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交易文件
发布时间:2021-12-07
项目名称 | 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
项目编号 | GJZC2021GK031 | 标段名称 | 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
标段编号 | GJZC2021GK031001 | 保证金金额(元) | 8000.0 |
交易文件开始领取时间 | 2021-12-08 00:00 | 交易文件截止领取时间 | 2021-12-28 09:00 |
招标文件 | [GJZC2021GK031001]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ZYZF 评标办法.xml 招标文件正文.pdf
|
1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 3
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3
公开招标公告...........................................................................................................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6
五、公告期限........................................................................................................... 6
六、其他补充事宜 ................................................................................................... 6
七、特别强调........................................................................................................... 7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9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9
二、投标人须知 .................................................. 12
三、开标与中标 .................................................. 16
四、质疑和投诉 .................................................. 17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17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19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 19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19
三、节能环保 .................................................... 23
四、监狱企业 .................................................... 24
五、残疾人企业 .................................................. 25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 27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27
二、投标报价要求 ................................................ 27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 28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 .................................................................................................... 31
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 42
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 42
2
一、实施要求 .................................................... 42
二、资格要求 .................................................... 42
三、质量标准: ................................................... 42
四、价格、质量及服务承诺要求 ..................................... 44
五、流通环节食品供配要求 ......................................... 45
六、供货商培训服务承诺及措施 ..................................... 46
七、其他要求 .................................................... 47
第七部分 评分办法 .................................................................................................... 48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 48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 49
三、投标无效情形 ................................................ 50
四、评标标准 .................................................... 52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5
3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hangye.gov.cn/ggzy/)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2月 28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ZC2021GK031
项目名称: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零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序号 项目 规格/参数 单位 备注
1 学生饮用奶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学
生奶质量安全标准认定标志的 200 毫升
盒装学生奶。
2、在高台县有备案的配送场所、车辆及
人员,并具备每周 2-3次的配送能力。
3、学生奶口味不能少于两种。
盒
学生奶供应数
量以实际供应
量为准。
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予以产
品价格 6%的扣除):
(1)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
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2)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
新产品的实施意见》,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
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
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3)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6%-10%的扣除;
(4)根据《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发挥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对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本次服务的内容(复印
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
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出具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准入
管理暂行办法》(甘教厅[2012]52号)文件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带有国家认定标志的盒装学生奶,必须是符
合国家学生奶质量安全标准的 200毫升盒装学生奶;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的经
营仓储场所(供应商必须在本县设置不小于 100 ㎡的学生奶专用贮存库和配送
点),具有到全县各村教学点每周至少 1-3次的配送能力,(以供应商在高台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材料原件为准);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
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
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
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
6
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1年 12月 8日 00:00分至 2021年 12月 28日 23点 59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
/)
3.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
在线下载获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 12月 28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
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
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
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
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
7
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
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
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
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 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
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
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
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
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
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七、特别强调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
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8588231)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
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
8
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
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台县教育局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广大厦 1号综合楼 1402室-2
联系方式:18993640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万和 电 话:13830648882
项目联系人:王亮 电 话:18993640115(代理机构)
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下述关于采购的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
表为准,如本表内容与公告内容有矛盾的,以公告内容为准。)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项目名称 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2 采购单位 高台县教育局
3 采购内容 采购符合国家学生奶质量安全标准认定标志的 200毫升盒装学生奶
4
投标人资质
条件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予
以产品价格 6%的扣除):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2)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
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
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
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3)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对监
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4)根据《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对残疾人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6%-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本次服务
的内容(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10
(3)供应商须出具符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供餐企业(单位)
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甘教厅[2012]52 号)文件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带有国家认定标志的盒装学生奶,必须
是符合国家学生奶质量安全标准的 200 毫升盒装学生奶;在项目所在地
具有固定的经营仓储场所(供应商必须在本县设置不小于 100 ㎡的学生
奶专用贮存库和配送点),具有到全县各村教学点每周至少 1-3次的配
送能力,(以供应商在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材料原件为准);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 参 加政 府 采购 活动 期间 ; 未被 列入 “ 信用 甘肃 ”网 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
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
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拒绝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
5 项目预算 零元
6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大写:捌仟元整(小写:¥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
1.投标人以银行汇款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下对投标人或供应
商统称为投标人):
(1)投标人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通过基本账户转入交
易中心账户;自然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从其个人结算账户转出;投标方为
联合体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交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
员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单位名称一
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高台县分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投标登记后,通过保
证金系统查询。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投
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根据不同标段包随机生成,每一标段包一次
性生成三家银行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投标登记成功后缴纳投标保证金
页面显示的子账户从三家银行保证金子账号随机显示一家进行投标保
证金入账,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如交易系统无法识别或
未按项目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
11
虑投标保证金转汇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情况,确保投标保证
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5)交易中心对交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
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并将回单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入其投
标文件。
2.投标人采用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
(1)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办理电子保函。具体操作
方式请参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的《电子投标保函申请操作手
册》。
(2)投标人将电子保函保单凭证作入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文件的组
成部分。
(3)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视为有效。
(4)采用电子保函投标的投标人信息,在开标后由交易平台提供的保
证金明细表中反映并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3.投标保证金及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
服务期限及
付款方式
1.供货期限:2022-2024 年度
2.付款方式:按照采购单位财务制度进行支付。
9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其中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评标
(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4人,采购人代表 1人。
10
拟中标人的
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
11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文件第七部分)
12
投标文件制
作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
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
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
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
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13
递交投标文
件时间及地
点
1.时间:2021 年 12 月 28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14
开标时间及
