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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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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详情

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合同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06 10:50:05
合同名称 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GG2021-(2021)0734号-01
合同总金额(元) 12,818,258.00
项目预算金额(元 ) 12,818,258.00
合同签订日期 2021-09-23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2021-12-06 10:50:05
采购人名称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供应商名称 成都琨山集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电子文档 中和职业中学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合同.pdf
采购项目编号 510188202100151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8楼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姜文静 13550125404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批)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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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7 页 合同编号:GG2021-(2021)0734 号-01 四川省成都市中和职业中学 2021-2022 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地点:中和职中 签订时间: 2021 年 9 月 23 日 甲方:四川省成都市中和职业中学 乙方:成都琨山集鲜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堂大宗食品原料 事项协商一 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及附件。 前言 一、说明和要求: (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510188202100151)和《投标文件》及其澄 清和确认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二)采购内容及标准【技术参数要求】 1、采购内容: 预包装类食品: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 乳制品(仅 限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等; 2)生鲜类食品:冷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仅限:淡水鱼的草鱼、鲢鱼、 鲫鱼、鲤鱼,海水藻类的海带)等; 3)其他类:调味品、干杂、水果、糕点、蔬菜等。 2、采购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采 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第 2 页 共 17 页 2)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分等分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 等级划分为 1、2、3、4、5 或大(L)、 中(M)、小(S)的,应选择 1、2 或 大(L)、中(M)等级。食品原料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上有关食 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 一致。 3)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 SC标记。其中: 大米为籼米(一级)或粳米(一级),执行标准: GB2762(或最新标准)和 GB2763(或最新标准)、 GB/T 1354-2018(或最新标准) 一级定等指标的技术 要求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2762(或最新标准)和 GB2763(或 最新标准)、 GB/T 1355-1986(或最新标准)的特制二等指标的技术要求;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执行标准:植物油 GB2716-2018(或最新标 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应等于或高 于 GB/T 1536-2004 (或最新标准)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技术要求;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或最新标准)、 GB2761-2017(或最新标准)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 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 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 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 4)猪肉(冷鲜肉一级、热鲜肉一级),执行标准:GB2707-2016(或最新标 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 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 GB/T 9959.1-2019(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 求。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场)出品、 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 印章(随每批次供货时按批次提供)及追溯体系。精肉:新鲜、去皮去骨,瘦肉 占 80%以上,无杂碎。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嫩、色雪白,且有光泽。瘦 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三线肉:(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 的肉),新鲜,肥瘦间隔均匀。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无水,肥肉、 第 3 页 共 17 页 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应为当日生产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无异味,及时配 送。 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 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 等相关证明材料。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 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蛋类执行标准:GB 2749-2015(或最新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 新标准,感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 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 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 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 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6)水产品的淡水鱼类(仅限草鱼、鲢鱼、鲫鱼、鲤鱼)、海水藻类(仅限海 带)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2015(或最新标准)、 GB 19643-2016 (或最新标准) 的规定,活鱼应无损伤、无疾病倾向,藻类应干净整洁无霉点。 7)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含虫卵)、无杂质,须当日采摘, 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 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 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农药残 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或最新标准)的 要求。 8)乳制品执行标准:符合 GB 12693-2010(或最新标准)或国家卫生、食 品安全的最新标准,(1)纯牛奶以生牛乳为原料,符合 GB25190(或最新标准) 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 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2)调味奶以 不低于 80%的生牛乳为源料生产,符合 GB25191 (或最新标准)。色泽:呈均 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3)学生饮用奶质量符合《中华 第 4 页 共 17 页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奶制品相关标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 管理办法》质量要求及当地学生饮用奶执行标准及要求。学生饮用奶生产、配送、 包装、标识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要求,常温保质时间 不低于 6 个月(自生产日期起计算)。学生奶生产企业应在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 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 9)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 感好,并按高新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农药残 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10)调味品、干杂: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 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 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 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 QS标志或 SC 标记。 11)糕点:产品符合 GB 20981-2007(或最新标准)、GB/T 20977-2007(或 最新标准)或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 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 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 12)所有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 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标准所规定的标准、要求和国家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 门颁发的相关标准和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13)关于产品保质期:产品保质期在 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当天生产的产品; 保质期在 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历天;保质期在 6个月以内的, 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保质期在 6个月 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 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和保质期。 