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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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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厨工外包服务(二次)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

CZ2021-3023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厨工外包服务(二次)

三、项目编号

CZ2021-3023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厨工外包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8号

联系方式:83117751

供应商(乙方): 广州中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泰大道开达路77号A-103房

联系方式:322090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厨工外包服务 2(年) 6,910,432.56 13,820,865.12

合同金额: 13,820,865.12元,大写金额:壹仟叁佰捌拾贰万零捌佰陆拾伍元壹角贰分

履约期限:2021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海珠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厨工服务合同.docx

海珠区公安分局饭堂厨工外包合同.pdf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21年12月07日



广州市公安局

海珠区分局饭堂厨工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厨工外包服务

合同编号:

签约地:

签订时间:二0二一年 月 日

甲方: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饭堂厨工外包服务(项目编号:CZ2021-3023)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服务期限

202 日至202

二、服务对象及经营项目

1、本次项目所注明的就餐人数为预计数量,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乙方如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2、质量标准:食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卫生法》、及甲方饭堂的各项管理规定。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及甲方在不同时期出台关于疫情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乙方的工作人员需要进入甲方地点的必须手机出示健康码和14日内的通信行程卡、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人员消毒,按甲方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4、乙方需提前制定应急措施或预案,确保在疫情封闭或封控管理)期间保证甲方正常供餐。特别是看守所和拘留所疫情封闭勤务期间。

(一)、13个单位饭堂服务范围及要求

序号

饭堂名称

现状

人员配备

(饭堂平均每天用餐人数)

1

南洲大院饭堂

早餐260人次/天、午餐450人次/天、晚餐150人次/

13(其中厨师长1人、厨师不少于3人、点心师不少于1)

2

特警二中饭堂

早餐100人次/天、午餐200人次/天、晚餐200人次/

4人(其中厨师2人)

3

看守所饭堂

早餐2000人次/天、午餐2000人次/天、晚餐2000人次/

34人(其中厨师不少于5人、点心师不少于2人、厨工不少20人)

4

拘留所饭堂

早餐250人次/天、午餐250人次/天、晚餐250人次/

6人(其中厨师2人)

5

特警三中饭堂

早餐100人次/天、午餐200人次/天、晚餐200人次/

4人(其中厨师2人)

6

反恐大队饭堂

早餐100人次/天、午餐150人次/天、晚餐100人次/

厨师1

7

禁毒大队饭堂

早餐50人次/天、午餐100人次/天、晚餐100人次/

2人(其中厨师2人)

8

网警大队饭堂

早餐100人次/天、午餐150人次/天、晚餐100人次/

2人(其中厨师2人)

9

国保大队饭堂

早餐50人次/天、午餐100人次/天、晚餐100人次/

2人(其中厨师2人)

10

办证中心饭堂

早餐50人次/天、午餐100人次/天、晚餐100人次/

7人(其中厨师长1人、厨师1人、点心师不少于1人)

11

经侦大队饭堂

早餐20人次/天、午餐30人次/天、晚餐5人次/

厨师1

12

分局大院饭堂

早餐150人次/天、午餐280人次/天、晚餐100人次/

8人(其中厨师长2人、厨师3人、点心师不少于1人)

13

特警一中饭堂

早餐70人次/天、午餐80人次/天、晚餐40人次/天

厨师1

14

岗派出所

早餐50人次/天、午餐80人次/天、晚餐40人次/

厨师1

15

港派出所

早餐50人次/天、午餐80人次/天、晚餐40人次/

厨师1

16

凤阳派出所

早餐50人次/天、午餐80人次/天、晚餐40人次/

厨师1

17

南中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18

江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19

社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20

幛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21

华西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22

凤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23

岗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24

园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25

南石头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26

海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27

宝派出所

早餐80人次/天、午餐100人次/天、晚餐50人次/

厨师1

28

洲派出所

早餐80人次/天、午餐100人次/天、晚餐50人次/

厨师1

29

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30

华洲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31

官洲派出所

早餐30人次/天、午餐60人次/天、晚餐20人次/

厨师1

备注:31个饭堂地址均在海珠区行政区域内一年365天保证供餐,总工作人员人数不少于103人。



乙方须无条件承诺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就餐人数减少幅度过大或者各个工作需求的数量变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项目团队人员进行相应的减员,减少的人力成本费用在合同款项中进行相应的删减。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安排被删减员工的去处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的服务时间是全年供三餐的(包含节假日),乙方要保证甲方每天正常供三餐。