解密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28日 9时 00分
解密时间:2021 年 12 月 28日 9时 00分至 9时 10 分
12
15
招标代理服
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有关规定及采购人和代
理机构的的合同条款约定向中标人收取。
16 其他
1.如有包号,需分别注明包号,如因包号不明而导致废标等问题,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若递交保证金后,无法正常参与开标,须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
向采购组织机构递交书面说明函。
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报价问题。在系统中已列出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等投标人若符合此类政策要
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对应产品报价,才能在价格分中给予优惠,
若不填写,系统无法识别,将无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4.各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应时刻关注本项目的推进流程,因供应商未关
注到本项目按流程推进发布的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补遗、更正公告等,
由此造成废标及其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列的招标范围。
2.定义
2.1“委托单位”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项目的采购人是:高台县教育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
务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
2.4“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2.5“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3
3.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能力和资信证明。
4.投标费用
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本身参加项目投标和招标的所有费用。
5.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5.1 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和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见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的委托协议书 ,专家评审
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由最终采购人负责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发
放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招标单位可以依法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
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在甘肃政
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在收到招标单位发
出书面形式的通知后应在 1日内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不足上述时间的,招标
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
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延期公告。
6.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
14
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
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
标有可能被拒绝。
6.4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在获得招标文件 1日内以
文字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于投标截
止日 5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
收到该澄清文件后 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力。
7.踏勘现场和答疑
7.1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7.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
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
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
险。
8.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8.1 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
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
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 CA 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15
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
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
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
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
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8.2 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
8.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减,如
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9.投标有效期
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
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
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9.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
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
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
16
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
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三、开标与中标
11.投标过程及评审
11.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1.2 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
11.3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
对此造成对供应商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并不做任何解释。
11.4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该结
果将做为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
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
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日期、地点以及其他相关事
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1.5 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1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2.1接受投标后,直至供应商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止,凡与招标、审查、澄清、
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
人透露。
12.2从评标日起到确定最终中标人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招标、评标的有关人员
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
17
中标人方面对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委托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其评标被拒绝。
四、质疑和投诉
1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
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
细规定请在甘肃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投标人的质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14.合同的授予
14.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告时间后,收到中标
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
将授予排序在该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
14.2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15.合同的签署
15.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
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出的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不能在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变相签
订合同,供应商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此时可由采购
18
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供应商签订合同。
15.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5.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
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履行合同
16.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19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方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
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
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
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
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
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20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
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等)。
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4.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2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1
4.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22
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0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3
4.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6.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7.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
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8.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9.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
时废止。
三、节能环保
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
的实施意见》,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采购列入政府采
24
购清单(目录)的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在项目评审中实行一定幅度的价格
扣除和加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在评审时给予其 6%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
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
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监狱企业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
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
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 戒毒场所安
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
价不变)。为进一步贯彻 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国发[2003]7 号) 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
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25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
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
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
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 则上应当在符合
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 购工作中,应当根
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 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 具、
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
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 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
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
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残疾人企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
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6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
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残疾人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本项目确定价格扣除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27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说明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和电子开
评标系统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在网上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
展)。
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
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3.投标货币: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种类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招标文件
中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
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
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本次招标报
价要求:
1.报价的构成:
1.1 本项目以单盒合格标的物的价格报价,且应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并不得高
于市场零售价;
1.2 本货物报价以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现场的完税价为标准,包括制造所使用
的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和货物运抵采购单位指定现
28
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里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
何有条件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且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供应
商未按要求报价,提供了选择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的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1 供应商应交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转帐、电子保函。
1)投标人以银行汇款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下对投标人或供应商统称
为投标人):
1.1 投标人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通过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
29
账户;自然人提交的保证金应从其个人结算账户转出;投标方为联合体的,应当
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交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保
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
构名义递交。
