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来源:大同市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1-12-02
项目概况
平城区大队及所辖救援站厨师团队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132021CCS00052
项目名称:平城区大队及所辖救援站厨师团队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年):595929.60
最高限价(元/年):595929.60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包,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人对合同条款内容发生变更的,合同将不得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及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延昌路325号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2.监督部门:大同市平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云中路869号
项目联系人:温妍
项目联系方式:13934819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知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延昌路325号1107室
项目联系人:王丽春
项目联系方式:13663420350
附件信息:
平城区大队及所辖消防站厨师团队外包项目项目.doc
平城区大队及所辖救援站厨师团队外包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平城区大队及所辖救援站厨师团队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1402132021CCS00052
采 购 人:大同市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知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供应商须知正文 6
一、 总则 6
二、 磋商文件 8
三、 响应文件 9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五、 磋商程序和要求 14
六、 签订合同 19
七、 保密和披露 20
八、 询问和质疑 20
九、 违规处罚 21
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第三部分 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 23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9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31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4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城区大队及所辖救援站厨师团队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132021CCS00052
项目名称:平城区大队及所辖救援站厨师团队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年):595929.60
最高限价(元/年):595929.60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包,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人对合同条款内容发生变更的,合同将不得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及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延昌路325号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2.监督部门:平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项目联系人:温妍
项目联系方式:13934819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知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延昌路325号1107室
项目联系人:王丽春
项目联系方式:13663420350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595929.60元/年。 |
2 |
对供应商的特定资质条件要求 |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及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
3 |
响应文件份数 及解密时间 |
供应商需在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60分钟。 纸质版投响应文件:与数据电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仅用于存档,共 叁 份;电子版(载体U盘、word格式) 壹 份。 |
4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1.响应函 *2.供应商代表证明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 *4.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内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纳税凭据: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6.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8.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见本表序号2的规定,若无要求可不提供);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若不要求提交可不提供)。 |
5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
*1.技术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2.商务条款响应表; 3.服务方案; 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5.供应商企业简况(见‘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
6 |
响 应 报 价 文 件 |
*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明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3.政策性要求;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若有的话)。 |
7 |
磋商保证金 |
提交磋商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交纳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收款人名称:大同市知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昌荣街支行 账号:1405 0110 1051 0000 0061 注: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9 |
电子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
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编制完响应文件后,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生成加密后的响应文件,在开标时再行解密。(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 |
10 |
磋商小组组成 |
由3人组成,其中专家2名,采购人代表1人 |
11 |
特别提示 |
①本文件若无特别说明,凡加“*”项目若有抽换或无效,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②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③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提前了解大同当地以及开标场所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要求,如供应商因此原因无法进入开标现场则后果自负。开标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地点。进入开标现场请佩戴口罩等防护工具,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代理机构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 |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预算金额及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相关内容,报价高于此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定义
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大同市知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5“磋商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草案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2.7“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承担的义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
2.8“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PDF电子印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或供应商代表电子签章。
2.9“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亦称自然日)及北京时间。
2.10“以上、以下”无特别说明时,本磋商文件中提及的“以上”均包括本数,“以下”均不包括本数。
2.11“实质性响应”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如有)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要求,在磋商响应时须完全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12“重大偏离或保留”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3“轻微偏离”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响应。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竞争。
3.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7具有本项目对供应商所需要的特定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
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磋商费用及合格的服务
4.1关于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合格的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服务,并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内容
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6.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份数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规定提交。
8.1.1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8.1.2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服务方案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8.1.3响应报价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响应的报价文件。
8.1.4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8.2.1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8.2.2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要求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内容。
