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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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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服务外包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服务外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ZZY-CZ-2021071(招标文件编号:CZZY-CZ-2021071)

二、项目名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郴州市丰瑞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东江街道望江路(原水电八局东江基地二处四公司)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折扣率(%):9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郴州市丰瑞生鲜配送有限公司 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 食材配送 3年 食品安全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匡艳、罗梅平、陈红英、曹伟莲、廖志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收费264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

地址:资兴市沿江北路

联系方式:廖志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9173545027

联系方式:曹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志文

电 话: 13975775188

招标文件定稿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服务外包.pdf 郴州贝达食品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声明.jpg 郴州市丰瑞生鲜配送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声明.jpg 023(中标公告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服务外包.doc
1 政府采购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采购代理编号:CZZY-CZ-2021071 采 购 人:资兴市鲤鱼江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须知正文............................................................................................................................................... 12 一、总则....................................................................................................................................................... 12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 14 四、投标....................................................................................................................................................... 18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0 六、中标信息公布.......................................................................................................................................21 七、合同签订............................................................................................................................................... 23 八、其他规定............................................................................................................................................... 23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6 一、资格审查主体.......................................................................................................................................26 二、资格审查............................................................................................................................................... 26 三、资格审查结果.......................................................................................................................................27 四、其他....................................................................................................................................................... 27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31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1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33 一、评标方法............................................................................................................................................... 33 二、评标程序............................................................................................................................................... 33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3 四、澄清有关问题.......................................................................................................................................34 五、比较与评价........................................................................................................................................... 34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36 七、编写评标报告.......................................................................................................................................36 八、评标报告复核.......................................................................................................................................36 九、停止评标............................................................................................................................................... 36 十、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7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8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54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4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6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3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64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5 一、开标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二、投标保证金........................................................................................................................................... 68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9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0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格式...............................................................................................................................75 一、投标函................................................................................................................................................... 78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79 三、采购需求响应.......................................................................................................................................83 四、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84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5 六、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8 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资兴市鲤鱼江中学的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服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 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2.采购代理编号:CZZY-CZ-202107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采购项目简 要说明 服务期 采购项目预估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1 资兴市鲤 鱼江中学 食材配送 服务外包 食材配送 3年 2000000.00元/年 三 年 合 计 : 6000000.00 元 2000000.00元/年 三 年 合 计 : 6000000.00 元 264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 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第二章【投 标须知正文】第 3.2 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凡有意参加公开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 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 亿枫翠城 6 栋 A13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400 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资兴市新星交易中心(资兴市晋宁路 491-2 号二楼)。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 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29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资兴市新星交易中心(资兴市晋宁路 491-2 号二楼)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 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 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6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 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 地 址:资兴市沿江北路 联系人:13975775188 电话:廖志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亿枫翠城 6栋 A1301; 联系人:曹莉 电 话:19173545027 九、其它补充事宜 无。 7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 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 1.1 款 采购项目 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第 2.1 款 采购人 名 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 地 址:资兴市沿江北路 联系人:13975775188 电话:廖志文 第 2.2 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亿枫翠城 6栋 A1301; 联系人:曹莉 电 话:19173545027 第 2.6 款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涉及到进口产品的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 口产品。 第 3.2 款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第 6.2 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 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或者自愿参加答疑 会,其费用自理。如因投标人没有进行现场勘察或者参加答疑会, 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二、招标文件 第 7.2 款 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29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 第 8.4 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 围和幅度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 投标。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第 10.1 款 信息公告指定发布 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三、投标文件 8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 14.1 款 投标报价的规定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 进行一次性报价。 