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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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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03

项目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CSFC20210244 招标人 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项目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 -2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XSCG-F202112020094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8421800元/2年。
最高限价:8421800元/2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8421800

84218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名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2.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2、因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1)投标人应确认是否已成功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操作,可在下列地址通过投标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http://reg.gpmart.cn/csgp/registerSupply/toInfoList。查询到信息说明已成功登记,如未查询到信息请在下列地址完成登记操作http://reg.gpmart.cn/csgp/registerSupply/register。为不影响参与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及时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在长沙政府采购网登记过程中如存在疑问可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或服务热线:0731-89575669咨询。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3)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
4)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CSZF或.CSC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STF)。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操作存在疑问的,可通过:0731-89938899咨询。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长沙政府采购网及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长沙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1-12-27 09: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12-27 09:00分。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0元。
2、缴纳时间:2021-12-27 09: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
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2021-12-03 17:00起至 2021-12-10 17:00 止(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佳
电话:0731-84014732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绣苑小区18栋1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笑
电话:18774007757
地址:芙蓉中路1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招标文件正文.doc

长沙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电子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XSCG-F202112020094 采 购 人: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关键信息 一、资格性审查 序号 审查情况 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 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7 保证金缴纳情况 8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9 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 6.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体年度为:2020年度。 7.特定资格条件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情况 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7)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3 不符合★条款 4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5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值范围 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 序号 项目 权值的取值 1 价格 20% 2 技术 40% 3 商务 40% 4 其他 0% Σ(1+2+3+4)=1 100% 报价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投标报价 以经评委会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过扣除以后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 技术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整体物业服务方案及措施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整体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措施,方案完整、全面、科学、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计5分;方案较完整、较科学、针对性较强、操作性较强的计3分;方案欠完整、欠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计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5 2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方案及措施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方案及措施(含保洁、绿化服务等),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计5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的计3分;方案欠完整、欠合理、针对性一般的计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5 3 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及措施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及措施(含车辆管理、门卫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方案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计5分;方案较完整、较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强的计4分;方案基本合理计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5 4 水电维修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水电维修(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管理、消防、管道疏通、供电系统设备、给排水系统设备等),方案及措施详细合理、符合本项目需求的计5分;方案及措施较详细合理、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计3分;方案措施基本合理的计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5 5 绿化维护管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化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计5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性的计3分;方案欠完整、欠合理、针对性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5 6 会务服务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会务服务方案,方案及措施详细合理、符合本项目需求的计5分;方案及措施较详细合理、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计3分;方案措施基本合理的计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5 7 人员配置和培训考核及物资装备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人员配置和培训考核及物资装备管理方案及措施,方案及措施详细合理、符合本项目需求的计5分;方案及措施较详细合理、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计3;方案措施基本合理的计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5 8 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横向对比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包括突发情况、特殊天气、重大故障、重大失误等特殊情况)服务方案、措施,完整、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切实可行的,计5 分,有缺陷、漏项、不合理的,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5 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按规定进行年检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7分。 