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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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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望京街道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2021-11-30
[朝阳]望京街道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YCG_21_1418

二、项目名称:望京街道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75.772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泰宇龙华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61号楼2202

中标金额:275.772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泰宇龙华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61号楼2202 91110105689222083W 275.772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泰宇龙华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望京街道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 1 275.7726万元 275.7726万元 /

项目用途:食堂管理

简要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天文、申世明、单爱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0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二00二年十月十五日 计价格[2002]198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615号

联系方式:徐小龙,84778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室

联系方式:丁明迪,6238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明迪

电 话: 62386599

(磋商文件)望京食堂管理.pdf

1 招标编号:HYHZ2021533 望京街道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11 月 17 日 2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 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2 第五章 采购合同 ........................................................ 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7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望京街道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 29号华龙大厦 A座 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11月 29日 09时 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YHZ2021533 项目名称:望京街道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60000.0 元 最高限价:2760000.0 元 采购需求:1.数量:1项;2.简要技术需求:食堂管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11月 18日至 2021年 11月 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 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 29号华龙大厦 A座 1901室 方式:第一步: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朝阳区分平台(网址: http://ggzyjy.bjchy.gov.cn/cyggzy/),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新用户注 册,并完善信息,然后关注项目并下载文件。 第二步: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的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机 构递交文件费。(适用于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事项说明到代理机构递交文件费。(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1月 29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 29号华龙大厦 A座 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11月 29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 29号华龙大厦 A座 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 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 区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615号 联系电话:010- 84778837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 29号华龙大厦 A座 1901室 联系人:丁明迪 联系电话:010-6238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明迪 电话:010-62386599 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615 号 1.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62386599 联系人:丁明迪 11.1 磋商保证金:应提供/保证金于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前交到北京宏 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支付的须在/年/月/日/时/分前到 账。(本项目不适用) 11.3 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12.1 磋商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日 13.1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正本 1 份;纸质副本 2 份;电子版文件 1 份(U 盘 PDF格式) 1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 年 11 月 29日 0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北 三环中路甲 29号华龙大厦 A座 1901室) 17.1 磋商地点: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甲 29号华龙大厦 A座 1901室) 17.1 报价次数:二次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 为最后报价。 6 21.3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所属行业 餐饮业 7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1.1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 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磋商,详见“磋商邀 请”。 1.3凡受托为本次磋商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 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磋商。 1.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 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5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5.1提供虚假的资料; 1.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6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 2.资金来源 2.1 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 金)。 3.磋商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构成 8 4.1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采购文件中 均有说明。 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 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被拒绝。 5.采购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响应文件首次提 交截止时间 5 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 包括问题的来源)。 6.采购文件的修改 6.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2采购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 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3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 购单位可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6.4采购文件的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都具有约 束力。 6.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9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规定 的其他 实质性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所列相关内容进行报价。 7.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构成 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应包括以下内容:(详见第六章) 8.2除上述 8.1 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9.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 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主要服务要求和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 9.2.2 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3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要求内容。 