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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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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03002105371011秦皇岛市公安局秦皇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Z1303002105371011秦皇岛市公安局秦皇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30
秦皇岛市公安局秦皇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1303002105371011
    采购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秦皇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故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25号
        联系方式: 高伟 0335-3950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秦皇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 张颖 0335-3601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电话:0335-3601908
      招标文件正文:
        招标文件正文.pdf
      0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1303002105371011 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 购 人: 秦皇岛市公安局 项目类型:服务类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投标人在开标前请留意采购澄清、更正公告。请及时关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hdggzy.cn/)。 二、请仔细检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报价一览表》等重要格式文件 是否按要求盖章、印鉴、签字、签署日期。若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分包号与分包名称必须一致。 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的金额大小写应当保持一致。分项金额之和与合计金额应当一 致并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四、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 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五、仅接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HDTF),接收方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 菜单”上传; 六、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开标无需到现场。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 标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七、投标人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 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 八、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发 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九、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 作系统要求 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 带宽 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 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网 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 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 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一切后果。 2 目 录 目录 温馨提示 ............................................................................................................................ 1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9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1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27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30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6 3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秦皇岛市公安局的委托,遵循公开透明、公平 竞争、公正诚信的原则,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03002105371011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元):2691528.56 元 采购需求: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 11月 08日至 2021年 11月 12日,8:30-12:00-14: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现金发售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 233 号政务服务大厦四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 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秦皇岛市 网上开标大厅: http://121.22.127.46: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根据操作手册(请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操 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4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秦皇岛市公安局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 425 号 联系方式: 高伟 0335-3950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秦皇岛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 233 号政务服务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张颖 0335-3601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颖 电 话: 0335-3601908 七、其他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不见面开标,开标无需到现场 提交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只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HD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政府采 购-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投标人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政 府采购-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 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 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 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 (2)CA 办理方式: 办理 CA 密钥可在河北 CA、北京 CA 中选择办理。办理 CA 咨询电话 如下: 河北 CA:0335-3602218;15533517801 北京 CA:0335-3602218;18233555872 办理地址: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2 号窗口。 详细办理流程见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办事指南-->交 5 易投标方-->常见问题栏目的《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 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 八、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 服电话咨询。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 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 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 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 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 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 及以上,IE 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 及以上)、 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 4M 以上)、电源(不间断)、CA 密钥、音视 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 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 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 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 □否 ?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是,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 2 是否分包 否 3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否 4 是否允许投标人 自行转包、分包 否 5 投标保证金 ?否。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 的通知》(冀财采【2021】7 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时前提交: 元(大写金额: 元 整)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基本账户以电汇、网 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纸质保函扫描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投标书)中,否则, 视为投标无效。 如本次招标废标,投标人再次投标,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 金。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汇款至: 开户名称:秦皇岛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财支行 开户账号: 注: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缴纳 保证金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 易系统对所提交的保证金及所对应的标段进行确认。由于投标 人未在开标前进行保证金确认所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效等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是否接受可选择 或可调整的投标 和报价 否 7 7 是否允许投标人 将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 否 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 9 履约保证金 无 10 本项目所属行业 服务业 11 投标文件提交说 明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HD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 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综 合信息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12 政府采购相关政 策要求 1、采购需求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 产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 关境外的产品。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 2006〕 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实施意见》 的通知( 财库〔 2004〕 185 号) 、 《财政部 发展 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 财库〔 2019〕 9 号)等。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 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 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磋商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 (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并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书或资质文件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的,响应 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指机构负责人。 13 招标文件质疑期 限 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向采购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必须以加 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并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质 8 疑期截止前送达采购中心。具体内容与格式要求按照《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执行。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4 中标人的确定 1、各包实际中标人为(1)家。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 告中推荐最多不超过(3)家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15 关于查询事宜 对于投标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提供的材 料,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投标人可在开评标现场在线提供,不再 要求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9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简介 名 称:秦皇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 预算金额:2691528.56 元 服务期限: 2年 二、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采购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 26名餐饮员工的劳务派遣服务,从事机关食堂 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岗位及工资标准见附件。 2、供应商应具有较为丰富的餐饮类劳务派遣经验。 3、派遣人员年龄在 18-60周岁之间,必须通过采购方考核、政审后方可上 岗。 