能培训和考核下级厨师;掌握食品生产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有丰富的 中西餐原材料采购、供应、库存的知识;熟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厨房管理学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 调能力和组织能力;具有五年类似食堂管理经历或持有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颁 发的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餐厅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3、厨师长:具有十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厨师长工作经验,熟悉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中西餐各种菜点的制作程序和风味;全面了解对食品 质量的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质量,督导厨师制作食品,能解决生产中的 实际问题;具有中西餐食品准备、制作的知识,特别是原料的各个部位综合性 的食品制作知识;了解采购人需求,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熟练 使用厨房设备;持有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年龄可适当放宽。 4、厨师:优秀的服务意识,优秀的团队精神; 勤奋、吃苦耐劳、工作主 动性强、有礼貌、形象良好;熟悉中西餐各种菜点的基本做法,有一定的基本 30 功;懂厨房成本核算、一年以上厨房管理经验。 5、中标人必须安排固定的服务人员执行本项目,包括食堂负责人、厨师长 及其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及简历,如需要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 6、采购人有权撤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31 第三章 评标原则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评标办 法。 第一条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 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 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 2/3。本项目评标委员 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1、 评标原则: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原则及招标法及现 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标。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的原则; 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贯彻 (招标人) 对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和原则。 2、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性和有效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的商务部分、服务部分和经济部分进行独立评标,综合评标委员 会评审结果,计算出各有效标得分的总数并汇总意见,推荐中标 候选人。 3、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完成评标后,向 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平均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 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 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资格被取消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二条 评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熟悉招标文件、现场情 况、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款、招标项目的服务标准 和要求,掌握评标办法、标准和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条件(未在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熟悉本办法中包 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的需要 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第三条 废标的条件 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的投标: 1. 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而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准备和填写的,投标文件的关键 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 哪一个有效; 4. 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未按给定的暂列金额进行 报价的; 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6. 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 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3 8.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 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 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 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能合理解释或者提供证明材料 而又拒绝根据评标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 第四条 评审顺序 先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条件及符合性条件进行评审,然后再对商 务部分、服务部分、经济部分进行评审。最后进行分数的汇总。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总分值为 100 分。 34 附表 1 资格审查表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企业营业执照 有且有效 无或无效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 饮服务许可证 有且有效 无或无效 无或无效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有且有效 无或无效 4 财务状况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 录 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未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 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税收缴纳记录 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记录 未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记录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声明(投标人出 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承诺) 提供承诺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提供承诺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出现过重大违法记录 8 不良信用记录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查询方法查询后,查询结果没有 不良信用记录的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查询方法查询后,查询结果有不 良信用记录的 35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项目 评审合格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 署、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并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署 时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并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 署时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 投 标 保 证 金 (由招标代理 提供) 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服务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未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4 投标报价的有 效性 有效且合理 无效或不合理 5 其 他 违 反 法 律、法规的情 形 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3 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评 分 因 素 分 值 分 配 商务部分 30分 服务部分 60分 经济部分 10分 合 计 100分 36 序号 评审条款 评审项 评审细则 1 商务部分 (30分) 企业综合实力 (10 分) 投标人公司信誉、技术状况、履约能力好,9-10分; 投标人公司信誉、技术状况、履约能力较好,6-8分; 投标人公司信誉、技术状况、履约能力一般,3-5分; 投标人公司信誉、技术状况、履约能力差,0-2分。 同类项目业绩 (20 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9 月)类似 项目案例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应为合同货物内容页及 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业绩 4 分,最高 20 分。 2 服务部分 (30分) 服务方案 (20 分) 服务方案合理、详细。15-20; 服务方案较合理、较详细。8-15; 服务方案合理性较差、不够详细。0-8 人员配置 (10 分) 人员配置充足、合理 7-10; 人员配置较充足、较合理 3-6; 人员配置不够充足、合理性较差 0-2 应急预案 (6 分) 应急预案措施合理有效 4-6; 应急预案措施较合理、有效性一般 2-4; 应急预案措施不够合理、有效性较差 0-2。 食品卫生安全 方案 (10 分)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合理 7-10;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不够合理 3-6;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合理性较差 0-2。 节能措施 (4 分) 节能措施合理可行 3-4; 节能措施较合理可行 1-2; 节能措施较合理性、可行性较差 0。 食谱(10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食谱情况,综合判定。 