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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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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2021年12月03日 17:1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炊事机械,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厨房操作台,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单位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兰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3日 17:1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春
项目联系电话18523986373
采购单位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新区经九路纬四路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明洋,17793150536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09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文春,0931-6535097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厨具灶具11.10).pdf
附件2废标公告-厨具灶具.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SZRH-GSZB-2021-A093

采购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兰州新区经九路纬四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李明洋,17793150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0921室

联系方式:张文春,0931-653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春

电 话: 1852398637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须知.......................................................................................4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27 第四章 评标办法.....................................................................................42 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5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73 特别提示: 请各参与项目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定的交易程 序完成各阶段的投标工作,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认真 配合完成本次招标工作。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RH-GSZB-2021-A093 2.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7.8588 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无 5.采购需求:对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进行采购,数量:1批,具体参数及相关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 终结。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 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 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消毒柜(机)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消毒卫生生产许可证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2.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0921 室。 3.方式:获取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 位介绍信)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不进行现场登记,供应商需 将以上资料纸质版盖章并扫描为 PDF 电子版发送至 524625909@qq.com 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并 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我公司确认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投标文件。) 4.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9楼东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3.为响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大家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只允许到场一人。供应商在进入开标地点之前需提 供被授权委托人详细信息及健康码、行程码截图,便于采购人备案,因未及时报送人员及其 健康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开标的后果自行承担。所有人员在体温正常、身体状况良好并出示健 康出行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后方可进入开标地点。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3 名 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兰州新区经九路纬四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7793150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0921 室 联系方式:18523986373 0931-653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春 电 话:18523986373 0931-6535097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 准。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47.8588 万元 本项目设定的限价 √无 ?有,金额: 万元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2 采购人 名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兰州新区经九路纬四路交汇处 联系人:李明洋 联系电话:17793150536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921 室 联系人:张文春 联系电话:18523986373 0931-6535097 电子邮箱:524625909@qq.com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 5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 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消毒柜(机)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消毒卫生 生产许可证证明。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 核心产品 本次所采购的所有产品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否 □是,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强制类) 认证证书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 能产品(非强制类): 产品: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 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1 分,最高加 1 分。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 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 目的扣除比例为: % ?本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6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1 分,最高加 1 分。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本项目不适用。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 /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扣除比例 均为: 6 %。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支持监狱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 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 扣除比例为:扣除 6 %。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 定或扶持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相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 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依 照小微企业标准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 其他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 14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 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9 楼东会议室 7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6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9 楼东会议室 17 其他唱标内容 开标一览表相关内容 备注:为方便开标、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 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一览 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 18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 。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名: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纬一路支行 账号:2703 0194 0920 0139 827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为 准。 4、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并交纳了招标代理费后即由招标代理 机构退还。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代理机构 退还。 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③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与采购人和采购人签署合同的。 7、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 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 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 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有分标段或分包的按 标包分别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 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8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和副本一并密封装订,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单独装订。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件 1 份(U 盘 1 份,文件须为 WORD 或 PDF 格式,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包括签字盖章)。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 标报告中。开标后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提供评标委员会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将网页信用记录自行打印装订在投标文件 中,开标后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 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 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23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 处理原则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 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 款规定处理。 24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 间、地点、方式、项目 服务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 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送达地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 25 付款方式及时间 项目整体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和 9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相应的完税发票由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97%,剩余 3%留质保金,待质保 期满后,由采购人向供货方一次性支付。 26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验收合格后一 次性退付。提交方式如下: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合同签定前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并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 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7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依据代 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按固定金额8000元进 行收取。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费 等相关费用。 