10.报价要求 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效投标 而予以拒绝。 10 10.2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投标总报价需包含所有服务内容细项报价的费用; 10.3.2除特别声明,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 生的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 10.3.3 其他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需计入投标成本的费用。 10.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供应商可根据本须知 10.3条的 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 10.6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供应商对本项目或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将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 10.7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经 营成本报价,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有可能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且该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内所附资料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说明时,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澄 清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其报价是否有效。 11.磋商保证金与成交服务费 11.1供应商应提供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除《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情形外;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存在本须知 1.5 条规定情形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 第 27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11.3 磋商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票、汇票、 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磋商保证金的报价, 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报价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 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2.磋商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 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 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 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文件失效。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正本和副本,(另提 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可与正副本一起封装)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 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 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 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供应商加盖 公章后才有效。 13.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5 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标注:“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编号、供 12 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或副本。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进行左侧胶装装订,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一 个或多个信封中。若分别密封的,应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4.2 供应商应单独密封一份“投标书及投标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投 标书及投标一览表”字样,在磋商时单独提交。 14.3 为方便核查保证金,供应商应将“保证金凭证(招标代理开具的保证金 收据或电汇截图)”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保证金”字样,在磋商时单 独提交。 14.4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提交至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采购招标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填入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4.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响应文件被宣布为 “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4.6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 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提交采 购单位。 15.2 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后收到 的任何响应文件。 13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响应文件提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回要求,在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单位者,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和发送。 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 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之间, 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除 本须知 11.2(1)款所述情形外。 五 磋商 17.磋商 17.1 采购单位应当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磋商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时 所有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代表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 席。 17.2磋商小组在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之后组织磋商。 17.3所有报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8.组建磋商小组(评审委员会) 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采购服务的特点进行组建,并 负责磋商和综合评分工作。 19.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详见附表) 19.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 14 19.2响应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 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19.2.2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 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 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 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报价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 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磋商保 证金、适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 小组决定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2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 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如发 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1)迟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 委托书的; (4)磋商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5)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6)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超过控制价金额;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 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 15 明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7)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但采购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报价的除外; (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比较与评价 21.1 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与各供应商就 其提供的技术部分和服务部分进行磋商。 磋商顺序为按照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即第一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先进行磋商。 2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 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 21.3 最后报价 21.3.1 根据供应商的数量、一次报价情况及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由磋商小组现场决定最后报价的时间。