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2月07日 17:5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柳南区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07日 17: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749.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斌雄、韦华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2120191 | ||
采购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柳州市潭中西路10号柳南区机关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2-37256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B座9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2-2120191 |
项目概况
柳南区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1-G3-040065-GXDD
项目名称:柳南区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749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柳南区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4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办理报名:“项目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未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3.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准备事宜(应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及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再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后 30 分钟内对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到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4.投标人参与电子投标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前完成 CA证书办理。 CA证书申请流程及登录指南详见以下链接:https://edu.zcygov.cn/luban/ca
(3)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下载网址: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
(4)供应商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可查看):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
(5)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含电子保函,下同)、保险,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星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060150000000002205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保险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保险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ggzy.liuzhou.gov.cn(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7)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柳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柳州市潭中西路10号柳南区机关大楼
项目联系人:李河建
项目联系方式:0772-3725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B座910
项目联系人:梁斌雄、韦华艳
项目联系方式:0772-2120191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docx
44.2K
采购需求
说明: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需求具有国家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强制性认证资料,否则投标无效。
3.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4.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采购预算(元):7496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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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柳南区机关食堂运营服务 |
1项 |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 (二)项目简介: 食堂设立在元信大楼后,需保障约937人现场用餐,主要为柳南区政府干部职工提供早、中餐服务,并能够提供适量的配送餐(外卖)服务,同时设立自营生活超市。 食堂的经营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提供场地、水、电、燃气、餐桌椅、厨具等设施设备(具体设施设备以正式交接清单为准)并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与考核验收;水、电、燃气的使用量不得超过采购人规定的标准,否则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项目服务方式及人员素质要求 (一)服务方式及项目要求 供应商通过承包的方式为柳南区机关食堂提供运营服务,并在采购人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标准化、精细化、用心服务为宗旨,通过丰富供餐形式、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出品质量等方式优化服务、增加满意度,运营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相关管理规定,满足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供餐要求:工作日提供早餐、中餐,非工作日部分供餐(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出品及定价,并报采购人审核备案后执行。提供现场用餐与配送用餐,承接公务接待用餐,公务接待用餐接受提前预定。 3.用餐人数: 约937人。 4.用餐对象:柳南区政府干部职工。 5.运营模式: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自行组织餐饮服务团队完成供餐服务保障工作,并对餐厅内部空间进行个性化功能区域划分,提供丰富的餐饮服务内容。 (二)岗位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拟投入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要设置一名项目经理。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分配管理,拟投入所有服务人员须无违法犯罪记录,专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其中至少2名厨师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从业资格证书,其余厨师持证上岗),服务员须在45岁(含)以下,持证人员须人证相符,不得借证挂证。所有服务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化岗前培训,全部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须统一着装。 (1)项目经理素质等要求: ①严格按照采购人业务流程办事,督促并及时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②具备至少3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业务能力强,熟悉餐饮领域的专业知识。 ③现场管理能力强、沟通良好、协调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强。 ④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经理/主管人员的工作稳定性,如人员变动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采购人,并提交相关变动人员简历、资质证明,得到认可后方可更换。 (2)专业餐饮服务人员素质等要求: ①人品正直,具备扎实的经验,能够发现潜在的问题并提供最优解决方案,工作责任心强,接受过与餐饮相关培训。 ②中标供应商应确保人员相对稳定性,确保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地开展,中标供应商每月5日前将上月人员花名册提交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 ③中标供应商拟投入人员具有食品安全员证书、营养师证书、食品检验工证书、厨师证,相应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2.其他人员素质等要求 (1)品行端正,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如有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应立即开除。 (3)爱岗敬业,服务热情,积极为食堂的正常运转机制尽职尽责。 