14)幼儿园配送品种应符合《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成教办〔2012〕 33号)的要求。 15)肉、禽、新鲜蔬菜等生鲜食品必须在甲方发出需求后或根据甲方要求当 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 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第 5 页 共 17 页 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并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 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 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 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不得提供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及散装食用油、散装食 盐。乙方所供产品应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乙方应承诺所提供的每批次预 包装食品均附有合法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或送检报告,所提供的食用农产品均附 有农残、兽残检测报告。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最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甲方时的质量、卫生与安全。 二、本合同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制约。 三、本合同术语的定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 解释。 四、本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均不得转让、不得分包、不得挂靠,禁止挂牌 企业参与竞争,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的,将有权单方面解除 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现行有关规 定,保证提供的原材料等全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 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 六、乙方的交货进度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需要。 第一条 责任范围及有效期 1.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载明的食品原材料,乙方如果违反上述前言一至 六条约定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纠纷或损失,均由 乙方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为追偿乙方责任而支付的 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及相应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1年 10月 1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 第二条 订、交货地点、时间 2.1批次订货:甲方按照需要,提前壹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 方收到订货单后壹小时内由乙方指定订货人员(姓名:冷奕 联系电话: 18615790223,如有变更,应提前 5日书面通知甲方)签字后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若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进行回复或签字人员非指定人员的,则视同乙方已确认。 第 6 页 共 17 页 2.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 双方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订货,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应提供验 收单,由双方核对后签字确认。 2.3交货地点: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食堂管理人员 的指定 位置,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和搬运,并负责在指定位置将货物摆放整齐。 2.4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以甲方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订货 单等方式通知)。 2.4.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甲方通知为准。 2.4.2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由甲 方指定收货人。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 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价格 3.1承诺食品原料价格低于同期同域市场零售价。且双方同意以当日甲方当 地锦华市场同类食品原料市场价为参考:按市场参考价的 93%作为结算单价执 行。即配送执行价格计算公式:配送结算价格=市场参考价格 x折扣(93%)。 3.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市场询价进行结算,如发现乙方结算价高于 合同约定价格(市场价格的 9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并且甲方有 权在当月货款中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 货款支付 4.1合同总价:预估 12818258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捌拾壹万捌仟贰佰伍 拾捌元整),以实际结算为准。 4.2 支付货币:人民币支付。 4.3 支付办法: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凭上月双方签字确认的配送单、验 收单、结算表向甲方结算,甲方核对无误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全额发 票后 15日内支付货款(以资金到位为准)。若遇会计核算、跨年结算等特殊情况 时则支付时间顺延。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款只能划入乙方公司 在成都农商银行双流蛟龙分理处的收款账户,在本合同履约期内不对收款账户信 息进行变更) 第 7 页 共 17 页 开户名称:成都琨山集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双流蛟龙分理处 账 号:0219 5500 0120 0200 00184 注: (1)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合法等额、有效正规的发票后甲方付款,否则甲 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付款时甲方财政资金未到位,甲方可延长付款时间,具体付款时间 以甲方财政资金到位为准,甲方对此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上述账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 日起 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未按约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4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搬运费、乙方的管理 费及合理利润、所有相关税费等及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除双方 约定的金额外,无需为履行本合同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税费 5.1在现行税法下,投标货物所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5.2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5.3如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 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质量保证 6.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 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6.2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 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 SC质量认证。 6.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索证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质量检验报告、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等。乙方提供的单批次检 验合格证书并不免除乙方对所提供货物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 8 页 共 17 页 6.4乙方送货时须附清单,甲方在外观验收合格后在清单上签字确认,并作 为付款凭证。 6.5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 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6.6乙方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乙方应建立 24小时监控体系,在所有 的库房安装 24小时声像监控设备。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 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肉类产品留样保存 48小时,其他产品留样保 存一周。 6.7甲方每学期聘请第三方对乙方配送的食材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抽样检测, 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抽样检测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相关 检测报告,大米和面粉重金属检测报告,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留检测报告等。 6.8 乙方送货时须附清单,甲方在种类、外观、数量等验收合格后在清单上 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确认的行为不能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 任),并作为付款凭证。 6.9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同意向甲方(本项目包件组长学校)提供符合招标 文件(1677669.52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柒仟陆佰陆拾玖元伍角贰】) 的等额履约保函。