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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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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12月08日 15:4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5:41
评审专家名单王东东、邓京庆、李兆英、霍向红、张爱红、邓江、吴霞珍
总中标金额¥399.73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伟哲
项目联系电话13810400257
采购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琦 010-69248888-3519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伟哲 13810400257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文件发售版.pdf

一、项目编号:GXTC-D-21870089(招标文件编号:GXTC-D-21870089)

二、项目名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金益卓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34号B1层105室

中标(成交)金额:399.73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金益卓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服务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服务内容:此次需要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主要有:业务部前台接待、会务部会议区服务员、客房部服务员、物业部维修工、餐饮部餐厅前厅服务员。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东东、邓京庆、李兆英、霍向红、张爱红、邓江、吴霞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以中标金额乘三作为基数计算,下浮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958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8号

联系方式:李琦 010-69248888-3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徐伟哲 13810400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伟哲

电 话: 13810400257

1 GXTC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GXTC-D-21870089 项目名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采 购 人: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三、获取招标文件................................................................................................................. 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 五、公告期限..........................................................................................................................5 六、其他补充事宜................................................................................................................. 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二)投标人须知................................................................................................................. 12 第三章 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评标索引................................................................................................................................. 47 附件 1 投标书...................................................................................................................... 48 附件 2 报价表...................................................................................................................... 49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0 附件 4 授权委托书.............................................................................................................. 51 附件 5 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或采用汇款、网银等方式提 交的保证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 52 附件 6 投标分项报价表...................................................................................................... 53 附件 7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54 附件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5 附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56 3 附件 10 投标人服务业绩一览表........................................................................................ 68 附件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69 附件 12 投标承诺书............................................................................................................ 72 附件 13 技术偏离表............................................................................................................ 73 附件 14 服务的技术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74 附件 15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75 附件 16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77 附件 17 投标人服务承诺(如有).................................................................................... 78 附件 18 投标保证金转招标服务费说明(如有).............................................................. 79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D-21870089 项目名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预算金额:421 万元/年。 最高限价:421 万元/年。 采购需求: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服务地点: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服务内容:此次需要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主要有:业务部前台 接待、会务部会议区服务员、客房部服务员、物业部维修工、餐饮部餐厅前厅服务 员。服务期: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5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前台 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 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1 月 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单年预算金额为 421 万元,三年合计 1263 万元。 2.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 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4.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 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501068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 8 号 联系方式:李琦 010-69248888-3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徐伟哲 138104002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伟哲 电 话:13810400257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5.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 购 □是 █否 1.6 是否允许采用分包方 式履行合同 █不允许 □允许,分包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人允许 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 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2.2 核心产品 █服务采购 □单一产品采购(不适用) □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为(不适用) 2.3.3 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 时间 投标截止日15日前 2.4.1 采购人发出修改文件 时间 投标截止日15日前 2.5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 联系方式 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 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质疑函按招标文件 第六章提供的范本格式编写。 联系部门: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伟哲 联系电话:1381040025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3.6.2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7.1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投 标保证金。 采用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办 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5000元; 接收保证金开户行、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5010687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截止时 间之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备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 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以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人需保证其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若投标人未 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利息计算标准: A:投标保证金计息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活期存款利率;B: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为:金额*年利率/360*计息天数; 2)利息计算起止时间:起息日为项目的投标截止日, 结息日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 3)利息退还方式: 1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我公司将向投标人提供相应 的计息清单,并请投标人据此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 我公司将在收到保证金利息发票后退还保证金利息。 