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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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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通财货物竞谈-2021-011

2、项目名称: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232772.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汴通财货物竞谈-2021-011

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1232772.00

1232772.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经费、已落实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包含但不仅限于蔬菜、粮油、肉蛋禽类、豆制品、干调等。

(3)谈判范围:谈判文件中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

(4)质量要求:合格

(5)供货期限:1年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验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至2021年12月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信息;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省通许县高新区经二路与咸平大道交叉口向南220米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13623788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幢3单元14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226098263

3.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电话:0371—223050311




附件下载: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


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汴通财货物竞谈-2021-011 招 标 人: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代理: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5 第四章 合 同.................................................................................................................................. 18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3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七章 政府采购政策.................................................................................................................... 38 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通财货物竞谈-2021-011 2、项目名称: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232772.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汴通财货物竞谈 -2021-011 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1232772.00 1232772.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经费、已落实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包含但不仅限于蔬菜、粮油、肉蛋 禽类、豆制品、干调等。 (3)谈判范围:谈判文件中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 (4)质量要求:合格 (5)供货期限:1 年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经验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2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 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 发布日期)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9:00 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录“政采、 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 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 地 点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在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 4 楼第一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 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3 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 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 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信息;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 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省通许县高新区经二路与咸平大道交叉口向南 220 米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13623788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33 号 1 幢 3 单元 14 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226098263 3.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电话:0371—223050311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编号 汴通财货物竞谈-2021-011 2 项目名称 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3 采购人 名称: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省通许县高新区经二路与咸平大道交叉口向南 220 米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方式:13623788554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33 号 1 幢 3 单元 14 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226098263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 资金来源 经费 项目总金额 1232772.00 元 6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许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包含但不仅限于蔬菜、粮油、肉 蛋禽类、豆制品、干调等。 7 供货期限 1年 8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 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验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会计事务 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6 月 1 日以来 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 诺书)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 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不得 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11 谈判有效期 谈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3 投标答疑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 3 日将需解答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给采购人 14 签字或盖章要求 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 单位章,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章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15 投标的截止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谈判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 请谈判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谈判人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 23859291。如不能按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 中加密上传。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6 16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1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 4楼第一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 南侧) 18 开标程序 1.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谈判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进行开标。 2. 谈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若出现非系统原因无法解密的,不再参与 开评标。 3. 开标程序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 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 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 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开标后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40分钟解密时间); (3)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已到规定解密时间,开始唱标; (4)唱标完毕后(5分钟质疑期),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19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经济、技术专家2人,共计3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从省级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3名 21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22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 施的监督。 23 招标控制价 谈判报价费率不得高于100%(100%是指当地大型超市(如新峰超市、八房井等)同期同 类产品零售最低价为对比依据(不以特价商品做参照)) 注:1、供应商谈判报价不得高 于100%,否则按废标处理。 2、结算方式: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24 中标服务费 参照【2002】1980号文件及【2003】857号文件收取 。(现金支付不含发票) 7 25 付款方式 当月费用按实际配送费用为准进行结算,每月 10 号之前支付上月配送费用。(具体 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保函 中标人中标后按此账号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供货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通许县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0000169499550332012(投标人需按此账号缴纳履约保证金) 财务部电话:0371-22305012 27 特别提示 谈判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谈判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谈判人须知前附表没有的以最后 内容为准。 28 硬件特征码 1、谈判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 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2、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谈判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 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29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1、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 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 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 承担。 2、各供应商需对其响应文件中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文规定。 4、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本次招标项目。 1.2 项目概况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1.2.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5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与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6 本项目供货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7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采购人(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 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供应商资格: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5 谈判响应文件:指投标商根据谈判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和/或包括用于运输的包装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申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 用,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专业设计或专业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需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如无该承诺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二、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组成 4.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4.