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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扬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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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成交公告
【发稿时间:12-03】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000-SSZX-C2021-0002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物港路10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壹仟圆整

(¥351000.00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第四章项目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敏、李晓阳、殷庆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

金额:5265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709号

联系方式:18005276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14-85100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15152732066

附件: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 企业声明函.doc

JSZC-321000-SSZX-C2021-0002号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3第二章 磋商须知 6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6第四章 项目需求 24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8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6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4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8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3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SSZX-C2021-0002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8月-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1年8月-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条: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 月19 日至 2021年11月26 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12月3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西)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2月 3 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6、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714307627@qq.com,联系电话:0514-85100705、15152732066),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709号 

联系方式:18005276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510)

联系方式:0514-85100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15152732066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 应商”)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3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不足叁仟按叁仟计取)

(1代理服务费额: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3)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包含在磋商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户名: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甘泉支行

行 号:313312000111

账 号:7560020109030383

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扬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4事实依据;

  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 诚实信用

2.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8.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

2、履约保证金:2.1 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如无另行规定,成交乙方递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给甲方指定账户。

2.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2.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SZXCGDLC-20211002号

甲方(买方):扬州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卖方):

见证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为加强局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规范化管理,参照市级机关多部门做法,继续将机关食堂委托有资质的餐饮企业集团管理

三、合同总金额

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四、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参加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五、特别说明

1 报价含交付使用前一切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 乙方承租期满,必须做到:

2.1 必须无条件根据财产清单与甲方交接资产(设备、设施);

2.2 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撤场;

2.3 乙方自备的设备、设施全部撤场;

2.4 做好财务结算工作,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3 服务周期。服务期限10个月零4天,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0月31日。

4 服务周期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乙方安排人员值班供应甲方值班人员一日三餐,餐费按适时餐标、就餐人数结算;甲方双休日全员加班,乙方保证正常供餐,餐费纳入月度餐费结算。

5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消毒防护,主动向甲方说明近两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两周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六、委托管理方式及设备、设施使用

1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费用为该项目中标价格,包括管理费清洁、劳保、防疫用品耗材费及人员薪酬。

2 甲方提供厨房、炊具、餐厅、工作台、桌椅等非消耗性设备器材交由乙方使用,协议期满后乙方应按原有物品交还甲方(报损除外)。协议期内固定资产大型维修(保养清洁)由甲方负责。餐盘、汤桶、饭桶、汤碗、筷子等职工就餐用品由甲方负责及时更新补充。

3 甲方供应厨房所需水、电、燃气。乙方应注意节约能源,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

4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职工餐厅相关证件,乙方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5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合理派驻项目团队,采购食材,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标准供应午餐工作餐。

6 乙方应建立正确的设备使用、操作、检查流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熟练地使用相关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协议期间如因操作不慎、管理不善、检查保养缺失或人为破坏等因素导致设备丢失、损坏或引起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 乙方根据甲方消防、规章制度、治安等规定做好相应管理工作。水、电、气等使用完毕后应确认处于关闭状态并有专人管理,做好每日检查记录。

8 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增设甲方原有固定设施及环境布置。若确需更改,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乙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1、保证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操作安全及饮食安全,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扬市监食餐﹝2020﹞109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实行经理现场负责制,专项负责甲方食堂现场管理及与甲方沟通联系,定期征询意见,从营养、口味、份量、是否用足餐标、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乙方建立餐、厨具正确操作、检查流程并做好检查记录。因乙方操作不慎、管理不善、检查保养缺失或人为破坏等因素导致设备丢失、损坏或引起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或维修;

4、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准时开餐,并确保职工不论就餐先后顺序均能吃到热饭热菜;

5、按餐标足额供应午餐,确保在餐费上零利润,餐费中包含各类菜品、米、面、油、调料等全部费用;

6、主副食材可溯源,达到绿色、生态、健康的标准,不得采购冷冻、冷藏食品,米、油、面、调味品的品牌经局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味精、鸡精之类的化学调味品;

7、适时提供小超市服务,满足饭卡余额较多职工消费需求,品种不少于目前飞牛网已有的日用品的种类,价格不得高于大润发的价格;适时提供特色点心定制外卖服务,如端午节的棕子、元宵节的汤圆、年底的包子年蒸等;

8、供餐方案,乙方根据甲方适时定餐人数为职工提供15元/人的中餐就餐服务,每周四前编排好下周菜谱供甲方确认,每天供应一大荤、一小荤、两个蔬菜、一汤、一杯扬大180克系列酸奶,每周供应一次荤汤,确保每人至少吃到4块荤食,每周供应一次粗粮;

