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3,378,369.00

项目背景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是一所集孤残儿童和 三无 成年人员养育安置、养老服务、医疗康复,以及为市民政局机关提供支持保障职能于一体的市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40号。本项目预算金额3,378,369.00元,主要服务内容:为中心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约1300人提供每日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早中晚三餐及采购人需要的其他供餐服务),项目采取 包工不包料 的模式,中标人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中心食堂(含两个食堂)驻点,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1-440301-0102007020-01001 食堂外包服务 1.0 3378369.0

具体技术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供餐类型
(1)服务对象用餐(含活动餐、节日餐、治疗餐等);
(2)职工用餐(含工作餐等);
(3)公务用餐(含会议接待等);
(4)其他就餐需求。
2.供餐时间
(1)儿童送餐及就餐时间:
早餐 6:30-7:30
中餐 10:30-11:30
晚餐 16:30-17:30
(2)老人送餐及就餐时间:
早餐 7:00-8:00
中餐 11:00-12:00
午点 14:30
晚餐 17:00-18:00
晚点 19:00
(3)职工就餐时间:
早餐 08:15-09:00
中餐 12:30-13:00
晚餐 17:00-18:00
3.供餐方式
服务对象(儿童、老人等)一日三餐采取送餐模式,中标人每天按时将菜品及特殊要求的食品推送至服务对象就餐区域,对照服务对象需求按质按量完成分餐,分发给服务对象。职工一日三餐采取自选分餐模式,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制作菜品,注重菜品的营养质量和色香味搭配,不定期更新菜品种类。
(二)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求各类服务人员共计45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专业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工作经验及资质
项目
经理
1
全面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客户沟通、内外事务处理、员工的考核培训等。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项目5年以上成功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协调沟通能力优秀。
楼面
经理
2
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食堂日常管理等。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项目3年以上成功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协调沟通能力优秀。
营养师
1
负责服务对象、员工等就餐对象的食谱制定及配餐等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开营养师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类似岗位工作经验。
食品
检测员
1
配合甲方验收食品原材料,对食品材料(蔬菜、瓜果、肉禽、水产等)进行检测,当天出具报告。
大专及以上学历(食品专业),持有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有2年以上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能处理食品安全监管中常见的问题。
文员
3
负责食堂的表报资料填写和日常登统计等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厨师长
2
协助楼面经理工作,主要负责菜品质量控制、食品卫生管理等。
高中及以上学历,高级厨师资格,有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熟悉食堂各岗位的工作。
炒菜
厨师
7
负责食堂日常的餐饮服务,主要包括菜肴制作、食品监督、卫生防疫、配餐服务等工作。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服务意识。其中2人需具有高级厨师资格及5年以上星级酒楼工作经验,2人需具有高级营养配餐员资格。
面点师
3
负责中西点心及风味面食的制作。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式点心制作。
汤饭
厨师
2
负责食堂米饭、例汤的制作。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技术熟练、责任心强。
面档
厨师
2
负责面档各式粉面及酱料制作、配餐、卫生等工作。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操作熟练,熟悉各式特色粉面、拉面等制作。
切配
厨师
7
协助炒菜厨师开展工作,负责食堂的原料切配、配餐等工作。
初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和自觉性。
洗碗工
5
负责食堂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消毒及厨房其他工作等。
初中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能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勤杂工
9
负责服务对象的配餐服务、送餐、餐厅清洁及协助厨房其他工作等。
初中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合计
45人
(三)服务成果要求
员工满意度调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由采购人监督、中标人实施。员工满意率应达到80%(含)以上,如果合同服务期内两次达不到该满意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技术资料要求
1.中标人参考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A级标准进行食堂管理,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指标达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持食堂卫生整洁,垃圾分类存放到指定地点;定期做好食堂内部除虫害工作。
2.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人员的资质或证书资料。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自觉接受采购人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采购人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等基本生产物资,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登记造册;中标人负责食堂菜品的验收、加工、烹饪、供应、送餐、清洁卫生及其他服务工作,生产的菜品价格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不负责食堂的盈亏,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本核算。
3.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水电燃气检查,做好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落实索证索票、农残检测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杜绝使用不合格、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做好厨具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因中标人提供不洁食物等因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恶性事件的(依据每餐留样并经有关检测部门鉴定确认),由中标人负责一切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中标人未落实留样制度导致无法判断责任的,由中标人负责一切赔偿及相关责任。