28 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 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 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0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2 “代理机构”是指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中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投标人。 2.5 “招标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 纪要。 2.6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7 “招标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 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 料。 2.8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 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9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 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0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 录》(财库[2013]189 号)。 2.11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1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2.13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 电子邮件。 2.1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招标公告”第二条的基本条件; 11 (2)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分公司投标要求 分公司投标的(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 位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 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 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 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节能产品 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未获得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不得参加投 标(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项费用。 6.适用法律 6.1 本次招标属货物类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 利也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招标文件说明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12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 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 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 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8.4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 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 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9.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按照《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 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10.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0.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 13 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 式另行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0.2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文件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 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 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 翻译,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计量单位 无论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或设备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3. 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每种 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4.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知识产权 15.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5.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5.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15.5 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 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软件使用许可证。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部分: 16.1 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①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 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投标人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 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未单独列明的分 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②投标人每种货物/设备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6.2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 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应答表 (2)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 (3)培训方案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6.3 商务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要求应答表 (3)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人员情况表 (4)售后服务方案 (5)其它服务承诺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7.投标文件格式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5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 18.投标保证金(本次不要求) 18.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的一部分。 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2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方式。 18.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8.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 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 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 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9.3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 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 16 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投标 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等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 文档(U盘一份)制作,文件须为 WORD 或 PDF 格式,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包括签字盖章。 20.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20.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20.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20.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封面采用软皮装订。 20.7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 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正本中的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 正本为准)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或公章后单 独提交。 2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或公章;电子 文档(U盘 1份)用信封单独封装递交。 21.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公章。 21.4 内外层封套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 第 包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②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因宣布不 能接收该申请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方法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17 ③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并加盖密封章或公章,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 早启封概不负责。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 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 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2.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 收。 22.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4.1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 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4.2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4.3 开标时,代理机构请投标人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4.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 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 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24.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8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及评标专家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 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5. 评标 25.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25.2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5.3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5 评标委员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 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 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6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6.1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6.1.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19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6.1.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26.1.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6.1.4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6.1.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6.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执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详见评标 办法。 2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27.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其 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7.2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或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7.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27.4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 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 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28.