三、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正式运营前须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不断完善服务。 中标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并且对流程环节的内容细化,保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保证每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采购人提供用餐人员数量及就餐模式,中标供应商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不同的备餐计划。如遇突发的特殊情况及时调整,保证菜品质量且供应充足。 (二)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供餐服务,做好现场保洁工作,确保餐厅卫生、干净、整洁。 (三)中标供应商须对餐厅内部空间进行个性化功能区域划分,提供丰富的餐饮服务内容。采用多种供餐形式,以创新的理念提供餐饮服务。 根据标准要求每日提供符合卫生、安全、健康、营养要求的新鲜食品。 每日提供食谱需满足以下要求: 主食: 至少2个品种; 杂粮: 至少1个品种; 粥类: 至少1个品种; 中式包点: 至少4个品种; 西式糕点: 至少2个品种; 粉、面类:至少3个品种; 小吃:至少1个品种; 凉拌:至少1个品种; 烧卤:至少2个品种; 热菜(全荤):至少2个品种,每份净重至少110克; 热菜(辅荤):至少2个品种,每份净重至少110克; 素菜:至少2个品种,每份净重至少110克; 青菜:至少2个品种,每份净重至少110克。 提供适量水果和免费例汤。 价格由中标供应商拟定但不高于市场价,经采购人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食堂所有出品(自营超市售卖的商品除外)须为中标供应商现场制作,不得采购第三方成品进行售卖。 提供适量的配送餐(外卖)服务,设立自营生活超市,并开发针对柳南区机关食堂的服务APP。 (四)每次供餐前,每个菜品均由专门人员试尝过后方可供餐,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建立留样制度,每个品种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至少留样48小时。 (五)中标供应商必须要在每周周四前提供下周供餐计划,上报采购人审核,如因其他突发原因需要更改供餐计划的,经采购人准许后方可执行。 (六)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定期调整轮换厨师(每季度),保证菜品口味多样化。每个月至少推出二款新菜品,每份新菜式均须严格按照新菜品推出的流程执行,最终经采购人认可后推出。 (七)中标供应商所有原材料的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且产品通过相关质量认证,并报采购人审核备案,尤其是猪肉、鸡、鸭、鸡蛋、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酱油等使用频率较高的物品。 (八)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食物采购成本有知情权,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成本提出要求。 (九)食堂生活超市的所售产品须报采购人审批后方可售卖,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参照联华超市、南城百货、大润发、沃尓玛超市零售价(取各超市的最低零售价)],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需要调价,必须提供上述四家超市价格对比,采购人核实无误后方可调价。 (十)采购人每月按《柳州市柳南区机关食堂考核办法》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服务考核,每季度对食堂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査,满意度低于80%的,对存在的问题经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后1个月内不达到整改要求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一)中标供应商负责对自身的作业流程进行优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落实好“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 (十三)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做好脱贫地区产品采购和售卖(须不低于国家现行标准);并配合好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四)中标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按采购人要求采购绿色无公害的食品原材料。[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加盖手指指印)] 四、资金安全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严格落实资金安全工作。 (二)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或侵占就餐补助资金,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三)中标供应商须自行采购安装维护就餐支付系统。 (四)中标供应商办理就餐卡业务时必须按要求办理,就餐单位必须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备案留存),新进的单位必须报采购人审核。 (五)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单位餐补资金后,按各单位提供的转账明细,在3个工作日内将餐补资金分发到相应的就餐卡内。 (六)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就餐资金30个工作日内向就餐单位开具发票;服务期内,一切税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中标供应商须每月将餐补资金收支明细和就餐APP消费数据做成报表上报各单位及采购人审核,并做好账务核对。 (八)中标供应商在运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餐补资金套现给就餐人员。 五、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方面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必须执行国家卫生标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中标供应商餐饮从业人员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明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餐饮加工场所、炊具、餐具和食品加工原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无危害人体事故发生。 (二)中标供应商必须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加工、配送、发餐等工作中产生的废气、废渣、恶臭气体以及噪声、振动等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同时对排水、排气等排污渠道设备定期进行清理。 (三)中标供应商如不按国家卫生标准采购、加工和运输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四)中标供应商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每日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并做好公示,同时对相关资料做好归档整理,以备查阅。 (六)中标供应商负责餐厅内所有设备的卫生清洁,确保就餐餐具的干净安全,就餐环境的干净整洁,每日清点餐具并建立相应的餐具管理规章制度。 (七)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餐厅及后厨食堂范围内的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无四害情况发生。 (八)中标供应商在每次供餐结束之后须对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每周进行一次深度清理,放假前及假后均须对加工场所及设备做卫生清洁。 (九)中标供应商须至少每季度对排烟系统做一次深度清洁并做好记录。 (十)中标供应商对隔油池须做到每日清理,每月做深度清理并做好记录。保持下水道通畅,不能有残渣、尘渍。 (十一)中标供应商根据厨余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将餐厨垃圾及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垃圾箱并加盖,每天及时清理。运装餐厨垃圾必须用专门的器具,不得在运送过程中撒漏污水及油污,造成环境污染。处理厨余垃圾时应做好台账记录,设置一名垃圾分类监督员,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中标供应商对于相关部门提出的垃圾分类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工作管理。 (十二)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操作间设备布局合理、整洁、有序,操作台、货物架、调料台、蒸箱清洁无灰尘、油污,洗菜池无泥沙、无脏污或异味。设置餐具清洗专用抹布、桌面专用抹布、操作台面专用抹布等,并保持洁净。 (十三)中标供应商应于用餐前对食堂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保持桌面光洁,地面洁净。每日用餐完毕及节假日前后对食堂区域(包括食堂门口区域阶梯范围)进行彻底清扫,每周大扫除一次,确保地面、墙壁、炉灶、容器用具、案板工具等光亮、干燥、整齐、卫生。做到室内无积尘、蛛网,地面无积水、油腻,墙壁和房顶无油污、霉斑、滴水。清理卫生时污水不得排出食堂外围,造成环境污染。定期(一周)更换地毯,保持地毯清洁、平整。 (十四)中标供应商应保持库房及操作间常通风换气,无异味,确保卫生、整洁。库房内食品与杂物应严格分离。库房周围不能存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品,防止交叉感染。库房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而产生虫子,避免蚁蝇孳生。 (十五)中标供应商对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等化学品应有专门的场所或固定容器贮存,并由专人进行管理。