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2年度宁都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1-ND-C01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度宁都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1-ND-C013
采购批复编号:宁采招(2021)547号
项目名称:2022年度宁都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宁财购2021F000527819 | 2022年度宁都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 1 | 年 | 1400000.00 | 主要供应采购货物:(生鲜类:生肉、水产、禽蛋、熟食(加工)、蔬果);(粮油类:大米、油、日用品、调味品、干货)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00:00 至 2021年12月08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温馨提示: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否则影响成交结果公示)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12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赣州市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赣州市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或者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2%):
(1)磋商采购项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 5% 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工行宁都支行 账号:1510206029000043633-002备注栏注明:2022年度宁都县公安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综合折扣率进行累计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采购人于次月30日之前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中标人账户。
6、采购代理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7、新冠肺炎防控: 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和《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7号令》等文件精神, 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行“扫赣通码+亮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方式进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确保可追根溯源。省外人员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持7天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8、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61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北路25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97-6827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6-6商住楼四楼
联系方式:13517979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97-682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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