无效投标 2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无效: 20 (1)投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投标有效期不足; (3)不接受经修正的投标报价;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见投标人须知 25.7)。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8.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要求);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定标 29.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汇总后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 30. 定标程序 30.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30.2 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0.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 定中标人,也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1 30.4 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 1天,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1.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 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1.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 中标无效情形的,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六、签订合同要求 32. 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 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和合 同的组成部分。 32.3 中标人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和签订合同, 无论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其中标通知书,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 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 新组织采购。 32.4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 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5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3. 履约保证金(本次不要求) 33.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2 33.2 除 33.1 规定的情形外,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标人可以按照财 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 33.3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4. 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5. 合同分包、转包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发现中标人在合 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 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 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6.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 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6.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6.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七、废标和串标规定 37. 废标、串标的判断标准: 37.1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3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7.3 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结果公告。 八、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 38.投标人违法行为规定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投标人家数确定 39.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投标人家数确定办法 39.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 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9.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9.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4 十、资格审查方式 40.资格后审 40.1 除明确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 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 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0.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及评标专家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十一、询问、质疑 41.询问 4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招标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投标邀请中载明 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41.2 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 人提出询问。 42.质疑 4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对招 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 42.2 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 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 疑函范本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2.3 对采购需求的质疑,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2.4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42.5 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 人提出质疑。 4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 单位公章的; (4)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 (5)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 疑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42.7 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投标人均须主动配合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并承 诺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对于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投标人不能无故推 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暂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验收方法及标准 43.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 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 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 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 签署。 26 十三、其他 44. 招标代理服务费 44.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收取。 44.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27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品 名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 注 主操作区 1 调理拼柜 尺寸 400*1000*800+靠背 35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制作,不锈钢磨砂板>1mm。支架、通脚采用不锈钢管。可调调脚 为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采用不锈钢管。掀盖、抽屉采用>0.8mm 不锈钢磨砂板。 加强筋采用>1mm 热板。采用折叠掀盖、深格抽屉。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2 2 双炒双付炉 尺寸 2000*1000*800+靠背 350 采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厚度>1.0mm;侧板及前板>0.8mm,背板>0.8mm;主 体骨架>36x>3mm 角铁;黑铁炉膛>2mm 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热并砌优质耐火 砖;不锈钢炉脚及炉脚螺丝;每个炉头配有摇摆式冷水龙头、炸茜架;采用低噪音中压 鼓风机,配环保静音炉头。每个炉眼发热量>40000Kcal/h。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3 四眼煲仔炉 尺寸 600*750*800+靠背 100 采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1mm;侧板及前板>1mm,背板>1mm;主体骨架>36x >3mm 角铁;黑铁炉膛>2mm 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热并砌优质耐火砖;不锈钢炉脚 及炉脚螺丝;配水阀,风行管为优质镀锌管;配低噪音中压鼓风机,配优质炉头。每个炉 眼发热量>26000Kcal/h。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4 鼓风式单眼低汤 灶 尺寸 500*700*550 靠背 300 采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1mm;侧板及前板>0.8mm,背板>0.8mm;主体骨架 >36x>3mm 角铁;黑铁炉膛>2mm 钢板;炉膛内采用耐火棉隔热并砌优质耐火砖;采用 不锈钢炉脚及炉脚螺丝;配水阀,风行管为优质镀锌管;配>500W 低噪音中压鼓风机, 配优质炉头。每个炉眼发热量>26000Kcal/h。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28 5 全自动蒸柜 柜身选用不锈钢磨砂板,门双层,单门; 内胆选用不锈钢磨砂板 ; 柜体全发泡隔热,配蒸饭盘>10 个; 支撑脚选用优质胶轮; 功 率:380V/>10kw;电汽两用,工程型。 台 1 6 电烤箱 层数:3 层 烤盘尺寸:>360*>560mm 每层功率:>8kw 温度范围:0~300℃ 外表 面板材:前面不锈钢板材。其它面铁喷漆。 开门方式:向下向外 可另外选配:蒸汽设备、排烟罩、石板。 台 1 7 砧板、刀具组合 消毒柜 尺寸 1800*8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0.8mm 厚;杀菌方式:红外线+紫外线; 电压:220V;功率>600W;可消毒物品:>6 把刀,>块砧板,毛巾若干,刀具可上 锁。 产品要求:一机多用,毛巾砧板刀具同时消毒操作,刀具可上锁,安全高效;加厚无 磁不锈钢,造型精致,结实耐用;通过紫外线+臭氧消毒,远红外线烘干,防止细菌滋 生; 加厚玻璃,钢化防爆。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面点区 1 落地双缸双筛炸 炉 双缸双筛 整体不锈钢,带自动控温,380v,>11kw。全钢电热管。 台 1 2 多功能全钢电饼 铛 45A 型,不锈钢面结构合理,锅体铝加热,操作方便、安全,加工效率高,耗电量小, 电热板式发热,可煎、烤各种食品。 功率:>4KW/380V 台 1 3 变频双动双速和 30 型,螺旋式运动原理,运行平稳,304 不锈钢搅拌缸,原装树脂合成皮带,轴承; 台 1 29 面机 数控面板、时间显示,自动装换两种转动方向,搅拌均匀。 4 压面机 40 型,可调节面皮厚度,可压宽、细面条。操作方便、简单。适用于面食加工。 台 1 5 保鲜风冷工作台 尺寸 1500*800*800 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材制制作,立体风道循环冲压成型内底板。 高密度发泡工艺,环保 R134a 或 R404A 环保制冷剂. 温度范围:-5~+10 摄氏度 220v,大于 650W。 43 摄氏度的环境温度,冷冻柜降温至-22 度所需时间小于 90 分钟。 内、外箱 304 不锈钢,铜管蒸发器, 电子感应温控器 自动回归门。 面全铜盘管,内壁圆弧设计清洗无死角。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6 木案工作台 尺寸 1800*800*800 面板面板采用优质柳木,>40mm 厚木面板,底板厚度> 1mm,折边处平整光滑,面板 的刃口倒成圆角,没有毛刺,容易清洁;支架采用不锈钢方管,并安装可调不锈钢脚。 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粗加工、切配区 1 双通道工作台 尺寸 1800*8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材制制作,工作台台面>1mm 不锈钢磨砂板。支架、通脚为不锈钢管。 可调调脚为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为不锈钢管。推拉门为>1mm 不锈钢磨砂板。加 强筋为>0.8mm 热板。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2 步进式饮水台 采用 304 不锈钢型材制造,全自动控制,防干烧,多箱体结构,杜绝阴阳水,高效节 能。容量:>100L,<150L。 套 1 3 双眼水池柜 尺寸 1200*700*800+150 台 2 3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材制制作,工作台台面>0.8mm 不锈钢磨砂板。支架、通脚为不锈钢 管。可调调脚为为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为不锈钢管。推拉门为>1mm 不锈钢磨砂 板。加强筋为>10.8mm 热板。工程专用款设备。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4 高压花洒龙头 全钢,品质优良 套 1 5 四门双温风冷柜 双机双温 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材制制作,立体风道循环冲压成型内底板。 高密度发泡工艺,环保 R134a 或 R404A 环保制冷剂. 温度范围:-5~+10 摄氏度 220v,大于 600W。 43 摄氏度的环境温度,冷冻柜降温至-22 度所需时间小于 90 分钟。 内、外箱 304 不锈钢,铜管蒸发器,万向轮 。 电子感应温控器 自动回归门。 面全铜盘管,内壁圆弧设计清洗无死角。 台 3 6 移门食品柜 尺寸 1200*500*200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制作,工作台台面>1mm 不锈钢磨砂板。支架、通脚为不锈钢管。 