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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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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0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NGP2021-10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391.58
最高限价(万元) 391.580000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HNGP2021-106

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158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9158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1、支持本国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产品; 2、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3)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 2021-12-07 至 2021-12-14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0.0
截止时间 2021-12-20 08:3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开启时间 2021-12-20 08: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52982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西255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52982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529828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GP2021-106

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158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9158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3)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7日 至2021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

地点及方式: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在线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1)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2)供应商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 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0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 - 市场主体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2)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接着登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下载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再重新备案)。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上传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3.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点击“确认投标”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4.本项目为非电子标。非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5.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应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6.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详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关于规范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注册登记须知》。

7.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西255号

联系方式:0898-68665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联系方式:0898-66529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898-66529828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2021-106采购文件.pdf
海南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NGP2021-106(第 1 包) 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外包服 务项目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1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附:评审方法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附件:1.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一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 购人”)的委托,将对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合格供应商以密封响应文件的方式前来参加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P2021-106 2.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15800 元 5.最高限价(如有):3915800 元 6.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7.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 2.地点及方式: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 在线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五、开启 1.时间: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2.地点: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定。 3 (注:以上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发出的采购信息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 - 市场主体管理系统(http://zw.hai nan.gov.cn/G2)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海南省数字 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接着登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 //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 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再重新备 案)。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电子响应文件——PDF 格式(使用 WinRAR 加密压缩) 上传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 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3.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内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 (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 cdc19c000a),点击“确认投标”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4.本项目为非电子标。非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 (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 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5.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应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响应 文件。 6.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详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关于规范电 子招投标企业信息注册登记须知》。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西255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电话:0898-68665256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529828 传真:0898-66529852 4 八、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请查询: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hainan.gov.cn/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12 月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1 术语说明 1.1.1 “集中采购机构” 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简称采购中心)。 1.1.2 “采购单位”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甲方。 1.1.3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 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所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 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1.1.4 “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 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供应商除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货 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 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 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 单独进行支付。 1.1.5 “供应商”指按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磋商文件并参加交易活动磋商的供应商。 1.1.6 “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1.7 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8 标注“★”的要求和条件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 1.2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中心组织的本次磋商活动。 1.3 合格的供应商 1.3.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 6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 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 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 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 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 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纳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 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1.2 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除 1.3.1.1 条款外的其他资 格条件。 (1)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登录网站查询)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3)其他资格条件。 