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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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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2 16:51

项目概况 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遂宁市政府采购网(www.sn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901202100338
项目名称 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5174800.00
最高限价(元) 51748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03日到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遂宁市政府采购网(www.snsggzy.com)
方式: 请各投标单位登录遂宁市政府采购网并按网上提示注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售价: 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1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遂宁市政府采购网(www.snsggzy.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政采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遂宁市财政局采监部门) 二、供应商质疑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计算。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25-2316623 三、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遂宁市财政局。 联系人:邓少成。 联系电话:0825-2313824。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169号。 邮政编码:629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 遂宁市机场北路
联系方式: 罗伟08252685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0825-2210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伟
电话: 08252685957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517.48万元/年,三年合计1552.4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项目简介

根据纪检监察有关要求,本次采购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多、面积大、标准高、要求严,对场所及周边安全保卫、食品加工及卫生安全、服务内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以及对保密管理等有特殊要求。遂宁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名供应商承担场所安全保卫、建筑和各类设施设备维护、餐饮加工和服务、绿化养护、资产和物资管理、住宿服务、卫生保洁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物业管理范畴等后勤保障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办案区安检,办案区专项保洁,办案区餐饮服务,前台接待服务,物品代管服务,客房保洁及服务,会议服务,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和消防安全保障,山体滑坡、防洪防汛、地质灾害等日常整治及应急处置,房屋建筑本体与共用部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服务,水、电、气及配套与运行设备维护,其他各类设施设备养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车辆驾驶与管理,资产和物资管理,库房管理,档案管理,污水井和管道清淤,排水沟和沉砂池清理维护,化粪池和隔油池清淤,灭四害,生活垃圾清运与处置及其他物业管理范畴的服务。食堂菜单拟定,食材的初加工(洗、拣、切、配等)与烹饪,食品留样管理,食材申购、验收和存储管理,食堂物品物资管理,餐具用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保养,就餐环境及滤油池的清洁,餐厨垃圾清运与处置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和管理相关范畴事项。各类安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投毒和员工自身安全),各类台账记录与管理以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物业管理范畴的后勤保障服务等。

(二)项目地点

1.金鱼点:位于遂宁市机场北路,占地面积14.85亩,建筑总面积约65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多功能会议室1间,普通会议室、住宿房、办公室、办案区业务用房若干;地下车库泊车位20个、地面泊车位若干;体育场地篮球场1个;食堂一栋两层;满足200人/次同时用餐;库房3间;电梯2部(主楼、附楼各1部);直燃式中央空调1套;其他空调若干;燃气式锅炉1套;消防系统1套;红外线电子围栏1套;外围监控报警系统1套;发电机1台;食堂通用设备1套;配电系统1套;抽水系统1套。化粪池1座;雨水、污水井若干等设施设备。

2.大英点:位于遂宁市大英县卓筒井镇,占地面积24.58亩,建筑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多功能会议室1间,普通会议室、住宿房、办公室、办案区业务用房若干;地面车库泊车位若干;体育场地篮球场1个;食堂一栋一层;150人/次同时用餐;库房两间;消防系统1套;红外线电子围栏1套;外围监控报警系统1套;发电机1台;空调系统若干;食堂通用设备1套;配电系统1套。化粪池1座;雨水、污水井若干等设施设备。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符合采购人有关管理规定,满足采购人临时性工作安排,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保卫

(1)负责本项目区域24小时封闭式安全保卫,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管理、治安安全、巡逻巡检、定点定时执勤、安防设备巡检、安全监控值守、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

(2)负责建立健全24小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应急方案(预案)等,按要求组织实施;

(3)负责24小时人员、车辆进出入及场内安全管理等;

(4)负责预防、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与社区警力联动确保管理区域设施设备安全等;

(5)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处置;配合消防部门检查、整改、处置等。

(6)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2.房屋建筑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服务

(1)24小时管理、维护、维修、应急处置;