可调调脚为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为不锈钢管。推拉门为>1mm 不锈钢磨砂板。加 强筋为>0.8mm 热板。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7 移门食品柜 尺寸 2000*500*200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制作,工作台台面为>1mm 不锈钢磨砂板。支架、通脚为不锈钢 管。可调调脚为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为不锈钢管。推拉门>1mm 不锈钢磨砂板。 加强筋>0.8mm 热板。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8 高压洗地龙头 规格:黑色液压管配大于 8 米; 黑色经济碳钢开放式卷盘厚度>1.3MM,底座钢板厚度>3MM 液压管,出口采用 304 不 锈钢板加固,系统控制软管的长度和拖拉力度,可自动撤回;配一把喷枪或喷头。 套 1 31 主食库 1 实木质米面柜 尺寸 3600*500*2200 全实木,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2 四层平板架 尺寸 1300*600*165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制作,工作台台面>0.8mm 不锈钢磨砂板。支架、通脚为不锈钢 管。可调调脚为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为不锈钢管。推拉门>1mm 不锈钢磨砂板。 加强筋>0.8mm 热板。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3 副食库 1 四层平板架 尺寸 1350*600*1650 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材制制作,工作台台面>0.8mm 不锈钢磨砂板。支架、通脚为不 锈钢管。可调调脚为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为不锈钢管。推拉门>1mm 不锈钢磨砂 板。加强筋>0.8mm 热板。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6 纯水机组 1 反渗透纯水主机 净水流量: >220L/H ;工作功率:>1KW 控制方式:全自动; 工作电压:220V,50HZ 适用水质:市政自来水(TDS≤500ppm); 额定净水量:>450m? 进水压力:0.25-0.4MPa;工作压力:0.6-1.0Mpa 产水水质:纯净水; 净化层级: 5 级过滤 环境温度:4-45 ℃ 出水要求:连接水箱或者压力桶 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2001)的要求 套 1 32 产品要求:1、体积小不占空间,满足小空间场所安装,无需原水箱,直接接自来水即 可;一键触摸感应开机,安装维修简便快捷; 2、智能定时冲洗,开机和停机时自动冲洗,连续工作多小时后应自动冲洗一次;满足 高精度水质检测仪在线监测水质; 3、有自动低压保护功能,防止自来水水压不够或者预处理堵塞造成高压泵负压损坏; 4、有自动识别缺水保护功能,自来水停水或者水压不够时主机自动断电停机; 5、自带漏水保护功能,如识别到机箱内有水滴即刻会自动报警停机断水源; 6、回收率大于 60%,环保省水,达到国家 1 级水校标准; 7、工作压力及制水流量实现在线监测; 8、可连续工作 24 小时不停机。 2 变频供水泵组 标准配套,高压泵 流量:>0.9m3/h 扬程:>80m 功率:>1kw 电源:220V/AC/50Hz 含所需配件:压力表、支架、阀门 反渗透装置进水>4m3/hr,进水压力为 10-15bar。 套 1 3 臭氧发生器 流量:>0.4m3/h 工作压力:0.5-2.5MPa 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含主要配件: (1)反渗透膜 (2)膜壳 套 1 33 (3)压力表 (4)流量计 (5)高低压保护开关 (6)电磁阀 (7)电导率显示仪 (8)管件、阀门 (9)主机架 (10)电控系统 功能:(1)开机冲洗功能 (2)自动冲洗功能 (3)缺水低压保护 (4)水箱满水自动停机 (5)自动、手动操作任意调解 (6)水质监视系统 4 无菌水箱 采用 304、316 食品级不锈钢,>0.4T,<0.8T 套 1 备餐区 1 单通道工作台 尺寸 1800*8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材质制作,工作台台面>1mm 不锈钢磨砂板。支架、通脚为不锈钢管。 可调调脚为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为不锈钢管。推拉门>1mm 不锈钢磨砂板。加强 筋>0.8mm 热板。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2 智能留样柜 采用电融霜技术,功率 220v/大于 0.2kw 温度:+1℃~+4℃风冷,优质压缩机,容量:>400L,<500L 台 1 34 内外柜体: >1㎜, 304 不锈钢板材质 柱脚:不锈钢管加可调子弹脚 3 全钢智能豆浆机 容量>18L,生产效率:>20kg/h;配套功率>0.5kw;电压:220V;主轴转速:>2500 转/分;砂轮直径:100-150mm;滤网:80-150 目 台 1 4 微波炉 容量≥20L,额定输入功率:>1100W;微波输出功率:>600w; 台 1 洗消区 1 推车式残食柜 尺寸 1600*680*800 采用不锈钢材制制作,工作台台面>1mm 不锈钢磨砂板。支架、通脚为不锈钢管。可 调调脚为不锈钢子弹脚。支架横通为不锈钢管。推拉门>1mm 不锈钢磨砂板。加强筋 >0.8mm 热板。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1 2 不锈钢手工盆 不锈钢手工盆(单槽)含配件:可旋转铜芯冷热水龙头、下水套件。按市场通用尺寸。 套 10 3 厨宝 最大容积大于 6L,即开即热,无限出水, 套 10 4 步进式商用直饮 水机 五级过滤 外形尺寸:560*200*820MM 底座尺寸:562*400*740MM 容积:>30L 功率:>8KW 额定电压:220/380V 电源:16A 插座 出水方式:两开 要求:1、全自动电脑控制(LCD 显示)可遥控设定自动开关机功能,温度自由可调,故 障自动报警并提示。 台 1 35 2、采用智能主控系统,主控系统带有日期显示、时间显示、水位显示、饮用状态、定 时开关机功能、温度显示、加热提示、故障显示等数码一体化控制功能;3、智能定时 开关机功能,全年无人值守;而且通过定时开关机,不需要加热的时间段停止加热, 节能。4、高清 LCD 屏显示,各工作状态和故障提示清晰明了。5、安全要达到:自动 防漏电,防干烧,防蒸气,防缺水,防超温,防触电。 5 智能多格热风循 环消毒柜 28-32 格。全不锈钢制作,总容积:>1100L,功率>4KW/220V,高温 150℃,杀菌效果 好,加热均匀,数显温控。全效消毒,节能环保。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台 3 6 灭虫灯 工作方式:粘捕式 额定功率:<0.01KW(节能) 覆盖面积:30-50 额定电压:220V-50HZ 材料等级:ABS 阻燃材料 台 11 自助餐区 1 长方形餐炉(嵌 入式) 可视调温,304 不锈钢材质,品质优良 台 8 2 电加热板 >600W,品质优良 台 8 3 镜面盘 全钢,304 不锈钢材质,品质优良,易清洗 台 2 4 牛奶鼎 可视调温,304 不锈钢材质,品质优良 台 2 5 暖汤煲/带显示 屏(嵌入式) 全钢,304 不锈钢材质,品质优良 台 2 6 筷子消毒机 PC 材质,自动出筷 台 1 7 扇形搁盘 全钢,304 不锈钢材质,品质优良 个 12 36 8 布菲夹 全钢,304 不锈钢材质,品质优良 个 8 9 布菲勺 全钢,304 不锈钢材质,品质优良 个 8 排油烟系统 1 静电光解复合式 一体机 尺寸 1300*1000 处理风量 CMH:≥6000;净化效率:≥98%;设备阻力(Pa)<260pa 输入电源:380v/50Hz;额定功率:>3kw; 产品要求: 1、产品集烟罩、净化、油排一体化组合,节省厨房空间。 2、集成电路主板、性能稳定、维护简便。 3、智能数字显示屏及触摸式控制面板,实时显示运行时间,方便维护。 4、内置 LED 照明,节能降耗,美观明亮; 5、内置高效动态油烟分离器,分离绝大部分油污,保证风机及管道内无油污。 6、配置高低压净化单元,去烟率达 98%以上。 7、集成光解净化系统,去味 90%以上。 8、内置底噪双进风离心风机运行稳定,风力强劲。 9、百分百满足直排需求。 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组 3 2 不锈钢封墙钢 尺寸 10000*1800 优质不锈钢材质,板厚>1mm 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 18 3 镀锌排烟管 尺寸 480*480 镀锌板制造;壳体>0.8mm 厚,风管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强度高,无焊 ㎡ 28 37 接,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低;管道>0.8mm,加强筋>0.6mm,角连接件>1mm, 法兰夹卡>0.8mm,内支撑为碳素角钢,硅酮密封胶密封。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4 镀锌弯头 尺寸 480*480 镀锌板制造;壳体>0.8mm 厚,风管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强度高,无 焊接,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低;管道>0.8mm,加强筋>0.6mm,角连接件>1mm, 法兰夹卡>0.8mm,内支撑为碳素角钢,硅酮密封胶密封。建议尺寸,按需定做。 个 6 5 镀锌斜变 按实际尺寸 镀锌板制造;壳体>0.8mm 厚,风管与法兰一体压制成型,尺寸精确,结构强度高,无 焊接,不宜变形,连接紧密,漏风率低;管道>0.8mm,加强筋>0.6mm,角连接件>1mm, 法兰夹卡>0.8mm,内支撑为碳素角钢,硅酮密封胶密封。 套 2 6 软连接 标配,防水防油耐腐蚀优质帆布制作,两端用角钢法兰固定。 套 2 7 排油烟系统辅材 按行业标准 项 1 8 安装材料及人工 费 按行业标准 项 1 厨杂类 1 汤盆(无磁) 18cm,304 不锈钢 个 30 2 味盅盖 16cm,304 不锈钢 个 20 3 无磁味盅 16cm,304 不锈钢 个 20 4 无磁厨师勺 2两(钢柄),2 两,钢柄,无磁,不锈钢 支 10 5 厨师勺(带钩) 7厘,不锈钢 支 10 6 白色筛 大号,PE 个 10 38 7 白色筛 中号,PE 个 10 8 无磁圆边斗盆 45cm,不锈钢 个 10 9 料盆 38cm,不锈钢 个 10 10 料盆 28cm,不锈钢 个 10 11 挤壶 24A,PE 个 6 12 无磁圆边斗盆 60cm,不锈钢 个 5 13 无磁圆边斗盆 55cm,不锈钢 个 5 14 肉钩 大号,不锈钢 支 4 15 宽竹扫 加宽,竹制 支 4 16 厨片刀 2#,三层钢 把 4 17 (纸壳装)蛋糕刀 (细牙) 14 寸,三层钢 个 1 18 大骨刀 1#,三层钢 把 1 19 特厚涨型油盆 11 寸,不锈钢 个 4 20 特厚涨型油盆盖 11 寸,不锈钢 个 4 21 (木柄)1.5 厚 手打厨师勺 8两,木柄,不锈钢 个 4 22 (木柄)1.5 厚 手打厨师勺 10 两,木柄,不锈钢 个 4 23 木柄斜口铲 小号,木柄,不锈钢 支 2 39 24 擀面杖 25cm,木质 支 2 25 擀面杖 80cm,木质 支 1 26 胶罗斗 26cm,塑料 个 2 27 木柄三角铲 大号,木柄,不锈钢 支 2 28 3.0 砂光汤桶 35cm,304 不锈钢 只 2 29 3.0 砂光汤桶 45cm,304 不锈钢 只 2 30 3.0 砂光汤桶 45cm,304 不锈钢 个 2 31 木柄果刨 标准,不锈钢 把 2 32 尖头牙刨 标准,不锈钢 把 2 33 剪刀 鸡骨剪,不锈钢 把 2 34 整理箱 大号,钢化材质 个 2 35 精品冲孔料篮 18cm,304 不锈钢 个 2 36 精品冲孔料篮 16cm,304 不锈钢 个 2 37 带磁 5 格刀箱 带盖/带锁,不锈钢 个 2 38 大厨瓢勺 30cm,不锈钢 个 2 39 黄松菜墩 15*43,木质,竹制品 块 2 40 双耳炒锅 60cm,黑钢 支 2 41 1.5 厚纯手打白 锅 50#(1 尺 5),手打 支 2 42 塑料腰斗 大号,塑料 个 2 40 43 无磁圆管锅架 中号,不锈钢 个 2 44 连盘锅架 30cm,不锈钢 个 2 45 1.5 厚全柄油鼓 漏勺 30cm,不锈钢 支 2 46 弯耳斜纹加厚密 漏 12 寸(28cm),304 不锈钢 支 2 47 木柄小网漏 18cm,304 不锈钢 支 2 48 (木柄)1.2 厘 无磁厨师铲 8两,304 不锈钢 支 2 49 (木柄)1.2 厘 无磁厨师铲 2#,304 不锈钢 支 2 50 2.2 碳化工艺板 116*60,木质、竹制 块 1 51 木头擦 多功能,竹制 个 1 52 煎铲 中号,不锈钢 个 1 53 料理机(钢杯) 3L,不锈钢 个 1 54 地刮 大号,塑料 个 1 55 玻璃刮 耐用,无刮痕,塑料制品 个 1 56 1.3 密孔反边多 用米筛 45cm,不锈钢 个 1 57 1.3 密孔反边多 用米筛 30cm,不锈钢 个 1 41 58 防爆压力锅 34CM(29L),不锈钢 个 1 59 大扁柄磨刀棒 (扁) 12 寸,三层钢 把 1 60 清洁用品柜 不锈钢 个 1 61 开水桶 大号,不锈钢 个 1 62 毛巾蒸箱 大于 50 升,功率≥400w,耐用,易清洗 个 1 餐具类 1 浅盘 10 寸,骨质瓷釉下彩 个 100 2 面碗 6寸,骨质瓷釉下彩 个 100 3 汤碗 4.5 寸,骨质瓷 个 100 4 小勺 大三弯,骨质瓷 个 100 5 金头筷 10 寸,精致 双 100 6 异型碟 异型,骨质瓷 个 40 7 牙签筒 2号,骨质瓷 个 20 8 辣缸 2号,骨质瓷 个 20 9 酱醋壶 2号,骨质瓷 个 20 10 胡椒筒 5孔,骨质瓷 个 20 11 长条盒 C3061-12,骨质瓷 个 20 4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库中抽取或邀请有关专业方面 的专家共 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二、评标程序 2.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的规定,评标 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三、定标原则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43 5.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执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5.2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商务、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 服务等。 5.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 进行比较打分。 5.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 离。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 5.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投标有效期不足; (3)不接受经修正的投标报价;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见投标人须知 25.7)。 5.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4.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44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不要求);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 同意评标报告。 5.6 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标办法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30 分) 价格分 (30 分) 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公 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2.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的相关规定。 商务部分 (15 分) 综合实力 (3分) 1.提供生产厂家获得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没有不得分; 2.提供生产厂家获得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3.提供生产厂家获得 OHSAS 18001 或 ISO 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加盖公章) 业绩 (10 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 年 1 月至今)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为准)每提供 1 项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节能、环保 产品(2分) 投标产品被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 1 分; 投标产品被认定为环保产品的得 1 分。 有多个投标产品被认定为节能、环保产品的,视为 1 个产品,不重复加分。