合同期间乙方履约有任何问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及担保方主 张责任。甲方向担保方主张责任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6.10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就本合同事项购买保额不低于 2亿元的食品安全 责任险,并向甲方提交保单单据和乙方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 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资质证件原件供甲方审验,并留复印件(盖乙方公章)存档 备查。 6.11甲方认为当日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需提交专业机构检验的,可立即进行 样品封存,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要求,否则乙方自愿承担 5000元/次的违约金 (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当月应付货款中扣除)。 第七条 包装和运输 7.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产品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表、产 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国家法规规定应当标示的内容。若乙 第 9 页 共 17 页 方包装标识不合法或与实际产品不符,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全部货物,并要求乙 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 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7.3 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辆并标识“配送专用车”。适用冷链运输的 必须适用冷链专车运送。 7.4乙方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人员,其中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不少于 8人 (含 8人)、专职驾驶员不少于 6人(含 6人)、食品安全员不少于 4人(含 4人)、 农残检测员或分析员、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相 关专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7.5 乙方应自行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及装卸,全部负责承运、搬运的人员安 全、货物安全及其风险,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乙方 配送车辆进入甲方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甲方工作人员指挥。在确保甲方师 生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输搬卸。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 但不限于给第三方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乙 方对甲方的人员和建筑、绿化等资产等造成损害的,乙方除进行直接赔偿外还应 承担相应(后续)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7.6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 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7.7乙方应当根据不同的配送目标及实际情况,提供具体及时的配送时间安 排,结合甲方实际情况配送,不得干扰正常教学活动,并提供具体的书面执行方 案;应当根据不同的配送目标,结合乙方实际情况及甲方地理位置、合理规划配 送路线(应当不少于 3条(含 3条)配送路线),并提供具体的书面执行方案; 乙方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常年环境情况以及甲方食堂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 食材配送建议以及食材保存建议,食材进入食堂应当透明化,保障食材安全,并 提供具体的书面执行方案;乙方应当根据甲方不同学龄学生以及教师人数提供合 理的食材配送建议以及不同的食材配送数量的合理化安排,并提供具体的书面执 行方案;乙方应提供疫情期间针对性的书面配送服务方案(包括配送人员风险筛 查、食材来源风险、载具消毒、防交叉感染等); 第八条 检验标准及程序 第 10 页 共 17 页 8.1 检验标准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关于食品原料的要求执行。 要求如下: 8.2 本合同生效后,若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了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8.3 甲乙双方对货物的质量存在争议的,由甲方随机抽样送交第三方鉴定机 构检验确定,乙方认可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的,鉴定费 用由乙方承担。 8.4 验收程序如下: (1)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发现不合格、不卫生或未采取必需的冷藏冷 冻措施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 迟交货责任; (3)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甲方有权拒 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4)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发现食品原辅料发生变质、串味、腐败、酸臭、 色泽度失常等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 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5)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 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6)数量检查(净重量误差范围不得超过± 5% ),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 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 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7)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卫生与安全标准的,就不合格货物甲方 有权拒收,甲方也有权将部分不合格视同整批不合格,直接拒收当批次全部货物, 并要求更换或退货; (8)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 为支付依据,未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9)甲乙双方当场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 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 7日内交由 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 第 11 页 共 17 页 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 无法克服的事件 9.2合同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 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 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 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9.3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过电报、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并 于事故发生后 2天内将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 对方审阅确认。 9.4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3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 内达成下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 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供应不合格产品的; (2)乙方壹个月内迟到交货累计达到两次,或壹月内迟到交货累计达到 两小时,或半年内累计迟到交货达到三次的; (3)乙方因供应的食品原料发生安全问题,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行 政处罚的; (4)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原料问题而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和维稳事件的; (5)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或 整改不到位的; (6)两次(每月一次)对供应商质量服务评议考核(详见附件 1:成都市 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配送企业质量服务评议考核标 准表)不达标、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7)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 第 12 页 共 17 页 (8)乙方违反投标承诺的; (9)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履约保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失效、丧失或 出现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0)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 (11)乙方有招标文件规定为放弃中标的行为。 10.2甲方解除本合同的,自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 在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或约定的电子文档接收邮箱、微信、QQ等)时即时生 效。 10.3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后,乙方不能有损害甲方声誉、利益等的活动或骚 扰性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乙方及相关人 员的法律责任。并且上报主管部门将乙方列入黑名单。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索赔 11.1乙方超出约定时间供货,则自愿承担当日货款 10%的违约金(乙方完全 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11.2乙方当日供货数量不足的,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补货,不能影响 甲方正常供餐,供货数量误差超过该单项货物数量 5%的,乙方自愿承担 5000 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供货数 量误差超过该单项货物数量 10%的,乙方自愿承担 10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 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11.3乙方所配送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更换且没有影响甲方 师生就餐的,乙方自愿承担 20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 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若乙方没有即时处理而影响到甲方师生正常就餐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乙方自愿承担 40000元/ 次的违约金(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或另行向乙方 主张)。 