注:提供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和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疫情防控相关荣誉证书的计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企业信用评价中心颁发的“信用等级AAA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品牌信誉等级AAA”证书的,每项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 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发证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前,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2016年以来获得过公安部门颁发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的计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牌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14 2 经营业绩 投标人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管理过教育系统类物业业绩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 注:同一个项目业绩年度不同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10 3 项目人员 1、投入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1)年龄45岁以下,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1分;(2)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计1分;(3)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四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计1分;(4)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证书的计1分;本项最多计4分。 2、投入本项目的拟任项目工程主管:(1)年龄45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计1分;(2)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高、低压电工作业证的计1分;(3)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四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 3、投入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秩序主管:(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的计2分;(2)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成绩突出个人”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 4、投标人拟任项目团队中: ①绿化人员具园林绿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的计2分。 ②工程人员中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项能力考核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高、低压电工作业证的计2分。 ③会务人员具有酒店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客户服务管理师证的计1分。 注:投标人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学历证明和(2021年5月-2021年10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16 其他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条款汇总 序号 条款内容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请视为无效★号条款。 —58— 目录 关键信息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正文 14 一、总则 14 二、招标文件 15 三、投标文件 16 四、投标 19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1 六、中标信息公布 22 七、合同签订 23 八、其他规定 24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25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5 评标因素及标准 26 正文 30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4 (一)人员配备及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服务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48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48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0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5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56 一、封面 57 二、投标函 59 三、开标一览表 61 四、分项价格表 62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 63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64 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0 八、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71 九、技术响应偏离表 72 十、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3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4 十二、电子开标一览表 75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76 十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8 十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9 十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80 十七、投标保证金 88 十八、其他材料 8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一 政府采购编号:XSCG-F202112020094 采购标段预算:8421800元/2年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8421800元/2年 1.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规格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27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12-27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12-03 17:00至2021-12 -10 17:00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绣苑小区18栋1楼 联系人:易佳 电 话:0731-8401473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芙蓉中路1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联系人:谭笑 邮 编:410100 电 话:0731-84126198 传 真:0731-84126198 E-MAIL:0731-84126198 九、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0元。 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详见招标公告) 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政府采购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 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第2.1款 采购人 名称: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绣苑小区18栋1楼 联系人:易佳 联系电话:0731-81865640 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芙蓉中路1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联系人:谭笑 联系电话:0731-84126198 第2.6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第6.1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组织, 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第6.2款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12-14 17:00前。 二、招标文件 第8.2款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7.4款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1-12-03 17:00至2021-12-10 17:00 第9.2款 信息公告媒体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第21.1款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2021-12-27 09: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 第14.1款 投标报价的规定 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第14.5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 采购预算:8421800元/2年(元) 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8421800元/2年(元) 第16.4款 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 地点:/。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 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 / 第17.1款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18.1款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数额为:0元(人民币)。缴纳方式: 1、金融机构转帐的,从投标人银行帐户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到如下帐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1.1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在点击“我要投标”标示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流程管理-保证金管理”中获取项目(标段)子账号,子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1.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1.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保证金管理”和“保证金退款查询”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1.