第 14.2 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2000000.00元/年 三年合计:6000000.00元 注:投标供应商需按投标折扣率 %报价,不得高于 100%进行报 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第 15.1 款 投标人应提供的基 本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 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第 15.1(3) 项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 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 17.1 款 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第 18.1 款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投标人基本账 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城县支行 账 号:71020309000056073 3、缴纳时间: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前一天 17:00 时前转 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管理,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并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 第 19.1 款 分包 ■ 不接受 □ 接受, 允许依法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中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 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 20.1 款 投标文件份数 1、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3、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格式为 PDF,内容为正本签章 后的扫描件,以 U 盘形式提交)。 四、投标 9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 21.1 款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包装)和副本(可全部密封包装在 一起,也可每册单独密封包装)分别密封包装。注明“正本”或“副 本”,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包装)和副本(可全部密封包 装在一起,也可每册单独密封包装)分别密封包装。注明“正本” 或“副本”,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条的封口 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注: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 密封包装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第 21.2 款 密封袋封面上应标 注的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或“电子版投标文件” (要求注明“正本”或“副本”) 2、 投标文件 3、政府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和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4、递交地点: 5、“在 年 月 日(星期 )上午上午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 字样 6、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 22.1 款 开标地点 资兴市新星交易中心(资兴市晋宁路 491-2 号二楼)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 25.2 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 容 开标一览表、服务期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 29.2 款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 30.5 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 部门、联系电话和通 讯地址 名 称:郴州市中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亿枫翠城 6 栋 A1301; 联系人:曹莉 电 话:19173545027 七、合同签订 第 32.1 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10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10 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要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逾期没有 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将在项目按期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无息退还。若因中标人 原因造成项目未按期交付使用,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 将转为违约金赔付用户方。 八、其他规定 第 34.1 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非标记★符号的节 能产品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非标 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 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 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湖南省“两型”产品 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清单(最新发布) 及相关证明资料。 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 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 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 标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为 4 %。 第 34.2 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 购的节能产品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标记 ★符号的节能产品。 第 34.3 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2、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 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政府采购支持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 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11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 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 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第 34.7 款 政府采购融资、担保 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 保机构业务。 第 36.1 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 26400.00 元。 第 37.1 款 其他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 、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的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湖南信用网( www.hncredit.gov.cn ) 和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 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 件。 12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 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政府采购品 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5 服务是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 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6 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和《关于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 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 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2.7 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有《国家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详见《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 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制定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详见《湖 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湘财购【2019】14 号)。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13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保密 5.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6.2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 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3 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 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 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14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 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2 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 实质性偏离。 8.3 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或注明了“其投标无效”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8.4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 和幅度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9. 询问 9.1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用网上公告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不再 书面通知。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 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2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10.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如果公告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顺延或者延期 的,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中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0.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家的,采购代理机 构可以顺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 15 11. 投标语言 11.1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计量单位 12.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13.1.1 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2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采购需求响应 (4)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2 资格证明文件应单独装订成册,不得混装在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人应承担 装订失误所产生任何后果(如“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装订在“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将导致资 格审查不合格)。 13.3 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及采 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资格审查索引表应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 第一页,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应置于“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的第一、二页。 13.4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投标须 知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报价。 16 14.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设定最高限价 的),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4.4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接受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其投 标无效。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本章第 23.1 款要求标注“修 改”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 14.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4.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 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 报价表”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 报价评审,其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按本章 第 13.2 款要求装订在资格证明文件中。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营利 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 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从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 15.2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 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5.3 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 署。 16. 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7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3 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 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 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7.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管理单位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 5 个工 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管理单位在收到投标人 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9.