若投标人不需要退还利息,请出具书面说明并盖章。 3.8.2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要 求 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章处均应为单位公章。联合 体投标时,投标书、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各方公 章。签字处可以手签亦可以加盖人名章。 3.8.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投标文件副本 6份; (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 3.8.4 装订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需编制 目录、页码,并在目录后附上“评标索引表”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6.1 资格审查主体 □采购人 ▉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3 评审得分相同时随机 抽取中标候选人的主 体 □采购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8.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量 3名 8.1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人 1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 8.4.1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固定金额人 民币2万元,提交方式为转帐支票、电汇等其中之一。 收款人户名: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 0200053009008801215 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 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9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品目为职业中介服务。 12 (二)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 购人见招标公告。 1.1.3 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 公告。 1.1.4 采购服务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 采购预算 见招标公告。 1.3 最高限价 见招标公告。 1.4 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见采购需求。 1.5 申请人/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1 合格的申请人/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见招标公告。 1.5.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 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5.4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 中标。 1.5.5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详见招标公告。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潜在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 13 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 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条第2款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 投标无效。 (5)信用信息查询主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主体。 1.6 分包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 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 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 项目承担责任。 1.7 合格的服务 1.7.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 1.5.1 项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次招标需求有关的服务。 1.8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 (4)合同条款; 14 (5)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 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2.3.2 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该澄清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 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信息。 采购人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的24小时内 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该修改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 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采购人的修改以 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通知的24小时内或根据修改 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 2.4.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 已收到该修改。 2.5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接收质疑函的方 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商务部分: 1) 投标书; 2) 报价表;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 5) 投标保证金; 6) 投标分项报价表; 7)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0) 投标人服务业绩一览表;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如有); 12) 投标承诺书; (2) 技术部分: 1) 技术偏离表; 2) 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 的响应; 3)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 4)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5) 投标人服务承诺(如有); (3) 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3.2 投标报价 16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投标报价。 3.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 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2.3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税项。 3.2.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所有招标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 3.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3.4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 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3.5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 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6 投标有效期 3.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 有效期。 3.6.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 3.7 投标保证金 3.7.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 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7.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 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将被拒绝。 3.7.4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 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 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 3.7.6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招标服务费而中标人未缴纳的,扣除相 同金额以用于缴纳服务费;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8 投标文件的编制 3.8.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 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对招标范围以及采购项 目的技术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验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2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 代表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 字(加盖人名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其 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 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 上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8.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 准。 3.8.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1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 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投标地点。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情形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 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开标。 5.3 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 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5.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在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5款 19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 6 资格审查 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7 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7.1.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3 不同投标人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 处理。 7.4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5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 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 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 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人。 