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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海珠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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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厨房食品采购项目(四期)(项目编号:0724-2101D25N4377)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105-2021-05390 二、项目编号:0724-2101D25N4377 三、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厨房食品采购项目(四期)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食杂食品及生鲜食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下浮率
广东耀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桂丹路乐安路段佛山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三区B010号 25.00%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杂食品及生鲜食品):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畜禽肉 食杂食品及生鲜食品 海力宝(核心产品:米) 15KG 1(项) -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梁喜迎 王宜(组长) 王莉 胡志豪

采购人代表名单: 黄振贤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36万)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
计算后本项目固定收费¥40,960.0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食杂食品及生鲜食品):4.0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室
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电话:020-37860713/715

2、合同包1(食杂食品及生鲜食品):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耀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00 29.50 40.00 89.50 1 1
广东千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1.80 30.00 37.50 89.30 2 2
广东甘地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5.20 25.00 34.88 85.08 3 -
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0.00 27.30 37.50 84.80 4 -
粤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20 27.00 35.29 81.49 5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

地 址:广州大道南1690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20-8420755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 话:020-37860541

十一、附件

1、0724-2101D25N437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相关附件:
0724-2101D25N4377.pdf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4-2101D25N4377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厨房 食品采购项目(四期)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五、 《开标一览表》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正确填写《开标一 览表》,同时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 六、 招标项目内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七、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关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八、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 投标。邮购文件的公司应提供快递地址以确保收到纸质的采购文件。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 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或登录操作,供应商信息由供应商自行登记维护,并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已注册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4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7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 7 〈二〉、用户需求书 ........................................................................................................................................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26 一、说明 .......................................................................................................................................................... 26 二、招标文件 .................................................................................................................................................. 2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2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29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 30 六、质疑及投诉 .............................................................................................................................................. 31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 31 八、适用法律 .................................................................................................................................................. 32 九、资格审查 .................................................................................................................................................. 33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 34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 3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2 一、自查表 ...................................................................................................................................................... 54 二、资格文件 .................................................................................................................................................. 58 三、符合性文件 .............................................................................................................................................. 63 四、商务部分 .................................................................................................................................................. 67 五、技术部分 .................................................................................................................................................. 81 六、价格部分 .................................................................................................................................................. 8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厨房食 品采购项目(四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 行公告。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2101D25N437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厨房食品采购项目(四期) 三、项目采购预算:¥3,360,000.00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供货期/ 服务期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1 食杂食品:米、油、面、调味 料、干货等 1批 2年 ?3,360,000.00 2 生鲜食品:肉类、蔬菜、禽蛋、 豆制品、水产品、半成品等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项目属性:货物 3.品目类别:A1501(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 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 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 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 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 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 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如是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 人如是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 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至 12:00,14:30至 17:30(北京时间)现场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时间恕不接待(或供应商 也可通过扫描招标公告二维码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50元人民币(含电子招标文件 和纸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购程序如下: 现场领购招标文件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代表人办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代表人办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注: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上述资料扫描件及缴纳费用。招标 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 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现场领购招标文件到以下地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楼公共服务区 电话:020-37860612/613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00 秒(注:09 时 00 分开 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楼 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 风东路 726号)(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 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12月 2日上午 09时 30分 00秒 十、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楼 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健、蔡婕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37860541 电话:020-84207556 传真:(8620) 87768283 / 37860550 传真:020-84324058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号 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大道南 1690 号 邮箱:caijie@ebidding.com chenjian3@ebidding.com 银行及账户信息: 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11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 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 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 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 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 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 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如是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 人如是部分货物或全部部货物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 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二〉、用户需求书: 说明:1.对所有加注了星号“★”号(如有)的是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和其他要求,未达到这些 指标要求的将导致废标,优于指标的不视作负偏离;凡已加注“▲”号(如有)项目为评标委员会 打分时的重要参考指标,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 2.用户需求书有要求的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方式响应; 3.如用户需求书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项)响应 表》、《实质性商务条款(“★”项)响应表》、《非实质性技术条款响应表》、《非实质性商务 条款响应表》响应为准。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单位成立于 1998年,使用面积约为 8048平方米,楼高 9层,位于广州大道南 1690号, 主要承担政府兜底保障功能,重点对特困老人、低保低收入、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老人提供无 偿或低偿供养、护理照料等托养服务。目前入住的护理型老人达 98%。 现有养老床位 205张,其中自理型床位 20张、半护理型床位 30张,全护理型床位 155张。根 据护理等级分区照护。2020年增设认知症照护专区,给予早期、中期的认知症障碍长者制定个性化 的专业照护计划,让他们在舒适、温馨的环境中强化记忆,延缓失智进度,提高生活质量。 为保证采购人单位入住老人的日常健康饮食需求,确保厨房食品日常供应保质、保量、安全、 健康,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合格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单位厨房食品日常的供应,采购及 配送内容包括(1)食杂食品:米、油、面、调味料、干货等。(2)生鲜食品:肉类、蔬菜、禽蛋、 豆制品、水产品、半成品等。 货物的供应期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 二、采购货物类别: 采购人单位日常厨房食品、用品大类大致如下,供应类别以采购人单位实际订单要求为准,附 表:表中未列明的类别,如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供给,金额按中标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序号 类别 1 叶菜类(如生菜、油麦菜、芥菜、芹菜、白菜、通心菜、西洋菜等) 2 瓜果类(如:木瓜、冬瓜、丝瓜、南瓜、) 3 根茎类(如:薯、山药、芋头) 4 荚果类、花类、其它蔬菜类(如:菜花、马蹄、黄豆芽) 5 姜、葱、蒜类 6 海鲜干货类(如:瑶柱、虾米、柴鱼、咸鱼、淡菜等) 7 干货、咸杂类(如:冬菇、云耳、金针、菜干、霸王花、粉丝、支竹等) 8 鲜肉类(如:猪、牛、羊等) 9 禽类(如:鸡、鹅、鸭等) 10 其他肉类、鲜鱼肉类 11 冰冻及冰鲜品类(如:冻驴肉、冻鸡翅、冻鸡腿、冻鸭肉、冷冻冰鲜海鱼等) 12 食用菌类 13 奶制品类 14 蛋类 15 米及其制品类 16 面、粉及其制品类 17 豆类、豆制品类、杂粮类(如:豆腐、豆干等) 18 冷冻包点、糕点及面包类 19 粮油类(如:食用花生油) 20 调味料类(如:盐、酱油、味精、糖等) 21 水果类 22 饮品、饮料类 23 零食类 24 厨房日用杂货类(刀、砧板、盘、碟及一次性饭盒等) 25 其它类(如:节日、生日食品等)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米。 