(2)公共设施的管理、养护和维修,包括区域内大楼、路面、广场、体育设施、水池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管理、日常养护和维修;

(3)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管理,主要包括屋顶、墙面、过道、门厅的养护和管理,办公区域小型办公家具等的日常维护和小型维修;

(4)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养护和维修,包括对区域公区和楼宇消防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系统、电梯、燃气锅炉系统、给排水系统、直燃式中央空调系统、其他空调系统、柴油发电机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和维修;水、电、气配套和运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等;

(5)配合采购人特约维保供应商开展运行、维护与管理。

(6)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3.卫生保洁

(1)园区内(外)围及周边的卫生保洁;

(2)公共卫生保洁包括但不限于:厅堂、走廊、护栏、露台、通道、门窗、地面、墙面、开水间、清洁间、卫生间、停车场、电梯及电梯厅、绿化带及水池等。

(3)室内卫生保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住宿客房、业务用房、配套用房等。

(4)公用(共用)设施保洁,垃圾箱、装饰物、植物盆、消防栓、消防箱、设施设备机房、管道、指示牌等;

(5)园区进出道路、雨污管网、池、井、化粪池、滤油池、隔油池以及厨余(餐厨)垃圾的疏通、清掏、清运等;中标供应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4.前台接待服务

(1)24小时前台接待服务;

(2)负责接待、登记、房卡管理(制发、回收)、工作牌管理、客用物品管理等;

(3)物品代收、代管和遗留物品保管等;

(4)有关信息的记录、统计、汇报等;

(5)承担客服中心工作;

(6)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5.客房服务

(1)24小时客房服务;

(2)每日完成客房室内(外)和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3)客房布草及低值易耗品更换、客房物资配送等;做到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床单、被套干净整洁,定期洗涤消毒;随时保持客房整洁、安全、有序、舒适;

(4)退房检查和清点客房内的物品是否完好,客人有无遗留物等,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客用物品物资记录、统计和管理等;

(6)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6.办案区专项服务

(1)24小时办案区服务;

(2)具体内容、标准、要求等仅向中标供应商提供;

(3)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7.绿化养护

(1)对区域内各类绿化植物养护、垃圾清运、防风防汛等;

(2)对区域内绿化植物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病虫害防治等;

(3)对区域内绿化植物除杂草、修剪、松土、扶正、补苗等;

(4)绿化养护、施肥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8.车辆管理和驾驶

(1)24小时值班制;车辆夜间应急驾驶服务;

(2)车辆日常管理、维护、清洁;

(3)车辆日常安全、规范驾驶,且符合公务用车(应急用车)管理有关规定;车辆驾驶员所产生的交通违法扣分、罚款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协助采购人完成车辆年审、保险办理、车辆维修保养等;

(5)按照采购人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车辆管理、驾驶等制度;详实记录(管理)车辆运行里程、加油量、油耗、维保等台账,定期交采购人审核。

(6)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9.办案区安检

(1)24小时办案区安全保卫、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等;

(2)具体内容、标准、要求等仅向中标供应商提供;

(3)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10.库房管理

(1)24小时值班制;

(2)负责采购人各类物品物资日常验收、进(出)库管理;

(3)负责库房日常管理;定期对库房物资盘点、盘库;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采购人检查;

(4)负责每月对账等;

(5)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11.资产管理

(1)负责采购人区域内资产管理;

(2)每月对资产情况进行盘点对账,及时做好资产增(减)、借、调等账目;

(3)资产(国有资产)报损、报废等由采购人按法定程序实施。

(4)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12.档案管理

(1)本项目范围内所产生的所有记录、表册及相关的档案资料(电子、纸质等)归采购人所有;

(2)每月汇总,分类装订;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涉密档案资料按采购人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4)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13.食堂加工与管理

(1)24小时值班制;从业人员须持本市卫生部门制发的有效《健康证》上岗;

