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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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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食堂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食堂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1.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项目名称: 食堂承包服务

1.2招标编号:YTDL-2021–WZ-04-张沙-110

1.3招标范围:承包食堂负责供应甲方员工的早餐、午餐、晚餐和夜宵;根据甲方需要,负责其他接待餐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1.4工程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餐饮管理服务公司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且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3家餐饮服务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单年度)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2.3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须为1个PDF文件和1个可编辑文件,邮件主题须为:报名单位+项目名称)。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账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单位亦可出具委托开标函(委托开标函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将密封投标文件快递至招标人,接收快递时间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届时采用快递的投标单位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开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此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华

联系电话:0512-58637053 18001561568

传 真:0512-58536805

邮 箱:zb@shazhoudl.com




附表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招标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


报名文件招标项目名称


报名文件招标编号


报名单位地址、邮编


系人


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常用)


传真


购买单位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所用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根据此银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报名日期


投标报名人签字


注:报名审核通过后,电汇标书款时必须注明“购买单位”及“(招标编号)标书款”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


附表二:投标报名资格审核文件

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方填写)

所在报名文件

页码

1

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餐饮管理服务公司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且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发证单位:

有效期:


3

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3家餐饮服务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单年度)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合同1:(合同名称,机组容量,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2:(合同名称,机组容量,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3:(合同名称,机组容量,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注:

1、此表请投标人按公告中资格标准要求的业绩认真填写【必须附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 ,如本表提供的业绩不满足要求会导致其无法购买标书。

2、合同证明材料需附主要内容页(合同封面、工程范围、机组容量、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无相关合同证明或材料不全,在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相关附件: 110包 食堂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docx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食堂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1.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项目名称: 食堂承包服务

1.2招标编号:YTDL-2021–WZ-04-张沙-110

1.3招标范围:承包食堂负责供应甲方员工的早餐、午餐、晚餐和夜宵;根据甲方需要,负责其他接待餐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1.4工程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餐饮管理服务公司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且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3家餐饮服务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单年度)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2.3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须为1个PDF文件和1个可编辑文件,邮件主题须为:报名单位+项目名称)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账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单位亦可出具委托开标函(委托开标函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单独密封)将密封投标文件快递至招标人,接收快递时间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届时采用快递的投标单位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开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此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报名不上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华

联系电话:0512-58637053 18001561568

传 真:0512-58536805

箱:zb@shazhoudl.com


附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招标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

报名文件招标项目名称

报名文件招标编号

报名单位地址、邮编

系人

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常用)


传真


购买单位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所用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账号


开户银行:

号:

税 号:

(根据此银行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报名日期

投标报名人签字

注:报名审核通过后,电汇标书款时必须注明“购买单位”及“(招标编号)标书款”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单位公章:


附表二:投标报名资格审核文件

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方填写)

所在报名文件

页码

1

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餐饮管理服务公司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且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发证单位:

有效期:

3

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国内3家餐饮服务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单年度)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合同1:(合同名称,机组容量,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2:(合同名称,机组容量,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3:(合同名称,机组容量,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


★注:

1、此表请投标人按公告中资格标准要求的业绩认真填写【必须附相关合同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 ,如本表提供的业绩不满足要求会导致其无法购买标书。

2、合同证明材料需附主要内容页(合同封面、工程范围、机组容量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无相关合同证明或材料不全,在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