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21.1款 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 第20款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四、投标 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 第24.1款 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 ?不允许分包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6.1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无 第26.2款 解密时长 30分钟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31.2款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随机抽取的方式。 七、合同签订 第34.1款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八、其他规定 第38.1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第39.1款 其他规定 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附页2-1 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页2-2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谢俊峰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84919503;13687320956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唐红英 溁湾支行行长 89750053;18673166920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颜国恒 芙蓉中路支行 88665238;13574801920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李 宁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85114839;13975813058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毅 丽臣路支行行长 82741897;13808436058 长沙银行 钟柯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84413595;13875880163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严春燕 岳麓支行副行长 85579459;13875864330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嘉 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球 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长沙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7.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 9.3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响应/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七、货物说明一览表 八、技术响应/偏离表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二、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 13.5有关原件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 1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 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6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6.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6.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     17. 投标有效期 17.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8.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他人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18.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投标人有25.1和25.2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的 (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款第(3)、(4)项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情形除外。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0.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1投标人应当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认可的“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1.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 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 21.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 21.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21.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1.1.7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1.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22.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 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4.分包 24.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串通投标行为 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6. 开标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长沙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 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6.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资格审查 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 (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28. 评标委员会 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 评标 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 六、中标信息公布 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2. 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3本章第32.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2.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2.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2.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 七、合同签订 33. 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4. 履约担保 34.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4.2 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规定 36.政府采购政策 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3)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截图)。 (4)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5)监狱企业: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6.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8. 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 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38.2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完成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款 评标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3-1 第4.2款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第5.8款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5.9款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核心产品为: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 □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第5.2款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 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 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 价÷总报价)。 价格评审优惠 ①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优先采购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③两型产品: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商务/%。