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45 品认证证书进行加分。 技术部分 (55 分) 技术指标和 配置(30 分) 技术参数响应(30 分):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技术参数及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产 品齐全,数量准确、产品技术参数清楚、明确,规格一致的得 30 分。技术 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以提供技术支持文件为准,如产品 样本、或生产商印制的产品彩页、或生产商的技术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验报告等,若技术偏离表不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出现虚假应标,提供虚假 证明材料的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技术方案 (10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性能、特点,安装、使用操作 等)合理、可行、全面具体的得 10 分,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可行、较全面 具体的得 6 分,技术方案一般,内容不全面且有漏项的得 2 分。 售后服务 (15 分) 1.针对招标项目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应包括服务方案, 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上门或送修等), 维修配件(易耗品)来源、品质等级、价格等合理可行全面符合项目要求的 得 8 分,较全面符合要求的得 4 分,不全面且有漏项的得 1 分。 2.供应商有完整、合理培训方案计划(包括服务团队人员及培训情况、本地 固定服务场所等)方案计划内容全面合理的得 5 分,较全面合理的得 3 分, 不全面且有漏项得 1 分。 3.质保期:投标人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增加 1 年,得 1分,最高得 2 分。 六、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 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46 6.2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提供的产品价 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 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招标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露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 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 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 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 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 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 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47 8.3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 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8.4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 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5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 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以澄清、说 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 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 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6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 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7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48 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声明的函格式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声明的函 致: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2021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文件编号: ) 的招标公告,本签字 人(授权代表)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49 二、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请特别注意标注*号的项)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 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 证合一有效); ②提供(2020 年度)经第三方财务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 本企业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 标文件正本); 致: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消毒柜(机)产品必须提供相应的消毒卫生生产许可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0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1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参加的不提供此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 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对(招 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 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 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投标人名称及公章: 被授权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说明:投标人应准备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以备开标会场查验, 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会场。 52 6、中小企业类型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 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 受社会监督。 54 8、监狱企业证明 监狱企业证明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5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此页为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制作标书时,删去本行文字) 56 投 标 文 件 文 件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 年 月 日 正/副本 57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58 二、投标文件评审索引表..................................................................................59 三、政府采购政策应答情况表..........................................................................60 四、价格部分...................................................................................................... 61 五、商务部分...................................................................................................... 64 六、技术部分...................................................................................................... 69 七、其他部分...................................................................................................... 71 特别提醒: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文件的,将可能造成非实质响应投标,从而导 致该投标人投标无效。请投标人按顺序提交上述文件和准确标注投标文件页码,可以根据投 标文件内容增加目录内容。 58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9 二、投标文件评审索引表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将重要内容填写在此表中,方便专家查找)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 是否有 投标文件页码 评审索引表 第 页—第 页 政府采购政策应答表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有效)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技术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 注:1、此表内容不仅限于上述内容,投标人根据评分办法自行填写重要内容,目的是便于专家在评 标时方便、快捷、准确找到相关资料。 2、重要内容与对应的页码一定要一一对应,准确填写,由于填写错误影响评标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0 三、政府采购政策应答情况表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 位扶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 内容: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监狱企业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页至第 页。 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 投标文件第 页至第 页。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 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1 四、价格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现正式授权 (姓名、 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电子文档 1 份(U 盘)。我公司在此声明同意如下: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以 人民币元为单位,用文字和数字分别表示)。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 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并接 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资料保密。 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 费。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2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报价币种:人民币 序 号 货物(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备注 1 投标总报价 (大写) 供货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 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为无效 投标。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63 (三)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明细表 包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制造商及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4 五、商务部分 (一)资格证明文件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和顺序提供。 (二)商务要求应答表格式 商务要求应答表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投标要求投标应答 投标商务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文件页码 1.报价要求应答 2.付款方式应答 3.履约保证金应答 4.服务要求应答 5.交货要求应答 6.验收方法及标准应答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5 (三)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人员情况格式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 后 服 务 人 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6 (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项目名称 供货内容 签订日期 合同总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7 (五)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售后服务计划 2、维护管理计划 3、应急保障措施 4、相关售后措施 5、本地服务机构情况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出现质量问题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特 别是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并填写下表: 厂商(电话、地址、联系人)保修期内提供售后服务内容: 代理商(电话、地址、联系人)保修期内提供售后服务内容: 质保期后所提供售后服务内容: 注:投标人可参照以上格式和内容或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8 (六)其他服务承诺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9 六、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表格 技术要求应答表 文件编号 包号 项目需求(第三章)中技术参数的实质性条款应答 品目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包含所投产品的 品牌及规格型号等内容) 偏离说明 备注 注: 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内容对此表逐条详细填写,未逐条详细填写的将 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应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 “符 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 5.