4、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派遣员工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政治教育、劳动法规 和餐饮安全、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保密纪律等培训。 ★5、完全响应《秦皇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合同》的约定内容。 四、投标报价 项目预算 2691528.56 元,投标方总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费用预算。 两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为 2588008.23元,其中 1年人员工资及社会 保险:1290104.115 元;1年大病保险:3900元。已经采购方按照河北省、秦皇 岛市现行政策规定计算(若履约期间出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费用上调,采 购方依法予以相应调整),为不可竞争部分。本项目招标期间,若发生社保缴费 基数调整导致固定费用发生变化情形,不列入本项目投标报价的影响因素。 两年管理服务费(含税金)为 103520.33元,为竞争费用部分。管理服务费 (含税金)包括履行本项目时,采购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除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及单位所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外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 能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 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 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 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五、结算方式 1、当月支付上个月费用。中标供应商按派遣人数及采购方提供的考勤表计 算费用,每月 5日前报采购方,采购方一般于每月 15日前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 中标供应商应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于每月 25日前将上个月工资发放给派 10 遣人员。 2、如采购方因故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费用时,中标供应商应垫付资金, 为派遣员工每月按时缴纳社保并发放工资,保证合同的连续履行。采购方承诺在 合同期满后 2个月内,结清本项目合同期内所有已发生的费用。 附:人员岗位、数量及工资待遇表 岗位 人数 工资标准 备注 厨师长 1 4500 厨师 A 2 4000 砧板 A 1 3700 砧板 B 3 3300 面点 A 1 3400 面点 B 2 3300 会计 1 3000 库管 1 3100 主管 1 3100 服务员 A 1 2700 服务员 B 8 2600 厨师 B 1 3100 厨师 C 3 2900 注:采购需求中标“★”号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 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中如有任一项未实质性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的,按无 效投标处理。 11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投标人”指投标招标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 人。 2.4“集中采购机构”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合格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 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并且其所持有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 限。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 3.4 本次招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遵守下列要求: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 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5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对国有大型(央企、大型金融企业)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 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 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 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 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条。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与投标资质资料一起在投标时提交集中采购机 构,并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协议书扫描件,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 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 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 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均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均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 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如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专业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 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 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 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及/或公章不齐全或缺 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及/或意思表示的法 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或任何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及/或服务等与 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及/或 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 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 标、投标、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 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的 13 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6)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 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 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相关信息,如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等,进行登记备案。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集中采购机构将 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发出,因投标人没有查看通知,集中采 购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6.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如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后,集中采购机 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 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14 7.4集中采购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集中采购机构将 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二、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 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HD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 菜单”上传; 9.2保证金 (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撤销投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 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 不予退还。 9.3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 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领取货物 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 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项目分包、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 不得超出该包预算。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条。 (4)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 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 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 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 15 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 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 标人自行设计。 (8)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4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 和完整性的投标。 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 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 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 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全部内容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投标的投标文件,评标 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 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 “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12.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12.4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 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 样本,投标人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 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 16 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见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13.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HDTF格式)到电 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 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技术支持 电话:400-9980000。 13.2如采购项目内容为分包采购,投标人投一包或多包的,必须按上款要求按包分别制作, 否则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或上传未成 功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因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时查看而 造成的后果自负。 16.投标文件制作 16.1投标人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政府采购-文件下载】菜 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 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 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 公共资源版)”。 16.2投标人凭 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 (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QHD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 开。 16.3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 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 17 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16.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6.5 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 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 拒绝的风险。 16.6 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 16.7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秘钥和企业 CA 秘钥进行 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QHDTF 格式和*.nQHD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 企业 CA 秘钥加密。 四、开标 17.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 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秦皇岛市网上开标大厅:根据操 作手册(请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中下载)收 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 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 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 切后果。 17.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 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 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 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 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 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 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 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密钥进行解密】。