分包 19.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 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9.2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 19.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文件的签署 20.1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 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 盘):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中存在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若纸质版文件与电子文档中存 在不符的内容,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20.2 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不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 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20.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的地方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代表签 字确认。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其投标无效。 20.4 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 PDF 格式,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四、投标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投标时,投标 人应将投标文件以下列要求进行密封包装: (1)资格证明文件:将其正本(单独密封包装)和副本(可全部密封包装在一起,也可每册 单独密封包装)装入标记为“资格证明文件”的密封袋中进行提交,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须知 前附表】。 (2)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将其正本(单独密封包装)和副本(可全部密封包装在一起,也 可每册单独密封包装)装入标记为“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中进行提交,具体密封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装入标记为“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中, 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2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上应标注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或者“商务和技术投标文件”或者“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注明“正 本”或“副本”); (2)采购项目名称和政府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如果采购项目 19 分包招标的,还应注明投标的包号; (3)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4)“在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 (5)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22. 投标截止期 2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7.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 指定的开标地点。 22.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本章第 21.1、21.2 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 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 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 标文件。 (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2)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 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 2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 照本章第 21.2 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3.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要求保证金管理单位退还已收取的投标 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4. 串通投标行为 2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20 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 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 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5. 开标 2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 25.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 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5.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 26. 资格审查 2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6.2 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 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 3 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7.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7.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 评标 28.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9.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9.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 人。 29.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 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9.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 在本章第 10.1 款规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2 30. 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0.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0.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0.3 本章第 30.2 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4 本章第 30.3 款所称“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是指: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5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 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 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 执。 30.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 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0.7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0.8 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 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 30.9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0.10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 23 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1. 签订合同 31.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31.4 中标合同将在法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 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2. 履约担保 32.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 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2.2 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 32.1 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 3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3.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 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规定 34.政府采购政策 34.1 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价格折扣或者加分比例见【投 标须知前附表】。 (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 24 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价格折扣或者加分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2 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4.3 价格评审优惠: (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 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 前附表】。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4 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 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 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 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4.5 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 34.6 款规定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并按第六章第三节“投标分项价格表”格式提供相关报价。 34.6 投标人符合本章第 34.1 款、第 34.2 款、第 34.3 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 在页(截图)。 (3)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25 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格式)。 (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4.7 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35.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5.1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 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 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5.2 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7.1 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6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主体 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 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除第二章第 15.1 款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 1 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 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www.credithunan.gov.cn)、 湖 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站 ( http://www.ccgp_hunan.gov.cn ) 和 信 用 郴 州 网 站 (http://xycz.czs.gov.cn);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 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 27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 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 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三、资格审查结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四、其他 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 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 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 审公告的要求。 28 附表 1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资格证明资料 是否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 2 签署、盖章 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 3 投标保证金 对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5 其他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6 ..... 结论 29 附表 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0 附表 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1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评标方法 第 2 款 评标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 1 评标方法及标准 四、澄清有关问题 第 2 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 后不一致的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 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 五、比较与评价 第 2 款 价格评审优惠 1、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 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除。 2、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6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6 %。