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JC2021105
项目名称: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56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56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要求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具体实施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政务客厅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照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06984
质疑联系人:王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06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裕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099703
质疑联系人:龚裕显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0997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810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81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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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12.7-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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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采 购 人: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机构: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099703 联系传真:0577-68099703 监督机构: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JC2021105
项目名称: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56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56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要求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具体实施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政务客厅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照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06984
质疑联系人:王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06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裕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099703
质疑联系人:龚裕显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0997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810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81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投 标 通 知 (邀 请) 书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对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通知贵公司(企业)前来投标。并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响应文件,按时前来投标。
采购编号 |
LGJC2021105 |
项目名称 |
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电子交易) |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采购类型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报价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平台与开标平台 |
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14:30 |
保证金 |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5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申领“CA数字证书”,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
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 |
?电子签章(采购文件里要求盖公章使用电子签章)。 |
投标响应文件的形式 |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
投标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 (2)《备份响应文件》:人工递交或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数量一份(受件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403室,龚先生收,邮编325802,电话0577-68099703)。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承担邮寄运输过程中运输耗费时间及其他不可预测风险,建议在投标截止时前一天送达至代理公司,避免逾期递交。 |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人工递交或(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 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c.投标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造成的投标无效的后果。 d.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按政采云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放弃投标。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浙财采监〔2019〕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详见第六部分 评审方法) |
中小企业分包 |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质疑时间及事项 |
在采购公告质疑时间前一次性提出所有询问和质疑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壹式贰份原件送达至代理机构,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后,《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疑投诉模板”下载编制。逾期不递交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1)询问: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可以就某一事项向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询问”,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规定不予答复的内容除外。 (2)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最迟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否则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答复。 (3)上述所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5)投标供应商认可采购组织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重新评审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再提出异议。 (6)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即通过质疑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即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能够证明供应商的诉求成立的必要材料)。 (7)投诉: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处理办法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被拒绝情形”的,拒绝其报名登记。 (2)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结果公告前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被拒绝情形”的,对其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采购结果公告后(合同签订前)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上述“被拒绝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被拒绝情形”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5)查询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进行,并以统一记录的形式留存备案。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备注 |