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仔 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可使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 18 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进入秦皇岛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 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 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 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 标。 17.3各投标人需实时关注网上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模块,均从开标主持人发出的指令,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看到或不均从指令导致的未能完成对应操作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17.4 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17.5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资格等进行 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 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7.6在唱标完毕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18.1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 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由集中采购机构与采购人代表一起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并现 场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向集中采购机构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18.2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 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 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要求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 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4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 作; 5是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 19 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6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7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19.1 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投标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投标。 19.2实质上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 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 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 限于下述投标无效情形: 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C、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 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D、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F、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G、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J、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K、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L、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 标的。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 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 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投标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 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 20 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9.3关于投标价格的修正与调整 19.3.1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响 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数据为准。 (b)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电子响应 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 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 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19.3.2投标报价的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价格调整(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1)若本项目或分包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 优惠的扶持政策。 (2)若本项目或分包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 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有关规定,其磋商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取值为 6%),即:评审价格=磋商报价×(1 -6%); 2)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 3)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 应的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 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 21 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9.3.2.评审价格的确定:若符合以上规定情形的,按照算术修正或执行价格评审优惠后的 价格为评审价格。 19.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6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20.投标的澄清 20.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0.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 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 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 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 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 投标处理。 21.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如要求提交样品则包含样品)进行评价和 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有样品评审的,评 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再对样品进行评审。 2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2.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程序和要求。 22.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 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 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 22 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3.确定中标人 集中采购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 体上公告。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 24.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 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 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 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或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 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6.采购项目废标 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投标人数 量不足 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其他事项 1、开标前未在网上开标大厅签到的,视为无效投标; 2、在网上开标大厅,提示解密开始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视为无 效投标; 26.2废标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签订合同 27.中标通知 27.1 评标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将评标结果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发布公告,同时由集中采购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3 27.2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与采购人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8.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 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 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 的百分之十。 28.4 中标人一旦中标,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 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8.5投标人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 接受社会监督。中标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 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 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七、保密和披露 30.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 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31.披露 31.1 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 露。 24 31.2 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 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 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 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 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2.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 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 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2.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32.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2.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6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 (3)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4)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5)质疑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名称及 具体条款的内容; (6)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 (7)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7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 中文,一式三份。 32.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25 (3)质疑书格式或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9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2.10接收质疑函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部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综合受理科; 联系电话:0335-3620799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 233号政务大厦四楼 32.11 质疑投标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九、验收 采购人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 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十、中小企业的认定 3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文 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 33.1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3.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3.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 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投资关系。 十一、节能产品采购 投标文件中对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证书扫描 件。没有按规定提供的,评委会有权拒绝对该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26 十二、环保产品采购 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规定: 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 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二、财政部、环保总局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 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优先采购的范围。 