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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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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食堂招标文件

招标详情

2022食堂招标文件
2021-12-06

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 标 人: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员工食堂服务外包,招标人为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公司对该服务项目进行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西区264号,现有员工150人左右。公司员工食堂设备齐全、功能完善,完全具备供餐条件,接手即可正常运营。现拟对现有员工食堂采取 服务外包、食材乙供 的餐服模式对外招标。

(二)服务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西区264号,配楼一层。

(三)服务周期

24个月,合同期2年。

(四) 招标内容

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中标方负责提供食品加工劳务和食堂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厨房员工和服务人员;负责设施设备及餐具的使用过程的清洁及日常维护;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服务及用具洗涤;承担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责任;负责与相关食品监督部门的对接并接受检查,保证招标方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工商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人民币及以上的、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组织、管理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二年以上、100人以上规模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2、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安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挂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249465540@qq.com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我方会免费发放《招标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中午12:00时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2月 7日

2、开标时间为 2021年12月 20日上午10:00

3、地点: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主楼四层第一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西区264号

联系人: 石洪海

电 话: 010-60995530转8065 13581732998

邮 箱:249465540@qq.com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项目名称

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西区264号

联 系 人

石洪海

联系电话

010-60995530转8065/13581732998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承包方式

全包

服务期限

起始日期:2022年3月

结束日期:2024年2月

现场踏勘

请投标人根据需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有效期

2021年12月7日 17日

投标文件份数

一 套正本__三__套副本及电子档一份,注明投标人名称和租赁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西区264号瑞普三元综合办公室

接收人:石洪海(13581732998)

电子邮箱:249465540@qq.com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2月 _17日 16 时

开 标

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日 10:00 时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西区264号主楼四层第一会议室

评 标 办 法

综合评标价法

第二章 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12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人249465540@qq.com邮箱,招标人的解答将在12月6日下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邮箱。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按招标人提供要求进行报价。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都可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每一个投标人。

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三章 食堂餐饮服务内容和要求

六、项目概况

招标方员工食堂设备齐全、功能完备,接手即可正常运营。招标方现有在职员工150人左右,就餐员工约90人左右。工作日内员工食堂提供早餐、午餐。

招标方员工食堂拟采取 服务外包、食材乙供 的餐服模式。

招标方员工食堂由两个就餐区组成(员工就餐区和2个包间),厨房为单独设置。员工就餐区食堂总建筑面积464m2左右,2个包间建筑面积分别为30m2和20m2 ,有独立卫生间,厨房155m2左右,员工就餐区可同时容纳 100人就餐。

七、中标方服务内容

(一)餐饮服务工作

中标方负责提供厨房员工、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为招标方提供所有的用餐服务,在招标方监督下进行膳食管理。

1、员工餐服务

(1)为招标方员工提供工作餐服务:工作日为员工提供早餐、午餐。特殊情况招标方提前通知中标方,可能增加服务。

(2)售卖副食服务:招标方员工可利用餐卡节余金额购买米、油、奶制品等副食品,中标方应提供此项售卖服务。

(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由于中标方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具有专业性和成熟性,对于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控制,中标方应负主要管理责任。食品质量控制应从源头开始,全过程控制,招标方有权监督管理。

1、中标方应强化从业人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执行考核制度。

2、中标方采购的膳食材料严格把关,为避免不合格的食材进入食堂,对食材分别独立验收,中标方应对食材的验收质量负责。

3、中标方对加工的膳食质量负责。

4、中标方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5、中标方应确保食品验货、加工、存储的绝对安全,实现零事故目标,对食品的安全负责。

6、负责与相关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对接并接受检查。

(三)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设施设备及餐具的使用过程的维护和清洁;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服务及用具洗涤。做好食堂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每天定时清运到垃圾站,保持排水、排污管沟通畅清洁。

2、负责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卫生防疫、防止浪费、节约能源等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

