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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下八里村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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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1-12-07

招标详情

[2021-JJYCCG-W1052]【食堂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概况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项目区域 张家口市
    概况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堂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下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一标段(大兴):配送内容:主副食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粮油类、肉类、海鲜类等。

    二标段(延庆):配送内容:果蔬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等。

    2.2项目采购预算:一标段(大兴):约120万元;二标段(延庆):约200万元。

    2.3服务周期:1年。

    2.4项目地点:一标段:北京大兴区招标人指定地点;二标段:延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于2021年11月0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

    3.1.4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2021年任一月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2021年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投标人在京津冀地区具有养殖种植生产基地或冷藏库及固定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材料)(7)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提供书面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个体户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8日9:00时至2021年12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选择招标公告-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400-0311-61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75000 邮编:050051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王熙

    电话: 0313-8767035 电话:17603208040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xzb0313@163.com

    网址:/ 网址: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 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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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编号:2021-JJYCCG-W1052 食堂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某单位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 12月 - 1 -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2 -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 4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9 -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仅供参考) ??????????????????????????????????????????????????????????????????????????????????????????????- 24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8 - 第六部分 质疑函格式 ?????????????????????????????????????????????????????????????????????????????????????????????????????????????- 40 - - 2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堂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 级下拨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一标段(大兴):配送内容:主副食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粮 油类、肉类、海鲜类等。 二标段(延庆):配送内容:果蔬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等。 2.2项目采购预算:一标段(大兴):约 120万元;二标段(延庆):约 200万元。 2.3服务周期:1年。 2.4项目地点:一标段:北京大兴区招标人指定地点;二标段:延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提供与生产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生产许可证》、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全 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开户银行于 2021年 11月 0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 名单处罚期内; 3.1.4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 2021 年任一月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3)2021年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投标人在京津冀地区具有养殖种植生产基地或冷藏库及固 定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材料)(7)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 3 - 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提供书面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个体户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2月 08日 9:00时至 2021年 12月 14日 17:00时(北 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 称:招标通)选择招标公告-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400-0311-616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 CA,河北 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9 09:30,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 号 新合作广场 B 座 14 层 邮编: 075000 邮编:050051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王熙 电话: 0313-8767035 电话:17603208040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xzb0313@163.com 网址:/ 网址: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 账 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4 -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履约保证金: 一标段(大兴):履约保证金为 5万元人民币,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出具同等金额 的银行保函; 二标段(延庆):履约保证金为 20万元人民币,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出具同等金额 的银行保函。 二、报价要求: 一标段(大兴):所有北京新发地可报出价格的品目均以每周四北京新发地市场网上平均价格 作为参考进行上浮或下浮(例:如下浮 10%报价时填写 90%即可,如上浮 10%报价时填写 110%即可), 北京新发地目录未涉及品类,按照大兴物美超市南海家园店下浮 30%以上(例:如无优惠报价时填写 70%,如有优惠在 70%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例如 69%、68.05%、67%等)。 二标段(延庆):所有北京新发地可报出价格的品目均按参考价进行下浮(例:如下浮 10%报价 时填写 90%即可),北京新发地目录未涉及品类,按照北京市延庆区日上批发市场下浮 10%以上(例: 如无优惠报价时填写 90%,如有优惠在 90%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例如 89%、88.05%、87%等)。 三、定价机制: 一标段(大兴):每两周进行一次定价。以第一周定价为参考。定价方法是以第一周周四北京 新发地官网公布平均价格或北京大兴物美超市南海家园店零售价为标准,按照相应降幅作为下周副 食品采购价。 二标段(延庆):每两周进行一次定价。以第一周定价为参考。