三、质量、标准要求(技术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 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1、 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 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 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供货时能提供配送货物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对实行食品质量(如 SC 认证)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 任。 3、 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 明。 4、 有保质期限的商品自收货之日起,其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包装标识上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 二。 5、 食杂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食品须包装完好,不假冒、 不伪劣、不过期变质,并能如供货时,随货提供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检测报告或检测 合格证、销售单据。 6、 生鲜食品必须保证送达时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提供销售单据,肉类能提供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和《分销信息凭证》,蔬菜能提供《农药残留物检测单》。 7、 食品溯源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需清晰,蔬菜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基地、商品 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有详尽的农药施用记录,菜地周围无化工厂、垃圾处理场、污水排放 管道等污染源;菜地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使用农药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 8、 提供的食品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 责包换或包退,如因中标人原因的食品问题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或伤亡的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因 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9、 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 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 人。 10、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 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11、 如国家、地方市场监督部门巡查、抽查,涉及中标人供应货物问题要求整改的,中标人应 无条件配合整改。 12、 为保障食品安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食材检测能力(如检测设备、人员),需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险;需具有产品追溯管理系统,以保障产品来源正规、清晰、安全。 13、 中标人在配送食品前应为采购人进行食品检验,检验不合格食品不得向采购人配送。 14、 中标人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 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不得向采购人供应。 15、 ★投标人须提供签署有效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 式”提供)。 16、 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在供销合作总社建设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采购一定比 例的农副产品(具体预留比例以政府相关规定为准),中标人应按平台规定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拖 欠;此部分款项的发票金额由中标人实际支付的金额加上再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组成,按月开具给 采购人。 (二)具体要求 1、 所提供的货物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在质保期内,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 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且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2、 所提供的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类产品,投标人需清晰地列出产品品 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上贴有 SC标志。 3、 对货物的品质要求,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4、 对货物(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鲜肉、 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供货时原件备查。 5、 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 无腐烂变质,需是广州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 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供货时原件备查),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猪肉分割证,鲜肉确 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6、 其他肉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 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色泽明显。冷冻 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以上,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品解冻后 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如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 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上需贴有 SC标志。 7、 蛋类:包装完整,新鲜,无裂纹、无异味。 8、 蔬菜、瓜果需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如国家有规定),中标人需保证 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 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光泽及蔬菜的 成熟度和鲜嫩程度,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不能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 常蔬菜。 9、 叶菜类应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 和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芭结球适度,花椰菜类应 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10、 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果实不能有裂蒂 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1、 瓜果类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 伤,不带泥土。 12、 根茎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新鲜,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心、异 味、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13、 薯芋等应色泽一致、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4、 葱、蒜类应不带老叶、枯叶,不带泥土,无腐烂、异味。 15、 豆类应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嫩、均匀,豆粒饱满, 无发芽,不带泥土。 16、 食用菌类应新鲜、无杂质、无腐烂、畸形、异味。 17、 米、油类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 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8、 粮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SC认证、国家机关 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完整,同时包装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 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19、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0、 每瓶食用油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 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 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需正常。根据需求的 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货物标签,有生产 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 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 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1、 豆制品类(包括但不限于:豆干、豆腐、豆浆、豆奶饮品等)货物需符合卫生,不得有腐 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 质。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国家机关发出的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2、 饮料类(包括但不限于:牛奶、乳酸饮料等)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 厂家合格证书、提供 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完整,同时包装印有注册商 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23、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质量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 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货物进入仓库。 24、 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为转基因货物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货物中具有转基因货物或 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5、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 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6、 货物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中标人如因产品停产或市场 限制流通等问题确实需要变更货物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27、 每天所提供货物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 3天(即 72小时)。 (1)肉类(含家禽、鱼)、瓜果蔬菜、调味品(辅料、佐料) 1)鲜肉: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 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2)其他肉类 ?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所有产品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或月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肉类(含家禽、鱼):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 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 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 检查 3、产品合格证、广州市分割 肉销售凭据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 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 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 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 4)瓜果蔬菜、调味品(辅料、佐料):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 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 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P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 ≤4 除上述要求外,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需符合国家标准 验收索证要求: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 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 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 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 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2)粮、油、面粉、散装豆类 1)、大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 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粮、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 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 厂家电话号码。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 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 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 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 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 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如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 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 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 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散装豆类:供货货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 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 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4)、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 确属供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3)干货等: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 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 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 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 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 接受。 (三)质量保证 1、 中标人具有厨房货物综合供货能力,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储存设施、配送中心。 2、 中标人具有固定的销售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3、 中标人所供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相关条 例规定。 4、 采购人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 5、 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采购人与中标人 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广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 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 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6、 货物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和承载物内。 四、送货时间、地点和人员等要求(商务要求) 1、 送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 1690号),临时性 采购要按采购人的要求时间送达交货地点。 2、 配送时间:(1)食杂食品:固定订单的能在收到订单后 3天内送达,紧急订单的能在收到 订单后 2小时内送达。(2)生鲜食品:固定订单的每天早上 8时前送达,紧急订单的能在收到订单 后 2小时内送达。 3、 配送人员:要求最低固定配送人员 2-3名,并有单位雇佣关系及身份证明,交采购人存档, 如更换配送人员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为本项目供货、配送、运输等服务的工作人员都应具有有效期 内的健康证明材料,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已含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工作人员名单、工 作内容、接触食品等信息应进行记录,采购人有权定期抽查,如查实有工作人员证明材料无效或无 证明材料的,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其产生责任。 4、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 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 按量供货(采购人书面同意推迟的除外),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厨房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自行 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5、 中标人应严格按采购人订单要求按时供应商品,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 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且采购人有权拒收。如 因商品停产或被国家有关部门限制流通等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6、 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 送上一式两份的固定格式内容规范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 收货的凭证。 五、包装、运输、装卸和存储要求: 1、 商品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 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2、 所提供的货物运输应由中标人负责,不得外包,运送食材的车辆、拉车等必须干净卫生。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 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 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 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 冷藏、冷冻食品需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 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 度范围。 5、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 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货物到达 目的地时外包装需完整、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无任何拆封、破损现象。 6、 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 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 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分钟。 7、 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各供货点择优选配上述货物按期提出供货计 划,中标人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六、验收要求(商务要求) (一)验收流程 1、 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货物的外观 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 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需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 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 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货 物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 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 —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 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 对每批次每种货物,采购有如有需要会不定期抽查验收。 4、 如有需要时,采购人验收人员应按需求书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 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 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 息数据,采购人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5、 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 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 产品退货处理。 6、 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 格证明或无本批次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 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伙 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 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 (四)验收条款 1、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要求。 2、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需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 格检验证明。 3、 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需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 准。 4、 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 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 中标人配送货物需按时按量按质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后,双 方需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需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 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五)其他说明 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进行质量及数量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 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 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 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或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中标人先支付检测费 用。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返还费用至中标人;若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 七、履约保证金要求(商务要求) 1)履约保证金缴纳或提交方式、时间和金额: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 33.6 万元 的履约保证金(具体方式可双方商定,如银行转账或保函等)。 ?如银行转账支付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转入指定银行。 ?如以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支付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保函原件,该履约保函的保证期限 自金融机构出具保函之日始至本项目完成两年服务期结束之日止。如保函有效期在本项目完成两年 服务期结束之日前到期,中标人须在该保函到期前延展有效期。保函须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 即付的金融机构等额保函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退还和不予退还情形: ?在合同履约期间,如中标人出现合同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 金不足以承担因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采购人有权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 式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 证金或向担保金融机构提出等额索赔。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中标人供应 货物质量原因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被取消供应资格,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其他不予退 还情况详见“用户需求书 九、其他(三)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和方式: 不论中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不予退还履约 保证金情形的,如采购银行转账的,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6.8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完成两年服务期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 息退回(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在完成两年服务期结束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退回保函原件)或中 标人在合同期满一年后另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16.8 万元的新履约保函(提交新新履约保函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回人民币 33.6万元的保函,在本项目完成两年服务期结束之日起 10个工 作日内无息退回剩余履约保函。 3)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的,中标人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将 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注:如因中标人出现违约扣罚履约保证金(包括保函形式)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办 理索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详细索赔流程、收集和向担保机构递交索赔所需材料等等。 八、付款方式(商务要求)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 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 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的付款时间 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九、其他 (一)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报下浮率,所报下浮率应充分考虑货物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检验、人员、管 理、装卸、利润、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的一切费用考虑因素,合同结算 时货物已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提及的费用。 投标下浮率是唯一确定,投标报价范围应在 0%≦下浮率≦100%,否则投标无效。下浮率必须为 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85%-90%)。 (二)货物基准价设定和结算方式 1、本项目所供货物品种如在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有的,采购价格均以广州市发展与改 革委员会(数据来源请前往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 http://fgw.gz.gov.cn/查看专题专栏-广 州菜篮子价格)中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实时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下浮率由各投标人 自行报价(注:缺少的品种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或其他官方价格信息平台的价 格对比做为补充。) 2、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 平均零售价为准,公布的品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为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 以 7 天为周期,以 7 天为一旬,每月 7 日、14 日、21 日、28 日为定价日,每期根据“广州市菜篮 子平均零售价格”(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变 动而变动。若当期最后一天价格未更新的,则以同期相近一天或上一期公布的为准。 3、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 子平均零售价为准)未公布的品种,副食品、干货等食品在合同开始阶段统一调研一次,并以此为 价格基准,以后如有调整的,需要提交价格调整报告,双方重新调研后确定价格。中标人与采购人 人员共同前往周边超市(沃尔玛(南洲店)、华润万家(东晓南新都荟店))及批发市场(瑞宝粮 油食杂批发市场)对所需采购的商品询价,以三地所询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并根据中标下浮 率下浮,每隔一个季度如采购人认为有需要,将与中标人再次前往相同地点询价,执行价格期间未 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4、结算方式: (1)广州菜篮子有品种和价格的货物:则结算价格=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 售价(7天为周期)×(1-X%)×实际供货量。 (2)广州菜篮子无品种和价格的货物:则结算价格=市场调研价格×(1-X%)×实际供货量。 (三)对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1、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 合同,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因中标人供应货物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的商品或造成食品中毒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除扣缴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须同时负责赔偿采购人因此支付的一切费用。 3、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 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应秉着负责的态度和严格的工作作风,积极响应采购人各项工作要求,如出现 不配合、不汇报、不响应的,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解除合同。 