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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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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2 17:09

项目概况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盈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康家中路65号9号楼9-2-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4032021000081
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600000
最高限价 160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160万元(80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03日到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盈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康家中路65号9号楼9-2-2)
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盈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康家中路65号9号楼9-2-2)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本项目可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782307010。网络报名:投标人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并填写项目报名登记表及以上材料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925078676@q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资料无误后进行微信转账,代理机构通过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现场报名:以上材料现场提交到四川盈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康家中路65号9号楼9-2-2)。
售价: 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康家中路65号9号楼9-2-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品目名称:C07餐饮服务。预算:160万元。 二、监督管理部门: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5568217,计划编号: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315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6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12-5558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盈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康家中路65号 9号楼9-2-2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782307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878230701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位置: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62号。

    3、项目情况概述:

    1)食堂大厅一个,共有餐桌11张,每张餐桌配10把餐椅;共有2个包间(一个12位小包间,一个20位大包间)。

    2)现有设备设施:大锅3口,双门蒸饭车1台,绞肉机、豆浆机、微波炉、和面机各1台,开水炉2台,六开门冰箱1台、四开门冰箱1台、留样柜1台,消毒柜3台。

    二、服务范围(实质性要求)

    1、食堂早餐就餐人数约为26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为35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为150人,按伙食标准为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自助餐。早餐:6个主食 、2个小菜;午餐:3个荤菜、3个素菜、1个汤;晚餐:2个荤菜、2个素菜、1个素汤。

    2、一周提供5个工作日早、中、晚餐,小长假及长假前一天不提供晚餐。

    3、为区机关提供工作餐、接待用餐及服务。

    三、服务方式(实质性要求)

    1、采购人负责提供餐厅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场所、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投标人在遵从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负责对餐厅进行全面的运行管理。

    2、投标人对采购人食堂的设备设施、用具、用品等,应按设备设施使用手册的要求谨慎使用,认真维护及保管。采购人定期对食堂的设备设施及用具进行检查和维修,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投标人使用和操作不当造成设备设施及用具损坏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人方遇有接待用餐时,提前通知投标人用餐人数和标准,投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用餐及服务。

    4、所有食材由采购人采购,投标人对食材、产品质量有监督权,对不新鲜和假冒伪劣食材、产品有拒绝使用的权利和义务。

    5、投标人应正确估计采购人每天的用餐人数,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合理掌控烹饪饭菜的数量。

    6、投标人接受采购人对服务进行的监督和管理。

    7、用餐时间、方式

    用餐时间:早餐07:20-08:20

    午餐11:50-13:30

    晚餐17:50-19:00

    用餐方式:自助餐、接待桌餐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1、 为保障区机关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实际工作量,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食堂服务人员不得少于 16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团队管理 2年及以上),厨师 3 人(主厨 1 人,要求厨师资质二级及以上,3 年及以上大中型餐饮总厨经验,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餐饮工作经验;副厨 2 人,要求厨师资质五级及以上,2年以上工作经验),面点师 2人(2 年以上工作经验),帮厨(墩子)4 人,服务人员3人,洗消工3人。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根据就餐人员数量进行调整。工作人员 100%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并通过政治审查(提供书面材料)。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所有员工名单、工种、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等级证书和体检证明(健康证)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交采购人备案。

    2、投标人应当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性,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投标人应当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

    4、投标人工作人员应当爱岗敬业,高效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消极怠工。上岗时,必须着装统一整洁,仪容、仪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厨房设备设施、用具及用品等,节能降耗,杜绝浪费。

    6、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保证就餐者的身心健康,杜绝各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记录,未列入诚信黑名单,投标人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五、管理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管理目标

    (1)90%以上的员工须通过专业培训。

    (2)员工流动率控制在同城同业平均标准以下,管理人员流动率控制在10%之内。

    (3)投标人服务团队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采购人食堂劳务服务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4)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中标后,采购人可以根据人员表现情况,要求投标人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投标人调整人员的,须经采购人食堂管委会同意,且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投标文件的承诺。

    (5)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制订人员岗位配置表。男性年龄应小于55周岁,女性年龄应小于50周岁(服务员年龄应小于45周岁),品行端正,具备一定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6)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提供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证书、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和派遣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与采购人要求一致,与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一致

    (7)投标人工作人员费用由采购人按时发放,包含但不限于薪酬及福利待遇、加班、社会保险、人员培训、体检、产假、伤残疾病、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投标人以采购人支付的劳务服务费自行承担以上所有费用。

    (8)投标人应为其服务团队工作人员按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保。投标人工作人员薪酬福利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满足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投标人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所有法律责任。