4.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堂设备操作规程,并进行经常性维护清洗。采购人可随时检查,发现一次操作错误或维护不彻底的,提出口头警告、责令作出书面保证并进行整改;发现两次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人员。食堂设备若发生人为损坏,中标人须照价赔偿;所有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全部予以赔偿。服务期内须添置或更换食堂设备的,由中标人书面提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购置。
5.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
6.食堂服务考核指标
序号
项目
标准
内容及考核细则
频率
未达标
处罚标准
1
服务率
100%
有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等,人员定岗定位,工作高效有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1次/年
罚款1000-2000元/次
2
厨具餐具、饮具保洁率
100%
有无实行责任包干,指定人员进行餐具洗消工作,实行巡查制度,以确保餐具无污染。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3
厨房排水、明暗沟完好率
100%
有无指定人员日常维护,确保厨房排水畅通无阻、无积水。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4
有效投诉、处理及时率及处理时限
每月少于等于3件,及时率100%
有无按照制度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定期征求采购人意见,主动改进工作;是否建立投诉整改及回访制度(处理时限:立即处理,分类考虑可能处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
1次/月
罚款1000-2000元/次
5
员工专业培训合格率
100%
有无建立培训、考核制度,落实日常培训,定期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和意识。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6
食堂满意率
80%
是否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加强双方沟通,不断提高采购人的食堂满意率。
1次/季度
罚款1000-2000元/次
7
垃圾清理
满意率
100%
食堂垃圾是否分类,及时清理。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确定中标人后,双方须按要求签订采购合同,服务期限1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经采购人综合考察认为中标人合格的,继续履行本项目;如试用期间出现服务质量等难以磨合问题的,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中标方服务质量优良,采购人评价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上级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可续签合同,按年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40号(含两个食堂)。
(三)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月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按中标价每月费用的70%至100%范围内支付。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中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验收要求
1.每季度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和资质是否满足项目需求;
3.中标人对采购人的日常检查和有效投诉是否在时限内完成整改。
(五)违约责任
1.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纠纷,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人在中标后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健康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资料;5日内或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限全部人员能够到位。如中标人无法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配备完成本项目所需人员,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
3.中标人试用期内经采购人考察评价为不合格并终止服务合同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所属人员安置,不得向采购人提出赔偿。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供餐或不供餐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服务人员如有发现私自夹带采购人物品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夹带物品价格10倍的处罚,并要求调整相关人员。
5.服务期间,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配齐服务人员且影响采购人服务质量的,缺少1人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
(六)疫情防控要求
1.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疫情期间中标人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首次进驻采购人园区时,中标人必须提前1天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服务人员最近14天的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健康监测记录、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表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资料。
3.疫情期间要求中标人尽量固定服务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确需换人,需提前至少一天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供更换人员上述条款中所有资料。
4.要求中标人每天上岗前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做好健康状况登记,形成健康档案,供采购人随时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采购人报告。
5.中标人所有服务人员必须落实好工作纪律,如无特殊原因,在采购人园区内必须做到行程固定,禁止进出其他无关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流。
6.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菜单,提前一天填写食材订单,经采购人审核后下单采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得采购进口及冷链食品等。
7.采购人有权根据全国及深圳疫情防控要求调整相关规定,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评标信息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序定标。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服务方案、资质规模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为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三部分得分的总和。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0
评标总得分=F1 A1+F2 A2+……+Fn 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41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9