5、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合同解除, 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 还,此外,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履约保证金罚则: (一)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 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采购人协商,且未影响伙食供应的除外); 4)食材供货数量仅为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伙食供应;(供 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中标人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按采购人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中标人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8)中标人没有按时在扶贫平台上支付货款。 (二)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3)因退货或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采购人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4)供货数量低于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5)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6)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 7)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造成无法及 时联系; 9)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上述(一)、(二)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影响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 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月起严格执行。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 20%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采购人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2)中标人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影响采购人服务的老人身体安全的; (四)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 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五)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否则 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四)质量考核要求 1、中标人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权终止其 供货资格。 2、考核标准: 以下考核细则仅供参考,具体考核细则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人对考核细则保持 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以下考核细则是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的内容,若中标人考核 分数低于 90 分的,一季度内达到 2 次的或者 1个月内考核分数低于 80分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 标人的供货资格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考核细则 项类 序号 评分细则 扣分 备注 产品要求 1. 没有按时报价的 2 2. 提供的报价价格严重不符合市场规律的 5 3. 未提供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产品相关厂家 证件的 3 4. 提供的产品剩余保质期少于 2/3的 3 人员要求 5. 未提供配送人员有效期内健康证明的 2 6. 配送人员穿戴不符合卫生条件的 2 质量要求 7. 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一般食物中毒的 15 8. 因中标方原因造成较大以上食物中毒的 25 9. 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如肉类出现不正常 气味、过夜肉类、蔬菜水果出现小量腐 烂或黄叶等较小质量问题的 3 10. 在半成品中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 素等有害物质,每次扣8分 8 安全生产管理 要求 11.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或违反制度操作的,每次扣5分 5 12.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 3分 3 13. 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 10 的,每宗扣 10分 14.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 故,每次扣10分 10 满意度要求 15. 被用户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宗扣 2分 2 16. 被媒体负面曝光且属实的,每宗扣 10分 10 其它 17.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 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 合上述违约类别,每次扣5分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 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 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 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 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1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 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336 万)作为收费的计算 依据。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计算后本项目固定收费?40,960.00。 类型 费率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0.004% 0.004% 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 人民币 350万元 人民币 300万元 人民币 450万元 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1.1%=2.2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万元)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账户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用途:“0724-2101D25N4377”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 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标的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 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 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 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 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 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 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 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 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 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 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 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 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 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 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 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如有)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 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 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如有)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考虑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人民币含税价、税费、包装、运输、检验、人员、 管理、装卸、利润、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的一切费用。 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 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2 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 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格文 件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投标保证金 16.1履约保证金 16.1.1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16.1.2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 规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 约担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16.1.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 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16.2融资担保 16.2.1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16.2.2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 16.3投标保证金 16.3.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 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 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 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参考第 五部分附件)。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 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 盘或光 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 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 WORD 或 EXCEL 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 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 19.3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 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唱标信封 正本/副本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9.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5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 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 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 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 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0.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 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 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 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 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具体 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 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 24.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 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 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综合 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 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技术评分 (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 28.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及投诉 29.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各 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及获取途 径说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5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 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室 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20-37860713/715(工作时间:8:30-17:00),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30.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投诉。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31.1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 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选择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 应商,或重新采购。 32. 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 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 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机关备案。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 额的百分之十。 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33.1 定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 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33.2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已获得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 (2)具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等信用记录; (4)金融机构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其他条件。 33.3 如供应商需要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相关要求及具体指引可查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 采购〔2020〕6号)、《广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广州市政府采购 合同线上融资业务的通知》(穗财采〔2020〕9号)等相关文件。 八、适用法律 34.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 的法规、规章、政策。 34.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34.1.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 小企业。 