1.3.2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1.4 磋商费用 7 1.4.1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 号)标准的 80%收取。费用由海南省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收取并向成交供应商出具代理服务费票据。 缴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将服务费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再另行通知)。 1.4.2 成交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否则,采购中心将不向其发出 成交通知书。 1.4.3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 1.5 现场考察、答疑会 1.5.1 现场考察(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进 行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 关约定。) 1.5.2 答疑会(如有),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召开 答疑会。(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遵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的相关约 定。) 1.5.3 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1.5.4 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 失。 1.5.5 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 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6 遵循标准 1.6.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字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文献是其他语言,应附有相应的中文翻译本。 1.6.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磋商文件由五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附:评审方法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2.1.2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 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2.1.3 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 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 由供应商负责。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项或磋商文件构成要件 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中心提出,以便获得文件补全。 2.2.2 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和 修改的内容采购中心将以法定网站上公告的方式通知。(网址详见磋商邀请函) 2.2.3 当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2.4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更正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供应 商应及时关注并按澄清和更正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2.5 为了给供应商合理的时间修改和调整,采购中心可以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 期,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写明。 三、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供应商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3.1.2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 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 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3 磋商保证金 3.3.1 磋商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必要条件,保证金金额:50000 元(伍万元整); 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第一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 函”)。 3.3.2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 为: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9c000a。 3.3.3 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按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 平台系统提示提交到指定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 金未到达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或系统显示“未缴纳”的,视为响应无 效。 3.3.4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的,供应商支付后须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 平台系统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系统显示“缴纳成功”则缴纳成功,如显示“未缴纳”请立即 与系统工作人员联系。 3.3.5 若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4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3.4.1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 退还。 3.4.2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 3.4.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 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5 磋商有效期 3.5.l 磋商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 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 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磋商保证 10 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 磋商有效期。受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数量及签署 3.6.1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1 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中“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部分的要求组织编写,如有必 要可增加附页,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1.2 电子响应文件:不区分正副本,必须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文件——PDF 格式(使用 WinRAR 加密压缩),并上传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系统 (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 9c000a),电子介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差异,以纸质响 应文件为准。 3.6.1.3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其真实、合法身份和连续经营的相关证明文件。 3.6.1.4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文件。 3.6.1.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其所投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3.6.1.6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而且合法有效,并需加 盖单位公章。 3.6.1.7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完整表达履行本采购项目的相关技术方案、方法和措施, 及证明其成交后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说明材料 3.6.1.8 其他供应商需要补充的材料。 3.6.2 响应文件的数量及签署 3.6.2.1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3.6.2.2 正本和副本均采用纸质版本,按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的顺 序固定装订成册。 3.6.2.3 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 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6.2.4 响应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使用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 11 3.6.3 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的 资料,响应文件中必须签名。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 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方才有效。 3.6.4 磋商文件中《报价表》、《明细报价表》、《初步审查响应表》、《技术、商务 响应表》、《技术、商务评分响应表》等要求盖章的文件需单位加盖公章。 3.6.5 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了需加 盖单位公章外,还需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须按以下方式密封、标记: 4.1.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均密封。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4.1.3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袋上均须按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中格式 1“响应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的要求进行标注和密封。 4.1.4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未密封的,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密封袋未按第 4.1.3 条规定标注的,采购中心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递交方式及地址:详见“第一章 政府采购磋商邀请函”。 4.2.2 递交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在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 响应文件需上传 PDF 加密压缩的 rar 格式),并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纸质响应文 件或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其响应无效。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上传或送达的响应文件, 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4.2.4 采购中心可根据需要调整文件递交时间,文件递交时间改变将会通过网络方式进 行公告或书面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 4.2.5 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 4.3 修改与重投 12 4.3.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修改的响应 内容应按规定密封、签署及标记“修改”字样,并按规定要求递交;撤回文件时应向采购中 心提出撤回申请,经同意后将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4.3.2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修改响应文件。 五、磋商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5.1.1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中心规定的地点。 5.1.2 若采购中心推迟了磋商时间(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 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5.1.3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 5.1.4 采购中心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约定的磋商形式、磋商时间组织磋商。 