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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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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1〕077号

二、合同名称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1〕077号

四、项目名称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0号

联系方式:0752-7282085

供应商(乙方): 惠州市国惠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33号小区南光小区南岳楼、南丰楼1层53商场

联系方式:0752-21876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2(年) 11,880,000.00 23,760,000.00

合同金额: 23,76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仟叁佰柒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1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05日

履约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2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终稿).doc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饭堂食材配送合同扫描版12.pdf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2021年12月01日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项目编号: 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1〕077号

项目名称: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饭堂食材配送 服务采购项目


甲方: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电话:0752-728208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0号

乙方:惠州市国惠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电话:0752-2187678

地址:惠州市江北33号小区南光小区南岳楼、南丰楼1层53商场

根据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及服务期限

1、合同上限金额为(大写): 23,760,000.00元整(¥贰仟叁佰柒拾陆万整)人民币。

2、服务期间自202112 06日至202312 05日止,期限为2年(24个月)。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甲方实际结算饭堂食材配送金额累计达到甲方最高限价,具体规定如下:

(1)服务期满:供货金额未达到甲方预算金额,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无需再签订任何终止协议;

(2)服务期未满,供货金额达到或超出甲方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终止,甲、乙双方需另行签订协议终止合同。

二、服务概况

(一)服务内容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饭堂(共 3个饭堂,为分局机关饭堂、特警大队饭堂、特巡大队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资格采购,配送内容包含: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牛肉、家禽类,食用油,大米,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等。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3个饭堂提供相关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晚餐及值班和会议用餐服务,就餐人数存在上下浮动,平均每天需保障就餐人数720人(分局机关450人、特警大队120人、特巡大队150人)。就餐人次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供货物随机检测,每年 4 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4、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具体质量要求详见附件),如出现食物食品安全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乙方承诺配送责任,如因乙方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甲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7、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人员均须符合国家、广东省、惠州市关于新冠肺炎防疫政策的相关要求,且须配合甲方提供相关的检验(检测)、检疫(防疫)等材料。

8、为保障食品安全,乙方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年总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乙方需提供此保险单复印件给甲方存档。)。

(三)运输及仓储要求:

1、乙方要有不少于 6 辆自有或租赁车辆(至少2辆冷藏车) 保障甲方的货物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仓储要求。乙方应自有或租赁冷藏库。冷藏库应符合卫生要求,无不良气味,定期消毒检疫。

3、乙方具有食材原材料检测场所及具备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

(四)配送要求

1、甲方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乙方下订单, 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配送次数和配送量由甲方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如甲方临时放假,甲方应提前 1小时通知乙方停止送货,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上午 6:30 前(或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若甲方临时修改订单内容的,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货物材料送达,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

3、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同时将对乙方进行罚款。

4、乙方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每次送货,乙方须安排不少于2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 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6、在甲方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7、乙方的送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 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8、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 送货专员在办公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9、送货车辆在办公区内应主动避让办公区人员,如属乙方车辆责任造成办公区人员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1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1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13、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18℃左右,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14、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1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16、应急响应的配送要求: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

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8、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乙方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甲方代买,货款先由乙方垫付,事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

(五)其他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部分食品来源须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处(扶贫832平台)采购,具体预留份额依据相关规定及甲方确定的预留比例执行。但是按扶贫平台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不按下浮率结算。

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方随时可能新设饭堂或取消原有饭堂,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排提供服务。

三、结算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

(一)结算方式

1、结算价=实际采购量×甲方审核后的基准价×(1-下浮率)

2、结算价包括食材购置、检验、加工、分拣、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堆放、保险、损耗、退换、售后服务、人员费用、管理费和全额税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乙方漏报或不报,甲方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3、基准价审定方式:必须本着诚信的原则,乙方所配送的食材税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惠城区周边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并每月两次向甲方提供食材报价,经甲方审核后确认在有效期不得更改,乙方如不按时报价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

