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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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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教育局2022年春季-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简阳市教育局2022年春季-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85202100284
项目名称 简阳市教育局2022年春季-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96179700
最高限价 961797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包1: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完成(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包2: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完成(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包3: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完成(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包4: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完成(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包5: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完成(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第1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包3:第3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面和调味品(至少3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面和调味品(至少3类)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4:第4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对应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大米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包5:第5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对应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食用菜籽油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18日到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方式: 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下载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3)首次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的新用户应先点击“注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再登录。(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成都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版》(操作指南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点击“前台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处下载查看)。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包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及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2、本项目已进行需求论证。3、本项目备案号为(2021)0499号,本项目编号以简阳市政采(2021)A0139号为准。4、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详情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或咨询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28-27028359。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7、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028-272243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简阳市教育局
地址: 简阳市简城镇新民街27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文强;联系电话:028-27215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美娟;联系电话:028-27028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美娟
电话: 028-27028359

请您检查 (招标文件共 80页) 项目编号:简阳市政采(2021)A0139号 简阳市教育局2022年春季-2023年秋季学期 学校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省·简阳市 简阳市教育局和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2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2-32 第四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3-34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35-36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要求……37-57 第七章 评标办法…………………………………………………………58-78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79-80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简阳市教育局委托,拟对简阳市教育局 2022年 春季-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第一次招标,兹邀请 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简阳市政采(2021)A0139 号 分包号:第 1包、第 2包、第 3包、第 4包、第 5包。 二、招标项目:简阳市教育局 2022 年春季-2023 年秋季学期学校大宗食品配送 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和非财政资金(财政补助资金 2818.9 万元/年,非 财政资金 6799.07万元/年)。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具体要求以第四章的约定为 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成都信 用”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 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11 月 18日至 11 月 24日。 4 2、公告期限:2021 年 11月 18 日至 11 月 24日。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要参加投标,应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采购文件。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 —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 下载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 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 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首次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的新用户应先点击“注册 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再登录。 (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 请详见《成都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版》(操作指南请登录政府 采购云平台后,点击“前台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处下载查看)。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 户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8日 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 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包件)。 十一、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开标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成都市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cdggzy.com)—用户中心—政府采购云 平台。 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加密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 5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简阳市教育局 地 址:简阳市简城街道新民街 285 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27227958 采购代理机构: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印鳌路 159号)。 邮 编:641400 联 系 人:汪美娟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电子邮箱:1269080598@QQ.COM 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9617.97 万元/年(大写:玖仟陆佰壹拾柒万玖 仟柒佰元整/年),共分为 5 个包。 第 1包(生鲜肉配送服务):4121.98 万元/年; 第 2包(蔬菜配送服务):2610.59 万元/年; 第 3包(面粉及面制品、调味品、干杂类、禽蛋、奶类配送服 务):1236.6 万元/年; 第 4包(大米配送服务):961.8 万元/年; 第 5包(食用菜籽油配送服务):687 万元/年。 2、本项目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3、本项目预算作为结算依据,原则上实际发生额度不能超出预算资 金,具体支付资金将根据学校实际就餐人数、实际就餐天数和资金使 用情况据实结算。 最高单价折扣率 (实质性要求) 1、最高单价折扣率为 100%。 2、报价时按最高单价折扣率进行报价,超过最高单价折扣率的 视为无效投标。 3、折扣率=供货价格/市场价格。 2 中标供应商数量 和定标原则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分为5个包,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1个包投标,根据评标委 员会综合评分,每个包总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该包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 同;考核不合格的,或供应商自动放弃不再继续配送的,采购人不与 其续签配送合同,采购人将选择参加该包投标综合评分总分第二名的 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3 强制采购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4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递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 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供应商按评标委 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 号) 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 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 政府采购信用 担保融资 1、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 〈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 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财 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 2、简阳市各银行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 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服务咨询电话:028-27028359, 028-27307538。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汪美娟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11 开标、评标工作 咨询 联系人:汪美娟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12 中标通知书领 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 云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负责答复。 联系人:汪美娟。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地址: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印鳌路 159号)三楼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邮编:641400。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副本抄 送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系人、联 系电话及地址详见第一章); 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的,应向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负责答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第一章)。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 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联系人:汪美娟。 联系电话:028-27028359。 地址: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印鳌路 159号)三楼。 邮编:641400。 15 供应商对招标文 件和中标结果提 出质疑的时间及 方式 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现场送达采购人(节假日不休息),逾期送达的质疑函概 不受理。 2、对中标结果的质疑自中标公告发布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现场送达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节假日不休息),逾期送 达的质疑函概不受理。 3、所有质疑书必须现场送达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拒绝 受理电子邮件和传真件。 4、质疑书格式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要求执行,否则可能被拒收。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7224330。 地址:简阳市东城新区行政办公区三号楼。 邮编:641400。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简阳市财政局备案。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9 招标的采购人是简阳市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第六条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 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 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 两款规定处理。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 10 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供应商的风险及政策鼓励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 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投标是供应商的风险,所产 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3 政策鼓励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11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 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 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 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 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视为无效材料。特别 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 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及投标限制(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 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本 次招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 13 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实质性要求)。 