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有权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单位代表出席磋商 会。 5.1.5 采购中心采用现场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磋商会, 并代表供应商进行签到等工作,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5.1.6 出席磋商现场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 (注:以上 5.1.4、5.1.5 项如更正公告有新的约定,则按最后更正公告的约定进行。) 5.2 磋商程序 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达到三家 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1)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 (2)宣布磋商纪律及监督代表等参加人员。 (3)公布磋商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性。 (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详见 5.4 项规定)。 (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6)磋商小组与初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磋商。 (7)供应商根据每轮磋商要求,修改并递交其响应文件以响应磋商。 13 (8)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9)磋商小组推荐成交顺序,提交评审报告,评审结束。 5.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导致供应商本次磋商无效。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提交的; (2) 相关人员未按时进行磋商签到的; (3) 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有效证明资料的; (4)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5)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6)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及给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的; (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不按要求填写报价表、技术、商务响应表等; (10)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串通行为的情形的; (13)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4 信用记录查询 5.4.1 采购人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效。 5.4.2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响应 无效。 5.4.3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5.4.4 查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14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 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六、评审 6.1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 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独立履行磋商小组职责。 6.2 原则和方法 6.2.1 评审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6.2.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2.3 评审过程分为文件初审、澄清说明补正(如需)、磋商、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 选供应商。 6.2.4 评审过程中的一些约定事项: (1)计算百分数时,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计算最终得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 (3)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4)评审中如有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6.3 初步评审 6.3.1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以及符合性审查条款规定 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依次进行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 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无效。 6.3.2 供应商需在《初步审查响应表》中指出评审点的评判依据,即响应文件中哪些起 止页码范围响应了对应的评审点。由于供应商未响应此表,或未正确地响应评审点的起止页 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加以正确审查的,供应商需独自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 6.3.3 磋商小组将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独立判断,而不需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6.3.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核 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 15 6.3.5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 行为,其响应无效,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 6.4 澄清、说明、补正 6.4.1 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或数据,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6.4.2 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 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 其响应无效。 6.4.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的代表签字。 6.4.4 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6.4.5 未按 6.4.4 条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按无 效处理。 6.5 磋商 16 6.5.1 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 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 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5.3 最后报价 6.5.3.1 磋商文件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除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 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6.5.3.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5.3.3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以上 6.5.3.1 条、6.5.3.2 条、6.5.3.3 条,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 退出磋商。 6.6 综合评审 6.6.1 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 评审并打分。 6.6.2 供应商需在《技术、商务评分响应表》中指出评分点的评判依据,即响应文件中 哪些起止页码范围响应了对应的评分点。由于供应商未响应此表,或未正确地响应评分点的 起止页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加以正确评判的,供应商需独自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 6.6.3 磋商小组将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6.6.4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7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型企 业分包参与采购项目的,且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 (注:1、中小企业应当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工程或者服务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2、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6.5 本项目对核心产品是节能或环保产品的报价分别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复印件。 6.6.6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 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评审: 6.6.6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6.7 磋商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6.6.7.1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6.7.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6.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6.7.4 对磋商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性处理; 6.6.8 评审因素权重分配 18 评审因素 技术、商务等评分 价格评分 权 重 90% 10% 6.6.9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 格评分除外)后取平均值,再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情况及磋商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单位推荐三名以 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顺序,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 一条第三款情形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规定的情形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形成书面 的评审报告。 6.8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6.8.1 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6.8.2 采购中心依据采购单位的确认结果,将在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网 址详见“磋商邀请函”)。 6.8.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若所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确实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将按 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排序重新公告成交结果,或按相关规定依法重新组织采购,确保公 正性。 6.8.4 如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 位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合同授予 7.1 成交通知 7.1.1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结果,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1.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1.3 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19 7.2 履约保证 无 7.3 签订合同 7.3.1 合同签订周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个日历日内。 7.3.2 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 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3.3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磋 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中心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3.4 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3.5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八、监督 8.1 适用法规 8.1.