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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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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大院3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SZDL2021340844 二、项目名称:环保大院3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A包

投标供应商

报价(万元)

1

深圳市饭饭得食品有限公司

0.00400000

2

广东天地和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00490000

3

深圳市鑫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0.005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投标单位(A包): 深圳市饭饭得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天地和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A

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饭饭得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7栋101-501

中标金额: 49元/人(早餐+午餐)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环保大院3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环保大院3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一年为本次项目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一)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1、 岳红琼; 2、 吴璇茹; 3、 宋雪冰; 4、 孙慧斌; 5、 单雨辉;
(二)打分明细:专家打分明细( A包;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深财购〔2018〕27号)文件规定执行,金额:2.3896万元 九、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03日至 2021年12月06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门三楼3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红桂路红桂一街环保局50号大院3栋
    联系方式:0755-25981016 吴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联系方式:网上操作咨询:
    系统技术支持、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0755-83938599、0755-83948100、0755-83938584、0755-83203022-805
    工作QQ:1945831364、1910036032、2684586951、1272422942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8
    邮 箱:zdzb_015@foxmail.com
  • 十二、附件
  •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A包 : 环保大院3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_A.zip
  • 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A包 : 环保大院3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_A.zip
  • 评分结果表:

    投标单位(A包)

    价格扣除比例(%)

    扣除价格(元)

    价格上浮比例(%)

    上浮价格(元)

    政策调整后价格(元)