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第 4(2)项 优先采购 1、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 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 (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 32 据)。 2、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 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以及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 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政策加分及价格扣除。 第 8(2)项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 得分相同的规定 1、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 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随机抽取法,即两轮抽取法。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 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 人抽取,投标人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 由采购人或监督部门随机抽取,第一次抽取的号码所对应 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 选人,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 9 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的核心产品(本项目 不适用)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时,以上核心产品提供相同 品牌产品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在统计投标 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注:优先采购加分的详细计算规则见第二章第 34.4 款、第 34.5 款、第 34.6 款规定。 33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一、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 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 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二、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 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 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 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4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4、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 级财政部门。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澄清有关问题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 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 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五、比较与评价 35 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 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 (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 4.2 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 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按照上述顺序修正或调整。 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 ×报价权重分 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 (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 1.2 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 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定 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调整。 5、评标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 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由此导致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1)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 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 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 第 5.8 款规定处理。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七、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 告。 八、评标报告复核 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 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九、停止评标 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 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7 十、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38 附表 1 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 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范围和幅度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报价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 5 其他条款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是否符合本节第 1.1 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7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 情形的。 8 .... 结论 39 附表 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符合性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0 附表 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合格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1 附页 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序号 项 目 权值的取值(分值) 1 价格 10 2 技术 48 3 商务 42 ∑(1+2+3)=100 100 42 附表 1 投标报价评分表 K1 基本分:10 分。 单位:万元 1 投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A 供应商 B 供应商 C 供应商 D 供应商 E 投标供应商报价 2 经评审的合格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A 供应商 B 供应商 C 供应商 D 供应商 E 经政府采购政策 优惠价格扣除后 的报价 3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 确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低价优先法 计算公式 除评标基准价得 10 分的投标人外,其他合格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 ×报价权重分 5 投标报价得分 6 享受政策优惠的 投标报价得分调 整标准 1、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价格加分比例为 4 %;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加分比例为 4 %; 3、优先采购两型产品:价格加分比例为 4 %。 7 享受政策优惠的 计算公式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价格最终得分=价格得分+价格得分×价格加分 比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8 政策优惠类型 9 享受政策优惠的 价格得分调整后 的最终得分 评委签字: 43 附表 2-1 技术标评审评分表 K2 该部分基本分为 48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 序 号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供应商得 分 1 2 3 1 配送方 案 方案包含总体工作计划、人员配备、质量保障措施、食材配送 管理流程、食品卫生保障管理制度、食品存储管理制度、文明 服务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务方案清晰、可行、涵盖以 上全部内容,计 10 分;有缺漏项、不符合的,每处扣 2 分, 扣完为止. 0-10 2 配送人 员要求 每提供一个人员健康证计 1 分,最多计 5 分。(具有健康证的 人员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该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0-5 3 配送能 力 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办公、仓储、分拣中心,计 5分。投标人具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计 3分。 注:需提供①配送场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 ②经营场地平面图、③实地照片(包含管理制度上墙照片),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不计分。 投标人具有冷藏及冷冻仓库,计 5分。 注:需提供①冷藏及冷冻库房建设合同复印件。③冷藏及冷冻库 房实拍照片 4 张(室内及室外各 2 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 供不全不计分。 0-13 标人公司有冷藏厢式货车、其它普通厢式货车各一台。如提供 的为自有车,每提供 1台计 5分,最高 10分;如提供租赁车则 每提供 1台计 3分,最高 6分。 注:自有车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 赁车提供租赁合同。 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0-10 4 应急预 案 应急预案包含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处理小组、出现供货质量不 合格情况的处理措施、出现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原因造成 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预案清 晰、可行、涵盖以上全部内容,计 10 分;有缺漏项、不符合 的,每处扣 2 分,扣完为止。 0-10 5 最终得分 评价意见: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44 附表 3-1 附表 3-1 商务标评分表 K3 该部分基本分为 42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 序 号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供应商得 分 1 2 3 1 网络信 息化经 营管理 1、投标人具有相对成熟的网络管理系统,系统功能具备订单、 采购、客户、库存、配送等管理功能。每具备一项功能计 2分, 最多计 10 分。 注: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屏图片,并能证明该系统为投标人使用 中的文件(如系统搭建合同等) 2、投标人具有微信公众号及网络下单平台。提供微信公众号 计 5 分,提供网络下单平台计 5 分,本项最高计 10 分 注:须提供微信公众号及网络下单平台的登入网址或二维码。 0-20 2 类似业 绩 投标人自 2019 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 3 分, 累计最高计 15 分;其中所签合同配送食材须包含(蔬菜类, 肉禽类,粮油类,干货类)。 注: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否则不计分。 0-15 3 食品安 全 投标人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达到 2 百万以上 (含 2 百万)计 5 分。2百万以下计 2分,没有不计分。 注:投标人提供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0-5 4 投标文 件编制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 编页码、胶装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图片清晰可辨,没有缺 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 2 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0-2 5 最终得分 评价意见: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45 附表 5 商务标部分评分得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评委姓名 投标供应商 1 投标供应商 2 投标供应商 3 … … … … … … 平均得分 评委签字: 评标时间: 附表 6 经评标的投标人得分排序表 项目得分 投标供应商 价格的评分(K1) 技术的评分(K2) 商务的评分(K3) 总分 排名 … … … … … … 评委签字: 评标时间: 46 附表 7 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排序 中标候选供应商 投标报价 得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评委签字: 评标时间: 47 附表 8 授标建议 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外包(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ZY-CZ-2021071),于 20XX 年××月××日上午 xx:xx(北京时间)在 XXX 的监督下在 XXXXXXX 会议室进行了开标和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要求,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地分析、 对比、评议和打分,最后集体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以下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总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备 注 评委签字: 用户代表签字: 监督部门代表签字: 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4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含但不限于:米类、肉类、鱼类、禽蛋类、蔬菜类、面类、调料类、 油类、干货类)供货、配送服务。 本项目预算(预估)2000000.00 元/年,三年合计 6000000.00 元 2、质量要求 序号 类别 质量要求 1 肉类 1、生禽等定点、当日屠宰、除毛,送到采购人食堂现场加工,同时 屠宰证(猪肉类必须提供)齐全,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来自 非疫区; 2、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 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 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 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 或稍有浑浊。 