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 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 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 5 谈判文件的澄清 5.1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在投标截止之前 3 日应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招标代理 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前附表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 明疑问来源的答复函发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 谈判文件的修改 6.1 谈判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之前 1 日,将以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通知到已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潜在 供应商,并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10 6.2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6.4 当谈判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语言 7.1 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提 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8.1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一、谈判函 二、谈判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六、供货方案 七、服务承诺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10 投标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谈判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提交谈判 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采购人控制招标项目造价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大 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11.2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以及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对所投货物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11.3 如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 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 11.4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货物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供应商对每种货 物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11.5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12 投标货币 12.1 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 有能力履行合同。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2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5 投标有效期 15.1 谈判响应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 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 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 16 投标截止期 16.1 供应商应在不迟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6.2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 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7 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7.1逾期送达的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18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编制、标记和递交; 18.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8.3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 19 开标 19.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2 19.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以及其他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内容; 19.3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情况做详细记录。 20 评标工作 20.1 评标工作由谈判小组(下称评委会)主持对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 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20.2 本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名,经济、技术类专家 2 人,共 3 人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0.3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1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21.1 为了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 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方式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 21.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 21.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谈判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1.4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2 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 22.1 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 的错误等; 22.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文字 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若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 标将被拒绝; 22.3 允许修正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2.4 在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 13 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 偏差,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 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2.5 谈判小组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谈判响应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2.6 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 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2.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完税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属实”并签字,否则 视为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 22.8 如果投标实质性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 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废标: (1)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授权代表 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2)未对付款方式及中标服务费作出承诺的; (3)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 投标的评价 23.1 评委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3.2 根据“评标办法”中列出评标因素,规定量化方法,并以此作为计算评标价的依据。 24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4.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24.2 谈判小组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4.3 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4.4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24.5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24.6 评委会和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六、授予合同 25 合同授予标准 25.1 采购人依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确定的中标人。 14 26 评标结果的公示 26.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公 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 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公示结束后,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 28.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29 签订合同 29.1 供货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 29.2 谈判文件、中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 29.3 如中标人不按约定谈签合同,采购人将报请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中标决定,履约保证金并不予 退还中标人。采购人可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候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或重新招标。 1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最低价法) 2.2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3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4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5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 营业执照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6 信用中国查询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 1 供货期限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 交货地点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 质量要求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 谈判有效期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符合“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 谈判报价 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 16 报价谈判程序(初步评审合格的谈判人进入报价谈判部分) 2.2.1 报价 谈判 1、谈判共分二次进行: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为第一次谈判内容,谈判小组将根据第 一次谈判的内容确定谈判人参加第二次谈判,第二次谈判内容为最终谈判内容, 所有参加第二次谈判(最终)的谈判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函), 谈判小组按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函)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 形成谈判报告。 注:1.谈判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1、谈判方法 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进行评审,并按要 求推荐成交候选人,但谈判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谈判按照先初步评审、再商务谈判报价,初步评审不 合格的,不参与商务谈判报价的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2.2 谈判内容与评审标准 2.2.1 报价谈判:见谈判办法前附表; 3、谈判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 2.1.1 款至 2.1.3 款规定的标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谈判: (1)谈判响应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谈判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 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谈判方案的除外; (4)联合体谈判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谈判协议的(本项目不适用); (5)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谈判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7 (9)谈判人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谈判、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 采取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0)谈判报价超出谈判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11)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谈判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3)投标文件骑缝处均未加盖单位公章。 (14)投标有效期及质量要求未响应谈判文件的。 (15)未对付款方式及中标服务费做出承诺的。 3.1.3 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谈判人书面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谈判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谈判作废标处理。 (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3.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谈判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 3.2.2、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谈判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3.2.3、谈判小组将推荐符合本次谈判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合理最低的作为第一成交候 选人,如报价相等,则先以公司实力(注册资本,企业资质等)高的为优先,如报价相等且技术响应标 准相同的则以承诺标准高的优先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3.3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人对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 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谈判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谈判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谈判小组对谈判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谈判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 4、谈判结果 4.1、由谈判小组评选出三名成交候选单位; 4.2、成交原则,采购人(业主)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本次谈判项目需求、质量和 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等,则先以技术响应标准高的为优先,如报价相等且 技术响应标准相同的则以承诺标准高的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谈判代理机构(或业主)将结果通知所有 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谈判响应人。 18 第四章 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本《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住所地: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本次的招标结果(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要求按下列清单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与内容),包括产 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交货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服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合同总价 款中包含:本招标采购对象,及与之相关的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 试、质量检验、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等验收合格前全部费用,以及备品备件、专 用工具、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和系统维护费用、相应的伴随服务等。