定价方法是以第一周周四北京 新发地官网公布平均价格或北京延庆区日上批发市场零售价为标准,按照相应降幅作为下周副食品 采购价。 四、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要求:所供副食必须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货物种类与品牌应参照北京新发地市场 或当地超市上架主流产品;带包装副食应符合国家与行业标准;副食品的农药残留和微生物指标应 - 5 - 符合国家标准。 (1)果蔬类 ★.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水果安全要求,执行标准号 GBT23351-2009。 ①根菜类(主要包括胡萝卜等):大小均匀新鲜,表皮坚硬不开裂、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 弹击有实心感;干净清洁,无泥沙,根形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无害虫,无腐烂,无断折断裂。 ②茎菜类(主要包括土豆、姜、笋等):新鲜完好,个体均匀,无泥土,不萎蔫变软,不发芽, 不变绿,无腐烂。 ③叶菜类(主要包括普通叶菜、香辛叶菜、结球叶菜、鳞茎菜等):鲜嫩(要求是 1-2天的新 鲜叶菜),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他杂物,捆绑 成捆,捆内无杂物,无农药残留。 ④花菜类(主要包括菜花、黄花菜等):菜品新鲜,个体周正,花球坚实,无发污,无褐变, 无虫咬,无霉变,无农药残留。 ⑤果菜类(主要包括瓢果类、浆果类、荚果类):果实成熟,新鲜完好,外观良好,表皮不损 伤,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无裂口,无折断,瓜条上无病斑或烂斑,无农药残留,着色 均匀饱满,圆正,不破裂,无脐腐病,无压痕。 ⑥食用菌类(主要包括蘑菇类等):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 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其中鲜香菇、平菇等带柄类要求柄不能过长过粗,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 宜。 ⑦其他类(主要包括芽菜、海洋菜等):芽茎鲜嫩,清洁白净,根呈白色,头呈淡黄,无折断, 无变色变质;海洋菜具有本品种特有的香味,无异味,包装完好。 ⑧水果类:果形完整,未软化,新鲜完好,无腐烂变质,基本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 明显机械伤,无虫害,无异常外部水分,无异常气味和味道,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带柄 时长度不能超过一厘米。 (2)禽蛋 鸡蛋:无破损、无畸形蛋,执行标准号 GB21710-2016。 鸡蛋内不得检出对人类危害较大的氯霉素、呋喃唑酮及沙门氏菌。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 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 稀稠分明,无异味。 (3)禽肉及其制品 ★1.鸡肉、鸭肉:冷鲜,执行标准号 GB2707-2016。 - 6 - 2.新鲜光禽、全净膛的肉食鸡、鸭。无注水、泡水现象;眼球饱满、平坦,皮肤、鸡肉切面有 光泽,具有鸡、鸭固有色泽;肉有弹性,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肚中无内脏和其它异物,具有正常 鸡的味道,外表处理干净,微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定香味。 (4)水产品及其制品 ★1.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不能检出对人体有害的各种细菌及药残留; 执行标准号 GB2733-2015。 1.鲤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 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 2-3千克,药残不能超标。 2.草鱼:新鲜、活鱼,眼睛光亮透明,眼珠凸出,鱼鳞光亮、整洁、紧贴鱼体,口腮紧闭、腮 呈鲜红或紫红色,鱼体洁净、挺而不软弯度小、有弹性,每条 2—3千克,药残不能超标。 3.黄花鱼:单只长度 15厘米以上,宽约 4厘米。鱼体色泽鲜亮,鱼肉紧实,身体无异味,鱼眼 鲜亮有光泽。 4.虾:冰鲜虾(冻虾为盐冻虾),虾体表面有光泽,触之有糙手感,躯体有伸屈力,肌肉有弹 性,1斤 40头左右。 (5)猪肉及其制品 1.猪肉 ★鲜猪肉必须是纯干肉,不得有注水等违规行为,所供产品,必须是新鲜猪肉;执行标准号 GB/T9959.1-2019。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 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 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6)牛羊肉 ★1.牛肉: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执行标准号 GB/T17238-2008。 2.牛肉其他要求: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淡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 7 -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2.羊肉: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执行标准号 GB/T9961-2008。 3.羊肉其他要求: 色泽: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 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 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7)调味品及干货 ★1.符合 GB31644-2018及 GB/T12729.1-12729.13-2008规定,知名品牌。 干货及调料类:干货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色泽;调料应选 质量较好品牌产品,参照超市上架主流产品,供应时间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8)饮品类 ★1.执行标准号 GB7101-2015及其它乳制品标准。 乳制品及饮料类:供应乳制品应为蒙牛、伊利等上市品牌,供应日期与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七天; 饮料应选质量较好品牌产品,参照超市上架主流产品,供应时间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 之一。 注:1、供货时提供蔬菜农残检测报告及肉类检疫合格证明;2、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 安全、卫生等重大问题时,采购人有权使用供货商未付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供 货商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后返还,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条件: 供应商根据当月副食品采购情况向部队提供正规发票,开具内容及价格与所供货物及价格一致, 不得私自更改,按照财务报销流程,经逐级审批后,逐月向供应商办理资金集中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价格违约:经部队随机抽查:①第一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率的,除结算价格按承 - 8 - 诺优惠率执行外,按副食品类别相应扣除当天货款的 10%;②第二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 率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优惠率执行外,按副食品类别相应扣除本周货款的 20%;③第三次发现,结 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率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优惠率执行外,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货款的 50%和 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2.数量违约:部队验收发现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存在比预约计划短少 5%以下,不影响部队正常 保障情况时,应要求供应商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若短少 5%以上,应要求供应商及时予以补足,补 足部分不计入结算。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主观故意造成短少或不予补足数量时:①第一次发现,扣除 当日 10%的货款和 10%的履约保证金;②第二次发现,扣除本周 10%的货款和 20%的履约保证金;③第三 次发现,扣除当月 10%的货款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3.质量违约:供应商承诺提供给部队的副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附带法定检验机构合 格证明。如部队检验发现所供副食品出现以次充好、腐烂变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时,供应商应 及时予以更换。若部队发现供应商存在主观故意、不予更换或者没有履行好检验职责的,①第一次发 现,扣除伙食单位当日 10%的货款和 10%的履约保证金;②第二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本周 10%的货 款和 20%的履约保证金;③第三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当月 10%的货款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 止合同;④因副食品质量不达标引起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负全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永久取消参与 部队副食品招投标资格。 4.