2 禽蛋 无公害,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 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 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 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 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3 鱼类 1、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采购来自受污染的海、江河、 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 2、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鳃、腹内黑膜, 来自非疫区。 3、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 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 4 调料类 1.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 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及 其他相关标准。 49 2.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国家计量法规格要求; 3.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 日期接近供货日。 5 蔬菜类 1、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 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 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 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 2、绿叶菜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 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3、根茎菜类: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4、瓜类:色正,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瓜形周正, 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5、果类: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 烂、干尖、皱纹、断裂、干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 明显机械损伤。 6 干货 没有异味、霉点,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其剩 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7 大米 1、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大米生产日期 3 个月内; 8 面粉 粉质干爽、细腻、无发霉、板结、色泽乳白或略带淡黄色、具面粉清 香、无异物、异味。面粉等级须为不低于国家最新标准规定的特制一 级面粉。要求提供品牌美誉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并提供商品 溯源。 9 食用油 每批次提供必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材料,食用油需为非转基因产 品。产品须具备厂商卫生检验合格证;油等级须为不低于国家最新标 准规定的三级粮油。 10 米粉 1、具有本品种正常、自然的色泽。滋味和气味正常,无异味。组织形 态基本均匀一致,表面平滑;口感有滑爽、柔韧感,不夹生,不粘牙, 无异物;无外来可见杂质。 50 2、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不得使用如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硼 砂、硫酸铝钾(钾明矾) 、硫酸铝铵(铵明矾)、漂白剂等添加剂。 3、提供米粉生产商生产许可相关证件。 11 乳品 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符合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标明工厂名 称、品名、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保持期或保存期等内容,供货时 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注: (1)以上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需满足 采购人实际需求。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 二、供货时间和地点 1、供货时间:中标人应保证每天上午九点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 另有时间安排除外),供应商必须保证按要求按时供货。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方式:按采购人订单要求供货。 三、服务要求 1、配送能力 1.1 有稳定的供货渠道。 1.2 有固定的冷藏和冷冻及食材仓库。 1.3 配备恒温冷藏车。 1.4 食品配送应按生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 2、配送要求 2.1 仓库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操作规程和卫生制度。 2.2 冷藏车间和各类分区应定期消毒清理。 2.3 应配备专门的农残检测设备。 2.4 从业人员身体状况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 建立健康档案。 2.5 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在采购方场内行驶时,应遵守采购方行车制度。 2.6 配送过程中如采购人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 51 2.7 供应商配送时需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给采购人,“送货清单”内容需包含产品名称、 产品重量、产品单价及总价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 “送货清单”核准称重。 2.8 中标人负责将物资运送到采购方指定位置,将物资交由采购方验收并经采购方签字确认前所 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不对版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 内送到。 4、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中标人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 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5、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 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6、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7、中标人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各类货物检测报告。 四、验收标准 1、本项目所指的商品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有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商品有包装的,商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有注册商标、成分、生产日 期、生产厂家和保质期等。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商品性质改变的, 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所供物资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采购人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5、供应商所供物资超出“送货清单”明细的采购人自行退货,不再接收。 五、违约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未按时提供“送货清单”中需交货的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使采购人遭 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供应商如送货迟到超过 1小时以上一次提出口头警告,二次要求作出书面保证 ,三次以上, 采购人将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罚款处理,且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 3、供应商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至采购人有证据证明供应商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供应商擅自 将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对其违约 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订单规定不符时,采购人可以拒收。 5、供应商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采购人仍然需要供应商交货的,供应商 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6、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 受到如下处罚: 6.1 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应物资 货款 2 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因供应商提供物 资的问题,供应商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相关费用,采购人无条件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供应商 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供应商所供物资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六、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配送公司必须提供货物正式税务发票,在供货的下一个月初到采购人处结上一个月 的账,然后由采购人支付上月货款(通过银行汇款到配送公司对公账户)。采购人需在供货商提 供发票及结算单据三日内提出是否有异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对供应商递交的请款资料认同,并 在供应商递交资料后的第二个三日内付款。 1.1 结算价格:采购人将建立定期询价机制,成立食材询价小组(含采购人代表、采购人食堂管 理人员、供应商代表),负责每周到资兴市场询价,审定市场价。 1.2 结算价=数量*审定的市场价,数量以实际数量(即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且经采购方验收 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2、预算为预估价,因本项目食堂物资供应人数和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结算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金 额为准。 3、服务期: 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本项目合同服务期内如因为上级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53 5、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处理小组、出现供货质量不合格情况的 处理措施、出现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处 理措施。 6、中标人在合作期间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及相关责任保险,以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危险事件 的发生。 5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 式,本协议书仅供参考,不作限制)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 2、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55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 下顺序解释: (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监督管理部门执 份,代理机构 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56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 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 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 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 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 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57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 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 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 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 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 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 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 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 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 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 5.1 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 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58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 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 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 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 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 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 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 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 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59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 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 支付。 