    吴璇茹

    单雨辉

    宋雪冰

    孙慧斌

    岳红琼

    总得分

    最终得分

    价格分

    总分

    名次

    深圳市饭饭得食品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40.0000

    80.0000

    77.6000

    77.6000

    80.0000

    80.0000

    395.2000

    79.0400

    20.0000

    99.0400

    1

    广东天地和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49.0000

    49.6000

    49.0000

    49.0000

    50.5000

    50.5000

    248.6000

    49.7200

    16.3265

    66.0465

    2

    深圳市鑫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50.0000

    49.5000

    50.4000

    48.6000

    50.4000

    50.4000

    249.3000

    49.8600

    16.0000

    65.8600

    3

  • 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专家评审明细表 A包; 、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A包; )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1 【服务类】 项目编号:SZDL2021340844 环保大院 3 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包号:A (服务类网上采购专用) 招标文件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特别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 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 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 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 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 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 (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 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 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 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 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 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 3 -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 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 (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 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 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 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 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 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 罚款。 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 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 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 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 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 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 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 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 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 4 - 关键信息 项目编号:SZDL2021340844 项目名称:环保大院 3 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包 号:A包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评标定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采购人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数量 2 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有效投标报价较 低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较高者 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的 由评审委员会抽签进行优先推荐) 中标人数量 1 名 投标文件初审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资格性检查表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 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检查表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 - 5 -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 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6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或完工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所投产品或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标注 ★的均为实质性条款); 9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 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 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0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2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3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4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一)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 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优惠主体资格条件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满足 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二)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 企业声明函》以及《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第三 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的“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 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 证明文件。 - 6 - 三、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单价合计 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2 技术部分 1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 方式 评分准则 1 服务条款偏 离情况 2 专家 打分 服务条款偏离情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服务条 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 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 足的得满分。 (一)一般技术参数: 所有一般技术参数满足要求,得 100%分; 负偏离的项数为 1-2 项范围内,得 50%分; 负偏离的项数超过 2项,不得分 0 2 整体实施 方案 3 专家 打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各 岗位职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管 理及培训方案、工作考核细则、食品卫生管理方 案、消防安全管理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方案、食 品留样制度、餐具分类及清洗消毒方案、餐厨垃 圾回收处理方案等)。包括上述内容得 30%,在 此基础上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1)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全面; (2)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具体,表达清晰、完整、 严谨; (3)整体实施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4)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先进,科学合理; (5)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 7 -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得 70%分,满足以上三至四项 要求得 40%分,满足以上两项要求 10%分,其它情 况不得分。 3 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预案 及措施 3 专家 打分 投标人提供“停水、停电、停气、原材料车辆交 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供餐 方案。包括上述内容得 30%,在此基础上进行横 向比较打分: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内容全面;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内容具体,表 达清晰、完整、严谨;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内容针对性 强;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内容先进,科 学合理; (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内容可操作性 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得 70%分,满足以上三至四项 要求得 40%分,满足以上两项要求 10%分,其它情 况不得分。 4 成本节约管 理措施 2 专家 打分 投标人提供原材料、用水、用电、用气的成本节 约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上述内容得 30%,在此 基础上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1)成本节约管理措施内容全面; (2)成本节约管理措施内容具体,表达清晰、完 整、严谨; (3)成本节约管理措施内容针对性强; (4)成本节约管理措施内容先进,科学合理; (5)成本节约管理措施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得 70%分,满足以上三至四项 要求得 40%分,满足以上两项要求 10%分,其它情 况不得分。 - 8 - 3 商务部分 7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 方式 评分准则 1 同类业绩 经验 16 专家 打分 1.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有员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经验(要求配 餐经验)必须与本项目一致的自助餐模式(如合 同内容无法证明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 明),每提供一项得 25%分,本项最高得 25%分。 2.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配送用餐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 12.5% 分,本项最高 75%分。 注:配送用餐定义:根据采购人不同要求(膳食 需求不固定)将膳食加工后由投标人车辆统一配 送到采购人单位。 以上项目不重复计分,须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 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突发事件应 急服务经验 10 专家 打分 为政府大型活动或突发事件提供应急供餐保障。 每服务一次得 50%分,最高 100%分。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 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服务保障 能力 8 专家 打分 1. 投标人拥有自有或租赁冷库仓库体积: ①体积≥1.5 万立方米的得 25%分; ②1.0万立方米≤体积≤1.5万立方米的得12.5% 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租赁合同或相关产权证 明文件) 2. 投标人拥有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数量: ①配送车辆≥20 台的得 25%分; 10 台≤配送车辆<20 台的得 12.5%分; (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登记证和 - 9 - 行驶证及车辆原貌照片) 其他情况不得分。 3.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蔬菜种植基地,得 25%分。 (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配送距离:投标人配送基地地点距采购人行车距 离。使用高德地图查询,行车距离 15 公里以内得 25%分,每增加 5 公里扣 5%分。 由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配送基地(须具有《食品经 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或《餐 饮服务许可证》(类别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负责配送并提供地址以备查询,作为考核依据, 否则不得分。(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地点为准) 须提供:高德地图行车距离截图、配送基地相关 证明、《驾车距离承诺书》详见附表格式(以上 内容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企业认证及 标准服务水 平 3 专家 打分 (1)具有有效期内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 (2)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有效期内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体系认证; (4)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 1 项得 20%分,最高得 100%分。 