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来源: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 发布时间:2021-12-06
项目概况
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教职工福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10:1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142021ATP00075
项目名称: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教职工福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18450.00
最高限价(元):31845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31845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教职工福利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15(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15(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东方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
地 址:大同市云冈区恒安新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孙学文
项目联系方式:0352-4183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东方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号商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虹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88528098
附件信息:
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教职工福利采购.docx
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教职工福利采购
项目编号:1402142021ATP00075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购人: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报价人 须知 4
第三章 商务技术要求 19
第四章 合同原则 22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7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教职工福利采购的潜在报价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谈判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 2021-12-10 10: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
1402142021ATP00075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 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教职工福利采购 |
1 |
批 |
31.845 |
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教职工福利采购 |
31.845 |
无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
包1: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1-12-07至2021-12-09 23:59:5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价人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报价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 (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1/index.html)。
3、谈判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五、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按项目缴纳, 5000.00元;
谈判报价人应于2021-12-10 10:14:59时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缴入山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谈判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 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教职工福利采购 |
5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 |
14050162460800000636 |
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启时间)和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2021-12-10 10:15:00(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谈判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同市云冈区恒安第一中学校
地址:大同市云冈区恒安新区
联系方式:0352-4183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开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东方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号商铺
联系方式:0352-555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虹玉
电 话:19888528098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2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谈判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谈判响应将作无效处理。 |
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谈判内容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报价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谈判响应将作为无效处理。 |
4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5 |
正版软件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报价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2)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6 |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报价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7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 (1)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报价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
8 |
谈判响应保证金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五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包号,只需交纳一个包号的谈判响应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 |
9 |
谈判响应保证金退还:未成交报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报价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需提供网银、电汇底单。 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1/index.html,位置:“首页-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
10 |
答疑与澄清:报价人如认为谈判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
11 |
分包:不允许分包 包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2 |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 |
13 |
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包号的对应内容。 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包号的对应内容。 |
14 |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响应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解密成功后,提交正、副本纸质版文件(胶装成册)各壹份,并在要求位置签字盖章,用作资料存档。内容需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差异的,将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5 |
谈判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
16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7 |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报价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报价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18 |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包号的商务要求表。 |
19 |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20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是,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成交报价人以电汇形式支付 □否 |
21 |
解释: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
一、总 则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就采购货物事宜进行谈判,报价人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报价人的采购方式。
(一)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
(二)定义
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
2、“报价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谈判结果的最终确认方。
4、“产品”系指供方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报价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报价人的确定
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
(四)报价人委托有关说明
1、全权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部分)。
2、报价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报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谈判响应费用
不论谈判响应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谈判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六)质疑
1、报价人认为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山西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报价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报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报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七)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报价人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3、谈判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谈判文件与谈判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八)在谈判过程中,因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二部份组成。
1、资质及商务文件
A、资质文件:
(1)谈判响应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报价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谈判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谈判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7)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报价人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可提供基本账户的资信证明)
(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报价人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10)投标保证金凭证;
(11)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B、商务文件:
(1)报价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2)报价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报价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
(6)报价明细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9)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2、技术文件
(1)设备配置清单;
(2)技术响应表;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4)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5)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6)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
(7)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8)报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谈判响应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谈判响应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谈判响应报价
1、谈判响应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谈判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谈判响应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谈判响应保证金
1、报价人须按规定提交谈判响应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若以网上银行、电汇方式交纳的, 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编号。
4、 未成交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报价人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时需提供网银、电汇底单。
5、保证金不计息。
6、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位置:“首页-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7、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谈判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报价人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本章一、总则:(九)情况的除外】;
(2)报价人在谈判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报价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报价人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人恶意串通的;
(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谈判活动的;
B、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谈判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报价人的责任。
2、报价人应按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A4纸规格单独装订成册,谈判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谈判响应文件须由报价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报价人应写全称。
4、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包装
报价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各单独密封封装。谈判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报价人名称、报价人地址、谈判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谈判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谈判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八)谈判响应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谈判响应文件、全权代表未到谈判现场参与谈判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谈判响应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4、报价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
6、包号以赠送方式谈判响应的;
7、谈判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8、未成功办理报价人报名手续的、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9、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
10、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组织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二)组织开启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启谈判,各授权报价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启过程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1、报价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
2、报价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
(三)组织谈判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谈判,各谈判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谈判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
1、核验出席谈判活动现场的谈判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
2、组织推选谈判小组组长。
3、组织谈判小组各位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谈判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谈判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谈判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谈判项目的采购需求、谈判依据、工作程序等;提醒谈判小组对谈判项目应确定谈判方法和轮次;
5、按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提请谈判小组予以确认;对谈判人员提出的有关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6、做好谈判相关记录,协助谈判小组组长做好谈判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谈判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
7、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谈判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谈判专家发放谈判费。
(四)谈判小组谈判程序
1、在谈判专家中推选谈判小组组长。
2、谈判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谈判依据、谈判标准等。
3、谈判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谈判方法和谈判轮次。
4、谈判专家对各报价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报价人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报价人参加谈判。
5、谈判专家对各报价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谈判小组组长提出。经谈判小组商议认为需要报价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报价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谈判小组按包号与各报价人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报价人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谈判。
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
8、谈判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确定成交候选报价人。
9、起草谈判报告,所有谈判专家须在谈判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谈判原则
1、谈判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谈判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谈判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报价人接触。
2、谈判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谈判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谈判专家,被更换的谈判专家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谈判专家重新进行谈判。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谈判工作、封存谈判资料,并告知报价人重新谈判的时间和地点。
3、谈判专家对有关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谈判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谈判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报价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谈判专家拒绝在谈判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谈判结果。
4、如多家报价人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报价人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报价人;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集体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报价人中,有一家报价人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报价人均按一家报价人认定。
四、确定成交报价人的原则
1、项目由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报价人。
2、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报价人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方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可到中心服务台领取《成交通知书》。
五、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成交报价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谈判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报价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报价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六、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成交商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