14.2 服务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投标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 内容: (1)服务应答及偏离表;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原件; (2)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5)证明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6)商务应答表; (7)承诺函(一)原件; (8)承诺函(二)原件; (9)承诺函(三)原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1)第 1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 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 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 印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12)第 3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面和 调味品(至少 3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 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复印件并提供面和调味品(至少 3类)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3)第 4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对应 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 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 提供大米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4)第 5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对应 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 14 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 提供食用菜籽油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5)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1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120 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 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 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 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 18.1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说明: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 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 须清晰可辨。) 18.2投标文件制作详情: 18.2.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 1: 前往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业务办理—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下载专 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 2:政府采购云平台—CA管理—绑定 CA—下载 驱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立即下载)。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投 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 15 18.2.2投标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不得使用供应商专用章(如 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2.3供应商应使用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18.2.4 招标文件有修改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修改后的招标 文件在更正公告中下载),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撤回修改,并递交投标文件。 18.2.5 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含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 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请自行前往四川 CA、CFCA、天威 CA服务点办理,只需办理其中一 家 CA 数字证书及签章(提示:办理时请说明参与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及 时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CA 账号绑定,确保顺利参与电子投标。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递 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19.2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供应商按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澄清公 告中修改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告知所有在系统中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19.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递交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 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递交。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20.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 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补充、 修改投标文件并签章、加密后重新递交。撤回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未重新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0.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21.投标文件的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 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找到对应项目, 进入“开标大厅”,等待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启解密后,进行线上解密。除 因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16 系统无法使用外,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 标文件。 五、开标和中标 23. 开标及开标程序 23.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 23.2 开标准备工作。供应商需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 台”,通过“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https://www.cdggzy.com/)—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大厅 (找到对应项目)。提示:供应商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3.3 解密投标文件。等待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启解密后,供应商进行 线上解密。开启解密后,供应商应在 60 分钟内,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 在线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除因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 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 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3.4 确认开标记录。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 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展示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投标报价等唱标内容。如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则只展示供应商名 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供应商对开标记录(包含解密情况、投标报价、其他情况等)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如未确认,视为认同开标记录。 23.5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采购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 时处理。 23.5 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 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电子投标(含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 正常,供应商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23.6 因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 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迟,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 续进行开标活动。 23.7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交易活 17 动无关的言论。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下载中标通知书,无需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领取。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18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相关政策自行约定执行。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19 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中标、成交金额大(省级 1000 万元以上,市县级金额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 制定)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 受益者分离、有质疑投诉举报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参 加验收工作。 35.3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支付中标供应商采购款项;验收 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合同约定。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20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 作的通知》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 号令)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8.2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1)质疑书原件 1 份;(2)委托代理人 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3)营业执照 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1 份;(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5)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针对质疑事项必 要的证明材料。 38.3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 于相关单位答复和处理。 38.4.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 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38.5 凡质疑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不能补充完整的,其质疑不予受 理。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 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不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规定都必须符合其要求。 2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供应商名称) 处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 期:XX 年 XX月 XX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 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 才能生效。 22 承诺函(一)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8)我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 (9)我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 记录。 (10)我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XXXX。 23 承诺函(二)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定标原则,即我公司参加了本项目 第 包 (分包号) 的投标活动,未同时参加两个(含)以上包件投标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两个(含) 以上包件的情形,则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XXXX。 24 投 标 函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折 扣率与开标一览表一致。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有电子投标文件。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XX。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 XXXX月 XXXX日。 25 承诺函(三)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 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 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 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三、我单位承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 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 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知识产权: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我单位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会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 用权)。如采用我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 用。 五、报价承诺:我单位的报价是投标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我单位完 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我单位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我单位本次投标中对同一 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 六、我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我单 位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中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 产品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七、我方如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 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先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 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 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 期:XXXX。 