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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老年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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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老年大学教职工食堂服务外包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重庆市老年大学教职工食堂服务外包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1C016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老年大学教职工食堂服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第16页评审标准。更正后内容:投标人有50人以上团餐项目经验的,有1家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提供业绩合同或其他可以证明有团餐项目经验的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人数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 2021年12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老年大学

采购经办人:牟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789089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星辰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韦奇

代理机构电话:023-63296219 1582358098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渝北区新牌坊中渝都会首站2栋1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890896

五、附件
重庆市老年大学教职工食堂服务外包 更正一号.doc
重庆市老年大学采购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磋商文件(更正后).docx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1C01657

采购执行编号:DY-20210102

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老年大学教职工食堂服务外包






人:重庆市老年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4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4

二、资金来源 4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4

四、磋商有关说明 4

五、保证金 5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

七、其它有关规定 6

八、 现场踏勘及联系方式 6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 8 -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8 -

二、人员配备 - 8 -

三、服务内容 - 8 -

四、工作要求 - 9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 10 -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 10 -

二、报价要求 - 11 -

三、付款方式 - 12 -

四、知识产权 - 12 -

五、培训 - 12 -

六、其他 - 12 -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 采购终止 - 13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 13 -

二、评审标准 - 15 -

三、无效响应 - 17 -

四、采购终止 - 18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19 -

一、磋商费用 - 19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19 -

三、磋商要求 - 19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20 -

五、成交通知 - 20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 20 -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 22 -

八、交易服务费 - 22 -

九、签订合同 - 22 -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23 -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 24 -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5 -

一、经济部分 - 26 -

二、服务部分 - 28 -

三、商务部分 - 30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 33 -

五、其他资料 - 39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重庆市老年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老年大学教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服务期(年)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市老年大学教职工食堂服务外包

100

2

1

2

餐饮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1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122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122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122-202112917:3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由各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3.报名方式: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6482711@qq.com

4.各供应商须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按要求发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进行报名,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缴纳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磋商资格,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7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3日北京时间14: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11213日北京时间14:30

五、保证金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号

银行信息

01

账号 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6228400477034684065

账号 2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150101040015061151340

账号 3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8301098924348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凡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 现场踏勘及联系方式

1.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在开标开始时间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联系人:范老师

话:023-67890918

2.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老年大学

采购联系人:牟老师

话:023-67890896

址:重庆市北区龙溪街道星辰路2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奇

话:023-63296219 15823580987

址:重庆市北区中渝都会首站21504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食堂位于重庆市老年大学教学办公楼负一楼,面积约140平方米,设施设备齐全,水电气费由学校负责。就餐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工作餐包括早餐和午餐,以自助餐形式为主。

1.早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面条、米线、油条、手工馒头、花卷、包子、饺子、抄手、汤圆、煎炸食品、糕点、稀饭、鸡蛋、咸菜、凉拌素菜、炒时蔬、玉米、红薯和饮品(盒装或瓶装牛奶、现扎豆浆)等。主食不少于2种;热菜、凉拌、咸菜至少各1个,总数不少于4个;鸡蛋、牛奶(盒装或瓶装牛奶)、现扎豆浆常备;玉米、红薯等粗粮至少1种;新鲜水果2种及以上。

午餐供应,标准为热菜22素,另提供咸菜、羹汤(荤素搭配)、米饭,新鲜水果2种及以上。

2.就餐人数:教学期间早餐约50 人就餐,寒暑假期间早餐约40人就餐;教学期间午餐约80人就餐,寒暑假期间午餐约40人就餐。

3.学校会议、活动工作用餐。根据采购人预定用餐的时间、人数、需求等及时保障。

4.实行食谱审核制度。菜品需每周更新,供应商在每周五前将下一周食谱交由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食材采购,并将审核后的食谱进行公示。

5.供应商负责食材采购食材加工、用餐管理等服务,保证教职工用餐标准,保证符合食品质量卫生相关要求。

二、人员配备

供应商应设置管理人员、厨师、墩子、服务员等岗位,团队人数不低于4人。

管理员1人:具有3年及以上的餐饮服务管理经验,主要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同采购方沟通接洽。

厨师1人:中式烹调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经历,持有效健康证,55岁以下。

墩子1人:有3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经历,持有效健康证,55岁以下。

服务员1人:有1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经验,持有效健康证,45岁以下。

三、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食堂日常管理,正确操作使用设施设备,确保安全。垃圾桶、垃圾袋、扫把、洗手液、洗涤精、餐巾纸、菜刀等易耗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供应商负责食品及菜品按规定留样备查。

3.供应商负责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和疫情防控日常消杀工作,包括餐厅、厨房等,协助做好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

4.供应商负责就餐秩序管理,做好相关人员就餐登记、就餐人数统计等。

5.供应商做好应急餐饮保障,主要包括专项工作、临时性任务餐饮保障。

6.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导下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并作为日常工作规范,做好餐厅餐饮文化布置。

7.供应商建立完善的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供应商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建立人员交流机制,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交流,做好相关食堂库房管理。

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3.供应商员工工作期间应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4.合理搭配膳食,有专门菜品研发团队,菜品供应基地,不断提升菜品质量。

5.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7. 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8.供应商定期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消防培训、保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

9.供应商要坚持定期不定期征求意见制度,不断改进完善,提高服务保质量。

10.受疫情等不可预知、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解决的一些事项具体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2年,合同两年一签。服务期满如因政策变化、工作需要等因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选定服务商,则延续执行本合同,按月结算劳务费,在新服务合同生效时,原合同终止。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老年大学

