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受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嵊州市马寅初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C-H202112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嵊州市马寅初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81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特定资质:供应商需具有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28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获取地点: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长宁路1001号1号楼6楼)。
3.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特定资质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名表(见公告下附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9:30:00
七、投标地址: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长宁路1001号1号楼6楼)
八、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 9:30:00
九、开标地址: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长宁路1001号1号楼6楼)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防疫要求: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①每家单位拟派参与投标的人数不超过1人。
②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出示绍兴健康码。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575-83225205
地址:嵊州市长宁路1001号1号楼6楼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575-83276830
地址: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大道388号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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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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