食谱荤素搭配合理、菜品丰富,得 7-10; 食谱荤素搭配较合理、菜品较丰富,得 4-6; 食谱荤素搭配不合理、菜品不丰富,得 0-3。 3 经济部分 (10分) 价格 (10 分) (1)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投标报价为基 准价,得 10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x 10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值 统一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3)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 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在投 标分项报价表中写明哪些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并标明单价和小计,如实填写附件中“中小企业或 37 监狱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对未按前 述要求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明或未填写“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未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的,在价格评审时不予 考虑。 (4)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 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生产 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投标人为 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 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3 中标基本条件: (1)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实质性要求; (2)投标报价对招标人有利; (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10.确定中标人 10.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 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10.2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与其授予 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 合同,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中 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把合同 授予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款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 10.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报 送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确 定中标人。 38 第四章 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总体方案 为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提供餐饮保障服务,在招标人的监督管理下,由中 标人全面负责食堂的运行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餐饮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 1、按照“北京市示范食堂”管理标准要求,提供安全卫生、健康营养的 餐饮服务,卫生合格率达到 100%;准点开餐率达到 100%;食品中毒事故为 “0”。达到同行业北京市区县党校餐饮一流水平。 2、服务期:自 2021年 12 月 1日至 2022年 11月 30日 二、项目概况 1、餐厅总面积:1228平方米 其中:操作间 378 平方米;一食堂 412 平方米;二食堂 158 平米;三食堂 122平米;二楼餐厅(重要会议启用)158平米。 2、操作区:包括:大灶间、小灶间、面点间、冷荤间、加工间、洗碗间、 粗加工、冷库、更衣室、库房、民族单独操作白、红。 3、餐饮区:一食堂:就餐人员日平均约 200 人;二食堂:就餐人员 60 人 左右;三食堂:就餐人员 25 人左右;二楼餐厅就餐形式以重要会议用餐为 主。 一食堂:早餐、午餐、晚餐:每年 2个月左右用餐人数很少。 二食堂:早餐、午餐每年 2 个月左右没人用餐;保障特殊情况会务的用 餐,一年约 20次服务,双方协商确定。 三食堂:早餐、午餐、晚餐每年 2个月左右用餐较少。 二楼餐厅:以重要会议用餐为主。 4、就餐标准(含税价) 名称项目 早餐标准 午餐标准 晚餐标准 一食堂 15元 30元 25元 二食堂 10元 25元 三食堂 8元 12元 10元 39 5、需提供清真餐饮服务。 6、提供外卖餐饮保障服务,主食需每日提供,熟食每周提供一次。 7、提供应急餐饮保障服务。 8、食堂工作人员食宿由采购人免费提供。 9、用餐形式:自助餐 三、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管理费模式 1、采购人所有的场地及加工设备、设施用具无偿提供给中标人用作为采购 人提供餐饮服务使用。 2、采购人承担因提供餐饮服务所发生的水、电等能源费用。 3、采购人承担食堂厨具灶具等。 四、服务内容和方式 1、保障模式 劳务输出保障方式。即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将食堂伙食加工服务委托 给餐饮公司保障。 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为采购人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学员培训及会议的 餐饮服务。 3、采购人无偿提供厨房、餐厅、灶具、厨具、餐具等设备设施和用具供中 标人使用。 4、中标人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 5、中标人负责食品制作、餐厅服务辖区卫生保洁、设备、餐具、厨具、物 资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 6、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厨具、餐具等)由中标人负责。 五、服务标准和要求 1.日常餐饮品种花样、中西餐结合,丰富的现场制作经验。 早餐: 凉菜 2 种;咸菜 2 种;汤粥 2 种;主食不少于 6 种;现场加工特色风味不 少于 3种; 水果、奶制品、咖啡、饮料等;辣椒油、花椒油、腐乳、醋必备。 午餐: 热菜 6 种,包括主荤、半荤、素菜;凉菜 2 种;主食不少于 6 种;现场加 40 工特色风味不少于 2 种;汤粥不少于 2 种;水果、奶制品、咖啡、饮料各不少 于 1种;辣椒油、花椒油、腐乳、醋、小咸菜必备。 晚餐: 热菜 4 种,包括主荤、半荤、素菜;主食不少于 4 种;汤粥不少于 2 种; 辣椒油、花椒油、腐乳、醋、小咸菜必备。 2.菜品、主食等均须制作营养菜牌,菜牌应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营养成 分、功效、特殊人群用量等内容;食品应按高中低档搭配、荤素搭配、精细搭 配、冷热搭配、营养丰富合理; 食品制作要充分体现色、香、味、意、形的特 点。 3.元旦、春节、元宵、五一、端午、教师节、中秋、十一等节假日及活动 期间,增加特色菜肴、民俗风味菜品,美食节(每 2 月一次)等;根据节气及 时令特点制作特色菜品,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茶歇制作有偿服务。 每周公布食谱,每月征求意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积极提出 合理化建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达到采购人满意。 4、以上食品原材料投料率为 100%。 5、采购人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中标人对违规行为进 行整改。 6、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中标人执行采购人大厦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 情况。 7、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中标人的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 8、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以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情况; (2)餐厅、厨房、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中标人员工的卫生、 健康情况; (3)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 (4)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 (5)水、电、气、低耗品的使用情况; (6)餐厅、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9、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改正发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41 对于中标人所有厨师,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从 其他网点进行轮岗调换,同时中标人从采购人调离的厨师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才 能进行调离。中标人所有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上岗统一着口罩及帽子,中标人 必须严格要求所有的上岗员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餐前问好及微笑服务,营造 良好就餐环境。 10、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 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采购人每月面向就餐人员开 展餐饮管理服务综合满意率调查,综合满意率不得低于 70%。如出现满意率不 达标情况,第一月由采购人约谈中标人相关负责人并有权提出整改要求。连续 三个月综合满意率低于 70%,扣除当月服务管理费的 5%,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 服务合同。 11、采购人应当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应当由采购人支付的各项 费用。 12、为使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合法,采购人须及时配合中标 人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等相关证明文件。因为采购人原因未 能按时提供相关文件而使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餐厅合法提供餐饮服务和被有关 部门处罚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 13、采购人为中标人因履行本合同所需进行的准备或其它工作,提供合理 的进出服务场地的方便。由于采购人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 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采购人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采购人上述 行为虽经中标人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14、采购人应协助中标人共同做好避免员工就餐食品浪费的工作。 