报价次数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1.3.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3.3 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第一次报价(响 应文件报价)为准。 21.4 综合评分(详见附表) 21.4.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4.2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1.4.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扣除 6%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4.3.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6 21.4.3.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 京市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21.4.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应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附),并对声明的 真实性负责。 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2.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3报价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 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4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 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成交 2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除第 25 条规定外,按 21.3 的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 24.确定成交人 24.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 17 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4.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 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 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 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 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 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 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3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依法确定的成交人。如果成交人人放弃被授予合同 或不能履行合同的,其成交资格被取消,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 采购人将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排序名单,顺序确定排序在先的成交候选人为成 交人授予合同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利 25.1 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文件,以及宣布采 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5.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 同的权利。 26.成交通知书 26.1 在磋商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 交通知书。 26.2 成交通知书是签署合同的前提条件,未收到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与采购 人就采购文件中所述的标的所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8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按照竞谈性采 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27.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 合同的依据。 28.履约保证金 28.1 详见付款方式。 七 其他 29.其他 29.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29.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9.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1.3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 应商不足 3 家的。 29.2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 30.质疑 3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提出质疑。 30.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19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0.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 者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 30.6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当面 提交质疑函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时提 供),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0.7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得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0.8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30.9供应商如果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 疑的,或在质疑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将报请有关部 门查处。如情况属实,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10质疑函接收 方式:纸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hyhz66@126.com 联系部门:招标部,丁明迪 联系电话:010-62386599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 29号华龙大厦 A座 1901室 20 质疑函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手机: 传真: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分类: □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 □中标、成交结果 □采购执行程序 □上述四项之外的其他事项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提交日期: 21 资格性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结论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 4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结论 1 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 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磋商报价是否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 供应商是否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2 评分标准 评分项 分值 说明 报价部分 (10分) 10分 评审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 磋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 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商务部分 (30分) 近三年类似业 绩(30分) 每有一项业绩得 5分,满分 30分。 近三年指:2018年 11月 1日至今。 类似业绩指:合同额在 1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承包经营 业绩,含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 技术部分 (60分) 项目需求理解 (5分) 对本项目背景与供货需求理解准确、需求分析透彻、需 求应答完整的得 4-5分;基本准确、需求分析清晰,需 求应答基本完整的得 2-3分;不准确、需求分析不清楚, 需求应答基本不完整的 0-1分 食堂服务方案 (15分) 提供的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制度健全、针对性强 的得 14-15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强、制度 基本健全、有一定针对性的得 7-13分;方案内容不完 整、可行性不强、制度缺失混乱,没有针对性的 0-6分 食品的进货检 疫检验及进货 渠道(5 分) 供应商能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供应食品包括食材原 料、半成品、成品等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入库单、进 货发票、检疫检验证明等)的,且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详 细、全面、完整、清晰的得 5分;证明文件基本完整、 比较全面的 3-4分;证明文件不详细、不完整、或无法 识别的 0-2分 菜谱及营养配 餐的配置方案 (5分) 提供的菜谱和营养配餐方案内容全面、营养、健康、能 够满足大众口味,得 4-5分;通用、简单的,得 2-3分; 未提供或方案欠佳的,得 0-1分。 项目团队和人 员配置(10分) 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专业齐全、分工合理、经验丰富、 针对性强,得 7-10分;提供了通用、简单的配备方案, 得 4-6分;未提供或方案欠佳,得 0-3分。 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全面、详细,措施方案能够有效把 控质量的 7-10分;措施基本完整,基本能够满足质量 要求的 3-6分;措施不完整,无法保证质量的 0-2分 应急响应服务 预案(5分) 供应商对食堂服务中出现的停水停电、食品安全和质量 问题、操作人员问题及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等采取的应 急保障措施的内容全面性、方案的合理可行性的得 4-5 分。内容较全面、较合理得 2-3分。