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水果、蔬菜类)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KRDLK1-2110229)
本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水果、蔬菜类)(招标项目编号:KRDLK1-211022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水果、蔬菜类)的中标结果,现公示如下:
第一标段:水果类
一、评标情况
1.中标人:武功县后稷新田园蔬菜专业合作社;
2.折扣率:89%;
3.交货期: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中标供应商根据《京东生鲜》当月公布菜价和的投标食材折扣,按实际发生的量进行据实结算(如《京东生鲜》无所需食材,则食材参考《美团优选》《叮咚买菜》《每日优鲜》等三家及以上平台平均价据实结算)如以上方式都没有所需食材的价格则参考供应地点周边1-3公里内超市调研价格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性强制合格标准);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联系人:刘未东;
7.联系电话:15829802266;
8.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大庄镇大西村。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路与金融二路西北角
联系人:赵工
电话:183928590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大厦19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9569197/18740707410
电子邮件:2463482711@qq.com
附件: 2021.11.07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水果、蔬菜类)(1).doc
项目编号:【KRDL】K1-2110229
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
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水果、蔬菜类)
第一标段:水果类
招标文件
招标人: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1" \f \h \u HYPERLINK \l _Toc93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招标需求及商务要求 26
第四章 评标办法 44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RDL】K1-211022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水果、蔬菜类)(招标项目编号:【KRDL】K1-21102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其他,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水果、蔬菜类),采购内容主要为物业板块餐厅所需水果、蔬菜等类别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水果类
(002)第二标段:蔬菜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水果、蔬菜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招标范围内相应食材及服务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中毒事件”的承诺书。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5.其他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14日17时00分00秒
2.获取方式:
2.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大厦19层;
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文件获取期间的每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请投标人合法授权代表携带所投标段的网上确认单、介绍信(介绍信中必须明确注明所获取文件的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其合法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获取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
2.3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应首先于上述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内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完成网上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至上述获取地点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2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2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路与金融二路西北角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83928590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大厦19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7577965/18740707410
电子邮件:2463482711@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路与金融二路西北角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839285904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7578965/18740707410 |
1.1.4 |
项目名称 |
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水果、蔬菜类) |
1.1.5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所涵盖货物的采购、验收等全部内容。 |
1.3.2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达到国家性强制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详见本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1.10 |
答疑 |
已领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回复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天前,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提交全部的word版电子文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缺少上述要求的书面材料或逾期提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且不予进行回复。 指定邮箱为: 2463482711@qq.com |
1.11 |
分包 |
不分包 分包 第一标段:水果类; 第二标段:蔬菜类。 |
3.1.3 |
投标文件电子标书 |
不要求。 要求: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要求: ①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word版本及PDF电子版本各1份。 ②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应放置于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其密封性不做强制要求。 ③电子版文件1份(U盘1份,内存不作强制性要求。) |
3.2.3 |
投标报价其他要求 |
自主填报,但不得超出本项目的最高预算。如超出,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固定比例合同,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出食材折扣,最终结算以每月价格为基础*食材折扣结算。 该折扣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总和,为一次性报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合同价格包含所提供货物的采购、运输、应交纳税费、伴随服务费、售后服务等因开展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在内。 折扣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按实际发生的量进行据实结算(如《京东生鲜》无所需食材,则食材参考《美团优选》《叮咚买菜》《每日优鲜》等三家及以上平台平均价据实结算)如以上方式都没有所需食材的价格则参考供应地点周边1-3公里内超市调研价格为准), |
3.2.4 |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要求 |
标段;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果类; 第二标段:蔬菜类;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无需交纳,本文件中涉及到投标保证金要求均不适用。 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10000.00; 2.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转账;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对公转账或电汇。 开户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账号:261301010400208920000009056 备注【以下为本项目重点提示内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1.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需在投标人诚信库中维护基本账户信息,此次将采用系统比对的方式验证投标保证金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基本账户信息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不利风险和责任;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无需前往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应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现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 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证件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中毒事件”的承诺书。 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中毒事件”的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自拟。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评审依据:投标人应提供具备上述要求的相应承诺书原件,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 投标文件格式。 5.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评审依据:投标人应提供具备上述要求的相应承诺书原件,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 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评审依据:投标人应提供具备上述要求的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评审依据:投标人应提供具备上述要求的相应承诺书原件,格式及内容具体参见 投标文件格式。 备注【以下为本项目重点提示内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①投标人应将上述资格审查资料按要求编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由于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补充。 |
3.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本招标文件凡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名)处,均应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或打印。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1份(U盘1份)。 |
3.7.5 |
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包装、密封及标记要求 |
1.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密封包装方式: ①投标文件的正本1份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副本2份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封面上应清晰标明“正本”、“副本”等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格式部分提供的封面标识并按照其要求签字或盖章; ②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还应再重复制作一份单独密封放于一个密封袋内(应与投标文件内的开标一览表一致且签章齐全)。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开标一览表”的标识; |
4.1.2 |
纸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 应写明的其他内容 |
以本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0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2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24小时内在法律认可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