技术支撑材料是指检测/ 检验/ 试验/ 测试报告、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制造商 公开发行的彩页、进口产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盖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 撑材料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0 (二)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三)培训计划(如有)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1 七、其他部分 (一)投标承诺书 致: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行为; (2)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 (3)在本次投标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各种证书证件及技术 资料等均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4)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 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按相关规定 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2 (二)按期交货承诺书 按期交货承诺书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如果我方中标,合同签订后,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将所需货 物运达 需方指定地点,并且承诺将按照合同中要求的交货期,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我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自愿偿付需方合同款总金额 1%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3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74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 供 货 合 同 合同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GSZRH-GSZB-2021-A093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人: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供货方: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75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采购人: 供货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址:由采购人指定送达地点。 2.服务范围 2.1 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所采购货物(详见:货物清单)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 及伴随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常运行。 2.2 本项目供货、使用、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将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或维护维保 等服务,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为货物使用方及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免费的专业化培训。 2.3 保证使用单位正常运行的综合性伴随服务。 2.4 保证所供货物的售后服务。 3.服务期及质保期 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伴随性 服务及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如果供货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 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0.5%要求供货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供货方在医疗 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价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4.合同标的 4.1 采购人同意购买,供货方同意出售并按“货物清单”安装调试表中所有设备。 4.2 中标名称(包号):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 76 5.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的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 项价格在“分项报价表”中已明确列明。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清单所有产品的运输 费、装卸费、安装费、人工费、运输保险费、检测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水质等设备验收 的所有检测检验费用)、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费、安装过程需要的工程改造、升级及设备 检测等费用、各类服务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采 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货方在合同期限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主张其他款项。 6.付款条件及方式 合同签订后,项目整体完成安装调试、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出具的项目验收 合格证明和相应的完税发票由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97%,剩余 3%留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由采购人向供方一次性支付。 7. 合同交货地点及时间 7.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测试、安装、调试等工作。 7.2 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送达地点。 8.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 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条款前附表; (3)合同条款; (4)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开标一览表; 附件 2-分项报价表; 附件 3-货物清单; 附件 4-商务规格偏离表; 附件 5-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 6-售后承诺及相关内容; 附件 7-中标通知书。 (5)其他合同文件。 77 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兰州新区经九路纬四路交汇处 电话: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921室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8 二、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条款为准。 序号 内容 1 采购人名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人地址:兰州新区经九路纬四路交汇处 2 供货方名称: 供货方地址: 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测试、安装、调试等工作。 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送达地点。 4 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金将按下列条件进行: 合同签订后,项目整体完成安装调试、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凭 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和相应的完税发票由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97%, 剩余 3%留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向供方一次性支付。 注:供应商须提供发票,否则无法付款。 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售后服务要求:在产品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故障/缺陷部件的期限为供 货方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供货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相应的 生产厂家必须在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赶赴现场进行维修。若在5日内货物 问题不能解决,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货方 应承担全部损失。 6 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视为 供货方违约,采购人除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供货方进一步索 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 7 履约保证金:无 79 三、合同条款 1、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供货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 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货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供货 方的价格。 (3)“设备”系指供货方按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 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供货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 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采购人”系指买货物的单位。 (6)“供货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7)“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 (8)“天”指日历天数。 2 、原产地 2.1 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3、技术规格和标准 3.1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相 一致。若技术总则及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 应的正式标准。 4、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4.1 供货方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货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 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4.2 供货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如采购人受到索赔或诉讼指控,视为供货方违 约,采购人除保留向供货方追索的权利外,供货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和所有相关损失。 4.3 如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 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供 80 货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货 方承担,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货方应承担全部损失和违约责任。 4.4 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 权,采购人应毫不延迟地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14 日内采取适当行动 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如果采购人要求,供货方应授权采购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该 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采购人尽可能的协助。供货方应负担诉讼中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 有权获得判决给付的全部赔偿。 5、包装要求 5.1 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0】123 号)文件规定,本次货物采购包装要求如下: 5.1.1 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5.1.2 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层,孔隙率不大于 40%。 5.1.3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 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5.1.4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 5.1.5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 计); 5.1.6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5.1.7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5.1.8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5.2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5.2.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 5.2.3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5.2.4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 mg/kg; 5.2.5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 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 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2.6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 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81 5.2.7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 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5.2.8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5.2.9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 5.2.10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5.2.11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5.2.12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即可; 5.2.13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5.3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 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 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如因运输过程中因包装不善产生货物腐坏、损 坏和丢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 用均由卖方承担。 