13.4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 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 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 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 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60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 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 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 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 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 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 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 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 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 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 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 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 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 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 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 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 61 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 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 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 62 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 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3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第二节 第 1.1 款 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 地址:资兴市 第六章第二节 第 1.2(6)项 项目现场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六章第二节 第 5.1 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 地点及方式 详见采购需求 第六章第二节 第 9.2(1)项 质量保证期 详见采购需求 第六章第二节 第 9.2(3)项 响应时间 满足采购项目的要求。 第六章第二节 第 13.5 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 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第六章第二节 第 14.2(5)项 伴随服务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第二节 第 20.2 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第六章第二节 第 23.1 款 合同未尽事项 协商解决 64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三)、采购需求响应 (四)、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并将资格审查索引表 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将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置于“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的第一、二页,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 65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正/副本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66 索引表 1 资格审查索引表 资格审查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资格审查标准 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 容的页码 67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折扣率 % 项目负责人 备注 备注:1.投标供应商需按投标折扣率 %报价,不得高于 100%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 弃投标资格。 2. 每周星期一审定一次市场价。市场价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 响,不得调价; 3.以每天的“送货清单”数量明细及价格,按月结算; 4.结算价=实际采购量×审定的市场价×折扣率 %; 5.结算价格包括产品价格和运输到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一切可能 发生的费用,需开具正规有效发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6.为方便唱标,此表需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 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_ 日期: 年 月 日 68 二、投标保证金 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 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投标文件、签 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70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须 知 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 15.1 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附件 4-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 4-2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4-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 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4-4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71 附件 4-1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 指:对公民处罚款在 1000 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 2 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期限已经届满的 除外)。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 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 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73 附件 4-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第二章第 14.1(2)项要求提供。 (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4-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 和“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 注:按第二章第 14.1 款、第四章第 4(2)项要求提供。 附件 4-4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注:按第一章第三项 2.1 款、第二章第 14.1(3)项要求提供。 74 附件 4-5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 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 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合同订立和 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 标后的 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 协 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 1 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75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投 标标 人代表: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联 系系 电电 话: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传 真真 电电 话: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索引表 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审查内容及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 容的页码 77 索引表 3 评标索引表 评标索引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对应内 容的页码 78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 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 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 交下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 标文件: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的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一、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三)、采购需求响应 (四)、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六)、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 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 79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 5-1 分项报价说明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80 附件 5-2 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2 3 … 报价合计(投标总价)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 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 13.7 款 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81 附件 5-3 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 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 (提供本章第五节附件 6-1 或者附件 6-2 或者附件 6-3 证明资料的填写) 项目名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ZY-CZ-2021071 本单位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序号 货物名称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商标名称 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2、栏目 3“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 和利润等。 3、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涉及本表相 应内容应同时修改。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82 附件 5-4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 (提供本章第五节附件 6-4 证明资料的填写) 项目名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ZY-CZ-2021071 本单位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序号 货物名称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节能产品 小计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两型产品 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政府采 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 2、栏目 3“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 利润等。 3、栏目 5“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 书号、湖南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需填写一种)。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涉及本表相 应内容应同时修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83 日期: 年 月 日 三、采购需求响应 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84 四、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资兴市鲤鱼江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外包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ZY-CZ-2021071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保证:除本商务、合同条款偏离 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 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 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 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 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85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 34 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按本章第六节“分项报价明 细表”要求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 6-1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尘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 期: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6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 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附件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 附件 6-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87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相关规 定。 附件 6-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 34.6 款规定提供证明 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88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 七、合同签订 八、其他规定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主体 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结果 四、其他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四、澄清有关问题 五、比较与评价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七、编写评标报告 八、评标报告复核 九、停止评标 十、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二、供货时间和地点 三、服务要求 四、验收标准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要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4-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 附件4-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联合体协议书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5-1 分项报价说明 附件5-2 分项报价明细表 三、采购需求响应 四、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