方案一般的 0-1分。 服务承诺(5 分) 承诺的内容完整、全面,详实可行、针对性强,得 4-5 分;通用、简单的,得 2-3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完 整的,得 0-1分。 23 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审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说明: (1)评标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 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 业声明函”,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则给予该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参 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 标价格参与评审。 依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参加 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其他情况下,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格。 24 (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 目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25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招标范围 望京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运营管理,一般情况下:就餐安排如下: (1)单位编内人员,人数:早餐约 120人,中餐约 130人,晚餐约 10 人; 用餐标准:早餐每人每天 10元;就餐标准:中餐每人每天 18元、晚餐人每 天 10元。 (2)单位编外人员,人数:早、中餐约 80人,晚餐约 20人; 用餐标准:早餐每人每天 6元、中餐每人每天 15 元、晚餐每人每天 10 元。 (3)节假日员工值班餐 30人;用餐标准 31元。 (4)食材采购、加工制作以及相应服务。早餐、午餐、晚餐均采用自助餐方式, 员工加班餐包含但不限于采用零点的方式。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尊重甲方职工口味,按甲方要求提供职工餐厅的供餐服务; 2、就餐实行自助餐形式; 3、用餐时间: 早餐:07:30--09:00 午餐:11:30--13:00 晚餐:18:00--19:00(值班餐) 工作日早餐标准:每天保证流食四种(牛奶和豆浆必备)、鸡蛋必备、主食六种(含 一种粗粮)、点心一种、四种凉菜,自制小咸菜六种。 工作日午餐标准:每天保证五种主食:涵盖米饭、面食、粗粮、点心以及风味小吃 等,热菜六种(两主荤、两半荤、两素菜)、凉菜四种(一荤三素)、汤两种、 酸奶水果双上。 工作日晚餐(日常值班餐及节假日值班餐): (一主荤、一半荤、两素菜)、主 食两种、汤一种。 每周五前将下周的菜谱报办公室审核。 4、饭菜达到品种多样、营养丰富、风味各异、搭配合理的要求。 5、特殊情况安排临时加班。街道办事处各种中心工作如:文明城区迎检、重点 26 日维稳保障、全国两会保障等如需增加的就餐人员,根据甲方的餐标费用另行拨 付。 三、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为:2021年 12月 1日-2022年 11月 30日。 合同期届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27 第五章 采购合同 机关食堂委托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职工食堂委托给乙方经营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将望京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甲方仍享有所有权,乙 方只享有经营权。 食堂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1年,自2021年12 月 1日起,至2022年11 月30 日止。合同期满前 一个月前,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食堂资产拥有所有权,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食堂所有 资产,因乙方过错,导致食堂资产灭失或损毁的,乙方按购置安装价格承担赔偿 责任。 2、甲方对食堂重大决策享有最终决定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从事下列事项: (1)暂停营业; (2)调整就餐时间; (3)其他影响餐厅使用或职工用餐的事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察,在下列检查范围内出现问题,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见本合同附件。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情况; (2)乙方各项制度的落实及安全管理情况; (3)乙方委派负责本合作项目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28 (4)乙方与本合作项目有关的财务管理和经营情况; (5)乙方从业人员的资质及实际健康状况; (6)食堂就餐时间的执行情况; (7)食堂操作间的卫生、炊具及餐具清洗消毒及人员着装情况; (8)其他与甲方利益有关联的事项。 4、乙方必须保证食品安全,因乙方原因发生在食堂就餐人员身体损害的或食品 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进货渠道、供应商和原料质量。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 合理价格的原料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当立即整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设施、办公场所及设备用具,向乙方移交设 备及设备清单,并承担设备正常维修和保养以及更新改造费用。 2、负责甲方员工的消费管理与结算。 3、负责监督采购进货渠道,和原料质量。 4、甲方负责厨房及附属设备的大修和保养,负责定期对油烟罩的清洗费用,并 提供定额指标内的水、电、气等费用。 5、负责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住宿及洗浴必要的生活设施。 6、甲方需持有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明。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有权管理和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经营场地、设备用具等。 2、依本合同的约定取得相关费用。 3、在保障甲方人员就餐以及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价位体系的基础上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所采购的原材料必须从合法正规的渠道采购。 认真登记和管理进货台账,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2、乙方必须有从事餐饮管理相关营业许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安 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堂委托经营安全工作协议书,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 29 全,按规定标准做好餐具消毒工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承 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标准保证供应。 4、乙方要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的质疑作出合理的解释,及时整改 存在的问题。 5、乙方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要求做好员 工体检,无体检合格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6、乙方负责食堂及内部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好劳动保护,及时支付乙方从 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包含工资及应上的保险)。承担乙方从业人员的民事法律责 任。 7、乙方负责责任区域内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的责任。 8、乙方负责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9、乙方负责食堂员工的工作衣物清洗和消毒,保证食堂员工日常衣物卫生、整 洁。 10、乙方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法》及《劳动合同 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经营条件。乙方应与 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乙方聘请的员工仅与乙方发生劳动或劳务关系,与甲方 无关;乙方与其聘用的员工发生的任何纠纷或因不规范用工与提供劳动或劳务的 人员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民事纠纷等以及乙方聘用的员工对甲方 或甲方食堂或有关的任何第三人发生的争议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有义务予以全部赔偿。甲方因此承担相关 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负责灶具、液化气器具、设备机具维修的安排协调,费用由甲方支付。 12、在委托经营期限内乙方发生的涉及委托经营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若本合同中途解除或期满终止时存在对外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偿或提供 相应担保。 五、结算程序及标准 (一)委托经营费用 30 1、委托经营费用为甲方付给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食堂的费用,包括食材原材料采 购费用、人工费、住宿费用、管理费、税金、企业利润及其他杂费等。 2、双方一致确定委托费用为元(含乙方人工费、甲方工作人员餐费)。 3、凭发票支票转账结算。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总项目费 用的40%,委托经营期满且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支付元。 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二)支付的方式:转账支票。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 绝付款,因开具发票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食堂交付与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食堂及设备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付给 乙方。《食堂资产登记移交清单》(详见附件一)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 付完成。 (二)返还:甲方委托乙方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后,乙方应返还食堂 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食堂资产返还清单》上签字盖章。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或期限届满或甲方依照本合同提出 解除合同要求后三十日内,将委托经营食堂、附属设施以良好、适合经营的状态 返还甲方。 