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2月02日 09:5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
采购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 | ||
行政区域 | 武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2日 09:59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庆利(组长)、陈祖洪、张德智、张金木、彭祯祥(招标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0.039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旭东、王帆、魏珂珂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6602235-804/027-86602235-809 | ||
采购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老师、027-877431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A座709(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旭东、王帆、魏珂珂;027-86602235-804/027-86602235-809;zhangxudong@cwcc.net.cn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案2021-3931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11.09发售稿.docx |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1-3931(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1-3931)
二、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街南湖中央花园购物中心 A 区 1 层 1 号
中标(成交)金额:0.039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 有机五常稻(花)香大米、菜籽油、坚果礼盒、阿克苏苹果礼盒 | 田夫、金龙鱼、雅仁、阿克苏 | / | 一批 | 39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庆利(组长)、陈祖洪、张德智、张金木、彭祯祥(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服务费金额计取标准如下:1、以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中标服务费按如下费率分段计算累进计费: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下:1.5%;100-500(含)万元:1.1%;3、按上述计算所得金额下浮3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2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单价:390元/份,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2、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理工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027-87743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A座709(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
联系方式:张旭东、王帆、魏珂珂;027-86602235-804/027-86602235-809;zhangxudong@cwcc.net.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东、王帆、魏珂珂
电 话: 027-86602235-804/027-86602235-809
武汉理工大学
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2021-3931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武汉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特殊事项的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报名方式 |
招标文件的发售一律采用线上方式,无须现场领购。具体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
2 |
招标文件领取 方式 |
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电子档。 |
3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任一时间均可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可以采用邮寄或快递的方式,不要求投标人至现场递交,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到达。 |
4 |
开标会的举行 |
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收到投标文件的原始包装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标,并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留档。开标会一览表将于开标会结束当天17:00前送发至投标人邮箱。 |
5 |
其他事项 |
本《疫情防控期间采购活动特殊事项的须知》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条款不一致之处,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本《须知》为准。 |
目 录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特殊事项的须知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6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32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35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4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招案2021-3931 |
3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40万元。 每份物资的标准单价最高限价为390元/份,数量约6000份;每份物资包含4种货物(有机五常稻(花)香大米、菜籽油、坚果礼盒、阿克苏苹果礼盒。投标人的报价为标准单价报价,标准单价为包含4种货物的报价之和,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人所报标准单价不得高于390元/份,若高于,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4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缴纳人民币6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个月内无食品安全等问题,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供货完成后15日内,招标人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一次性转账支付结清合同总价款。 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本合同所约定的支付条款将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
5 |
招标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招标采购。 |
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武汉理工大学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27-87743159 |
8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A座709室(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张旭东、王帆、魏珂珂 电 话: 027-86602235-804/027-86602235-809 邮 箱:zhangxudong@cwcc.net.cn |
9 |
包件 |
□适用 ?不适用,有关包件的所有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
10 |
招标内容 |
采购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包含4种货物:有机五常稻(花)香大米、菜籽油、坚果礼盒、阿克苏苹果礼盒(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11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不接受 □接受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
12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13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是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投标人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本前附表第14款)。 否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投标人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
14 |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投标人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如下: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则不再给予价格6%的扣除。 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15 |
若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可视为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情形 |
1) 货物采购项目: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16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人要求的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
17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各二级工会指定地点)。 |
18 |
报价货币 |
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
19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20 |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21 |
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22 |
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地点 |
时间:2021年11月09日起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无需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
23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 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4 |
提问方式 |
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邮箱:zhangxudong@cwcc.net.cn 收件人:张旭东 |
25 |
招标答疑会 时间、地点 |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A座709室(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 |
26 |
领取 补充招标文件 时间、地点 |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A座709室(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 |
27 |
接收质疑的方式及 联系方式 |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8项。 |
28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2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单位接受的其他方式。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号:31641803001602577 注: 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帐”字为“巾”字旁。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金。) 2.★投标人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或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或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3.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需注明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及资金用途,例:“招案2021-3931,保证金”。 |
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 时30分 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A座709会议室(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 投标文件的递交可采用邮寄或快递的方式,不要求投标人至现场递交,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到达。 |
3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
32 |
开标会 时间、地点 |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A座709会议室(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 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收到招标文件的原始包装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标,并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留档。开标会一览表将于开标会结束当天17:00前送发至投标人邮箱。 如须参加开标会的,每家投标人只能派一名授权代表佩戴口罩参加投标活动。 |
33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2); 3)授权委托书(附件3); 4)开标一览表(附件4); 5)报价明细表(附件5); 6)偏离表(附件6); 7)投标货物/服务报告(附件7); 8)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 9)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附件10); 1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34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等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货物/服务报告、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等(详见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
35 |
投标文件份数 |
1、提供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其应包括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其中一般文件应采用Word格式,电子文档必须是U盘,且保证在评标时能正常读取)。 2、不同包件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单独密封递交(每份书面文件建议采用胶装成册方式,标注页码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
3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7 |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 (4)未按本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 |
38 |
中标服务费支付 |
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服务费金额计取标准如下: 1、以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中标服务费按如下费率分段计算累进计费: 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下:1.5%;100-500(含)万元:1.1%; 3、按上述计算所得金额下浮30%收取。 |
3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 |
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
40 |
信用查询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
41 |
核心产品 |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有机五常稻(花)香大米 注: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若核心产品不止1个,各投标人所投任一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42 |
样 品 |