服务违约: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应按时将副食品配送至部队指定地点,如未按时送达,影 响部队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①第一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当日 5%的货款和 10%的履约保证金;② 第二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本周 5%的货款和 20%的履约保证金;③第三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当月 5% 的货款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 9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4.1 总则 4.1.1 适用范围 4.1.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内容。 4.1.1.2 资金来源:上级下拨。 4.1.2 定义 4.1.2.1 “招标人”系某单位。 4.1.2.2 “代理机构”系指具备相应资格,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本次招标代理业务并 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4.1.2.3 “投标人”系指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 4.1.2.4 “货物” 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及服 务。 4.1.2.5“公章”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的正式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 不得用各式业务章或专用章代替。 4.1.2.6 “签字”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书写事项。 4.1.2.7 “扫描件”系指原件的复制品,它通过复印设备,复制出来。招标文件中要 求的扫描件也包括原件的扫描件。 4.1.2.8 “法定代表人”系指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 担任,并依法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者”和保险行业、其它行业营业执 照中的“负责人”可依照该条款中“法定代表人”执行。 4.1.3 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4.1.4 合格的投标人 4.1.4.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10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4.3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招标 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 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4.1.4.4 投标人知悉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项目和招标 人需求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有了充分的了解。 4.1.4.5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军队采购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 4.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 何,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1.6踏勘现场 (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 所在地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应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 11 - 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 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 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 4.2.1 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 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2.1.1 招标公告 4.2.1.2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4.2.1.3 投标人须知 4.2.1.4 合同草案 4.2.1.5 投标文件格式 4.2.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其责任与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 绝。 4.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4.2.3.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 获取招标文件后 3日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 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则视为投标人已取得完整有 效的招标文件。 4.2.3.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领到招标文件 7个工作日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通知代理机构。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 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 或答复,并在认为必要时,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澄清记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2.3.3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以规定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或清单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 以不作解释。 - 12 - 4.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4.2.4.1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候,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以补遗书的形式进行修改; 4.2.4.2招标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 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 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认为自修改文件在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4.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记录、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招 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明确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 疑)记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4.2.4.4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编制 4.3.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 使用简体中文。 4.3.2 投标货币与计量单位 4.3.2.1本次投标用人民币报价。 4.3.2.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表示。 4.3.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 13 -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3.2.4 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 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4.3.2.5所有报价均为交付招标人使用前(包括伴随服务)的全部价格。 4.3.3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除封皮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食品报价费率及服务承诺 (3)商务、技术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简要说明; (6)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7)服务方案; (8) 张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承诺; (9) 保密承诺书; (10)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 面声明;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真实、准确、清晰。 4.3.4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4.3.4.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写,(由投标人登录“招标通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 应上传不可更改的电子文档格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印鉴或 签字。 