3、保证招标方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

4、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保卫工作

包括食堂财产物资、设施设备、食品安全、就餐秩序,对重点部位的安保巡视,突发紧急事件处置,消防安全等。

七、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一)用餐类型

  • 早餐: 自助形式

(2) 午餐: 份饭形式或自助餐形式

(二)就餐时间要求

工作日内(法定工作日),每周周一至周五提供早午餐。供餐时间如下。

(1) 早餐: 7:40- 8:40

(2) 午餐:12:00-12:50

八、中标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中标公司在该工作地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证件。

2、负责食堂员工的招聘、员工体检、聘用、工资福利及待遇、各类法定社会保险(五险)、税务交纳等全部事务。

3、中标方安排进入食堂的主要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承诺相符合,经招标方核实后方可上岗。

4、中标方应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应加强主要管理者的管控: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者应提供本人的社保资料,服务过程中厨师不能降级替换。

5、负责制定并报送每周食谱(月内尽量不重复,应有创新菜),根据食谱拟定采购计划,加强食品的成本控制。菜品荤素搭配应合理,严禁食材偷窃和浪费。

6、负责食堂员工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日常工作安排。

7、负责食堂设备设施的安全,具有科学合理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有效执行机制,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确保卫生安全。

8、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

9、确保所聘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工作时衣着整洁、礼貌热情,窗口服务的员工形象大方。

10、因中标方管理和人员自身的责任被有关机构处罚,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11、库房管理严格按照库房管理制度实施。

12、负责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卫生防疫、防止浪费、节约能源等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做好食堂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每天定时清运到垃圾站,保持排水、排污管沟通畅清洁。

13、中标方应对食品的加工质量(色、香、味、形)负责。

14、中标方采购的食材,为避免不合格的食材进入食堂,要对食材分别独立验收,才能进行入库。

15、协助招标方作好食堂管理工作。

1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 投标报价要求

九、 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由员工餐服务报价、售卖副食服务报价两部分组成。

(一) 员工餐服务报价

对于员工餐服务,投标人按月(21.75天计)报价,招标人规定以元/午餐/人/天作为投标人报价。

1、中标方提供的员工餐服务包括员工工作餐服务、加工补充食品服务和售卖副食服务。

2、服务费包含人工成本(含社保)、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办证费、员工住宿费、质量安全措施费、加工材料费、售卖副食服务费、管理费和税金等。

(二)特别说明

以上投标报价应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并承担一切安全风险。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5) 投标报价。

(6) 辅助资料(企业基本概况、主要业绩、服务方案等)。

(7)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8)投标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十一、勘察现场

  • 投标人可以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 正本 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 副本 ,并明确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为方便评标,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可将投标文件正本(含电子文件)和副本分别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十四、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

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三)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

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 修改 或 撤回 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七章 开 标

十六、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特殊情况应向招标人说明,但在签订合同三日前必须提供给招标人。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和招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第八章 评 标

十七、招标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合法原则。

3、择优录用的原则。

4、实事求是的原则。

5、定性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十八、招标形式

邀请招标。

十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资质齐全的餐饮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食堂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组织、管理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二年以上100人以上规模的食堂经营经验,并提供能证明其团餐业绩的有效服务合同。

6、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安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十、招标人规定的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投标,严禁挂靠投标。

二十一、评标时间地点

(一)评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2月 7日

2、开标时间为 2021年12月 20日上午10:00

3、地点: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主楼四层第一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十二、评标工作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本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本招标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进行评标。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2)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企业规模、人员配备、服务方案、投标单位主要业绩、安全/服务承诺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评标标底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六、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未按规定要求报价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电子文本报价和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文本报价和内容不一致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5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5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九章 授 予 合 同

三十、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食堂经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十一、合同签订

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食堂经营合同。

附件一

食堂经营合同

甲方: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食堂合作经营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食堂、全套厨房设备。

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财产产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若乙方未及时赔偿,甲方有权依照厨房设施采购价格在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乙方向甲方提供原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资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在该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并进行后续加工。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食宿。

5、合作期内如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6、乙方依据实际计量的水电使用数量于每月月底向甲方交费,水费单价9元/吨,电费单价2.1元/度。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保证金: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交1万元保证金,应于合同到期或不再续签后,返还乙方。