财政部、环保总局将适时调整清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 三、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 (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为清单的公告媒体。 为确保上述信息的准确性,未经财政部、环保总局允许,不得转载。 四、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 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五、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 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 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7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 值(保留两位小数)。 所有投标人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情况,投票选出排序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单的确定: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数量和排序,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确定若干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的确定:评委会经采购人委托,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中标候 选人按排序列名次。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 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评审标准: 1、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价格评分 商务指标分值 技术指标分值 总分 权重 30 9 61 100 2、评分标准细则 2.1价格部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保留两位小数)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 准价和投标报价。 30 2.2商务指标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同类业绩 投标人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签订的类似业绩合 同,每1份业绩合同得2分,满分6分。符合得分条件的业绩合同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餐饮类服务人员为主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扫描件。 6 28 2、合同期内任意 1 个月份所发生的本项目劳务派遣费用的增值 税发票扫描件。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 认证体系 具有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与上述认证名称不一致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 商务指标分值 9 2.3技术指标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服务方案 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响应程度评价。 第一档:响应完备、服务方案详细合理、餐饮类劳务派遣经验丰富, 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并优于其他投标方,得14-20分; 第二档:响应比较完备,服务方案比较合理、有餐饮类派遣经验, 能够满足采购方要求,得7-13分; 第三档:服务内容基本响应,对采购方要求满足度一般,得 1-6 分。 20 2 人员配置 针对本项目人员需求情况,采取的人员来源保证及作出的配置方 案、应急保障方案,从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进 行评价。 第一档:响应完备、详细合理,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得14-20 分; 第二档:响应比较完备,比较合理,满足采购方要求,得7-13分; 第三档:服务内容基本响应,基本满足采购方要求,得 1-6分。 20 3 管理制度 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员工培训与考核、安全教育、员工手册、 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管理等。根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响应程度 进行评价: 第一档:响应完备、详细合理,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得9-13分; 第二档:响应比较完备,比较合理,满足采购方要求,得5-8分; 第三档:服务内容基本响应,基本满足采购方要求,得 1-4分。 13 29 4 履约承诺 在履约措施的科学合理,质量保证详细明确方面进行评价: 第一档:履约措施完善、质量保证科学,满足招标要求,得5-8 分; 第二档:履约措施合理,质量保证明确,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 2-4分; 第三档:履约措施和质量保证一般,得 1分。 8 技术指标分值 61 30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XXXXXXXXXXXXX 秦皇岛市公安局 机关食堂劳务服务合同 甲 方: 秦皇岛市公安局 乙 方: XXXXXX 31 甲方(用工单位): 秦皇岛市公安局 登记注册类型: 政府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XXXX 注册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 65号 经营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 65号 组织机构代码:11130300000357835F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XXXX 登记注册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XXXX 注册地址: XXXX 经营地址:XXXX 组织机构代码: XXXX 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合法公正、 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派遣岗位和人数 第一条 甲、乙双方订立的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 202X年 X月 X日起至 202X年 X月 X日止。 派遣人员情况见附表。 第二条 甲方承诺只在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且使用的被派 遣劳动者数量不超过甲方用工总量的 10%。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人员数量、派 遣期限和试用期情况见附表。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定期审验乙方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向人社部门了解乙方的诚信记录 情况。 (二)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被派遣劳动者,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 选人员后告知乙方依法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三)甲方遇有《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情形,需要退回 被派遣劳动者时,可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乙方。 (四)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甲方保证遵守各项相关法律规定,并尊重被派遣劳动者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没 有种族和性别歧视。 32 (六)甲方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甲方应当按照同工同 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分配办法。 甲方需要连续用工的,应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 方应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七)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 (八)甲方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应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 (九)甲方应依法保证被派遣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节 假日、婚丧、计划生育等休假权利。 (十)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 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安全设施、卫生条件,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提供工作岗位所 必须的培训。 (十一)甲方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 必要的安全常识教育,督促被派遣劳动者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做好事故防 范工作。 (十二)甲方负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 病防治水平。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定期为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努力减少职 业危害,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三)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遣返退回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 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由乙方负责处理后返还甲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 (4)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逮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 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本条(1)至(5)款,甲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的,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书面 材料、传真或有关部门认定的事实材料,经乙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条(6)、(7)款,甲方 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的,甲方应提前 30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处理。 (十四)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遣返退回本合同期间的乙方劳务派 遣人员,否者,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该派遣人员遣返之日前 1个月工资、 社保费用总额。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 甲方不得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退回乙方。派遣期限届满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 回。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法保障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合 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权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 33 (二)乙方负责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甲方用工条件、用工需求和本合同约定条款派遣符 合条件的劳动者到甲方工作。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派遣的被派遣劳动者已经进行健康体检并合格。 (四)乙方负责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和甲乙双方依法制定 的各自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派遣合同内容,并及时组织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常识 培训。 (五)乙方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建立劳动关系,并负责被派遣劳 动者的劳务用工管理、工伤事故申报和社保业务办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事宜。 (六)乙方应督促和监督被派遣劳动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保 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七)乙方应该每月为被派遣劳动者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上述相关材料报甲 方备案。 (八)乙方在合同期内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 责督促被派遣劳动者与甲方做好工作交接。需要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 接后由乙方负责按有关法律规定支付。 三、费用及结算 第五条本项目中标总报价为 xxxx(?xxxx元),其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 xxxx元, 管理服务费及税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数额的 xxxx %计算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二)被派遣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三)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 (四)须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 (一)甲方须于每月 5日前向乙方提供经被派遣劳动者签字的出勤考核表,由甲乙双方依 据本合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二)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标准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应于每月 15日前将上月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应垫付资金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并按时缴纳保险。甲方 承诺,在合同期满后 2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完所有已发生费用。 第八条 乙方必须每月 25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不 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否则,甲方将从乙方本月的管理费中 扣除 50%作为处罚。连续两个月未按时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按照缴纳社保,合同即 时终止。 第九条 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月为被派遣 劳动者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并向采购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 被派遣劳动者负担的部分由乙方从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因甲方不按规定时间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导致乙方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甲方应依法承担乙方为被派遣劳动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4 四、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需提前 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 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第三 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救治,并依法给予 工伤保险等相关待遇。