注:须提供有效并通过年审合格的证书复印件及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官 方 网 站 (www.cnca.gov.cn)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 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 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食堂量化等 级要求 5 专家 打分 投标人正在经营的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并获 得市级或以上市场监督局备案的餐饮量化等级 A 级: - 10 - 提供 1个 A级项目得 50%分,最高得 100%; 不提供或非 A 级得 0分。 注:须提供有效合同和 A级公示牌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 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6 责任险 7 专家 打分 1. 投标人购买的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年保额≥5000 万元,得 70%分; 3000 万元≤年保额<5000 万元,得 40%分; 1000 万元≤年保额<3000 万元,得 10%分; 没有购买及其它情况不得分; 2. 投标人购买的有效期内的公众责任险: 年保额≥2000 万元,得 30%分; 1000 万元≤年保额<2000 万元,得 15%分; 没有购买及其它情况不得分。 以上两项分值累加计算,本项最高得 100%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之前购 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有效期内的保单 复印件和购买发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 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7 项目经理 资质 2 专家 打分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不满足该前提 要求,本项不得分。 1. 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 50% 分,没 有得 0分。 2. 具有从事食堂管理工作经验: (1)5 年(含)以上得 50%分; (2)3(含)-5 年得 25%分; (3)3 年以下得 0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食堂管理经验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由所服务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 供近 3 个月工资流水证明或社保证明,未按要求 - 11 - 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8 岗位人员 资质 4 专家 打分 岗位人员均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不满足该 前提要求,本项不得分。 1. 每提供一个公共营养师证,得 25%分,本项最 高得 25%分; 2. 每提供一个三级(高级)厨师或面点师证的, 得 25%分,本项最高得 75%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劳动 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 提供近 3个月工资流水证明或社保证明,未按要 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 分。 9 配送中心场 所面积 5 专家 打分 投标人配送中心场所面积: ①场所面积在 8000 ㎡ (不含)以上,得 100%分; ②场所面积在 5000 ㎡(不含)——8000 ㎡(含), 得 60%分; ③场所面积在 1500 ㎡(不含)——5000 ㎡(含), 得 40%分; ④场所面积在 1500 ㎡(含)以下,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 件 加盖公章、车间照片及内景图片。) 10 单班产能 5 专家 打分 餐食配送单班产能,须提供市场监督局核发的相 关证明文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明的数量。 份数 15000 以上(含):得 100%分; 份数 10000(含)——15000(不含):得 60%分; 份数 10000 以下(不含):得 20%分。 11 诚信评审 5 专家 打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诚信管理中受过主管 部门通报处理且仍在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 否则得 100%分。 (二)评分依据: - 12 - 按招标文件格式如实提供《诚信承诺函》原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且承诺函格式及内容不得修改, 否则不得分。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 符,将按虚假应标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附:评分要求的相关格式参考: 参考格式 1: 驾车距离承诺书 致: 我承诺,我公司配送点具备集体配送资质,地址为 (具体地址,例如: 深圳市罗湖区 XXXX),距离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罗湖区红桂一街)环保大院的高德地图驾车 距离为 XXX 公里(见驾车距离截图)。我司承诺所报驾车距离真实准确,我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13 -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要求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 中标服务费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合同条款及 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 14 -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环保大院 3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 一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40844(0868-2144ZD1496F-D) 项目名称:环保大院 3 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年度支付上限):人民币 211.2 万元/年 采购需求:环保大院 3 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1 项;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相 关要求,为了给环保大院 3 栋办公人员提供安全快捷可口的用餐保障,拟采购配餐服务。目前在 3 栋办公的职工人数 160 人左右,用餐需求为工作日早、午餐(特殊用餐视具体情况确定),年 度配餐服务总预算金额为 211.2 万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1 环保大院 3 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1 项 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 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一年为本次项目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 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类别为 - 15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 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 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9 点 30 分(北京 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http://www.szzfcg.cn/) 方式:在线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1 月 3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 139 号蔡屋围金龙大厦 10 楼 03-06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三、获取招标文件” 所述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 文件,进行网上投标响应报名,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后点击 “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即可报名参加;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 139 号蔡屋围金龙大厦 1003 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电子邮箱:339288519@qq.com 2.2021 年 11 月 24 日 18 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 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在 - 16 - “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21 年 11 月 26 日 18 时前将答疑结果在 “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 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投标人应注意使用最新版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否则 可能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或解密。 4.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止 1 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网上 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 参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会视为网上违规操作,对于超过三 次违规操作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作出相应处罚。 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6.公示网址: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 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fcg.sz.gov.cn) ④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 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红桂一街 50 号环保大院 联系方式:0755-25981016 吴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 D 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 楼 03 号 联系方式:0755-82786018/8278603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 17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8 邮 箱:zdzb_015@foxmail.com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18 -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容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3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 文件时,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非信息公开部分编制于“附件”。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公布,如投标人未按招 标文件要求将需要公示的内容编制于“标书”内,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人将非信息 公开部分内容编制于“标书”内,不会作无效投标处理,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 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 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完工期” 一栏即服务期限,请按服务期限要求填写“一年”或“365 天”) 4 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或以上的单数,评审专家由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方 式从专家库中选取。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评 审委员会,但采购人代表在评审委员会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5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 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 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 7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8 履约保函:无 - 19 - 9 中标服务费:按通用条款第十二章费率标准服务标准执行,根据中标金额(按年支付上限) 计算后的收取,如计算后中标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固定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 10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11 其它要求: 关于“第二册 通用条款”“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相关内容修改为: (一) 说明 1.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低于 400万元, 根据《深圳市 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 限额标准》,为提高采购效率,本项目如首次公开招标失败,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转变 采购方式,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完成采购。 2.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视公开招标失败的具体情形而定。 (二) 采购方式 1. 竞争性谈判 1.1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采购。 1)在招标采购中,经评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只有两家的。 2)经公告或者邀请只有两家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人参加投标的。 2. 单一来源采购 2.1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用单一来源 方式采购。 1)在招标采购中,经评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只有一家的。 2)经公告或者邀请只有一家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人参加投标的。 - 20 - (三) 采购程序 1. 竞争性谈判 1.1 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 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2 谈判小组从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两家供应商参加评审及谈判。 