5.4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 6、包装标记 6.1 供货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样标 明以下各项: (1) 项目名称: (2) 合同号: (3) 收货人: (4) 到站: (5) 货物的名称、包号、箱号: (6) 毛重/净重(公斤): (7)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8) 发货单位: 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供货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 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 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6.2 标识设备配置信息卡片。 82 7、装运条件 7.1 供货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采购人合同编号、货物名 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供货方应以挂号 信寄给采购人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三份,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 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 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7.2 供货方负责安排到站前内陆运输,其运输风险及装卸、人工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 货方自行承担。 7.3 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负责清点、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7.4 供货方装运的货物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超过数量或不符合重量标准的 部分货物由供货方立即自行运回,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其一切后果均由供货方承担。 数量不足的还须限期按照质量标准及时补足,否则视为供货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7.5 若供货方违反上述合同 7.1 至 7.4 的约定,供货方应向采购人承担合同价款总额 20% 的违约金,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20%的,供货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8、装运通知 8.1 供货方应在货物装货后发运前 24 小时内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采购人合同编号、 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和张数、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日期及预 计远达的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 20 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 12 米长、2.7 米宽和 3 米高, 供货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书面通知采购人。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供货方也须提前 10 日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若违反本条约定,供货方应向采购人承担合同价款 20%的违 约金,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价款 20%的,供货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9、保险 9.1 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具等,从供货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由供货方负责 投保并承担全额保险费。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 10、付款 10.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10.2 供货方应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交货。供货方交货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支 付方式付款。 10.3 供货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毕后 48 小时内将本合同中要求的单据邮寄给采购人,每逾 期1日供货方向采购人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 83 10.4 采购人按合同条款前附表约定的付款条件安排付款,供货方在申请付款前,应向采 购人提供发票。 11、伴随服务 11.1 供货方应按照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供下列服务: (1) 实施所供货物的集成; (2) 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3) 提供货物所需备件和专用工具; (4) 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 (5) 供货方提供的设备需要连接至医院各病房(或各病床)及其他设备的,由供货方自 付费用并完成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6) 在设备保修期限内对所供货物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货方在合 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7) 在供货方厂家和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对采购人人员进行培训。 11.2 供货方应提供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及 其他增值服务的报价均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11.3 供货方应提交与设备相符的中文(或双方同意的其它语言)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 效后 5天内寄送到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 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供货方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10 天内免 费另寄。 11.4 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发运。 12、质量保证期 12.1 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最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 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货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 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 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12.2 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 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货方提出本保证下的全额索赔。 12.3 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应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4 如果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每逾期一日维修或更换,供货方 84 向采购人承担合同价款 5‰的违约金,逾期维修或更换超过 20 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 且供货方应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 风险和费用将由供货方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供货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3、检验 13.1 采购人根据需要将派人参加中间监制和出厂验收或派代表参加交货地点验收。 13.2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 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 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 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3.3 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经过商检局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 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 的材料,采购人应根据第 15 条规定立即向供货方提出全额索赔。供货方应及时对采购人的缺 陷货物无条件进行更换,更换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4、服务 14.1 在供货方的设备到达现场移交给采购人之前,由供货方负责清点、保管,费用由供 货方承担。采购人可提供存放地点。 14.2 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供货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调试等工作,由此产生 的费用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15、索赔 15.1 如果供货方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 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提出索赔,供货方应按采购人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 索赔事宜。 (1) 供货方同意采购人拒收货物并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 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 所有相关费用,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0%赔偿采购人损失。 (2)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并由供货方负责及时退换货。 (3) 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 和性能,供货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无法计算时,按 合同总价款的 30%计算。同时供货方应延长一年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85 15.2 如果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 7个日历日内供货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 供货方接受。若供货方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的 10 天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时间,按采购 人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采购人将有权从货款中先行扣除索赔金额。如扣 除金额仍不足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其他费用时,采购人有权向供货方追偿。 15.3 如果供货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中的约定,供货方须立即免费对货物进行改进、 修正、更换、增补,以使其符合合同的要求。如果这种改进、修正、更换、增补仍不符合合 同的要求,采购人将根据合同条款扣除供货方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采 购人有权向供货方追偿。 16、保证与承诺 16.1 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集成没有设计、工程、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供 货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16.2 供货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 部最新改进。 16.3 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和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使用寿命期 内,均能够满足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 16.4 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货方提出,采购人同时向供货 方提供合理的机会来检查缺陷。 16.5 供货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 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 内陆所有运费及风险由供货方承担。 16.6 如果供货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采购人可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货方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供货方行使 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6.7 本保证应在合同有效期及合同期满后两年内保持有效。 17、延期付款 17.1 因供货方原因导致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检测延误,或因设备存在缺陷、不符合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等,采购人可对付款日期进行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8、验收和测试 18.1 在交货前,供货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 面的检验。供货方/厂家应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 86 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 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如实向采购人提供。 18.2 货物抵达现场后,采购人应尽快与供货方约定时间和地点开箱,对货物的规格和数 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货物证明。