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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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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产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产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12月06日 10: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产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0:05
评审专家名单张继红、程辉、樊春起、刘海波、韩世玲、刘筠筠、吴文隽、刘荣、宓琳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吟
项目联系电话64463503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吟 64463503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产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家佳金翔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阅园一区7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新发地农产品网络配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潘家庙46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家佳金翔食品有限公司 蔬菜类、水果类、其他(包括冻品、禽类、蛋类、水产及其他) / / /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网络配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蔬菜类、水果类、其他(包括冻品、禽类、蛋类、水产及其他)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继红、程辉、樊春起、刘海波、韩世玲、刘筠筠、吴文隽、刘荣、宓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如下:

中标排序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蔬菜类

浮动率

其他(包括冻品、禽类、蛋类、水产及其他)浮动率

水果类浮动率

1

北京家佳金翔食品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2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网络配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6.00%

-5.00%

-5.00%

注:上述浮动率均以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http://www.cjbj.net.cn/)公布的批发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所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联系方式:丁吟 644635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吟

电 话: 64463503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 2 投标资料表 ................................................................ 4 一、说明 .................................................................. 8 二、招标文件 ..............................................................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2 五、开标 ................................................................. 13 六、评标 ................................................................. 13 七、授予合同 ............................................................. 15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17 第四章采购需求 ............................................................ 20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26 第六章附件 ................................................................ 39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产品采购项目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 zbcg3503@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8 点 3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产品采 购项目 预算金额:预计人民币 1470 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要求,为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提供蔬菜、水果、冻品 及其他食材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合同履行期间,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 评价,若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不合格或发生违约情形,则甲方有权终止其供货并单方无责 解除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近三年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近三年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 地域范围内)。 信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开标当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时,下午 14:00 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领取,采用电子方式报名及领取,具体如下:请供应商将 《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word 文件及签字版扫描件发送至 zbcg3503@163.com,邮件主题“应 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产品采购项目报名”,报名 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领取 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登记的邮箱。 招标文件获取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人信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21 号 3.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路甲 11-1 号 3 层(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远程视频开 标方式,投标人未参加视频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 开标会议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21 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吟 64463503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投标资料表 投标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说明,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 条款编号。本表与投标人须知如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1 特别说明 1、本项目招标主体为 3家,分别为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以 下简称服务中心)、其所属北京启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启方公司)和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幼 儿园),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作为所属单位的上级单位,负责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中标人将与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启方物业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幼儿园 3 家单位分别 签订合同。 3、本项目和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干货调料类产品 采购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2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 冻品及其他产品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 最终使用单位(采购人):服务中心、启方公司和幼儿园 招标内容:按照要求,为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提 供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食材配送。具体地点为:服务中心(西 城区广安门南街 70 号、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21 号)、启方公司(朝 阳区北苑路 32 号、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 1 号)、幼儿园(东城区 和平里九区甲 3号)。 项目预算:预计人民币 1470 万元(此预算为两年度的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供应商依据采购预估量报价,合同金额以 实际采购量为准。 3 *投标人 的其他资 格要求 2.3 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 司出具给分支机构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殊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对联合 体投标要 求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现场踏勘 6.5 现场踏勘安排:无。 6 标前会 6.6 标前会安排:无。 7 投标文件 的构成 8.1 (1) *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1);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2); (3)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3); (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4);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格式 见第六章附件 5); (6)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6); (7) 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 第六章附件 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中 小微型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根据格式要求提供上述声明 函,未按照格式要求提供上述声明函的将不予认定); (8)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9)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 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针对于 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8); ? 