26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配送内容 报价折扣率(%)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内容、保险、代理、安装 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3. 折扣率=供货价格/市场价格。 4.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 1个包进行投标,“分包号”栏请各供应商自行选 定包件并填写。 5.报价折扣率应当与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一 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系统报价为准。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XXXX 商务应答表 分包号: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应答 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 1个包进行投标,“分包号”栏请各供应商 自行选定包件并填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XXXX。 28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 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XXXX。 29 服务应答及偏离表 项目编号: 分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及其影响 1 2 3 4 5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 4.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 1个包进行投标,“分包号”栏请各供应商 自行选定包件并填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XXXX。 3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简阳市教育局的简阳市教育局 2022年春季 -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则需要提供此声明函, 不提供视为非中小企业;若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提供 此声明函,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4、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 1 个包进行投标,“标的名称”处,请各 供应商自行选定包件并填写对应的配送内容。 3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不影响供应商投 标文件的有效性。 32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不能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 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文件的有效性。 4.非监狱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无需提供本证明材料。 33 第四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三)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条件 1、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 2、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 录。 3、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根据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第 1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 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 若所投生鲜猪肉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第 3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面 和调味品(至少 3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 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并具有面和调味品(至少 3类)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第 4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对 应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 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大米 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4 4、第 5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具有对 应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 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食用 菜籽油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按照四川省 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 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 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 万元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5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 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 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供应商内部 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 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出具银行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 4、承诺函(一)原件; 5、承诺函(二)原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7、第 1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 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供应商为 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 屠宰证》复印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8、第 3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面 和调味品(至少 3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面和调味品(至少 3类)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复印件; 9、第 4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对 应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 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并提供大米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第 5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 对应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 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复印件并提供食用菜籽油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 注: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为原件的扫 描件、复印件、影印件。(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 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清楚清晰可辨、有效,否则将导致 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 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简阳市教育局 2022 年春季-2023 年秋季学期学校 大宗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简阳市公办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 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的通知》(成教安〔2020〕 22号)的规定,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服务供应 商。 1、工作目标:建立全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机制并有 效开展工作,以此进一步强化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监管,促进全市学校食 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在校(园)就餐的安全、营养、价格公道,促进学生 健康成长。 2、实施时间:2022年春季-2023年秋季学期。 3、实施范围:全市 100所公办学校、幼儿园。其中普通高中 5 所,职业高 中 1所,特殊教育学校 1所,单设小学 18所,单设初中 10所,九年义务教育学 校 40所,幼儿园 25 所,共有食堂 131个。 4、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内容(包件)划分 因此次采购配送品目多,配送范围比较大,配送及时性强,各类食材储存条 件、运输要求等各不相同,为了便于管理,确保配送质量和安全,各项食材能按 时保质保量配送到学校,将本次采购分为以下五个包: 第 1包:生鲜肉(冷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牛肉、羊肉、兔肉等)。 第 2包: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 第 3包:面粉及面制品、调味品(酱油、醋、盐、味精、鸡精、豆瓣、料酒 等)、干杂类(花椒及花椒粉、干海椒及干海椒粉、豆皮、豆筋、木耳、海带、 紫菜、芽菜、豆粉、豆沙、白糖、冰糖、芝麻、豌豆、绿豆、黄豆、干香菇、银 38 耳、豆豉、番茄酱、芝麻酱、粉条、米线等)、禽蛋、奶类。 第 4包:大米。 第 5包:食用菜籽油。 5、预算金额 2022 春季学期—2023 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需求预估数量:根据现有 公办学校学生人数 74270人。按每人 7元/天【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按 7元/餐计 算,含米 0.7元,肉 3元,调味品 0.4元,油 0.5元,蔬菜 1.9元,面粉 0.5元 (7元钱为预估价,学校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小调整,企业应服从学校分 配)】和全年按 185 个教学日预算,采购总预算金额为 9617.97 万元/年(根据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 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 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的 规定,含预留的 10%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预留比例的 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各包具体预算如下: 第 1包(生鲜肉配送服务):4121.98万元/年; 第 2包(蔬菜配送服务):2610.59万元/年; 第 3 包(面粉及面制品、调味品、干杂类、禽蛋、奶类配送服务):1236.6 万元/年; 第 4包(大米配送服务):961.8万元/年; 第 5包(食用菜籽油配送服务):687万元/年。 原则上实际发生额度不能超出预算资金,具体支付资金将根据学校实际就餐 人数、实际就餐天数和资金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三)2022年全市学校就餐学生预估数 序号 学校 学生人数 预估就餐人数 1 简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153 130 2 简阳市实验小学 742 631 3 四川省简阳中学 7292 5476 4 简阳市阳安中学 4157 3533 5 简阳市石桥中学 2872 2441 6 简阳市三星中学 2873 2442 7 简阳市实验中学 4828 4104 8 四川省简阳市高级职业中学 4076 3465 9 简阳市云龙初级中学 689 586 10 简阳市射洪坝第一小学 849 722 11 简阳市射洪坝第一幼儿园 1108 942 12 简阳市简城第一幼儿园 645 548 39 13 简阳市简城第二幼儿园 548 466 14 简阳市简城第三幼儿园 365 310 15 简阳市石钟幼儿园 327 278 16 简阳市平泉幼儿园 398 338 17 简阳市施家幼儿园 424 360 18 简阳市平武幼儿园 425 361 19 简阳市三星幼儿园 359 305 20 简阳市青龙幼儿园 210 179 21 简阳市镇金幼儿园 350 298 22 简阳市新市幼儿园 346 294 23 简阳市石桥幼儿园 322 274 24 简阳市射洪坝第二幼儿园 635 540 25 简阳市简城第四幼儿园 259 220 26 简阳市赤水太平桥幼儿园 225 191 27 简阳市东溪幼儿园 309 263 28 简阳市云龙幼儿园 396 337 29 简阳市涌泉幼儿园 123 105 30 简阳市踏水幼儿园 104 88 31 简阳市宏缘幼儿园 213 181 32 简阳市江源幼儿园 367 312 33 简阳市雷家幼儿园 114 97 34 简阳市三合幼儿园 170 145 35 简阳市射洪坝东滨路幼儿园 350 298 36 简阳市东溪初级中学 907 771 37 简阳市东溪小学 1620 1377 38 简阳市射洪坝解放学校 2839 2413 39 简阳市简城城西学校 590 502 40 简阳市石桥海井学校 364 309 41 简阳市赤水学校 660 561 42 简阳市赤水石堰学校 546 464 43 简阳市杨家学校 1145 973 44 简阳市杨家模范学校 472 401 45 简阳市东溪江南小学 447 380 46 简阳市射洪坝新合学校 700 595 47 简阳市石钟学校 1075 914 48 简阳市石钟平窝学校 608 517 49 简阳市平泉小学 796 677 50 简阳市平泉新桥学校 346 294 51 简阳市平泉初级中学 574 488 52 简阳市施家学校 1011 859 53 简阳市施家金玉学校 409 348 54 简阳市平泉五星学校 518 440 55 简阳市平泉飞龙学校 331 281 40 56 简阳市施家安乐学校 435 370 57 简阳市禾丰小学 1043 887 58 简阳市禾丰初级中学 1009 858 59 简阳市禾丰碑垭学校 499 424 60 简阳市禾丰励志学校 574 488 61 简阳市禾丰潮水学校 407 346 62 简阳市三合学校 861 732 63 简阳市三合塘坝学校 546 464 64 简阳市平武学校 1359 1155 65 简阳市禾丰普安学校 894 760 66 简阳市云龙小学 728 619 67 简阳市云龙百堰学校 572 486 68 简阳市涌泉学校 722 614 69 简阳市云龙金马学校 752 639 70 简阳市施家平息学校 828 704 71 简阳市云龙五合学校 527 448 72 简阳市三星小学 1094 930 73 简阳市三星井田学校 596 507 74 简阳市踏水学校 834 709 75 简阳市青龙小学 941 800 76 简阳市青龙初级中学 685 582 77 简阳市三星新星学校 835 710 78 简阳市三星同合学校 823 700 79 简阳市宏缘学校 1220 1037 80 简阳市赤水太平桥小学 636 541 81 简阳市赤水太平桥初级中学 562 478 82 简阳市镇金小学 978 831 83 简阳市镇金初级中学 655 557 84 简阳市镇金老龙学校 629 535 85 简阳市雷家望水学校 797 677 86 简阳市雷家学校 870 740 87 简阳市江源学校 1524 1295 88 简阳市江源永宁学校 876 745 89 简阳市新市小学 1211 1029 90 简阳市石桥小学 973 827 91 简阳市石桥初级中学 1125 956 92 简阳市射洪坝水东小学 1603 1363 93 简阳市射洪坝第一初级中学 1212 1030 94 简阳市简城阳安学校 2210 1879 合计 74270 第 1 包:生鲜肉配送服务 41 (一)服务人数:74270人。 (二)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预算金额:4121.98万元∕年。 (四)质量要求 1、冷鲜肉一级,符合 GB2707-2016 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其中:鲜片猪 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 GB/T 9959.1-2019 (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 2、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 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3、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4、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 5、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6、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 具有香味。 (五)安全要求 符合 GB2763-2016 规定的标准以及最新标准和其他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 求。 (六)配送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含冷藏车)和专业技术能力。 2、每天早晨 7:00 之前按采购人的要求配送到到校。必须是当日生产的冷鲜 肉,并实行冷链配送。 3、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 包或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简阳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填订单配送,按规 定时间送达学校,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确保配送的生鲜肉新鲜、优质、安全、 可靠,确保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的生鲜肉,所需费 用由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配套设置“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 学校。 (3)建立出入库台账。