    (9)投标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投标人承担因违规违法造成的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如因投标人违规违法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0)投标人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按照餐饮业工作规范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不戴首饰,无长指甲,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符合餐饮从业者工作规范。

    (11)投标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厨师团队人员信息,对所提出的问题和采购人用餐人员的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2、服务质量要求

    (1)投标人服务提供及时率达100%。

    (2)投标人每季度进行一次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30 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 8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3)投标人应提前一周制定下周的菜谱报采购人审核备案,接受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监督。

    3、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1)房屋及配套建筑物完好率达98%。

    (2)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完好率100%。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突发事件处理及时率达100%。

    (2)消防火灾发生率为0。

    (3)消防安全率达100%。

    (4)治安恶性事件发生率为0。

    (5)因管理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为0。

    (6)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0。

    5、保洁服务承诺

    (1)保洁服务范围覆盖率100%。

    (2)保洁达标率100%。

    6、餐厅服务承诺

    (1)年度职工满意度调查中的餐饮管理满意度不低于75%,及时解决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诉求。

    (2)严格遵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捡制度,严格执行食品采购、仓储、加工、存放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消毒程序,保证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堂,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3)每月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除非采购人提出不使用昂贵食材和反季节食材。菜品每周间隔翻新,早餐隔日变化,针对就餐人员的不同口味喜好,及时调整厨房菜品;

    (4)在保证菜品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提高接待能力。

    7.食品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原则,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安排专人按国家相关标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投标人每周一次进行“四害”处置,并做好登记。

    (4)食堂仓库专库专用,食品与非食品分开保管。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三不”:即不收,不保存,不加工。

    (6)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服。

    (7)投标人为食堂全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工作。

    (8)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8.菜肴质量管理

    (1)保证原材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发黄、腐烂变质的食材制作菜肴。

    (2)保证食材卫生操作,严禁使用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清洗干净的食材。

    (3)口感好,对每道菜认真烹制,做到咸淡适宜,色味具备,饭菜温热可口。

    (4)菜品,菜肴、花色、品种要常更换更新,做到每月推出新菜,一周内不出现 2 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若采购人对菜品提出相应要求的,投标人须满足。根据季节变换调整食材,最大限度使用时令蔬菜,尽量少用或不用反季节蔬菜。

    (5)保证营养,食用油和调味料使用要适量,菜品齐全,做到菜品荤素搭配合理、科学、营养。

    (6)坚持做好每日留样管理制度。

    (7)食品应烧熟煮透,熟制品在 10℃到 60℃之间的温度存放时间应小于 2 小时。

    9.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合理使用,防止丢失,存放整齐。

    (2)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须责任落实到人,规范管理,并按规定建立帐卡和记录。

    (3)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备设施应规范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4)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外带。

    (5)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保存工作。

    (6)因服务项目扩展及业主服务要求所需的设施设备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配置。

    10.节能管理

    投标人应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运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协助采购人管理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建立节能降耗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职人员,建立水电节能管理制度;建立水电设备日常登记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甲方交办的各种报表、材料;认真巡查,杜绝浪费,每月数据出现异常应查缺补漏,细化措施,深度挖潜,做到人走闸闭

    11.应急措施

    投标人制定突然断水、断电、刷(脸)卡系统出现故障等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公共卫生(疫情)应急措施、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并做好培训工作。

    12.其他要求

    (1)服务期内,食堂水、电、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投标人管理并无偿使用,烟道至少一年清理一次,避免火灾,维护、修理等产生的高昂费用,如设备、设施因正常使用产生的维护、修理等费用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报告同意后由采购人缴付;因投标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更换,投标人使用的办公耗材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就餐区域空调、照明等日常管理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负责监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投标人需将人员配备方案报采购人审核后方可实施,投标人拟委派的人员须经采购人核准后方可上岗。若在岗服务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更换,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人员更换。

    (3)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组织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所有服务人员均需经过岗位培训且体检合格,经采购人核准后方可上岗。

    (4)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办理交接期间,投标人应维护本餐厅的正常秩序。

    (5)投标人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投标人向采购人申请,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申购,投标人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6)投标人应积极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投标人委派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遇到其他事故伤害时,所产生的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和解决,如果采购人因此承担了任何费用或责任,可向中标人全额追偿。

    (7)投标人工作开展不力,达不到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启动引退机制,当引退机制生效时投标人应在二十日内做好退场准备,并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办理交接。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投标人签订合同且完成交接前,原投标人有义务按采购人要求继续正常提供餐饮服务。

    (8)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所有责任及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且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两年160万元(80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续签

    2、履约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3、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或中标人投标文件执行。

    4、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进行验收。

    5、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考核合格后支付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