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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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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询价(21.12.02)

招标详情

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询价(21.12.02)
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询价函

现有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公司 )拟对泸天化职工食堂、泸天化宾馆、泸天化康养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采购,现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询价项目名称

大宗食品原料采购

二、采购共计七大类单品见附表(2-4)

三、询价条件及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本询价含所承载的内容。

2、满足报价须知条件(见第一章)。

3、满足生鲜食材验收标准(见第五章)。

4、满足农产品收购增值税税收政策(见附件2-8,水面除外)。

5、满足定点供应商招标要求。

6、有意向合作供方(报价人)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相关资料,密封后加盖贵公司鲜章回传或送达我公司办公室资料接收联系人,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2时,过时不受理。

7、有意向合作供方(报价人)需缴纳询价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纳溪支行营业部 129304504943),询价保证金待公布询价结果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

8、中选者且商务谈判成功者,须在评选后5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中选者放弃。我公司有权与其他报价人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商议或重新组织询价。

项目咨询联系人:曲萍 联系电话 13700982660 文波 联系电话13060143093

倪勇 联系电话13982465354 王斌 联系电话 18111206806。

报价资料领取及接收联系人:李正林联系电话:0830-4122151 手机:18982456310 邮箱:22155635@qq.com

资料接收地点: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泸天化视讯大楼2楼五号路117号)。监督电话:0830 4122155。

四、询价报价具有一定市场风险,我公司对于报价人以下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报价人因本次报价产生的费用;

2、报价人设想中选而自行决定的前期投入或准备。

3、报价人设想中选而导致的报价人预期利益的影响。

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项目询价文件点击下载


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O

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询价函

现有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泸天化职工食堂、泸天化宾馆、泸天化康养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采购,现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询价项目名称

大宗食品原料采购

二、采购共计大类单品见附表(2-4)

三、询价条件及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本询价含所承载的内容

2、满足报价须知条件(见第一章)

3、满足生鲜食材验收标准(见第五章)

4、满足农产品收购增值税税收政策(见附件2-8,水面除外)。

5、满足定点供应商招标要求。

6、有意向合作供方(报价人)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相关资料,密封后加盖贵公司鲜章回传或送达我公司办公室资料接收联系人,截止时间为2021年121012时,过时不受理。

7、有意向合作供方(报价人)需缴纳询价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纳溪支行营业部 129304504943),询价保证金待公布询价结果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

8、中选者且商务谈判成功者,须在评选后5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中选者放弃。我公司有权与其他报价人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商议或重新组织询价。

项目咨询联系人:曲萍 联系电话 13700982660 文波 联系电话13060143093

倪勇 联系电话13982465354 王斌 联系电话 18111206806

报价资料领取及接收联系人:李正林联系电话:0830-4122151 手机:18982456310 邮箱:22155635@qq.com

资料接收地点: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泸天化视讯大楼2楼五号路117号)。监督电话:0830—4122155

四、询价报价具有一定市场风险,我公司对于报价人以下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报价人因本次报价产生的费用;

2、报价人设想中选而自行决定的前期投入或准备。

3、报价人设想中选而导致的报价人预期利益的影响。


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122日

第一章 资格性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报价人须具备相对应的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1、 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 按照规定下载相关报价文件;

(详见报价文件第四章)。

第二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报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报价人报价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报价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报价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报价人根据自身报价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报价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报价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报价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报价文件格式

格式1-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项目


资格性报价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报价时间


格式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报价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报价编号:XXXX)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根据报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格式1-4

报价人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报价人应按报价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格式1-5

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报价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三章“其他响应性报价文件格式

格式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报价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报价时间 格式2-2

一、报 价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报价编号:XXXX)报价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报价。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XXXX(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报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报价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XXXX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报价的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XXXX天,并满足报价文件中其他关于报价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根据报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报价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报价文件有异议,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报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报价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报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报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报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选后将要提供的中选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选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九、参加本次报价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报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履行

十、在本次报价之前一周年内,报价人本次报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我方承诺符合要求。

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格式2-4

三、询价一览表

品种名称

折扣(

1包:鲜猪肉类

2包:家禽类、蛋类

3包:鲜牛肉

4包:水产类、海鲜类

5包:蔬菜类

6包:调味品、干杂类

7包:水面类

注:1 报价人须按照“报价表”的格式及报价所需货物(含相关服务)(详见格式2-5)详细报出各类包报价(报价:配送结算价格(含税)=参照泸州汇通纳溪店×折扣,)(特价除外,如果纳溪店没有商品可参考纳溪区农贸市场价格其中水产类的海鲜产品参照海吉星批发价格×折扣)。报价方须注明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或可抵扣农产品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和报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3“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报价人印章。