4、甲方有权随时对任意品目食材零售价格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价格偏高情况(高于同期惠城区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三家大型超市最低价),甲方当月有权按照调查结果(惠城区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三家大型超市最低价)进行结算,乙方必须执行。同时该情况将作为暂停服务甚至取消服务终止合同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

1、配送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基准价和按照8%下浮率计算的结算清单送甲方核对。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进行结算,乙方按甲方实际采购数量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付款。

2、甲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3、乙方收款账户:

户名:惠州市国惠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422200104002744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行

(三)履约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提供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上限价的1%(即23.67万元),保函期限与合同期限一致。

如无意外,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合同内容,则甲方退回履约保函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将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验收要求

1、所供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合同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须是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所供的物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合同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诚实、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乙方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型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包装的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存档给予甲方存档),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4、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乙方须确保所配送的食材的安全性与供应不间断,即使遇政府性管控时期,如猪瘟、禽流感等特殊时期,也要在保证所有食材安全的大前提下,确保相应食材的供应。

五、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所送货物定期按照标准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用于检测材料由乙方无偿提供,单样重量不超过5斤,如检测出质量安全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或检测出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在配送期内,甲方将成立监察小组,定期组织周边市场询价,对配送的主副食品价格、质量、数量进行检查监督,对抽査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乙方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有权拒绝支付当天所有的货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配送期内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乙方对产品作出更换、退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有以下任一行为,经调査属实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工作人员违反采购方管理规定的;

7、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8、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9、因乙方原因导致采购方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10、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乙方必须教育管理好工作人员,在机关大院办公区内严禁拍照或录像,一旦发现有此行为,不管是否造成后果,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五)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采购方人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货款外,乙方还需赔偿采购方人员医疗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六)乙方负责人需每个月参加一次甲方组织的业务办公会,听取配送建议,探讨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

(七)乙方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八)由于采购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采购方名义从事有损采购方形象的行为。

2、乙方人员不得携带管控物品(包括:A、刀具、利器;B、放射物、剧毒物品和麻醉物、毒品;C、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品;D、绳索、攀援器械、工程维修工具等;E、录音录像照相等器材;F、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

(九)乙方车辆应停放指定停车位,未经同意不得停放在其他区域。

(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十一)每月对乙方履约期间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六、考核机制

1、甲方将对乙方每月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整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食材的质量、数量、品种、价格;

(2)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

2、供货期内,如乙方出现考核不及格的,乙方应积极改进,若出现 3 次或以上考核不及格,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具体考核细则详见下表:

配送单位: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 

满分 

扣分 

配送食材质量

任一配送食材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的,出现一次扣分 5 分。

20

 

配送食材效率

未按合同要求于每日上午 6:30 前将当日所需食材送至指定地点的,出现一次扣分 3 分。

15

 

配送食材准确性

未按要求配送指定食材品种,或配送数量出现错误的,出现一次扣分 3 分。

15

 

食材包装及运输

配送食材未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的,或食材外包装与标志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出现一次扣分 3 分。

15

 

配送食材价格

抽查食材零售价格发现价格偏高情况(高于同期惠城区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大型超市最低价), 出现一次扣 5 分。

20

 

配送人员服务

配送人员不配合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管理或出现其他服务问题的,出现一次扣 3 分。

15

 

合计

100

 

4、考核说明:

考核表采用累积扣分制。如考核项目单项分数扣完,立即停止配送服务进行整顿;考核表总分低于40分的,立即停止配送服务进行整顿。待乙方整顿完成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配送。

对于考核结果的认定,以甲方意见为准,若出现争议,相关佐证由乙方负责出具,否则应当认可甲方的考核意见。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表内容进行调整。

七、处罚措施:

1、若乙方提供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食品的问题,乙方需负担全额医药费。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2、若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则采取零容忍措施,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可终止合同。

3、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 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并 没收履约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可终止合同。

4、若乙方中途违约的,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5、按照考核要求,乙方出现一次需要整顿的情况,甲方可以没收乙方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顿的,甲方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性作出进一步处罚。