4.3.4.2 投标文件如出现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 - 14 - 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4.3.5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90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 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 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3.6 投标保证金 4.3.6.1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交纳形式和保证金金额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 交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银行账号,对未按要求提交合格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评标委 员会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一标段(大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 二标段(延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元。 汇入帐户名称 户 名: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富强路支行 账 号:13050167880800000030 银行电汇或转账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基 本账户转出的相关凭证扫描件及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扫描件或开户许可 证扫描件。 4.3.6.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上报监管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 B.提供虚假的材料谋取中标的; C.未能按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要求签订合同的; D.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E.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 4.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4.1投标人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加密投 标。 4.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 - 15 - 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 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5 开标与评审 4.5.1 开标 4.5.1.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4.5.1.2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解密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在招标通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解密。 4.5.1.3解密截止时间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 投标文件;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4.5.1.4 开标时,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加密投递电子投标文件; 4.5.1.5开标会开始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进行解密。 4.5.2 评审 4.5.2.1 本招标项目的评审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5.2.2 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估结果、不符合评估办法的活 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4.5.2.3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4.5.2.4 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共 5人以上单数组成,经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 委员会组长; 4.5.2.5 评审纪律、评审原则和标准将在评审会议上宣布; 4.5.2.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 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 的,应当及时向监察等部门举报; 4.5.2.7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 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4.5.2.8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 16 - 审报告; 4.5.2.9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4.5.2.10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 解释或者说明; 4.5.2.11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4.5.3 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 4.5.3.1第一阶段:进行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合格标准 1 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扫描件 2 (1)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 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全国工业 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A 类《生猪定点 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 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A 类《生猪定点屠宰 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3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开户银行于 2021 年 11 月 01 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 证明 投标文件中扫描件 4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相关证明 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文件中扫描件。 5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投标文件中扫描件。 6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 工承诺 具有。 - 17 - 7 保密承诺书 具有。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具有。 9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 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 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有关 网站的结果为准,把查验结果作 为评审的依据,并作为资料保存。 10 投标人在京津冀地区具有养殖种植生产基地或冷藏库 及固定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等材料) 投标文件中扫描件。 结论(是否通过)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5.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 条款、条件和规格。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实质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 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 上的投标文件。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4.5.3.3 参与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条①-⑤中所要求的内容进行符 合性审查。不满足其中一项的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评标 委员会评审不予通过,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进入下一步评审: ①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③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④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18 - ⑥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5.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5.3.