三、经营要求

1、 经营时间

31个饭堂地址均在海珠区行政区域内,以经营经济快餐(分为套餐和自选餐)为主,全年供餐。服务时间:早餐700830,午餐11151300,晚餐17001830;不定时提供清凉饮料;其中看守所、拘留所以简单套餐为主,分餐服务时间:早餐600745,午餐11001230,晚餐16301800。送开水时间90093014001430;不定时提供清凉饮料。以上31饭堂是全年不间断(周一至周日)提供早、午、晚三餐及开水(每天要派送特殊情况除外);有特殊情况需要供餐的按用人单位安排。

2、 菜式要求

1)早餐标准:

品种不少于10个,具体品种包括有斋汤(炒)粉、面、肉汤(炒)粉、面、中式包点、西式包点、白粥、肉粥等,品种及价格需为成本价格,公布或销售前需书面提出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2)午、晚餐标准:

主要为自选餐方式,菜式品种(除青菜、小菜外)不能少于8个,其中主菜不少于3个,每餐必须至少有一个汤水。

乙方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标准、份量等要求按食材的成本价格供应,如需调整的,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实施。

做好成本核算,保持饭堂的收支平衡。

(3)看守所、拘留所为在押人员提供早、午、晚三餐简单菜式。

四、服务要求

1、售餐方式

(1)就餐人员到饭堂自觉排队打餐,饭堂为用餐人员提供干净的餐具,根据用餐人的多少情况开放打餐窗口,保证能快捷、有序地为用餐人员服务,并负责餐具的回收、清洗及消毒工作。

(2)看守所、拘留所需要将餐、水、凉茶等按四方要求派送到指定位置为就餐人员打餐,为用餐人员提供干净的餐具,保证能快捷、有序地为用餐人员服务,并负责餐具的回收、清洗及消毒工作。

(2)乙方需紧密结合中国传统节日,为用餐人员提供应节的加菜工作,如制作围餐、提供时令食品。甲方提供围餐的餐标、准确的就餐人数、时间、餐具。

2、服务要求

1)为民警、职工提供早、午、晚餐和部分招待餐的制作(清洗至成品的过程)及供餐服务,具体要求包括:科学合理地制作每周菜单及定期更换,新菜式的研发、指导食材采购、食物成品加工制作、食品安全把控以及协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等。

(2)为甲方提供新鲜的时令膳食,注意成本控制、不能有隔夜的剩菜剩饭提供给用餐人员。

(3)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不锈钢盒内保存72小时),以备防疫部门检查。当甲方接到有民警、职工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信息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乙方和甲方一同将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4)负责饭堂配套设备设施的保养和清洁。

(5)负责厨房、餐厅的清洁卫生,厨具、餐具的清洗与消毒。

(6)乙方所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听从食堂负责人的安排,乙方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协助所有食堂负责人下达的指令。

(7)必须严格按照各食堂的管理细则为甲方提供服务。

(8)负责饭堂工作人员的配备和管理

3、派驻工作人员的要求

(1)本饭堂服务人员的数量不少于103人(具体岗位分配工作人员具体数量及要求》执行)主要根据各饭堂的用餐人数确定,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个别服务人员工作岗位中标人可以在保证工作任务和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需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征得甲方同意。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甲方,在人员变动的2天内补办好手续。在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更换能力和表现欠佳的工作人员。如果甲方需要人员支援其他属下单位饭堂时,乙方无条件从以上人员派人支援,以上人员日常可由甲方指派或调整岗位,乙方无条件服务甲方对以上人员的安排。

