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项目概况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1)197D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860000 最高限价(元):86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10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93817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93817 名 称: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4楼 传 真:0574-88581100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远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81100 质疑联系人:丁瑶瑾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81100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传 真:/ 联系人 :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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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HZFCG(2021)197D
采购单位: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
电子交易说明
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8
一、特别说明 8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11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2
(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 12
(七)投标报价 13
三、转包或分包 13
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14
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 0
一、开标 0
(一)开标准备 0
(二)开标流程 0
二、评标委员会 0
三、评标方法 1
四、评标程序 2
五、定标 8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8
七、合同签订 8
八、履约验收 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10
合同通用条款 (服务) (供签约时参考) 1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13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服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1)197D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86万元
最高限价(元):8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标项名称:食堂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86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投标人可通过账号或者CA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相应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若投标人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则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模块申请入驻为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标前准备: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投标人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平台设定时间为准,给予投标人解密的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则视为投标无效。
(4)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法享受6%价格评审优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1098号
执行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93817
质疑答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93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60号商贸大厦4楼
项目执行岗:丁瑶瑾 联系方式0574-88581100
质疑答复岗:林远远 联系方式:0574-885811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
联系人: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2021年12月2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四)询问、质疑及投诉
1.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采购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
(1)提出质疑的期限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间或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
①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②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传真、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格式按财政部发布的质疑书范本格式执行。
③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⑤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⑥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只能一次性提出质疑。
(3)质疑的回复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格式按财政部发布的投诉书范本格式执行。
4.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六)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
(七)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八)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中小企业优惠措施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食堂服务外包服务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1-11-01/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每个标项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函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税证明扫描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9)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6)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7)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如有,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无效。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
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方式: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服务期限内为完成以上服务所支付的人工工资、人员劳保福利、高温费、加班费(节假日及双休日)、车辆费用(含折旧、保险、油费、保养、维修费)、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和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三、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四、招标代理费
中标服务费: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要求
(一)采购内容:
1、食堂外包:包括早餐、中餐、晚餐。采购人提供场地、设备、能耗(水电)、易耗(简小餐具、抹布、纸布等)、环境布置等,并支付承包服务费用,服务与加工。承包服务费用包括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各种保险】,人员工作服、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和内部考核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税金、其他有关费用等。水电煤气等能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二)就餐形式:
1、早餐:标准为5元。早餐的主食不少于10种,包括面条、粥、馒头等;小菜不少于6种,包括热炒2-3只,凉拌、 腌烤及成品各一种。主食及小菜要确保新鲜可口、品种多样、数量充足,每天要有所调换。
就餐人数:工作日 150人。
2、中餐:标准为11元,中餐品种不少于10种(荤素各半),包括水果、汤、下饭菜。
就餐人数:工作日 150人。
3、晚餐:标准为5元/人(含税)。
就餐人数:工作日 20人。
(三)服务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5个下属基层站所(岳林所、江口所、溪口所、尚田所、莼湖所)。
(四)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等。
二、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以保证服务质量为前提,合法用工,科学配置工作人员,本项目实施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在14人及以上,其中局机关食堂9名,岳林所、江口所、溪口所、尚田所、莼湖所各1名;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3、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及厨师须持有相关高级及以上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人员数量
项目经理 |
厨师长 |
副厨 |
服务员 |
勤杂工 |
合计 |
≥1人 |
≥1人 |
≥6人 |
≥4人 |
≥2人 |
≥14人 |
%1、 人员年龄必须50周岁以下。
(二)服务要求:
1、食堂:
①保证服务及菜肴质量,采购人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供应商未达到饭菜质量,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②在承包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安排,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准时开餐;
③食堂人员要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受到污染的食品原辅料,确保食物新鲜,坚决杜绝和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如因菜肴原因导致食物中毒,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责任;
④食堂人员必须每天要对各种餐具进行灭菌消毒;各种厨房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放置指定地点;
⑤食堂人员要对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每天必须对餐厅及厨房清洗一次;
⑥食堂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餐厅及厨房卫生,随时保持清洁。要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对危险的敏感,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⑦采购人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供应商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承包结束时,供应商应根据清单清还采购人,对损坏或丢失的,按价赔偿。