乙方未按前述约定返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断停水、电 等措施)收回,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食堂工作内容 1、乙方尊重甲方职工口味,按甲方要求提供职工餐厅的供餐服务; 2、就餐实行自助餐形式; 3、用餐时间: 早餐:07:30--09:00 午餐:11:30--13:00 31 晚餐:18:00--19:00(值班餐) 工作日早餐标准:每天保证流食四种(牛奶和豆浆必备)、鸡蛋必备、主食六种(含 一种粗粮)、点心一种、四种凉菜,自制小咸菜六种。 工作日午餐标准:每天保证七种主食:涵盖米饭、面食、粗粮、点心及风味等、热 菜六种(两主荤、两半荤、两素菜)、 凉菜四种(一荤三素)、 汤两种、酸奶 水果双上。 工作日晚餐(日常值班餐及节假日值班餐):主菜四种(一主荤、一半荤、两素 菜)、主食两种、汤一种。 每周五前将下周的菜谱报办公室审核。 4、饭菜达到品种多样、营养丰富、风味各异、搭配合理的要求。 单位编内人员一般情况:早餐约 120人,中餐约 130人,晚餐 10人. 用餐标准:早餐每人每天 10元、中餐人每天 18元、晚餐人每天 10 元。 单位编外人员一般情况:早餐约 80人,中餐约 80人,晚餐约 20人. 用餐标准:早餐每人每天 6元、中餐人每天 15元、晚餐人每天 10元。 5、特殊情况安排临时加班。地区办事处各种中心工作如:文明城区迎检、重点 日维稳保障、全国两会保障等如需增加的就餐人员,根据甲方的餐标费用另行拨 付。 八、食堂维修 1、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对食堂的维护义务适用于由于使用或正常环境因素所 引致的破旧情况或其它日常必需进行的维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食 堂及其内部的设施而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并赔偿甲方损 失。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由甲方代为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发现食堂存在需要甲方保修、维修的情况,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通知 甲方。 3、由于食堂本身的缺陷或由于甲方未能进行适当维修而发生的食堂损坏,由甲 方负责维修;食堂主体结构、食堂内原由甲方提供的消防设施、供水设施、供电 设施、煤气设施等,由甲方负责维修,但乙方改装或增加的部分由乙方自行维修。 九、合同的变更与续签 (一)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双方可以提出表更、修订有关合同条款。 32 (二)变更、修订合同条款的,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三)招标有效期限为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情况 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供餐企业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续签条件:中标方达到考核标准,经采购方认可。 十、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食堂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食堂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发生其他不可抗力。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第(1)至(5)项中任何一种情形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延迟返还食堂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元。 十二、争议解决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 (二)双方不能协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文本与附件 (一)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食堂资产登记移交清单 附件二:食堂委托经营安全工作协议书 33 甲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21年月日 2021年月日 附件一:食堂资产登记移交清单 (甲方提供) 固定资产移交清单 部门 规格及说明 备注: 项目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煲仔炉 组 双眼炒灶 组 低汤灶 组 电饼铛 组 蒸箱 组 豆浆机 组 压面机 台 和面机 台 电烤箱 组 四门冰箱 台 两门冰箱 台 留样冰柜 台 34 立式空调 台 挂壁空调 台 小吃炉 台 自助餐炉 组 咖啡机 组 饮料机 组 双星水池 台 单星水池 台 消毒柜 组 热水器 组 排烟道 隔油池 风机电机 油烟净化器 接收单位: 移交部门: 主管: 主管: 经办人: 经办: 35 附件二: 食堂委托经营安全工作协议书 甲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乙方: 签定食堂委托经营合同书一事,为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就合同 期内食堂的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合同期内,乙方对食堂的食品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安全等各项安全工 作负责有全部责任,并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 法》、《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甲方负有支持乙方安全工作和监督、检查 的责任。 合同期内,甲方原有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作业文件仍然有效。 甲乙双方负责对各自员工的各种安全培训、考核、宣传教育、演练等工作。乙方 对以上工作要给予支持和执行,并负有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 全要求的负责。 二、合同期内,由乙方指定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食堂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并对液化气器具、灶具、各种机器设备、用气设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日常 检查和保管使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食堂安全运行。 三、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对灭火器材的检修工作及支付相关费用。 四、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期相一致,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委托签约人:法人或委托签约人: 年月日 年月日 3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部分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二、商务部分 附件 1——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 附件 2——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3——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4——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 5——公司简介(格式自拟) 附件 6——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附件 8——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附件 9——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如需要) 附件 10——政府采购投标保函(如需要)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附件 1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三、技术部分 37 望京街道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一、报价部分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 份、副本份、电子版份: 1、投标书(格式) 2、投标一览表(格式)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磋商要求 提供的有关文件。 8、以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 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 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 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 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39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盖章)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日期 40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 备注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1、除投标文件中应有此表外,此表还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3 中的总价相一致。 41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 42 二、商务部分 附件 1 服务内容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1、供应商的服务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供应商应 对故意隐瞒服务内容的行为承担责任。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详细填写上述表 格。 2、如无任何偏离,供应商不需要填写上述表格,只需注明“无偏离”即可。 43 附件 2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1、供应商的商务条款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供应商应 对故意隐瞒服务内容的行为承担责任。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详细填写上述表 格。 2、如无任何偏离,供应商不需要填写上述表格,只需注明“无偏离”即可。 44 附件 3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3-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原件) 3-3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 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除报告页外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3-4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3-9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 商公章)。 