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来源:平定县冠山联校 发布时间:2021-11-30
平定县冠山联校红卫幼儿园开班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 12 月 1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3212021ACS00052
项目名称:平定县冠山联校红卫幼儿园开班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3400元
最高限价:983400元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1、项目概况:平定县冠山联校红卫幼儿园新建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截止目前,红卫幼儿园新建工程基本结束。按照工作计划,2022年春季学期开班招生。
2、服务要求:
按照用户要求配送至指定学校。
3、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要求
4、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
5、验收标准:按标书执行,提供合格证书。
6、货物参数:(具体参数明细详见磋商文件)
平定县红卫幼儿园开班物资采购计划 | |
序号 | 名称 |
1 | 信息化设备 |
2 | 课桌凳 |
3 | 图书 |
4 | 办公桌椅 |
5 | 室外活动器材 |
6 | 玩具 |
7 | 幼儿床 |
8 | 教师床 |
9 | 卫生保健器材 |
10 | 厨房设备 |
11 | 储物柜 |
12 | 教具 |
13 | 窗帘 |
14 | 会议室桌椅 |
15 | 文件柜 |
16 | 功能室器材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标项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1年 12 月 1 日至2021年12 月 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14 日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六、开启(1)时间:2021年 12月 14 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平定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五楼507室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山西省唯一指定省内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②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③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④开启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⑤潜在供应商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质疑函。
九、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定县冠山联校
地址:平定县冠山镇学院南大街
联系人:王丽波
联系方式:1322353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定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五楼555室
联系方式:0353-561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苗 赵雪蓉
电话:0353-5616609
附件信息:
红卫幼儿园磋商文件.docx
平定县冠山联校红卫幼儿园开班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03212021ACS00052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 平定县冠山联校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盖单位章)
日期: 2021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4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3 3
第五章 合同原则 4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5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定县冠山联校红卫幼儿园开班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 12 月 14日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3212021ACS00052
项目名称:平定县冠山联校红卫幼儿园开班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3400元
最高限价:983400元
%1、 采购内容及数量
1、项目概况:平定县冠山联校红卫幼儿园新建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截止目前,红卫幼儿园新建工程基本结束。按照工作计划,2022年春季学期开班招生。
%1、 服务要求:
按照用户要求配送至指定学校。
3、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要求
4、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
5、验收标准:按标书执行,提供合格证书。
6、货物参数:(具体参数明细详见磋商文件)
平定县红卫幼儿园开班物资采购计划 |
|
序号 |
名称 |
1 |
信息化设备 |
2 |
课桌凳 |
3 |
图书 |
4 |
办公桌椅 |
5 |
室外活动器材 |
6 |
玩具 |
7 |
幼儿床 |
8 |
教师床 |
9 |
卫生保健器材 |
10 |
厨房设备 |
11 |
储物柜 |
12 |
教具 |
13 |
窗帘 |
14 |
会议室桌椅 |
15 |
文件柜 |
16 |
功能室器材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标项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1年 12 月 1 日至2021年12 月 7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 12 月 14 日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六、开启
(1)时间: 2021年 12月 14 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 平定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五楼507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山西省唯一指定省内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②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③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④开启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⑤潜在供应商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质疑函。
九、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定县冠山联校
地 址: 平定县冠山镇学院南大街
联系人: 王丽波
联系方式: 1322353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平定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大楼五楼555室
联系方式: 0353-561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苗 赵雪蓉
电 话: 0353-561660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2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 |
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磋商响应将作为无效处理。 |
4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 6.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5 |
正版软件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2)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6 |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7 |
不允许进口产品 (1)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
8 |
磋商响应保证金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五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段,只需交纳一个标段的磋商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 |
9 |
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需提供网银、电汇底单。 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位置:“首页-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
10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
11 |
分包:不允许分包 标项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2 |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 |
13 |
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各标段的对应内容。 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各标段的对应内容。 |
14 |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响应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均为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本。 |
15 |
磋商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
16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17 |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18 |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段的资信及商务要求表。 |
19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20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是,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以电汇形式支付 ■否 |
21 |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
(二)定义
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
4、“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供应商的确定
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
(四)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
1、全权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部分)。
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磋商响应费用
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六)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参与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七)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八)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1、资质及商务文件
A、资质文件:
(1)磋商响应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谈判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谈判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8)供应商财务状况。
(9)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B、商务文件:
(1)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2)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
(4)商务响应表;
(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
(6)报价明细一览表;
(7)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
(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2、技术文件(货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
(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
(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3)设备配置清单;
(4)技术响应表;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6)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7)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报价明细一览表必须由相应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并加盖供应商印章。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
(三)磋商响应报价
1、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3、采购中心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若以网上银行、电汇方式交纳的, 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编号。
4、未成交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时需提供网银、电汇底单。
5、保证金不计息。
6、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位置:“首页-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本章一、总则:(九)情况的除外】;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
B、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七)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参加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经审查如果各参加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磋商小组将作无效标处理。
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6、磋商文件需要演示而没有演示的、需要提供样品而没有提供样品的;
7、标段以赠送方式磋商响应的;
8、磋商响应文件应加盖印章而未加盖印章或加盖非公司印章、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的;
9、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10、磋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
11、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
(一)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二)组织开启程序
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
4、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
5、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
(三)组织磋商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
2、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3、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