比较各投标人制订的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策略、管理措施、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合理化建议)的综合评价。
1.满足以上五点中任一点得12分,最高得60分;
2.在上述基础上,按优良中差进一步评分:
(1)承诺在食堂外包服务期间,每个季度的采购人对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评价为优,得40分;
(2)承诺在食堂外包服务期间,每个季度的采购人对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5%,评价为良,得20分;
(3)承诺在食堂外包服务期间,每个季度的采购人对服务满意度不低于75%,评价为中,得10分;
(4)其他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2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9
比较各投标人制订的本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培训计划、服务人员补充接替措施、奖惩措施、专业服务经验、合理化建议)的综合评价。
1.满足以上五点中任一点得12分,最高得60分;
2.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措施内容进一步评分:
(1)具有出品品质管理方案;
(2)具有独立的关于食品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或团队;
(3)每月初向采购人提报改进计划及建议(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采购人要求落实到位;
(4)在采购人确认的交接期内,主动并积极与前服务商办理交接事宜,完成人员进驻、设备交接、现场交接等事项,并确保按期开始提供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满足上述1-4项任一点得10分,最高得40分。
注: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
管理制度
9
比较各投标人制订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材验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等六点)的综合评价。
1.满足以上六点中任一点得10分,最高得60分;
2.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培训记录或者日志,按优良中差进一步评分:
(1)能够提供五项管理制度内容对应的管理培训记录或者日志的,评价为优,得40分;
(2)能够提供任三项(包含)以上对应的管理培训记录或者日志的,评价为良,得20分;
(3)能够提供其中一项(包含)以上对应的管理培训记录或者日志的,评价为中,得10分;
(4)其他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4
应急预案
9
比较各投标人制订的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如停水、停气、停电、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方案、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响应机制、合理化建议等四点)的综合评价。
1.满足以上四点中任一点得15分,最高得60分;
2.在上述基础上,根据应急预案内容进一步评分:
(1)停水、停电、停气时,投标人具备2小时内为采购人提供应急快餐供应的能力;
(2)遇重大节日或活动用餐时,投标人能提供至少2名高级厨师或具有10年以上中级厨师证书的厨师协助采购人服务的能力;
(3)有临时工作接待用餐任务时,投标人能在1小时内派出2名厨师和1名专业服务员提供服务。
满足三点的,评价为优,得40分;满足任两点的,评价为良,得20分;满足任一点的,评价为中,得10分;均未满足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5
交接方案
3
根据各投标人交接方案进行评分:
1.提供《进场交接方案》,得50分;
2.提供《离场交接方案》,得50分。
注:投标人提供交接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6
响应程度及服务承诺
2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1.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5日内能全部人员到位得50分;
2.在服务期限内做好项目服务,投标人指定专门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随时解决各类问题得50%。
注: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
商务部分
49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体系认证情况
8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相关证明,每提供1项得20分,最高得100分。
投标人需提供认证证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业绩情况
10
投标人提供2020年10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同类型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案例,服务期限半年以上(含),续签项目仅算1项。每提供1项得20分,最高得100分。
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履约评价
4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案例,经采购人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每提供1项得20分,最高得100分。
投标人需提供采购人(采购人盖公章)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拟安排的项目人员情况
15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配备表,否则不得分;厨师必须具备厨师证书,同一人有多张厨师证书仅记一次分;所有人员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否则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厨师证书的,得10分;具有高级(含)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0分。
2.团队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含)以上厨师证书的,每1人得10分;具有中级厨师证书的,每1人得5分;具有三级(含)以上营养师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10分;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1人得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80分。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所有人员缴交的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1年8月至10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提供、提供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或提供材料无效的不得分。
5
本地服务能力
3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内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100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6
市政府
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4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7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附件:市福利中心2022年度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需求.doc