(2)工作人员具体数量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职责

要求

1

驻场项目经理

1

负责对日常综合服务工作进行计划、安排、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采购人的饭堂管理人员沟通联系,配合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具有5年以上饭堂经营管理的经验。

2

厨师长

4

设置每日菜谱;管理和培训厨师和厨工;烹饪食物;把关食材和食物的质量;负责烹饪设施的安全卫生。

50岁以下;

具有3年以上的厨师经验;

具有《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

擅长于制作粤、潮菜等风味及北方口味菜肴及面点。

3

厨师

47

烹饪食物;把关食材和食物的质量;负责烹饪设施的安全卫生;协助厨师长工作。

50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的厨师经验;

具有《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以上)。

擅长于制作粤、潮菜等风味及北方口味菜肴及面点。

4

厨工

33

烹饪食物;把关食材和食物的质量;负责烹饪设施的安全卫生。协助厨师长和厨师工作。

50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的厨师经验;

具有任职餐饮企业出具的培训证明。

5

面点师

5

负责设计、制作各种包、点心和面食。

50岁以下;

具有2年以上的面点制作经验;北方包、面点

具有《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

6

其他工作人员

13

根据实际岗位的需要安排具体的工作:

①负责饭堂的布置及卫生清洁工作;

②负责食材的预处理;

③分餐,维持就餐秩序,为就餐人员服务;

④厨房设备设施的保养和清洁,餐具的清洗消毒;

⑤食材的看管;

⑥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工作。

具有2年以上的从业经验;

服务人员必须40岁以内,仪表端庄,服务热情礼貌,熟悉接待礼仪,具有接待任务的相应能力;

其他工作人员50岁以下。

合计

103

(3)工作人员管理

1)按上述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前必须取得《健康证》;无任何犯罪记录;非广州市户藉人员需提供广州市居住证;上述工作人员所要求的证件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

2)工作人员着装、仪容要求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

3)乙方雇请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及广州市有关用工规定,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或劳务合同。

4)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相关要求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明确乙方所委派工作人员的薪酬(及奖惩扣发情况的标准),加班费用按此薪酬标准及加班人次(时间)额外支付。

5)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4)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按如发生劳资纠纷的与采购人无关。

(5)甲方不提供中标人派驻的工作人员吃、住。

4、管理要求

(1)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风险金管理制度、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

(2)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菜肴食品质量的卫生可口;

(3)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物料足量、降低餐饮成本,厉行节约,合理使用水、电、煤气等;

(4)检验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对菜肴品种与口味、食品质量、服务水平、服务环境清洁卫生、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甲方有权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时进行整改;

(5)乙方对饭堂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本项目必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三人,个月各服务点不于一次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6)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负责对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与管理,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本项目承诺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

(8)乙方签订合同后应按甲方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

(9)乙方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立足为民警、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必须能自愿接受各级部门、甲方及其属下职能部门在从业人员、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民主管理(包括财务公开、满意率调查、投诉处理),文明服务、价格管理、采购监督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并主动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保证按时保质提供饮食服务;

(10)乙方必须能够严格把好卫生关,注重搞好食堂的就餐环境,能够严格做好食品储藏;做好食品加工卫生和餐具消毒等基本工作必须达到有关标准要求,能够通过卫生部门的卫生审查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才能经营;

(11)乙方必须制定和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必须立即向双方主管部门报告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经营者所经营食堂的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采购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13)因卫生、安全、消防、环境、缴费等问题和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甲方的不良后果,特别是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的场地、设备等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14)如遇到国家、省、市防疫特殊期间或封闭、封控期,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防疫要求进行防疫,配合甲方做好防疫封闭期间的供餐工作。