15、采购人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 产,尊重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劳动。 16、付款方式:依党校班次的情况,餐费 6 个月结算一次,前期需要中标 人先行垫付。 17、采购人为中标人在编员工无偿提供食宿,并提供出入、上网、洗浴、 停车的便利。 18、采购人负责本合同所涉及食堂的厨余垃圾清运费用,负责空调设备的 维修费用。 42 19、当食堂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采购人应当提前 通知中标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因采购人不提前通知而导致的就 餐问题或相关损失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20、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增加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 当提前通知中标人并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21、中标人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 22、中标人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及标准,并承担因中标人过错引起的事故责任。 23、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采购人的合 理化建议,中标人应当做出响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监管人员的工作。 24、中标人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采购人提供供餐服务。 25、中标人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 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26、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 24 小时内进 行处理;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72小时内予以处理。 27、中标人有义务于每周四以前向采购人提供下一周早餐、午餐及晚餐菜 单,采购人有权对菜单进行调整。 28、根据“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中标人应保护和合理使用 采购人提供的财产和设施。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成立消防工作小组,建立义 务消防队。保证采购人提供的财产和各种设施及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做 好定期保养、维护。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29、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采购人的商标、标识、名 称以及其它采购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因侵权而导致的一切法律后 果。 30、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中标人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 时,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中标人 能正常供餐。 3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 意,中标人不得转租、转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合同的 43 任何部分。 32、中标人负责食堂厨房内烟道清洗工作,保持每两个月清洗一次。 33、中标人派遣的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宿舍管理制度。 34、中标人应保证服务区内地面干燥整洁,如有就餐人员因为地面湿滑或 其他原因摔倒首商等意外情况中标人承担责任。 35、中标人应保障服务区内安全秩序,如有就餐人员出现打架等不文明行 为,应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否则,由此为采购人带来损失的,中标人承担赔偿 责任。 36.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扶贫采购所规定金额的任务。 六、厨师及餐厅服务人员要求 岗位编制及食堂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富有经验的厨师队伍与工作人员,能 够满足采购人用餐的要求。服务人员人数应不少于 15 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区级以上卫生部门发放的健康证,并 接受过专业培训。 2、食堂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和财务经验,能有效合理地安排、分配工 作,并能培训和考核下级厨师;掌握食品生产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有丰富的 中西餐原材料采购、供应、库存的知识;熟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厨房管理学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 调能力和组织能力;具有五年类似食堂管理经历或持有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颁 发的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餐厅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3、厨师长:具有十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厨师长工作经验,熟悉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中西餐各种菜点的制作程序和风味;全面了解对食品 质量的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质量,督导厨师制作食品,能解决生产中的 实际问题;具有中西餐食品准备、制作的知识,特别是原料的各个部位综合性 的食品制作知识;了解采购人需求,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熟练 使用厨房设备;持有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年龄可适当放宽。 4、厨师:优秀的服务意识,优秀的团队精神; 勤奋、吃苦耐劳、工作主 动性强、有礼貌、形象良好;熟悉中西餐各种菜点的基本做法,有一定的基本 44 功;懂厨房成本核算、一年以上厨房管理经验。 5、中标人必须安排固定的服务人员执行本项目,包括食堂负责人、厨师长 及其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及简历,如需要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 要求: 1、中标人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 法。 2、中标人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 持有健康证。 3、中标人厨师长必须持有厨师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 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 4、中标人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 5、中标人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委派到采购人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 格证和各类上岗证,采购人可保存其复印件。 6、中标人员工始终为中标人雇员,中标人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采购人 不得聘用中标人员工。 7、中标人满足采购人人现有食堂人员双向选择。 七、设备和设施 1、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现有厨房、食堂专用设备、设施及其配置给中标人 使用。中标人进驻时经清点后在采购人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厨房设备 及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在中标人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清单中的数量完好无损归 还采购人。 2、中标人对于归采购人所有的厨杂等低值易耗品应爱护使用。除正常损耗 (年损耗率 15%)外,在中标人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单中所 盘点的数量归还采购人。 3、中标人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 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4、中标人依据承担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保养责任和产生的费用, 则中标人制定并执行设备设施管理、维修维护、保养制度,并付诸实施。对由 45 于因中标人原因和责任造成的采购人资产的损失中标人应照价赔偿。 5、中标人负责厨房操作间污水处理,每年对厨房操作间污水专业处理维护 不少于两次,每月对厨房操作间污水处理日常保养不少于一次。保持对污水泵 的日常保养,承担水泵电机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6、中标人负责自来水进入开水箱的净化过滤设备的保养及维修所产生的费 用。 7、中标人负责冷冻、冷藏的室内室外制冷设备维修保养,制冷设备的更换 甲、乙双方各承担费用的 50%。 八、食品卫生 1、中标人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 48 小时),当采购人接到有人员 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眩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中标人负责人,中标人应 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作相关检查和诊断,进行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 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中标 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2、当采购人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中标人负责赔偿相同价值免费餐一 份,并对上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 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中标人需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如在验收过程中出现食材不新鲜,采购人 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 九、服务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为自 2021年 12月 1日至 2022年 11月 30日。 2、委托管理服务期间中标人委托管理服务费的内容 3、餐费结算:一食堂、二食堂、三食堂的常规早、午、晚餐按照约定的餐 标(含 6.6%)税金及就餐人次数据实结算(学员餐 80 人以下就餐服务,按采 购人最终下达就餐人数结算;80 人以上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二楼餐厅以及 应急保障等临时用餐,按照采购人下达的餐标供餐结算,中标人提供等额合法 发票。 4、特殊情况会务用餐每年中标人提供 20 次服务,超出部分,双方协商确 定。 46 付款方式: (1)、因党校班次性质影响到付款方式,餐费需要半年一次结算,前期需 要中标人先行垫付。