45 附件 3-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6 附件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电话: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 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件 1: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 缴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8 附件 3-3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提供本单位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除报告页外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供应商无 法提供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 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说明: ①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无收受 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②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中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如 无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招标人保留审 核原件的权利; ③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 等; ④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⑤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可按招标文件附件 10格 式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49 附件 3-4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①供应商逐月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月 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逐年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 度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 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附件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①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半年 内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 件。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应证明文件。 50 附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1 附件 3-7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2 附件 3-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 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其他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成员确认:牵头人作出的(项目名称)投标相关行为对联合体 各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愿意连带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一式份,送交采购人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本协议书自各联 合体成员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联合体名称范例:牵头人名称(联合体)或牵头人名称/成员名称(联合体)) 53 附件 3-9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 供应商公章) 54 附件 4 业绩证明文件 序 号 项目名称 合同主要 内容 合同总 金额 委托方 备注 (注:近三年项目业绩指 2018 年 11月 01日至今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含)以 上的食堂承包经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5 附件 5 公司简介(格式自拟) 56 附件 6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项目(招标编号:)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 一种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按照磋商文件中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 性支付招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附件 7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57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 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8 附件 8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号)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9 附件 9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如需要) 附件 9-1 银行履约保函 致:(买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就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 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 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 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 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 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 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 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 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 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0 附件 9-2 履约担保保函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 《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 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 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 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 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 61 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 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 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自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 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 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供应 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62 附件 10 政府采购投标保函(如需要)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 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 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 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 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63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供应商保证 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导致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必须采用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由规定的 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原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提交,投 标文件中提交复印件。 64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19层 联系人: 刘 尊 联系电话:88822559、88822659 移动电话:18701216551 传真:68437040、68472315 邮箱:liuzun@guaranty.com.cn 二、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 联系人:杨 阳 陈浩然 联系电话:58528750、58528760 移动电话:13488752033、18910210850 传 真:58528757 邮 箱:yangyang@scdb.com.cnchenhaoran@scdb.com.cn 三、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人:高路,孙莹 联系电话:59705600-6011、6931 移动电话:13910831161、13720094769 传真:59705606 邮箱:tailiwendy@126.com 65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6 附件 1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 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某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 6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600-500)万元×0.45%=0.45万元 合计收费=1.5+3.2+0.45=5.15万元 67 三、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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