34.1.2 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政策的情形:(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 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 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 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4.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1.1.4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 3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 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34.1.6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4.1.7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34.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17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 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 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 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进行审查) 3 投标人如是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如是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 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购买本次采购文件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5.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 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得分占 30 分,商务得分占 30 分,价格得分占 40分,以评标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 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 1 名 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以项目所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评标步骤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报价: 1)对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下浮率是唯一确定,投标报价范围应在0%≦下浮率≦100%,否则投标无效。 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5%-90%)。 2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4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 5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 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7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1 项目实施计划 及配送保障措 施 8分 根据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承诺、投标货物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整体响 应情况、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评价。 投标货物的质量、来源有保障,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运输各 环节有完善的措施,应急处置方案全面具体,8分; 投标货物的质量、来源有一定的保障,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运输各环节有较为完善的措施,应急处置方案较为全面具体,5分; 投标货物的质量、来源的保障不够,投标文件出现负偏离情况,运输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各环节的措施不够完善,应急处置方案不够全面具体,一般:3分。 2 货物的包装、 运输、装卸、 仓储方案 7分 1、有提供货物包装方案,在满足基本招标要求基础上,有针对本项目 具体供应货物种类有进行分析或分类,对不同种类列举首选和备选的 适用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的选择说明,有相关优缺点及风险分析。 2、有货物运输、装卸、仓储方案,在满足基本招标要求基础上,针对 本项目具体供应货物种类运输、装卸、存放有进行分析或分类,对招 标人不同时间要求和安全要求列举首选和备选的适用运输线路、运输 工具和运输频率、自运或委托第三方承运的选择说明,有相关优缺点 及风险分析。 列举全面、针对性强、分析正确、内容说明全面,得 7 分;列举、分 析和针对性有所欠缺或不完全正确、内容说明较全面,得 4分;列举 分析较欠缺或基本有误、内容说明一般或基本没有,得 1分 无货物包装、运输、装卸、仓储方案或方案不满足基本包装、运输、装 卸、仓储要求不得分。 3 食品安全保障 方案 8分 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完整、食品安全保障技术先进、操作具体可 行,完全满足本项目用户需求得 8分。 方案基本完整、计划安排较科学、操作具体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本项 目用户需求得 5分。 方案不完整、计划安排不科学、操作具体不可行,部分满足本项目用 户需求得 2分。 无方案不得分 4 特殊情况应急 及出现产品质 量问题退换货 方案 7分 特殊情况应急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详细具体,得 7分; 特殊情况应急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较详细,得 4分; 特殊情况应急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较简单,得 1分; 无特殊情况应急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得 0分。 无方案不得分。 合计 30分 2.商务评价: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投入本 项目食品检测 设备和人员情 况 6分 1.检测设备:投标人自有或租有真菌霉素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细菌 检测仪、肉类检测仪、莱克多巴胺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品添加 剂检测仪等,满足上述一类设备且提供有效证明得 0.5 分,最高得 3.5 分。需提供相应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和用 途介绍)、设备实物拍摄图片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如非自有设备,须 提供有效的租用合同或证明复印件。 2.食品检测员:配备食品检验员,得 2.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检测人 员在投标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人投入本 项目冷藏冷冻 库情况 4分 投标人自有或租用冷藏冷冻库,累计计容积情况(使用年限在有效期内), 且 冷藏冷冻库累计容积<100m 3 不得分,在 100m 3 基础上每增加 50m 3 得 1分, 最高得 4分。 未提供冷藏冷冻库证明文件不得分 注: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地址,须体现以 m 3 为单位的容积, 不是以 m 3 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 m 3 ,提供冷冻库室内外图片,否则不计 分 3 投标人投入入 本项目服务服 务配送运输车 辆情况 3分 1、每投入一辆专用冷链配送车得 0.5分,最高得 1分 2、每投入一辆配送服务车辆得 0.5分,最高得 2分 注:须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的,同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得 分。 4 投标人自有或 租租用的蔬菜 种植生产基地 情况 4分 基地种植面积不少于 100亩,在 100亩基础上,每增加 100 亩得 0.5分, 最高得 4分。 (注:如种植基地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种植基地 为投标人租赁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另提供第三方测绘报告;。) 6 投标人企业认 证情况 3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投标人每提供上述一项认证得 0.6分,最高 3分。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http://cx.cnca.cn)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否则不得分) 7 2017年 1月 1 日至今完成同 类项目业绩及 客户满意度评 价情况 6分 2017 年至今,投标人具有承服务不同客户承担类似项目经验,且获得合 同的买方(甲方)单位对其服务或货品质量评价,且评价内容须为满意或 优等类似的正面评价材料,须盖有合同的买方(甲方)单位公章(单位处 室章、部门章或其他章无效),每个项目得 1分,最高得 6分。(须提供 项目合同复印件和对应评价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不符合要求或没提供的不得分)。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8 投标人购买的 食品安全责任 险情况 3分 比较投标人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前提须满足每次事故免赔额 不高于 1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少于 3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不少于 10万元,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以 1000万为基础,保险金额每增加 500万得 0.5分,最高得 3分。 其他不得分 注:金额以投保单上的“保险金额”为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 任险投保单及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9 投标人投入本 项目线上服务 平台 1分 投标人自有网络销售或订购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手机客户端 或网上商城均可)或与第三方上述平台合作获得使用权,使用权限包括 能向采购采购人支持线上全流程服务以及客户服务支撑,方便采购人订 货和订单跟踪和获得高效的售后服务: 1.提供网络平台网址,提供平台自有权有效证明或与平台合作关系(应能 体现使用权限范围)有效证明 0.5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能提供 24 小时的服务热线并具备专职的客服人员,能快速响应 和协同资源解决问题,提供服务电话号码、人员名单、人员身份证号,得 0.5分,否则不得分。 合计 30分 3、价格评价: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 A. 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 除(C1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 -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B.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 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1-C2)(本项 目不适用该条款); C. 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D.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三部 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E. 本条款中上述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F.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格式不可修改), 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2) 节能、环保产品: (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3的价格扣除(C3的取值范围为 1%)即:评 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3。 (b)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4的价格扣除(C4的取值范围 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环保产品核实价×C4。 (c)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 该投标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评标价的确定:经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价格更正及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 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6)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下浮率中,取投标最高下浮率作为基准价,各有 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下浮率 40 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高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 价格评分=(1-基准下浮率)/(1-评标下浮率)×40 4.综合比较与评价: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1-Cmax)/(1-C)]×40 + T + M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C 某个投标人的评标下浮率; Cmin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投标下浮率; T 某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得分; 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 注: T、M均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 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 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小于第一中 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 20%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项目) 合 同 书 (货物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及中标人实际响 应进行修订,但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如合同涉及参考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中“用 户需求书”相同内容不一致时以用户需求书内容为准。 采购合同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业主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 乙方(中标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和乙方 投标承诺,就 (项目名称),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数量、金额及具体要求 甲方日常厨房食品、用品大类大致如下,供应类别以甲方实际订单要求为准,附表:表中未列 明的类别,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无条件供给,金额按中标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序号 类别 1 叶菜类(如生菜、油麦菜、芥菜、芹菜、白菜、通心菜、西洋菜等) 2 瓜果类(如:木瓜、冬瓜、丝瓜、南瓜、) 3 根茎类(如:薯、山药、芋头) 4 荚果类、花类、其它蔬菜类(如:菜花、马蹄、黄豆芽) 5 姜、葱、蒜类 6 海鲜干货类(如:瑶柱、虾米、柴鱼、咸鱼、淡菜等) 7 干货、咸杂类(如:冬菇、云耳、金针、菜干、霸王花、粉丝、支竹等) 8 鲜肉类(如:猪、牛、羊等) 9 禽类(如:鸡、鹅、鸭等) 10 其他肉类、鲜鱼肉类 11 冰冻及冰鲜品类(如:冻驴肉、冻鸡翅、冻鸡腿、冻鸭肉、冷冻冰鲜海鱼等) 12 食用菌类 13 奶制品类 14 蛋类 15 米及其制品类 16 面、粉及其制品类 17 豆类、豆制品类、杂粮类(如:豆腐、豆干等) 18 冷冻包点、糕点及面包类 19 粮油类(如:食用花生油) 20 调味料类(如:盐、酱油、味精、糖等) 21 水果类 22 饮品、饮料类 23 零食类 24 厨房日用杂货类(刀、砧板、盘、碟及一次性饭盒等) 25 其它类(如:节日、生日食品等) 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实际响应内容为准。 2、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所供货物品种如在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有的,采购价格均以广州市发展与改 革委员会(数据来源请前往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 http://fgw.gz.gov.cn/查看专题专栏-广 州菜篮子价格)中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实时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基准,按下浮率 计算 (注:缺少的品种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或其他官方价格信息平台的价格对比做 为补充。) (2)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准,公布的 品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乙方中标的下浮率 为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以 7天为周期,以 7天为一 旬,每月 7 日、14 日、21 日、28 日为定价日,每期根据“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广州市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变动而变动。