11.4乙方迟延送货造成师生不能按时就餐,须立即根据甲方用餐人数提供等 质餐品,并视情节由甲方在应付款项中扣除 40000元/次的违约金。若乙方不能 按本条款及时提供等质餐品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紧急采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或另行向乙方主 第 13 页 共 17 页 张)。 11.5配送货物价格: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做到质优价廉,价格应公平、合理, 符合本合同约定。若乙方违反价格承诺,一经查实,乙方同意按差价的 10 倍 给予经济赔偿(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若情节 严重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1.6提供货物溯源: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随时抽查货物来源、制 作场所及流程。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查,也不书面安排重新抽查的,乙方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0元(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 除),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1.7甲方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 原因后,如确定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医药费、相关损失赔偿 费用,并承担全部的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00000 元(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甲方有权立即单方 面解除合同。 11.8 乙方如需停止或中断供货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 依约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时,甲方及相关部门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 除)。 11.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 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上报主管部门将乙方和乙方相关人员列入黑名 单。 11.10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伤害及甲方经济损失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万元/次并赔偿甲方人员及第三方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11.1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各项证照、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万元(乙方完全同意由甲方 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11.12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需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 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 14 页 共 17 页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 解决,若在五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订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做出的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4.1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指定 王大勇 (联系电话: 13880129026 )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乙方指定姜文静(联系电话:13550125404)为本合同的联 系人。任何一方需要变更联系人的,应提前 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否则向本合同联系人发出的通知等仍有效。 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车辆清单(见合同附件 2)。 14.2 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4.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两份,甲方主管部门执壹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乙方通信地址(本条所列收件地址为双方约定的信息接收有效地址,相 关信息以发送到本条所列地址均视为有效):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大田 街 811号 2栋 ;公司联系 QQ:1244090113 ;公司联系微信号:13550125404 ; 公司联系邮箱:1244090113 @qq.com。 14.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四川省成都市中和职业中学 乙方(盖章):成都琨山集鲜科技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12510109450812276D 信用代码:91510122663049315Y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安和路 2355 号 地址: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大田街 811 号 2 栋 联系电话:028-85651137 联系电话: 028-85138309 第 15 页 共 17 页 附件 1: 成都市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 配送企业质量服务评议考核标准表 (总分 分) 质 量 类 (90 分) 序号 考核标准 减分值 (分/次) 考核 扣分 1 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 -2 2 肉类制品有异味的 -5 3 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 -2 4 食材有砂石污染的 -2 5 食材混有危害健康致病寄生虫、卵的 -5 6 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 -2 7 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 -3 8 食材以次充好的 -5 9 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 -1 10 一批次食材 3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 -5 11 食材整批不洁净的 -10 12 配送破损变形食材的 -2 13 配送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它原材料的 -5 14 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 -5 15 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 -5 16 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 -2 17 配送成品原料无生产批号或“三期”的 -2 18 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材原料的 -5 19 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 -1 20 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包装的 -1 21 配送的食材外包装污染未造成内装食材受污损的 -1 22 配送油脂产品不洁净、浑浊的 -2 23 配送的米面油类等无与产品名称、商标相一致的 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2 24 配送的食材有发潮现象的 -2 25 配送食材有霉变现象的 -5 26 配送禽蛋外壳有霉点影响品质的 -5 27 配送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5 第 16 页 共 17 页 28 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严重的(未变质) -1 29 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变质的 -5 30 肉类出现淋巴、包块 -3 31 水果果型不匀称,差异大 -2 32 配送未使用专用车辆 -5 33 配送时效性差,影响开餐 -10 服 务 类 (10 分) 34 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得分说明:“优+”得 20分,“优”得 17-19分,“良”得 14-16分,“一般”得 11-13分,“差”不得 分) 说明:“良”以下须提供扣分原因,并及时告之配送供应商。 考核实得总分(实得总分为项目部分减去扣分后的得分) 考核说明: 1.本项目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质量类 80分,服务类 20分,分值四舍五入取 整数),中标企业在配送过程存在 1-33项中描述的情况,采购人将按照标准进行评议。 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合格;考核得分 89-80 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扣履约保证 金 10%,中标人累计 2个月考核得分 79 分值及以下视为不合格,扣履约保证金 30%, 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中标人累计 2 个月考核未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高新区财政部门申请将其纳入下年度高 新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黑名单。 2.考核结果主要用于采购人对中标企业是否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 3、学校(幼儿园)每日按《配送企业质量服务评议考核标准表》进行考核,每月汇总 一次,对供应商质量服务评议。 4、考核方式及具体扣分细则将在合同中确定。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四川省成都市中和职业中学 负责人: 乙方(盖章):成都琨山集鲜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 第 17 页 共 17 页 附件 2: 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车辆清单 一、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岗位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 2 3 4 …… 二、车辆信息 序号 车牌号 行驶证号 车辆所有人 车辆所有人 证件号码 车辆类型 及用途 1 2 3 4 …… 合同编号:GG2021-(2021)0734号-01 四川省成都市中和职业中学 2021-2022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合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