9、做好应急预案,做到不因不限于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确保中午工作餐的正常供应。

10、乙方只能自营本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甲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查实,甲方可立即停止其委托管理资格,停止其营业,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视情况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乙方物品的保管、防火、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

12、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有关税、证件办理、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人员用工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债务,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3、乙方须在办妥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14、乙方经营期间,如出现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任何问题,给甲方声誉、固定资产或职工健康造成损害的,或理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损害责任,则甲方可以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不足的,乙方应在1个月内补足。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5、乙方履约经营期间造成职工食物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决定终止协议。

八、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十、履约保证金

1 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如无另行规定,成交乙方递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给甲方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十一、转包或分包

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十二、免费维保期

免费维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十三、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1 交付期:_________

2 交付方式:_________

3 交付地点:_________

十四、货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 付款方式:

3.1合同费用: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有效票据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余款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3.2食材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根据午餐就餐人数及额定标准按实结算(不包含在此次报价内),次月乙方提供有效票据后,由甲方足额向乙方支付。

3.3国家法定假日供餐费用:国家法定假日,根据甲方值班就餐人数、适时餐标结算餐费。

3.4双休日全员加班费用:餐费纳入月度一并结算。

十五、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24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七、交付和验收

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2 验收标准: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 1 个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 乙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十八、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

3 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4 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十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赔偿金。

二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二十一、争议解决

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2.1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 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二十二、合同其它

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一份。

甲方:扬州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刘洋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章目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为加强局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规范化管理,参照市级机关多部门做法,拟将机关食堂委托有资质的餐饮企业集团管理

二、委托管理方式及设备、设施使用

1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费用为该项目中标价格,包括管理费、清洁用品耗材费及人员薪酬。

2 甲方提供厨房、炊具、餐厅、工作台、桌椅等非消耗性设备器材交由乙方使用,协议期满后乙方应按原有物品交还甲方(报损除外)。协议期内固定资产大型维修(保养清洁)由甲方负责。餐盘、汤桶、饭桶、汤碗、筷子等职工就餐用品由甲方负责及时更新补充。

3 甲方供应厨房所需水、电、燃气。乙方应注意节约能源,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

4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职工餐厅相关证件,乙方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5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合理派驻项目团队,采购食材,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标准供应午餐工作餐。

6 乙方应建立正确的设备使用、操作、检查流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熟练地使用相关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协议期间如因操作不慎、管理不善、检查保养缺失或人为破坏等因素导致设备丢失、损坏或引起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 乙方根据甲方消防、规章制度、治安等规定做好相应管理工作。水、电、气等使用完毕后应确认处于关闭状态并有专人管理,做好每日检查记录。

8 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增设甲方原有固定设施及环境布置。若确需更改,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中标餐企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1、保证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操作安全及饮食安全,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扬市监食餐﹝2020﹞109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实行经理现场负责制,专项负责甲方食堂现场管理及与甲方沟通联系,定期征询意见,从营养、口味、份量、是否用足餐标、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乙方建立餐、厨具正确操作、检查流程并做好检查记录。因乙方操作不慎、管理不善、检查保养缺失或人为破坏等因素导致设备丢失、损坏或引起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或维修;

4、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准时开餐,并确保职工不论就餐先后顺序均能吃到热饭热菜;

5、按餐标足额供应午餐,确保在餐费上零利润,餐费中包含各类菜品、米、面、油、调料等全部费用;

6、主副食材可溯源,达到绿色、生态、健康的标准,不得采购冷冻、冷藏食品,米、油、面、调味品的品牌经局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味精、鸡精之类的化学调味品;

7、适时提供小超市服务,满足饭卡余额较多职工消费需求,品种不少于目前飞牛网已有的日用品的种类,价格不得高于大润发的价格;适时提供特色点心定制外卖服务,如端午节的棕子、元宵节的汤圆、年底的包子年蒸等;

8、供餐方案,乙方根据甲方适时定餐人数为职工提供15元/人的中餐就餐服务,每周四前编排好下周菜谱供甲方确认,每天供应一大荤、一小荤、两个蔬菜、一汤、一杯扬大180克系列酸奶,每周供应一次荤汤,确保每人至少吃到4块荤食,每周供应一次粗粮;

9、做好应急预案,做到不因不限于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确保中午工作餐的正常供应。