(三)考核方式:验收方式采取考核形式,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每季度费用。

考核方式:食堂外包服务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质量考核80分、满意度调查20分。考核组对照评分标准采用查阅资料、日常检查、现场查证等方式,综合评定分数。其中,满意度调查,对教职工随机发出份10份调查问卷,打分后收回,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满意度调查得分。

重庆市老年大学食堂外包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80分)

项目

分数

考核指标

扣分说明

得分

日常管理

30

岗位管理

员工配备与合同要求不符(经甲方同意的除外),管理岗位每个扣2分,一般岗位每个扣1分。特殊岗位更换人员应由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私自更换的一次扣1分。违反保密要求和规范化管理等,一次扣1分。未及时按采购方要求更换厨师、服务人员的,一人次扣5分。

消防安全

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一次扣2-10分,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厨房明火无人值守,一次扣 1分等。

发现浪费水电气情况、不及时关水电气等现象,一次扣0.5分。


培训教育

没有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服务礼仪、厨艺培训方案和计划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落实培训一项扣1分。没有培训记录一项扣0.5分。


员工管理

工作期间抽查工作人员或值守人员无故在岗发现一人次扣1分。着装不规范,仪容仪表不合格的,一人次扣0.5分。不服从采购方管理人员管理的,视情况一次扣1-2分等。有就餐人员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2分。


设施设备

未按规定使用或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的,一次扣0.5分,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一次扣2分,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公司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公司对项目制定有考核规定并执行,未执行一次扣2分;公司项目组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到项目现场了解运行情况,与甲方座谈交流保障情况,缺少一次扣2;公司未落实投标文件中的自行承诺事项,每项2


服务质量

20

菜品质量

到开餐时间菜品未上齐,一次扣 1(特殊情况除外)。用餐期间出现断档,3分钟未补齐,一个菜品一次扣0.5分。因工作失误未造成后果的,一次扣0.5分;造成后果的一次扣1分等。

菜品更新

每季度未推出1个以上新菜品扣0.5分;每周内菜品有重复的扣0.5分;不按时提交下周菜谱供采购人商议,一次扣0.5分;每周菜单未经公司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一次扣2分;更换菜品不及时向管理部门通报,擅自更换菜品的一次扣1分。


礼节礼貌

无故与教职工发生口角纠纷的,每次扣1分;行为、语言、举止不礼貌的,每次扣0.5分。


环境卫生

10

食材及用品管理

菜品分装不规范,一次扣0.5分;餐厨用具清洁没有达到要求的,一次扣0.5分,未定期消毒一次扣1分,摆放不规范的,一次扣0.5分,故意损毁餐厨用具的扣1分并赔偿相应损失。

环境清洁

厨房卫生清理不及时、不卫生每次扣0.5分,厨房卫生每周未大扫除,一次扣1分,故意违反卫生要求的,视情况扣0.5-1分。地毯、桌椅等清洁不到位或摆放不整齐一次扣0.5分,地面污物不及时清洁发现一次扣0.5分等。


食品安全

20

食材管理

因验收把关不严,有腐烂变质、异味的食材流入食堂,一次扣 1分,有过期食品流入的,一次扣1分。食材未分类存放、未做到先存先用等的,一次扣0.5分等。

食品留样

没有食品留样、留样品种不齐全、时间不够、没有进行记录的,一次扣0.5分等。


健康管理

抽检员工的《健康证》,没有的一人次扣 2分;每年没组织员工体检,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 3分;员工的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0.5分。


其它管理

出现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一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现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10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等。未按照操作程序工作的,一次扣1-3分等。

菜品中发现异物:1、第一次发现沙子类异物作警告提醒处理;第二次发现扣1分;第三次及三次以上发现异物的,一次扣12、第一次发现虫子类异物作警告提醒处理;第二次发现异物扣2分;第三次及三次以上发现异物的,一次扣2分。



考核结果及运用:考核组根据得分,评定考核结果: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90分(不含)为良好,70分(含)-80分(不含)为一般,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与付给费用挂钩,校方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1.考核结果为优,上三个月服务费按合同约定费用的100%支付;

2.考核结果为良,上三个月服务费按合同约定费用的90%支付;

3.考核结果为一般,上三个月服务费按合同约定费用的75%支付;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校方暂停支付上三个月服务费。在承包商落实整改后,上三个月服务费校方按合同约定费用的60%支付;

5.1年内,考核结果出现第二次不合格,校方有权不支付该三个月服务费,并解除合同。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实行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费、服务费、劳务费(包含餐饮公司员工工资、员工五险、管理成本、税费、员工奖励及福利和员工的工作服务装等用品费用)、运杂费、商业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且不对涉及服务项目的任何情况作出调整。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2年后无息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成交供应商无故不履行本采购约定义务,非经协商中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退还额度以协商结果为准;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对合同履行无争议的,1个月内无息退还。

(三)服务费付款方式:根据供应商成交金额分摊到每个季度,根据每个季度考核结果支付每个季度费用,一季一付,每凭国家正式发票支付并附每费用支付明细表(含人工、食材、管理费等)。下季度初结算上季的服务费。

(四)因疫情等不可预知、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1个月以上吃饭人数骤减,伙食费相应减少支付,具体双方协商解决。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五、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并编制操作手册和相关技术说明书。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