1.2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
台县分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投标登记后,通过供应商系统查询,
具体查询方式请参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
1.3 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时,需注意每一包的子账号都为不同
的账号,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子账号进行缴纳,交易系统无法识别
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政府采购项目递交保证金的,将
导致投标无效。
1.4 投标保证金以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
保证金转汇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情况,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
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1.5 交易中心对交入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请投标人务必保存好缴纳投
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并将回单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入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采用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
2.1 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办理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方式请
参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的《电子投标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2.2投标人将电子保函保单凭证作入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视为有效。
2.4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的投标人信息,在开标后由交易平台提供的保证金明
30
细表中反映并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3)投标保证金及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告期满 2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足额
开标费用,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携带合同原
件至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备案登记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其
质量保证金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2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全额
退付。
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说明:
3.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文件的;
3.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
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4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
3.5 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
3.6 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31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
通用条款
1.适用性
1.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定义
2.1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需方”是指采购需要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
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该法人的法
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付款人”是指在本合同项下向供方支付合同货物资金款的票据台头单位或
部门。
4)“合同”是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中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5)“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
支付给供方的价款。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价格。
3.原产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4.标准
4.1 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
32
准,则应符合货物本国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
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由需方或代表需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
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
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
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供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5.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需方的财产。
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需方。
6.专利权
6.1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
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7.包装
7.1 供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
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
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陆地的长途运输。供方应承
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
用。
8.装运条件
33
8.1 合同货物的:
1)运输条件和保险、运费支付;
2)交货日期认定;
3)目的地/项目现场;
按“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
8.2 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需方对由此产生
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9.保险
9.1 供方在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
中的丢失或损坏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进行全面保险。
9.2 根据需方在“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报价条件交货,如由供方负责
办理、支付货物保险,供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
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和战争险,并以需方为受益人。
10.运输
根据需方在“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要求的报价条件交货,供方应负责办理
相应的运输、仓储、保管等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
11.保证
11.1 质量保证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是优良的。
11.2 质量保证期
详见招标文件。
11.3 质量保证金
34
合同总金额的/%,由甲方与供应商协商。
11.4 质量保证金期限
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自行协商。
11.5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自行协商。
12.索赔
12.1 如果供方对货物的偏差负有责任,而需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
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
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 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
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需供双
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
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补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
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供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18 条规定,相应延长
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2.2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
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需方同
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需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需方
将从合同货款或从供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如有)中扣回索赔金额。
35
13.付款
13.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3.2 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13.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
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第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
的 %,第 次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
金于服务运行满月后,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个工作日内付清。
14.价格
供方在本合同项目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给出。
15. 变更指令
15.1 根据合同条款第 35条的规定,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供方发出指令,
在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需方制造时,变更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方法;
3)交货地点;
4)供方提供的服务。
15.2 如果上述变更使供方履行约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
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供方根据本条进行
36
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需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16.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条款第 20 条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
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7. 供方履约延误
17.1 供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需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
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
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
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8. 误期赔偿费
如果供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
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19.违约终止合同
19.1在需方对供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向供
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需方根据合同条款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
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项义务。
3) 如果需方认为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其定义
如下: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需方在采
37
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提供
不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损害需方利益的行为。
19.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 19.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
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供方应承担需方
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供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
的部分。
20.不可抗力
20.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
指需供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
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0.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
于时间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
结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终止
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
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2.因需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2.1 需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
38
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需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
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2.2对供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二十(2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需方应
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需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供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
务以及供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或交货不合格的,影响需方按期正常使用,应向需方赔偿合同
总价款的 5%的违约金。
2.需方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无故要求供方退货,应向供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 5%作违
约金。
23.争端的解决
23.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
三十(3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需方当地仲裁机关按有关规则和程序仲裁。
23.2 仲裁机关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3.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3.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4.合同语言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汉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
39
语言书写。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通知
26.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
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26.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
为准。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和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
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
27.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
3)交货计划
4)履约保函(格式)
5)合同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附件
40
合同协议书
需方:
供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需方和供方按下述条款签署。
在需方为获得(货物和服务简介)货物和伴随服务,供方参加了该项目投标,
接受了供方以总金额(币种,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
投标。双方以上述事实为基础,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文件作为合同签订的基础,是构成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
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条款
2)合同条款资料表
3)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技术规格
附件 3交货计划
附件 4履约保函(格式)
4)资格准入通知书
3.供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
弥补缺陷.