如果采购人发现货物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 权拒绝验货并有权向供货方提出全额索赔,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18.3 供货方对在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在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后,由采 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有关测试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的技术 要求。 18.4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 16.7 条约定的保证期满前,采购人发现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或 其组成部分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 购人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同时供货方应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日期、方式承担退换货义务,办理 退货、换货手续。供货方无条件配合。 18.5 供货方应保证全部设备都是原厂商生产的全新合格的原装产品,设备的性能指标和 功能与供货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全一致,并提供网络设备软件的合法的许可证。 18.6 供货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设备(包括软/硬件)配置如存在任何遗漏,影响到项 目的实施,必须按照采购人限定的期限要求免费提供所缺部分,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8.7 合同条款第 18 条的约定不能免除供货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18.8 如属于国家计量设备由供货方负责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最终验收结果 以技术部门出具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为准,检测费由供货方承担。 19、误期赔偿 19.1 如果供货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 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天合同总价 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30%。一 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货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责任及一切 直接损失和费用。 20. 安全责任 20.1 本合同项下在所有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供货方发生的任何人 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供货方自行负责。 20.2 本合同项下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采购人人员已按照供货方技术服务人员 的指导或供货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企业标准、图纸和说明书操作,所引起或造成 87 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概由供货方负责。 21.现场管理 21.1 安装工程实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标化文明工地。 21.2 如属供货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或采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工器具、设 备等管理方面的事故,受到有关管理部门书面通报的,采购人均可对供货方处以人民币 10 万元/次的责任处罚。 21.3 确保文明施工,全封闭施工,施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现场建筑垃圾按采购人指定的 地方集中堆放。 21.4 本安装工程施工期间,供货方必须杜绝出现用电、用火、高空施工预留孔洞维护、 材料运输等方面事故。 21.5 采购人在本安装工程开工前五天,视需要向供货方提供必需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临时 办公场所,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1.6 采购人在大楼内提供给水点、动力电源点,其他由供货方自理。 21.7 施工安装垃圾由供货方及时清理,并堆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清理外运费用自理。 22、不可抗力 22.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 的影响及政府政策变动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 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 束后 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 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 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3、税费 23.1 本合同一切税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在供货方申请付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全额 发票。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若后 期因小规模企业产生税费,由小规模企业承担。 24、争端的解决 24.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8 24.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5、违约终止合同 2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向供货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 同。 (1) 如果供货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限期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并交付工程; (2) 如果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3) 如果采购人认为供货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不正当行为。 (4) 如果采购人认为供货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及采购人所要求的标准的。 25.2 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25.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供货方应承担采购人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 部分的费用。但是供货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同时供货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责任。 26、违约责任承担 26.1 供货方应严格遵守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若供货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如供货方采 取合理的补救措施无法补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20%的违 约责任,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价款的 20%,供货方还应承担全部损失。 27、转让与分包 27.1 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供货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若供货方违反该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责任, 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价款的 20%,供货方还应承担全部损失。 28.变更指令 28.1 采购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供货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 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采购人生产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供货方提供的服务。 29、通知 29.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发送至本合同所确认的通讯地 址,发送后即视为送达。如一方送达地址发生了变更,须在变更前 10 日书面告知对方,如若 89 一方未告知的,另一方发送至合同中地址视为已经送达,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未告知方 承担。 30.合同修改 30.1 双方可根据要变更的条款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31、合同生效及其它 31.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在采 购人收到供货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31.2 如需修改合同,双方就需修改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 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如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补 充协议为准。 31.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采购人执 叁 份,供货方执 贰 份,代理公司执 壹 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RH-GSZB-2021-A09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17793150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0921室 联系方式:18523986373 0931-653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名: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纬一路支行 账号:2703 0194 0920 0139 827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并交纳了招标代理费后即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 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③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与采购人和采购人签署合同的。 7、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 8、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有分标段或分包的按标包分别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说明 7.招标文件的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三、投标文件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12.计量单位 13. 投标报价 14.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知识产权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7.投标文件格式 18.投标保证金(本次不要求) 19.投标有效期 2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四、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5. 评标 五、定标 29. 定标原则 30. 定标程序 31.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要求 32. 签订合同 33. 履约保证金(本次不要求) 34. 履行合同 35. 合同分包、转包 3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七、废标和串标规定 37. 废标、串标的判断标准: 八、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 38.投标人违法行为规定 九、投标人家数确定 39.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投标人家数确定办法 十、资格审查方式 40.资格后审 十一、询问、质疑 十二、验收方法及标准 十三、其他 44. 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定标原则 四、评标方法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六、计算错误的修改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声明的函格式 二、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请特别注意标注*号的项)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参加的不提供此件) 6、中小企业类型声明函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二、投标文件评审索引表 三、政府采购政策应答情况表 四、价格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 (三)分项报价表格式 五、商务部分 (一)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要求应答表格式 (三)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人员情况格式 (五)售后服务方案 六、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表格 (二)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三)培训计划(如有)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七、其他部分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供 货 合 同 合同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GSZRH-GSZB-2021-A093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厨具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人: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供货方: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合同协议书 4.合同标的 5.合同金额 6.付款条件及方式 8.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 二、合同条款前附表 三、合同条款 1、定义 2 、原产地 3、技术规格和标准 4、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5、包装要求 6、包装标记 7、装运条件 8、装运通知 9、保险 10、付款 11、伴随服务 12、质量保证期 13、检验 14、服务 15、索赔 16、保证与承诺 17、延期付款 18、验收和测试 19、误期赔偿 22、不可抗力 23、税费 25、违约终止合同 26、违约责任承担 27、转让与分包 29、通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