6、通过处罚没收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应当确保全部用于支付食材采购的货款,不得挪作他用。

7、货款扣除处罚: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 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 2 次或 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 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以上罚款由甲方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八、应急方案

1、由于天气灾害、物资缺乏造成货品不能出货:由乙方根据订单反馈至跟单员,再由跟单员跟甲方相关人员沟通换取其替代货物或减少其单品的订单用量,改用其它代替产品,能让甲方食堂正常开餐。

2、由于交通管制、途中意外事件不能按时交货处理:双方在遵重事实的情况下协商交货时间或由乙方跟单人员或甲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就近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平时应多注意新闻及政府的公告,对有交通管制应提前做好准备,让甲方提前储备好货品做救急使用。

3、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在 30 分钟(含)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补送到甲方,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如甲方有特殊情况需自行就地采购或由第三方供货,由于地域差价运费人工等所造成的差价由乙方负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乙方在以不影响饭堂伙食供应为前提30分钟(含)内补送。

4、收到甲方的临时应急配送信息后,乙方承诺在1分钟(含)内作出响应,30分钟(含)内就近点完成应急配送,并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

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若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帮忙,乙方将全力配合,免费提供帮厨及粗加工等服务全力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

九、保密

乙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秘密严格保密。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需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配送订购食品且延迟超过3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天货款的5%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延迟超过60分钟的,甲方有权拒收当日食材,并且有权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员工用餐,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收货确认单上注明)

(二)如乙方送货的货物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对不合格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甲方指定地点,超过1小时,按当天总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三)对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配送的食材,甲方有权拒收并拒付款项。

(四)乙方需对所配送的食品质量负责,如因食品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而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一、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本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乙方:惠州市国惠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供货具体质量要求

蔬菜类要求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情况,可与甲方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附《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类别

包含品种

质量要求

叶菜类

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 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茄果类

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瓜类

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

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

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

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

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无发芽。

葱蒜类

大葱、分葱、四季葱等。

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豆类

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类

茭白、藕、荸荠、慈菇、菱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

多年生类

竹笋、黄花菜、芦笋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黄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 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 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 次监测。

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乙方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农药使用标准:

农药按其毒性来分有高毒、中毒、低毒之别,无公害果品对农药要求是优先采用低毒农药, 有限度的使用中毒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 "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

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有机胂类杀菌剂福美胂(高残留), 有机氯类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高残留)、三氯杀螨醇(含滴滴涕), 有机磷类杀虫剂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 磺、甲胺磷、甲基异硫磷、氧化乐果(均属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克百威、涕灭威、灭多 威(均属高毒)。二甲基甲脒类杀虫杀螨剂杀虫脒(慢性中毒、致癌)等。

提倡使用的农药品种:微生物源杀虫、杀菌剂如 Bt 、白僵菌、阿维菌素、中生菌素、多氧霉素、 农抗 120 等;植物源杀虫剂如烟碱、苦参碱、印楝素、除虫菊、鱼藤、茴蒿素、松脂合剂等; 昆虫生长调节剂如灭幼脲、除虫脲、卡死克、扑虱灵等;矿物源杀虫、杀菌剂如机油乳油、柴油 乳油、腐必清以及由硫酸铜和硫黄分别配制的多种药剂等;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如吡虫啉、马 拉硫磷、辛硫磷、敌百虫、双甲脒、尼索朗、克螨特、螨死净、菌毒清、代森锰 锌类(喷克、大 生 M-45)、新星、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扑海因、粉锈宁、甲霜灵、百菌清等。

有限制地使用中等毒性农药:主要品种有乐斯本、抗蚜威、 敌敌畏、杀螟硫磷、灭扫利、功夫、歼灭、杀灭菊酯、氰戊菊酯、高 效氯氰菊酯等。 为了减少农药的污染,除了注意选用农药品种以外, 还要严格控制农药的施用量,应在有效浓度范围内,尽量用低浓度进 行防治,喷药次数要根据药剂的残效期和病虫害发生程度来定。不要 随意提高用药剂量、浓度和次数,应从改进施药方法和喷药质量方面 来提高药剂的防治效果。 另外,在采果前 20 天应停止喷洒农药, 以保证果品中无残留,或虽有少量残留但不超标。