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 束,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8.2 信息发布 8.2.1 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统一发布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供 应商可从本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中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获取信息。 8.3 纪律要求 8.3.1 采购单位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小 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未成交 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8.3.3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 20 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未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不 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 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 8.3.4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评审活动,影响评审程 序正常进行。 8.4 质疑处理 8.4.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其中对 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部分有质疑的,供应商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 其中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为供应商确认投标之日。 8.4.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 采购中心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8.4.3 质疑函的递交 递交方式及所需证件:质疑人根据“质疑函范本”的要求递交纸质质疑函(质疑函范本 请登录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ccgp-hainan.gov.cn/wjxz/929.jhtml),并附“投标时间”凭证(须登录海南 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 “http://zw.hainan.gov.cn/zfcg/gbp/login.do?systemId=2c91e4c25474c566015474cdc1 9c000a”,点击“我的投标项目”菜单进入本项目方可查看并截图打印“投标时间”的完整 系统页面)加盖公章。 递交地点: (1)采购中心: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6 室。 (2)采购人: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中“采购人地址”。 8.4.4 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 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和其 他有关供应商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 投诉 21 8.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其它 9.1 不良行为 9.1.1 供应商存在的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不良行为: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无效证件等行为的; (2)供应商有低于企业成本价,明显有恶意过高或过低报价行为的;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有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的; (4)供应商不遵守磋商会场纪律,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 (5)有其他违反行业市场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 (6)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的; 9.2 磋商控制价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为磋商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高限价的,则项目预算金额为磋 商控制价。 9.3 知识产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 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 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4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 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 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中心 和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为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为物业、食堂的正常运作,提供更清洁、优质、安 全的工作、生活环境,决定选有资源、有实力、有诚信的物管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与 餐饮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1)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位于秀英滨海大道西 255 号,共有审判办公面积 14984 平米, 其中院本部 11944 平米,永兴法庭 1040 平米,西秀法庭、旅游巡回法庭各 1000 平米。 (2)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共 28 人:含管理主任 1 人,会务 1人,保安 16 人,卫生保洁 绿化 9人,水电工 1人。 (3)食堂服务人员共 9人,含食堂主厨兼买菜 1人,副厨 2人(其中 1人为面点师), 院部食堂服务员 5人,派出法庭厨师兼保洁员 1人,为单位职工提供全年工作日早、中餐等 餐饮服务(特殊加班日也需供餐)。 2.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二、 合同执行计划 服务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院本部和派出法庭) ★三、物业管理与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 位 人数 备 注 1 物业管理主任 1 2 食堂主厨兼买菜 1 3 副厨 2 其中一名面点师 4 院部食堂服务员 5 5 派出法庭厨师兼保洁员 1 永兴派出法庭 6 院区保安、安 检 院区与庭审安全保卫 工作 13 手持探测器、登记岗、开关门各 1人 7 派出法庭保安 3 永兴法庭 3人(西秀法庭以后另补) 23 8 主楼、副楼保洁员 7 主楼:1层 1 名,2、3 层 1名,主 4层 和副楼 1层 1名; 副楼:2、3、4层 1 名,5、6、7层 1名,8层(含图书管理) 和训练基地等各 1名。 9 会务兼收发员 1 含领导办公室卫生 10 水电兼维修工 1 含派出法庭水电小修 11 绿化和地面保洁员 2 注:投标人报价需包含上述人员的工资、五项社会保险金、保安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如特殊时期保安 以外的其他人员加班按每半天 40 元另做误餐补助。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物业管理与餐饮服务等 1.1. 物业管理 1.1.1 卫生清扫 1 绿化带、花池沿 1 次/天; 2 道路 1 次/天; 3 楼层内走道 2 次/天;拖抹 1 次/天 4 楼梯道、扶手、栏杆 2 次/天; 5 室内公共场所 2-3 次/天;卫生间 2---4/天; 6 天面、天台 1 次/周; 7 门岗房、电动门 1 次/天; 8 漏沙井 1 次/月; 9 低位外墙壁 1 次/周; 10 平台地面、踏步;每日随时保洁,拖洗 1 次/天; 11 楼宇大厅、走廊 2 次/天; 12 低位门、玻璃刮洗 1 次/周; 13 高位门、玻璃刮洗 1 次/周; 14 墙面、开关按钮、天花板 1 次/周; 15 低位楼内墙壁 1 次/周; 16 高位楼内墙壁 1 次/月; 17 信报箱、牌 1 次/周; 24 18 宣传栏、标识牌 1 次/天; 注:以上卫生清扫必须在上班之前完成(卫生间清洗除外) 1.1.2 生活垃圾 1 每日收集 1-2 次; 2 室内外垃圾桶、箱每天清洗 1 次; 3 室内外生活垃圾每日清运 1-2 次。 1.1.3 污脏物的清理 1 室内外、渠、沙井 1 次/月; 2 室外地面积水、污水随时清理。 1.1.4 卫生消杀工作 1 灭鼠、灭蟑、灭蚊蝇 1 次/月; 2 生活水池、水箱半年消毒一次; 3 春夏季宣传预防传染病知识。 注:以上卫生清扫必须在上班之前完成(卫生间清洗除外) 1.2. 秩序维护、消防 1.2.1. 安保秩序维护 1 执行 24 小时服务制; 2 主出入口 24 小时执勤,上下班高峰期站姿双岗服务; 3 严格按照秀英区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对进出院区的人员进行管理; 4 对进出院区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按规定停放,外来车辆不得 擅自进入院内,做好疫情查验管控; 5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1 小时至少巡查 1 次; 6 建立来访登记追踪制度,对来访人员在被访者核实确认后进行进出时间登记; 7 对进出院区的大件物品进行检查并实行登记管理,防止可疑、有害物品流入院区; 8 制定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 协助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时态的发展,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9 定期进行防火、防水演练;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及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能力。 1.2.2. 消防 1 执行 24 小时服务制; 2 接到报警后时,2分钟内到达现场,第一时间与消防部门联系,启动消防应急措施; 25 3 根据季节,做好火灾预防宣传手册工作; 4 按规定做好有关火灾预防宣传工作; 1.3. 餐饮服务 1.3.1. 饭菜的品种质量 1 早上用餐时间 7:50-8:25 中午用餐时间 11:50-13:00 2 早餐保证有稀饭、汤粉、豆浆和面(糕)点、鸡蛋、杂粮等品种;午餐至少有 4荤 4 素 1汤可供选择(每人用餐 2荤 2素); 3 食品采购标准:要求食品材料(含鱼、蔬菜、肉类等)需要保持新鲜。米、油、酱 料等食品要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质量等级为一级的正规产品,严禁采购无包装、无 标识等“三无产品”; 4 每周制定菜谱,每日菜品不同样; 如有特殊要求(少数民族或临时加班、接待菜等),经采购人同意后可根据当日采购情 况进行调整。会议、培训、接待餐按采购人要求的用餐标准提供菜单并按菜单提供食品和服 务。 1.3.2. 卫生管理 1 定期进行除“四害”; 2 经常保持地面、桌(台)面、餐具、门窗和操作间卫生整洁,按时做好防疫消毒; 3 保持消杀设备、留样冰箱工作正常; 4 厨房工作人员穿工作装、戴口罩,生、熟厨具要分开使用; 5 厨房工作人员达到饮食从业人员的健康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1.4.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4.1. 供电设施 ①每日巡查一次; ②每季度维护一次; ③小型维修 1-2 小时内完成; ④大中型维修二天内完成; ⑤完成率保持在 95%以上; ⑥主供电设备故障发生率控制在 3 次/年以下; 注:在移交验收和资金到位的情况下 26 1.4.2. 供排水设施 ①每日巡查一次; ②每季度维护一次; ③小型维修 1-4 小时内完成; ④大中型维修一周天内完成; ⑤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 95%以上; ⑥主供水设备故障发生率控制在 5次/年以下; 注:在移交验收和资金到位的情况下 1.4.3. 消防设施设备 ①每日巡查一次; ②每季度维护一次; ③小型维修一天内完成; ④大中型维修半月内完成; ⑤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 100%以上; 注:在移交验收和资金到位的情况下 1.4.4. 公共照明 ①每日巡查一次; ②每季度维护一次; ③小照明灯完好率保持在 98%以上; ④日常维修做到随发现,随维修; 1.4.5. 供气、有线、通信等配套设施 ①配合供电部门维护; ②发现或接到报修故障,及时联系供应部门、督促其及时维修; ③防止、制止破坏行为; 注:主要由供应部门维护 1.4.6. 标识 1 院区主出入口设有院区平面示意图; 2 院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注:在移交验收和资金到位的情况下 1.5 会务服务标准 27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备注 会前准备 根据要求布置会场,按需要将指示牌、会标、签 到表、座椅、席卡、笔、纸、资料、纸巾、茶水 等放置到位,提前半小时,将会议室灯、门、空 调、开水等一切设备准备就绪。 全年服务,按每 天 8 小时制上 班 会中服务 开会时按要求为参会人员提供迎宾、沏茶、更换 纸巾等服务。 会后收尾 会后,做好清理保洁,关闭会议室。 2、其他要求: 2.1、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每半年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 全院范围内的调查问卷,如有超过 50%的人员不满意成交供应商服务,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 商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整改之后如再次出现超过 50%人员不满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违约金。 2.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2022.1.1--2023.12.31),除非政策性调整社保基数而据实 相应调高服务承包费总额外,两年的承包费原则上不变。