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材配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4-00380
二、项目名称:大东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材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材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海恒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洮昌街75号
中标(成交)金额:626,2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材配送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大东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材配送项目所需全部食材品类
服务要求: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附件 1:食堂配送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品种): 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大成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7、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0、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11、食用油: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 GB1534-2003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后1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欣、孙艳凤、孙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材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39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折扣率: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津桥路18号
联系方式:024-88501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024-8802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
电 话:024-880261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大东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材配送10.19.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东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食材配送
供应商名称:沈阳海恒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海恒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