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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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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2022年食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2022年食用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运营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生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3采购内容:2022年元旦至2022年国庆节(含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计划需采购员工节日慰问品3次,采购金额均较高,为保障员工节日食用品采购效率,保障企业成本效益,现整合年度节日需求,通过招标方式选定1家投标人,提供2022年元旦春节、端午节和中秋国庆节的节日食用品相关采购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698,000.00元(含税)。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类型】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2【同类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具有一项食用品或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须表明项目标的、价款、订立时间和签字盖章等页面。

4.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4【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

具体操作方法:投标人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点击网站左上方“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进行投标登记。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电话:400-150-3001,客服QQ:3151435402。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直接推送在本网站所登记的联系人手机)。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 月6日15时00分起至2021年12月13日17时30分止。

5.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2月27日9 时00分 -9时30分。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开标室2)。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邮编:528000

联系人:柯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朱工

电话:020-83541707

电子邮箱:31758527@qq.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