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详询政采云客服400-881-7190。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规定时间内,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所有开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只需自备电脑在规定时间前进行在线解密文件即可。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中标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投标响应文件相同的纸质文件,具体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代理机构一份存档。 |
采购文件总目录
TOC \o "1-3" \h \u 关于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
投 标 通 知 (邀 请) 书 - 5 -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 11 -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11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23 -
一、说明 - 23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24 -
三、采购文件 - 24 -
四、投标响应文件 - 25 -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 - 38 -
第五部分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 41 -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 64 -
一、总则 - 64 -
二.评标组织 - 64 -
三、评标程序 - 64 -
注:采购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受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2022年龙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采购,本次招标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投标。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1.1、室内外环境卫生、维护、保洁服务;
1.2、保安服务、安防监控服务、车辆管理服务;
1.3、餐饮服务;
2、供应商人员最低配备数量和工作时间要求
2.1、人员数量基本要求
以下规定了供应商人员配备数量的最低要求(22人),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实际人数,但不应低于22人的总人数要求。
具体如下:
序号 |
名 称 |
说 明 |
人数 |
1 |
项目经理 |
1 |
|
2 |
工程 |
1 |
|
3 |
保洁员 |
4 |
|
4 |
保安 |
7 |
|
5 |
消控 |
2 |
|
6 |
厨师 |
7 |
|
合 计 |
22 |
||
备注:楼内搬运办公用品等临时性工作不得在另外收取费用。 |
物业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2.1、项目经理: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综合素质较好,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较强,形象良好。
2.2、保洁人员:要求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表达能力好,言行举止文明、综合素质高,其中一名女性35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兼会务;可有一名男性,有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3、保安人员:总人数要求本地籍保安人员比例在50%以上;所有保安人员男性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年龄要求25周岁-55周岁之间。复员军人、行业立功人员、管理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2.4、厨师人员:具有健康证,工作经验2年,综合素质高。
2.5、以上人员均须具有培训合格上岗证,能吃苦。无不良嗜好及不良记录;如特殊岗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另有需求,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单位的要求。
2.6、所有人员必须专职服务,不得兼职(除特殊要求外)。成交后,如有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2.7、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8、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2.9、供应商应对前期进场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如在培训、考核、熟悉环境过程中采购人发现其不能胜任的,采购人可要求更换,直至胜任为止。
3、工作时间要求:
3.1、除中控室等重要机房(值班室)供应商需派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外,其他行政、保洁、工程人员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为机关上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为机关下班后移一小时。节假日、休息日保证值班人员。如有会议、抗台、重大活动、特殊情形等情况,24小时到场服务(含项目经理)。
3.2、保安人员对整个区域范围内进行全天候保安值勤(包括门前道路临时停车管理),设立固定保安岗位和流动巡逻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服务内容、范围和要求
4.1、日常管理
4.1.1、以安全管理、设备运行维护、环境卫生、会议服务、室外绿化维护、协调服务为主要管理内容。
4.1.2、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1.3、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分。
4.1.4、供应商自觉接受采购人定期与不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改进。
4.1.5、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
4.1.6、除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还要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4.1.7、加强能源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4.1.8、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
4.1.9、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抗台、突发事件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4.1.10、重大活动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活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4.1.11、如供应商遇到不在其服务范围内的物业方面问题,供应商须联系有关部门会同采购人一起协调解决。
4.1.12、物业(保安)管理细则必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
4.2、具体要求
4.2.1、环境卫生维护服务
4.2.1.1、卫生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所有室内公共区域、电梯轿厢厅门、过道、室外场地、会议室、卫生间、地下室的卫生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收集、清运、倾倒。(垃圾外运由环卫部门负责)
4.2.1.2、保洁服务要求:按照三星级酒店卫生标准提供室内外清洁服务,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4.2.1.3、培训要求:除供应商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必要服务人员还需接受采购人的集中进行的卫生安全培训,培训所需的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到报价中。
4.2.1.4、保洁部工作时间为一周五个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为行政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为行政班后移一小时。节假日、休息日保证值班人员。如有抗台等特殊时期,24小时到场服务。
4.2.1.5、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其中人工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中,所需物品或材料由采购人提供。
4.2.1.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及时做好清运工作。清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4.2.1.7、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
4.2.1.8、公共环境:供应商每日安排若干名保洁人员进行清理,除每日中心中午下班后和下午下班后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清理外,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供应商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4.2.1.9、每周清洗一次被单等床上用品。
要在工作时间循环不间断随时保洁;会议室保洁频率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及合理的原则与供应商共同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A、对大楼要及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设施清洁及窗明几净。
B、公共部位保洁随时打扫,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配有清洁机、抛光机、吸尘器等保洁,电梯地垫每天更换。
C、洗手、卫生间:做到随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洁、无异味、无积水。
D、走廊:随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