1.3 谈判小组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及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 小组应当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填写并提交《最终报盘表》, 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 1.4 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5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6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 单一来源采购 2.1 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 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谈判小组从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3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相关法规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 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2.4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填写 并提交《最终报盘表》。 2.5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6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 21 - 二、项目概况 (一)招标内容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相关要求,为了给环保大院 3 栋办公人员提供安全快捷 可口的用餐保障,拟采购配餐服务。目前在 3 栋办公的职工人数 160 人左右,用餐需求为工作日 早、午餐(特殊用餐视具体情况确定),年度供餐服务总预算金额为 211.2 万元。采购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年度支付上限) ★最高限价 1 环保大院 3 栋办公点 配餐服务采购 1 项 211.2 万元 早餐+午餐 50 元/人/天 三、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概况: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位于罗湖区红桂一街 50 号环保大院 3 栋,食堂现有用餐 餐厅 4 间,总面积约 160 平方米;食堂现有超过 100 套的不锈钢餐盘和汤碗勺子筷子、一个消毒 碗柜和 3 个冰箱、分餐台加热器一个、2 个电热开水器和洗碗池、货架和其他等厨房用具可根据 需要提供给供餐公司使用。供餐现场视实际需要由采购人再添置必须的用具或者设备。 (二)服务要求和监督管理: 1.配餐公司的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 度合理、详细,操作性强。 2.要求专业保温箱专用运送配餐车运送到配餐现场,现场用餐采取自助形式。运送配餐的车 辆需是投标人自有车辆,车辆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所有权人必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及车辆原貌照片作为依据; 3.配餐公司负责餐厅供餐前后的全部卫生保洁,包括餐厅环境卫生、餐厨垃圾归置、餐具用 具的清洗消毒和正确存放。餐饮具消毒方式采用热力消毒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除因材质 等原因无法釆用的除外),清洁消毒水池等设备设施,符合相关卫生规定要求。 4.配餐公司配备不少于 1 名食品安全管理员。 5.菜肴品种及要求: (1)菜肴品种 1)早餐品种:按照统一标准:粥品 1 种+豆浆+鸡蛋+4 种主食,小菜类 1 到 2 种,在杜绝浪 费的前提下,为自选方式。 - 22 - 2)中餐品种:按照统一标准提供 3 个主荤+3 个副荤+2 个素菜+米饭+例汤。 (2)菜肴要求 1)每日提供的所有荤菜中纯肉(纯肉是指不包括动物内脏,肉皮等)比例不得低于 50%;素 菜包括但不限于时令蔬菜、虎皮尖椒、海带、豆腐等类别; 2)所有菜品均必须使用金龙鱼花生油或同等级其他油品,且更换油品前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后 方可更换; 3)食品要做到营养搭配、合理编排菜单,每周均应变换品种、菜式; 4)肉、蛋、禽应确保卫生、新鲜,不得使用冷冻肉、僵尸肉等; 6.用餐服务:早餐 8:00-9:00,中餐 12:00-13:00(采购人工作日); 7.餐配方式:以配送为主,现场制作为辅(视采购人现场厨房条件再确定,制作品种最多为 1至 3个); 8.服务要求:满意度调查未达到 80%以上的,必须更换厨师和菜品。 9.投标人配餐前须在前一个周五前与采购人联系人确认下一周配餐种类,经采购人联系人确 认后方可安排配送。投标人要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 10.其他:投标人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供货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第 一年为本次项目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二)配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桂一街 50 号环保大院 3栋。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年度供应招标项目,本次采购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2、投标报价(全包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加工配送、 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报价单位为:早餐+午餐“元/人/天” (四)付款方式:每月底按照实际用餐人数刷卡记录计算相应费用,配餐公司开具相应有效 发票,采购人于据实支付相关费用。 ★(五)服务要求: 1.配餐公司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并要求配餐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2.采购人对中标人供餐卫生、安全、供餐质量及营养搭配进行监督及评价打分。每月由采购 - 23 - 人代表评定一次,对月评分表中各项指标进行评分,针对每项指标设置处罚机制。附月度考核表。 (投标人必须响应)。 3.投标人如中标,将遵守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的要求,绝不对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如出现分包、转包行为,将作为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环科院食堂月度考核表( 年 月) 序号 项 目 标准 内容及考核细则 考核周 期 未达标处罚标准 考核得分 处罚金 额 备注 1 服务率 100% 有无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坚守 工作岗位,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做好防 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1 次 / 季 度 罚款1000-2000元 /次 2 食堂满意 率 80% 是否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强化服务意识, 及时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尽可能满足 客户的需求,加强双方的沟通,以确保 客户对食堂管理工作的满意程度。 1 次 / 季 度 罚款1000-2000元 /次 3 厨具、餐 具、饮具保 洁率 98% 有无实行责任包干,指定服务员进行餐 具洗消工作,实行巡查制度,以确保餐 具无污染。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 次 4 食品卫生 98% 有无供应质保期已过食品(食材)、饭 菜有无毛发、杂物、蟑螂等异物。 1次/月 罚款200-1000元/ 次 5 厨房排水、 明暗沟完 好率 100% 有无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确保厨房排水 畅通无阻、无积水。 1次/月 罚款500-1000元/ 次 6 有效投诉 率、处理率 及处理时 限 98% 有无按照标准规定做好各项工作,提高 员工素质,加强与采购人职工之间的沟 通,定期征求采购人职工意见,主动改 进工作;了解采购人的愿望及要求,满 足采购人的合理要求,将投诉及时处理 及记录,并建立回访制度,强化服务意 识,提高员工素质。 1次/月 罚款1000-2000元 /次 考核小组签字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 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 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 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 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 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 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 26 -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诚信承诺函 (4)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6)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 2.投标文件正文(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4)实质性条款响应表 (5)技术条款偏离表 (6)评分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供) (7)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 27 -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SZDL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 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 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 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 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 的行政处罚。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 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如果中标,我方承诺中标后按照采购相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保证履行我方投 标文件所响应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如因我方原因未在规 定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相应处理。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 贵方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组成部分。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受投标文件的其它 任何条款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28 -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 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方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 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7.我方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串通投标。 我方已知悉: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无效,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 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我方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 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9.我方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方的成本价,否则,我方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 方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方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 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方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方清楚,若我方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 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方中标本项目,我方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时,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 项目,我方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方 - 29 - 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0.我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如被证实存在虚假资料,则视为隐瞒真 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被采购人列入相关黑名单。 11.我方仅指派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我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日前该员工已在我方正常缴纳 三个月及以上社保)代表我方参与处理本项目采购相关事项,并全力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核查对应被授权人社保信息。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及相关质疑、投诉的权利。 12.我方保证在收到收费通知后按通知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号,一 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按招标文件“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标服务费”的要求执行)。如 发生“议价”或中标后“讨价还价”等拒不按时或未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行为,我方自愿放弃 中标资格,并对认定投标文件不实响应无异议;因我方未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由我方全权负责。由于被质疑、投诉而导致中标结果改变,我方将放弃对已缴纳的中标服务费追 还的一切权利。 13.我方如中标,绝不对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我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我方承诺如违反上述要求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投标无效,将 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或其他处罚,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三、诚信承诺函 致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二)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七)恶意投诉的; - 30 - (八)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九)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十)向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以各类形式进行施压的; (十一)履约检查不合格或者评价为差的; (十二)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我方在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上述行为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未被追诉、或者上述情节轻 微未给予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我司自愿承担虚假应标以及其他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2.