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 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 条款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 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含社保证明)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财务报告 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保证金缴纳情况 保证金缴纳情况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特定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条款号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2.1.2 符合性评审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性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是否超过负最高项数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投标报价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不符合★条款 不符合★条款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评分点名称 分数 评审标准 2.2.1 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 20 以经评委会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过扣除以后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 技术评审 整体物业服务方案及措施 5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的计20分,技术条款技术指标的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方案及措施 5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方案中对供货周期、安装进度、培训),从方案的详细程度、可行性,科学性及时间长短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为合理的计5分,评价为较合理的计3分,评价为不合理的计1分,不提供不计分 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及措施 5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组织实施方案,评审专家从技术支持、服务人员配置、定期回访安排、服务响应时间、排除故障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为合理的计5分,评价为较合理的计3分,评价为不合理的计2分,不提供不计分。 水电维修 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整体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措施,方案完整、全面、科学、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计5分;方案较完整、较科学、针对性较强、操作性较强的计3分;方案欠完整、欠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计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绿化维护管理方案 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方案及措施(含保洁、绿化服务等),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计5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的计3分;方案欠完整、欠合理、针对性一般的计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会务服务 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及措施(含车辆管理、门卫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方案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计5分;方案较完整、较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强的计4分;方案基本合理计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人员配置和培训考核及物资装备 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水电维修(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管理、消防、管道疏通、供电系统设备、给排水系统设备等),方案及措施详细合理、符合本项目需求的计5分;方案及措施较详细合理、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计3分;方案措施基本合理的计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绿化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比较;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计5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性的计3分;方案欠完整、欠合理、针对性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2.2.3 商务评审 综合实力 6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按规定进行年检的,每个计1分,最高计7分。 注:提供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和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疫情防控相关荣誉证书的计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企业信用评价中心颁发的“信用等级AAA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品牌信誉等级AAA”证书的,每项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 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发证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前,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4、投标人2016年以来获得过公安部门颁发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的计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牌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经营业绩 2 投标人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管理过教育系统类物业业绩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0分。 注:同一个项目业绩年度不同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项目人员 1、投入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1)年龄45岁以下,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1分;(2)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计1分;(3)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四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计1分;(4)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证书的计1分;本项最多计4分。 2、投入本项目的拟任项目工程主管:(1)年龄45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计1分;(2)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高、低压电工作业证的计1分;(3)持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四级或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 3、投入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秩序主管:(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的计2分;(2)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成绩突出个人”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 4、投标人拟任项目团队中: ①绿化人员具园林绿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的计2分。 ②工程人员中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项能力考核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高、低压电工作业证的计2分。 ③会务人员具有酒店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客户服务管理师证的计1分。 注:投标人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书、学历证明和(2021年5月-2021年10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正文 1.评标方法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1.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4. 澄清有关问题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 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 (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 ×报价权重分 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 (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5.5评标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6.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2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 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以下简称“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物业类型:学校物业 3、项目地点:空港城校区地处盛祥路以东、思源路以南、小康路以西、高塘路以北的范围内。 4、项目参考数据:空港城校区占地约405亩,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452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8145平方米,公共区域面积约211967平方米(含绿地面积约90126.33平方米)。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预算 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 项目预算金额:两年服务费用预算为842.18万元(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三、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及要求 1、质量目标 1.1、服务区域内和谐、稳定,不发生重大投诉。 1.2、服务区域内无因物业服务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 1.3、设备系统完好率98%。 1.4、采购方对物业服务满意度达95%以上。 2、总体要求 2.1、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计划,组织对项目全部服务人员进行各岗位实际要求相对应的专业培训,提供优质服务等系统性培训,切实提高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采购方可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四、服务内容、标准及其要求 1、秩序维护管理 1.1、服务范围: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秩序维护服务工作。 