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5.3.6 第二阶段: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 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 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 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所投产品参数、售后服务、价格因素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根据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 按综合得分高低推荐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 - 19 -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一标段(大兴):本项目采取费率报价方式: (1)以每周四北京新发地市场网上平均价格作为参考进行上浮或下 浮,供应商报价按费率报价为 K1,且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最低价得满分 28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评审 报价 K1)×28。 (2)北京新发地市场网上目录未涉及的副食品类必 须按照采购方市场价进行下浮,供应商按费率报价为 K2,且最低价作为评审 基准价得 12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 基准价/评审报价 K2)×12; 投标报价得分为以上两项分值合计。 1 投标报价 40分 二标段(延庆):本项目采取费率报价方式: (3)以每周四北京新发地市场网上平均价格作为参考进行下 浮,供应商报价按费率报价为 K1,且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最低价得满分 28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评审 报价)×28。 (4)北京新发地市场网上目录未涉及的副食品类必 须按照采购方市场价进行下浮,供应商按费率报价为 K2,且最低价作为评审 基准价得 12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 基准价/评审报价)×12; 投标报价得分为以上两项分值合计。 2 企业财 务情况 资产负债 5分 投标人资产负债率小于 30%(不含)的得标准分 5分;在大于等于 30%和 小于 50%范围内的得 3分;大于 50%(不含)的得 1分(资产负债率根 据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算(资产负债率大于 60%的不得分),无审 计报告不得分。 3 类似业绩 5分 投标人 2020年 1月 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地方院校、 部队、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副食品供应项目,每有一项加 1分,最高 得 5分,每份合同期限得不少于六个月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附业绩 合同扫描件。 - 20 - 4 质量控制 5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 (1)食材质量保证措施; (2)食材检验检测保证措施; (3)企业质量管理管控制度; (4)专业检测人员配备及上岗制度; 全部提供且质量保障方案合理、规范、可行;视为优秀得满分 5分; 提供其中 3项且安全保障方案合理、规范、可行;视为良好,得 3分; 提供其中 2项且安全保障方案合理、规范、可行;视为一般,得 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5 运输配送方案 5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输配送方案: (1)物资包装措施; (2)运输过程物资保鲜措施; (3)货到现场物资摆放交接措施; 全部提供且运输配送方案合理、规范、可行;视为优秀得满分 5分; 提供其中 2项且运输配送方案合理、规范、可行;视为良好,得 3分; 提供其中 1项,且运输配送方案合理、规范、可行;视为一般,得 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6 应急供货保障措 施 5分 应急供货保障措施论述全面、合理的得 5分;应急供货保障措施论述全面、 较合理的得 3分;应急供货保障措施论述全面、合理性一般的得 1分,缺 项得 0分。 7 售后服务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及体系是否完善(需明确服务机构人员、 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产品配送能力、日常供货和卫生的措施、设施 设备情况;产品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和货源渠道正常的承诺。最优得 11-15分,一般得 6-10分,差的得 1-5分,没有此项描述的不得分。 8 人员配备情况 5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 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实施人员、1名司机、1名质 检员,在此基础上,每多配备 1名实施人员加 1分,此项最多得 3分;每多 配备 1名司机加 1分,此项最多得 2分; 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 9 运输车辆 5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 1辆车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多配备 1辆配送车辆 加 1分,加满为止。(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登记须为投标人或投 标人自有物流公司或法人)。 10 安全保障方案 5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方案: (1)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2)配送服务安全保障方案; (3)食品检验检测方案; 全部提供且安全保障方案合理、规范、可行;视为优秀得满分 5分; - 21 - 提供其中 2项且安全保障方案合理、规范、可行;视为良好,得 3分; 提供其中 1项且安全保障方案合理、规范、可行;视为一般,得 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11 设施场所评分 5分 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设场所的仓储面积、设备,仓储及人员办公环境方 面进行打分。每个方面,依据提供的证明材料,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得 1 分,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 2.5分,该项满分 5分,缺项不得分。 合计 100分 4.5.4 评审结果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编写评审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 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 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除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 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 审。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 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监管部门。 评审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有对中标人的反映(或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并经核实反映情况属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 (通过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也可照相关法律、法 规重新组织招标。 4.6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 22 -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 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没有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可向军队相关主管部分投诉。 4.7 中标通知书 4.7.1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4.7.2 中标通知书须由代理机构盖章后方可生效。 4.8 合同 4.8.1 合同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 4.8.2 签订合同 4.8.2.1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以及其它相关证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以及其它相关证 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4.8.2.2 如中标人或招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签订合同 或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中标人违约,将对其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 有关媒体公布其不良行为;招标人违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军 队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4.8.2.3 如遇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 4.8.2.4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现场质询记录等确认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之 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4.9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4.9.1 评审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4.9.