附件2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是一所集孤残儿童和“三无”成年人员养育安置、养老服务、医疗康复,以及为市民政局机关提供支持保障职能于一体的市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40号。本项目预算金额3,378,369.00元,主要服务内容:为中心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约1300人提供每日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早中晚三餐及采购人需要的其他供餐服务),项目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模式,中标人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中心食堂(含两个食堂)驻点,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投标人报价要求

(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总上限3,378,369.00元。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劳保、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费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以及办公、培训、体检、服装、食堂日常消耗品(食堂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拖把、扫把、纸、笔、牙签、洗洁精、消毒液、手套、广告宣传贴等)等费用。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人的报价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实质性条款要求

1

投标报价大于本项目预算金额

2

投标文件中项目配备人员少于本项目人员要求

五、项目管理和服务技术需求

(一)服务要求

1.供餐类型

(1)服务对象用餐(含活动餐、节日餐、治疗餐等);

(2)职工用餐(含工作餐等);

(3)公务用餐(含会议接待等);

(4)其他就餐需求。

2.供餐时间

(1)儿童送餐及就餐时间:

早餐 6:30-7:30

中餐 10:30-11:30

晚餐 16:30-17:30

(2)老人送餐及就餐时间:

早餐 7:00-8:00

中餐 11:00-12:00

午点 14:30

晚餐 17:00-18:00

晚点 19:00

(3)职工就餐时间:

早餐 08:15-09:00

中餐 12:30-13:00

晚餐 17:00-18:00

3.供餐方式

服务对象(儿童、老人等)一日三餐采取送餐模式,中标人每天按时将菜品及特殊要求的食品推送至服务对象就餐区域,对照服务对象需求按质按量完成分餐,分发给服务对象。职工一日三餐采取自选分餐模式,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制作菜品,注重菜品的营养质量和色香味搭配,不定期更新菜品种类。

(二)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求各类服务人员共计45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专业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工作经验及资质

项目

经理

1

全面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客户沟通、内外事务处理、员工的考核培训等。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项目5年以上成功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协调沟通能力优秀。

楼面

经理

2

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食堂日常管理等。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项目3年以上成功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协调沟通能力优秀。

营养师

1

负责服务对象、员工等就餐对象的食谱制定及配餐等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开营养师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类似岗位工作经验。

食品

检测员

1

配合甲方验收食品原材料,对食品材料(蔬菜、瓜果、肉禽、水产等)进行检测,当天出具报告。

大专及以上学历(食品专业),持有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有2年以上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能处理食品安全监管中常见的问题。

文员

3

负责食堂的表报资料填写和日常登统计等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厨师长

2

协助楼面经理工作,主要负责菜品质量控制、食品卫生管理等。

高中及以上学历,高级厨师资格,有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熟悉食堂各岗位的工作。

炒菜

厨师

7

负责食堂日常的餐饮服务,主要包括菜肴制作、食品监督、卫生防疫、配餐服务等工作。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服务意识。其中2人需具有高级厨师资格及5年以上星级酒楼工作经验,2人需具有高级营养配餐员资格。

面点师

3

负责中西点心及风味面食的制作。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式点心制作。

汤饭

厨师

2

负责食堂米饭、例汤的制作。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技术熟练、责任心强。

面档

厨师

2

负责面档各式粉面及酱料制作、配餐、卫生等工作。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操作熟练,熟悉各式特色粉面、拉面等制作。

切配

厨师

7

协助炒菜厨师开展工作,负责食堂的原料切配、配餐等工作。

初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和自觉性。

洗碗工

5

负责食堂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消毒及厨房其他工作等。

初中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能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勤杂工

9

负责服务对象的配餐服务、送餐、餐厅清洁及协助厨房其他工作等。

初中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合计

45人

(三)服务成果要求

员工满意度调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由采购人监督、中标人实施。员工满意率应达到80%(含)以上,如果合同服务期内两次达不到该满意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技术资料要求

1.中标人参考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A级标准进行食堂管理,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指标达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持食堂卫生整洁,垃圾分类存放到指定地点;定期做好食堂内部除虫害工作。

2.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人员的资质或证书资料。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自觉接受采购人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采购人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等基本生产物资,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登记造册;中标人负责食堂菜品的验收、加工、烹饪、供应、送餐、清洁卫生及其他服务工作,生产的菜品价格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不负责食堂的盈亏,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成本核算。

3.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水电燃气检查,做好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落实索证索票、农残检测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杜绝使用不合格、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做好厨具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因中标人提供不洁食物等因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恶性事件的(依据每餐留样并经有关检测部门鉴定确认),由中标人负责一切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中标人未落实留样制度导致无法判断责任的,由中标人负责一切赔偿及相关责任。