41
4.需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
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双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
需方代表姓名 : 供方代表姓名:
需方代表签字 : 供方代表签字:
需方名称: 供方名称:
42
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一、实施要求:
1、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学生饮用奶,通过公开招标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
2、由采购评审小组通过评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及售后服务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采购同品牌、同配置、
性价比较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单位。
3、中标价格含食品的生产、储藏、税收、检验等相关费用。
4、投标报价价格确定后不再变更,且为合同签订履行至结束的最终依据价
格。
5、供应期限:2022-2024年度
二、资格要求
1、符合公开招标公告及须知前附表所列之规定;
2、采购标准
名称 数量 重量 备注
学生奶 1 盒 200ml 学生奶口味不能少于两种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上表数量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函,确定供应商以后以单
价不变的前提下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三、质量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学生饮用奶质量及其标识应分别执行国家 GB 和企业标准。食
43
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9654-2010《巴氏杀菌乳》、GB 25190-2010《灭菌乳》、
GB 25191-2010《调制乳》和 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
企业标志执行标准:GB 7718-2004;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标准:GB 2760-2011。
每份奶的单价包装净含量正、负误差符合国家规定。在包装盒上印制统一标志“学
生饮用奶”等字样。牛奶为纯牛奶、灭菌剂、调制乳等不少于两种口味的液体乳。
学生饮用奶不少于 200ml,保质期不得低于 150天,出厂日期与交货日期不超过
20 周。保证产品每批次具有检验报告。
供应商为保证配送安全、及时,供应商必须在本县设置配送点,要有不少于
100 ㎡的学生奶专用贮存库,并由项目地食药监管局出具权威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中国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 证书(复印件加盖
生产企业鲜章)
以上质量指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满足,有一项不满足者作废标处理。
1、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1.1 标签应符合国家的规定及要求;
1.2 销售包装应符合国家的规定和要求;
1.3 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1.4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1.5 产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库存放;
1.6 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
要用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1.7 供货商必须由完善的配送方案,按乡镇进行循环供货,将货物配送至采
购人指定地点。
44
2、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注:以上技术参数为基本要求,供应商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方可。
四、价格、质量及服务承诺要求
1、供应商所供货物价格符合投标报价,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在货物价格上
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将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同时,由高台县政府采购中
心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取消三年内参加高台县政府采购资格。
2、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
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产
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
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同时,
由高台县政府采购中心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取消三年内参加高台县政府采购资
格;若造成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学校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
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
任。
5、供应商必须按照使用单位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
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师生的正常生
活,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6、牛奶送到校时保质期不得超过 120天(按生产日期计算)。
7、接受县教育局随机抽样检查,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45
8、用户提出的质量异议,保证在 2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无法
在 20分钟内解决的,应在 1个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9、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
及其他法律责任。
五、流通环节食品供配要求
1、食品供货配送必须具备食品经营的法定条件,所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
条的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2、食品供货配送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承诺制度,并具有与该承诺相适应的
财务保障(所交付保证金不在其内)。
3、配备有一定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及食品管理技能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
管理人。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具有与所供应配送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仓储设备及相关条件;保
持仓库环境整洁,同时仓库内食品应排放有序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
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6、配送人员必须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工作时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配送人员数量、型号必须与药监部门备案的一致。
7、配送车辆的数量、型号及配送人员必须到食品配送地监管部门(县级监
管部门)备案,且在配送期内进行配送的车辆、人员必须与监管部门备案内容一
致。配送车辆要保持清洁,在食品配送过程中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
8、配送的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关于
46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
9、食品配送单位每次向学校送货时必须出具食品进销货凭证,如实记录食
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关食品合格证明、型号、单位、规格、数量、价
格、金额等信息,且应妥善保管,学生奶保质期不得少于 180天。
10、食品配送单位所购进的食品,必须索要该食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所配送的每个批次的食品必须提供质量检验合格报
告。
11、供货商必须根据学校要求按时将学校所需学生奶配送到校,每次配送的
数量不超过学校合理的用量;供货商必须保证在中标后 3天内供货;供货商无条
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供货商每次配送到学校的商品必须向学校提供质量
检验合格证明。
五、供货商培训服务承诺及措施
1、供货商保证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产品的样品及有关说明,配
合采购单位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测试及标后评测。
2、认真做好销售服务,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切实保障采购单位
合法权益。
3、供货商保证产品在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认可。
4、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
产品质量标准,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
生,供货商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如采购单位对供货商产品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47
6、供货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供应产品,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和学习,供货商须
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适当补偿。
7、供货商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六、其他要求
1、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原厂原装产品。
3、付款方式:学生奶货款按年结算或由采购人、供应商根据项目资金拨付
情况协商确定。
48
第七部分 评分办法
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1.采购人
在财政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小组成员
之一。
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其中在张掖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类专家中随机抽取 4人,采购人
代表 1人。
3.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
“财政部 2012-69”号文件之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