水果类要求

水果的品种(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苹果、橙子、柑、石榴、杨桃、香蕉、圣女果、哈密瓜、西瓜、木瓜、提子、水晶梨、香梨、砂糖橘、金桔、沙田柚、奇异果、火龙果等,具体提供的品种顺应季节变化。

质量要求:

A 水果供应链要求:所有水果的来源必须清晰。

B 所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

C 乙方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优

质、洁净,其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水果检验标准(果品感官鉴别要点)

A 鲜果品的感官鉴别方法主要是目测、鼻嗅和口尝。其中目测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果品的成熟度和是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及形态特征;二是果型是否端正,个头大小是否基本一致,三是果品表面是否清洁新鲜,有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鼻嗅则是辨别果品是否带有本品种所特有的芳香味,果品的变质可以通过其气味的不良改变直接鉴别出来,像西瓜的馊味等,都是很好的例证。口尝不但能感知果品的滋味是否正常,还能感觉到果肉的质地是否良好,它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感官指标。

B 干果品虽然较鲜果的含水量低或是经过了干制,但其感官鉴别的原则与指标都基本上和前述三项大同小异。

几种主要水果质量标准:

柑橘类(脐橙、蜜橘、西柚、蜜柚等):果实结实、有弹性,于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变色、受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

劣质品:果皮有疤痕,失水干缩,腐烂霉变。

苹果类(蛇果、青苹果、红富士等):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

劣质品:腐烂发霉,果皮失水萎缩,有疤痕、有压伤。

梨类(鸭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干皱,无压伤。

劣质品:失水干皱,无光泽,果皮变黑,切开心发黑,有冻压伤。

水蜜桃:果皮粉红带绒毛,不过熟略硬,果肉香甜爽滑多汁。劣质品:有压伤,开裂出水,变软过熟,腐烂。

樱桃:果形圆而小,大小均匀,带鲜绿果柄,有弹性,果肉鲜 甜多汁。

劣质品:疤痕、萎缩、破裂、腐烂、过熟、冻伤。

浆果类(提子、葡萄、奇异果、猕猴桃、草莓):果实结实饱满, 大小均匀,无压伤。

劣质品:果粒脱落、开裂,压伤,破溃出水、腐烂。

瓜类(哈密瓜、香瓜、木瓜、西瓜等):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压伤。

劣质品:有疤痕、压伤,出现黑斑,瓜身变软、腐烂。(8)热带水果类

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果肉白、有黑色种子,口味淡甜。

劣质品:叶片发黄、干皱、颜色黯淡,表皮开裂、变软,果柄腐烂。枇杷:果实尖圆、色橙红,结实有弹性,果肉甜香。

劣质品:腐烂、变软、疤痕。

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劣质品: 表皮发黑或黑斑,失水萎缩,果柄处腐烂。

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每板香蕉不少于 5 只,中间 3 只长 15 厘米以上,单只至 80 克以上。劣质品:表皮发黑,果柄腐烂,压伤、冻伤。

龙眼:果实小而圆,果皮浅咖啡色,果肉甜多汁。单果重16-25 克。

劣质品:表皮发罴,爆裂、出水。

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味美, 脆嫩多汁。

劣质品:表皮发黑,果实过软,失水干硬,爆裂。

洋桃:果实呈星形,色浅绿,成熟后金黄色,表皮有光泽,果肉晶莹,口味酸酣。

劣质品:表面有黑斑、疤痕、外伤、边缘变色发黑。

黑红布林:果实圆形或椭圆形,颜色黑或暗红,结实有弹性, 有光泽,果肉黄或红色,昧甜美。

劣质品:疤痕、果顶开裂,发霉,失水娄缩,过熟变软,冻伤。

菠萝:果皮厚、有突出果眼呈鳞状,果形椭圆,果肉黄色,肉质脆嫩爽酣,纤维少冠顶叶青绿。

劣质品:通体金黄(已过熟),果肉发软,果眼溢汁,表面发霉。

水产、冰鲜鱼类要求

水产类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 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冰鲜鱼类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鳍条完好。

