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开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鑫隆公司员工食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RH-202111-363
项目名称:鑫隆公司员工食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预算金额:347,666.05元
最高限价:工程部分最高限价:193,678.72元;
厨房设备部分最高限价:153,987.33元;
采购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帐号:020000440956
银行联行号:313 663 011 015
交款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7时0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采购需求:前提:本章标注“*”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的实质性要求,承包人须全部满足,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厨房设备部分
详见附件清单,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在技术要求应答表中对清单内所投的要求进行响应。
*二、工程部分
(一)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按发包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
2、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
3、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并提供工程管理人员的书面详细资料。
4、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报价要求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工程变更
5.1增加工程量
(1)响应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增加工程的价格,比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明细单价,明细单价超过部分必须调减,增加工程量以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明细单价按按下浮比例下浮后计算按实结算。
(2)响应报价中没有适用于增加工程的价格,按相关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后,以承包人成交金额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列确定相应单价。下浮比例=(成交金额-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包干费用)/(最高限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包干费用)×100%。
(3)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的,该漏项作为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按照前两款规定处理。
(4)所有的增量导致的工程款增加,须符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5.2减少工程量
按响应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减少的工程价款。
6、安全责任: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尤其要重点做好施工组织和安全管理,确保该采购项目不得影响生命安全。
7、《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要求内容,详见附件。
(二)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水灾、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工期每延后一天,扣承包人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违约金,如果承包人无故拖延工期超过完工日期15日,发包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厨房设备按照采购要求进行供货安装。
2、质保期:工程按照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质保。厨房设备质保期≥2年,各产品有更高要求的按照更高要求执行;质保期内,若提供的货物出现问题,2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新的货物,2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更换全新设备。
3、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金额作为工程结算价。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施工队伍进场后15个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厨房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待结算审核备案后支付至结算审核备案金额的100%(在支付结算审核备案金额至100%之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结算审核备案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两年质保期满后,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6、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发包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四川省外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至2021年12月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线上发售。
线上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公开比选文件。
地点: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沱鞍路128号附近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话:0832-2060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20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32-8802008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 |
项目名称(必填) | |
单位名称(必填) | (加盖公章) |
单位地址(必填) | |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 |
联系人(必填) | |
单位固定电话 | |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 |
单位传真 | |
电子邮箱(必填)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