8.2.3响应报价文件
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要求提交响应报价文件内容。
8.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纸质版响应文件与数据电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胶装成册,仅用于存档,不分正副本,不需密封,份数详见前附表序号3的相关规定。
8.4磋商保证金
8.4.1本项目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及若要求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相关规定。
8.4.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转账的保证金应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号,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及账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
8.4.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8.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按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5报价
8.5.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本厨师团队外包项目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开展本项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5.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8.5.3供应商要按响应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
8.5.4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审时予以考虑。
8.5.5响应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报价一览表、响应报价明细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审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8.5.6响应报价包含供应商完成中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劳动保护、工作服装、公司利润、各种税费及生活、交通、通讯以及服务单位自带的为完成服务工作的物品的折旧、维护等费用。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8.5.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9.响应文件文件编制及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响应文件建议使用Windows 操作系统、Office2013及以上版本办公软件及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客户端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index.html下载专区获取)进行编制。
9.3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
9.4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相关规定,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
(2)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2.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本次采须递交的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电子版(载体U盘、word格式),响应文件份数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数量不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2.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
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解密
13.1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
13.2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13.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
13.4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
13.5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谈判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1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14.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14.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
五、磋商程序和要求
15.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
15.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谈判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5.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谈判会议开启活动。
15.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
15.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15.6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5.7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6.组建磋商小组
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6.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人数应由经济、技术类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规定,专家由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17.响应文件审查
17.1响应文件审查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7.2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中带“*”的内容。
17.3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有无重大偏离或保留,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响应服务成果、技术性能、规格、数量、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后续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须知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部分第17.3(5)目所指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
17.4关于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17.4.1响应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18.3.2款规定执行。
17.4.2响应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1)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审。
(2)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3)若成交人的响应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成交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18.磋商及最后报价
18.1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审查合格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磋商文件的变动
18.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8.2.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18.3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PDF格式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4最后报价的确定
18.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8.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8.4.4最后报价的澄清,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采用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18.4.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响应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评审
19.1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响应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响应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2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待每位供应商,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3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19.3.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9.3.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9.3.2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3.3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19.4具体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办法”。
19.5重新评审
19.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9.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0.确定成交人
20.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的结果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供应商得分排序,确定下一名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响应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2.磋商过程保密
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采购代理服务费
25.1本次磋商采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25.2收费标准
25.2.1采用综合费率计算方法或分项费用计算方法。
25.2.2综合费率计算方法标准,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25.2.3分项费用计算方法标准,若依25.2.2方法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金额小于3000元,则该项目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
25.3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须倒送)、电汇。
26.签订合同
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2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供应商得分排序,确定下一名供应商(最多顺延二名)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5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询问和质疑