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和有关监督部门同 意的相关变更、补充协议、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附件 19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洽商、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其优先顺序应视其内容与本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关系而定。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相一 致;若技术性能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 用寿命期限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 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 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交货(服务)地点: 2、交货(服务)期限: 天,从 计算。 3、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 数量和规格要求,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 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 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 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 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 诺(详细标准可在合同附件载明,且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20 第八条: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 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 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 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货物中若包含电脑产品则由乙方提供至少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 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 1 年(请分别列出:);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 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3、免费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 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 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 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 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项目(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 单后按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约定付款。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 拨款,则出具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合同副本等材料,按不 动产登记“全域通办”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21 约定申请拨付款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服务)、拒付货物(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 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 滞 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服务),或交付的货物(服务)质量、品种、型号、 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 滞纳金。如乙方逾期 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 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扣 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未按“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每次扣除 乙方违约金 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 合同的除外)。甲方未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补充,终止及转让 除《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 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合同的变 更和补充追加需经开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生效。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 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 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其他任何无法预见、 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在此列)。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22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 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23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蔬菜类 黄瓜 苦瓜 西葫芦 西红柿 瓠子 丝瓜 青椒 红椒 线椒 螺丝椒 人造肉 凉粉 马蹄 红萝卜 扁 豆 四季豆 豆角 蒜苔 茄子 芹菜 娃娃菜 西兰花 菜花 金针菇 白玉菇 杏鲍菇 平菇 香菇 萝卜 冬瓜 大白菜 包菜 南瓜 小青菜 菜心 苦菊 茼蒿 蒜黄 菠菜 香葱 24 香菜 油麦菜 生菜 莴笋 小芹菜 韭菜 西芹 大葱 生姜 紫薯 红薯 土豆 铁棍山药 莲藕 洋葱 豆腐 绿豆芽 黄豆芽 红薯粉条 腐竹 蛋类 鸡 蛋 鹌鹑蛋 鸭 蛋 肉类 鸡翅中 腊 肉 琵琶腿(鸡腿) 猪 蹄 三黄鸡 鸡胸肉 肋 排 大骨头(猪) 猪肉排骨 五花肉 肉丝 丸子 草鱼 黑鱼 鲈鱼 羊肉 25 羊排 羊杂 生牛肉 熟牛肉 大虾 羊肉卷(内蒙 5kg)/箱 牛肉卷(内蒙 5kg)/箱 乌鸡卷(清真 5kg)/箱 牛肉丸(潮汕 5kg)/箱 鱼丸(福州鱼丸 3kg)箱 虾尾(潜江 10kg)/箱 调料类 老抽(海天 1.9L)/瓶 生抽(李抽天 1.9L)/瓶 耗油(海天 700ml)/瓶 白醋(山西白醋 5L)/瓶 陈醋(山西老陈醋 5L)/瓶 豆瓣酱(海天 1kg)/瓶 蒸鱼豉油(李锦记 410ml)/瓶 黄豆酱(海天 800g)/瓶 烧烤酱(瑞香源 2L)/瓶 海鲜酱(海天 400g)/瓶 腐 乳(王致和 340g)/瓶 排骨酱(李锦记 260g)/瓶 芝麻酱(王致和 260g)/瓶 鸡精(太太乐 600g)/袋 料酒(海天 1.9L)/瓶 味极鲜(海天 1.9L)/瓶 十三香(王守义 5kg)/箱 味精(太太乐 1kg)/桶 盐(深井盐 500g)/袋 花椒(李锦记 300g)/袋 麻椒(李锦记 300g)/袋 孜然(小确幸 300g)/袋 豆酱(老干妈 500g)/袋 八角(李锦记 300g)/袋 干辣椒(李锦记 300g)/袋 桂皮(李锦记 300g)/袋 香叶(小确幸 300g)/袋 麻椒(李锦记 300g)/袋 豆制品 老豆腐(东北卤水 3kg)/袋 26 黄豆芽(农家乐 5kg)/箱 绿豆芽(农家乐 5kg)/箱 千张丝(东北卤水 3kg)/箱 豆 皮(农家乐 5kg)/箱 豆腐干(朱仙镇 3kg)/箱 腐竹(农家乐 5kg)/箱 豆腐乳(王致和 2kg)/箱 干菜 海带(农家乐 5kg)/箱 干豆角(农家乐 3kg)/箱 茶树菇(农家乐 3kg)/箱 干香菇(农家乐 3kg)/箱 干黄花菜(农家乐 3kg)/箱 紫菜(金海林 5kg)/箱 干木耳(维多宝 10kg)/箱 梅干菜(绍兴 5kg)/箱 粮油类 大米(杜良 25kg)/袋 面粉(想念 25kg)/袋 小米(赤峰 5kg)/袋 八宝粥(农家乐 25kg)/袋 绿豆(赤峰 5kg)/袋 花生米(味美发 350g)/袋 花生油(鲁花 5L)/桶 大豆油(金龙鱼 5L)/桶 菜籽油(福临门 5L)/桶 香油(福临门 3L)/瓶 速冻食品 水饺(思念 5kg)/箱 汤圆(思念 5kg)/箱 馄饨(思念 5kg)/箱 注:具体以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每日菜单要求进行供货。 27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8 目 录 一、谈判函 二、谈判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六、供货方案 七、服务承诺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29 一、谈判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 ,质量 达到: ,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30 二、谈判函附录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质量要求 供货期限 采购内容 谈判有效期 备注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31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签署此 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 特此证明。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32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此已递 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 代表我所签署的此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 年 月 日 33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34 六、供货方案 35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6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 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 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37 九、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 供的材料 1、评标办法要求的相关资料 2、承诺书: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 造成的不良后果。 3、其他资料 38 第七章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关于小、微企业及产品 1、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 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 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 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 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 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 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39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 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 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 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 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 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 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 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 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 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 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 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 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 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 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 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 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40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 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 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 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 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 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 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 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 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 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 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 2)。未 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 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 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 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41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 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 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 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 评标价格要素 价格折扣幅度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6% 二、关于监狱企业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2 四、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 附件 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 用者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3 附件 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 不适用者可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日 期: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谈判文件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五、开标、评标、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 3 4 5 6 信用中国查询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谈判方法 2、评审标准 3、谈判程序 4、谈判结果 第四章 合同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判函 二、谈判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五、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六、供货方案 七、服务承诺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章 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 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