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TX-2021-CS080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道西段618号
传 真:0576-88190678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190678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190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建设路105-16号
传 真:0576-88898180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322665
质疑联系人: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3226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台州市纬一路66号
传 真:0576-88206705/0576-88206731
联系人 :陈老师/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0576-8820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TZTX-2021-CS080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项目.doc
294K
台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交易)TZTX-2021-CS080
采购项目: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人: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18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台州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台财采确【2021】8187号),受采购人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的委托,现就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TZTX-2021-CS080
二、磋商内容: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 (万元) |
服务期 |
一 |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项目 |
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
50 |
1年 |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请各磋商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zfcg.czt.zj.gov.cn/
2、获取(公告)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3、获取采购文件流程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
五、关于电子交易的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交易客户端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00:00
2、磋商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00:00
3、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30:00
4、磋商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七、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磋商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322665 传真:0576-88898180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322665(受理供应商注册、成交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建设路105-16号
(二)采购人(受理采购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西段618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190678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190678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传真:0576-88206705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31
地址:台州市纬一路66号
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
2 |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磋商供应商自行至现场踏勘 |
3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后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4 |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00 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5 |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
时间:2021年12月13日09:00-09:30 |
6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单等形式)给采购方。服务期满无质量与服务问题十个工作日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
7 |
中小企业优惠措施 |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所属行业: 餐饮业 。 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8 |
实质性条款 |
带“▲”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终止磋商。 |
9 |
存档文件要求 |
磋商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人后,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
10 |
解释权 |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指标条款
(三)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供应商所标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对所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标产品、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
1、磋商响应文件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
▲(1)磋商声明书。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磋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承诺说明(根据项目性质提供,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说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的证明截图。
(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
(1)供应商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2)磋商响应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C.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和措施。
(3)磋商响应产品描述及相关资料:
A.商务技术响应表。
B.磋商响应产品中有节能产品的,应列明磋商响应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响应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磋商响应产品中有环保产品的,应列明磋商响应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响应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
【特别提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最新一期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看】
(4)供应商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近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的发票、用户验收报告等)。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商务与技术内容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注:若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磋商供应商在电子磋商响应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磋商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价内容的组成
(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总报价应当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保费、节假日补助费、节假日费、高温费、年终考核奖、年休假、补偿金、管理培训费、服装费、劳保用品、体检费、税费、员工就餐费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有遗漏,视同包括在其他项中。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 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磋商需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不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盖章或签字,其中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的。
(3)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4)磋商计量单位,磋商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5)若磋商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与本次磋商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同时节约纸张;磋商响应文件存档纸质以A4纸大小双面打印并装订。
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磋商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3、电子磋商响应相关说明
(1)磋商供应商进行电子磋商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三、磋商
(一)磋商事项
采购组织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磋商、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磋商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提示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给予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为磋商截止响应后30分钟。
采购组织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磋商,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线上磋商,未准时参加的磋商供应商视同放弃磋商监督权利、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项目磋商过程和评审结果提出异议。
(二)磋商程序
1、本次磋商采用先评审商务资格和技术服务方案,后公开并评审报价的方式进行。
2、项目到达磋商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的指令后,各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上完成在线解密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若有供应商发生解密异常时,可以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使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处理,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供应商的解密磋商响应文件失败或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
9、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小组专家成员进行评价。
10、公布磋商结果(含技术得分、最后报价、报价得分、总得分及成交候选人排序名单),磋商采购会议结束。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评审过程中若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线上询标澄清方式作出,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或者明确在线询标澄清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请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或超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四)错误修正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磋商。
(五)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磋商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
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货物跟商务与技术内容中的供应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3、不具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与其终止磋商。
7、报价超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8、磋商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采购参数的。
9、磋商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磋商采购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
(七)磋商原则和方法
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