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 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8)。 (10) 评标标准和方法提及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括但不限于: ? 投标人具备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类似业绩及证明文件; ? 用户评价; ? 项目整体组织实施方案及详细服务方案等。 8 投标文件 份数 9.5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份,副本 4份,电子文档 2份(U盘)。 9 *报价 方式 10.1 1 、 本 项 目 报 浮 动 率 , 以 北 京 创 价 市 场 价 格 信 息 网 (http://www.cjbj.net.cn/)公布的批发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报浮动率; 2、所报浮动率不得高于+5%; 3、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食材价格、包装、配送运输、装卸、 加工、相关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等全部费用; 4、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供应商依据采购预估量报价,合同金额 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5、投标人应承诺,如果中标,能够提供采购清单中及最终使用单 位所要求的全部产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蔬菜类、水果类、水 产类、禽类、蛋类等鲜活产品的价格以投标报价承诺的浮动率, 按照约定的产品定价周期对所供产品重新定价。此外,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保证依照国家税收相关规定为服务中心和启方公司开 具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幼儿园开具等额、正 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发票项目名称按商品明细开具,销售货物清单明细须与送货清单 一致;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配送原材料产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工作性质,并充分响应采购人的采 购及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0 投标 保证金 11.2 本项目不适用。 序 号 内容 对应条 款号 说明与要求 11 投标截止 时间 13.1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开标时 间、地点 15.1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3 成交 服务费 24.1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14 履约 保证金 25.1 本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第一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提交,第 二中标人按照甲方书面通知时间提交。 2、履约保证金金额:(1)向服务中心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 (2)向启方公司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 (3)向幼儿园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 3、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电汇或支票。 4、履约保证金将于服务期满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 15 签字或 盖章 规定签字或盖章处应签字或盖章。(本文件中的“签字”指签字人 亲笔签字或加盖签字人的人名章或手签章。) 16 述标 本项目包括述标环节,因疫情原因,采用远程视频述标方式,述 标时间不得超过 8 分钟(述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原因无法完成 述标,将在评审过程中扣减相应分数),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和评标方法。 17 其他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投标人综合评分结果,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两 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注:本表加注“*”的内容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概述 1.1 项目概述见投标资料表第 1条。 1.2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 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品目清单内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 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品目清单内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 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 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投标资料表第 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4 本次招标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3条。 2.5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取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形 式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 号码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登记备案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 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 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招标人已经明知该项应当 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招标人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 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 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 ? 第一章投标邀请 ?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第六章附件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 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需要进行答复 的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招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补充通 知后应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 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 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发布更正公告。 6.4 招标人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 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 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4条。 6.6 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5条。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图纸中的说明等) 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料表第 6条中列明的内容,其中加“*” 项目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 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9.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 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有投标人承担。投 标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9.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 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 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9.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方为有效。 9.5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第 7 条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 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投标报价 10.1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按照第六章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及用品、包装、装卸、运输、加工、保质期内服务、发票、税费 等全部费用。 10.2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 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 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 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 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10.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 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5 最低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比 90 天短的投标文件将 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 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 下,本须知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 11.2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 需同时提供退款银行详细信息。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应满足投标资料表第 9 条规定的标 准。 