若当期最后一天 价格未更新的,则以同期相近一天或上一期公布的为准。 (3)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 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准)未公布的品种,副食品、干货等食品在合同开始阶段统一调研一次,并以此 为价格基准,以后如有调整的,需要提交价格调整报告,双方重新调研后确定价格。乙方与甲方人 员共同前往周边超市(沃尔玛(南洲店)、华润万家(东晓南新都荟店))及批发市场(瑞宝粮油 食杂批发市场)对所需采购的商品询价,以三地所询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并根据中标下浮率 下浮,每隔一个季度如甲方认为有需要,将与乙方再次前往相同地点询价,执行价格期间未经甲方 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4)结算方式: 1)广州菜篮子有品种和价格的货物:则结算价格=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 价(7天为周期)×(1-X%)×实际供货量。 2)广州菜篮子无品种和价格的货物:则结算价格=市场调研价格×(1-X%)×实际供货量。 (5)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当月供货后,于次月 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 到申请后在 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 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2、 质量保证及食品卫生安全: (1)乙方具有厨房货物综合供货能力,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储存设施、配送中心。 (2)乙方具有固定的销售服务人员及运输能力,并愿意接受相关质检单位的商品质量检测。 (3)乙方所供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相关条例 规定。 (4)甲方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 (5)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甲方与乙方认为 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广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 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 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6)货物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和承载物内。 (7)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进行质量及数量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 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 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 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或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8)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乙方先支付检测费 用。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返还费用至乙方;若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 方承担。 4、 送货时间、地点和人员等要求: (1)送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福利院(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 1690号),临时性 采购要按甲方的要求时间送达交货地点。 (2)食杂食品:固定订单的能在收到订单后 天内送达,紧急订单的能在收到订单后 小时内 送达。 (3)生鲜食品:固定订单的每天早上 8点钟前送达,紧急订单的能在收到订单后 小时内送达。 (4)固定配送人员,且有健康证明。要求最低配送人员 2-3名,并有单位雇佣关系及身份证明, 交甲方存档,如更换配送人员需提前通知甲方。为本项目供货、配送、运输等服务的工作人员都应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材料,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含投标报价中。乙方工作人员名 单、工作内容、接触食品等信息应进行记录,甲方有权定期抽查,如查实有工作人员证明材料无效 或无证明材料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其产生责任。 (5)商品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6)运送食材的车辆、拉车等必须干净卫生。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 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7)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 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甲 方书面同意推迟的除外),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厨房食品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重量、生产日 期和有效期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 请。 5、数量明确 (1)数量方面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订单要求按时供应商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供应商品,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乙方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且甲方有权拒 收。如因商品停产或被国家有关部门限制流通等问题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 申请。 (2)乙方应保证供货数量准确,货物数量以甲方验货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固定 格式内容规范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如有短 缺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在 1小时之内补齐数量,保证甲方食堂工作正常。 (3)乙方每次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为准,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以作为结算 时的依据。 6、订货方式 (1)甲方应提前 15小时将次日食堂所需食材品种、数量、规格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安排采 购、配送。 (2)乙方所送的货物应当按照甲方采购单所需的数量、规格、品牌供应,如有乙方未按照甲方 采购标准供应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要求重新配送,因配送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如 乙方超过规定时间 20分钟未送达,甲方将扣取乙方当天配送的总额的 10%作为补偿。 7、包装、运输、装卸和存储要求 (1)商品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2)所提供的货物运输应由乙方负责,不得外包,运送食材的车辆、拉车等必须干净卫生。整 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 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 无不良气味、异味。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 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冷藏、冷冻食品需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 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 度范围。 (5)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 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货物到达 目的地时外包装需完整、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无任何拆封、破损现象。 (6)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 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 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7)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甲方根据乙方各供货点择优选配上述货物按期提出供货计划, 乙方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9、验收 (一)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货物的外观 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 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需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 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 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货 物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 —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 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对每批次每种货物,采购有如有需要会不定期抽查验收。 (4)如有需要时,甲方验收人员应按需求书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 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 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 数据,甲方验收人员应和乙方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5)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 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将问题产 品退货处理。 (6)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 格证明或无本批次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 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伙食供应 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 销毁,不退货给乙方。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 (四)验收条款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要求。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需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 检验证明。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需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配送货物需按时按量按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后,双方需 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需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 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五)其他验收说明 (1)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进行质量及数量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 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 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 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或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乙方先支付检测费 用。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返还费用至乙方;若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 方承担。 7、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缴纳或提交方式、时间和金额: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33.6 万元的履 约保证金(具体方式可双方商定,如银行转账或保函等)。 ?如银行转账支付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转入指定银行。 ?如以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支付的,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函原件,该履约保函的保证期限自金 融机构出具保函之日始至本项目完成两年服务期结束之日止。如保函有效期在本项目完成两年服务 期结束之日前到期,乙方须在该保函到期前延展有效期。保函须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 金融机构等额保函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退还和不予退还情形: ?在合同履约期间,如乙方出现合同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 足以承担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甲方有权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要求乙方 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向担保金 融机构提出等额索赔。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供应货物质量原因造成安 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被取消供应资格,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其他不予退还情况详见“用户需 求书 九、其他(三)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和方式: 不论乙方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不予退还履约保 证金情形的,如采购银行转账的,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年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6.8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完成两年服务期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 息退回(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在完成两年服务期结束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退回保函原件)或乙 方在合同期满一年后另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16.8万元的新履约保函(提交新新履约保函之日起 10个 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回人民币 33.6万元的保函,在本项目完成两年服务期结束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回剩余履约保函。 3)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的,乙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 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注:如因乙方出现违约扣罚履约保证金(包括保函形式)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索赔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详细索赔流程、收集和向担保机构递交索赔所需材料等等。 二、服务期限、地点和人数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二年一签) (二)服务地点: (三)服务人数: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材必须及时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去市场调研,如果乙方的报价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应提供合理依据,比如市场主管部 门的证明或者价格主管部门公告的价格或者三个以上商家愿意出售的价格等。 