E、大厅地面大理石保持干净、光亮;其它部位,如墙面、台面、栏杆、椅子、沙发、灯座等保持光亮、整洁;大厅玻璃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大厅内不锈钢保持光亮。
F、大楼内外垃圾筒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无异味,及时清理。
G、楼内墙面及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保持干净清洁。
H、庭院:每天清扫,保持院落干净整洁卫生。
I、领导办公室保洁: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墙面、屋顶、门窗、空调、踢脚线等部位的清洁卫生(其他办公室为一个星期打扫一次)。
J、车位、车库的车辆摆放整齐,裸露管道、地面、立柱干净卫生。
K、保洁区内实行全天保洁制,垃圾日产日清并按指定位置倒入,卫生设施齐全、完好率99.0%,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处理。
L、每周打扫一次寝室,值班室休息区每日清扫整洁至少两次。
4.2.1.9、化粪池及总排污管道处理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如果化粪池阴井管道有堵塞情况需处理,由供应商负责与环卫部门联系,由环卫部门处理。但本次采购区域内卫生间管道、屋顶雨水管道堵塞,泄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疏通、修复、维护,人工及风险包含在报价内。
4.2.1.10、保洁频率及标准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待签订合同时协商。
4.2.1.11、供应商须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保持联系,确保领导交办的事件,件件有落实。
4.2.2、供应商负责保洁工具、垃圾袋、清洁剂等耗材的提供,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2.3衣服等清洗
完成单位相关人员衣服被子清洗等工作,确保清洗干净。
4.2.4、保安服务
4.2.4.1、保安岗位服务规范及职责
保安人员对整个区域其范围内进行全天候保安值勤(包括周边道路临时停车管理),设立固定保安岗位和流动巡逻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对停车场、车辆进行安全与交通管理,保证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整齐、交通有序,保证车辆安全。由于保安服务不到位造成财产与设施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保安流动及固定岗位设定,巡更点及路线,全天巡更次数等保安实施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
2.4.2、保安具体要求
①日常治安管理:每天配备24小时专业治安管理员,并实行巡逻值班服务,门卫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 24小时有人巡逻,大厅工作时间有人值班,治安管理人员统一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A、注意自身仪表、仪容形象、精神饱满。
B、维护大门秩序,保持道路畅通。
C、来车时成立正姿势,用左手做慢行手势。
D、当来车逆行时,成立正姿势做停车手势或右直行手势,若停车可指挥入车位。
E、注意可疑人物所携带物品,仔细询问,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F、送发各种报刊杂志,将其及时正确无误地送到发放点。
G、楼内搬运办公用品等临时性工作。
H、认真做好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工作。
I、做好监控室、保安值班室卫生工作。
J、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巡逻检查:
A、巡逻人员要认真负责,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并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
B、发现反常或意外情况,除及时向领导报告外,要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火灾事故及破坏行为的发生。
C、发现偷盗、闹事、斗殴、凶杀、放火、投毒、爆炸等犯罪分子,要坚决果断地采取措施,力争抓获犯罪分子。
D、若发现盗窃、凶案、火灾、投毒、损毁财物,以及一切有现场的案件或时间,要妥善保护好现场、迅速上报并积极协助调查。
E、巡逻人员要定时定点查看,对重要部门、要害部位要勤查看,水务房、财务部门、档案库房、重要机房、配电房、车库等以及无人值班但有可能发生问题的地方应设置巡更点(不限于建筑智能化系统中的安防巡更点范围),做好巡更记录。节假日、夜间巡逻时,增加巡逻次数,确保在契约期间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不出问题。
F、巡逻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对初起火灾能及时扑灭。
③停车场、车辆及交通管理
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所有保安人员必须专职服务,不得兼职。服务期内保安服务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保安工具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4.2.5. 餐饮服务
管理目标:通过努力达到就餐环境整洁卫生、菜肴搭配丰富多样,价格公道服务热情;争创省内县级行政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领先水平。
一、服务要求、内容和范围:
★日常管理
1、以厨房、餐厅及包厢管理、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
2、加强对用电和用水以及油气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3、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5、除供应商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
6、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7、中标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食品安全事件、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8、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订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9、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
1、餐饮服务整体外包要求供应商负责采卖,自负盈亏,本次招标主要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须按成本价格确保提供优良食品、优质服务。中标供应商必须每半月向采购人上报一次餐饮收支台帐。
2、保证食品采购、存放、加工符合食品安全卫生;保证厨房环境、就餐环境清洁卫生;餐具消毒卫生。
3、能够保证提供早、中、晚采购人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餐,并能提供接待餐和小、中型会议餐等各类档次与规模的餐饮服务,同时能确保就餐时间。
4、能够保证节假日加班人员随时就餐
5、根据就餐人数平局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6、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卫生、安全、环境方面情况。
7、无采购人认可,供应商不得对外营业或为私人、其它单位举行招待活动。
8、供应商须接受食品卫生、消防、环保、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卫生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10、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厨房、餐饮服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1、供应商必须每周报一次早、中、晚三餐菜单,菜单必须经得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供应商必须每日报一次菜价(包含星期六和星期天)。
★就餐标准
餐厅:为交警大队干部及工作人员约220人,提供早、中、晚餐工作餐服务。
1)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粥与豆浆或牛奶不限量;
2)中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主食、汤各一样,副食不少于12样。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3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3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6样。7元/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主食与清汤不限量。不提供酒水饮料。
3)晚餐菜单由供应商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主食、汤各一样,副食不少于8样。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2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2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4样。7元/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主食与清汤不限量。不提供酒水饮料。
4)以上食品必须按采购成本价格出售。
二、厨房餐饮外包费用划分:
1、本次厨房外包以供应商劳务输出为主,供应商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
2、采购人负责水、电、食品加工的燃料费用,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故障的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具。
3、供应商负责食品(包括调味品)采购,加工,出售;负责日常清洁剂、消毒剂、低值易耗品与一次性用品等耗材;其它一切费用供应商自理,自负盈亏。
4、采购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用、计量器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专职为采购人服务,不得兼职。中标后服务人员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所有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上岗,要做到穿着统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但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必须给采购人书面承诺—保证所配置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