1.2、服务要求:中标方应具有严格的安保制度;维护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门岗严格验证、登记来访人员,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内;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保证车辆停放有序;校区秩序维护员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按学校规定的路线和重点检查地点)。秩序维护员应着装整洁、形象好、文明执勤、语言规范。白班时段7:00至19:00、晚班时段19:00至第二日7:00,校区各门岗秩序维护员配备情况。 ①南门岗(小学部)白班入学早高峰秩序维护员配备:6:45至7:45分,至少配备5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参与护学:中午12点至12:40分至少配备4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值守。晚班放学高峰秩序维护员配备:走读生放学第一批19:00至19:30分至少配备7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参与护学;走读生放学第二批20:00至20:30分至少配备3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参与护学(社团生、特长生);白班其他时段配备3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值守、晚班其他时段配备2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值守负责制止住宿学生外出和管理外人进校等安保工作。护学时间段可根据学校教学时间据实进行调整。白班、晚班秩序维护员每3小时巡逻一次; ②幼儿园门岗白班入园早高峰秩序维护员配备:7:30至8:30分至少配备2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参与护学;出园高峰秩序维护员配备:17:00至18:30分至少配备3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参与护学;白班其他时段至少配备1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值守,晚班关闭门岗,无需值守。护学时间段可根据学校教学时间据实进行调整; ③西门岗(初中部、高中部)除放学高峰期21:15至22:00至少配备3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参与护学外,白班、晚班其他时段各配备2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值守,负责制止住宿学生外出和管理外人进校等安保工作。护学时间段可根据学校教学时间据实进行调整。白班、晚班秩序维护员每3小时巡逻一次; ④东门岗该门岗无高峰时段,白班、晚班各配备2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值守,负责管理外来人员出入校区等。白班、晚班秩序维护员每3小时巡逻一次; ⑤消控室白班、晚班各配备2名秩序维护员在岗值守,负责管理外来人员出入校区等。负责学校消防控制室区域值守、安保及校园监控工作。 1.3、服务内容: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保存记录本一年以上;负责门岗执勤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负责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以及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基础的应急性物资由中标方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如强光手电筒、应急灯、对讲机、扩音器、警棍、防暴钢叉、防割手套、防爆头盔、防爆盾牌、雨衣、雨靴、棉大衣、消防服、消防护具、防疫物资等,并承担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责任)。其中门岗执勤人员必须姿态端正,注意力集中,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严格管控进出人员与车辆。报刊、信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送达,不得丢失或延误送达。 1.3.1、安全维护管理:调解并制止、化解一些矛盾纠纷。主动全力维护校园秩序、治安,禁止无理取闹人员扰乱校内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注重方式、措施得力;防火防盗防事故,尽量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在特防期召开重要会议时,中标方必须安排秩序维护员进行会场外的秩序维护工作。 1.3.2、安全巡逻管理:①不间断来回巡查,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对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盘查一些可疑人员,制止校内一些不文明行为;②晚上20:00至次日6:00重点区域每一小时一次巡逻,其他时段不间断巡逻;③在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跟踪,并负责检查消防、照明等公共设备、设施情况,发现异常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报告队长。 1.3.3、车辆管理:①前门岗亭值班员对所有进出车辆敬礼,对驶入的车辆指挥其按指定位置停放;②白天开放式管理,晚上全封闭式管理; 1.3.4、进出人员管理 ①必须按要求严格管控进入学校人员,不得随意准入。②发现可疑人进入学校域需用对讲机通知监控室值班员进行跟踪; ③对出入学校的所有大件物品,必须凭采购方证明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放行。对采购方寄存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履行寄存手续; ④严禁商贩、乞讨、捡破烂等闲杂人员进入大楼; ⑤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1.3.5、安全监控管理 ①安全监控值班记录要求:24小时值班,每班有记录。定期检查,保留存档,文字记录存档一年(★); ②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门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 注:优先安排退伍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人员上岗;品貌端正,品行优良,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环境维护管理 2.1、服务范围: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环境维护服务工作。 2.2、服务内容:教学楼、宿舍、办公楼大堂、楼梯、走廊、楼顶、天台、电梯间、会议室、卫生间以及其它公共活动场所(道路、停车场)的日常清洁,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 2.3、服务要求:责任明确,中标方应有详尽的卫生保洁标准和管理措施。环境维护员8小时工作制;保洁服务周到,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白班环境维护员负责校园区域内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包括各类会议室、校内道路、绿地、空坪、球场、广场、停车场等)。保持办公楼楼道所有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门净,窗台扶栏无灰尘,卫生间干净无臭味,无卫生死角,采取措施消灭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白蚁、配合周围区域对滋生地消毒处理;垃圾分类员负责校园服务区域所有垃圾的分类、整理、收集、清运等工作;垃圾要做到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配合做好垃圾分类要求相关工作。晚班环境维护员负责所有教学楼区域晚餐点垃圾收集清运及临时突发性保洁工作。 ①建筑物内公共区域:各类会议室内、走廊、楼梯、大厅内、四周、屋檐下水沟等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杂物,水沟无淤塞。其中走廊、楼梯、大厅地板每天拖洗2次。做到无痰迹,定期对办公楼、各教学楼、公共通道、地面进行养护,保持清洁光亮;每周擦洗一次走廊楼道、楼梯间、卫生间门窗(隔断),防盗铁门、消防箱等。保持窗口干净,玻璃内外明亮、无灰尘蜘蛛迹;每周擦洗2次办公楼道扶手、桌椅;每天及时清理烟灰缸、纸屑桶、痰盂,制止乱扔、乱倒现象;各层卫生间每天及时冲洗、拖净,做到清洁干净、无异味。大便池、小便槽、洗手池无杂物和污渍;每周至少一次清洗楼道、卫生间、天花板、门窗、墙角等位置的蜘蛛网。要道和显眼位置,随见随清,确保无蛛丝网;保持垃圾转运通道畅通,垃圾全部入箱,并及时与环卫处联系清运; ②校园内公共区域:道路、楼房四周、楼道及两旁绿化区每天清扫至少一次以上,做到沟净无淤塞,路洁坪净,路旁无纸屑、果皮、杂草、塑料袋等脏物杂物,并随时做好保洁,果皮箱每天清理两次。绿化带内的大片树叶要及时清理,避免压盖花草苗木。道路两边杂物、树叶要及时清理,每周至少1次,及时清理道路两旁修剪的树枝及杂物,所有垃圾全部倒入垃圾箱,垃圾及时清运;制止校区内家禽家畜的饲养、放漂,制止乱扔、乱倒、乱贴广告现象,并及时清理。每周至少清理一次天花板、门窗、扶手消防箱等,做到每层无蜘蛛网、灰尘,每周至少清理一次,要道显眼位置,随见随清; ③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干净,无污渍,各种隔断面干净,无乱写乱画,无污迹,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 ④电器设施:灯炮、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⑤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渍;喷洒盖无污渍,消防栓表面光亮、无污迹。 ⑥房屋天台垃圾每月清理一次,保持下水管道畅通(★)。 ⑦如遇冰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地面的积雪。 ⑧污水排放通畅,要求做好下水道清理疏通(人为原因导致下水道或卫生间堵塞,将以一事一议原则与采购方据实结算)(★)。 3、房屋管理 3.1、服务范围: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房屋管理服务工作。 3.2、服务内容:建筑物地面、墙台面、顶棚、屋面及楼梯、门窗、通风道以及阳台、消防通道、玻璃、水磨石、大理石地面等位置的日常检查、清洗、保洁、维修工作。 3.3、服务标准:确保房屋整体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完好、无遗缺;碎裂或有断裂、断损的,应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及时修补。 4、设施设备管理 4.1、服务范围: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机电设备、水电维修及公用设施维修维护。 4.1.1、电梯运行管理 ①服务内容: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电梯维修保养、检测和运行管理。 ②服务要求:建立电梯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轿箱内地毯按时清洗更换,电梯凹槽内无杂物,按钮表面光洁,不锈钢光亮无尘。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出现故障,半小时内组织专业维保人员到达现场抢修,协助维保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4.1.2、空调设备运行管理 ①服务内容: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空调设备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 ②服务要求:确保空调设备的一年二次维保,按照空调设备管理规定按时开启、关闭空调;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空调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后,及时报告采购方,组织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并做好记录,确保空调设备的完好。 