4“报价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报价日期:XXXX。



格式:2-5

例如:报价表


品名

报价

备注

1-第7包:鲜猪肉类-水面类(水产类海鲜除外)

参照泸州汇通纳溪店×折扣(特价除外,如果纳溪店没有商品可参考纳溪区农贸市场价格其中水产类的海鲜产品参照海吉星批发价格×折扣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2-6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报价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报价日期: XXXX。格式2-7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XXXX公司:

本单位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报价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报价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报价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报价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报价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报价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报价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格式2-8

关于农产品收购增值税税收政策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国税【2016】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财税【2017】37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向农民个人购买其自产的农产品(免税),凭农民个人身份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或一般纳税人自开的收购发票准予按农产品扣除率(9%)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2、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自产农业产品,凭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准予按农产品扣除率(9%)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3、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该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根据财税[2008]第81号第一条,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凭取得的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准予按农产品扣除率(9%)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4、向“公司+农户”收购自产农业产品(“公司+农户”经营模式是指从事畜禽饲养的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8号上述经营模式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由公司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准予按农产品扣除率(9%)计算作进项税税额抵扣。

5、向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购进非自产的农业产品,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进项税额抵扣。

上述的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农业 (包括种植业 、养殖业、林业、牧业 、水产养殖业)生产 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范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规定。销售方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提供自产自销证明并附种养植地照片、农民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种养植地的产权 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备税务机关核查。




第四章 报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报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8、报价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报价文件均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报价的,则可不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鲜章)。


第五章 报价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一) 采购内容

1猪肉类

2鲜牛肉类

3、家禽类、蛋类

4、水产类:淡水鱼的草鱼、鲢鱼、鲫鱼、鲤鱼等。

海鲜类:活虾、小龙虾、大闸蟹、生蚝、圣子王等。

5蔬菜类

6调味品、干杂类

7、水面类

(二)技术参数要求

1、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2、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分等分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 1、2、3、4、5 或大(L)、 中(M)、小(S)的,应选择 1、2 或大(L)、中(M)等级。食品原料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有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一致。

预包装食品要上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次号、保质期及相应证照等信息。

3、鲜猪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 GB/T 9959.1-2019(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随每批次供货时按批次提供)。精肉:新鲜、去皮去骨,瘦肉占 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且有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三线肉:(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半肥半瘦。可用手摸, 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

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4、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49-20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感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5、水产品的淡水鱼类(鲜活)、海鲜类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2015(或最新标准) 的规定。

6、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农药残留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蔬菜产品要实现对每批次蔬菜进行农残检测,检测合格后,打印农残检测报告,单位收货时要查验。

7、调味品、干杂: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及 SC 标记,在质保有效期一个月内须对商品进行更换。

8、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及国家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

9、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并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报价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二、商务要求

1配送执行价格计算公式:(配送结算价格(含税)=参照泸州汇通纳溪店×折扣)特价除外,如果纳溪店没有商品可参考纳溪区农贸市场价格其中水产类的海鲜产品参照海吉星批发价格×折扣

2付款方式: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凭上月双方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及验收登记表向甲方结算,双方核对无误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合法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货款。

3报价人必须承诺即使提供了所供产品合格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但在因报价人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报价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履约保证(报价人必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时报价人须缴纳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如果不中选或中选,开标后一周内退还报价保证金(无息);

(2)积极参加被服务单位的配送采购。

(3)履约保证金为签订合同时缴纳,第1包为3万元,第2包为2万元,第3包为1万元,第4包为1万元,第5包为2万元,第62万元、第7包为0.5万元,金额在报价人无违约行为且对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如报价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报价人可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没收。

(4)报价人的履约保证金若被扣除或没收的,报价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若报价人不按时补足的,报价人有权没收报价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配送服务合同,其他被服务单位也应当解除与之签订的配送合同,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该报价人承担。

(5)报价人若中选,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被服务单位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凭证,投保金额根据中标包类确定相应的投保额度,未提供的,被服务单位将拒签合同并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5配送供应商实际配送产品必须与报价时承诺的产品规格等技术参数保持一致或配送更高技术参数标准的产品。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协商同意,可自动延续

(三)各包件配送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报价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3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厢式食材配送专用车辆对肉禽类食材进行配送(零星配送除外)。

4配送供应商应自行负责所供物资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单位,车辆进入被服务单位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被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指挥,在确保被服务单位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输装卸。

5肉、禽、新鲜蔬菜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并满足相应点位的配送时间及临时配送需求,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单位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6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7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蔬菜农药残留相关检测报告,大米和面粉重金属检测报告等。(报价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格式自拟)

8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配送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报价人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格式自拟)

9 泸州弘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询价(21.12.02)合同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