3、验收食材时应以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为验收标准,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质量 的食材,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补,拒收或要求退补食材时应认真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拒收。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每次订货的要求,按时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送到甲 方厨房。 2、交货当日乙方应无条件正常交货,不可擅自变更食材品种、数量及交货时间。 3、为确保甲方老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乙方在选购食材时,必须精心挑质量优良、新鲜卫生、 并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严禁选购含有剧毒农药或其他对身体有毒有害的食材。凡乙方提供的商品 因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的下浮率。否则,乙方应向甲方补齐产生的价差,同时甲方有权 扣除 10%的履约保证金。 5、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6、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 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配送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健康 证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若乙方配送人员不符合要求或甲方对其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更换。 7、乙方必须为其配送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教育,如乙方配送人员发生任何人身 伤亡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 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 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五、违约 1、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乙方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供应货物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的商品或造成食品中毒的,甲方可终止合同,除扣 缴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乙方须同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支付的一切费用。 3、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 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乙方在服务期间应秉着负责的态度和严格的工作作风,积极响应甲方各项工作要求,如出现不配 合、不汇报、不响应的,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解除合同。 5、乙方在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合同解除, 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此外,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履约保证金罚则: (一)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 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未按甲方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且未影响伙食供应的除外); 4)食材供货数量仅为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伙食供应;(供应 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乙方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8)乙方没有按时在扶贫平台上支付货款。 (二)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3)因退货或未按甲方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甲方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4)供货数量低于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5)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6)把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 7)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无法及时 联系; 9)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上述(一)、(二)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影响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 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月起严格执行。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除 20%履约保证金: 1)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2)乙方对货物检查把关不严,影响甲方服务的老人身体安全的; (四)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 履约保证金补齐。 (五)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按单 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六)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 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 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直至乙方交付订单货物为止。 (七)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经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且仍不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当期应付未付货款 1%的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订单货物总价的 20%。 六、争议的解决方法 (一)对甲方提出质量有争议的货物,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 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 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三)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七、保密要求 乙方对履行本合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 止。乙方违反保密要求,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 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 (一)招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 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正本份,甲方份、乙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本合同自 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广州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货物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文件 三、 符合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部分 六、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 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开标一览表》应另外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0724-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一、自查表 1.1 资格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合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2017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 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 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 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 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 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 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 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⑤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或书面声明;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 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时以采购代 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如是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的生产厂家,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 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 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 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已购买本次采购文件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 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 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对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下浮率是唯一确定,投标报价范围应在 0%≦下浮率≦100%,否则投标无效。 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85%-90%)。投标下浮率是唯一确定 □通过 □不通过 / 投标有效期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 90天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中“★”号条款的技 术、商务要求 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 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其它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 品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 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 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委有 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文件 2.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0724-XXXXXXXX)的采购公告,本公司 (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如下: (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 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2)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3)关于本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信息的查询,截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司没有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 (4)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 承担。 特此声明! 后附附件如下: 1.2017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 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2.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增值税、营业税等缴纳凭证)。 3.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4.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备注:我司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附件 1、2、 3 项相关内容,可不提供 1-3 项证明材料,并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 1-3 项证明材料的真 实性进行审查验证。(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 询到附件 1-3 项相关内容,请在□打钩承诺,否则须后附 1-3 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全称)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 份比例 备注: 1.股东或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企业 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资方式填写:货物、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等。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构成情况,具体信息情况应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 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信息一致。 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2.1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2.2投标人如是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投标人如是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 2.2.3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 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 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三、符合性文件 3.1 投标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招标项目(0724- )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 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文件; 3. 符合性文件 4. 商务部分; 5. 技术部分; 6.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九十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 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 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 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 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3.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 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3.