凭中标人完税发票,经采购人后勤服务中心监管部签字确 认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2)、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起始月 1-10 日,由中标人开具等额 合法发票。 十、变更、终止与解除 1、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服务合同 (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转包、转租或采取与第三人合作方式变 相转包转租餐厅、承租场地、小卖部的。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擅自改变合同经营场地的用途的。 (3)中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的。 (4) 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提供合格用餐服务的。 (5)中标人发生安全、卫生事故,导致采购人人身财产损失的。 2、采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中标人餐费、餐饮管理服务费或其它 费用,并经中标人两次催讨仍未支付的,中标人有权在提前 30 天通知后,解除 合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 同;或者是采购人、中标人一方因经营问题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过提前 30天向对方正式书面致函且经双方确认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合同终止时,中标人须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进行餐厅场地 及设施、设备的交接工作。双方应于合同终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结清双方的费 用,且中标人应将收取的未向采购人员工充值部分的餐费退还采购人。 十一、违约责任 1、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应谨慎行使和履行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任 何一方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2、如果协议因采购人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采购人应就中标人由 于协议的提前终止所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给予中标人。 3、如果协议因中标人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中标人应就采购人由 47 于协议的提前终止所产生一切损失给予采购人。 4、如中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标准提供用餐,应按合同约定的应就餐 人数就餐标准金额总和的双倍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采购人损失的, 还应赔偿采购人损失。 5、采购人、中标人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对方支付相关费用,并 经对方两次催讨仍未支付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 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所欠费用,并因按照所欠费用的 5‰向守约方支付违 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补足该部分损 失的赔偿。 6、在任何一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保持正常的服务,直 到新的用餐服务提供方进场与中标人交接完毕为止。 7、如因采购人服务场地之基础设施(如照明、水电、供暖等)出现(非中 标人人为原因)故障而影响到采购人员工就餐时,中标人不承担责任。同时采 购人、中标人双方应就出现的紧急情况积极协商解决。 8、对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意外事故,如果采购人、 中标人双方或第三方因该事故受到了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双方应 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9、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无论双方是否有争议,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中标 人均应于到期或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撤离。如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撤离,采购 人有权拒绝中标人人员进入场地,厨房,餐厅等场地内属于中标人财产无偿归 采购人所有。 10、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中标人双方都不应负担对方间接 的商业损失、附带的利润或收入的损失、以及其它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失;但是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 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雷击、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 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 1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 个月 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 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 48 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合同进行修改。 1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 自的保险公司负责。 49 第五章 附 件 一、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封 面) 项目 投标文件 (商务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50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 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 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___份及电子文档 份: 开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服务规格偏离表 资格证明文件 其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 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我方在此郑重承诺: 9.1 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承 诺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 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 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 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 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 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 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 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 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 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 51 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 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 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 束力。 9.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 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中所有的须知、事 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 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若我方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 由我方自行承担。 9.3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单位如与其他本项 目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我方愿无条件自 动放弃投标。 9.4 如果我方获得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交 货地点、售后服务等要求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合同责任和义 务。 9.5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等,我 方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 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9.6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历日。 9.7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 52 金的规定。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约定。 9.8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及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___________ 投标人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银行行号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服务人数: 服务期限: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对招标文件的确认和意见 对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表另须单独密封 1份,用于唱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54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5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 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 务条款 偏离 说明 注:1.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 离,需逐项填写条款偏离表,否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 要求。 2. 