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
发招标资料和《招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
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4.监督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高台县财政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
49
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审核小组
由财政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主持人、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
会填写的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1.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评标人员不能对任何供应商带有倾
向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1.1 首先评标小组对所有供应商资质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不进入
符合性审查及评标环节。
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计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
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商务响应程度、质量
保证措施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使评审的结
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
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人。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解
释说明。
3.评标程序
3.1 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
3.2 投标报价计算正确性检查
50
初评阶段应对各项目报价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出现的算术错误,由评标委
员会予以改正,并让供应商澄清确认。改正后的投标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
果供应商不接受改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
文文本为准。
3.3 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
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和说明,以确认正确的内容。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不完整内容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结果。
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回答,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答复函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但在澄清或说明问题时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任何实质性内容。
3.4 详评
开标后,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三个方面
采取科学的方法,按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评定打分。
三、投标无效情形
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1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51
1.2 无本次报价服务相关资质投标的;
1.3 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1.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7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内容的;
1.8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出现两个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不一致的;
1.9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
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11 供应商未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的;
1.12 变动了采购清单项目顺序或增删了采购清单项目的;
1.13 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争的;
1.14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2
四、评标标准:
1.评分办法 /实行综合评分办法
评分项目
综合
分值
单项分值
价格 20 分
1.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以 200毫升盒装学生奶单盒
价格报价。
2.价格分以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
对符合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中所列政策的企业给予磋商报价
6%的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磋商评审,其磋商报价不
变。
商务部分 30 分
1.供应商获得 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获得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 5 分。
3.供应商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6 分,不提供
不得分。
(以上证书的发证日期必须在采购公告之日之前,证书可在
相关网站查询并附查询查询路径,须提供网站截图及证书原件)
4.供应商配备营养师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职业
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
件)
5.供应商连续 3 年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 5 分,连续 2 年
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 2 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保单原
件)
6.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
服务承诺函得 5 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投标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得 2 分;供应商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
53
权威质检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得 1 分。(提供
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8.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绿色食品证书的得 3 分。(提
供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技术部分 30 分
1.供应商在本项目地有固定仓储配送场所,仓储面积达到
300 ㎡以上得 2 分, 200-100 ㎡得 1 分,100 ㎡以下不得分。
(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2.供应商具备每周 2—3次配送能力,提供本企业自有厢式运
输车辆 3 辆及以上的得 5分,自有厢式运输车辆 2 辆的得 3分,
提供 2 辆以下或与运输企业合作的得 1 分。(车辆须提供注册
在投标企业名称下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或运输企业合作合同原
件)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6名及以上配送人员全部有健康证得3
分;有 3 名以下配送人员全部有健康证得 1 分。
(以上3项必须提供由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证明原件,
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的,每人每证得 1
分,最多得 4 分。(须提供证书原件)
5.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3 分。
(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及证书原件)
6.供应商获得学生营养餐推荐企业证书的得 5 分。(须提供
证书原件及网站查询截图)
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建有完善的高效配送服务队伍及高效配
送服务体系,配送服务计划和措施切实可行。提供本项目配送
流程和路线方案的合理得 3分,良好得 2分,一般得 1 分。
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要求具有科
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优秀得 3 分,
良好得 2 分,一般不得 1分,没有不得分。
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建立有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优秀得 2
分,良好得 1 分,一般不得分。
54
业绩及荣誉 20 分
1.供应商具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连续 3年为 8000 人及以
上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供应良好的得 9分,连续 2 年为 5000 人及
以上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供应良好的得 4 分,供应商有相关项目
供应但未达到以上条件者得 2 分;(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
知书原件和业主单位供应人数证明原件,缺一项不得分)
2.供应商近四年在类似项目实施中连续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
系统颁发的优秀供应商称号的,每提供一证得 1 分,最高得 5
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原件为准)
3.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 6分。
(以合同原件、省级政府采购网站成交(中标)公示截图及成
交(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55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六、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十一、类似项目业绩表
十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十三、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承诺