资格证明材料: 注意: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 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 …… 五、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 提供。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 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 行政处罚。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咨询。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关政府采购优惠 政策的意见》(深财购函【2019】868 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 《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满足多项优惠政 - 31 - 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处,在“采购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采购单位名称; 第二处,在“采购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本项目的实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在招标公告 处查看) 第三处,下划线处已填写; 第四处,下划线处已填写 ; 第五处及后面下划线处内容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具体参照 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 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环保大院 3 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属于(根据“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本项目采购标 的所属行业”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之一);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等 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 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 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32 -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已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标的名称) ,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 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要求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 - 33 -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2. (标的名称) ,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 ……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人像面)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国徽面) - 34 -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项目我方投标有效期一致。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人像面)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国徽面) - 35 - 三、详细分项报价清单(本项目无需提供) 分类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环保大院 3栋办公点配餐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工作内容 单价(元) 数量 小计(元) 备注 合计(含税) 备注: 1. 该表格仅作参考,投标人的分类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2. 价格采用人民币表示。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 投标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 5. 投标总价必须与技术服务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开标一览表》一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 2. 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产品的价款服务、保险、税费以及技 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 3.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本表的投标总价一致。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 36 - 四、服务条款规格偏离表 重点提示:带“★”标识参数的不允许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若无法提供带“▲”标识参数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如有 要求),偏离情况需填“负偏离”,若填“无偏离”但又无法提供带“▲”标识参数的证明 材料,存在响应不实而被判断为投标无效的可能,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 序号 服务条款规格偏离表 投标响应(需列出具 体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1 请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 项目需求中“具体服务需求” 内容填写投标响应内容。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 况在此处进行响应 (“无偏离”、 “正偏离”或 “负偏离”) 2 3 ... 备注: 1. “服务条款规格偏离表”一栏必须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具体服务需求”的内容进行填写,并 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与填写的偏离情况不相符的,以响应情况为准; 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响应情况不相符的,以证明材料为准。 。 2. “服务条款规格偏离表”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内容。 3. “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需列出具体内 容) 偏离情况 说明 1、 请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 项目需求中“商务条款” 内容复制于此。 请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中“商务条 款”内容填写投标响应内 容。 (“无偏离”、 “正偏离”或 “负偏离”) 2、 ... 备注: 1. “招标商务需求”一栏必须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条款”的内容进行填写。 2. “投标商务条款”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内容。 - 37 - 3. “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4. “服务期限”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文件响应为“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 六、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必须填写)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万元) 占全部股份比例 备注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 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 10 个的,填写 前 10 名,不足 10 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38 - 七、其它评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评分项视情况提供 八、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 39 -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 供餐饮及配套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如下合同。 (一)总则: 1、在合同期内,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甲方按相关约定定期 支付餐费。 2、合同期限及营业时间: (1)合同期限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供餐时间:早、午餐(按国家法定工作日供餐,特殊情况提前一 天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邮件通知乙方) (3) 早餐开餐时间:8:00—9:00 (4)午餐开餐时间:12:00—13:00 3、供餐方式、膳食品种及餐费标准: - 40 - (1)供餐方式为:自助模式 (2)餐费标准:早餐: 元/人/次,中餐: 元/人/次。 (3) 菜肴品种 1)早餐品种:按照统一标准:粥品 1种+豆浆+鸡蛋+4 种主食,小菜 类 1 到 2种,在杜绝浪费的前提下,为自选方式。 2)中餐品种:按照统一标准提供 3个主荤+3 个副荤+2 个素菜+米饭+ 例汤。 (4)菜肴要求 1)每日提供的所有荤菜中纯肉(纯肉是指不包括动物内脏,肉皮等) 比例不得低于 50%;素菜包括但不限于时令蔬菜、虎皮尖椒、海带、豆腐 等类别; 2)所有菜品均必须使用金龙鱼花生油或同等级其他油品,且更换油 品前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更换; 3)食品要做到营养搭配、合理编排菜单,每周均应变换品种、菜式; 4)肉、蛋、禽应确保卫生、新鲜,不得使用冷冻肉、僵尸肉等; (5)餐配方式:以配送为主,现场制作为辅(视采购人现场厨房条 件再确定,制作品种最多为 1至 3 个); (6)服务要求:满意度调查未达到 80%以上的,乙方必须更换厨师 和菜品。 (5)其它要求: 1)乙方的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 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合理、详细,操作性强。 - 41 - 2)要求乙方专业保温箱专用运送配餐车运送到配餐现场,现场用餐 采取自助形式。运送配餐的车辆需是乙方自有车辆,车辆要求提供车辆行 驶证复印件(所有权人必须为乙方)并加盖乙方公章及车辆原貌照片作为 依据; 3)配餐公司负责餐厅供餐前后的全部卫生保洁,包括餐厅环境卫生、 餐厨垃圾归置、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和正确存放。餐饮具消毒方式采用热 力消毒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除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釆用的除外), 清洁消毒水池等设备设施,符合相关卫生规定要求。 4)配餐公司配备 1 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5)乙方配餐前须在前一个周五前与采购人联系人确认下一周配餐种 类,经采购人联系人确认后方可安排配送。乙方要接收采购人监督检查。 6)乙方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并加盖公 章。 4、费用结算: (1)每月底按照实际用餐人数刷卡记录计算相应费用,配餐公司开 具相应有效发票,采购人于据实支付相关费用。。 (2)按月进行费用结算,乙方应在月初的 7 天内向甲方提交上个月 的结算资料。 (3)结算资料包括:食品材料采购发票、经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确认 的食品材料购买清单、除食品材料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甲乙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一名,登记每餐实际用餐人数,并经双方 签名确认。 5、服务和投诉: - 42 - (1)乙方应保持餐桌、地面、配餐间、收餐处场地洁净卫生,餐后 收尾。 (2)乙方供应的饭菜必须达到保温效果,保温设施由乙方提供。 (3)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快捷服务,广泛搜集并整理就餐人员的建 议和意见,尽量满足大多数人员的口味。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有关规定及《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等相关法规对乙方食品的质量、卫生、服务质量、价格、业务范围以及进 货渠道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主要材料供应商及合格证、餐饮服务许 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并可随时抽检。 3)有权对乙方出售食品的份量、主配菜等进行检查。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业务、管理的人员及机构资料。 5)在正常的工作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就餐,当月结算时扣 除当月平均餐费的两倍金额。 (2)甲方义务: 1)负责用餐意见征询和员工满意度调查工作。 2)负责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提供乙方经营的场地的水、电接驳。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 43 - 1)有权要求甲方在 15 天内(甲方收到乙方发票等汇总资料之日起算) 将上月餐款支付于乙方。 2)有权对甲方的监管及相关协调部门的不合理行为,向甲方管理部 门提出投诉。 (2)乙方义务: 1)合同期内,除人事,财务外,在食品质量、卫生、服务质量、经 营范围等方面接受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相关承诺。 2)承担在加工、经营售卖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原料进货费用,交 通运输费、本公司员工工资、餐具和清洁费用。 3)合理使用和维护甲方的水电等设施,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损坏、乙 方应负相关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均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将为甲方服务人员的健康 证件复印件公布在甲方餐厅内。严格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组织生产, 保证食品质量及卫生。 5)乙方购入的各种原料食品,保证质量、卫生;蔬菜要新鲜,肉类 经卫生部门检疫合格,鱼类鲜活,大米为正规厂家生产;所有调味品均为 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不得购买无产地、无出厂日期、无检验合格证、 过期、变质食品,乙方应严格确保食品卫生及质量,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的 一切规定。由乙方提供的食品及用具引发的中毒事件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发生食品卫生问题按项目管理考核指标处理。 