8.2 中标公告 8.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 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8.2.2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5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 中标结果的质疑。 8.3 中标通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中标。 8.4 履约保证金 8.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 8.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5 签订合同 8.5.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21 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8.5.2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 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 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5.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要求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 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 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9.2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 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 人承担的费用。 9.3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4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要 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 (3)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22 (6)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9.5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程序正常进行。 9.6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以中标金额乘三作为基数计算。 (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第三章 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 1 资格审查及标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 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未通过资 格审查的,其投标无效。 2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 评审标准 3.1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二。投标人须满足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的全部内容, 否则其投标无效。 3.2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 商务部分:10分 技术及服务部分:80分 报价部分:10分。 3.3 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 3.3.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3.3.2 技术及服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 3.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调整投标人参与评标的价格。(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或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 除。 24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中的并按3.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 (3)投标人报价(按3.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4 评审程序 4.1 符合性检查 4.1.1 评标委员会按附表二所列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1.2 澄清有关问题。 (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 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 25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 4.2 商务和技术评审 4.2.1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详细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性审查合 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 估得分。 (1)按本章第3.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3.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3.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4.2.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2.4 投标人得分=A+B+C 4.3 评标结果 4.3.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3.2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3.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6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合格标准 是否符合要求 (√/×) 1 投标人名称 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 商变更程序除外)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税收 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 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 8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 营许可证 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 9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7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了“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 的名称或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 称说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 11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采 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时,本条不适用。 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声明。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结论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8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评审结论 (√/×) 1.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文件签署 盖章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人名章的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 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4.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 公平竞争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 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 合法权益。 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 6. 报价修正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报价。 7. 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 备选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 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 个报价 3) 投标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4) 技术响应(服务 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 5) 服务期和服务 地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 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0 附表三 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商务部分(10 分) 同类项目业绩 (10 分) 投标人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型 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业绩证明(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 务周期页、服务内容所在页及签署页复印件,无法认定项目类型 或服务内容的合同将不计分),每提供 1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 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31 附表四 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 技术部分(80 分) 劳务人员选聘方 案 (15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劳务人员选聘服务方案的契合度、方 案清晰、全面性、可行性、选聘周期等方面进行评审 设计的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业务需求,契合度高、方案清晰、 全面、可行,选聘周期短,得 15 分; 设计的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业务需求,契合度较高、方案较 清晰、较为全面、较为可行,选聘周期较短,得 12 分; 设计的方案满足本项目业务需求,契合度一般、方案一般、 全面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选聘周期一般,得 8 分; 设计的方案不完全满足本项目业务需求,契合度较弱、方案 较弱、全面性较弱、可行性较弱,选聘周期较长,得 3 分; 未提供得 0 分。 劳务人员替换方 案 (10 分) 提供的劳务人员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时或自动离岗后的人员替 换方案: 方案详细,可实施性强,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时间要求 的,得 10 分; 方案一般,可实施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存在非实质性偏离的,得 1 分; 未提供得 0 分。 服务方案 (10 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流 程、管理服务架构等) 服务内容全面具体、服务流程详细、管理服务架构、方案合 理,可操作性强,得10分; 服务内容较为全面、服务流程一般、管理服务架构方案基本 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8分; 服务内容不全面、服务流程不详细、管理服务架构方案不合 理,可操作性差,得3分; 未提供得 0 分。 应急预案 (10 分)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关键岗位变动可能产生的问题等) 制定完善、齐全、合理可行,10 分; 应急预案基本齐全,得 5 分; 存在非实质性偏离的,得 1 分; 32 未提供得 0 分。 