对有毒的化学品应严格控制,标明名称、毒性及使用方法,上锁存储,并做好标识和领用登记,防止污染食品。 六、设备管理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负责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对操作间进行管理,科学合理使用操作间所有设备,不得对操作间的装修及设施进行破坏,如需改造的,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中标供应商安排专人对厨房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要求加工场所内所有设施设备落实到个人管理。 (三)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更改餐厅的用途和布局。 (四)如因可预见原因水、电、燃气不能正常供应,采购人应提前1天通知中标供应商,因不可预见性原因造成的水、电不能正常供应的情况,采购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在短期无法恢复正常情况下中标供应商应采取应急预案,确保能正常供餐。 (五)中标供应商要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按照餐厨垃圾处理流程,餐厨垃圾做到当日产当日清,并要避免回收、运装潲水过程撒漏污水及油污,造成环境污染,对于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六)中标供应商所服务的食堂区域卫生维护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服务期内,食堂所有厨具设施设备的保管、清洁、消毒、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期间产生相关维修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添补的餐具、设备及相关维修安装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八)服务期内,食堂区域内灯饰、自装空调等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维修等管理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中标供应商负责水、电、燃气的节能和维护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杜绝人为浪费,节约使用能耗。 七、各类应急预案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常态化工作,须制定书面的应急预案,并提交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二)中标供应商应做好应对意外发生的自然灾害或能源短缺及其他意外情况的预案,须制定书面的应急计划,并提交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三)中标供应商应做好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须制定书面的应急预案,并提交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八、保密要求 采购人系国家政府机关,要求中标供应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制度,中标供应商入驻后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定期对该项目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对该项目的一切资料,中标供应商应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转述。 九、考核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柳州市柳南区机关食堂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柳州市柳南区机关食堂考核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中标供应商必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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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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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及地点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服务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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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日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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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要求 |
1.本项目无需报价,利润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括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按实际情况增加人工费及相应保险费用);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投入本项目人员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人员意外伤害等各种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工资、保险费、福利费、管理费、加班费、服装费、交通费、通讯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中标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管理服务所有的专用工具物品、维修零配件费、办公用品及日常易耗品(已明确由采购人承担的除外)费等相关费用; 5.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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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方式 |
1.由各就餐单位将就餐补助转入中标供应商账户,中标供应商收到就餐补助后3个工作日内需将就餐补助转入就餐APP合作银行账户,由银行将虚拟货币发放至干部职工的就餐APP个人账户中。 2.中标供应商须每月将餐补资金收支明细和就餐APP消费数据做成报表上报各单位及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银行结算相应费用给中标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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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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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1.投标人无任何违法、违规、质量安全事故、履约不良等行为反映或记录; 2.投标人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投标人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4.投标人无被国家工商或质量监督部门年检或抽检不合格或复查未通过问题;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无信用不良而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采购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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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或业绩及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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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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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1.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要求。 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履约验收,履约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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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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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踏勘时间:2021年12月15日15时30分 踏勘集合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 现场踏勘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8178260954 注: 1.各潜在投标人需按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实地勘察(逾期不候),凡因中标供应商勘察有误造成无法按采购人要求实施服务的,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供应商因未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勘察造成无法按采购人要求实施本项目全部服务要求的,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附件1:
《柳州市柳南区机关食堂考核办法》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食堂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机关食堂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柳州市柳南区机关食堂考核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标供应商)
二、考核人员组成
1.甲方业务科室
2.机关食堂就餐人员代表
三、考核方式
(一)定期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
(二)不定期考核
1.甲方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2.根据手机订餐(就餐)APP征求意见、“意见薄”等就餐人员投诉内容,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
(三)甲方每月根据《柳州市柳南区机关食堂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全方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向乙方开具考评单,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在考评单上签字确认,并按考评单考评结果从履约保证金中作相应扣罚;合同期内按一个年度作为考核期,考核期内若乙方累计被扣超过2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甲方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考核标准要求
(一)各项制度落实
乙方须建立、健全和落实以下管理制度,完成制度上墙,做好相关档案台账以备查阅。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发出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警告无效后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300元,第三次扣罚5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食品质量控制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验收制度、食品台帐制度、新菜品研发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厨房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资金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应急处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
(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
(1)乙方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出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有突发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乙方应至少2小时提前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应急预案,确保正常供餐。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影响供餐,扣罚20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2)乙方须根据日常就餐人数的需求安排每天供餐计划,严格落实甲方用餐时间,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内乙方必须保证菜品的数量及质量,按实际情况可实行二次供餐,二次供餐标准为二荤二素以上。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在规定用餐时间内出现断供情况,第一次扣罚1000元,第二次扣罚2000元,第三次扣罚30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3)乙方在机关食堂售卖的所有食品定价须上报甲方审核通过方可执行,不能随意上调,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发出警告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警告无效后第一次扣罚500元,第二次扣罚1000元,第三次扣罚20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4)乙方在机关食堂生活超市的所售产品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售卖,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参照联华超市、南城百货、大润发、沃尓玛超市零售价(取各超市的最低零售价)]。乙方所售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如售卖产品出现过期或假冒伪劣等行为,乙方须以该产品零售价十倍赔偿当事人,甲方针对该情况向乙方扣罚5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5)乙方做好公务接待用餐保障,餐标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菜单与价格制定上报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扣罚10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6)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配合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不得推诿、延期、狡辩、顶撞。乙方在机关食堂的负责人应在岗在位,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倾听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集联席工作会议时,乙方主要负责人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甲方业务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第一次扣罚1000元,第二次扣罚2000元,第三次扣罚30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7)乙方不得将当天未售卖完的出品加工后第二天再次供餐,不得提供隔夜、不新鲜食品。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第一次扣罚300元,第二次扣罚500元,第三次扣罚10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8)乙方在机关食堂所售出品,应在本食堂现场加工制作(特殊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并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售卖,不得将机关食堂加工的出品运送到其他区域出售,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第一次扣罚1000元,第二次扣罚2000元,第三次扣罚30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9)乙方须对甲方交付的所有厨具设施设备及餐桌椅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所有厨具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出现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及时修护,无法修复的照价赔偿,不得拆除现有的厨具设备,不得改变设备用途。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或维护不当的,甲方对乙方发出警告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警告无效后第一次扣罚300元,第二次扣罚500元,第三次扣罚10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10)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落实好“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负责水、电、燃气的节能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关制度,杜绝人为浪费,节约使用能耗。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的,甲方对乙方发出警告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警告无效后第一次扣罚300元,第二次扣罚500元,第三次扣罚10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11)乙方对机关食堂工作区域须严格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的,甲方对乙方发出警告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警告无效后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300元,第三次扣罚5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12)乙方每月完成《经营情况统计表》和《机关食堂成本核算表》,月底上报甲方审核备案。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300元,第三次扣罚500元,同时约谈乙方负责人并扣2分。
(13)乙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四害”消杀工作,并做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