8、优惠措施:减免乙方水电费。

9、考核:甲方就餐人员超过三分之一对饭菜不满意的,可解除该合同,每个季度末或者每半年对所有员工开展不记名满意度调查评分,在食堂门口设置评分表收集箱,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统计评分结果。若乙方综合得分首次低于75分,给乙方一次整改机会,若第二次出现综合评分低于75分,甲方可单方直接解除合同,乙方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

10、手续、资质办理:乙方承诺具备承接食堂应有的各种资质,甲、乙双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合作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食堂的安全秩序由甲方负责,如出现食堂就餐人员与厨卫人员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乙方承诺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乙方做好消除蚊、蝇、鼠害。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6、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7、合作过程中,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扶贫采购工作。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甲方按月给员工就餐卡内充值,餐费标准和具体充值天数依据瑞普三元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每月10日前)付款,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税点为3%(税费甲方负责)。

10、食堂内部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上墙公开。

1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1)甲方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北京马坊物流园区支行

银行账号:0200292519100033757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5633690638U

地址、电话: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西区264号 010-60995530

(2)乙方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四、伙食标准

甲方给员工发放的餐卡仅限在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的食堂使用。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合作经营的食堂为甲方员工提供午餐,餐费标准(20元/午餐.人)依据瑞普三元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每日1个主荤,1个半荤,2个素菜,主食不限(免费)该价格日后需要变动由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乙方也可为甲方员工提供早餐,乙方应于每周五在食堂公告栏内公布下周食谱。

五、利益分配

甲方给员工发放的餐卡按甲方规定只能在食堂进行消费,除就餐消费外尚有余额的,可在食堂购买熟食、奶制品等用品,每个季度末卡内余额清零,不予退还。(将于每个季度末最后一天15:00进行卡内清零)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员工就餐卡所消费及未消费清零的费用均归乙方所有。即甲方给乙方发放的就餐卡内的费用在乙方提供餐饮服务后均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终止

若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由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无故未按时给员工就餐卡充值导致乙方餐费到账延迟的,应承担全部应到账费用总额的违约金0.3%/天。

3、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须赔偿对方最后一个月餐费的 10%,因一方的终止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八、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安全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及治安人身安全。我单位承诺:

一、安全目标

1、食物中度及严重中毒事故零发生。

2、火灾、爆炸安全事故零发生。

3、治安安全、人员伤亡事故零发生。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措施科学到位。

二、食品安全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七条 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和 第二十八条 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的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新冠疫情、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 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同时,做好外来采购食品的消毒工作。

5、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8、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9、如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依法办理。

10、严格按照食药监要求对留样进行监督管理,冷藏保存不低于48h。

11、 如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第一时间做好中毒患者治疗工作并紧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同时配合食药监及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如经上级权威部门鉴定系我方管理不当造成的侵权责任,由我公司承担甲方及就餐患者所有损失。

三、消防安全

1、食堂负责人为食堂和厨房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建立食堂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执行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并向甲方负责人报告。消防安全负责人还应负责疏导就餐期间食堂出入口的就餐人流。

2、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

3、厨房和食堂内应留出足够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严禁堵塞。

4、对操作间内易燃、管路、接头、阀门经常检查,防止泄漏。

5、厨房内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采取防尘、防潮等措施。

6、厨房内抽油烟罩,应每日擦洗一次,烟道应每季度清洗一次。

7、当日工作结束,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可离去。

8、食堂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在有效期内,并妥善保管,以防止受潮锈蚀影响使用。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放置地方和使用方法。

9、发生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10、如发生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我方第一时间做好消防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与消防部门119报警,同时配合消防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如经上级权威部门鉴定系我方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所有损失。

四、治安人身安全

1、食堂在正常营业期间的治安人生管理责任由食堂经理负责。

2、保证员工的就餐秩序,对重点部位进行安保巡视。

3、食堂服务人员与就餐人员发生矛盾时,食堂经理需积极协调解决,防止发生打架斗殴等冲突事件,并与甲方沟通协商解决。

4、建立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演练。

5、如发生食堂治安人员伤亡事故,我方第一时间做好人员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与就近医院120急救联系,向公安部门110报警,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如经权威部门鉴定系我方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所有损失。

我单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消防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