29.询问
2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29.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0.质疑
30.1供应商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0.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3质疑书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执行,具体格式要求可登陆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下载专区栏《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填写相关内容后提交。
30.4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未按本章“质疑”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供应商违规处罚
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
第三部分 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
一、磋商标准
本次磋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原则。
二、磋商方法
1、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两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2、响应文件审查
2.1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审查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标 准 要 求 |
1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符合要求。 |
2 |
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 |
4 |
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
1、供应商填写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2、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内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 |
5 |
良好的纳税记录和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1、纳税凭据,提供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若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为公司的须出具公司缴纳凭证),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 |
6 |
履行合同的能力 |
供应商填写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内容有效,符合要求。 |
7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企业诚信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复印件清晰。 |
8 |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
若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须足额交纳,且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复印件清晰。(若不要求提交本项为合格) |
9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
10 |
磋商主体 |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符合要求。 |
说明: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
2.1.2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标 准 要 求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 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商务资信要求响应内容 |
1.对照本文件执行标准、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要求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审查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中其他标“★”(若有)的相关资料是否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 注:如分包按每包要求进行审查。 |
3 |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的“技术需求”中标“★”(若有)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
说明: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
2.2磋商小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磋商小组磋商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2.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成员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3、磋商
3.1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磋商与商务磋商。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陈述,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将拟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及报价组成等技术、服务方案向磋商小组进行技术陈述;对所报价服务的交付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等商务情况向磋商小组进行商务陈述。
(2)磋商小组依据技术和商务磋商要点,结合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和商务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磋商小组对采购项目的技术与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的,须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3)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和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4、最后响应报价
各供应商以磋商后书面技术与商务要求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要求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5、综合评分
5.1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最后报价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根据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5.2每一供应商的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5.3每一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和服务部分的得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5.4分值构成:由响应报价、商务资信、技术部分组成。具体分值与评价因素见下表:
评分标准及方法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评分标准 |
最大分值 |
报价部分(10分) |
||||
1 |
最后响应报价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10分 |
|
商务资信、技术部分(90分) |
||||
1 |
商务资信 |
业绩能力证明 (6分) |
具有相类似的案例,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的复印件,近3年同类项目合同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在响应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业绩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
6分 |
2 |
企业评价(3分) |
供应商服务的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示范单位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需同时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盖章的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示范单位证明文件及对应服务项目的业绩合同,否则不得分)。 |
3分 |
|
3 |
纳税信用评价(3分) |
近三年内(2018-2020)获得税务部门对供应商纳税信用A级评价的,每有一年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纳税信用A级评价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需提供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3分 |
|
4 |
本地服务综合支持能力(3分) |
以采购人项目实施地点为中心,根据偏离远近进行评分,大同市平城区的得3分,大同市(不含平城区)的得2分,山西省(不含大同市)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以营业执照地址或或服务网点地址原件为准)。 |
3分 |
|
5 |
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2分) |
根据供应商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域内,且聘用建档少数民族人员达到公司员工(需附证明材料)比例70%(含)以上的得2分,50%(含)—70%(不含)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2分 |
|
6 |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3分) |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好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其他的得1分。 |
3分 |
|
7 |
技术 |
整体服务实施方案(20分) |
针对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综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的得15-20分;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的得7-14分;管理方案考虑基本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一般,操作可行性一般的得1-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0分 |
8 |
工作计划(10分) |
与采购人工作衔接良好,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措施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得7-10分;与采购人工作有效衔接,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可行、措施较明确,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6分;与采购人工作衔接一般,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一般、有一定的措施的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分 |
|
9 |
项目人员配备(10分) |
针对本项目人员的配备方案,所配人员满足要求情况。人员配备齐全的得7-10分;人员配备较齐全的得4-6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的得1-3分;人员配备不齐全的不得分。 |
10分 |
|
10 |