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小 时监控体系。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在出 42 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质量等。并保存留样 24 小时。 (4)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 诺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 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中标供应商,对生鲜肉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中标供应商提 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立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对因生鲜肉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 (幼儿园)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并选择参加该包投标综合评分总分第 二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验收 1、中标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由产地检疫部门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2、在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中标供应商了解、监督其 管理、生产、备货过程中的质量、工艺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配合,所需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有权对生鲜肉进行发货前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酌情邀请采购人代 表到中标供应商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中标供应商 应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每学年随机对生鲜肉抽样一次(在学校库房,时间按实际情况定),送 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国家规定的检测 项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生鲜肉,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须及时 更换,若发现配送重量或数量不足的,供应商需及时补送上,并自行承担产生的 一切费用。如再次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生鲜肉,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 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 2 包:蔬菜配送服务 43 (一)服务人数:74270人。 (二)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预算金额:2610.59万元∕年 (四)质量要求: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无虫;叶茎完整无折断, 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 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 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 3、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 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不得过熟或欠熟, 无农药残留。 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 烂现象,无虫,无农药残留。 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 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五)安全要求 符合 GB2763-2016 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和其他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六)配送要求 1、每天早晨 7:00 之前按采购人的要求配送到到校。 2、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 包或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简阳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填订单配送,按规 定时间送达学校,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确保配送的蔬菜新鲜、优质、安全、 可靠,确保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损坏的蔬菜,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 担。 (2)中标供应商配套设置“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 学校。 (3)建立出入库台账。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小 时监控体系,蔬菜必须粘贴印有供应商详细信息的封条。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 44 商自行查验。蔬菜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质量。并保 存留样 24小时。 (4)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 诺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 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中标供应商,对食堂蔬菜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中标供应商 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立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对因蔬菜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幼 儿园)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 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并选择参加该包投标综合评分总分第二名 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验收 1、中标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蔬菜产地证明(或销售凭证)和农残 检测报告以及盖有中标供应商印章的配送清单。 2、在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中标供应商了解、监督其 管理、生产、备货过程中的质量、工艺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配合,所需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有权对蔬菜进行发货前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酌情邀请采购人代表 到中标供应商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中标供应商应 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每学年随机对蔬菜抽样一次(在学校库房,时间按实际情况定),送国 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国家规定的检测项 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蔬菜,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须及时更 换,若发现配送重量或数量不足的,供应商需及时补送上,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一 切费用。如再次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蔬菜,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 (八)检测报告 供应商承诺中标该配送内容后能提供每批次蔬菜产地证明(或销售凭证)和 农残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原件)。 45 第 3 包:面粉及面制品、调味品、干杂类、禽蛋、奶类配送服务 (一)服务人数及预算金额:74270人,1236.6万元∕年。 (二)面粉及面制品 1、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质量要求:特制一等,符合 GB1355-1986 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灰分 <0.7%;粗细度:全部通过 CB36号筛,留存在 CB42号筛的不超过 10%。面筋质 >26%。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脂肪酸值<80。 气味口味正常。 3、安全要求 符合 GB2761-2017 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和其他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4、配送要求 (1)配送时须提供面粉及面制品正规进货渠道证明材料。 (2)2每周配送一次。 (3)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 转包或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简阳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 间送达学校,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确保配送的面粉及面制品新鲜、优质、安 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面粉及面制品,所需 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②中标供应商配套设置“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③建立出入库台账。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 监控体系,面粉及面制品必须粘贴印有供应商详细信息的封条。在配送前,必须 由供应商自行查验。面粉及面制品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 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并保存留样一周。 ④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诺或 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 深入学校食堂和中标供应商,对面粉及面制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中标供应商 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⑥建立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对因面粉及面制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 46 校(幼儿园)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 位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并选择参加该包投标综合评分总分 第二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5、验收 (1)中标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面粉及面制品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 报告和盖有中标供应商印章的配送清单。 (2)在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中标供应商了解、监督 其管理、生产、备货过程中的质量、工艺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配合,所需费 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有权对面粉及面制品进行发货前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酌情邀请 采购人代表到中标供应商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中 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每学年随机对面粉及面制品抽样一次(在学校库房,时间按实际情况 定),送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国家规定 的检测项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面粉及面制品,立即停止使用,供应 商须及时更换,若发现配送重量或数量不足的,供应商需及时补送上,并自行承 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再次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面粉及面制品,则视为 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调味品、干杂 1、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质量要求: (1)酿造酱油:特级,符合 GB18186-2000 规定标准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 ①色泽:高盐稀态发酵酱油:红褐色或浅红褐色,色泽鲜艳,有光泽 低盐固态发酵酱油:鲜艳的深红褐色,有光泽 ②香气:高盐稀态发酵酱油:浓郁的酱香及脂香气 低盐固态发酵酱油:酱香浓郁,无不良气味 ③滋味:高盐稀态发酵酱油:味鲜美、醇厚,鲜、咸、甜适口 低盐固态发酵酱油:味鲜美、醇厚,咸味适口 ④体态:澄清 (2)酿造食醋:特级,符合 GB18187-2000 规定标准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 47 ①色泽:固态发酵食醋:琥珀色或红棕色 液态发酵食醋:具有该品种固有的色泽 ②香气:固态发酵食醋:具有固体发酵食醋特有的香气 液态发酵食醋:具有该品种特有的香气 ③滋味:固态发酵食醋:酸味柔和,回味绵长,无异味 液态发酵食醋:酸味柔和,无异味 ④体态:澄清 (3)食用盐:精制盐,符合 GB∕T5461-2016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 准要求。 ①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 ②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要求。 (4)其它调味品及干杂:按行业或国家发布最新标准。 3、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 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 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 产品检验报告,具有 SC标记。 4、配送要求 (1)配送时须提供调味品、干杂正规进货渠道证明材料。 (2)每周配送一次。 (3)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 转包或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简阳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 间送达学校,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确保配送的调味品、干杂新鲜、优质、安 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的调味品、干杂,所 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②中标供应商配套设置“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③建立出入库台账。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 监控体系,调味品、干杂必须粘贴印有供应商详细信息的封条。在配送前,必须 由供应商自行查验。调味品、干杂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 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并保存留样一周。 48 ④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诺或 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 深入学校食堂和中标供应商,对调味品、干杂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中标供应商 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⑥建立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对因调味品、干杂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 校(幼儿园)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 位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并选择参加该包投标综合评分总分 第二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5、验收 (1)中标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调味品、干杂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 告和盖有中标供应商印章的配送清单。 (2)在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中标供应商了解、监督其 管理、生产、备货过程中的质量、工艺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配合,所需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有权对调味品、干杂进行发货前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酌情邀请采 购人代表到中标供应商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中标 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每学年随机对调味品、干杂抽样一次(在学校库房,时间按实际情况定), 送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国家规定的检 测项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调味品、干杂,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 须及时更换,若发现配送重量或数量不足的,供应商需及时补送上,并自行承担 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再次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调味品,则视为供应商违 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鲜蛋 1、质量要求: ①符合 GB2748-2003规定标准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 ②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③组织形状: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 清透明、稀稠分明 49 ④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⑤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 2、安全要求 符合 GB2763-2016 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和其他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3、配送要求 (1)根据需求每天或每周配送。 (2)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 转包或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简阳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 间送达学校,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确保配送的鲜蛋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确保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鲜蛋,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②中标供应商配套设置“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③建立出入库台账。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 监控体系,鲜蛋必须粘贴印有供应商详细信息的封条。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 自行查验。鲜蛋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 等。并保存留样 24 小时。 ④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诺或 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 深入学校食堂和中标供应商,对鲜蛋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中标供应商提供不合 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⑥建立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对因鲜蛋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幼儿 园)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 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并选择参加该包投标综合评分总分第二名的 供应商签订合同。 4、验收 (1)中标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鲜蛋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盖 有中标供应商印章的配送清单。鲜蛋到校的保质期,夏秋季不得低于 10 天,冬 春季不得低于 15天。 (2)在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中标供应商了解、监督 其管理、生产、备货过程中的质量、工艺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配合,所需费 50 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有权对鲜蛋进行发货前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酌情邀请采购人代 表到中标供应商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中标供应商 应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每学年随机对鲜蛋抽样一次(在学校库房,时间按实际情况定),送 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国家规定的检测 项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鲜蛋,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须及时 更换,若发现配送重量或数量不足的,供应商需及时补送上,并自行承担产生的 一切费用。如再次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鲜蛋,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 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 4 包:大米配送服务 (一)服务人数:74270 人。 (二)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预算金额:961.8万元∕年 (四)质量要求:一级大米。符合 GB1354-2009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加 工精度: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米面皮层去净的占 90%以上;碎米总 量:籼米≤15%(其中小碎米≤1%),粳米≤7.5%(其中小碎米≤0.5%);不完整 米粒:≤3%;杂质最大限量:≤0.25%;水分:籼米≤14.5%,粳米≤15.5%;黄 米粒:≤1%;色泽和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五)安全要求 符合 GB2762-2017 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和其他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六)配送要求 1、大米每周配送一次。 2、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 包或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简阳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填订单配送,按规 定时间送达学校,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确保配送的大米新鲜、优质、安全、 可靠,确保大米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大米,所需费用由供 应商承担。 51 (2)中标供应商配套设置“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 学校。 (3)建立出入库台账。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小 时监控体系,大米必须粘贴印有供应商详细信息的封条。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 商自行查验。大米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 装等。并保存留样一周。 (4)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 诺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 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中标供应商,对食堂食大米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中标供应 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立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对因大米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幼 儿园)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 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并选择参加该包投标综合评分总分第二名 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7、验收 (1)中标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大米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盖 有中标供应商印章的配送清单。 (2)在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中标供应商了解、监督 其管理、生产、备货过程中的质量、工艺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配合,所需费 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有权对大米进行发货前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酌情邀请采购人代 表到中标供应商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中标供应商 应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每学年随机对大米抽样一次(在学校库房,时间按实际情况定),送 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国家规定的检测 项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大米,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须及时 更换,若发现配送重量或数量不足的,供应商需及时补送上,并自行承担产生的 一切费用。如再次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大米,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 人有权终止合同。 52 第 5 包:食用菜籽油配送服务 (一)服务人数:74270人。 (二)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预算金额:687万元∕年 (四)质量要求 1、压榨菜籽油(国标四级),非转基因菜籽压榨、非调和油,符合 GB1536-2004 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 2、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黄≤35、红≤7.0。 3、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水分及挥发物:≤0.2%。 5、不溶性杂质:≤0.05%。 6、酸值:≤3mg∕g。 7、过氧化值:6mmol∕kg。 8、加热实验(280℃):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 小于 4.0,0.5。 9、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五)安全标准 符合 GB2761-2017 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和其他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六)配送要求 1、每周配送一次。 2、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 包或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简阳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填订单配送,按规 定时间送达学校,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确保配送的食用菜籽油新鲜、优质、 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食用菜籽油,所需 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配套设置“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 学校。 (3)建立出入库台账。中标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小 时监控体系,食用菜籽油必须粘贴印有供应商详细信息的封条。在配送前,必须 53 由供应商自行查验。食用菜籽油入库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 的有效期、包装等。并保存留样一周。 (4)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 诺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 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中标供应商,对食堂食用菜籽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中标 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立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对因食用菜籽油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学校(幼儿园)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 到位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并选择参加该包投标综合评分总 分第二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验收 1、中标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食用菜籽油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和盖有中标供应商印章的配送清单。 2、在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中标供应商了解、监督其 管理、生产、备货过程中的质量、工艺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予配合,所需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有权对食用菜籽油进行发货前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酌情邀请采购 人代表到中标供应商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中标供 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每学年随机对食用菜籽油抽样一次(在学校库房,时间按实际情况定), 送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国家规定的检 测项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用菜籽油,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须 及时更换,若发现配送重量或数量不足的,供应商需及时补送上,并自行承担产 生的一切费用。如再次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用菜籽油,则视为供应商 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4 (四)样品数量及相关要求 1、面粉 1袋(至少 5公斤)。 质量要求:特制一等,符合 GB1355-1986、GB2761-2017规定标准以及最新 标准和其他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灰分<0.7%;粗细度:全部通过 CB36号 筛,留存在 CB42号筛的不超过 10%。面筋质>26%。含砂量<0.02%。磁性金属 物<0.003g∕kg。水分≤14%。脂肪酸值<80。气味口味正常。 2、大米(籼米和粳米各至少 5公斤)。 质量要求:一级大米。符合 GB1354-2009、GB2762-2017规定标准以及最新 标准和其他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加工精度: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 胚和米面皮层去净的占 90%以上;碎米总量:籼米≤15%(其中小碎米≤1%), 粳米≤7.5%(其中小碎米≤0.5%);不完整米粒:≤3%;杂质最大限量:≤0.25%; 水分:籼米≤14.5%,粳米≤15.5%;黄米粒:≤1%;色泽和气味:无异常色泽和 气味。 3、压榨菜籽油(国标四级)1桶。 质量要求:非转基因菜籽压榨、非调和油,符合 GB1536-2004、GB2761-2017 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和其他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黄≤35、红≤7.0。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 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2%。不溶性杂质:≤0.05%。酸值:≤3mg∕g。过氧 化值:6mmol∕kg。加热实验(280℃):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 红色值增小于 4.0,0.5。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4、调味品 3种。 供应商提供的 3种调味样品为食用盐、酱油、豆瓣,每种调味品提供 1个最 小规格包装的即可。 (五)送样须知 1、供应商将样品单独封装递交。样品须去掉标签,任何样品不能有任何 可能泄露供应商信息的相关标识; 55 2、样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所有 样品不退还; 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所有样品在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封 存作为采购货品验收标准之一。 1.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时完成(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2.询价原则和要求 (1)参与单位: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简阳市教育局(勤工办、纪工委)、 学校代表(3-5名)组成询价小组。 (2)询价参考:成都市发改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生鲜肉、蔬菜、面粉及面 制品、酱油、食醋、食用盐、鲜蛋、大米、食用菜籽油市场价格信息作为询价参 考。 (3)询价地点:简阳市园银河农贸市场或城南农贸市场等市场及当地各大 中超市。 (4)询价时间:生鲜肉类、蔬菜类、禽蛋每月询价一次,其他配送内容每 学期询价一次。做为结算基础单价,在一个询价周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基础单价。 如在一个询价周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过 25%的,可再开展询价。 3、价格及付款执行方式 (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报价折扣率将作为履约的价格依据。 (2)配送执行价格计算公式:配送结算价格=结算基础单价×折扣率。 (3)本次约定的特别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月结算一次,按配送结算价 格和一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由学校、供应商共同核实上月供货量后办齐相 关付款手续,于 25 日前由学校将货款转到供应商指定账户,节假日顺延。(无 特殊原因,采购人需按月支付货款,不得故意拖欠) ★4、履约保证:供应商需承诺积极参加被服务单位的配送采购;供应商需 承诺按相关合同及时支付与本项目有关上游供应商货款,若未按时支付货款, 因此造成的任何纠纷由该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 ★5、配送供应商需承诺实际配送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产品规格等技术 参数保持一致或配送更高技术参数标准的产品。(提供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必须承诺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 料,但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因供应商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供应商应承担 56 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 ★7、保险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所服务的配送内容应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 作日内为中标配送内容购买不低于人民币二千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签 订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凭证,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 采购配送合同;中标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所服务配送内容购买食品安全责任 保险金额高于人民币二千万元的,可在投标文件中对相应的保险金额自行进行 承诺,并在中标后按照不低于承诺的保险金额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 保险,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提供承诺函原件) 8、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学 校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如发生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采购单位(使用方) 有权拒收或者更换。 (2)中标配送按合同约定按时向学校配送食品。 (3)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学校有权拒收,中标供应商须 立即更换,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需提供承诺函) (4)如食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响应,2 个小 时内到达现场对产品进行替换。(需提供承诺函) (5)其他要求:①若发生动物疫情、自然灾害等情况能确保向学校配送安 全、足量的食品原料。②执行数量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数实施,并按实际配送量结 算。 (6)售后服务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②售后服务人员 配置(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要求、职能职责、管理制度)③培训安排 (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师资配置、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与任务、培训计 划与时间安排)④报废处理办法⑤退换货机制。 9、管理制度和配送方案 1、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食品配送人员管理制度;(2)食材原 料出库管理制度;(3)食材原料入库管理制度;(4)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5)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6)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7)食品安 全运送制度;(8)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2、配送服务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质量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质量 安全体系、产品技术标准与规范、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57 ②食品安全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体系、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③服务人员 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职能职责、服务人员管理、服务人 员培训与教育)④配送运输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配送车辆配置、配送线路规划、 运输保障措施)⑤突发事件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组织机 构、应急处置响应、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序)。 注意: 1、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 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2、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58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59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出现本条 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 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注:资格性检查适用于招标采购单位自行进行资格性检查,本项目需要采 购人进行资格性检查。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序号 资格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是否通过(未通 过应写明原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3 提供供应商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 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 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新成立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复印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4 承诺函(一)原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5 承诺函(二)原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60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原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7 第 1 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 猪肉产品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生猪定 点屠宰证》复印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 鲜猪肉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 《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和《动物防疫条 件合格证》复印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8 第 3 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 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面和调味品(至少 3 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 家的,若所投产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提 供面和调味品(至少 3 类)生产厂家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9 第 4 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 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对应产品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 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大米生产厂家 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10 第 5 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品 为自产产品的,必须提供对应产品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产 品为代理产品的,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食用菜籽油生 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符合性检查见下表: 序号 符合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是否通过(未通过 应写明原因) 1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符合招标 以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 61 文件的规定要求 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 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 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 件的规定 以招标文件第二章和第三章 相关要求为准 3 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 定的 以招标文件第一章相关要求 为准 4 技术、服务(商务)应答内容 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的 以招标文件第六章相关要求 为准 5 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 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 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 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以招标文件第六章相关要求 为准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 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也相同无供应商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供应商均属于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62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 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 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63 在线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逾 时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 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 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进行递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系统无法使用的,由供应商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不能 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 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4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其他商务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 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5 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 分,直至扣完 为止。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 1包:生鲜肉配送服务评分办法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3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 折扣率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30。 注:1、报价折扣率=供货价格/市场价格;2、本项目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共同评分 65 2 服务内容 及相关要 求 12% 12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配送要求、 验收要求(共四个大项)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要求没 有负偏离的得 12 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有一 个大项扣 3分,最多扣 12 分。 技术类 评分 3 人员设 备投入 20% 20分 根据供应商的拟投入的人员、车辆和设备进行综合评审。 (1)配备专业配送服务团队(有稳定的专业配送人员) 12 人得 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 1人加 0.25分,最多加 2 分,本项满分 3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配备专职驾驶员人数达 8 人得 1 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 1 名驾驶员得 0.25 分,最多加 2 分,本项满分 3 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配送冷藏车辆达到 8 辆的得 4 分,在此基础上,每 增加一辆加 0.5 分,最多加 4分,本项满分 8分,未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4)供应商对生猪屠宰具有头头在线检测检疫设备并提 供每批次检测报告或承诺提供每批次相关检测检疫报告 的得 2分,本项满分 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5)供应商具有非洲猪瘟检测室并提供每批次检测报告 或承诺提供每批次相关检测报告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6)供应商具有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并提供每批次检测报 告或承诺提供每批次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得 2分,本项 满分 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提供冷藏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外观和车牌号同 框实景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人员 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 件以及劳务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复印件,驾驶员还需 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检测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和 检测室照片或提供相关检测检疫报告承诺函。 共同评分 4 履约能力 3% 3分 以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服务业绩合同个数进 行计算,1个合同得 1分,最多得 3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 5 管理制度 和配送方 23分 1.管理制度 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管 理制度进行评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食品配 技术评分 66 案 23% 送人员管理制度;(2)食材原料出库管理制度;(3)食 材原料入库管理制度;(4)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5) 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6)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 度;(7)食品安全运送制度;(8)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 得 8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 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 求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 2.