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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会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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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节福利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招标详情

受学院工会委托,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对JY202119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教职工春节福利采购项目于2021年12月7日公开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教职工春节福利采购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网2021年11月25日-12月6日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南通礼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288号天空财富大厦4栋1310——1311室

成交价格:700元/份

四、专家信息:尤咏、林若玺、张远迎、张旭、徐立荔

五、本次询价联系事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25-86115893

本次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春节福利招标文件.docx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JY2021191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十一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成交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受学院工会委托,2022年度春节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春节福利采购

项目编号:JY2021191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的是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春节福利采购项目,

预算:49万元整,固定单价700元/份。

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限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项目的要求、数量等详见第五章。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办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止。登陆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网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制作、接收及开启信息

(一)响应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商,请于2021年1 2 3 日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cgb@njitt.edu.cn,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封面格式为:

(l)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3、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未按要求装订,作废件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27日 8::30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127日9:00

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弘毅楼2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办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壹万圆整(现金信封密封好,现场收取),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合同规定金额补齐)。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847

八、采购办联系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873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室

%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1、 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两份样品,一份供评审使用,采购办不保证其完整性;一份为中标样品需封样留存。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办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分项报价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草案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或服务的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磋商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如果本项目具有产品的话必须填写);

(4)《供货一览表》;

(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6)项目集成(实施)方案;

7服务承诺;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本次磋商无二次报价。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磋商保证金

8.1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办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办恶意串通的等。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四、磋商

10、联合体

10.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0.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10.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10.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0.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磋商组织

1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办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1.2 磋商工作由采购办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2、磋商程序

12.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2.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采购办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2.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4)没有逐一说明提供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3.2 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参数响应情况、维保方案、人员配置及服务承诺等、供应商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等。

13.3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4.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学院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示。

14.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采购人对未成交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4.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办均不退回。

15编写评审报告

15.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填写评审报告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活动。

16.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7、询问

17.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办提出询问,采购办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质疑

1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办

18.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办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8.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18.4 采购办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办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5 质疑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书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办,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书的,质疑不予受理。

19、投诉

1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办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诚实信用

20.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办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0.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办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0.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成交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产品情况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以上得分均相同,抽签排序。

二、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分值

说明

1

投标产品情况

45

(1)投标人应针对所投产品提供详细产品说明及检验证书复印件(如有),评委将结合投标情况,并根据所投标产品的质量等级、规格、产地、检验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投标产品组合内容对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得7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产品组合内容丰富性、组成合理性评价:投标产品组合内容丰富、组成合理的得10分;投标产品组合内容较丰富、组成较合理的得7分;投标产品组合内容一般、组成合理性一般的得4分;投标产品组合差、组合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

(3)投标产品组合性价比评价(结合产品品质、规格、产地综合评价):性价比高的得15分;性价比较高的得10分;性价比一般的得7分;性价比差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

(4)提供投标产品检验证书情况(需提供相关复印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情况进行评价:检验证书齐全的得10分;检验证书较齐全的得7分;检验证书齐全性一般的得5分,检验证书齐全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

(5)承诺所有供货产品交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短于产品总质保期三分之二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

样品

15

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外观、包装、质量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价:

(1)包装打分:按供货时包装提供样品,评委对整体包装的外观、质量等打分:美观大3分较美观大方得2分美观大方方面一般得1分不美观大方或者不提供得0分

2)产品质量、色泽进行综合打分:质量优、色泽好得12分;质量色泽等较好得8分;质量色泽等一般得5分;质量色泽等差得2分;未提供0分。

3

产品销售业绩

5

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事业单位节日慰问品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1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且必须含有标的物、合同价、合同日期以及盖章签字部分所在页,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供货方案

28

提供切实可行的供货服务方案:

(1) 提供切实可行的节日慰问品产品组合挑选方案,采用网站、短信、电邮等便捷方式,方便采购人教职工自行选择所需的产品组合。根据操作便捷性、可靠性评分:操作便捷可靠的得8分;操作较便捷可靠略有欠缺的得6分;操作便捷可靠性一般的得4分;操作便捷可靠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

(2) 提供切实可靠的产品配送方案,为每位教职工送货上门,并承诺下单后的送货上门时间(分为省内、省外)。根据配送方案及送货上门时间评分:配送方案可靠送货上门时间快捷的得10分;配送方案较可靠送货时间较快捷的得7分;配送方案一般送货时间一般的得4分;配送方案差送货时间慢的得1分;未提供0分。

(3) 提供送货后,产品损坏、错漏等情况下的调换、补偿方案。根据方案可行性及完善性评分:可行完善的得10分;较可行完善略有欠缺的得7分;可行性一般不够完善的得4分;可行性差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0分。