4.1.3、消防系统维护 ①服务内容:对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防栓、防排烟系统、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灭火系统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②服务要求: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确保一年一次全面消防维护,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均为100%;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消防泵定期启动,每年保养一次,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每月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一次,重大节日增加次数,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到场,确保整个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年检,取得年检合格证;消防监控系统运行人员必须有消防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中标方应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4.1.4、其他 ①水电设施(强、弱电)、多媒体设备等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故障急修; ②给水、排水系统管道锈蚀、渗漏等及时清理、修复、更换; ③卫生间设备、配件等失效、损坏、残缺的维修、更换,故障急修。 5、绿化管理 5.1、服务范围: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服务工作。 5.2、服务内容:日常维护和管理,树木、花草、绿地等的养护,景观的维护。 5.3、服务要求: ①中标方具有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和养护措施; ②保证花草树木繁殖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枯枝死杈;剪修、除草、施肥、养护得当,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③负责花木、草坪的维护保养,确保院内绿化环境生机盎然;绿化地带的修剪、施肥、除草及维护保养;绿化地带的浇水工作,做到各个季节在不同的时间浇灌,避免温度过高或水分太多造成花木的非正常死亡; ④对极端天气气候(冰灾、旱涝等自然灾害),应做到早准备、早预防,如因极端天气原因对苗木、植被等造成损坏,恢复及补植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⑤修剪工作完成后,绿化工应及时清扫工作现场并带走垃圾; ⑥每次喷洒药剂时,最好选在周末或晚间进行,同时竖立警示牌告知此地已洒药,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⑦对校园内进行每年两次的白蚁防治; ⑧前坪四个花坛每季度更换一次花种。 (水系垃圾清理,相关设备、机器、工具、油料、肥料、农药等均由中标方购置并承担费用)。 6、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杀 6.1、服务范围:校区物业管理范围内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杀服务工作。 6.2、服务内容: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6.3、服务要求:按规定及时购买、投放灭四害药物。办公室、大厅、走廊、车库及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灭蝇;采取综合措施杀灭蟑螂;定期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消毒;每年四次对服务范围内建筑物及园林进行免费除“四害”防治工作和卫生消杀工作,每年春季和夏季做好集中药物杀灭工作,确保区域内少蚊虫、无蟑螂、无鼠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会务服务管理 7.1、服务范围:校园内部会议及重大活动的会务服务工作。 7.2、服务内容:一般会务服务按照采购方通知单执行,其他如会议室的布置、会务即时服务、增加的特色服务等按照贵宾接待通知单执行。 7.2.1、会务开始前: ①会议室及外围、走廊、卫生间清洁、卫生; ②会议室内所有物品摆放整齐; ③会议室外接收台所有物品摆放整齐,所需物品准备充足; ④会议室所有设备设施(照明、空调、音响系统等)使用状态良好; ⑤绿摆植物长势良好、清洁无虫害; ⑥安排会务人员、维修人员、主管级以上人员随时调遣。 7.2.2、会务期间:每隔15分钟加一次茶水或饮料。 7.2.3、会务结束后: ①有关标识收回指定位置并马上检查有无客人遗留物品,对会务现场拾遗到的物品交由采购方; ②工程人员按照设备操作程序关闭灯光、音响、区域照明、录音及空调设备等,锁好设备房门和设施摆放柜门,将麦克风和麦线回收整理好; ③保洁人员及时清洁设备房和房间杂物, 将热水瓶、茶壶、茶叶、烟灰盅、纸巾、纸杯、托盘、毛巾等用品清洁干净,整理放回原处。 8.3、服务要求 ①服务周到细致,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仪表整洁,讲礼貌,有素养。 ②有详尽完善的会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明确。 ③对会议室照明、空调、音响等设施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报修,确保会议期间能正常使用。 ④负责会议室会议用品(包括茶叶、水壶、茶杯等)的保管及补充,确保会议期间正常供应(会议室茶叶、茶杯等会议用品由采购方提供)。 ⑤对会议室桌椅等家具进行保养及维护,有问题及时报告。 ⑥确保会议室的干净整洁,会议室的保洁工作在会前和会后进行。 ⑦会后发现有与会人员遗留物品及时上交。 8、其他要求 8.1、提供周到的便民服务,报刊信件收发,代寄、代领邮件、包裹等。 8.2、设立一周七天24小时客户服务体系,公布物业服务2个电话(服务和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物业管理服务诉求,及时安排处理。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其它维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 8.3、以上各岗位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得有残疾;责任心强,富有爱心,能主动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善于与未成年人沟通;中标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所有服务人员均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秩序维护员须执有《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执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水电维修员须执有《高、低压电工作业证》。 五、采购清单 1、上限价一览表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全年需求量 每月岗位服务费上限价 (人/元) 单项服务费年度上限价 (年/元) 1 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经理 预计最低需求:1个 预计最高需求:1个 5800 69600 2 秩序维护员1 预计最低需求:1个 预计最高需求:1个 4800 57600 秩序维护员2 预计最低需求:5个 预计最高需求:11个 4500 594000 秩序维护员3 预计最低需求:4个 预计最高需求:10个 3520 422400 3 环境维护员1 预计最低需求:1个 预计最高需求:1个 3808.31 45700 3 环境维护员2 预计最低需求:20个 预计最高需求:54个 3600 2332800 4 绿化员 预计最低需求:1个 预计最高需求:4个 4500 216000 5 设备维护领班 预计最低需求:1个 预计最高需求:1个 4800 57600 6 水电维修员 预计最低需求:1个 预计最高需求:6个 4500 324000 7 会务人员 预计最低需求:1个 预计最高需求:2个 3800 91200 注: ①以上数据是岗位外包服务费用的预算,周期为一年,所列数量均为预估量。 ②本项目根据中标价格、在岗周期和实际上岗数量为结算依据,按实结算(合同价款=各岗位中标单价*各岗位实际上岗数量*各岗位实际用工时间)。 ③以上“岗位全年需求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在“最高需求”与“最低需求”之间浮动,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各岗位全年服务费之和不超过“单项服务费上限价”)。“每月岗位服务费限价”以中标单价为准,合同履约期限内不予调差。 ④采购方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确定“最低需求”至“最高需求”之间的任意岗位数量,采购方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确定岗位工作时间的周期,例如:针对“秩序维护员2”岗位,采购方可能要求6个岗位的在岗周期为一年,也可能要求11个岗位的在岗周期为一个月,也可能在不同月份要求不同数量在岗的岗位。 ⑤合同履约期限内,采购方支付的服务费将不超过“单项服务费上限价”所列的各项金额之和。 ⑥服务价格为大包干费用,基础的应急性物资、防疫物资、劳保用品以及项目所需的设备、工具、物料、易耗品等由中标方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责任。服务价格涵盖环境维护工作使用的洒水车、垃圾车、吸尘吸水机、洗地机、抛光机、高压清洗机等保洁设备及器材;垃圾袋(大、小)、抹布、84消毒液、清洁剂、洗手液、水桶、纸篓、檀香、空气清新剂、厕必净、木拖把、尘推把、洗衣粉、水瓢、地刮、木杆地刷、玻璃刮、扫把、垃圾桶(大、小)、撮箕、油料等易耗品; 秩序维护工作使用的强光手电筒、应急灯、对讲机、扩音器、警棍、防暴钢叉、防割手套、防爆头盔、防爆盾牌、雨衣、雨靴、棉大衣、消防服、消防护具等;绿化维护工作使用的绿篱机、油锯、人字梯、高枝剪、手锯、割草机、喷雾器、水管等设备工具,绿化苗木所需药物、肥料、油料等易耗品;维修维护工作使用的相关设备及工具(含下水道疏通工具);人员工资、服装、社保、食宿、福利、培训等费用及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2、服务人员要求明细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岗位要求 备注 1 其他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经理 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男女不限,具有物业项目部门经理上岗证。 月休四天,每天24小时值班制 秩序维护员1 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男性,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三年以上保安系统管理工作经验。 秩序维护员2 形象岗要求,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秩序维护员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责任心,退伍军人优先。 秩序维护员3 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责任心,退伍军人优先。 