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 由投标人自负。 4.9.3 在开标直至宣布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评审专家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 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 4.9.4 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 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进行泄露。 - 23 - 4.9.5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投标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4.10 招标代理费 4.10.1 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 4.10.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2002]1980 号文件标准的 70%向中标人收取。 招标代理费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支付系统号:301121000026 财务部电话:0311-86958928(支付成功后请联系开取发票) 4.10.3 招标代理费可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支付; 4.10.4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军队采购法》编制的,解释权属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4.10.5 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件按下列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世纪金座 A座 4楼 邮政编码:075000 电 话:17603208040 联 系 人:王熙 - 24 -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仅供参考)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 送货内容 送货内容: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供货需求和时间,采取送货上门形式,准时将货物送至: ; 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所需的包装、运输、卸载等相关费用。 乙方货物的包装及运输应符合保质、保量、安全的要求,没有污染,避免货物在运 输中损坏或变质。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破损、污染、变质、丢失的,由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 合同有效期 从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结束。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未与任何 乙方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期至新合同执行前 1 日,延期供货期间合同所有条款 及规定与合同期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在供货期间,服务态度良好,送货质量达 标,能够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由食堂推荐,经甲方单位首长审核批准后,在合同到 期后可优先进行续约。 四、 供应品种及标准 (一)乙方所供商品的卫生、质量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 求。其中: 。 (二)供应价格为 公布平均价格降幅 %,以上降幅为落地 价格,包括运输、包装、卸载、检验及其他服务费用。 (三)合同期间降幅不调整。 五、 定价机制 (一)每周进行一次定价。定价方法是以 价格为标准,按照合 同约定降幅 %,作为下周主(副)食品采购价。 (二)如遇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协调对供应的价格 - 25 - 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原供应价格的 %。特殊情况结束后,恢复正常 供应。 六、 计划提报及方法 采购计划由甲方各伙食单位每周编制一次,经伙食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需方在 计划内根据需要逐批提交乙方执行,原则上食堂在验收本批次副食品后向乙方提报下批 次采购需求。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 供应商根据当月副食品采购情况向部队提供正规发票,开具内容及价格与所供货物 及价格一致,不得私自更改,按照财务报销流程,经逐级审批后,逐月向供应商办理资 金集中支付。 八、 售后服务及保密协议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九、 履约保证金及违约处理 (一)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向 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整,履约 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合同期满止。 1.价格违约:经部队随机抽查:①第一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率的,除结 算价格按承诺优惠率执行外,按副食品类别相应扣除当天货款的 10%;②第二次发现,结 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率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优惠率执行外,按副食品类别相应扣除 本周货款的 20%;③第三次发现,结算价格未达到承诺优惠率的,除结算价格按承诺优惠 率执行外,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货款的 50%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2.数量违约:部队验收发现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存在比预约计划短少 5%以下,不影 响部队正常保障情况时,应要求供应商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若短少 5%以上,应要求供 应商及时予以补足,补足部分不计入结算。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主观故意造成短少或不予 补足数量时:①第一次发现,扣除当日 10%的货款和 10%的履约保证金;②第二次发现, 扣除本周 10%的货款和 20%的履约保证金;③第三次发现,扣除当月 10%的货款和全部履 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3.质量违约:供应商承诺提供给部队的副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附带法定 - 26 - 检验机构合格证明。如部队检验发现所供副食品出现以次充好、腐烂变质、农药残留超 标等问题时,供应商应及时予以更换。若部队发现供应商存在主观故意、不予更换或者 没有履行好检验职责的,①第一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当日 10%的货款和 10%的履约保 证金;②第二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本周 10%的货款和 20%的履约保证金;③第三次发 现,扣除伙食单位当月 10%的货款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④因副食品质量 不达标引起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负全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永久取消参与部队副食品招 投标资格。 4.服务违约: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应按时将副食品配送至部队指定地点,如未按 时送达,影响部队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①第一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当日 5%的货 款和 10%的履约保证金;②第二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本周 5%的货款和 20%的履约保证 金;③第三次发现,扣除伙食单位当月 5%的货款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 十、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 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 知对方,并说明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 (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 的影响。 十一、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 成协议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请需求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 合同生效期及合同签订份数 (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合法代表签字,自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扫描件有效。 (三) 签订此供货合同的供应商,自签订此合同之日起,之前所有与基地签订的供 货合同视为作废。 - 27 - 十三、 其他未尽事宜 (一)如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的乙方单位及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5 年内不得参 加我部组织的物资采购活动。 (二)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车辆事故、人员伤、病、亡)和损失自 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 28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文件编号:2021-JJYCCG-W1052 食堂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第 标段 投 标 人: (公章)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29 - 目 录 (1)投标函; (2)食品报价费率及服务承诺 (3)商务、技术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简要说明; (6)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7)服务方案; (8)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承诺; (9) 保密承诺书; (10)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 面声明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 30 - 一、投标函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姓名) (职务或职 称)为全权代表,参加 (项目编号)食堂副食品供应 采购项目第 标段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 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 2.(K1:北京新发地市场网上目录可查部分报价): (%); ( K2: 北 京 新 发 地 市 场 网 上 目 录 未 涉 及 的 种 类 报 价 ) : (%); 3.服务周期: 。 4.交货地点: 。 5.我方愿意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愿意向采购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和情况; 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弄虚作 假行为; 8.我们理解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 何投标者成交的权力; 9.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90 日内有效。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31 - - 29 - 二、食品报价费率及服务承诺 根据已收到的采购文件,遵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按照自身实力,经认 真测算,我方在贵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K1:北京新发地市场网上目录可查部分报价) 为 %;(K2:北京新发地市场网上目录未涉及的种类报价): %。 投标承诺:(承诺内容提纲:1.主(副)食数质量:供应主(副)食质量达到何种标 准及数量承诺。2.供应时间:每日什么时间之前将部队所需副食配送到位。3.配送能力: 是否具备给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酒店、院校及部队等配送经验,有何种配送车 辆,多少辆,是否配备专职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多少。4.服务态度:是否能主动提供副 食品检验检疫证明,对供应保障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如何解决 5.应急响应能力:能 否当部队外出执行任务时提供相应的保障,如部队临时需求在多少时间内能配送到位。)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 30 - 三、商务、技术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4 ... .... .... .... 技术偏离表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4 ... .... .... .... 注: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 的全部要求,如无偏差可不填写。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31 -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 致: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 (职务),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 32 -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代理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货物采购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 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地址: 职务: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时,可不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33 -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性 质: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证机关: 企业注册资本: 万元 年销售额: 万元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处罚、奖励记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34 - 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全国工业生产 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A 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A 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 (3)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于 2021 年 11 月 01 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4)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和 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 (5)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至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凭证扫描件; (7)投标人在京津冀地区具有养殖种植生产基地或冷藏库及固定经营场所(需提 供相关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材料)。 - 35 - 七、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按照顺序自行编写。 格式自拟 - 36 - 八、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 员工承诺(提供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37 - 九、保密承诺书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 、 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 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无论是否在合同期内,均不得将部队各类供应 情况、人员信息、单位驻地、部队行动等事项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在与部队人员接触时,不得询问与该项目无关的事项,不得结交部队无关人 员,不得翻阅或记录与该项目无关的资料,不得将与此项目无关的资料私自带出营区; (三)在部队营区内或营区周边活动时,不得拍照、摄像、定位,不得在指定区域 外活动,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部队营区。 如违反上述协议,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 38 - 十、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致: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果本承诺与事实不符, 愿意接受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39 -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类似业绩;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 40 - 第六部分 质疑函格式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 地址: 邮编: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地址: 邮编: .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 事实依据: . . 法律依据: . .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 签字(签章): 公章: . 日期: . 质疑函制作说明: - 41 -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021-12-06T18:30:3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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