4.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堂设备操作规程,并进行经常性维护清洗。采购人可随时检查,发现一次操作错误或维护不彻底的,提出口头警告、责令作出书面保证并进行整改;发现两次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人员。食堂设备若发生人为损坏,中标人须照价赔偿;所有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全部予以赔偿。服务期内须添置或更换食堂设备的,由中标人书面提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购置。

5.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不低于5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险。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

6.食堂服务考核指标

序号

项目

标准

内容及考核细则

频率

未达标

处罚标准

1

服务率

100%

有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等,人员定岗定位,工作高效有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1次/年

罚款1000-2000元/次

2

厨具餐具、饮具保洁率

100%

有无实行责任包干,指定人员进行餐具洗消工作,实行巡查制度,以确保餐具无污染。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3

厨房排水、明暗沟完好率

100%

有无指定人员日常维护,确保厨房排水畅通无阻、无积水。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4

有效投诉、处理及时率及处理时限

每月少于等于3件,及时率100%

有无按照制度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定期征求采购人意见,主动改进工作;是否建立投诉整改及回访制度(处理时限:立即处理,分类考虑可能处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

1次/月

罚款1000-2000元/次

5

员工专业培训合格率

100%

有无建立培训、考核制度,落实日常培训,定期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和意识。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6

食堂满意率

80%

是否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加强双方沟通,不断提高采购人的食堂满意率。

1次/季度

罚款1000-2000元/次

7

垃圾清理

满意率

100%

食堂垃圾是否分类,及时清理。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次

六、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确定中标人后,双方须按要求签订采购合同,服务期限1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经采购人综合考察认为中标人合格的,继续履行本项目;如试用期间出现服务质量等难以磨合问题的,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中标方服务质量优良,采购人评价满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上级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可续签合同,按年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40号(含两个食堂)。

(三)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月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按中标价每月费用的70%至100%范围内支付。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中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验收要求

1.每季度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和资质是否满足项目需求;

3.中标人对采购人的日常检查和有效投诉是否在时限内完成整改。

(五)违约责任

1.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纠纷,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人在中标后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健康证明、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资料;5日内或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限全部人员能够到位。如中标人无法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配备完成本项目所需人员,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

3.中标人试用期内经采购人考察评价为不合格并终止服务合同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所属人员安置,不得向采购人提出赔偿。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供餐或不供餐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服务人员如有发现私自夹带采购人物品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夹带物品价格10倍的处罚,并要求调整相关人员。

5.服务期间,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配齐服务人员且影响采购人服务质量的,缺少1人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

(六)疫情防控要求

1.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疫情期间中标人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首次进驻采购人园区时,中标人必须提前1天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服务人员最近14天的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健康监测记录、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表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资料。

3.疫情期间要求中标人尽量固定服务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确需换人,需提前至少一天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供更换人员上述条款中所有资料。

4.要求中标人每天上岗前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做好健康状况登记,形成健康档案,供采购人随时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采购人报告。

5.中标人所有服务人员必须落实好工作纪律,如无特殊原因,在采购人园区内必须做到行程固定,禁止进出其他无关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流。

6.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菜单,提前一天填写食材订单,经采购人审核后下单采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得采购进口及冷链食品等。

7.采购人有权根据全国及深圳疫情防控要求调整相关规定,中标人须遵照执行。

七、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序定标。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服务方案、资质规模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为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三部分得分的总和。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部分

41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9

比较各投标人制订的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策略、管理措施、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合理化建议)的综合评价。

1.满足以上五点中任一点得12分,最高得60分;

2.在上述基础上,按优良中差进一步评分:

(1)承诺在食堂外包服务期间,每个季度的采购人对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评价为优,得40分;

(2)承诺在食堂外包服务期间,每个季度的采购人对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5%,评价为良,得20分;

(3)承诺在食堂外包服务期间,每个季度的采购人对服务满意度不低于75%,评价为中,得10分;

(4)其他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2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9

比较各投标人制订的本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培训计划、服务人员补充接替措施、奖惩措施、专业服务经验、合理化建议)的综合评价。

1.满足以上五点中任一点得12分,最高得60分;