6)在服务过程中服从甲方管理,乙方人员只能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甲方其他场地。 7)负责用具和保温柜的清洁及消毒。 - 44 - 8)确保甲方工作日,准时送餐,保证甲方员工餐饮的质量和数量。 9)乙方承诺每月更新一批菜品和变换菜品口味。 (三)投资类别: (1)甲方投资类别: 1)提供用餐场地,负责水电费用。 2)提供必要的水、电及接驳口及餐厅内部的维修。 (2)乙方投资类别: 1)打菜用具,保温饭桶、保温池、汤桶、盛菜器皿、运输车辆等。 2)收费系统及 IC 卡。 3)IC 卡人手 1 张(为虚拟充值,不退余额)初次办理不收工本费用, 如有遗失和损坏补办时收取工本费 10 元/张。 (四)结算方式: 以月结方式结款。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五)变更及终止: (1)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因此给甲方或者甲方人员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同时,乙方须承担因下列 情形而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 1)与甲方人员发生冲突,致使甲方严重受伤。 2)因乙方不当操作造成爆炸、火灾等导致甲方财产严重损失和人员 - 45 - 伤亡事故。 3)乙方员工蓄意损坏甲方或甲方人员财产的。 4)乙方私改甲方的结算资料的。 5)乙方使用变味、变质、过期、伪劣的原料或辅料加工食品。 6)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一个月内超过二次无法就餐,或合同期内累 计五次。 (2)在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 偿因此而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 甲方工作人员无理取闹,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 的。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规定,补 充协议及双方正式往来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任何一方无法执行其工作,受影 响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5)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6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47 -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金额 合同履约时间 自 至 履约 情况 评价 总体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分项 评价 质量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价格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服务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时间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环境 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具体情况说明 采购人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8 - 说明: 1、本表为采购人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 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 49 - 第二册 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 总则 1.通用条款说明 1.1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 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随这些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 1.2 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项目需求、投标 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 1.4“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1.5 “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2.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 定,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选定供应商。 3.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3.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 购,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市政府 采购中心; 3.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本文件所述的 “采购代理机构”指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3“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4“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5“评审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 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6“日期”指公历日; 3.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8“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提供的投标书加密 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此投标书加密软件可从 cgzx.sz.gov.cn网站“相关软件” 栏目中下载) 3.9“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10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 4.1 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 4.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 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 5.1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 详见 cgzx.sz.gov.cn。 5.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 5.3 联合体投标 - 50 - 5.3.1 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5.3.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 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对于招标公告对投标人某一资格有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中最低 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9)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 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给采购 代理机构; (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 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 6.政策导向 6.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中共深圳 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 号)根据《财政部 发 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 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我市政府采 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首页。 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6.2 2014 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 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 LNG 或电动工程 机械、装卸机械。2015 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 LNG 或电动工程机 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 30%。 6.3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 案的通知》(深府〔2017〕57 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 - 51 - 8 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 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 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7.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 正版软件。 7.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3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 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7.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 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7.5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 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 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 7.6 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详细的《交货进度表》,列明交货 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 7.7 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 相关及类似的义务。 8.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踏勘现场 9.1 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 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时间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 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踏勘现场。 9.2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若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9.3 采购人必须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9.4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采购代 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10.招标答疑 10.1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 有关的疑问或询问。 10.2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 式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10.3 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包括网站发布信息)为准。答 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通用条款第 13.3、13.4 款规定执行。 10.4 投标人应该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 构有权拒收。 10.5 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代理机 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答疑会。 10.6 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 52 - 第二章 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11.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 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要求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 中标服务费 11.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 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 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 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 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 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 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论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均在指定媒体以网上公告形式 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在项目开标前,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 视为送达。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2.2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 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12.3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 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 53 -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经采购人同意 后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 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包括网 站公开发布方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 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3.4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 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部分进行研究,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采购人要求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4.1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 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 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 14.