(2)按要求编制每周菜单、食材申购单等,经采购人审定后执行;

(3)按采购人依据实际需求确定的供餐时间、次数、品类、数量、方式等要求和标准执行。

(4)食材的验收、加工(洗、拣、切、配等)及各类烹饪;对食材验收质量、加工成品等负全责。

(5)食堂各类设施设备日常清洁、消毒、维保与规范化管理;

(6)食品库房管理,食材和物资规范化储存与管理;台账管理及有关记录台账管理等;

(7)配合采购人实施有效成本节约与控制,非自然损耗中标供应商须赔偿并接受采购人经济处罚;

(8)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投毒和从业人员自身安全);灭(防)四害;食品留样管理;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管理;接受采购人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处罚;中标供应商对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负全责;

(9)负责滤油池(隔油池)疏通、清掏、清运和餐厨(餐余)垃圾清运及处置等,中标供应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0)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14.餐厅服务

(1)24小时值班制;从业人员须持本市卫生部门制发的有效《健康证》上岗;

(2)食堂就餐环境、各类设施设备以及餐具、用具、用品的清洁、消毒、灭(防)四害、维保、管理等;

(3)食堂餐饮服务;符合中式餐饮服务标准及要求;

(4)食堂垃圾清运及处置;

(5)维护餐厅正常就餐秩序;

(6)执行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15.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其他特定内容”是指:采购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所设定具有特殊性、保密性和安全性的管理、服务以及特定工作事项,且不适宜在本次招标中完全公开的相关内容。

(2)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即完全认同采购人依照相关规定设定的特定内容和考核标准,以及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等。

(四)人员配置和要求

1.采购人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全员全封闭式管理,供应商投标前应充分考量人力成本、管理成本和管理压力等各类因素。(所谓全员全封闭式管理是指:本项目具有特殊性,按照上级特定要求或采购人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派往本项目从业人员限制性出入,可能存在一个月或多个月均不能离开本项目场所的情形。特殊情况报采购人书面审批同意;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外出,将对供应商严肃考核。个人休假可采取集中调休、补休或补偿等方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具体实际确定。)

2.岗位人员配置有法定或行业标准的,从其标准;采购人对部分岗位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

3.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进场前,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政审材料(无违纪违法记录、无吸毒史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等材料;所派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

4.中标供应商须担保工作完全准确交接,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中标供应商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纳采购人现有从业人员。

5.明确投入管理服务的人数;其中: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均须为供应商现职固定职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个人学历证明、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开具)等扫描件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有完善的组织构架和专门的管理团队。

7.供应商对本项目人员编制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更优方案,但不低于以下标准。

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

金鱼点

大英点

合计

要求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1

2

年龄40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2

项目行政综合员

1

1

2

年龄35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3

库房管理员

1

1

2

年龄45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4

驾驶员

1

1

2

1.B证3年以上

2.年龄40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5

综合维修工

2

2

4

1.有效电工证

2.年龄45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6

服务主管

1

1

2

年龄35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7

前台服务员

3

3

6

年龄30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8

客房服务员

3

3

6

年龄45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9

办案区服务员

3

3

6

年龄45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10

保洁

2

2

4

年龄50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11

安保主管

1

1

2

年龄40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12

保安

7

7

14

年龄35周岁以下

早中夜班各2人,换班1人

13

办案区安检员

4

4

8

年龄40周岁以下

早中夜班各1人,换班1人

14

餐饮主管

1

1

2

年龄45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15

厨师长

1

1

2

年龄40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16

厨师

2

2

4

年龄40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17

面点厨师

1

1

2

年龄40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18

墩子工

2

2

4

年龄40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19

餐厅服务员

2

2

4

年龄35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20

洗碗工兼杂工

2

2

4

年龄45周岁以下

24小时值班制

合计

41

41

82

注:1.采购人可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对以上岗位、人员、数量等进行综合调整。

2.项目经理、各部门主管执行工作日夜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轮流在岗值班。

3.其余岗位工作人员在全年夜间视工作需要安排1名或多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

四、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及标准

(一)人员考核

1.采购人对本项目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具有决策权,对中标供应商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具有决定权。