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本需求书中“人 员配置要求”,拟派的人员必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全部到位。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 购人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2.3、供应商须作出如下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 承接项目时,对区内共用产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2)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相关岗位证书。 (3) 有完备的物业管理方案、食堂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 全。 (4)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载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 (5) 具备物业管理经验和能力,有为本系统类似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经验,能积极配合和 协助管理。 (6) 所有服务人员为成交供应商派入人员,其劳动合同签订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7) 协助采购人做好所需要的各项事务。 (8) 供应商不得将本物业及食堂管理项目分包。 28 (9) 承担风险: 1 采购人将对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中标单位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 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做出相关违约处理与处罚。 2 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 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3 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解与处 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4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的,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 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采购人认定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存在恶意竞标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的行 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四、验收标准 由采购人在指定地点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标准除供应商响应文件所响应的服务 要求外,可溯源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并确保整 体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五、本项目的采购预算:391.58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注:1、标注“★”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则认定其响应无效 2、本章“三、物业管理与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全部内容须在响应文件中的“技 术、商务响应表”中逐条响应。 29 附:本项目的评审方法 1. 包段评审方法 本包段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 评审方法介绍 2.1 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先进行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及价 格等评审因素进行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 2.2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 分别对各响应文件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价打分,经汇总各评审因素得分(价格评分除外) 后取平均值,再与价格评分相加即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 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 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 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评审参数及值表: 评审因素 技术、商务等评分 价格评分 权 重 90% 10% 3. 评审点及标准 参见《初步审查表》(即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的相关要求。 4. 评分点及标准 参见《技术、商务评分表》中的相关要求。 30 附件一: 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1 资格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供应商须知 1.3.1.1)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供 应商须知 1.3.1.1)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供 应商须知 1.3.1.1)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详见供应商须知 1.3.1.1) 5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供应商须知 1.3.1.2)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详见供应商须知 1.3.1.2)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符合性审查 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0 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 内容完整无缺漏。 11 是否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 行为承诺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 报价是否唯一。是否未超出采购预算。 13 服务期、服务地点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4 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5 是否无串通行为的情形(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的 第 6.3.5 条”) 16 是否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结 论 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1 2、当表格与实际情况不符时,表格可自行添加或删减。 3、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 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4、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磋商小组: 日期: 32 附件二: 技术、商务评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技术、商务评分明细 序 号 评比项目 评价 满分 1 物业管理整 体设想及策 划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包括但具体 整体设想思路及策 划等)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最高 5分。 优: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 4-5 分; 良: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得 2-3 分; 差:内容不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得 0-1 分。 5 2 安保管理服 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保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保人员选聘以及劳资 管理和岗位培训,安保人员职责分工,安保人员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 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最高 5分。 优: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 4-5 分; 良: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得 2-3 分; 差:内容不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得 0-1 分。 5 3 卫生保洁管 理服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保洁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的项目、工作 的频次、工作标准等)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最 高 5分。 优: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 4-5 分; 良: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得 2-3 分; 差:内容不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得 0-1 分。 5 4 绿化养护管 理服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草坪和绿篱的绿化 养护、工具配置、具体工作内容等)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 综合打分,最高 5分。 优: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 4-5 分; 良: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得 2-3 分; 差:内容不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得 0-1 分。 5 5 房屋及机电 设施设备维 护管理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房屋及机电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管 理、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 分,最高 4分。 优: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 4分; 良: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得 2-3 分; 差:内容不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得 0-1 分。 4 6 人员配置和 管理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和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人员配置充足、 科学、分工明确。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及水电工)持证上岗。人员考核有 标准、有措施、奖罚淘汰机制等)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综 合打分,最高 5分。 优: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 4-5 分; 良: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得 2-3 分; 差:内容不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得 0-1 分。 5 33 7 应急预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 性天气、食物中毒、停水应急预案、停电应急预案、油锅起火及其他突发事 件等具体的应急事故类型及处理方式,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和物资保障等) 内容的完整性、高效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最高 5分。 优: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 4-5 分; 良: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得 2-3 分; 差:内容不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得 0-1 分。 5 8 食堂服务质 量控制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控制、服 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控制、原材料采购管理、食品保鲜管理、消费者投诉 处理方案等)内容的完整性、高效性、合理性和厨师的数量及培训等进行综 合打分,最高 6分。 优: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 5-6 分; 良: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得 3-4 分; 差:内容不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得 0-2 分。 