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公开自行采购中心食堂托管服务,欢迎合格的服务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自行采购项目编号:ZJCDC-2021073
二、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食堂托管服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1 |
食堂托管服务
|
项 |
1 |
具体内容要求详附件四 |
本项目更多详细内容和要求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968099973林老师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必须具有产品经营许可、服务许可;
3、其他更多要求详附件四。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自公告日期起至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截止,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通过电话传真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614房间。
五、必须提交的材料:
1、每项产品的产地货号、报价、交货日期;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服务商简介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提标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代表应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在采购活动期间(采购公告发布日至自行采购截止日)出具)。
4、响应文件资料现场提交;
5、采购响应文件正副本(一正二副,共三份)需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或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材料密封包装后提交。
6、待确认服务商后,服务商请在一周内提供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的《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行采购合同》和《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见附件二、三。
六、自行采购谈判时间地点: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地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500室。
请各报名的服务商仅派一位授权代表参加自行采购活动,授权代表提前下载“杭州健康码”,凭绿色健康码参加公开自行采购活动,同时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87115079
1638437953223364.doc
1638437953410260.docx
1638437953731009.doc
1638437953755013.doc
附件二: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询价采购合同
甲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询价项目编号为
公开询价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品 名 |
数 量 |
单价 |
小 计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 ¥: |
二、乙方承诺按甲方询价采购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三、乙方保证所供应的服务品质优秀,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或技术权指控,如有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或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时间发送货物;具体地址为:杭州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要求:货票同行。
五、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六、结算方式:在合同签订且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付款凭据:1、验收入库单;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七、违约纠纷处理: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发生品质异议,甲方需于货到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发生数量异议,甲方需于货到后3天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出;货到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完成审批程序后支付合同款。
(2)合同期间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正常执行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同意可终止或延期执行。
(3)其余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杭州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地址:
邮政编码:310051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