配送服务方案 15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 定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①食品质量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安全体系、 产品技术标准与规范、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质量安全保 障措施等内容) ②食品安全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 全体系、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③服务人员配置(包含但 不限于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职能职责、服务人员管 理、服务人员培训与教育)④配送运输措施(包含但不 限于配送车辆配置、配送线路规划、运输保障措施)⑤ 突发事件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 组织机构、应急处置响应、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 序)。配送服务方案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 实施特点的得 15 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 实施内容前后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 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3分,扣完为止。 6 售后服务 方案 10% 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 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②售后服 务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要求、职能 职责、管理制度)③培训安排(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师资配 置、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与任务、培训计划与 时间安排)④报废处理办法⑤退换货机制。售后服务方案 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10 分, 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矛盾或内 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 评分 7 本地化服 2分 供应商在简阳本地设有符合国家食品配送要求及条件的 共同评分 67 务能力 2% 仓储、配送基地(须有冻库)或者承诺在中标后 20 日内 在简阳本地建设符合上述配送条件的仓储、配送基地(须 有冻库)的得 2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冻库承建合同 复印件或承诺函)。没有仓储、配送基地,也没有提供承 诺函的不得分。 第 2包:蔬菜配送服务评分办法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3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 折扣率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30。 注:1、报价折扣率=供货价格/市场价格;2、本项目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共同评分 2 服务内容 及相关要 求 16% 16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配送要求、 验收要求和检测报告要求(共五个大项)进行评审,完全 满足招标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 16 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 负偏离的每一个大项扣 3.2 分,最多扣 16分。 技术类 评分 3 人员设 备投入 16% 16分 根据供应商的拟投入的人员、车辆和设备进行综合评审。 (1)配备专业配送服务团队(有稳定的专业配送人员) 22 人得 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 1人加 0.1分,最多加 1 分,本项满分 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配备专职驾驶员人数达 8 人得 1 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 1 名驾驶员得 0.25 分,最多加 2 分,本项满分 3 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配送车辆达到 8 辆(须有 4 辆冷藏车)的得 4 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加 0.5分,最多加 4分,本项满 分 8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4)具有农残检测设备和检测室并提供每批次检测报告 或承诺提供每批次配送所有蔬菜农残检测报告的得 3分, 本项满分 3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外观和车牌号同框实景 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中必须有 冷藏运输车;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 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劳务合同或在职证明复印件,驾驶 员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检测设备需提供购买发 共同评分 68 票和检测室照片或提供农残检测报告承诺函。 4 履约能力 3% 3分 以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服务业绩合同个数进 行计算,1个合同得 1分,最多得 3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 5 管理制度 和配送方 案 23% 23分 1.管理制度 8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管理 制度进行评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食品配送 人员管理制度;(2)食材原料出库管理制度;(3)食材 原料入库管理制度;(4)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5) 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6)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 度;(7)食品安全运送制度;(8)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 得 8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 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 求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 2.配送服务方案 1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 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 食品质量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产品 技术标准与规范、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质量安全保障措 施等内容) ②食品安全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体 系、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③服务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 于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职能职责、服务人员管理、 服务人员培训与教育)④配送运输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配送车辆配置、配送线路规划、运输保障措施)⑤突发 事件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组织 机构、应急处置响应、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序)。 配送服务方案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 点的得 15 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 容前后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 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3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分 6 售后服务 方案 10% 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 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②售后服 务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要求、职能 职责、管理制度)③培训安排(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师资配 置、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与任务、培训计划与 技术类 评分 69 时间安排)④报废处理办法⑤退换货机制。售后服务方案 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10 分, 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矛盾或内 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7 本地化服 务能力 2% 2分 供应商在简阳本地设有符合国家食品配送要求及条件的 仓储、配送基地(须有保鲜库)或者承诺在中标后 20 日 内在简阳本地建设符合上述配送条件的仓储、配送基地 (须有保鲜库)的得 2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土地使 用复印件或承诺函)。没有仓储、配送基地,也没有提供 承诺函的不得分。 共同评分 第 3 包:面粉及面制品、调味品、干杂类、禽蛋、奶类配送服务评分办法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3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 折扣率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30。 注:1、报价折扣率=供货价格/市场价格;2、本项目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共同评分 2 服务内容 及相关要 求 12% 12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配送要求、 验收要求(共四个大项)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要求没 有负偏离的得 12 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有一 个大项扣 3分,最多扣 12分。 技术类 评分 3 人员设 备投入 15% 15分 根据供应商的拟投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综合评审。 (1)配备专业配送服务团队(有稳定的专业配送人员)6 人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 1 人加 0.5 分,最多加 2 分,本项满分 3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配备专职驾驶员人数达 4 人得 1 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 1名驾驶员得 1 分,最多加 3分,本项满分 4分,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箱式运输车辆达到 3 辆的得 4 分,在此基础上,每 增加一辆加 1分,最多加 4分,本项满分 8分,未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外观和车牌号同框实景 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人员需提供健 共同评分 70 康证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劳务 合同或在职证明复印件,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复 印件。 4 履约能力 3% 3分 以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服务业绩合同个数进 行计算,1个合同得 1分,最多得 3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 5 管理制度 和配送方 案 23% 23分 1.管理制度 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管 理制度进行评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食品配 送人员管理制度;(2)食材原料出库管理制度;(3)食 材原料入库管理制度;(4)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5) 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6)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 度;(7)食品安全运送制度;(8)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 得 8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 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 求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 2.配送服务方案 15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 定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①食品质量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安全体系、 产品技术标准与规范、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质量安全保 障措施等内容) ②食品安全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 全体系、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③服务人员配置(包含但 不限于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职能职责、服务人员管 理、服务人员培训与教育)④配送运输措施(包含但不 限于配送车辆配置、配送线路规划、运输保障措施)⑤ 突发事件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 组织机构、应急处置响应、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 序)。配送服务方案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 实施特点的得 15 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 实施内容前后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 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3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分 6 售后服务 方案 10% 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 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②售后服 务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要求、职能 技术类 评分 71 职责、管理制度)③培训安排(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师资配 置、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与任务、培训计划与 时间安排)④报废处理办法⑤退换货机制。售后服务方案 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10 分, 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矛盾或内 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2分,扣完为止 7 样品 5% 5分 1、面粉: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样品的①外观②颜色③光 泽度④气味⑤手感等感观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样品的外 观、颜色、光泽度、气味、手感等因素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5分,样品的外观、颜色、光泽度、气味、手感等因素 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扣 0.5 分,最多 扣 2.5分。 2、调味品: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样品的①外观②色泽③ 香味④滋味⑤体态等感观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样品的外 观、颜色、光泽度、气味、手感等因素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2.5分,样品的外观、色泽、香味、滋味、体态等因素每 有一项有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扣 0.5分,最多扣 2.5分。 3、未提供样品或错送、少送样品或样品不符合送样要求 的得 0分。 技术类评 分 8 本地化服 务能力 2% 2分 供应商在简阳本地设有符合国家食品配送要求及条件的 仓储、配送基地或者承诺在中标后 20 日内在简阳本地建 设符合上述配送条件的仓储、配送基地的得 2分(提供租 赁合同复印件或土地使用复印件或承诺函)。没有仓储、 配送基地,也没有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共同评分 第 4 包:大米配送服务评分办法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3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 折扣率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30。 