6 9 档案的建立 与管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档案 的建立与管 理方案等)内容的完整性、高效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最高 5分。 优: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得 4-5 分; 良: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得 2-3 分; 差:内容不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得 0-1 分。 5 10 企业业绩 2020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有类似综合性物业服务管 理经验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合同得 1分,满分 10 分。(备注:每一个项 目业绩服务内容至少覆盖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清洁卫生、 食堂服务、会务服务等四项(含)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期内任意一 个月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 11 企业荣誉 1.2019-2021 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爱国卫生委员会颁发的“卫生先进单位”荣 誉称号的,得 3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获得过由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参与评审颁发的省级 及以上“诚信示范企业”称号,每个得 1分,本项满分 3分。没有行业主管 部门参与评审颁发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牌匾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12 党建工作 供应商成立基层党组织的得 3分。 提供相应的党组织成立文件、牌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13 质量认证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ISO9001)、环境管理(ISO14001)、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OHSAS18000)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证得 1分,满分 3分。 提供上述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 14 管理团队 提供下列人员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在供应商单位 2021 年 9 月至 11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②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得 3分,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3 2、拟任本项目的安保队长: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保安员资格证书;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得 3分,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3 34 3、拟任本项目的工程主管: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 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主办的“社会 消防技术信息系统”注册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得 3分,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3 4、拟任本项目的环境主管: ①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②具有相关园林、环保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得 3分,缺少一项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3 5、拟任本项目的消防中控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①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1个得 2 分; ②每有一人持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以上两条评分项,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5 6、本项目拟派遣设备管理人员具有电工作业证得 1分。 1 7、本项目拟派遣设备管理人员具有电梯安全管理证得 1分。 1 8、本项目拟派遣的管理团队有应急救援能力,持有红十字会颁发的“红十字 救护员证”的,每提供 1个得 0.5 分,满分 2分。 2 15 企业证书 1.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证明的得 1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 1 2.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得 1 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 1 评比总得分(满分 90 分) 90 注:最终得分取平均值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磋商小组: 日期: 35 第四章 合同草案 36 合同编号: 海南省政府采购项目 合 同 草 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7 合同专用条款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了采购, (中标 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 1.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 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 中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所列相关服务。 38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单 位 单价 (元) 单项总价 (元) 备注 总 价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大写) ,小写: 元。 五、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在每个季度的首月 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季 度的服务费。 六、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2022 年 1月 1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院本部和派出法庭) 七、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在指定地点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标准除供应商 响应文件所响应的服务要求外,可溯源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供应 商提供的服务应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并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验收不符合服务要求或达不到国家标准,乙方无条件终 止服务并偿付合同款 1 %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服务,向对方偿付合同款每日 0.01 %的 39 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 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 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 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 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 称) 人民法院起诉。 十、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十一、合同鉴证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磋商文 件、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货物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 性修改。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 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约定的内容 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1.报价表、明细报价表; 2.技术、商务响应表; 40 3.成交通知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定 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盖章)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 9号会展楼 2楼 经办人: 年 月 日 41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l)“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 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 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 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 关资料。“工程”系指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 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 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 (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 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装和 调试的地点。 2.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的技术 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商 务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 42 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 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 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 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 务),均应采用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 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 务)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 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 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l)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43 (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 “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 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 “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 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6.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 定。 6.1.1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含软件及 相关服务)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扬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 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甲方自提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由甲方在合同规定 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形式 将合同号、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 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 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 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 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 (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 44 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含软件及 相关服务)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 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现场交货或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在乙 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已备妥待运输后 2 4小时之 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 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同 时乙方应按产品种类做好运输包装,禁止通过产品混包进行运输。