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项目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1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 15 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经评审委员会判定存在重大偏离内容的有权判定其投标无效。 17.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 18.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 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 件等,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8.2.1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8.2.2 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 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8.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 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 数。 18.2.4 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 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 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 判断; - 54 - 18.2.5 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 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原件扫 描件。 18.3 相关资料不符合 18.2 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 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 18.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8.2 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产品的标 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 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 审委员会来评判。 18.5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 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 19.1 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 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资格证书,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或照片,原件备查。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 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 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 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 0 分处理。 19.2 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 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 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正 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天数要 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 在特殊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 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 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 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的延 长投标担保有效期; 20.3 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项目验收及保 修或其它售后服务履约结束。 21.关于投标保证金须知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交 纳投标保证金。 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2.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招标的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 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22.2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 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3.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 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zbs 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求下载安装《投标书编 - 55 - 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使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szzfcg.cn/), 然后在右侧的“相关链接”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 Adobe Reader 7.0 以上版 本】。 23.2 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23.2.1 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 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 A 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 B包的 投标书。 23.2.2 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 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23.2.3 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 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23.2.4 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 果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23.2.5 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1)货物类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 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服务类 - 56 -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 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3)工程类 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 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 23.2.6 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 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2.7 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 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3.2.8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 困难,请及时咨询。 23.2.9 如果开评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 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 57 - 23.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3.4 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23.5 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书的保密 24.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书编制软件点击“加密投标书”按钮进入加密界面,对 投标书进行加密,也可单独使用“深圳政府标书加密软件”(一般是与投标书编制软件捆绑下载) 进入加密界面进行加密,无需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 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界面如下图所示: - 58 - 24.2 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 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ZBS)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 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ZBS)没有更 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 25.投标截止时间 26.1 以下有关投标样品的条款适用于要求递交投标样品的项目(详见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第二 章相关内容)。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极少部分的尺寸、价值 不大的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所提供样品必须密封包装,样品作为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 26.2 投标样品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样品编号、样品名称等信息,但不得显示指 向任何投标人的信息、制造商的商标,或者其他的标记标识。需要安装的投标样品必须为安装完 整的成品,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安装。 26.2.1 样品递交签到: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样品清单(盖公章),到达采购代理机构 指定地点,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样品递交签到。 特别注意事项:(1)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签到;(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不 再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26.2.2 样品接收 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样品接收。投标样品接收必须进行身份核对、 样品核对、登记确认、顺序编号。 (1)身份核对。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不得接收投标 样品。 (2)样品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样品与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清单》(盖公章) 进行一一核对。有不一致的或损坏情况的,将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样品清单》上注明。 (3)登记确认。在完成身份核对及样品核对后,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在《样品接收登记表》 上登记确认。 (4)顺序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投标样品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26.3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投标样品摆样,指引投标人授权代表将投标样品搬运到 指定地点摆放、拆除包装,按要求摆放整齐。 26.4 样品的退回:(1)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通知其 - 59 -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项目完成评审后的三天内取回。(2)中标人的投标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将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移交采购人。投标样品移交或退回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 再次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或采购人代表身份、核对《样品清单》,由投标人或采购人代表签字确 认后取走样品。 26.5 投标样品未能及时退回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及时存放到样品室,并发函或电话 敦促相关单位取回。经敦促仍未能按规定取回的,视同投标人放弃取回,采购代理机构将定期清 理。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7.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 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7.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 销其投标。 27.4 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开标 28.开标 28.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 果。 28.2 网上投标的,当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 府采购统一平台”,使用“应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看开标一览表。 第六章 评标要求 29.评审委员会组成 29.1 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行为规范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评审委员会由 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委员会的三分之二),人数为五人以上的 单数,评审专家由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方式从深圳市财政局专家库中选取。 