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 裕采J2021F1188-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1234140076900449XQ-20211015-001405-2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12-07 15:44:31 |
序号 | 包件(标段)编号 | 包件(标段)名称 | 估算价(元) |
1 | 裕采J2021F1188-1-1 |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第二次) | 1170000.00 |
一、合同编号:裕采J2021F1188-1
二、合同名称: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裕采J2021F1188-1
四、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地 址:六安市龙河西路
联系方式:0564-3931788
供应商(乙方):六安市白天鹅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
联系方式:139654967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擅自停业。
2、按采购人要求按时供餐。
3、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消费管理方式,严禁对外营业。
4、须做好就餐服务应急方案,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正常就餐。
5、因中标人拖欠员工工资,造成工作脱节或产生不良影响,罚没中标价的5% ;情节严重者,将无条件取消服务合同并罚没中标价的10%。
6、协助采购人管理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东西放置有序,请领记录清楚,无丢失损坏,无鼠虫霉变。
7、接受采购人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建议意见,并在24 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8、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企业资质证明、人员健康证明及从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9、严格控制成本,使食堂达到收支平衡,减少浪费。
10、每月应提供2-5个创新菜品,尽力减少半成品的购买,饭菜应现做现供应,确保数量、质量和卫生安全。
11、每周菜品品种不重复,食品营养科学搭配。饭菜的加工制作应达到色、香、味、形、养相关标准要求,麻辣清淡搭配合理,尽可能满足不同口味的需求。
12、合理使用原材料及水、电、气等,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13、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就餐服务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14、服从采购人的其他合理安排。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117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履约地点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六安市龙河西路66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12月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