11.3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保证在开标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到咨询服务机构账户, 并在投标时递交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将 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以单位名义,按照电汇方式汇至如下账号,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外的其他 单位或个人代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账号信息: 开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为便于招标人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 言里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 11.4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何情况发 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投标人: (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5 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4)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之规定提交咨询服务费(如需要)。 11.5凡没有根据上述规定附有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1.6招标人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 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 标明 “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所有的信封封皮上均应清楚注明: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应 有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 12.2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各放在一个单 独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分别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12.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件的误投或过早 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 人。 12.4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放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在开标当日须单独提供一份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截止时间 13.1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资料表第 10 条。 13.2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未进行 登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13.3招标人可以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 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 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 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开 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回。 五、开标 开标 15.1招标人在投标资料表第 11 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 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2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请到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其投标的唱标内容。 六、评标 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 上单数。 16.2 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于本项目开标前在招标人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 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评标专家。 投标文件初审 17.1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包括:是否提 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有效。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 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是否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是否响应“*”关键条款、是否满足法 律、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 性要求等。 17.2投标人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有效期不足; (2) 投标人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价格比率的; (6)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关键条款,对关键条款的任何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 投标无效; (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恶意竞争的。 17.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 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7.4算术错误在一般情况下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7.4.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7.4.2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 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要求及内容应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并交招标人 存档。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交书面澄清,该书面澄清应有投标 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盖章,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 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8.2有关澄清要求和答复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8.3除了上述情况外,从投标截止期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 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招标人进行联系。 18.4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 导致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9.1经过初审后,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 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确定中标人 20.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后的综合评分排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 20.2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序在前 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 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或者可 以重新组织招标。 项目废标处理 21.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或申请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 2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招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签订合同 23.1 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的内容与最终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最终使用单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3.2 最终使用单位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 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3.3未经招标人和最终使用单位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并不得将 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和最终使 用单位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3.4中标人拒绝与最终使用单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咨询服务费(本项目无需缴纳咨询服务费) 24.1本项目应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3 条规定向咨询服务构支付咨询服务费。 履约保证金 2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3 条规定向最终使用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 25.2如果中标人应交而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 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保密条款 26.1除了投标人为投标所雇人员外,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项 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 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招标人及最终使用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及 最终使用单位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 本项目投标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投标必不可少的范围 内。 26.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使用本招标 书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6.