猪肉、牛肉、家禽类要求

★ 2.4.1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核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乙方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定)

腊肉:符合国家标准,良质腊肉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干燥结实,带有固有的腊式香味;

腊肠:符合国家标准,品质好的腊肠是肠衣干燥,不发霉,无粘液,肠衣与肉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而有弹性,色泽均匀,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气味芳香。

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 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无异味;

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半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食用油(不含转基因成分的食用油)要求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油类执行标准:

低芥酸菜籽色拉油:NY/T 1273-2007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17 米糠油:GB19112-2003

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g/kg~ 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

(≤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 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部分食用油质量指标内容:

花生原油质量指标项目

质量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 ≤

0.20

不 溶 性 杂 质 /(%) ≤

0.20

酸 值 (KOH)/(mg/g) ≤

4.0

过氧化值/(mmol/kg) ≤

7.5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色泽(罗维朋比色5.4mm)≤

黄 15 红 1.5

黄 25 红 4.0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0.15

不溶性杂质(%) ≤

0.05

0.05

酸值(KOH)/(mg/g) ≤

1.0

2.5

过氧化值/(mmol/g) ≤

6.0

7.5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 于 0.4。

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4.0,蓝色值增加小于0.5。

浸出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极

(罗维朋比色25.4mm)≤

黄 25 红 4.0

黄 25 红 4.0

(罗维朋比色133.4mm)≤

黄 25 红 1.5

黄 25 红2.0

气味

无气味、口感好,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

0.05

0.05

0.10

0.20

不溶性杂质/(%) ≤

0.05

0.05

0.05

0.05

酸值(KOH)/(mg/g)≤

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mmol/g) ≤

5.0

5.0

7.5

7.5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 0.4。

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 4.0,蓝色值增加小于0.5 。

含皂量/(%) ≤

0.03

烟点/℃≥

215

205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50

≤50

注:划有“— ”者不做检验。压榨油和一、二级浸出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 10mg/kg 时, 视为未检出。

大米要求

大米品种要求:加工精度为国标三号大米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加工精度

符合二等品要求

2

不完善粒%

≤6.0

3

最大限度杂质

总量%

≤0.40

4

糠粉%

≤0.20

5

矿物质%

≤0.02

6

带壳稞 粒/kg

≤70

7

稻谷粒 粒/kg

≤16

8

碎米总量%

≤35.0

9

小碎米%

≤2.5

10

黄粒米%

≤2.0

11

水份%

≤14.0

12

六六六 mg/kg

≤0.05

13

滴滴涕 mg/kg

≤0.05

14

色泽、气味、口味

正常

15

标签检验

符合 GB2715-2005 标准第九款要求

16

≤0.2mg/kg

大米质量标准

米类执行标准: GB 1354-2009 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米类执行标准。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 度一次。

《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 检验合格报告单。

干货、副食品及调料品类要求

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副食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副食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所有副食品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QS”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干货质量要求: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 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 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 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 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 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 、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 丁质量最差。

A、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 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

B、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C、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 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D、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形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形大、肉质厚、体内无沙者为上品,体形小、肉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有沙粒者较差。

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 软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反之则劣。

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体小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则为变质品。其他副食品及调料质量要求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鸡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 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面粉: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豆腐: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 ,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油炸豆卜: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腐乳: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黄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无霉变。

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各乙方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家禽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廉洁协议书

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第一条 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洁建设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方式,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甲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

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之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之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第四条 相关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根据国家和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发生行贿行为, 经政府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或甲方纪检监察机构查证属实,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乙方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乙方有销售、劳务或服务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发生行贿行为的,视同乙方单位行为。

第五条 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廉洁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双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书份数

本廉洁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乙方(盖章):惠州市国惠兴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