采购人代表须持《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 29.2 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9.3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29.4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 29.5 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 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 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30.1 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 30.2 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30.3 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的; (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 - 60 -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 (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 31.独立评标 30.1 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 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32.投标文件初审 32.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 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 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2 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 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审查。 32.3 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 32.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有效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按技术得分较高者优先推荐,综合得分和有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商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 委员会抽签进行优先推荐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32.4 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32.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 制; 32.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2.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2.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2.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2.4.7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32.4.8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 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2.4.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32.4.10 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 32.4.11 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32.5 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 和 32.4 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保无效的理由。 33.澄清有关问题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 - 61 -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根据本通用条款第 34 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 列。 34.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4.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 33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 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 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6.实地考察、演示或产品测试 36.1 在招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察或检 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36.2 若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产品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 37.评标方法 37.1 最低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7.1.2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7.1.3 定性评审法 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 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 荐为候选中标候选人。 37.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38.定标方法 38.1 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8.1.1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代理机构 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供应商。 - 62 - 38.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8.1.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8.2 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8.2.1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并参考《深圳市政府采购 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8.3 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 39.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 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标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0.中标结果公示 40.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中标结果公示。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中标结果。 40.2 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中标通知书 41.1 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中标供应商在缴纳中标服务费后,可前往 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在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对应扫描件。 4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 42.1 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 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经采购人同意,可由 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42.2 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采购 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 42.3 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 (1)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书面要求及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 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 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42.4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 采购活动。 42.5 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43.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 63 - 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 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 行动的理由。 4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5.1 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5.2 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 45.1 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 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45.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 人。 46.履约担保 46.1 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保函; 46.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采 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46.3 项目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 47.合同的备案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政 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48.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 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 号)相关规定执行。 49. 履约抽检及情况的反馈 49.1 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采购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深圳市政 府采购中心将对采购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 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操作细则进行 处理。 49.2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相关 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50. 宣传 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 案报市财政委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 b.案例介绍、推广等; 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 51.供应商违法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 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 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 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 64 -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恶意投诉的; (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情 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 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市、区财政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供应商的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52.质疑处理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深府购〔2017〕28 号)及《深圳市财 政委员会关于执行财政部 94 号令质疑答复后续处理规定的意见》(深财购函[2018]3924 号)执 行。 53.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理 53.1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执行财政部94 号令质疑答复后续处理规定的意见》(深 财购函〔2018〕3924 号),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如果合格供 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如果合 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3.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3.3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将有关情况向深圳市财政局书 面报告。供应商对质疑处理结果不满,可依法向深圳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第十二章 中标服务费 54.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 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0% 0.45% 0.55% 1000-5000 0.50% 0.25% 0.35% 54.1中标人收到收费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中标 通知书》原件,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4.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54.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费用。 关键信息 评标定标信息 投标文件初审表 评标方法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二、项目概况 三、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四、商务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诚信承诺函 四、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详细分项报价清单(本项目无需提供) 四、服务条款规格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六、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必须填写) 七、其它评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第二册 通用条款(公开招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中标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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