(三)其他要求
①特殊餐饮服务:因工作需要,须满足业主方会客就餐、包厢等特殊情况餐饮服务。
②人员安置: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需优先录用原有职工。
(四)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见附件一。
七、商务要求
项目 |
要 求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度的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剩余价款按考核情况每季度末支付一次。 |
付款要求 |
依据〈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按季度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次季度月底底20日前支付上月餐费。(本考核细则由采购人按季度进行打分考核,满分为70分。若得分低于50分,本季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当季度应发总金额的10%作为经济处罚,如果中标人管理混乱,经采购人督促后未改进,且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合同终止 |
1、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的; 2、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
其它要求 |
如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购买食材的需向“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采购食堂所有农产品的10%。 |
附件一:服务质量考核标准——食堂
序号 |
服务质量考核项目 |
服务质量要求 |
分值 |
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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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择菜洗菜 |
水池区分 |
洗菜用水池与洗餐具水池分开。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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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择菜清理 |
摘除杂质、残枝、去跟、清黄叶、削腐、剔虫、除泥沙。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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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洗菜 |
①清水浸泡5分钟,再漂洗干净。②清洗三遍(洗一道,清二道),所有原料先洗后切。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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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切配 |
切菜 |
①不新鲜、腐败变质不切。②食品不着地存放。③以销定量,先烹制的先切。④不成捆切根,不偷工减料。⑤条块整齐,粗细均匀,适合烹调要求。⑥刀、砧板、抹布、容器清洁。 |
6分 |
|
5 |
配菜 |
①营养、色、型、主配料合理。②配菜台面、菜架干净。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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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烹饪 |
烹饪技术、食品安全知识 |
①掌握烹调技术及面点制作方法,胜任工作。②腐败变质等不合格产品不烹制不烧煮。③执行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烤熟煎透,防止里生外熟。 |
6分 |
|
7 |
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 |
做好烹调前的准备工作,按人数合理投料烹制,合理使用原料、调味品、燃料,防止浪费,厉行节约。 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盈余。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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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创新 |
钻研烹调技术,不断创新菜品,增加花色品种,满足服务对象要求需求。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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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卫生 |
环境卫生 |
①责任区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并每天进行清扫。②采取措施消除鼠害、虫害、蚊蝇。③设备布局合理,整齐、有序、清洁。④室内无积尘、蛛网,地面无积水、油腻并保持干燥,墙壁和房顶无油污、霉斑、滴水。⑤垃圾、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并加盖密闭。垃圾袋袋装化,每天及时清除。 |
6分 |
|
10 |
个人卫生 |
①所有人员必须每年体检,持证上岗。②必须穿戴清洁浅色工作服和帽,头发不露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不留长发,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戴口罩。③上岗前和大小便后必须洗手,不得穿工作服和帽进入卫生间。④上岗后不吸烟,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把个人用品带入岗位,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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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质量考核项目 |
服务质量要求 |
分值 |
考核分 |
|
11 |
卫生 |
厨房操作间卫生 |
①盛放食品用具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冷热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不落地,洁净,整齐有序。②各种电器设备用具摆放整齐,清洁卫生,专人负责。③操作台、货物架、调料台、蒸箱清洁无灰尘、油污, 洗菜池无泥沙、脏垢及异味。抹布专用洁净,不用抹布擦碗盘。④每次操作完毕彻底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确保地面、墙壁、顶棚、炉灶、容器用具、案板工具等光亮、干燥、整齐、卫生。通风、排烟、排水良好。⑤洗碗间、蒸饭间沟道畅通,无积水。⑥及时清理废弃物和垃圾并进行分类。 |
6分 |
|
12 |
餐厅卫生 |
①餐前必须做好餐厅清洁工作,桌面光洁,地面洁净,并随时保洁,垃圾及时清除。②就餐中有专人负责餐桌、地面清洁卫生。③餐后必须对餐厅及时进行全面的清洁卫生,清除垃圾。④餐厅洗手池内无积垢,保持畅通。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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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餐具洗刷消毒 卫生 |
①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洗、消毒柜高温消毒” 四道消毒工序,以光、洁、涩、干为消毒要求。②消毒后的备用餐具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无油污。③洗碗池专用,洁净,无残渣,无油垢。④每餐后餐具必须使用消毒柜消毒,餐具摆放正确合理。种盆等用具要用消毒剂或沸水煮进各行消毒,并用苫布防尘。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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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食品冷藏卫生 |
①动物性食品应冷冻保存,果蔬类食品应冷藏在4℃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②专人检查冰箱性能,定期除霜、清洗、消毒,无异味,清洁。③食品分类存放,进出食品有记录,先进先出先用,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冰箱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冷冻。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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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全 |
安全防范 |
1、食堂的大厅、各操作间、小楼钥匙专管;2、食堂每日在非运营期间及时关好门窗;3、无关人员进入食堂须主动盘问并及时报告;4、餐具消毒清洗有流程、方法和责任人;5、食堂人员会使用灭火器;6、食堂人员不得擅自将消防设施挪位;7、有预防措施和安全责任人;8、必须执行“人走电关、关气”的规定;9、餐样留存48小时;10、有食物中毒预案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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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员工 |
员工执业操守 |
对公司工作人员管理是否到位,服务态度如何,是否具有执业操守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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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工作台账 |
工作台账 |
是否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台账记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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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垃圾分类 |
对厨余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分类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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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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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将不予接受,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二)开标流程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5.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应通过CA进行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候选人。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二、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如采购人不派代表评审,则评委会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4.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5.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6.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7.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三、评标方法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权重:总分100分
评分项目 |
商务技术分(%) |
报价分(%) |
权重 |
80 |
20 |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1-价格折扣率)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
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
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