如 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 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8.保险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 方办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 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 装运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 是按工厂交货或甲方自提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方式报价的,其 保险由甲方办理。 9.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 10.技术资料 45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 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 服务手册等交给甲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含软件及 相关服务)一起发运。 10.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 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给甲方。 11.质量保证 11.l 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 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 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 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 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 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 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 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11.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 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并无偿为甲方提供替代产品。 11.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1.5 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 46 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 个月。 12.检验及安装 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 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符合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 证或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 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最终检验 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 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验收 意见。如发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 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 书向乙方提出索赔,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 输部门承担的之外,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执行合同。 12.3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 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 方提出索赔。 12.4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 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乙方便。 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 47 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12.6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装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 13.索赔 13.1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 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书 向乙方提出索赔。 13.2 在第 11条和第 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 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 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 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含软件 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 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 务)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含 软件及相关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 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 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 服务)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0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 达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 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 48 赔金颔。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 足部分的补偿。 14.拖延交货 14.l 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 务。 14.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达1个月以上的,将受到以下 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 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 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 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除第16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 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周 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1%计收。但 违约损失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没有 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6.不可抗力 16.l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 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 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 时间。 49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 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 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 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 同的协议。 17.税费 17.l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 承担。 18.仲裁 18.l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 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8.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 续执行。 19.违约终止合同 19.l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 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 50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 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l)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 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9.2 在甲方根据第20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 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 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 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 止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 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 施的权利。 21.转让与分包 21.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 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 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响应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 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2.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51 23.合同生效及其它 23.1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3.2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 或补充协议并经采购单位鉴证,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 分。 备注: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不一致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52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 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53 格式 1 响应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收件人: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响应文件(正本)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收件人: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响应文件(副本)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54 格式 2 海南省政府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第 包)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55 目录 一、资格性证明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1.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所在页码 1.5 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所在页码 1.6“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所在页码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2.