10、乙方只能自营本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甲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查实,甲方可立即停止其委托管理资格,停止其营业,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视情况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乙方物品的保管、防火、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

12、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有关税、证件办理、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人员用工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债务,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3、乙方须在办妥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14、乙方经营期间,如出现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任何问题,给甲方声誉、固定资产或职工健康造成损害的,或理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损害责任,则甲方可以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不足的,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补足。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5、乙方履约经营期间造成职工食物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决定终止协议。

四、特别说明:

1 报价含交付使用前一切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 乙方承租期满,必须做到:

2.1 必须无条件根据财产清单与甲方交接资产(设备、设施);

2.2 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撤场;

2.3 乙方自备的设备、设施全部撤场;

2.4 做好财务结算工作,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3 服务周期。服务期限10个月零4天,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0月31日。

4 服务周期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乙方安排人员值班供应甲方值班人员一日三餐,餐费按适时餐标、就餐人数结算;甲方双休日全员加班,乙方保证正常供餐,餐费纳入月度餐费结算。

5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消毒防护,主动向甲方说明近两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两周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注:附食堂考评细则

食堂管理考评细则

管理要求

扣分标准

1.食堂过程管理

1.1食品采购过程要求

1.1.1食品采购渠道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 .1.2食品采购查验和抽检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1.3食品采购查验和抽检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2食品储藏保管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3食品原料清洗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4食品原料切配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5主食、热菜、冷菜加工过程要求

1.5.1 主食加工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5.2热菜(汤)加工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5.3冷菜加工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6售餐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7收餐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1.8餐具清洗、消毒过程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小 计

24分

2食堂要素管理

2.1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5分

2.2食堂质量管理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5分

2.3食堂安全要求

2.3.1食品安全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0分

2.3.2现场安全要求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0分

2.4食堂标识管理要求

2.4.1管理目标

2.4.2食堂4D管理标准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0分

2.5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2.5.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

2.5.2从业人员培训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2.5.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2.5.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

小 计

76分

合 计

100分

备注:此考评细则,每个月由采购人负责考评,80分以上为合格

第5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

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

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三、评分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

(10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它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

承包方案

(50分)

1、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考察供应商对投标项目现状的熟悉程度,是否了解投标项目的重点难点,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是否切实合理,服务目标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等。对投标项目基本情况熟悉,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切实可行得10分;对投标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较为可行,较为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基本可操作得7分,对投标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存在不合理性,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了解度不方便实施得4分,对投标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较差,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了解度较差得1分。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应商有无应急响优势、有无应急响应组织,有无完整的应急响应指导书,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是否全面、切合投标项目实际情况。有应急响应优势,有应急组织及指导书,各类应急预案健全且符合项目需求得10分,应急响应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7分,应急响应优势基本完善,应急组织及指导书基本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无应急响应优势,应急组织及指导书不健全,各类应急预案不健全得1分。

3、人员定岗及责任区域的划分:供应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对各岗位人员责任区域进行划分。人员服务时间安排、责任区域划分合理,能满足磋商服务需求的得10分,人员服务时间安排、责任区域划分较为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方服务需求的得7分,人员服务时间安排、责任区域划严密、合理、存在可操作性4分,人员服务时间安排、责任区域划分不合理,不能满足招标方服务需求1分。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现场管理规范、加工操作规范、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台账记录,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10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7分,方案一般得4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

5、食堂配餐供给方案:制定“细中有粗,营养搭配”合理营养的早餐服务。本局职工提供套餐服务。从菜品多样性出发,根据季节设计菜单分,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增值服务的性价比,提高职工的满意度。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10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7分,方案一般得4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

综合实力

(16分)

1、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用评级评价证书AAA级及以上的得 4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ISO22000 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中央厨房经营许可证的,得 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集体用餐单位配送资格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服务小组人员配置情况(14分)

1、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有食堂经营经验或餐饮包厢接待服务经验的,有一年经验的得1分,两年经验的得3分,三年及以上经验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组服务人员中,具有三级厨师及以上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每具有一个得 1 分,最高 3 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项目组服务人员中,具有营养师的,每具有一个得 2 分,最高 2 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项目组服务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员的,每具有一个得2分, 最高4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业绩

(10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并按要求提交评委会审查。

2磋商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公证件)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项 目 编 号:JSZC-321000-SSZX-C2021-0002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五、分项报价表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九、供应商参加磋商认函

......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2

3

4

5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8月-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1年8月-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格式一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

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号(项目全称)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