7.1 |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 |
7.3 |
履约担保 |
?有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 履约担保:10000.00。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将10000.00元履约担保转入招标人财务账户 服务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履约担保金 □无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第一标段采购预算:200万元 第二标段采购预算:400万元 各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数额,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3确定中标人后3日内,由中标人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的有关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10.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因中标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按照签订合同履行约定的或因自身原因拒绝与招标人进行项目对接及合同签订事宜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顺延中标单位,如顺延后的中标单位仍无法履约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开展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中标人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0.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如本表未说明的,以本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二、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8)被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答疑
答疑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本项目不得再次分包给中标人外的第三方。
2.招标文件的组成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招标需求及商务要求;
(4)评标办法;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应及时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引起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按照前附表要求向招标人提出疑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领取并获取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未按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向投标人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及时登录相应网站查看本项目的招标变更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等内容均以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3.4招标文件的质疑答复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者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资料和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有要求)组成。
3.1.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3.1.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3.1.3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无条件使用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不按统一规定填报电子投标文件,造成评标软件无法判别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报价,任何不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将按照废标处理。
3.2.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以可调整价格的投标均按照废标处理。
3.2.3投标报价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投标人可对任一最小单元进行投标,但不能对最小单元中的内容或者分项内容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内容、交付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在开标前换取票据(如要求),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还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3.5 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参数及商务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文件封面及其它有要求的部位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代理委托书。投标人签署授权代理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代理委托书无效。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副本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3.7.5 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包装、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用A4纸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文件(U盘1份)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密封。
4.1.2 纸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3.5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1)介绍参加会议的单位领导和来宾;
(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
(3)宣布开标纪律;
(4)宣布监督、监标、唱标、记录人员名单;
(5)由监标人及各投标人代表共同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性,并宣布查验结果;
(6)开启投标文件,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等主要内容,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
(7)开标会议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 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标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评标专家与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过程的保密
(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补遗、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均严格保密。
(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3.3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6.3.4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6.3.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3.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未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投标文件,不得进行评标。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次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合同授予
7.1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7.2.1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与投诉
9.5.1质疑
9.5.1.1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疑问,认为需要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9.5.1.2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开标会议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9.5.1.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9.5.1.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5.1.5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本招标公告。
9.5.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质疑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人所提交的质疑以传真形式、电子邮件形式、移动电话短信形式、微信形式等内容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
(5)质疑未按照相关格式提出的;
(6)质疑书上无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内容无效的;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8)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9)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9.5.1.7 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9.5.2 投诉
9.5.2.1 质疑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9.5.2.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项,代理人办理投诉事项时,除提交投诉函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5.2.3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9.5.2.4 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除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外。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需求及商务要求
一、招标内容及参数: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陕西西咸新区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板块餐饮服务项目提供食材采购,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餐厅所需的原材料及辅料,将其定时送至指定地点,主要内容包括水果、蔬菜类。
第一标段:水果类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类型 |
商品名称 |
单位 |
规格/尺寸 |
1 |
水果 |
散装 |
白心火龙果 |
称重/斤 |
500g |
2 |
水果 |
散装 |
砂糖橘 |
称重/斤 |
500g |
3 |
水果 |
散装 |
蜜桔 |
称重/斤 |
500g |
4 |
附件(1)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西安站职工食堂餐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1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员工食堂升级智慧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25-04-18
西电资产信息化设备维护服务、天翼酒店端午节福利资格入围采购项目-包2 入围候选人公示
2025-04-18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5年产建项目组员工食堂食材采购
2025-04-18
浐灞生态区锦堤住宅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安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2025-04-18
李家河公司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18
陕西荣德服饰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2025-04-18
陕西荣德服饰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2025-04-18
中移铁通陕西西安分公司生产调度用房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_中选结果公示
2025-04-17
[流标/废标公告]【陕西邮政临潼区分公司办公大楼机械排烟系统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失败公告
2025-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