投标人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 添其他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投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6 附件 5 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服务条款 说明 注:如果没有偏离须注明“无”并签字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7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 6-1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 6-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6-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 6-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 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 6-6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 6-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6-8 承诺书 附件 6-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6-10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58 附件 6-1 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9 附件 6-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0 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1 附件 6-4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 : 注 册 于 _________ ( 地 址 ) 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为 ____________ ( 法 人 代 表 姓 名 、 职 务 )。 现 授 权 委 托 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 将以本单位名义参加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 (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投标活动。代理人(被授权 人)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 宜,我单位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注: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2 附件 6-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说明: 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 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 盖公章)。 ②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 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该复印件不得标注“复印、涂改无效”等字 样,否则按无效处理)。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 原件的权利。 ③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 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附件 6-6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①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 说明: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或如未到缴税限额须 提供零缴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自行编制无效) ②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障金有效票据凭证 说明: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 的缴费凭证,自行编写或其他凭证无效,事业单位除外。(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 63 附件 6-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包含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附件 6-8 承诺书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及重大质量问题。(表格自拟)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4 附件 6-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附件 6-10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加 盖公章) 65 附件 7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 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 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 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 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 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 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 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 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 66 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 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 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 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 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 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 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 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8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 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 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 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 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 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 68 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 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 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 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 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 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 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 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 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 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 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 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 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 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 69 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 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70 附件 9-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 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划分标准请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 71 附件 9-2 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说明: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监狱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9-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 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2 附件 10 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价 (金额) 项目年份 用户、联系电话、 联系人 说明:1、近三年合同类似的业绩。 2、应提供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为合同货物内容页及盖章页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3 附件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 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的形式,向贵公司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 司(开户名(全称):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帐号:8670 8011 2810 001),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74 二、投标文件服务标部分格式 (封 面) 项目 投标文件 (服务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75 附件 1 服务方案 附件 2 人员配置 附件 3 应急预案 附件 4 食品卫生安全方案 附件 5 节能措施 附件 6 食谱 附件 7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