十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书
十五、其他证明材料
十六、《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56
一、投标函
致: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单位正式授权 (授
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 60 天有效,如中标,有效
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正文(如果有)和所
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
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
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五)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
或信息。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七)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八)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九)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57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5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
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项目编号为 )的《招
标文件》中的 项目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
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0
四、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投标报价(元)
投标报价(元) 大写: 小写: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请严格按此“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视为供应商不响应采购要求,予以废标。
2、此表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1
(二)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合计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分项报价须包含供应商商品报价组成及将商品配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各种费、税。
2.此表格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
62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付
款
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保证金金额 (¥ 小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特别说明:
1.付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
2.此证明作为保证金交纳和退付的唯一凭据,若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信息有误而导致保
证金无法退付,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63
六、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一、(商务偏离表)
〔说明〕对照招标文件除“用户需求书”外的要求予以说明。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
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 备注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4
(二)技术偏离表
〔说明〕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第五部分 详细技术参数 ”内容做出全面响
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偏离情况 备注
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规格性能偏离表,
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产品规格性能偏离表里面的参数必须和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
件内容一致。不填写此表或漏项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后果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5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
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名称:
2、总部地址:
3、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4、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5、注册资金:
6、法人代表:
7、开户银行:
8、开户账号:
9、公司概况:
10、公司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一览表:
1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
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
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近三年 处分或处罚记录 处分单位 相关说明
66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
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7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本公司声明:我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8
九、无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声明
本公司在最近三年( 年 月-至今)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质量问题。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9
十、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
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
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
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
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70
十一、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客户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价(万元) 备注
1
2
…
后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本表可拓展使用。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1
十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自行编写)
72
十三、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承诺
(自行编写)
73
十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书
74
十五、其他证明材料
75
十六、《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标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特别强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开标与中标
四、质疑和投诉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
第三部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要求
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有关问题
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节能环保
四、监狱企业
五、残疾人企业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说明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二、投标报价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文件
1.适用性
2.定义
3.原产地
4.标准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专利权
7.包装
8.装运条件
9.保险
10.运输
11.保证
12.索赔
13.付款
14.价格
15. 变更指令
16.合同修改
17. 供方履约延误
18. 误期赔偿费
19.违约终止合同
20.不可抗力
2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2.因需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3.争端的解决
24.合同语言
25.适用法律
26.通知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协议书
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高台县教育局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一、实施要求:
二、资格要求
三、质量标准:
四、价格、质量及服务承诺要求
五、流通环节食品供配要求
五、供货商培训服务承诺及措施
六、其他要求
第七部分 评分办法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三、投标无效情形
四、评标标准: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六、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八、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书面声明
十、 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十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自行编写)
十三、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承诺
(自行编写)
十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书
十六、《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和技术标)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标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