2.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措施内容进一步评分:

(1)具有出品品质管理方案;

(2)具有独立的关于食品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或团队;

(3)每月初向采购人提报改进计划及建议(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采购人要求落实到位;

(4)在采购人确认的交接期内,主动并积极与前服务商办理交接事宜,完成人员进驻、设备交接、现场交接等事项,并确保按期开始提供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满足上述1-4项任一点得10分,最高得40分。

注: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

管理制度

9

比较各投标人制订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材验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等六点)的综合评价。

1.满足以上六点中任一点得10分,最高得60分;

2.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培训记录或者日志,按优良中差进一步评分:

(1)能够提供五项管理制度内容对应的管理培训记录或者日志的,评价为优,得40分;

(2)能够提供任三项(包含)以上对应的管理培训记录或者日志的,评价为良,得20分;

(3)能够提供其中一项(包含)以上对应的管理培训记录或者日志的,评价为中,得10分;

(4)其他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4

应急预案

9

比较各投标人制订的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如停水、停气、停电、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方案、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响应机制、合理化建议等四点)的综合评价。

1.满足以上四点中任一点得15分,最高得60分;

2.在上述基础上,根据应急预案内容进一步评分:

(1)停水、停电、停气时,投标人具备2小时内为采购人提供应急快餐供应的能力;

(2)遇重大节日或活动用餐时,投标人能提供至少2名高级厨师或具有10年以上中级厨师证书的厨师协助采购人服务的能力;

(3)有临时工作接待用餐任务时,投标人能在1小时内派出2名厨师和1名专业服务员提供服务。

满足三点的,评价为优,得40分;满足任两点的,评价为良,得20分;满足任一点的,评价为中,得10分;均未满足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5

交接方案

3

根据各投标人交接方案进行评分:

1.提供《进场交接方案》,得50分;

2.提供《离场交接方案》,得50分。

注:投标人提供交接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6

响应程度及服务承诺

2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1.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5日内能全部人员到位得50分;

2.在服务期限内做好项目服务,投标人指定专门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随时解决各类问题得50%。

注: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获中标,未能按承诺执行的,视为虚假应标,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

商务部分

49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体系认证情况

8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相关证明,每提供1项得20分,最高得100分。

投标人需提供认证证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业绩情况

10

投标人提供2020年10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同类型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案例,服务期限半年以上(含),续签项目仅算1项。每提供1项得20分,最高得100分。

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履约评价

4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案例,经采购人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每提供1项得20分,最高得100分。

投标人需提供采购人(采购人盖公章)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拟安排的项目人员情况

15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配备表,否则不得分;厨师必须具备厨师证书,同一人有多张厨师证书仅记一次分;所有人员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否则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厨师证书的,得10分;具有高级(含)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0分。

2.团队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含)以上厨师证书的,每1人得10分;具有中级厨师证书的,每1人得5分;具有三级(含)以上营养师资格证书的,每1人得10分;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1人得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80分。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所有人员缴交的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1年8月至10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提供、提供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或提供材料无效的不得分。

5

本地服务能力

3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内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100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6

市政府

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4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7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八、合同主要条款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合同条款

甲方(采购人):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40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中标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XXXX)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XXXX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XXXX(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甲方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约1300人提供每日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早中晚三餐及采购人需要的其他供餐服务),乙方派驻专业服务团队到甲方(两个食堂)驻点,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

服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元(中标价)。

二、服务要求

(一)供餐类型

1.服务对象用餐(含活动餐、节日餐、治疗餐等);

2.职工用餐(含工作餐等);

3.公务用餐(含会议接待等);

4.其他就餐需求。

(二)供餐时间

1.儿童送餐及就餐时间:

早餐 6:30-7:30

中餐 10:30-11:30

晚餐 16:30-17:30

2.老人送餐及就餐时间:

早餐 7:00-8:00

中餐 11:00-12:00

午点 14:30

晚餐 17:00-18:00

晚点 19:00

3.职工就餐时间:

早餐 08:15-09:00

中餐 12:30-13:00

晚餐 17:00-18:00

(三)供餐方式

服务对象(儿童、老人等)一日三餐采取送餐模式,乙方每天按时将菜品及特殊要求的食品推送至服务对象就餐区域,对照服务对象需求按质按量完成分餐,分发给服务对象。职工一日三餐采取自选分餐模式,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制作菜品,注重菜品的营养质量和色香味搭配,不定期更新菜品种类。

三、结算方式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月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服务质量,按中标价每月费用的70%至100%范围内支付。乙方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因甲方上级部门审批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费用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XXXX

账户名称:XXXX

银行账号:XXXX

四、保密条款

乙方应当对因履行本合同项义务所知悉的文本、信息、会议纪要等材料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披露至第三人。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而终止。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主副食原材料、厨房、厨具、水电、燃料等基本生产物资,双方在交接时须进行盘点登记造册。生产的菜品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不负责食堂的盈亏,但应配合甲方做好成本核算。

2.乙方根据甲方菜单,提前一天填写食材订单,经甲方审核后方可下单采购。

3.食堂需添置或更换、维修厨房设备时,乙方应书面提出,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实施。

4.员工满意度调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由甲方监督、乙方实施;员工满意率应达到80%(含)以上,如果合同服务期内两次达不到该满意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反合同或未达标事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6.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的食堂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如发现三次卫生秩序差或一次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责令更换相关人员。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项目需求配齐服务人员,服从甲方管理,按《劳动法》和政府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必要费用,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2.乙方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人员定岗定位,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高效有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使用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做好厨具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水电燃气检查,做好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落实索证索票、农残检测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3.乙方须保证各项餐饮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保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整洁,甲方可随时检查。如发现三次卫生秩序差或一次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更换相关人员。严格落实验收、清洗、加工等步骤,厨房用品用具落实“一洗二过三消毒”,自觉接受甲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垃圾必须分类存放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定期做好食堂内部除虫害工作。

4.乙方负责食堂菜品的验收、加工、烹饪、供应、送餐、清洁卫生及其他服务工作,生产的菜品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不负责食堂的盈亏,但需配合甲方做好成本核算。

5.乙方须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全部予以赔偿。

6.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厨房设备,甲方可随时检查,发现一次操作错误或维护不彻底的,提出口头警告、责令作出书面保证并进行整改,发现两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若设备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7.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等因素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或其他恶性事件的(依据每餐留样并经有关检测部门确认后),由乙方负责一切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乙方未落实留样制度导致无法判断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一切赔偿及相关责任。

七、相关责任

1.因乙方试用期内经甲方考察评价为不合格并终止服务合同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所属人员安置,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供餐或不供餐的,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服务人员如有发现私自夹带甲方物品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夹带物品价格10倍的处罚,并要求调整相关人员。

3.服务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配齐服务人员且影响甲方服务质量的,缺少1人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

八、合同解除

1.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必须承诺中标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健康证明、相关证书等文件资料;5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时限全部人员能够到位。如乙方无法在甲方要求时限内配备完成本项目所需人员,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

3.在合同试用期间,乙方出现服务质量等难以磨合问题的,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

4.服务期内,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食堂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并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九、疫情防控要求

1.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疫情期间乙方必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首次进驻甲方园区时,乙方必须提前1天向甲方提供所有服务人员最近14天的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健康监测记录、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表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资料。

3.疫情期间要求乙方尽量固定服务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如确需换人,需提前至少一天向甲方说明情况,并提供更换人员上述条款中所有资料。

4.要求乙方每天上岗前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做好健康状况登记,形成健康档案,供甲方随时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

5.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必须落实好工作纪律,如无特殊原因,在甲方园区内必须做到行程固定,禁止进出其他无关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流。

6.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乙方不得下单采购进口及冷链食品等。

7.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及深圳疫情防控要求调整相关规定,乙方须遵照执行。

十、合同期限

1.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合同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按年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最长不超过36个月。若政府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2.本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如试用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乙方合格的,本合同继续执行;如试用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等问题的,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将理由以及相应措施报送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未尽事宜及纠纷解决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已有相关约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项目编号:XXXXXX)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二)本合同最终由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三)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