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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江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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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江监狱-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2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 项目编号 HNJC2021-124
预算金额(万元) 289.67
最高限价(万元) 289.67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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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一年,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环保类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包不做要求)。
时间 2021-12-02 至 2021-12-08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时间 2021-12-23 09:00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三江监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77982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3198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31989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2021-124

项目名称: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

预算金额:¥289.67 万元,(大写:贰佰捌拾玖万陆仟柒佰元整),本项目共有A、B包,其中:A包采购预算:¥161.92万元;B包采购预算:¥127.75万元;报价超出每包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A包; 最高限价:161.92万元】;【B包; 最高限价:127.7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一年,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供货

A包: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B包: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环保类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包不做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08时30分 至 2021年12月08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售后概不退)。经办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份/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1.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 其他

3.1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包。参加本项目多个包号的投标人需对此条作出承诺,如同一投标人多个包均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需明确优先选择哪个包,如无说明则自动优先选择金额最高的包中标。

3.2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三江监狱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0898-65779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联系方式: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898-65331989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 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 项目 2.预算金额:本项目共 2 个包,预算金额人民币?289.67 万元,A 包?161.92 万元,B 包 ?127.75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控制价,即 A 包:大 米单价不得超过 4.47 元/kg,食用油单价不得超过 11.62 元/升,醇化油单价不 得超过 4.95 元/升。超过单价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清单: 包号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单价控制价(元) 单位 A 包 1 大米 4.47 kg 2 食用油 11.62 升 B 包 1 醇化油 4.95 升 三、技术参数要求: 1、技术参数: A 包:1.1 大米 (1)执行标准:GB/T1354—2018 二级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参数要求 1 籼米 等级 GB/T 1354-2018 二级 加工精度 精碾 不完善粒(%) ≤ 4.0 质杂 总量(%) ≤ 0.25 其中:无机杂质 含量 (%) ≤ 0.02 碎米 总量(%) ≤ 20.0 其中:小碎米含 量(%) ≤ 1.5 水分(%) ≤ 14.5 黄粒米(%) ≤ 1.0 互混率(%) ≤ 5.0 色泽、气味 正常 1.2 食用油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标准 1 非转基因调和油 (成品油) 符合 SB/T10292-1998 标准。卫生指标按 GB2716 和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包装应符合 GB/T17374 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包装容积及包装材料 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和要求。主要质 量指标: ★透明度:透明; ★气味、滋味:气 味、口感较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黄 40,红 5.0;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10; ★酸值(KOH)(mg/g) ≤1.0; ★过氧化值(mmo1/kg)≤12 B 包:醇化油 (1)燃料名称:醇化油(生物醇油) (2)执行标准:GB16663-1996(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A 包 2.1 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 证》 2.2 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 2021 年年度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 告结果 必须为合格。(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核查) 2.3 样品提交要求:250 克(半斤)装大米、500 克瓶装食用油。样品外包 装必须密封,并提供单独的纸质样品清单,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名称 及数量、供应商名称,与投标样品摆放在一起。样品表面包装上不得看见可以识 别供应商的任何标志与标识。评审采用盲样,由现场监督在评标前随机编号进入 评审。样品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其无效响应。 1)评审结束以后,由监督老师现场监督,对全部投标样品进行封样。成交 结果公布后由代理机构通知未中标供应商领取样品,中标供应商样品由代理机构 送至采购人处。 2)供应商须自备样品封样的纸箱和封箱带等所需物品。 3)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4)送样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摆放完毕; 5)送样地点:如无特别通知送样至开标地点,并按现场工作人员指示摆放。 四、商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 1、所有货物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 的出厂标准。 2、所有货物出厂标准及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运输。货物外包装上有注 册商标,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 以次 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及付款方式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根据每月供货量,凭发票及验收单按月结算。(具体以签订合 同为准)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保证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 补齐。 2、质保期半年,质保期自货物验收之日起计算。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 有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 3、提供的中标产品须经过使用单位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 检验, 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当即拒收; 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 任。 4、须按照使用单位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 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造成影响,投标人应承担相应 的经济赔偿。 5、采购人提出的质量异议,保证在 20 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 无法在 20 分钟内解决的,应在 1 个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 使用。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 及其他 法律责任。 (四)验收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指标和 样品比照进行验收。 附件:醇化油执行标准:GB16663-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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