2.中标供应商进场时须保证人员配置齐整。所谓人员配置齐整,是指派往本项目各岗位的从业人员数量、资格条件等符合招标和合同规定并完全通过采购人审查。

3.中标供应商进场时人员配置不齐整,以及在合同履约中发生缺岗情况,应在7日内补充齐整。超过7日未补充齐整的,从缺岗之日起,扣除缺岗人员每日经费。超过15日未补充齐整的,从缺岗之日起,按2倍扣除缺岗人员每日经费。超过30日未补充齐整的,从缺岗之日起,按3倍扣除缺岗人员每日经费。中标供应商达到月费用扣除完毕仍未补充齐整的,将视为中标供应商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解除合同有关约定执行。

4.擅自安排未经采购人审批同意的人员上岗、顶岗等,均按缺岗处理。

5.计算公式:缺岗扣除费用=缺岗人员每日经费×缺岗人数×缺岗天数×倍数。(注:缺岗人员日经费=月费用÷总人数÷21.75天;月费用=年合同总额÷12个月)

(二)费用考核

1.中标供应商先行向本项目从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薪资、缴纳保险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还应当包含保证本项目餐饮从业人员人力成本不低于合同执行价30%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采购人审查的,自采购人通知整改之日起,在7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2.中标供应商超过7日仍未通过审查的,从通知整改之日起按每日扣除综合考核分0.5分累计,扣分计入综合考核得分累计。

3.中标供应商超过两个自然月未向本项目从业人员足额发放薪资、缴纳保险的,采购人视中标供应商严重影响本项目正常秩序,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三)综合考核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根据监察体制改革一系列要求,以及上级主管单位和行业部门要求,有权对各类考核进行综合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量本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性和特殊性,参加本项目投标即完全认可其风险并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其他未单独明确的考核事项均纳入综合考核范围,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实行扣分制。

3.采购人按月支付费用,每月依据月综合考核结果支付上月费用。

(1)月综合考评分等于或高于95分的,全额支付月服务费;

(2)月综合考评分低于95分,等于、高于85分的,每扣0.1分扣减月服务费的0.1%,以此类推计算、支付月服务费;

(3)月综合考评分低于85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采购人不支付该月服务费,有权解除合同。

(4)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分低于9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分=12个月综合考核总分÷12)

2.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后,中标供应商须工作至新中标供应商进场止。期间,考核仍按原标准执行;中标供应商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的,将视为考核结果和履约验收结果不合格,采购人不支付该月服务费,并依法扣除(扣减)履约保证金;涉及违法违纪违规的,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其责任。

3.采购人工作环境为涉密场所,对中标供应商的部分考核事项涉及不宜公开事项,故不公开、公示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具体考核办法及综合考评标准采购人仅向中标供应商提供。

4.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在执行合同中约定。

(四)综合考核目标

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对本项目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的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分类