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17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本项目评分标准为: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投标报价 40 分 商务部分 15 分 技术部分 45 分 合计 100 分 二、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分值 报价部分 (40 分) 蔬菜类 浮动率 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中浮动率最低的,价格分 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16 16 其他(包 括冻品、 禽类、蛋 类、水产 及其他) 浮动率 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中浮动率最低的,价格分 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16 16 水果类浮 动率 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中浮动率最低的,价格分 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8 8 商务部分 (15 分) 企业资质 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否则得 0分。 3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否则得 0分。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否则得 0分。 项目经验 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合同内 容为“全品类”的合同或者提供包含蔬菜类、水果类、蛋类、 水产类、禽类、冻品类全部种类组合的多个合同得 2分,如无 法提供前述合同,本项不得分。 如已提供前述合同,在此基础上,每多提供 1个包含上述任意 品类的合同得 0.5 分,本项满分为 6分。 需提供合同(包括首页、合同内容描述页、合同盖章页),否 则此项业绩不得分。合同案例中合同的乙方应与投标人的名称 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需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的证明文件。 6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分值 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幼儿园食 品原材料供货合同得 1分,本项满分为 3分。 需提供合同(包括首页、合同内容描述页、合同盖章页),否 则此项业绩不得分。合同案例中合同的乙方应与投标人的名称 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需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的证明文件。 3 用户评价 根据用户对于投标人的供货评价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无负面 评价的用户评价函得 1分,本项满分为 3分。 注:需提供用户评价函原件以及用户联系方式。 3 技术部分 (45 分) 现场述标 情况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针对性述标,述标人应为本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非项目负责人述标的本项扣减 4 分。(此项 由采购人代表提出,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述标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简介、资质; 2.企业整体供应链情况及供货能力; 3.配送方案、人员配备、响应时间; 4.食品安全、质量保障措施; 5.退货换货措施及应急保障方案。 对于述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上述 5项内容,每有 1项进行详细述标,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并体现出较强的供货能力得 2分;每有 1项进行了述标,但不 够具体详细或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或无法体现较强的供 货能力得 1 分;每有 1 项未进行述标不得分;本项满分为 10 分。 10 述标结束后,需详细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回答问题①思路清晰②对于重点的把握能力强③具有很强的 针对性④语言表达通顺简练,具有很强的沟通能力。 上述 4项全部满足得 4分,任何 1项不满足扣 1分,扣完为止。 4 整体服务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范围是否涵盖 全部采购需求、食材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服务方案对于本项 目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等)进行评分。 整体服务方案全面完善、供货能力及保障能力强得 6分; 整体服务方案较完善、供货能力及保障能力较强得 4分; 整体服务方案完善性一般,供货及保障能力一般得 2分; 整体服务方案欠缺或供货保障能力较差得 1分; 未提供整体服务方案不得分。 6 食品安全 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分。 方案完善、针对性强、保障措施有力得 5分。 方案较完善、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3分; 方案一般或没有针对性得 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分值 食材质量 保障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所供应食 材的产地,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具有合格的 检疫证明,是否拥有冷藏库或租用冷藏库、夏季供货的保鲜措 施等)进行评分。 方案完善、针对性强、保障措施有力得 5分。 方案较完善、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3分; 方案一般或没有针对性得 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供货渠道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供货渠道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 分。 供货渠道稳定、可靠、有保障,并且有严格的检疫措施得 4分; 供货渠道比较稳定、可靠,有一定的保障,并且有检疫措施得 2分; 供货渠道稳定性可靠性一般得 1分; 供货渠道稳定性可靠性较差不得分。 4 配送及运 输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运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人员团队 情况表、团队人员是否固定、分工合理性、供货的准时性、运 输车辆配备情况、运输过程中的保鲜、运输过程中食材是否混 装等)进行评分。 配送运输方案完善、可靠、针对配送运输容易产生的意外情况 保障措施有力得 4分; 配送运输方案较完善、可靠、有一定的保障措施得 2分; 配送运输方案欠完善,可靠性保障措施较差得 1分; 未提供配送运输方案不得分。 4 应急保障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投标人供货 过程中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运输过程的突发事件采取的措 施、退换货保障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采购保障措施等)进 行综合评价。 方案完善、针对性强、保障措施有力得 5分。 方案较完善、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3分; 方案一般或没有针对性得 2分; 方案较差得 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疫情常态 化防控措 施 针对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能够提供科学严谨、考虑周 密的防疫措施。 措施完全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完善清晰,详细可行,考 虑周密得 2分; 措施基本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 行性得 1分; 未提供措施或措施不符合常态化防控要求不得分。 2 注:对于投标报价得分应保留 2位小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相关声明,否则不予扣除)。 20 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甲方与两名中标人均签订 采购合同。 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供货,供货内容包括蔬菜、 水果、禽类、蛋、水产、冻品及其他等全部品类产品。在供货期间,甲方将定期对其进行 履约评价,若其履约评价结果不合格或发生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停止其供货并单方无责解 除合同。 综合得分第二名的为第二中标人,当第一中标人发生履约评价结果不合格或违约情形, 甲方停止其供货后,经甲方书面通知,第二中标人开始供货,供货内容包括蔬菜、水果、 禽类、蛋、水产、冻品及其他等全部品类产品。在供货期间,甲方也将定期对其进行履约 评价,若其履约评价结果不合格或发生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停止其供货并单方无责解除合 同。 一、项目简介 1.预算金额:人民币 1470 万元/两年。其中,机关服务中心预算金额为 980 万元/两年 (履约地点为西城区广安门南街 70 号预计 520 万元/两年,履约地点为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21 号预计 460 万元/两年);启方公司预算金额为 290 万元/两年(履约地点为朝阳区北苑 路 32 号预计 234 万元/两年,履约地点为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 1号预计 56 万元/两年);幼 儿园预算金额为 200 万元/两年(履约地点为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 3号)。 2.项目基本情况和所要达到的目标(概述):为服务中心机关食堂、启方公司食堂及幼 儿园食堂提供蔬菜、水果、冻品、禽类、小菜、方便食品、蛋类、水产及其他等。 3.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甲方所需产品送到指定地点。 4. 履约地点: 服务中心(西城区广安门南街 70 号、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21 号)、启方 公司(朝阳区北苑路 32 号、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 1 号)、幼儿园(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 3 号)。 二、采购产品清单及规格 另册提供,供货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此清单。 三、商务和技术要求 1.整体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如果中标,能够提供采购清单中及最终使用单位所要求的全部产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类、蛋类等鲜活产品的价格以投标报价 承诺的浮动率,按照约定的产品定价周期对所供产品重新定价。此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保证依照国家税收相关规定为服务中心和启方公司开具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为幼儿园开具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发票项目名称按商品明细开具,销售货物清单明细须与送货清单一致。 2.定价要求。 (1)原材料中的蔬菜(含豆制品)、水果、禽类、蛋、水产等鲜活产品,甲乙双方每 半个月确定一次价格;原材料中的冻品,甲乙双方每 3 个月确定一次价格;原材料中的小 菜、方便食品及其他产品,甲乙双方每半年确定一次价格。供货价格以甲乙双方定价前一 日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http://www.cjbj.net.cn/)公布的市场批发价的平均价为基 准价,按照中标浮动率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确定。 (2)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无法查询到价格信息的产品,根据产品不同的定价周期, 由甲乙双方进行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价格。 (3)报价需包含货物价格、配送运输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费用等全部费用。 (4)如遇应急采购,乙方应承诺在甲方提出应急采购要求后 2小时内送达货物,应急 采购价格执行定价周期内的价格;如应急采购产品之前未定价,则以应急采购当日北京创 价市场价格信息网(http://www.cjbj.net.cn/)公布的市场批发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按 照中标浮动率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确定;如应急采购产品之前未定价且在北京创价市场价格 信息网无法查询到其价格信息,则由甲乙双方进行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价格。 3.货物配送要求。 (1)蔬菜(含豆制品)、水果、蛋、水产等鲜活产品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 以前一天 16:00 前采购人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书面、邮件、短信、微信等)的菜单为准。 采购人根据需求开出订货品种及数量,供应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原材料出现 市场断档,应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 配送时间及地点如下: 对于本项目,供应商应配备 4 辆车完成配送工作。 ?对于服务中心(西城区广安门南街 70 号、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21 号),供应商应保证 每日 6:30-7:00 按照采购人通知的订货清单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于 7:30 前完成称重、盘点及验收。两个履约地点应各派一辆车单独配送。 ?对于启方公司的朝阳区北苑路 32 号地点,供应商应保证每日 6:30-7:00 按照采购人 通知的订货清单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于 7:30 前完成称重、盘点及验收。 应单独派一辆车配送。 ?对于启方公司的东城区和平里甲 1 号地点,供应商应保证每日 6:30-7:00 按照采购 人通知的订货清单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称重、盘点及验收。对于幼儿园(东 城区和平里甲 3号),供应方应保证每日 7:20-7:30 按照采购人通知的订货清单将货物送至 采购人指定地点。启方公司东城区和平里甲 1号地点和幼儿园可使用同一辆车一起配送。 (2)除鲜活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配送,应根据甲方要求,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 进行配送。 (3)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人食堂正常使用的,采购人将对供应 商处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的惩罚。 4.货物验收要求。 (1)原材料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 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2)原材料验收由供货方、采购人库房管理方、食堂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 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3)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 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新鲜、无霉烂、 无枯黄,无污染、卫生安全,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 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第三方检验结果应低于国家对新鲜蔬果的农药残留标准, 要求供应商不定期提供蔬果第三方检验报告。豆制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有产品 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无霉变、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防止运输过程 中的污染、变质。 (4)水果类须果型完整、无明显挤压,果实结实饱满、大小均匀、自然成熟,色泽鲜 亮、无疤痕斑点、不萎缩、无腐烂变色、失水干涩。 (5)禽类产品应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禽类产品须 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6)鲜蛋类须保证 3日内产品。 (7)鲜活水产类须保证产品鲜活,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水产冻品应大小基本统 一,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保证配送种类、品牌、 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冷冻制品包装完 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8)小菜、方便食品及其他产品的生产日期应不超过食品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9)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 5.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利于食材运输和储存的有效包装,且在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保质 期及存储方式。对于有特别储存、保鲜要求的,应提前充分告知采购人。运输车辆和装卸 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 品安全所需的温度和湿度等特殊要求,运输冷藏食材要对其有相应的冷藏措施。 (2)为确保原材料质量和食品安全,供应商必须保证在 4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间 使用冷藏车配送原材料。 (3)运输容器必须单独且保持清洁卫生,并严格消毒。容器内必须装满或严盖,防止 震荡。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避免日晒雨淋,符合无污染、无虫害、无异味等卫生要求。 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6.随货物必须配备的技术文件清单。 乙方必须就所供产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票据及相关证明(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必须 明显低于国家标准;冻货、蛋类产品应提供原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海鲜 水产在北京市有固定的加工厂或铺位,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7.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的检验程序和期限。 (1)索证验收:收货员第一步查验货物各种凭证,如不合格,直接拒收。供应商须对 每日及每批次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等相关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 单。 (2)质量验收:收货员通过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等方式验查配送货物, 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供应商必须 1 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 (3)品种验收:收货员按前日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一致,对货 不对版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版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供应商必须 1 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4)采购人与供应商对质量有争议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 门进行质量确认。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送货单一式三联,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供应商送货员确认无误后、 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8.质量保证期限及发生问题的处理。 (1)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 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 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全部退货,且采购人有权单方无 责解除合同: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 ?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2)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交货,每延迟 1小时按照当笔订单总金额的千分之 三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3 小时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自行完成采购,采购人自行采购发 生的全部费用均应由供应商承担,从应付货款中予以扣除;不拒收的,有权折价 30%。 (3)供应商提供食材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应在 1小时内予以替换,逾期未替换或替 换后仍无法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或者替换货物超过 1 小时送到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完成采 购,采购人自行采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应由供应商承担,从应付货款中予以扣除,此外,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相当于该批订货价款30%的违约金,可从应付货款中予以扣除。 发生上述情形累计超过两次,或者发生一次但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无责解除本合 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 (4)供应商存在质量和价格上欺诈,即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或 者价格经采购人查实违反了合同条款约定的视为欺诈。如供应商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有 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所涉货款,不予退货。 9.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均需提供健康证。 (2)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 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送货人需持《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与《北京市从业人 员健康证明》双证方可进入采购人食堂等相关区域。 (3)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4)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卫生、整 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和口罩。 (5)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 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6) 供应商应固定一名专职联络人员与采购人进行日常事务联系和协调沟通。响应 人应提供有效的服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响应人应及时、主动通知采购人。