注:1、报价折扣率=供货价格/市场价格;2、本项目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共同评分 72 2 服务内容 及相关要 求 12% 12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配送要求、 验收要求(共 4个大项)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要求没 有负偏离的得 12 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有一 个大项扣 3分,最多扣 12 分。 技术类 评分 3 人员设备 投入 15% 15分 根据供应商的拟投入的人员、车辆和设备进行综合评审。 (1)配备专业配送服务团队(有稳定的专业配送人员) 10人得 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 1人加 0.5分,最多加 3 分,本项满分 4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配备专职驾驶员人数达 4 人得 1 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 1 名驾驶员加 0.5 分,最多加 2 分,本项满分 3 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箱式运输车辆达到 4 辆(须有冷藏车)的得 4 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加 1分,最多加 4分,本项满分 8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外观和车牌号同框实景 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人员需提供健 康证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劳务 合同或在职证明复印件,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复 印件。 共同评分 4 履约能力 3% 3 分 以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服务业绩合同个数进 行计算,1个合同得 1分,最多得 3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 5 管理制度 和配送方 案 23% 23分 1.管理制度 8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管理 制度进行评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食品配送 人员管理制度;(2)食材原料出库管理制度;(3)食材 原料入库管理制度;(4)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5) 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6)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 度;(7)食品安全运送制度;(8)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 得 8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 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 求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 2.配送服务方案 1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 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 技术评分 73 食品质量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产品 技术标准与规范、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质量安全保障措 施等内容) ②食品安全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体 系、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③服务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 于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职能职责、服务人员管理、 服务人员培训与教育)④配送运输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配送车辆配置、配送线路规划、运输保障措施)⑤突发 事件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组织 机构、应急处置响应、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序)。 配送服务方案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 点的得 15 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 容前后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 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3分,扣完为止。 6 售后服务 方案 10% 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 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②售后服 务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要求、职能 职责、管理制度)③培训安排(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师资配 置、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与任务、培训计划与 时间安排)④报废处理办法⑤退换货机制。售后服务方案 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10 分, 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矛盾或内 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2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 评分 7 样品 5% 5分 1、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样品的①外观②颜色③光泽度④ 气味⑤手感等感观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样品的外观、颜色、 光泽度、气味、手感等因素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分,样品 的外观、颜色、光泽度、气味、手感等因素每有一项有缺 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扣 1分,最多扣 5分。 2、未提供样品或错送、少送样品或样品不符合送样要求 的得 0分。 技术类评 分 8 本地化服 务能力 2% 2分 供应商在简阳本地设有符合国家食品配送要求及条件的 仓储、配送基地或者承诺在中标后 20 日内在简阳本地建 设符合上述配送条件的仓储、配送基地的得 2分(提供租 赁合同复印件或土地使用复印件或承诺函)。没有仓储、 共同评分 74 配送基地,也没有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第 5 包:食用菜籽油配送服务评分办法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3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 折扣率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30。 注:1、报价折扣率=供货价格/市场价格;2、本项目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共同评分 2 服务内容 及相关要 求 12% 12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配送要求、 验收要求(共四个大项)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要求没 有负偏离的得 12 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有一 个大项扣 3分,最多扣 12 分。 技术类 评分 3 人员设备 投入 15% 15分 根据供应商的拟投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综合评审。 (1)配备专业配送服务团队(有稳定的专业配送人员)5 人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 1 人加 0.5 分,最多加 3 分,本项满分 4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配备专职驾驶员人数达 3 人得 1 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 1名驾驶员得 1分,最多加 2分,本项满分 3分,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箱式运输车辆达到 3 辆的得 4 分,在此基础上,每 增加一辆加 2分,最多加 4分,本项满分 8分,未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外观和车牌号同框实景 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人员需提供健 康证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劳务 合同或在职证明复印件,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复 印件。 共同评分 4 履约能力 3% 3分 以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服务业绩合同个数进 行计算,1个合同得 1分,最多得 3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 5 管理制度 和配送方 案 23% 23分 1.管理制度 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管 理制度进行评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食品配 送人员管理制度;(2)食材原料出库管理制度;(3)食 材原料入库管理制度;(4)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5) 技术评分 75 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6)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 度;(7)食品安全运送制度;(8)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 得 8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 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 求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 2.配送服务方案 15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 定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①食品质量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安全体系、 产品技术标准与规范、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质量安全保 障措施等内容) ②食品安全保障(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 全体系、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③服务人员配置(包含但 不限于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职能职责、服务人员管 理、服务人员培训与教育)④配送运输措施(包含但不 限于配送车辆配置、配送线路规划、运输保障措施)⑤ 突发事件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 组织机构、应急处置响应、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程 序)。配送服务方案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 实施特点的得 15 分,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 实施内容前后矛盾或内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 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3分,扣完为止。 6 售后服务 方案 10% 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 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②售后服 务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要求、职能 职责、管理制度)③培训安排(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师资配 置、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与任务、培训计划与 时间安排)④报废处理办法⑤退换货机制。售后服务方案 齐全,表述准确清晰,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10 分, 每缺少一项或存在不符合逻辑或实施内容前后矛盾或内 容与项目特点不符或不适用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 评分 7 样品 5% 5分 1、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样品的①外观②色泽③透明度④ 气味⑤滋味等感观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样品的外观、色泽、 透明度、气味等因素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分,样品的外观、 技术类评 分 76 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因素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满 足采购需求的每项扣 1分,最多扣 5分。 2、未提供样品或错送、少送样品或样品不符合送样要求 的得 0分。 8 本地化服 务能力 2% 2分 供应商在简阳本地设有符合国家食品配送要求及条件的 仓储、配送基地或者承诺在中标后 20 日内在简阳本地建 设符合上述配送条件的仓储、配送基地的得 2分(提供租 赁合同复印件或土地使用复印件或承诺函)。没有仓储、 配送基地,也没有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共同评分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供 应商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分为5个包,每个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1个包投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每个包总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该包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同;考核 不合格的,或供应商自动放弃不再继续配送的,采购人不与其续签配送合同, 采购人将选择参加该包投标综合评分总分第二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3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 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77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 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 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中标通知书领取)。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未中标原因,不退回供应商投标文件和其 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78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7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采购代理机构: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具体工作需要,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次三方合同,共同执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合同期限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五、履约验收标准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 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80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 八、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本条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 逾期交货的,应按合同总价 20%承担违约责任;其它违约行为按照此约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或者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 诉讼。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向简阳市财政局备案 一份,采购人送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归档一份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采购合同系受采购人的委托与乙方签定; 2、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定后 天完成或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3、其他未约定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应答及偏离表和中标通 知书复印件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 法人: 开 户 行: 账 号: 联系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法人(授权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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