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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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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3 13:44

项目概况 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118202100257
项目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1320000
最高限价 132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2018年至今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06日到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操作步骤: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提示: (1)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2)首次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新用户应先点击“供应商入驻”,入驻成功后再登录。 (3)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操作指南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发布为准) 3.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文件获取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入驻)方式:注册入口: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具体根据《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进行入驻。 5.报名咨询电话:028-86981015、15196691603。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杜鹃街1399号1栋17楼4号(四川东来印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杜鹃街1399号1栋17楼4号(四川东来印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计划文号:(2021)0772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86360129。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
地址: 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金龙山庄南路37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凤;联系电话:028-2732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东来印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杜鹃街1399号1栋17楼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玲娟;联系电话:028-86981015、15196691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玲娟
电话: 028-86981015、15196691603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 2022 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基础信息 食堂就餐人数约 200 人。 (二)项目清单 本次采购项目清单为食堂所有食材,包含以下内容: 1、生鲜肉类(包含但不限于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禽类(包含但不 限于鸡肉、鸭肉、鹅肉、兔肉等)、河鲜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鱼、虾等)、蛋 类(包含但不限于土鸡蛋、鲜鸡蛋、洋鸡蛋、鸭蛋等)。 2、粮食类:包含但不限于大米、小米、面粉、汤圆粉子、自发粉、花生、 绿豆、红豆、玉米渣等。 3、蔬菜类:当季各种时令蔬菜以及豆腐、魔芋、泡笋等。 4、食用油类:菜油、大豆油、玉米油等,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产地、 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 5、调味品类:包含但不限于花椒及花椒粉、干海椒及干海椒粉、木耳、海 带、紫菜、芽菜、调料(盐、味精、生抽、醋、辣椒酱)等国家食品安全允许的 正规商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 信息标识。 6、水果类:当季新鲜水果(苹果、梨、香蕉、桃子、李子、椪柑、丑柑、 砂糖橘等)。 7、奶制品类:国家食品安全允许的正规商品,须独立包装,包装上须带有 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国家生产许可信息标识。 (三)配送食材质量要求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 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 安全最新标准。 预包装类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 损,应有 SC 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 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 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 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等。 1、生鲜肉类、禽类、河鲜类、蛋类 (1)按国家或地方要求凡涉及检验、检疫的,供应商在送货时,均须提供 该批次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 (2)猪肉、牛羊肉类:新鲜、红润、肉质好、无异味。 (3)禽类:体表皮肤完整、清洁无出血、瘀血、结节和肿物等。宰杀后体 表粉红色或白色,有光泽、有弹性。放血充分,颈部无血污或只在刀口附近少有 红色,指压无血液渗出,刀口无血液浸润区。体表无未脱毛区、绒毛。内脏清理 干净,无残留,肚腹内无大量血泡,要求全净膛。 (4)鱼类:内脏清理干净,无残留,肚腹内无大量血泡,要求全净膛。肉 质有弹性。眼球突出紧张,角膜透明;有鲜鱼味,无粘液附着;鳃的褶坚固紧闭; 肉质有弹性,骨肉密接。 (5)蛋类:蛋无异味,符合 GB2748-2003 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 要求。 (6)执行标准: ①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执行,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 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②配送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以 及国家检验检疫标准。猪肉等肉质产品凡国家规定须具备《动物检验检疫章》、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的,其配送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 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以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③产品质量符合鲜、冻四分体牛肉(GB/T9960-2008)、鲜、冻分割牛肉 (GB/T17238-2008)、鲜、冻胴体羊肉(GB/T9961-2008)、鲜、冻猪肉及猪副 产品(GB/T 9959.1-2019)。 ④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新鲜、优质、卫生、安全,符合牛、羊肉类产品质 量要求(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 18393-2001))。 ⑤供应商应做好产品储存、保鲜、保质措施,产品冷库储存时符合:冷库管 理规范(GB/T30134-2013)。 ⑥产品交货时含水量需符合: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01)。 (7)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肉类产品新鲜、优质、卫生、安全,符合肉类产品 质量要求,严禁提供注水肉、注胶肉、病死禽畜肉、种猪肉,并能根据采购人要 求进行相应加工,每日按时配送(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送货时间)。 (8)冻品类产品要求配送温度在-5°C 以下,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供 应商应根据产品特性调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粮食类 (1)大米:需为当年等级一级大米及以上,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的要求。 执行标准:粮食 GB2715-2016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2)面粉:特精面粉,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标准:GB1355-86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3)其它粮食类:外观整齐、均匀、无色变、无霉变及异味、无腐烂,无 蛀虫等,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的要求。 (4)配送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 品。