如 需要更换送货人,需提前提供《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与《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两证提交采购人,证件到位后方可进行换人、交接。 10. 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 供应商应在采购、分拣、配送环节严格执行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 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司机、配送人员等)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及其他 检测证明。供应商应定期或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环境样本(环境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分拣及 配送车辆空间等)及所供食材样本核酸检测证明。 四、售后服务要求 *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采取转账、月结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5-10 号内将上月份供应产品的单 据及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甲方(其中对于服务中心和启方公司须提供增值税 专用发票,对于幼儿园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对收到的单据及发票进行核实确认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全部货款。 附件: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方式向贵方供应安全合 适、质优价廉的产品。 在本项目中,若我公司中标,为了达到贵方要求,我公司特向贵方作出以下供货承诺: 一、向贵方提供本公司由政府核发的有关合法证件,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 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个人健康证、身份证以及其他贵方要求的专业证照等(原件 审查、复印件备案)。 二、本公司自愿以月结货款的方式作为公司信誉及所供产品质量的保证金。 三、为贵方提供满足国家质量标准且符合相应等级质量清单的产品。 四、依照贵方订货数量、质量及送货时间要求,保证产品按时、足量、符合质量要求 送到指定地点。 五、数量验收以贵方实际验收净重量或单位数量为准。质量验收将对产品的质量、品 种、品牌、规格及产地予以验收,以贵方验收为准,若质量不符合要求,承诺无条件退换 货并及时补充配送到位。 六、我公司保证配送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并有相应的食品质量检验合 格证明。 七、我公司具有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能够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 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并承诺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 年。 八、我公司具有食品召回制度,如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造成损害的,立即停止配送并告知贵方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九、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定价原则执行,并在随行就市前提下诚信报价。 十、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 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我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贵方进行赔付 外,我公司自愿解除合同。 十一、我公司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贵方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采购方 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贵方的要求。 十二、我公司自觉接受贵方各使用单位每月对我公司配送产品的履约评价,对反映的 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解决,不断提高配送质量。如供货期间履约评价结果低于贵方标准, 经整改后仍无法满足贵方要求的,我公司将自愿解除合同。 十三、若我公司违约、失信或违规配合贵方内部人员的,一经发现,自愿接受贵方相 关处罚,保证不干扰贵方的正常供应工作和服务保障秩序。 十四、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 果。 承诺单位: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办公常住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采购合同 (具体采购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29 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兹 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品 质优良,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无条件为甲 方退货或换货,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在乙方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如货 物质量问题是因甲方管理或使用不当所致,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需按甲方所需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得延误,如乙方遇特殊情 况不能及时送达须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向甲方每日交付货物时,须同时提供交接单,以便甲方人员清点数量、记载货物质量和状态。 交接单应含货物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格、收货日期、备注等内容,记载乙方运输人员和甲方收 货人员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交接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中乙方持有的交接单 须有甲方收货人员的签字和盖章。交接单用于备案,留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5.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具有有效的从事食品经营相关资质及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 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去前述资质或行政许可的,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本合同, 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6.乙方应保证对所供货物不转包、分包。如乙方对所供货物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甲方有权单方无责 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二条 供货品种及价格 1.供货产品为 ,名称、品牌及规格详见 采购清单(包含但不限 于清单所列产品) 。 2. 采购清单经甲、乙双方确定后,即视同协议中的一部分,双方需严格执行。如有超出采购清单 以外的产品和事项,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3.原材料中的蔬菜(含豆制品)、水果、禽类、蛋、水产等鲜活产品,每半个月甲乙双方定一次价 格。原材料中的冻品,每3个月甲乙双方定一次价格。原材料中的小菜、方便食品及其他产品,每半年 甲乙双方定一次价格。供货价格以 日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http://www.cjbj.net.cn/)公布 的批发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蔬菜类浮动 %,水果类浮动 %,其他(包括冻品、禽类、蛋类、水 产及其他)浮动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循承诺价格,不得擅自变更供货承诺价格。价格已 包括货物价格、配送运输费、开具增值税 (专用/普通)发票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为防止乙方虚 报价格,甲方有权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供货报价高于承诺价格的,甲方按承诺价格结算,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 1000 元/次的违约金,且做好相关记录,作为乙方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如乙方第三次违约时, 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 4.如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http://www.cjbj.net.cn/)公布的批发价的平均价中没有乙方所 供货品的价格,或公示价格的货品品质与甲方需求不符时,根据甲乙双方市场调研结果协商确定供货价 格。 5.乙方须委派专人协调和监督送货质量与价格,保证给三家所供相同货品的品质、价格完全一致。 如出现差别送货,一经发现,甲方做好相关记录,作为乙方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1000 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出现第三次差别送货时,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为了确保周末货源充足、种类准确及送货准时,甲方周五时需给乙方发送当周周六、周日和下周 一的订货单。 第三条 交货 1. 蔬菜(含豆制品)、水果、禽类、蛋、水产等鲜活产品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 16:00 前采购人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书面、邮件、短信、微信等)的菜单为准。甲方根据需求开出订货 品种及数量,乙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原材料出现市场断档,应当日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 方做出必要调整。除鲜活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的配送,甲方也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指定的日 期和时间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采购 订单的要求,按时、按质交付货物。 2.交货时间: 。 3.如遇应急采购,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应急采购要求后 2 小时内送达货物;应急采购价格执行定价周 期内的价格;如应急采购产品之前未定价,则以应急采购当日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 (http://www.cjbj.net.cn/)公布的市场批发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按照中标浮动率浮动后的价格进 行确定;如应急采购产品之前未定价且在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无法查询到其价格信息,则由甲乙双 方进行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价格;甲方与乙方在月底时统一结算。 4.交货地点: 。 5.乙方保证用以运输货物的容器、工具或设备干净、整洁、安全、无害,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的温 度、湿度等特殊要求。在交货前及交货过程中,食品受损、受潮、变质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交 货后,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货物完成交付时点以甲方授权代表在双方货物交 接单上签字时为准。 