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
(九)电子交易异常情形处理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四、磋商结果确定
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
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提交采购组织机构鉴证、存档。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陆仟元整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行:台州银行椒江支行
账号:540017383000015
开户名: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评审标准按以下2项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审。
标段 类别 |
一 |
商务、技术 |
70分 |
价格 |
30分 |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磋商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磋商: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磋商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据此进行核查)、《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如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据此进行核查);(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
商务 18分 |
成功案例及业绩10分 |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行政事业单位餐饮经营管理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得分。 |
体系认证8分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对应证书不予得分。 |
|
技术52分 |
项目经理配备情况5分 |
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三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餐饮管理经验的得3分; (2)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政府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证书均予以认可),行政事业单位餐饮管理经验由任职过的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合同或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提供该人员2021年度9月至11月任一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参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次投标人单位名称,其余不予认可。 未提供的,对应打分项不得分。 |
厨师长配备情况8分 |
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 (1)具有西式烹调师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得3分; (2)具有三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厨师长工作经验的得3分; (3)具有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政府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证书均予以认可)、行政事业单位厨师长工作经验由任职过的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合同或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提供该人员2021年度9月至11月任一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参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次投标人单位名称,其余不予认可。 未提供的,对应打分项不得分。 |
|
面点师配备情况7分 |
为本项目配备的面点师: (1)具有面点师二级证书的得3分; (2)面点类获奖的,得2分; (3)具有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提供该人员2021年度9月至11月任一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参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次投标人单位名称,其余不予认可。 未提供的,对应打分项不得分。政府部门或协会等颁发的获奖材料均予以认可。 |
|
其他人员配备情况6分 |
对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配备完整、岗位安排合理的,人员素质,得6分;其他人员配备和安排较为完善的,得4分;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较为一般的,得2分。 注:投标人自行提供其他人员的配备情况和材料。 |
|
各项管理制度6分 |
投标人具备完整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综合治理管理制度、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公众服务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员工考核制度、成本核算方案的,得6分;投标人的以上各项管理制度均具备,但欠完善的,得4分;投标人的总体各项管理制度较为一般的,得2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
台账制度 6分 |
投标人的各种卫生检查记录、员工考勤记录、食品留样记录和除四害记录等管理台账的建立与管理完善具体的,得6分;投标人的以上台账制度较为完善的,得4分;投标人的总体台账制度较为一般的,得2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
安全预防和应急保障方案8分 |
包括消防应急、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疾病控制预防、事故及投诉应急处理预案等。投标人编制的安全预防和应急保障方案完善齐全,可行性强的,得8分;方案总体比较齐全可行的,得6分;方案可行性稍欠缺的,得4分;方案总体较为一般的,得2分。无描述不得分。 |
|
菜谱及营养配比6分 |
投标人按本磋商文件要求和标准,提供2022年01月份一整月的餐谱,列出早中晚菜肴品种及价格,并作营养配比说明。菜肴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合理的,得6分;所列菜谱菜肴营养较合理、品种较多样、荤素搭配较合理的,得4分;所列菜谱及营养配比较为一般的,得2分。无描述不得分。 |
|
价格30分 |
以合格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3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计算为(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30,超预算为无效标。(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磋商项目一览表
本次磋商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1 |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项目 |
详见以下技术需求 |
1 |
年 |
50 |
二、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1、管理方式:托管方式。即:供应商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主要包括厨师、服务人员等),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但是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采购人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食堂油、米、调料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提供。
2、具体就餐时间及人数:
(1)每天就餐人员约 750人次,其中早餐250人次,中餐250人次,晚餐250人次。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2)每周就餐为6天,周日休息。
(3)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全员8人,根据采购人食堂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合理配置项目经理(主持日常事务)、专业厨师、切配、面点师、服务员等服务队伍。
2、工作人员年龄在50岁以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整洁,能够胜任本职岗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主厨等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等级技能资格证书。
4、供应商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在供应商单位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5、供应商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 。供应商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
6、供应商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7、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三)餐饮服务管理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供应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3、供应商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订好食谱,一天三餐供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每月推出特色菜或新菜。供应商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
4、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运作。供应商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就餐人员预交的费用由招标方统一收取,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账款,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若发现现金交易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设备。
5、供应商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履行租借手续,加强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供应商照价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干部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供应商应在二日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上报采购方)。
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就餐人员数量变化科学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严格控制制作、售卖等环节,减少剩余浪费,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
7、供应商不得储藏、加工、提供变质食品,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供应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9、供应商必须按期上报食堂运营的相关数据。供应商应对所有采购人采购的实物进行复核入库,复核人员必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方反映,做好验收、加工、留样、分发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
10、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期间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
11、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按时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要服从采购人指定的时间,用餐标准由采购方制定,供应商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12、供应商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13、供应商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4、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15、供应商应常配一辆接送车,随时接受任务接送蔬菜食品等。车辆驾驶员工资、车辆保险、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
2、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供应商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
4、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保证食品安全,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6、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级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7、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8、供应商搞好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对餐具每天定期消毒,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保持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9、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10、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11、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12、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
(五)节能管理要求
1、供应商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的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2、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不得开启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30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打扫卫生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节约能源。