项目

标准

备注

消防与安全

消防系统正常率

100%

消防安全率

100%

火灾发生率

0

治安事件

0

车辆、财产被盗事件

0

安全生产率

100%

公共环境

房屋完好率

≥98%

维修及时率

≥98%

维修工程合格率

100%

园区完好率

98%

园区维修及时率

98%

水电供应正常率

100%

排污管道、化粪池完好率

98%

生活水池、给水管道完好率

100%

照明完好率

99%

公用设施(道路、水管、水处理设备、配电设备)完好率

>99%

清洁、保洁率

98%

绿化植物成活率

98%

管理及服务满意度

劳动(劳务)纠纷事件

0

员工薪资、保险、福利等保障

100%

采购人满意率

≥95%

用户满意率

≥95%

用户投诉事件与处理满意率

<3件/年,100%

维修服务回访率

100%

违章发生事件与处理满意率

<3件/年,100%

员工上岗持证率

100%

各类制度完善率及合理性

95%

作业标准化流程执行率

95%

制度执行率

95%

档案完整(完善)率

100%

食品卫生与安全

食品卫生正常率

100%

食品安全率

100%

食品安全事件

0

食品有效留样率和记录保管率

100%

食品照单加工率

100%

餐具、厨具清洁率

100%

餐具、厨具完好率

95%

物资管理

低值易耗品非自然损耗率

<2%

食材非自然损耗率

<5%

固定资产非自然损耗率

0

物资管理完整率与手续记录率

100%

保密教育与管理

失泄密事件

0

保密协议(含人员入职、离职)签订率

100%

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参与率和考核合格率

100%

注:具体以实际合同和采购人管理制度、综合考核办法为准。

商务要求

(一)服务方式、地点、时间及验收标准

1.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2.服务地点:遂宁市机场北路、遂宁市大英县卓筒井镇;

3.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一年合同期限届满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4.验收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行业相关标准、合同约定和采购人制定的各类考核验收。

(二)付款方式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按月支付费用,每月依据考核结果支付上月费用。支付流程及要求按双方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人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预算下达时间为准;中标供应商须独自承担期间的一切费用;期间的各项考核标准和要求不变。

3.中标供应商为独立供应商的,仅向其对公账号转款,不接受向其分公司帐号或其他非对公账号转款。

4.中标供应商对公账号依法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报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通知不及时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采购人按照联合体协议(合同)中指定的一个对公账号转款,不接受向联合体各供应商的对公账号分别转款。具体由联合体各供应商自行决定。

(三)商务报价

1.报价说明

1.1包括本项目所需人力成本(包含薪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额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员工意外保险,工会经费,福利费,员工离职补贴费,体检费,节假日费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日常考核及表彰奖励,教育和培训经费等,餐费补贴,服装(着装)费,不可预见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及其附加支出。员工薪资不得低于遂宁市最低标准,员工在职期间必须购买法定的各项保险。

1.2包括中标供应商自身开展业务工作和办公所需办公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用具、工程用具、保安用具、保洁用具及相关耗材等费用;为本项规范化管理制作的宣传、标志标识、环境布置等费用。

1.3包括本项目范围内采购人的单价在300元及以下日常维护维修和配件费,清洁和消毒工具(用品)费、绿化养护费(工具用具、农药、化肥、油料、废弃物清运与处置等),清掏费(雨污井和管道、隔油池和管道、化粪池和管道等),每年定期灭(防)四害费,疫情防控经费(防控工具用具、消毒物资、防护物资等)。

1.4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消防、空调、电梯、弱电外网、监控系统、会议系统、高低压系统、计量仪表、防雷、照明、冷热水、健身设备、家具器具,排污清掏、外墙清洗、地毯清洗、地板(地砖)养护、卫生消杀、水箱的清洗及检测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正常运转所发生的费用。

1.5供应商须承诺所投入本项目的餐饮人员人力成本不得低于投标总价的30%;中标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考核。

1.6采购人招标控制价中已包含本项目不可预见费,各供应商编制投标报价时自行统筹此项费用,以满足采购人必须执行的新增或调整的工作内容。中标供应商报价为本项目全包价,采购人不因新增或调整工作内容而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采购人仅提供本项目基本办公场所和值班人员休息室。(中标供应商员工宿舍自行负责)

3.中标供应商对其派往本项的所有从业人员的疾病、安全责任事故、人身安全、劳动纠纷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4.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其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从业人员劳动时间、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5.供应商参加本次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执行全员全封闭式管理的各类要求,并完全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其他要求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标以及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查询投标供应商有不良记录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2.合同期间履约阶段,中标供应商发生违反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将视为中标供应商严重影响采购人声誉和正常工作秩序,双方合同自动终止,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分包履约。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