6. 对甲方指定供应的产品如乙方暂时缺货,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订货通知 6 小时内告知甲方。若甲 方发出订货通知 6 小时后乙方仍然无货,则甲方可自行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7.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向甲方交货,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进行验收,货品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 无条件于 1小时内予以更换,如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完成更换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向 其他供应商采购,甲方自行采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货款中予以扣除。 此外,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价差损失、客户投诉损失 等。 第四条 运输 1.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货物损失、灭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意外事故发生时及时通 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货或其它补救措施,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补救。甲方因补救而增加的全部费用,由 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或甲方要求的货物,但需向乙方说明拒绝收 货的理由。 3.为确保原材料质量和食品安全,乙方在 4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须用冷藏车送货,所有低温冷藏冷 冻商品,应全年使用冷链运输。 第五条 食品验收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北京市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经过合法渠道取得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品牌、规格、质量、数量、 重量等要求。 3.蔬菜类应按规定每批次进行食品农药残留检测,乙方须根据检测方法就检测结果向甲方提供书面 文件,向甲方直观展示检测结果,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应为合格。 4.所有进口水果提供入境检疫证明,乙方须在每日送达货物同时向甲方提供纸质检疫文件、证明文 件及其他许可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甲方留存。 5.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所供货物的核酸检测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6.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库房管理方、供应方、食堂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 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7.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 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新鲜、无霉烂、枯黄,无污染、卫生安全。菜面 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第三方检验结果 低于国家对新鲜蔬果的农药残留标准,要求供应商不定期提供蔬果第三方检验报告。豆制品须符合国家 食品卫生标准,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无霉变、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防 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变质。 8.水果类须果型完整、无明显挤压,果实结实饱满、大小均匀、自然成熟,色泽鲜亮、无疤痕斑点、 不萎缩、无腐烂变色、失水干涩。 9.鲜蛋类须保证 3 日内产品。 小菜、方便食品及其他等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三分之一时间内。 10.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 底、无异味;冻制品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 二分之一天之内,冷冻制品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 生物。 11.甲方有权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的食品拒绝接收和入库,乙方应当接受甲方退换货要求,并按甲方要求更换货物。 12.甲方有权对乙方供应的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拒绝收货或投入使用。乙方应当接受甲方退换货要 求,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更换过的货物。 13.货物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及时验收,并签字确认。 14.乙方送货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特殊时期按甲方规定执行卫生防疫政策。 15.双方对质量有争议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检测费 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货款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并确定采用 转账 的结款方式,甲乙双方按月为一个结算周期, 甲方应在 后支付乙方上一个月所供货物全部货款。 2.乙方应依照国家税收相关规定为甲方开具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普通)发票。 发票销售货物清单明细须与送货清单一致。如由于货物明细较多,需另附明细,必须为税务系统出具的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服务清单》。 3.甲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之日/按照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小写:¥ ) 作 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质量不达标、送货时间延误,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按违约所涉货物价格的 30%进行计算)并应赔偿因此给甲方、第三方 造成的全部损失。 前述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须在甲方扣除后 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若甲 方须扣除的金额已超出履约保证金剩余金额,且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及时补足时,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 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2.甲方将在合同履行期内每 月对乙方进行供货服务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对配送情况、质量价格、 服务品质、诚信守法以及发现问题后乙方的响应度和处理结果,安全责任事故等方面进行履约评价。在 合同履行期间,累计 2 次评价结果低于 85 分,则视为乙方履约评价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其供货, 并单方无责解除本合同。如果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给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达到 元 ,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 元违约金并负责赔偿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停止其供货,并单方无责解除合同。 3.因乙方供应货物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相关标准、不符合本合同、甲方要求,或货物变质、腐坏等 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类似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其供货,单方无责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在合同期内,非甲方原因,乙方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 证金,并要求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合同终止时,如甲乙双方无续签意向,甲方应在合同终止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 约保证金抵扣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甲乙双方盖章且甲方发出书面生效通知之日)起 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 责任。但因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不能免除责任。 2.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受影响方)同意在其知悉不可抗力事件时,立即书面通知对方,该 通知书应当包含引起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细节描述,并应包含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政府的有效书面证明, 以证实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合同的履行需要延迟的原因。否则, 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免除有 关责任。 4.如受影响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项的义务,并且该不能履行持续超过 30 天,另一方可以 在 30 天之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受影响方,单方无责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的有关文件可以采用邮寄、面呈、传真、电传等方式送达。其中,以 面呈方式的,一方代表签收后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寄往下述地址之一的,投邮后24小时视为送达(须提 供邮寄凭证)。 2.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送货单、发票、价格表、申 明、通知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双方的通信方式如下: 甲方联系地址: 甲方邮政编码: 甲方联系人: 甲方采购联系人电话: 甲方食堂负责人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 乙方邮政编码: 乙方联系人: 乙方电话: 乙方传真: 名 称: 开 户 行: 账 号: 税 号: 4.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及公司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后 48 小时内 主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址送达仍然有效,变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 切责任及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 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 决。 2.如有未尽事宜或表达不完整的,可签补充协议,经双方确定后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合同附件等与本合同有冲突、相驳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3.