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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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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02 一、项目编号:
HBHS2021-0736
二、项目名称:
肃宁县机关服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垚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肃宁县肃水路中段北侧 91130926692070674R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垚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3779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超、卢铭、李秀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66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计算中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肃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 : 肃宁县肃水路39号
联系方式: 杨颖涛 0317-5015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联系方式 : 张倩 0317-881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倩
电话: 15731751888
十、附件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10736肃宁县机关服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HBHS2014-1230

招标项目编号:HBHS2021-0736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 1 -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说明 - 3 -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 5 -

第四部分 综合评分表 - 15 -

第五部分 投标商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 17 -

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18 -

第七部分 合同范本 - 32 -

附件一 二次(或多次)报价表 - 39 -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的委托,就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HBHS2021-0736

二、项目名称: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投标商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详见磋商文件第17页,资料提供不全的为无效投标。

四、领取磋商文件方式: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

六、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本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联系电话:15731751888、8815588。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日下午14:00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不接受现场递交文件)

(2)投标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十、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时间:网上开标大厅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30分钟。

投标供应商需在主持人开启解密按钮之后在系统默认解密时间内使用 CA在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 4009980000)

十一、投标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厨房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若设备发生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如因正常使用损坏导致设备没有维修价值的由甲方配备。

2、中标供应商经营期内,需满足50人就餐的能力和环境。

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每日按时开餐,菜品做到色、香、味俱全,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

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每餐菜品及主食、汤类种类不单一。

5、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员工就餐时间内饭菜温热,不得出现冷饭冷菜、剩饭剩菜现象。

6、人员至少配备5人。其中主厨1人,副面点2人,面点1人,切配1人。

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餐具、用具必须清洗干净,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使用;餐具、用具在不使用时要保持干净整洁;餐具、用具要轻拿轻放,爱护餐厅财产。

8、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到位,所有设备及餐具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说明使用;各种用电设备不使用或使用后必须切断电源,不能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下班后关闭所有照明、水、燃气和油路等相关的能源开关。

9、食品卫生标准

9.1不得使用过期、劣质等不合格产品。

9.2厨房环境干净整洁,无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

三、项目要求:

1、要求为所有上岗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上岗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中标供应商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采购单位不参与此事的处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赔偿责任。

2、要求所有上岗人员统一着装。

四、商务要求:

★1、预算金额:386100元/年(人民币),投标商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2服务地点:县委大院食堂

3★3、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三年,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中标供应商达不到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经采购单位明确指出但不改进的,采购单位可解除合同。1、要求为所有上岗人员至少缴纳雇主责任险。

4、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对成交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4。

说明:以上标★项为重要商务指标,投标人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无效投标,但可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2、招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2.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计算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电汇、转账、全国统一汇票等方式一次性交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综合考虑。

2.3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同时向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拷贝有投标文件的电子U盘3份(8G)和纸质版文件,要求3份U盘的资料及纸质版文件与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纸质版文件的份数依据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由招标公司另行通知。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磋商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磋商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其真实的数据及公司状况,按照磋商项目说明,并根据本磋商文件内容编制实质性响应文件。

6、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部分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7、如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函件等形式通知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过期不予受理。

8、本项目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发布项目的澄清、更正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及时查看。

9、磋商响应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10、磋商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单及澄清文件,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1、磋商文件格式:

(1)封面(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19页)

(2)磋商响应函(详见磋商文件第21页)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磋商文件第22-23页)

(4)投标报价表(详见磋商文件第24页)

(5)服务内容响应说明(详见磋商文件第25页)

(6)服务内容偏离表(详见磋商文件第26页)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27页)

(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28页)

(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29页)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30页)

(11)服务期限承诺(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12)管理方案(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13)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14)服务承诺(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15)投标商资格审查须提供的部分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河北)”、“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无失信、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网页截图为本项目公告发布起始日期及以后

(说明: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需加盖投标公司公章附到磋商响应文件中)

(16)公司简介(自行编写)

(17)投标供应商自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

12.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入口,在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2投标单位应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磋商响应文件加密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投标单位,需进行企业CA注册。)

12.3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单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

12.4签字及盖章要求: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或印章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可使用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也可由本人在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位置纸质亲笔签字后扫描图片附在电子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1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13.1 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

13.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投标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 0311-66635062/4009980000咨询。

13.3投标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3.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在线签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hbbjm.hebpr.gov .cn:9090/BidOpening, 根据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投标供应商)(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 http://www.hebpr.cn/hbjyzx/bszn/006009/moreinfo.html)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 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 投标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

13.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3.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 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投标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3.8 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根据情况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经相关部门同意,再重新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13.9所有投标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若经查属虚假、无效资料,取消其参加招标权利和中标资格。

14、磋商内容:

14.1对磋商响应资料进行审查。

14.2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定。

14.3对商务条款进行磋商。

14.4对投标供应商报价要素构成款项进行磋商。

14.5磋商拟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和验收的标准。

14.6磋商小组对本次采购项目认定的其他磋商内容。

15、磋商程序:

15.1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专家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选择在线完成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并查看所上传文件的完整性,确保递交的投标文件正确无误。

15.3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5.3.1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系统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最终版)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供应商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15.3.2 可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15.3.3 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不能参与后续流程。

15.3.4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

15.3.5投标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由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无论投标供应商代表是否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都不影响整个开标会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15.4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首先对投标供应商所有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详见磋商文件第17页第五部分)

15.5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定。

15.6参加磋商投标供应商按照签到次序确定磋商顺序。

15.7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作记录,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5.8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

15.9投标供应商二次或多次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所做的调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二次或多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提交二次或多次报价表(不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二次或多次报价表的填写、签字、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以在线报价形式提交。(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39页)