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四、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条件:
1、办公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厨房设备、加工装备、餐厅家具、非一次性餐具由采购人提供,供供应商免费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用具清单在中标供应商进场时进行现场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后供应商须对该部分设备用具建立档案,负责常规保养,如非正常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5、采购人对服务管理相关要求
5.1、总体要求:
5.1.1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5.1.2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的贴心服务,为大队后勤社会化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大队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1.3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5.1.4、采购人有权在需要时对供应商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不在另行支付加班费。此方式供应商必须认可。
5.1.5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抗震、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5.1.6供应商需积极完成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接待室、会议室的重大活动的场地布置工作。
5.1.7、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5.1.8、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他物业使用人对供应商的满意率要求达到80%,采购人可随时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满意率调查。
5.1.9、供应商每月须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报告当月物业管理服务各项费用收支情况的财务报表和物品月度消耗表、能源消耗表、设备设施维护台账。
A、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B、收集、保管好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等资料以及物业相关的图纸、数据等资料。
C、建立、保管好物业管理档案等。
5.1.10、所有人员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配备,计入投标总价,但服装样式需经过采购人认可。
5.1.11、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上述要求的物业管理工作。
三、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招标要求 |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指供应商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餐费、各种社会保险、劳保、运输、检测、仓库管理、工作设备、经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税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所有与工作相关的服装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除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
2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本次实施物业为新办公楼物业,由于办公楼搬迁时间为暂定,具有以实际到岗时间开始计算) 备注: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及考核结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经批准,可以按相关规定参照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 |
3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价5%,中标单位向采购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支付。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
4 |
付款方式 |
预付款10%,支付月度费用时扣回计算;采购人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月度费用;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具体支付时间、月支付金额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一年服务期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按服务的内容分别独立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3、供应商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1840元每月(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本项目要求全员全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根据浙江省与温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基本社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规定标准,投标分项报价低于此标准做无效投标处理。
5、日常加班补贴按年度24天计取,要求按最低发放双倍工资的补贴。
6、高温补贴按4个月计取,每个月不得低于200元。(参见浙人社发[2018]65号)。
7、本次招标要求的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全部参加社会保险。供应商未按要求在投标报价中包含给服务人员参加法定社会保险费用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单独支付,在每个月份结算时,凭中标供应商交纳社会保险凭证及银行扣款凭证按实际结算。如果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未给服务人员交纳法定社会保险,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且可以终止服务合同。
8、企业税金报价符合当地税率标准,各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自身须上缴的税率进行报价,报价列入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中。
9、人员工资福利取费表(供应商投标分项报价取费不得低于此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投标报价做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支出项目 |
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人员基本工资 |
1840.00 |
12 |
月 |
22080 |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的规定;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17〕37)。 |
2 |
高温补贴 |
200.00 |
4 |
月 |
800.00 |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 |
3 |
日常加班费 |
120 |
24 |
天 |
2880 |
■每人每年日常加班合计24天,日常加班费按日工资的200%计算。 |
4 |
节假日加班费 |
180 |
11 |
天 |
1980 |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 |
5 |
社会保障(单位缴纳部分) |
946.47 |
12 |
月 |
11357.64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障。 |
6 |
公积金 |
1992 |
依法缴纳公积金,具体缴纳标准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缴纳 |
|||
7 |
设备费用(含保安、保洁设备、服装等) |
500元/人/年 |
保安警棍、服装,保洁设备(扫把、毛巾、拖把、雨衣雨鞋等) |
|||
8 |
人身意外伤害险 |
420.00元/人/年 |
保额不低于50万(死亡、残疾) |
|||
合计 |
42009.64元/人/年 |
|||||
▲备注:1、本表所列的所有项目报价明细均为最低标准,为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工作质量,人员费用不低于上表列明的标准。 |
五、其他要求
1、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相关同类工作人员整合在一起工作,投标人须无条件支持配合。整合在一起的人员也可直接由采购人管理。
2、因工作需要,如重大活动等,供应商自觉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按实支付。
3、因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本次中标的投标人保留采购人指定的原服务单位人员,并保证给与的待遇不低于现有标准,投标人不得拒绝。
4、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列举的服务人员福利须严格履行,考核奖罚部分也应落实在员工身上,否则采购人可直接予以落实兑现,并从服务费中扣回。
5、每次根据采购人的考核的“考核评分细则”的统计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反馈意见结果通知中标供应商。具体为一次综合评分得分率低于80分,给予供应商警告通知;连续二次得分率低于80分,给予供应商严重警告通知,并对供应商进行劝退;连续三次得分度低于80分,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得分率为80分(含)以上,按正常费用支付,合同正常执行。