□不需要 需要 一、提供货物样品一份,清单如下: 每份货物样品包含4种货物:有机五常稻(花)香大米、菜籽油、坚果礼盒、阿克苏苹果礼盒,以上货物数量均为1。 各投标人须将要求提供的样品完整包装好密封至一个封包中,并在封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样品递交时间:2021年11月30日14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30日14时30分止; 样品递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A座709室(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 样品接收联系人:魏珂珂 样品联系电话:027-86602235-809 注: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样品,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样品,投标样品未递交或递交不全的,将会影响其样品评分。 2)中标人样品由招标人封样,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1周内自行取回样品,逾期样品将不予保管。如项目发生质疑、投诉,取回时间将根据具体情况后延。 3)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因提供样品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做补偿。 |
43 |
其他 |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中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采购结束最终成交,除采购数量发生调整外,如因投标人发生漏、缺、少项导致的报价问题,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理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项目概况
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的发售一律采用线上方式,无须现场领购。投标人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案2021-3931
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万元(人民币),每份物资的标准单价最高限价为390元/份,数量约6000份;每份物资包含4种货物:有机五常稻(花)香大米、菜籽油、坚果礼盒、阿克苏苹果礼盒。投标人的报价为标准单价报价,标准单价为包含4种货物的报价之和,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人所报标准单价不得高于390元/份,若高于,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390元/份;
采购需求:采购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包含4种货物:有机五常稻(花)香大米、菜籽油、坚果礼盒、阿克苏苹果礼盒(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人要求的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报名,无须现场领购。
方式:投标人需先在微信上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在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 - 购买标书”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完成微信报名登记。标书费缴纳渠道为“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后按提示进行缴费,电子发票将于报名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推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中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被授权人姓名(如有)、授权期限(如有)等信息。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投标文件的递交可以采用邮寄或快递的方式,不要求投标人至现场递交,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到达。
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收到投标文件的原始包装直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标,并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留档。开标会一览表将于开标会结束当天17:00前送发至投标人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武汉理工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
电 话:027-87743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A座709(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
联系方式:张旭东、王帆、魏珂珂;027-86602235-804/027-86602235-809;zhangxudong@cwcc.net.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旭东、王帆、魏珂珂
电 话:027-86602235-804/027-86602235-80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 概述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
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招标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服务。
2.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
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
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4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2.5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
2.6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7 “中标人”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
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
3.2 《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标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招标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4. 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须知;
(4) 采购需求;
(5) 合同条款;
(6) 评标办法;
(7) 格式附件。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招标代
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
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修改后发布的补充
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
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编写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9.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详见前附表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格式。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
准。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2.3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投标内容的单价和总价。
12.4.1 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
12.4.2 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缺漏内容的最高投标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12.4.3 若缺漏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最终成交,缺漏项仍然为投标人的合同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同价。但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13.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采用前附表所述货币进行报价。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1.1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14.1.2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文件中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开发、供货、
安装、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的义务。
15. 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16.2 本次投标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
16.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方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递交。
16.5 投标人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或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或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16.6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7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6.8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人须知28.4款予以无息退还。
16.9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1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11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11.1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11.2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建议胶装装订成册。
18.2 投标文件须在每一份文件封面或扉页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数量详见前附表。
18.3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4 投标文件不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
18.5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快递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或扉页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处应加盖对应要求的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每份书面文件建议采用胶装成册,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9.2 投标人应按所参与不同包件独立制作的投标文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应按包件将投标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建议胶装成册,并单独包装、密封,不得将所参与的所有包件的投标文件封装在同一密封袋(箱)内递交。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所有投标文件须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递送。
20.2 出现第7.3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条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宣读各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对于价格折扣,只有在开标时公布的评标时才能考虑。
23.2 开标时,投标单位代表人如系法定代表人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系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3.4 投标人按时送达投标文件,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开标一览表不予签字,但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2 评标期间,如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25.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25.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完全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质量和进度,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5.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5 在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后,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细微偏离,但这些补正不能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5.6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须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
(1)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报价明细表按权重进行调整;
(2) 投标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6) 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7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
(4) 未按本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
25.8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有缺漏的;
(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商务条款要求的;
(5)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
除外;
(6)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 不接受本须知25.6规定调整投标文件中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
(9) 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10)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预算金额的
(12) 不同包件的投标文件没有独立编制、独立封装提交的;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9 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单位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5.1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
(1)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
(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计算后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26. 评标原则及方法
26.1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6.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6.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定标
27. 定标准则
27.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27.2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28. 中标通知
28.1 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8.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采购期限内签订所有年度合同的依据。
28.3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8.4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其投标保
证金。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9.3 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
30. 投标人质疑
30.1 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
30.2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0.3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
其它
31. 投标注意事项
31.1 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理由。
31.2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3 若发现投标人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武汉理工大学2022年元旦、春节福利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40万元。每份物资的标准单价最高限价为390元/份,数量约6000份。
二、主要标的
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