3、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合同期为1年。
2、承包方须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将食堂服务人员按要求到服务范围,并且正常运作。
3、采购人建立内部评价机制,定期对中标方服务态度,菜肴口味等综合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及时告知供应商,如有问题,供应商需及时落实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若测评结果显示不符合半数参与测评人员的要求,将引入退出机制。
4、本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所有采购人没有规定但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操作和使用,必要或必须的服务内容,并在报价明细表中一一列明。供应商应对磋商工作范围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成交价格即为合同价格(包含: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保费、节假日补助费、节假日费、高温费、年终考核奖、年休假、补偿金、管理培训费、服装费、劳保用品、体检费、税费、员工就餐费、其他费用等)。
5、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磋商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其他辅材,供应商须自行准确数量、报价,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结合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
6、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8、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单等形式)给采购方。服务期满无质量与服务问题十个工作日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9、如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善出现吵架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根据情节每次扣款100.00-500.00元;供应商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投标承诺到位,如出现不到位的情况,每人次扣款200.00元。上述扣款均不需供应商签字,直接由采购人出具文件,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相关说明
1、现场勘察:供应商需自行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所在地:
乙方:(成交供应商) 所在地:
甲、乙双方根据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条款。
2、成交通知书。
3、更正补充文件(如有)。
4、磋商文件。
5、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
6、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第二条 食堂服务基本情况
1、管理方式:托管方式。即:乙方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主要包括厨师、服务人员等),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但是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甲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食堂油、米、调料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由甲方提供。
2、具体就餐时间及人数:
第三条 服务期限:合同期为一年(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地点:
第五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说明:本次服务采用包干制,合同价格(包含: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保费、节假日补助费、节假日费、高温费、年终考核奖、年休假、补偿金、管理培训费、服装费、劳保用品、体检费、税费、员工就餐费、其他费用等)。
第六条 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全员 人,根据甲方食堂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合理配置厨师长(主持日常事务) 、专业厨师 、切配 、面点师 、服务员 等服务队伍。
2、工作人员年龄在50岁以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整洁,能够胜任本职岗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主厨等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等级技能资格证书。
4、乙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在乙方单位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5、乙方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 。乙方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
6、乙方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甲方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人员,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7、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二)餐饮服务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乙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3、乙方要根据甲方的要求订好食谱,一天三餐供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每月推出特色菜或新菜。乙方按菜谱要求加工主副食品,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确保食物的卫生、营养、可口、安全,留样并由专人检查食物的质量。
4、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运作。乙方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设备由甲方提供,就餐人员预交的费用由招标方统一收取,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账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若发现现金交易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设备。
5、乙方要爱护甲方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履行租借手续,加强食堂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有遗失、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属自然损耗、甲方干部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乙方应在二日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上报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就餐人员数量变化科学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严格控制制作、售卖等环节,减少剩余浪费,帮助甲方控制好用餐成本。
7、乙方不得储藏、加工、提供变质食品,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乙方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9、乙方必须按期上报食堂运营的相关数据。乙方应对所有甲方采购的实物进行复核入库,复核人员必须对照采购清单分别对品种、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做好验收、加工、留样、分发等工作,流程清晰、单据保管齐全。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期间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
11、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时间按时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要服从甲方指定的时间,用餐标准由甲方制定,乙方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12、乙方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运营者,否则,甲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4、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15、乙方应常配一辆接送车,随时接受任务接送蔬菜食品等。车辆驾驶员工资、车辆保险、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乙方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还需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
2、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乙方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
4、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保证食品安全,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6、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级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7、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8、乙方搞好食堂餐厅厨房的卫生防疫管理,对餐具每天定期消毒,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保持个人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9、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10、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11、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12、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食堂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
(四)节能管理要求
1、乙方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的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2、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不得开启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30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则一律不开灯,就餐打扫卫生完毕后5分钟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节约能源。
3、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第七条 款项支付
1、付款方式:
2、履约保证金:
3、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出现吵架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根据情节每次扣款100.00-500.00元;乙方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投标承诺到位,如出现不到位的情况,每人次扣款200.00元。上述扣款均不需乙方签字,直接由甲方出具文件,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与本合同有关的磋商文件及磋商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代理机构三方各执壹份,采购办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 正/副本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ZTX-2021-CS080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部分
1磋商声明书(附件2)。
2授权委托书(附件3)。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承诺说明(根据项目性质提供,格式自拟)。
6、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的证明截图。
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
第二部分:商务与技术部分
1、供应商情况介绍(附件4)。
2、项目实施人员配备(附件5、附件6)。
3、商务及技术响应表(附件7)。
4、证书一览表(附件8)。
5、类似项目业绩(附件9)。
6、验收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7、针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以上内容具体描述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说明)。
第三部分:报价部分
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0);
2、报价明细表(附件11)
2、针对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
3、小微企业等声明函(附件12);
4、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13)。
第四部分:评分索引表
针对第三章第五条每项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注明有无提交及页码范围,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格式参见下表: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提交情况 |
页码范围 |
|
有 |
无 |
|||
附件2
磋商声明书
台州天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为××)的磋商,为此,我公司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磋商时间近三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