5

服务

4

承诺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产品供货质量及送货服务质量。承诺妥善处理送货及签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矛盾承诺与采购人教职工发生争吵甚至冲突。承诺并有可行的保障措施的得4分;有承诺保障措施不够可行的得3分;有承诺无保障措施的得2分;无承诺的得0分。

6

投标文件制作响应情况

3

投标文件目录完整、评分索引准确、页码正确得3分,目录完整、评分索引、页码编制有一项欠缺扣1分,最低得0分。

注:

(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除上表要求外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评审需要,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磋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中小型企业的完整名称,并同时提供该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样式(参考)

所有合同条款不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修改,补充条款请仔细研读。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年***日学院采购编号**********的****(采购人名称及其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方式)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金额等

分包

采购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免 费

质保期

交货时间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整

甲方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乙方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 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各类市场价格风险及各类政策性风险;

⑵、环境保护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等措施项目费等;

⑶、作为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应该可以预见到的风险;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确定响应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上述全部的风险范围并将承担该风险所需费用一并计入响应报价,不再单独结算。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甲方按询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是指: ,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0%。

2、付款方式:

(1)提货有效期满后(即2021年 月 日前)采购人教职工无投诉问题或所有问题都处理至教职工满意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已提货的销售订单,于7日内核实付款,支付已提货货品总金额的80%。

(2)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 4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3)剩余已提货货品价款视中标人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情况,至提货凭证有效期满后90日内支付,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为中标单价*实际采购数量,同时无息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出现 4 小时以上无法下单或出现单个多个套餐缺货超过 2 日的,并未提供相应解决方案的,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 1 万元。

2甲方职工下单后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送达延迟 2 日以上的乙方根据实际下单时间确认延误后,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 300元每单,同时乙方仍应履行发货义务。

3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因质量问题被拒收的应在合同规定 的交货时间内免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若逾期交付,按 2 处理;乙方不能更换合同约定货物的,按不能交货处理,每发生一起,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 500 元。

4 乙方违反维护培训技术支持售后务等义务的应向甲方按合同总金额 5%支付违约金。

5 如果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或服务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6 如果乙方应对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未支付货款 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违约不足支付赔偿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六、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作如下 处理:

1、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南京市仲裁委员会。

3、提起诉讼。诉讼地点为采购人所在地。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三)成交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中文书写。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0二一年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一年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采购要求:

本次福利招标项目采用“线上选品下单-快递配送到家”的形式,采购数量约为700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每份以固定价格700元采购,

1、慰问品必须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教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由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制作提货凭证并提供货品线上兑换平台,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及要求配送至教职工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港澳台地区以及西藏、内蒙、海南、新疆、云南等偏远地区除外)。

2、提货凭证可兑换货品不设套餐,由采购人教职工在指定线上兑换平台上自由选择一种或多种货品组合。货品组合不限制单品购买数量,不限制组合方式,教职工选取商品不足限额的不予退款,差额在合同价款支付时一并扣除;超过限额的,教职工可自行支付余款。

3、投标人提供货品类别不限(烟酒、生鲜水产、水果、办公用品类除外),各类别须包含不少于3款产品,总货品数量不超过40样。货品类别例如:米面粮食类、食用油类、乳制品类、零食类、洗漱用品类、厨卫用品类、床上用品类、小家电类等。

4、为保证慰问品的品质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慰问品,必须是在全国性销售平台上(例:苏果、大润发、沃尔玛、麦德龙、京东、苏宁等)均有售,或为“国家品牌计划”、“中华老字号”、“全国驰名商标”等知名品牌,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产品剩余日期不少于原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评标当天需提供2份样品,1份供拆分评标,1份封装保存。若中标,该供货商拆分的样品带回,封装的样品留存,其他未中标供货商样品均可带回。

6、中标人中标后2天内设计制作纸质提货凭证,要求设计合理,操作流程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经采购人确认后制卡,并及时送达采购人处。中标人应于教职工下单10天内发货,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无偿更换。

二、商务要求

1、报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2、中标人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产品供货质量及送货服务质量。严禁提供过期或不合格产品;妥善处理送货及签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矛盾,严禁与采购人教职工发生争吵甚至冲突。采购人教职工对收到的慰问品不满意时,若确是产品质量问题或中标人原因导致的,中标人应负责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直至采购人教职工满意为止。

3、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4万元(肆万元整)。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应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

  收款人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4301015529100220665

%1、 付款方式:

提货凭证有效期满后,采购人教职工无投诉问题或所有问题都处理至教职工满意后,120日内视中标人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情况,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已提货的销售订单,按照中标单价*实际采购数量作为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一次性支付货款,同时无息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4万元。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必须提供)

3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春节福利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