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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7日 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渠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重发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NJYDLYG202111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73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20.7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重发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重发公告):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 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 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状况,下载打印加盖公 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2-07 09:00到2021-12-09 17:00 获取方式:1、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00分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购买谈 判文件。 2、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0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2-10 09:30:00 开标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重发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09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NJYDLYG20211100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20.73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采购清单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送货、安装完毕,交付买方使用。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货物运送前及送达时须由供货方进行消 杀)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 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 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 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状况,下载打印加盖公 章。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购买谈判文件。 2、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30: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谈判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30:00 谈判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307(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逾期送达 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特别说明: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以 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放弃说明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781882268@qq.com); 六、谈判公告发布信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本次谈判公告在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交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接受现金缴款。 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4000.00元) 开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0440501040007325 注:保证金汇款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缴款事由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18时00分 其他: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超出本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 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不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0518-80689890 2、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魏工 联系电话:1879555201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邮政编码:222000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 设置),谈判供应商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作无效应答处理。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油烟净化器及排油烟风机箱采购项目 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 投标人详细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手机号码 ? 委托代理人 ? 手机号码 ? 身份证号 ? 电子邮箱 ? 注: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17:00时。如供应商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南京永道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将拒绝其投标。内容不实或不完整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注:?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地 址: 连云港市新海新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联 系 人: 汤老师 电 话: 0518-8068989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联 系 人: 魏工 电 话: 18795552019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2021-12-07T09:09:10+0800 第5页(361.3732,215.2318) 已检查 2021-12-07T09:09:11+0800 第1页(571,300) 已检查 2021-12-07T09:09:11+0800 第2页(571,300) 已检查 2021-12-07T09:09:12+0800 第3页(571,300) 已检查 2021-12-07T09:09:12+0800 第4页(571,300) 已检查 2021-12-07T09:09:12+0800 第5页(571,300) 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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