16、磋商成交的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标准综合评审后,将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根据投标商投标报价、管理方案、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服务承诺的优劣程度由磋商小组确定;如投标商投标报价、管理方案、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服务承诺相近的,开标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15-16页)

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 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 2019 第 16 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办{2015}16号)规定给潜在投标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扶持政策说明: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竞标报价给予扣除优惠。

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

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7、磋商期间澄清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18、磋商投标供应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行旨在影响中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否则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采购活动或取消该磋商投标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19、有以下情况之一,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予以拒绝。

19.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提供资料不全、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

19.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印签及加盖公章的。

19.3磋商响应文件文字及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

19.4提供虚假资料及证明文件的。

19.5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交易系统。

19.6恶意低价竞标,经磋商小组认定价格不合理的。

19.7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

19.8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或磋商小组依法认定的其他情况。

20、错误修正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开标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1投标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1.2质疑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

2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1.4事实依据;

21.5必要的法律依据;

21.6投标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截图打印页;

21.7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2.1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排名,提交采购人确认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如第一名不能履行合同,第二名递补为中标商,依次类推或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招标。

22.2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采购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并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凭据一经发出,对中标供应商及采购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3、磋商结束后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只宣布与中标结果有关的信息,不向磋商投标供应商解释中标、未中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4、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商签订书面合同(至少一式四份,采购人持两份、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中标商各持一份)。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除特殊说明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均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及资料。

26、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分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不予评审,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标准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价格分为: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1×100

2

商务标

响应情况

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供应商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响应较全面、细致,满足采购需求,得4.9-3分;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一般指标不满足需求,得2.9-0.1分。

3

服务内容

响应

15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服务内容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得1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做无效投标处理,不予评审。

4

管理方案

30分

根据管理方案优劣进行分档打分:第一档,管理方案完整、条理清晰、切实可行,优质得30-20分;第二档,管理方案较合理、较为切实可行得19.9-10分;第三档,管理方案内容一般或较差得9.9-0.1分;第四档,无管理方案得0分。

5

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

20分

根据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优劣进行分档打分:第一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科学合理、内容详实、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得20-14分;第二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13.9-7分;第三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内容一般或较差得6.9-0.1分;第四档,无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得0分。

6

服务承诺

20分

根据服务承诺优劣进行分档打分:第一档,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服务机构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得20-14分;第二档,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较好,服务体系完备,服务机构技术支持能力较强,服务响应较快,得13.9-7分;第三档,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一般,服务体系一般,中标后项目实施地无计划设立服务机构,服务响应一般,得6.9-0.1分。

合计

100分

备注:

1、商务标部分:如评委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做无效投标处理。

2、综合评分表中的各项评审项目:由评委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并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程度打分,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投标供应商的得分应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第五部分 投标商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要求投标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质上传”。进入评标程序后由采购人代表和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首先审核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4、“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河北)”、“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无失信、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网页截图为本项目公告发布起始日期及以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30页)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29页)

说明: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件要求,以上资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质上传”项中上传。

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按以下格式和内容编写。

2、要求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写磋商响应文件目录页码和响应文件页码。

正本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HS2021-073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人: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投标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印签)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投标报价表

四、服务内容响应说明

五、服务内容偏离表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十、服务期限承诺

十一、管理方案

十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

十三、服务承诺

十四、投标商资格审查须提供的部分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河北)”、“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无失信、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十五、公司简介

十六、投标供应商自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磋商响应函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根据招标项目编号HBHS2021-0736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我公司授权 代表我公司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并提交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我方宣布承诺如下并为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包括原件、扫描件)真实有效。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按磋商文件规定采购项目总报价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表述)。(不作为最终报价)。

4、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已详细阅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文件的评分标准和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7、如果我方中标,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工作要求;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

8、我方磋商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

9、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签):

日期: 年 月 日

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编号HBHS2021-0736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此次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事宜。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邮编: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签):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需出具投标公司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23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_______,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正面)或直接扫描到此张纸上

注:若页面不够位置的,可另行附页,但须紧接此页

说明: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则出具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HS2021-0736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

投标报价

人员工资

拟派人数:____人;工资:____元

保险

服装费

管理费

税金

投标总报价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年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年

填报说明:上表中标“…”项可扩展填写。投标总报价按一个年度填报。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保险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签):

日期: 年 月 日

四、服务内容响应说明

项目名称: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HS2021-0736

(填写说明:投标供应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签):

日期: 年 月 日

五、服务内容偏离表

项目名称: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HS2021-0736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描述

偏离情况(填写正偏或负偏)

具体偏离表述

1

2

3

4

5

6

注:只填写有偏离的项(正偏离或负偏离均需填写),项目无偏离可不填写该表格。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签):

日期: 年 月 日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单位的__ 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七、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签):

日期: 年 月 日

十、服务期限承诺(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十一、管理方案(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十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验收、保管办法(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十三、服务承诺(依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写)

十四、投标商资格审查须提供的部分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河北)”、“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无失信、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网页截图为本项目公告发布起始日期及以后

(说明: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需加盖投标公司公章附到磋商响应文件中)

十五、公司简介(自行编写)

十六、投标供应商自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部分 合同范本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政2013号)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和期限

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内容包括: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日至 日止,共计 天。

3服务地点: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 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验收按附件执行

第五条 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分期支付

(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2)合同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或服务黄总额的%;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的

(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

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 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偿付本合同总价 %的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 %的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十二 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2、本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签订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并注明附件名称。)

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

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

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二次(或多次)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肃宁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购买厨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BHS2021-0736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项目说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投标总报价按一个年度填报,要求二次或多次报价表的填写、签字、盖章按照

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以在线报价形式提交。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