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5)需标明生产日期及质保期,产品生产日期到送达日期,不能超过保质 期时间的三分之一。 3、蔬菜类 (1)新鲜嫩绿、个体均匀、株棵完整无折断、无黄叶、无斑点、无泥沙、 无虫眼、无烂心、无杂物、无异味、根部无腐烂、去老黄散叶、无外来水份、无 农药残留。 (2)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蔬菜新鲜、卫生、安全,符合农副产品质量要求, 不得过熟或欠熟。若采购人食堂有粗加工要求的,应按采购人食堂要求加工至去 皮,去烂叶,或其他粗加工。 4、食用油类 (1)国标四级,非转基因压榨、非调和油,符合 GB1536-2004 规定标准和 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需标明产地、生产日期及质保期,产品生产日期到送达日期,不能超 过保质期时间的三分之一。 5、调味品类 (1)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符合国家规定标 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气味口味正常。 (2)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执行。食用盐:GB/T 5461-2016; 酿造酱油:GB18186-2000;酿造食醋:GB 18187-2000;味精:GB/T 8967-2007; 豆瓣:GB/T20560-2006;白砂糖:GB/T 317-2018;冰糖:GB/T 35883-2018;其 他涉及品种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3)需标明产地、生产日期及质保期,产品生产日期到送达日期,不能超 过保质期时间的三分之一。 6、水果类 (1)根据均衡膳食搭配提供当季新鲜水果,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按时配送。 (2)供应商应保证所供水果新鲜、卫生、安全,符合农副产品质量要求, 不得过熟或欠熟,并能根据采购人要求每日按时配送(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送货 时间)。 (3)水果质量达到:新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 腐烂,口感好,无损坏、污渍、挤压、变质等。 (4)水果必须保证其新鲜度,严禁配送使用剧毒农药的水果,不得配送药 性和肥气未脱的水果。 7、奶制品类 (1)规格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标准:GB12693-2010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2)包装制作:采用无菌包装材料包装,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 符合规定标准。 (3)需标明产地、生产日期及质保期,产品生产日期到送达日期,不能超 过保质期时间的三分之一。 (四)配送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 格产品。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以及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 准。(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提供成都市或企业所在地的官方肉类蔬菜流通溯 源体系,且采购人能在溯源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溯源。(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承诺应采购人要求,每年提供采购人指定产品的兽药残留检 测报告、农残、重金属检测报告各 2 次,检测报告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 (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需建立出入库台账及 24 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食材在配送前必须 先自行进行查验。蔬菜类、肉类、禽类、鱼类、腌腊制品样品、水果类样品保存 48 小时,蛋类、调味品类、粮食类、食用油类、奶品类样品保存一周(若质检 部门抽样时间(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留样时间)更长,则以质检部门或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留样的时间为准;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留样时间高于以 上两个(磋商文件及国家质检规定)留样时间,则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留样 时间为准)。(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应保证所供食材类(蔬菜类、肉类、粮食类、食用油类、调味 品类、奶制品类、水果类)新鲜、优质、卫生、安全,符合产品质量要求。能根 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应加工,每日按时配送(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送货时间), 采购人有补货要求的,补货必须按采购人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及时送达指定地 点。(提供承诺函) 6、配送产品不得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污渍、串味、受潮、过期、 变质等,如出现以上情况,采购人将拒收已送达产品,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重新送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将记入违约档案。 7、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经营、配送能力,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形式分 包或转包。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 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8、配送人员身体健康、素质高、责任心强,经过专业岗前和安全培训,统 一着装,挂牌上岗。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须提供卫计部门出具 的有效健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且配送人员应不少于 2人。 ★9、供应商须承诺配送人员无犯罪、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提供承诺函) 10、配送车辆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食材配送厢式专用车辆,车辆内部 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需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冷藏设备。各类产 品应分类整齐摆放,搬运时有专用器械盛放,保证食材的新鲜、清洁卫生。配送 车辆应不少于 1辆,提供车辆图片(包括外部、内部)、行驶证复印件以及驾驶 人员驾驶证复印件。 ②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禁止与有毒、 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③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提供车辆当日消毒记录,并无任何理由地保存在配 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派车记录。(提供承诺函) 11、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将不定期 进行抽查。(供应商应根据产品特性调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须符合国家 及行业标准。) 12、供应商的送货单须详细注明产品品牌、品种、数量等,送货单不得涂改, 标记不清的,采购人不予签收。结算时供应商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按月据实支付,履行合同第 2个月开始,每月 10 日前,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送货单并核实无误后,采购人在通知成交供应商开 具相应票据凭证资料后的 10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费用。 (四)报价要求:供应商应考虑人工费、食材费、餐具费、配送服务费、拟 投入设备车辆费、各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 购人不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验收要求 (一)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 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二)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形状。 (三)若供应商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 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 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四)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 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五)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 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当日配送产品总金 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五、服务考核(提供承诺函) (一)供应商须承诺一旦因供应商配送产品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 立即停止供货并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追究相应责任,涉及相 关法律责任的,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服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同时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配送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测评,以考核当月配送金额的百 分之十作为考核金额。当月考核 90 分(含)以上的,考核金额全额支付;当月 考核 80 分(含)-90 分的,扣除考核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当月考核 80 分以下 的,扣除全部考核金额;累计三次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不含)的,采购人有权 终止服务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132 万元/年。具体费用因每日用餐人数,每 日菜谱及所需调味品、干杂、肉类、水果类等数量及物价波动无法确定,但所有 商品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价,具体支付资金按实际送货量据实结算。 (二)询价原则 1、参与单位: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代表(2-3 名)组成询价小组。 2、询价地点:石盘街道内农贸市场或大中超市。 3、询价时间:每月询价一次。做为结算基础单价,调价周期内不再因市场 价格波动调整基础单价。 ★(三)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采购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提供承诺函) (四)供应商需安排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电话、短信、传真、QQ 信息 等),确认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和配送要求。 ★(五)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在配送过程中的因素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给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 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 人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六)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 立健全的规章保障制度、配送方案、应急措施及质量保障体系等。 (七)供应商应制定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 服务电话及售后巡检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客户回访服务、响应时间、临时配 送需要方案、临时调换货品方案、人为因素造成损害的售后服务及应急处理方式 方案等。 (八)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对产品配送进行监督检查。 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则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费 用,采购人还将对供应商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九)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A.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B.累计三次服务考核标准低于 80 分(不含)的、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 患且整改不到位的; C.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D.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 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十)供应商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在中标后购 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十一)供应商应承诺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包退、包换,无条 件更换配送搬运中不清洁、不卫生、被污染产品或变质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 由供应商承担。实行“三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包调换)。(提供承诺 函) ★(十二)在供货期间,采购人与供应商因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 量检测部门检验,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检验不合格,带来其他损失 或后果由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所配送食材的 检验要求。(提供承诺函) (十三)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证件证明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所涉及的国家标准、 规范以及地方标准、规范,若在项目招投标、履约期间有替换标准或最新标准颁 布,即按最新标准执行。 (十四)本项目因政策要求需成交供应商在脱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https://www.fupin832.com/)进行货物采购,2021 年采购金额额度:2.6 万 元(下一年度金额目前无法预估,届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行调整)。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服务考核表 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满分为 100 分,采取扣分制对 供应商进行评审;以考核当月配送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考核金额。当月考核 90 分(含)以上的,考核金额全额支付;当月考核 80 分(含)-90 分的,扣除考 核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当月考核 80 分以下的,扣除全部考核金额;若累计三次 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不含)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服务考核表 质量类 考核标准 减分值(分值/次) 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 -2 食材有砂石污染的 -2 食材混有危害健康致病寄生虫、卵的 -10 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 -2 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 -3 食材以次充好的 -5 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 -1 一批次食材 3 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 -5 食材整批不洁净的 -10 配送破损变形食材料的 -2 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 -5 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 -5 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 -4 配送成品原料无生产批号或“三期”的 -5 配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材及原辅料的 -5 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材 -5 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 -1 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包装的 -1 配送的食材外包装污染未造成内装食材受 污损的 -1 配送油脂产品不洁净、浑浊的 -2 配送的产品无与产品的名称、商标相一致的 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2 配送的食材有发潮现象的 -2 配送食材有霉变现象的 -10 配送的食材搭配不均衡的 -5 服务类 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 5 分(得分说明:“优” 不扣分,“良”扣 2 分,“一般”扣 3 分, “差”扣 5 分)说明:“良”以下须提供 扣分原因,并及时告之配送供应商。 注:本项目的考核总分为:100 分(采用扣分制)。 备注:本次采购以上述参数和要求为准,若上述参数和要求中表述不完整 的,投标人自行踏勘并在响应文件中补充完整,但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以上打★号参数和要求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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