2 环境维护员1 男女不限,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从事领班工作5年以上,品行优良、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形象较好 月休四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环境维护员2 男性,年龄在59周岁(含)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女性,年龄55周岁(含)以下,身高1.50米以上,品行优良、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 绿化员 男性,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品行优良、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形象较好 4 设备维护领班 男性,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从事工程维修十五年以上经验,品行优良、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形象较好 水电维修员 男性,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具有丰富工程维修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关证件 会务人员 女性,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品行优良、身体健康,气质大方,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会务接待礼节礼仪,有本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负责各项会议服务 四、服务质量考核表 详见附件。 五、项目相关要求及说明 1、中标方方应教育其服务人员遵守岗位职责、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中标方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意外或因工作产生任何劳动纠纷、争议的,均由中标方负责妥善处理; 2、中标方服务人员违反采购方工作规程,不能保证工作质量、工作时间或导致采购方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中标方应自收到采购方书面通知5日内予以更换; 3、中标方服务人员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统一着装(管理员学校职业装、安保迷彩装、保洁麻斜扣汉服、维护橙色带发光字、会务职业正装、绿化绿色带发光字)(★)电工、安保等岗位需要持资格证上岗;员工须有健康证明,检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服务人员在校园内发生非人为的伤亡事故,全权由中标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4、其他售后服务要求以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5、本项目预算、岗位以及岗位人员数量均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项目具体情况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用工数量、实际用工时间、实际合同结算金额的变更,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项目结算: 1.1按实季度结算。 1.2付款人: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15日前支付上个季度的款项;采购方在每季度末根据《服务质量考核表》对中标方本季度的物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交中标方签收,得分550分及以上分数时记满分,采购方全额结算季度服务费用;得分在501-549分时,按所得分数除以100再乘以季度全额服务费用作为实际结算季度服务费用;得分500分及以下分数时,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季度服务费,且造成采购方或业主方经济损失的,中标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②每次付款前,中标方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在下个季度首月15日前向采购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收到相应发票后在下个季度首月30日前以转账方式向中标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中标方需对“(★)”条例按季提供纸制证明材料。 ③采购方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中标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如果中标方要求变更,则中标方必须提供加盖了中标方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证明文件,报经采购方审查同意。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耗材、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期限提前结束的,风险由中标方承担,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4、采购方不确定各岗位具体用工数量,服务期内,项目实行“合同履行期限”和“项目预算”双指标制度,任意指标到达规定的范围,合同即时终止。即:合同履行期限满两年,但服务费用支付未达到中标金额的,终止合同;服务费用支付达到中标金额,但合同履行期限未满两年的,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5、本项目不允许服务分包或转包。 6、采购方根据学校实际要求向中标方发出服务需要后,中标方5天内派驻合适人员到岗提供约定外包服务。 7、采购方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方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七、物业管理服务考核 由采购方与物业使用部门联合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交中标方签收。 1、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空港城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考核共分为七个项目,合计分值为600分,每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①房屋管理40分;②机电设备管理40分;③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40分;④清洁卫生管理350分;⑤安全保卫管理50分;⑥绿化管理20分;⑦会务服务40 分;其它20分。⑧各岗位人员要求打卡上下班。考核标准见附表: 附件: 服务质量考核表 项目 服务质量标准 分值 监督考评标准 房屋管理(40分)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瓷片无脱落,无裂缝;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无明显污渍;无乱张贴和乱悬挂现象。 20分 发现外墙有污渍一处扣1分;外墙有瓷片脱落或裂缝一处扣1分;玻璃幕墙破损一处或污渍扣1分;乱张贴一处扣1分。 房屋公用场所内墙无破损,涂料无脱落, 无明显污渍。 10分 一处有污渍或脱落破损扣除1分。 房屋本体公用设计整洁,公用楼梯、天台、 通道等处无堆放杂物。 10分 发现一处公用设施损坏扣1分,一处堆放杂物扣1分。 机电设备管理(40分) (一)给排水泵设施 8分 供水泵、阀门、水池及其球阀供水管道定 期检查。 2分 查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未达到扣1分。 水池水无外溢,供水阀门、管道无渗漏。 2分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渗漏扣1分。 排水泵定期检查无堵塞,排污井定期清理, 保证污水排放通畅。 2分 有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未达到扣1分。 排污管道无渗漏。 2分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渗漏扣1分。 (二)消防系统 32分 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5分 不会使用操作扣3分,不熟练扣1分。 管理人员能正确果断处理各种火险、火灾以及救护程序。 3分 处理不到位扣2分。 大楼内各种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无缺损,保障正常运行。 8分 无保养扣2分,一处运行的障碍扣2分,一处缺失2分。 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有消防疏散图,应急照明灯路标完好,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无堆放杂物堵塞。 6分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一处杂物堵塞扣1分。 严格消防管理制度,认真巡查火险隐患,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10分 检查一处有隐患扣2分,发生火险灾扣5分,并追究责任。 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40分) 大门广场、路面平坦,无损坏,路牙车位线和导向清楚。 5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雨水井、污水盖完好无缺,井壁无损,井底无砂石,杂物堵塞。 3分 一个井不符合要求扣1分。 路灯灯罩无破损,灯柱无歪斜损坏。 2分 一盏路灯不符合扣2分。 公共场所、楼道照明灯、各类介绍栏、宣传栏照明灯完好,确保照明正常。各门窗配件完好无损。 10分 一处不符合扣1分。 等候大体等候椅及时检修,确保完好无缺,并摆设整齐;各水龙头完好,无滴漏。 10分 一处不符合扣1分。 厕所无阻塞,确保排污通畅。厕所门、隔断无损坏。 10分 发生一处阻塞未及时疏通扣2分,一个厕所门或隔断损坏未修复扣1分。 清洁卫生管理(350分) (一)室内卫生清洁保洁 330分 清洁保洁责任划分到人,责任范围清洁达到标准化。清洁员着装统一,工作细致,形象良好。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等工作用房保洁需8点半前完成。 40分 未责任到人扣2分。一处未达到标准保洁扣6分。未按要求扣10分 进入各办公室、会议室等做清洁工作,应礼貌打招呼,清洁需搬动物品时应轻拿轻放,清洁完后恢复原位。 20分 一人或一项不符合扣2分。 各责任区域门窗干净明亮、清爽;地面无纸屑、果皮、灰尘、杂物和污渍;垃圾筒纸萝内的垃圾不能超三分之二。 80分 一个责任区域一项未做到扣6分。 各洗手间清洁明亮,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 30分 一个洗手间一项不符合扣5分。 地面无垃圾、积水,各洗手盆、清洁池明亮无污渍。 40分 一项不符合扣2分。 区内地面保持干燥,尤其下雨天要加强管理,放置地滑警示牌,防止行人摔伤,确保安全。 40分 因地面有水或其他果皮等致使人摔伤全扣,并且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天至少更换二次,墙面无垃圾附着。 40分 一项未做到口5分。 确保无卫生死角。 40分 一处有卫生死角扣5分。 (二)外围环境保洁 20分 路面无明显泥沙、污垢,无1cm以上的石子,每100平方米烟头纸屑不超过3处。 2分 不符合扣1分。 大楼四周绿化丛中无烟盒,饮料瓶盒、塑料袋等垃圾。 2分 每面发现一处扣1分。 绿化草地无烟盒、饮料瓶盒、塑料袋等垃圾,烟头纸屑。 4分 不符合扣1分。 各平台、房顶无乱堆放杂物,目视无垃圾、无污渍、无青苔、无积水。 4分 发现一处扣1分。 各明沟无垃圾、无青苔,畅通。 3分 一条沟不符合扣1分。 确保无卫生死角。 5分 一处扣2分。 安全保卫管理(50分) 所聘用的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训练有素,有保安队全管理制度和职责,安全防患措施,确保区内安全稳定。 4分 管理制度、职责、措施不健全每项扣1分,发生安全事件一次扣5分。 秩序维护员必须熟悉区内环境,上班时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装备,文明值勤,不与区内职工、职工亲属发生矛盾和冲突。 5分 发现一名队员着装不整齐扣1分,不礼貌扣1分,无理与他人发生冲突一次扣5分,发生两次建议辞退。 保安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认真履行职责,机动灵活,加强重点区域和人少到的部位巡逻。 5分 查值班巡逻日志,当值发生事件无记录扣1分,记录不规范扣1分,如反映巡逻不到位一次扣2分,巡逻乘座电梯一次扣1分。 做好区内重大活动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交办的任务。 2分 因安全保卫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扣全分。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积极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区内不发生物品被盗和各类案件及安全事故。 