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 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公司全称)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 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 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 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 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 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 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份,送采购人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应签订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是合同的附件之一。 四、商务部分 4.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技术职称 授权代表姓名 电话/职务 成立时间 经济类型 登记机关 邮编 联系人姓名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单 位性质、发展历程、经 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 营产品、技术力量、实 施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等)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万 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实施履行本 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财务状况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投标人可提供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 4)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分项 基 本 情 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华南地区或广东 省总代理或中国 总代理或生产厂 家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关键设备 合法来源渠道 (1)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电话: 传真: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业绩(提供客户清单、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关键设备 合法来源渠道 (2)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业绩(提供客户清单、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电话: 传真: 设在广东省内的 售后服务机构情 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 姓名: 电话: 传真: 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 注:如评审有要求,根据评审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四、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手 机 总负责人 其他主要技术 人员 … 注:如评审有要求,根据评审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五、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质保期 六、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所列制度均为目前仍在执行的制度,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操作管理 制度等,提供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 号 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开始执行时间 备注 1 2 …… 七、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请扼要叙述) 八、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中如 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向贵司缴纳 “中标服务 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合同款 中代为扣付。 特此承诺。 另关于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后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的事宜,我司声明如下: A: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于下方( )打“√”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为:;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B: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下方( )打“√”,并提供相关资料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 (请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3、注册地址: (请填写) 4、办公电话(固话): (请填写) 5、开户银行及账号: (请填写)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加盖了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国税登记证扫描件/或在所属 国税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后附) 中标人联系人:, 手机号: ; 单位地址:电话:传真: 。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九、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明: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参考格式) (适用于非投标人生产的投标标的,且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供的情况) (招标采购单位):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 企业法人 ,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总代理地址) 。兹授权 (投标人名 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为 0724-XXXX、项目名称: 采购 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总代理)的 (投标标的名称)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响应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兹确 认 (投标人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4.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 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5.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文件。 授权制造厂(总代理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也可提供有效的经销商证书或代理商证书。 十、政府采购政策适用性相关函件(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 1.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序号 标的名称(规格型 号、注册商标) 制 造 商 (服务商) 制 造 商 (服务商) 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保标 志产品 认 证 证 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 在总报价中 占比(%)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 型”; 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证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信息可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 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 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 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 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 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 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 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 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 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 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 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 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 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 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 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 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 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十一、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文件为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是否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 □是 □否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 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 4.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未设置“★”项商务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置“★” 项商务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2)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5 送货时间、地点和人员等要求:按用户需求书中要求为准 6 履约保证金要求:按用户需求书中要求为准 8 付款方式:按用户需求书中要求为准 9 验收要求:按用户需求书中要求为准 10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 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 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五、技术部分 5.1 货物说明一览表 货物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投标文件中还应后附以下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所投产品不符合要求: 1.供货产品说明和有关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中文)、检测报告及图片等相关证明文 件(如有)。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 以上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5.2 技术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 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 求) 是否偏离 (无偏离/正 偏离/负偏 离) 偏离简述 1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 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 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 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 供承诺函) 2 ★投标人须提供签署有 效的《公平竞争承诺 书》(按照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 式”提供) 3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 货地点。中标人除不可 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 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 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 货,应提前通知中标 人。中标人不能按时、 按质、按量供货(采购 人书面同意推迟的除 外),导致采购人无法 正常供应厨房食品的,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 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 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 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 违约责任。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 不符合招标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 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未设置“★”项技术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 置“★”项技术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2)非实质性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 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 离/正偏离/负偏 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 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 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5.3 技术方案 投标人首先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中的内容要求,并在此基础之上完成项目实施 方案的编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拟投入的资金、设备、人员情况(如食材检测设备、食品检测人员等) 2、企业的内部运作的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措施 3、服务方案措施的可行性与保障性(现有的经营优势等) 4、货品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肉品、菜品合法来源、食材溯源跟踪等) 5、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仓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不同货物的包装方式、运输、装卸、仓储的 适用方式及分析) 6、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预防问题食材的流入、食材自检或送检手段、疫情期间食材检 测等) 7、特殊情况应急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如发生食物中毒紧急处理方案、质量退换方案等) 8、提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及合理化建议 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六、价格部分 6.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供应期/服务期 1 投标价 食杂食品:米、油、面、调味料、干货等 1批 2年 生鲜食品:肉类、蔬菜、禽蛋、豆制品、水产 品、半成品等。 2 各种税费 已包含 3 运输费 已包含 4 其他费用 已包含 投标下浮率是唯一 确定,投标报价范 围应在 0%≦下浮率 ≦100%,否则投标 无效。下浮率必须 为固定报价,不接 受区间报价(如 85%-90%) 投标下浮率: % 核心产品(米)品牌: 5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个公历日 6 备注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货物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检验、人员、管理、装卸、利润、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的一切费用。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一个信封 中,作为唱标之用。 4.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 X%,1)广州菜篮子有品种和价格的货 物:则结算价格=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7天为周期)×(1-X%)×实际供 货量。2)广州菜篮子无品种和价格的货物:则结算价格=市场调研价格×(1-X%)×实际供货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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