6、中标供应商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种工作报表,如果未按要求提供工作报表一次,则扣罚当月物业管理部分服务费2%。
7、中标供应商必须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等情况,发现一次则扣罚当月物业管理部分服务费10%。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供货及服务范围。
4、供应商所投主要技术参数、措施、质保期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采购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
▲5、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其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任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自费到采购人处现场踏勘,以了解采购人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
▲8、本项目采购预算1056000元。某些(个)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报价,该供应商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谈判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并在合同验收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招标公告要求
三、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招标文件)
1.1采购文件发放和获取
1.1.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1.1.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1.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1.1.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1.1.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2采购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本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1.3采购文件的组成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
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时间之前,以纸质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发出。
2.2、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
2.3、从采购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公告形式发出。
2.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5 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5、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6、各供应商自行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http://zfcg.czt.zj.gov.cn)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招标技术参数要求,详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服务或货物在基本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2.1、资格文件部分(详见附件1)
2.1.1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商务技术部分组成
目录或评分索引(格式自拟);
投标函(附件2-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2);
投标供应商情况声明(附件2-3);
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附件2-4);
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服务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资信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则提供)(原件扫描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合同复印件(原件扫描加盖电子签章)(附件2-5);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情况(附件2-6);
职工待遇方案及保障措施(附件2-7);
项目交接保障措施(附件2-8);
企业内部管理方案(附件2-9);
服务能力(附件2-10);
技术方案(附件2-11);
理化建议(附件2-12);
其他评分内容(附件2-13);
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要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具体参见评分细则)。
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分细则项目所在投标响应文件页码,格式自拟.
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要求,根据采购文件格式要求中,需要电子签章的均要电子签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具体参见评分细则),上传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要求电子签章(即电子公章)。
2.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开标一览表(附件3-1);
报价分析表(附件3-2);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响应文件编制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其中《资格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
3)本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 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设置评审关联点或设置错误评审关联点导致投标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 投标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6)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 投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投标文 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
8)投标响应文件的容量大小须符合电子交易平台规定。
9)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 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
▲1)采购文件中要求公章签章,统一为电子签章(电子公章)。
2)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电子公章)。
3)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的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电子公章款式是否跟实际公章一致,都是有效签章。
4)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电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交易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申领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3投标响应文件的形式
1)投标响应文件的形式: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2)“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响应文件。
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
4)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4、磋商报价
4.1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应该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商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提供服务(货物或工程)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一切费用。
4.2报价采用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货物或工程)变更。
4.3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
4.4最后的磋商报价低于首次报价,除磋商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其报价明细表(如有)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以外,各项报价均按比例下调。
5、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日期内有效。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纸质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响应
1、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2、“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响应文件。
3.4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开标和评标
1、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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