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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教育科技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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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教育科技局放心午餐采购项目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平定县教育科技局放心午餐采购项目项目的合同公告

来源: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一、合同编号:11N01233007420212

二、合同名称:平定县教育科技局放心午餐采购项目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3212021CCS00022

四、项目名称:平定县教育科技局放心午餐采购项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平定县三道街124号

联系方式:0353-6062542

供应商(乙方):阳泉天香楼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平定县南关村嘉山小区1#楼底商2号

联系方式:1803531101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平定县教育科技局2021秋季学期放心午餐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573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1秋季学期我县共有放心午餐开展工作试点小学2所,需提供午餐人数约604人。
服务要求:按照用户要求配送至指定学校。
服务时间:2021秋季学期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合同金额(元):573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 平定县教育科技局放心午餐采购项目合同书.pdf

  • 平定县教育科技局放心午餐采购项目项目的合同(11N01233007420212).pdf

平定县教育科技局放心午餐采购项目合同书 合同编号:11N01233007420212 甲方: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乙方:阳泉天香楼大酒店有限公司 为切实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均衡和学生全 面和谐发展,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2021 秋季学期我县共有放心午餐开展 工作试点小学 2所(阳泉师专附校、平定县第三实验小学),需提供午餐人数约 604 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的教师、学生配餐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一、 配餐事项 1、服务期限:2021 年秋季学期。 2、双方协商一周食谱,并公布在甲方提供的就餐场所明显位置,乙方按 食谱要求配餐。 3、配餐包括:每天主菜 2种(荤、素各一)、例汤一份,主食不限量。 4、餐费标准:每生每天 10 元。 5、合同金额:伍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573800 元),按照需提供午餐人 数 604 人,在校时间 95 天计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按照实际人次用量进行 结算。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 配餐。 2、 甲方每天向乙方提供用餐人数情况。 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准时结算用餐费用并付款。 4、 甲方提供学生用餐场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三、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 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2、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 的食品,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油、盐等配料,确保食物安全。 3、 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所需的配餐,如遇特殊情况要停业的,要提前 一天通知甲方。 4、 乙方负责餐具的清洁和消毒,要按国家卫生标准执行,做好餐具的保 管工作。 5、 乙方从业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具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四、 违约责任 1、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的配餐有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人员食 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人员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后果。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均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 变更或终止的,一方须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合同金额 2%的违约金。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可提交 文件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县财政 局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址:平定县教育科技局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平定县三道街 124 号 地 址: 电 话:0353-6062542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行 号: 行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