乙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并负 责补偿。甲方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的,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中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之外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全部费用,由双方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 派遣合同期限内,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合同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提前退 回乙方,导致乙方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 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如遇国家政策最低工资调整,甲方相应调整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按照调整幅度增减被 派遣人员工资待遇。 2、被派遣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及经济补偿金等按照政府相关机 构每年调整金额予以调整增减。 3、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表所列人员,以及招标文件所列明的要求招聘人员, 经采购方考核、政审通过后,派遣到甲方。未按照人员要求和数量落实的,每缺少 1人(未到岗 10天及以上),甲方将从乙方当月管理费中扣除 30%作为处罚。当月缺少 3人未到岗的(未到岗 5天及以上),合同于次月起终止。 4、经甲方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自行离职的派遣人员,乙方应立即接回,并在 5日内予以 调换或补充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人员。 5、本采购项目依据甲方机关食堂目前的运营方式而存在,如甲方决定变更运营方式,或调 整本项目派遣人员数量时,本合同实际履约所需人员数量及费用金额亦相应缩减,或终止合同, 甲方不承担任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 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 依法处理。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与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由乙方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包括地方法规和规章) 相抵触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 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依法授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35 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依法授权人员 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乙方劳务派遣经营资质许可机关及 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一份(乙方劳务派遣经营资质许可机关及甲方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致时由乙方报备)。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6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7 一、封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年 月 日 38 二、目 录 39 三、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本项提交要求: 3.1、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格式见附件一),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一)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否则按无 效投标处理。 3.3、扫描件必须清晰、易识别,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0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1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 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投 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 天。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2 四、投标书 (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致: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 为: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 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 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 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人委派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 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以 形式出具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如果采用纸 质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请在投标书后附纸质保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 效投标处理。)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 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 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 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 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项目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 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 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43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委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对在本声明及投标文件内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所有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_________ 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4 五、报价一览表 (填表说明:1、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各项报 价必须是唯一的,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采购预算为合同成交价,采购人不再承 担其他任何费用。) 表一、投标报价总表 单位:元 报价项目 小计 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2588008.23(不可竞争部分) 管理服务费(含税费) (竞争部分) 总报价(两年) 小写: 大写: 备注:1、各类数字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表二:报价分项明细 单位:元 一、1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1290104.115元 工资标准及人数: 1 名厨师长,工资标准 4500 元/月;2 名厨师 A,工资标准为 4000 元/人/月;1 名 砧板 A 工资标准为 3700 元/人/月;3 名砧板 B,工资标准为 3300 元/人/月;1 名面点 A,工资标准为 3400/人/月;2 名面点 B,工资 为 3300 元/人/月;1 名会计,工资标 准为 3000 元/人/月;1 名库管,工资标准为 3100 元/人/月;1 名主管,工资标准为 3100 元/人/月;1 名服务员 A,工资标准为 2700 元/人/月;8 名服务员 B,工资标准为 2600 元/人/月;1 名厨师 B,工资标准为 3100/人/月;3 名厨师 C,工资标准为 2900 元/人/ 月。 社会保险计算依据:养老、失业、工伤最低缴费基数为 3042.05 元,医疗最低缴 费基数为 5187 元。 二、1年大病保险: 3900元 三、1年管理服务费及税费: (小写) 四、投标总报价(两年):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六、偏离表 (填报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中存在偏离的,应逐项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存在偏离,而在表中 未如实填写的,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 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3、投标文件 响应中无偏离的,表内不需填写内容,但仍需按照要求签字盖章。4、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否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1、投标人资格要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正偏离 或负偏离) 偏离原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2、采购项目内容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文件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正偏离 或负偏离) 偏离原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7 七、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本项提交要求: 7.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为本年度成立的,可提供近期的月 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 2021 年 1月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养老、失业、工伤、医 疗)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凭据必须是税 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仅显示缴纳申报表为无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 员的名单材料或自行做出承诺说明(格式自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 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并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2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可不用提供,若提供请加盖公章)。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按无效投 标处理。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已失效的,由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具 有良好信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3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7.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8 八、技术文件 本项提交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商务指标评标标 准、技术指标评标标准,供应商对其完全响应,(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49 九、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 本项提交要求: 1、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内提供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按未提供处理), 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50 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格式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制造(或者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或者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或者承建( 承接)) 企业为(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1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此表可不填。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2 格式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注:如不是监狱企业,此表可不填。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3 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本项提交要求: 1、内容及格式自拟。 温馨提示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投标人 4.投标费用 5.通知 6.招标文件的内容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二、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投标文件制作 四、开标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19.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20.投标的澄清 21.比较与评价 2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2.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3.确定中标人 集中采购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评标过程保密 25.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6.采购项目废标 六、签订合同 27.中标通知 28.签订合同 31.披露 八、询问和质疑 32.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九、验收 3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 封面 二、 目 录 三、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四、 投标书 五、 报价一览表 六、 偏离表 七、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八、 技术文件 九、 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 十、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十一、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1-11-04T09:23:40+080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