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食品安全承诺书 2.采购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加 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 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 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我公司的所有 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并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坚决杜 绝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接触食品。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销售全过程实行 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对采购、销售、 运输、仓储过程进行安全卫生管理和检查。 四、加强运输管理,专人专车,坚持每天消毒配送车辆,并负责该批货物的数量、包装、标识等方 面的完整性,保证储存、运输和装卸场所及车辆安全、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 品一同运送。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 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 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 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八、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 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九、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认真组织我公司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十一、保证销售的食品不存在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采购清单 39 第六章附件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 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价格,按照你方规定的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 标保证金。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见“开标一览表”。 4.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 承认该中标通知书无效,对招标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及 服务。 (4)我方承诺:能够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及最终使用单位所要求的全部产 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类、蛋类等鲜活产品的价格以投 标报价承诺的浮动率,按照约定的产品定价周期对所供产品重新定价。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保证依照国家税收相关规定为服务中心和启方公司开具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为幼儿园开具等额、正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单位与本公 司投标时名称完全一致,发票项目名称按商品明细开具,销售货物清单明细与送货清单 一致。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及传真: 年 月 日 40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序号 品类 投标报价 保证金 投标声明 1 蔬菜类 浮动率 % 2 其他(包括冻品、 禽类、蛋类、水产 及其他) 浮动率 % 3 水果类 浮动率 % 注:各品类所报浮动率均不得高于+5%,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 以便在开标时使用。此外投标文件中仍应包括此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1 附件 3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差说明 注: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应答,回答应以“满足”或 “不满足”等明示承诺开始,列出所投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技术指标,并辅以详细解释。除 “满足”项目外,必须在偏差说明一栏中对偏差予以详细说明。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 列明的偏差外,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技术条款。 2. 投标人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 进一步明确投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差说明 注: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的要求应答,回答应以“满 足”或“不满足”等明示承诺开始,并辅以详细解释。除“满足”项目外,必须在偏差说 明一栏中对偏差予以详细说明。 2. 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 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3 附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 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 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4 附件 6 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 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 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人 生产/管理人员 人 技术人员 人 员工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工 人数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企业财务状 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8 2019 2020 北京办公地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5 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批发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批发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8资格证明文件 *8-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2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3 投标人承诺书; *8-4 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附件 8-1 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8-1 授权委托书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时使用) 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 本人 (姓名)系 (总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方 分 公 司 ( 供 应 商 全 称 ) 参 加 贵 单 位 组 织 的 项目投标,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全程各事项、投标文 件及合同的签署及允许加盖分公司印章、项目实施等涉及的一切事宜。以上行为,与我公司享有同等效 力,我公司均予以承认,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同时宣布承诺如下: (1)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磋商 文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 (2) 我公司同意提供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3) 我公司所提交的一切投标资料均为合法且真实有效。 总公司全称(公章)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分公司营业执照 总公司传真: 总公司电话: 总公司详细通讯地址: 总公司邮政编码: 附件 8-2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8-3 供应商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 序号 项目 供应商承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是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是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是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是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是 注: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无效。投标人须对此表中内容作出承诺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保留核查中标人上述相关凭证原件、复印件等证明 材料的权利。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 8-4 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 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 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 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0 附件 9评标标准和方法提及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9-1 投标人具备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2 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类似业绩及证明文件; 9-3 用户评价; 9-4 拟派实施人员情况;   9-5 项目整体组织实施方案及详细服务方案。 9-2 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9-3 用户评价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及 联系人、联系 方式 合同金额及 内容 供货时间 业主评价 评价函出具日期 注:应提供用户评价函原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 9-4 拟派实施人员表 类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务/ 职称 单位任职 时间 在本项 目中拟 任职 经验及 承担过 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 其他人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17_部分2 应急管理部机关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食堂蔬菜、水果、冻品及其他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