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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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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第二次)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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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第二次)
项目编号裕采J2021F1188-1统一交易标识码D03-1234140076900449XQ-20211015-001405-2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07 15:44:31
包件(标段)信息
序号包件(标段)编号包件(标段)名称估算价(元)
1裕采J2021F1188-1-1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第二次)1170000.00
合同信息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裕采J2021F1188-1

二、合同名称: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裕采J2021F1188-1

四、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地 址:六安市龙河西路

联系方式:0564-3931788

供应商(乙方):六安市白天鹅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

联系方式:139654967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擅自停业。

2、按采购人要求按时供餐。

3、严格执行采购人规定的消费管理方式,严禁对外营业。

4、须做好就餐服务应急方案,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正常就餐。

5、因中标人拖欠员工工资,造成工作脱节或产生不良影响,罚没中标价的5% ;情节严重者,将无条件取消服务合同并罚没中标价的10%。

6、协助采购人管理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东西放置有序,请领记录清楚,无丢失损坏,无鼠虫霉变。

7、接受采购人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建议意见,并在24 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8、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企业资质证明、人员健康证明及从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9、严格控制成本,使食堂达到收支平衡,减少浪费。

10、每月应提供2-5个创新菜品,尽力减少半成品的购买,饭菜应现做现供应,确保数量、质量和卫生安全。

11、每周菜品品种不重复,食品营养科学搭配。饭菜的加工制作应达到色、香、味、形、养相关标准要求,麻辣清淡搭配合理,尽可能满足不同口味的需求。

12、合理使用原材料及水、电、气等,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13、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就餐服务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14、服从采购人的其他合理安排。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117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履约地点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机关食堂,六安市龙河西路66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12月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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