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 2.2 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所在页码 2.3 承诺函……………………………………………………………所在页码 2.4 报价表……………………………………………………………所在页码 2.5 明细报价表………………………………………………………所在页码 2.6 初步审查响应表…………………………………………………所在页码 2.7 技术、商务响应表………………………………………………所在页码 2.8 技术、商务评分响应表…………………………………………所在页码 三、其他响应材料……………………………………………………所在页码 3.1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 3.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 3.4 其他材料…………………………………………………………所在页码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正确地填写相对应的页码,不准确可能造成磋商小组无法 直观定位应标内容而做出不利判断,供应商需独自承担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 56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 件 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条款规定。 5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3.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条款规定。 5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3.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条款规定。 5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公司 (公司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60 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我公司 (公司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 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61 “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6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致: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单位担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公司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拟将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第 包的磋商活动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图像或复印件) 63 (*此处粘贴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图像正反 面或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宣告: 供应商公司全称 之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合法 地代表我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为我公司的磋商代理人,该代理 人有权在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第 包的磋商活动中, 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等一切与此活动相关的文件,及 处理磋商过程中其他相关事项。 本授权书无转授权,并于签字盖章日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图像或复印件) 64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 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 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 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 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 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 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 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 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 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 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 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 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65 承诺函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 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包 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磋商文件及澄 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中心递交响应文件参与 磋商。 一、我方已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所有 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并已足额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二、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 磋商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 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 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四、如果我方获得成交资格,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 件规定的形式,向贵中心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五、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获得成交资格,我们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 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 证供货和服务。 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至 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66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包) 报价总价 (元) 大写: 服务期 磋商有效期 服务地点 备注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注: 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报价总计包含税费、培训费等一切相关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采购 文件中未列出的其他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 独结算。 67 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包)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单项总价 1 2 3 4 ... 报价总计:¥ 人民币(大写)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注: 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报价总计包含税费、培训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3.明细报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4.“明细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68 初步审查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内容,对 所有资格、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下表,并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 未列入下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 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起页 止页 响应情况(+/-/=) 备注 1 资格审查 2 3 .... .... 1 符合性审查 2 3 ...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注:1.起止页码需与响应文件的自然页码相对照,不准确可能造成磋商小组无法直观定 位应标内容而做出不利判断; 2.初步评审响应表必须要填写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若响应文件中没有项,页码可填 写 0 ; 3.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4.“响应情况”用符号“+、=、-”分别表示优于、等于、低于(偏离)磋商文件资格 及符合性审查条款描述,必须逐项对应响应。 69 技术、商务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要求在下表中进行响应的技术、商务条 款,并对上述技术、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下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 说明。供应商必须根据货物/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 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序 号 货物/服 务名称 磋商文件技术、商务主 要条款描述 供应商技术、商务 响应情况描述 响应情况说 明(+/-/=) 备注 1 2 3 …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供应商根据系统方案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也请列出。 3、请在“供应商技术、商务响应情况描述” 中列出设备/服务的详细技术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用符号“+、=、-”分别表示优于、等于、低于(偏离)磋商文件 技术、商务规范主要条款描述,必须逐项对应响应。 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须在“备注”写上与响应文件相对照的起止自 然页码,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其应标的情况证明,不准确将可能造成评委无法直观定位应标 内容而做出不利判断。 70 技术、商务评分响应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技术、商务评分条款,对所有技术、商务评分条 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下表,并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下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 供应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 文件处理。 评分明细 响应文件页码索引 序 号 评比项目 评分细则 起页 止页 响应说明(+、=、-) 备注 1 2 3 4 . .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注:1.起止页码需与响应文件的自然页码相对照;若响应文件中没有项,页码可填写 0 ;不准确可 能造成磋商小组无法直观定位应标内容而做出不利判断; 1. 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3.“响应说明”用符号“+、=、-”分别表示优于、等于、低于(偏离)磋商文件技术、商务条款描 述,必须逐项对应响应。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 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函。 7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 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声明函。) 74 其他证明材料 (如有,自由格式) 75 技术方案 (如有,自由格式) 附件:1.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人员配置要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物业管理与餐饮服务等 2、其他要求: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2.技术规范 3.专利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交货方式 7.装运通知 8.保险 9.付款方式 10.技术资料 11.质量保证 12.检验及安装 13.索赔 14.拖延交货 15.违约赔偿 16.不可抗力 17.税费 18.仲裁 19.违约终止合同 20.破产终止合同 21.转让与分包 22.适用法律 23.合同生效及其它 2021-12-06T08:49:18+000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