5分 无安全教育(查记录)扣2分,发生手机钱包被盗事件一次扣1分。财产被盗案或秩序维护员内部自盗一次扣1分,并追究管理处领导的责任。 做好区内地面、地下停车场的管理,正确疏导进出区内各种车辆按位泊车,提醒车主关好车辆门窗,上好防盗锁,防止车辆碰撞、损坏、被盗等问题发生。 10分 发现乱停放车辆一辆扣1分,发生车辆碰撞,损坏或被盗一次扣5分,并由管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引导非机动车辆集体停放,停放整齐,场地洁净,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安全,严防损坏与丢失。 2分 一项不符合扣1分,发生损坏或丢失一次扣2分,并由管理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门卫岗位,严格执勤,维护进出车辆秩序,不与车主发生冲突。 12分 发生乱收费投诉一次扣4分,投诉到上级有关部门或媒体扣8分。 秩序维护员,年流动率不超过20%,治安案件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 5分 流动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2分,依此类推,每增加一个案件扣2分。 绿化管理(20分) 室外绿化 20分 乔灌树木、花卉长势良好,定期修剪。 8分 一处2分,树木枯死一株扣5分。 花卉廊的花卉定期修剪养护,使其整齐美观,无折损、无斑秃,无黄叶。 6分 一处不符合扣2分。 草地长势良好,无杂草,修剪整齐美观,无明显践踏现象,无黄土裸露情况。 6分 一处不符合扣2分。 会务接待服务(40分) 按照会务接待流程,物业公司制定会务接待服务测评表,每完成一次会务接待服务,找业主单位主管后勤负责人书面评价,各个环节完善无误。 40分 一项不符合扣5分 其它 (20分) 负责区物业管理的服务电话,应执行24小时值班,随时有人接听。 4分 无24小时服务电话扣2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1分。 耐心礼貌受理各办公室服务申请、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并做好记录,及时分发处理的回访。 6分 不礼貌或不耐心一次扣1分,无记录一次扣1分,处理不及时或无回访扣2分。无落实或无反馈一次扣2分。 对采购方安排的有关事务,要及时跟踪,落实和反馈。 6分 在能力范围内没及时处理完成一次扣2分。 发生与物业管理有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采购方,并做好妥善处理。 4分 未报或者未处理的扣4分. 得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投标人(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3)项目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4.付款:。 5.履约验收方式: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章 第1.1款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名称:长沙星城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绣苑小区18栋1楼 第三章 第1.2(6)项 项目现场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5.1款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9.2(1) 项 服务期限 3年 第三章 第9.2(3) 项 响应时间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13.5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14.2(6) 项 伴随服务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第三章 第20.2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第三章 第23.1款 合同未尽事项 协商解决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目??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价格表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九、技术响应偏离表 十、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电子开标一览表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十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十七、投标保证金 十八、其他材料 一、封面 ? ? 长沙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 购? 人: ??? 政府采购编号: ??? 采购代理机构: ??? ? ? 投标人 :??? 日??期 :??? ? 二、投标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响应/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七、货物说明一览表 八、技术响应/偏离表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二、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段号 服务名称 投标价格 服务期 单价(元) 总价(元)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 大写: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交纳形式: □支票 □汇票 □本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其他 备注: 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第14.1款的要求报价。 (2)投标人的价格折扣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四、分项价格表 1、分项报价表说明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2、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响应/偏离 说明 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_日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备注: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6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资料,填写相关数据。 附页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附页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页6-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页6-4 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7 8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额(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填写小型、微型) 商标名称 小型、微型 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页6-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证明材料 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6.2款或者第36.3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或证书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本章《附6-6 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中提供相应数据。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页6-6 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 采购代理编号: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7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额(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节能产品 小计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 / / / / 两型产品 小计 / /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政策功能加分或价格扣除。 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 注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九、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响应/偏离 说明 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_日 十、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二、电子开标一览表 ? 开? 标?一?览? 表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标题 内容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 ? 长沙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 购? 人: ??? 政府采购编号: ??? 采购代理机构: ??? ? ? 投标人 :??? 日??期 :??? ? 十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人(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页9-1 投标人资格声明(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页9-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附页9-3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附页9-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附页9-5 其他说明 附页 9-6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附页9-1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3)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页9-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 ④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5、保证金缴纳情况 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附页9-3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附页9-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页9-5 其他说明 附页9-6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十七、投标保证金 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证明件。 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十八、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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