质量控制及措施方案(10分) |
质量控制和保密管理措施充分有效,全面完备,确保工作目标实现,并能够提供项目资料后期归集、移交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服务。内容有针对性,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的得8-10分;内容较为完善,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7分;内容基本完善,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分 |
|
11 |
紧急预案(10分) |
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紧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的得8-10分;可行性一般的得5-7分;不可行的得1-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10分 |
|
12 |
服务承诺(10分) |
服务承诺服务保障措施,全面可行的得8-10分;较为全面可行的得5-7分;基本健全的得1-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分 |
6、政府采购政策性因素
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扶持:
(1)响应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评审价=最后响应报价×(1-6%);
(2)对于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项目,如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时,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参加磋商企业的认定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的为准。
(3)本条款所称小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4)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5)响应供应商认为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6)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三、汇总得分
1、各供应商的商务资信、技术、最后响应报价各项得分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
2、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见磋商公告及采购需求有关内容。
2、服务期限(即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公告要求;
3、服务地点:大同市平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5、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人员及要求
序号 |
单位名称 |
热炒厨师 |
面点厨师 |
服员务 |
备注 |
||
岗位要求 |
人数 |
岗位要求 |
人数 |
||||
1 |
天祥街消防救援站 |
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 |
1 |
中式面点师四级或以上 |
1 |
||
2 |
云中路消防救援站 |
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 |
1 |
1 |
1 |
||
式烹调师四级或以上 |
1 |
||||||
3 |
西街消防救援站餐厅 |
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 |
1 |
1 |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1.供应商主要负责负责平城区大队及所辖救援站共3个伙食单位一日三餐的制作,包含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全年不间断。负责制定食谱,选派专业人员到采购人场地进行菜品炒制,食品加工;丰富主食供应品种和菜品搭配花样,保证膳食营养均衡;
2.选派一名负责人配合采购人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协调,并对菜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保证食品的存放、清洗、消毒、加工、制作,均达到食品安全卫生“五四制”的要求,确保供应饭菜安全可靠;
3.按时按量制作供给3个伙食单位日常中式面食需求,保证面食花色品种多样;
4.一日三餐供应标准:
4.1早餐供应标准:
4.1.1主食:日常主食2种;
4.1.2菜类:热炒荤菜1种,凉拌素菜2种;
4.1.3汤类:米粥或咸汤1种;
4.2午餐供应标准:
4.2.1主食:日常主食2种;
4.2.2菜类:主菜2种,热炒荤菜2种,热炒素菜2种;
4.2.3汤类:米粥或咸汤1种;
4.3晚餐供应标准:
4.3.1主食:日常主食2种;
4.3.2菜类:主菜1种,热炒荤菜3种,热炒素菜2种;
4.3.3汤类:米粥或咸汤1种。
5.其他要求:
5.1供应商须派遣总人数配置不少于8人,其中:热炒厨师4名(中式烹调师三级3人、四级1人),面点厨师3名(为中式面点师四级),服务员(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1名。供应商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为派遣人员准时发放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定时安排派遣人员体检,发放防暑降温、取暖费、年终奖及劳保用品等福利待遇;
5.2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所派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5.3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技术等级证书及防疫部门出具的体检合格证上岗,在上岗前提供证书;
5.4所有厨师及面点师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服务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5具备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拥有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
5.6供应商有完善的培训方案或长期合作的培训学校,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定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学习。
(三)、其他要求
服务期每满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服务效果满意,可以延续合同。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合同格式及条款以双方签订合同最终签订为准)
需 方(委托方):
供 方(受托方):
供方在 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概况
合同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工作范围:
工作标准: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服务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标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配合乙方全面做好本合同各项服务工作。
2)甲方可随时组织人员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抽检。
3)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
5)有告知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有关服务工作的义务。
6)有对乙方不合格工作人员建议辞退的权利。
7)甲方任何人员没有权利安排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合同以外和具有危险性的工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及内容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员工定岗定位,持证上岗。
2)乙方人员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可疑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管理部门报告。
3)保证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4)爱护甲方的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5)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管理以及员工的培训,如造成与甲方员工或乙方内部员工之间发生纠纷,给予处理。
6)按时收取服务费用。
7)乙方派往甲方服务人员与甲方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其工资待遇的给付属于乙方内部管理范围,与甲方无关。
三、报酬支付
甲方应付服务费,大写 人民币,每 为一个结帐周期,以 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服务费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工作中,如果损坏甲方的物品,应该按价赔偿。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酬金,则逾期付款之日起,按应付款额每日承担乙方1%的滞纳金。
五、合同履行期限
1、此次项目合同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每年一签,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人对合同条款内容发生变更的,合同将不得续签。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如一方欲变更或中途终止合同,需提前壹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15日内予以答复,任何一方不能按时答复,都要赔偿另一方壹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如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两年以上,应对乙方投资购买的设备和保洁用品按半价收购。
2、合同期内甲方除支付乙方的每月报酬外,需要乙方承担其他的额外工作,要提前通知乙方负责人,并协商这项工作的费用。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仲裁。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因工作量的增大和物价和成本的提高,可双方协商适当增加服务费用,另外签定补充协议,和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应。
七、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八、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第8.2条规定的顺序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二0二一年 月 日
文件目录格式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函…………………………………………………………………………页码
2.供应商代表证明………………………………………………………………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4.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商务技术文件
1.技术偏离表……………………………………………………………………页码
2.商务条款响应表………………………………………………………………
3.服务方案………………………………………………………………………
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企业简况………………………………………………………………
6.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
响应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页码
2.报价物明细表…………………………………………………………………
3.政策性要求……………………………………………………………………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若有的话)……………………………
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函格式
响 应 函
致:(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2、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开标一览表等。
3、按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