5、应急服务

甲方有紧急任务需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须全力配合响应。

(1)根据甲方紧急备勤的特点,厨房必须储备定量适应存储的食品,并要求是保质保期的原料。

(2)提前开餐工作。一旦甲方接到上级紧急指令,根据任务要求,需提前开设早餐、午餐、晚餐要求,乙方需尽力配合做好提前开餐工作,原则上提前开设早餐提前8小时通知,午餐、晚餐在不超过60人,提前一小时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应能完成开餐工作,保障民警就餐需求。

(3)在已经做好饭菜的情况下,甲方接到紧急指令,学员无法用餐时,甲方提供车辆、乙方必须能做到打包饭菜,配合甲方将膳食运送到民警执勤的现场,保障民警就餐需求。

(4)在已经备好原材料、米饭的情况下,甲方接到紧急指令,用餐人员无法用餐时,而根据上级指令,用餐由上级部门统一解决时,甲方需提前不少于40分钟通知乙方,由乙方将还没有加工成成品的原材料保存好、僻免更大浪费。如有以上情况乙方需及时与甲方管理人员协商饭菜解决的最佳方案,尽量避免浪费的现象。

(5)乙方需提前制定应急措施或预案,确保在疫情封闭或封控管理)期间保证甲方正常供餐。特别是看守所和拘留所疫情封闭勤务期间。

五、甲方的配合条件

(1)甲方负责水、电、燃料,清洁用品和厨房易耗品费用(前三个月按实际用量供给,之后按平均用量定量供给。);

(2)甲方提供场地、厨具设备、餐具,工作用具(正常使用损耗由采购人负责);

(3)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场所(不提供厨房员工住宿);

六、保密条款

乙方在实施服务期间,不得将甲方的服务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服务,并需将派驻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派驻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派驻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才能更换。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需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向甲乙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2、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3、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4、履约保证金采用下述方式提交:由甲方接受的一家国内信誉好的有资质的银行(选定开证行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用甲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5、在乙方适当履行其全部合同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银行履约保函到期自动失效,甲方到期退回银行履约保函原件退还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实现管理目标(参考饭堂服务人员监督考核记录表),乙方应对甲方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经两次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终止合同,获批后30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按合同终止前1个月的服务金额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严重的并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造成影响的;

2)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3)乙方工作期间盗取甲方的情报或重要资料向外泄露的。

3除非出现本条第2款约定的情形,其他情形的,未经政府财政部门允许,政府采购项目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4、乙方离场时应自觉接受甲方检查。乙方撤出时对甲方的场地、设备和工具等不得破坏和丢失,如有违反,甲方除没收全部上月劳务费外,还对乙方追诉实际损失价值2倍的罚金。若乙方有触犯刑律的行为,甲方将提请有管辖权执法部门处理。

九、付款方式

1、由甲方每季度结算。

2、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当服务季后,于当季的下一个月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结清上一季度所有服务款(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

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七)其它事项

1乙方所聘请员工需按照国家法规、劳动法规定保证最低工资标准,为其缴纳社保等要求。

2乙方须按标书承诺为本项目购买公众责任险,保额按照乙方标书承诺执行。

3、不定时对各饭堂服务进行考核,考核项目以附表一内容作参考;考核结果处理方案:

1)合格: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甲方按照合同总服务价格支付当月费用;

2)不合格:如果考核编号(1)安全卫生管理中的“食品安全”导致事故,按照发生情况(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鉴定结果为准)程度给予追究;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并在不合格饭堂当月服务费扣取30%的费用作为警告。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直接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无偿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事故造成一切相关费用,并扣取当月服务总费用的80%。考核表2.3项目中出现不合格项,如有四项以下(包含四项)的,甲方将在不合格饭堂当月服务费中扣取2%的费用作为警告。如有四项以上不合格的,甲方将在不合格饭堂当月服务费中扣取5%的费用作为警告。考核表456项中出现五项以下(包括五项)不合格的,甲方将在不合格饭堂当月服务费中扣取1% 广州市公安局厨工服务合同.docx 海珠区公安分局饭堂厨工外包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