管理规章制度 (10 分) 规章制度完善、合理、明确,具有明晰的项目管理机构图、 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以及健全的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 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保密制度 和应急管理措施完备,得 10 分; 具备满足基本要求的规章管理制度,得 5 分; 规章管理制度过于简单,得 1 分; 未提供得 0 分。 项目负责人 (5分) 投标人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的: 二级及以上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或高级及以上的人力资 源管理师,得 5 分; 二级(不含)以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颁布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及以下的,得 1 分。 注:需提供人员在投标人所在单位近 6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 管理服务质量承 诺 (10 分) 服务质量承诺详尽、合理、到位,具有明确的质量承诺保证, 10 分;服务质量承诺满足招标基本要求,得 5 分;存在非实 质性偏离的,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 劳务人员承诺 (10 分) 劳务人员的年龄、身高等承诺(格式自拟): 1、承诺业务部前台人员: (1)年龄在 35 岁(含)以下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身高在 165cm(含)以上(女),175cm(含)以上(男) 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2、承诺会务部会议区服务人员: (1)年龄在 18-30 岁(含)以下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身高在 162cm(含)以上(女),168cm(含)以上(男) 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文本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 34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 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 8 号 联系电话:010-69248888 乙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同意签署《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劳务派遣用工项目 釆购合同》,并就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事项 1、 合同金额为壹年总计 元;合同中标人员共计 73人, 其中业务部前台接待 3 人;会务部会议区服务员 7 人;客房服务员 37 人;物业部维修工 9 人;餐饮前厅服务员 17 人。具体岗位内容与用工条件见附件 1。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若需 追加釆购与本项目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根据政府釆购相 关规定,乙方应承诺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和折扣保证提供服务,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 10%。故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在既定的岗位编制数量 73 人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需求, 在本合同总金额的 10%限额内适度上下浮动调整岗位用工人数,并以每月实际在岗的用工 人数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月劳务费用总额。 3、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 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等手 续,建立劳动关系。 35 4、乙方不得部分、全部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免费为其提供住宿、工作餐、工服及劳动工具 等物品。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使其了解甲方的相 关规定和岗位要求。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标准的有权责 令其予以纠正,纠正后仍不能达标者,甲方有权退回乙方,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4、甲方应确保乙方劳务派遣人员除国家法定休息日(全年 11 天)外每月有不少于 4 天 的休息日,平时正常休息日加班后要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 5、甲方有义务每月 10 日前将乙方劳务派遣人员上一个月的工作表现书面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协调相关事宜。 6、甲方将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安排 3 天试工期,试工期 3 日内甲 方认为不符合录用要求或乙方派遣人员提岀结束劳务的,甲方不支付劳务费。试工合格录 用后,如派遣人员提出结束劳务的,必须提前 30 日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并报乙方同意,由 乙方及时调整补充人员,否则,不予支付未结算的劳务费。 7、甲方应同乙方保持沟通,人员增减调配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人员工作不满 一个月的,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劳务费。 8、甲方的有关工作管理规定及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适用于乙方劳务派遣人员。 如有违反将按相应制度给予处理,并在当月的劳务费中扣除。 9、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情况,双方应当按照《劳务 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22 号令)执行。 10、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如下述情形在合作期内 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乙方劳务派遣人员不适应甲方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更换; ?乙方劳务派遣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不合格,包括一个月内迟到三次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五次等; ?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政府相关规定; 36 ?乙方劳务派遣人员与宾客争吵,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触犯国家法律。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确保所属劳务派遣人员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2、乙方应确保所属劳务派遣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消防条例, 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 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内容。 3、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赴甲方提供服务前必须持有有关岗位有效健康证。乙方员工及乙 方对甲方不合理操作规程及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指导手册,乙方应确保其劳务派遣人 员遵守甲方的纪律要求以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必须按甲方管理措施进行 及时处理,并赔偿由于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负责认真交接、盘点并保管甲方提供的劳动用品及服务备品,如 有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赔偿。 6、乙方确保所属劳务派遣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按甲方的操作规程服务,爱护甲方的设 备、设施,维护甲方的利益。 7、在给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违规操作,或由于故意或过失给甲方及 其员工及第三方造成物品、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向受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春节期间需返家探亲时,须提前 30 日申报给甲方,再由甲方根 据情况安排节日休假人员,休假期间不支付劳务费用。 9、乙方在自身权责范围内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 10、乙方应确保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被派遣员工的离职或离任均需经过甲方严格审批。 若选派岗位的员工连续工作时长少于 30 天,或 30 天内该岗位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视为 不稳定选派。一个自然月内不稳定选派人数应控制在 20%内,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 扣除当月总费用的 5%。连续 3 个月不稳定选派人数在 20%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应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熟练工比例不低 60%,由甲方进行熟练工与否的界定。 11、乙方应按国家及本市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依法承担与其所派至甲方处的全部 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变更、终止、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等义务。并承担其上述劳务派遣人 37 员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离职补偿金、社会保险费及社会保险待遇等。另 外,乙方也必须为其所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险。 四、劳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费用,劳务费标准见附件 2,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管理费 用、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甲方每月按实际在岗人数核定、 支付乙方劳务费。 2、乙方劳务派遣人员遇国家法定节日安排工作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3、付款方式采取按月后付费方式支付,每月结束后甲方根据上月乙方考勤核算相关费 用,递交乙方核对,核对无误后,甲乙双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开具 相应正式发票(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每月 15 日前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乙方上 月的服务费;甲方不能如期支付费用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 10 天的宽限期,即最迟支付日 期为每月 25 日,经过宽限期仍不能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日支付逾期金额千分之 五的违约金,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4、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均已由乙方计入投标报价。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 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 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五、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或乙方的承诺,向乙方提岀索赔。 2、乙方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并视情况酌情扣减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定(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拒 绝支付未付的服务费,且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撒出并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并视情况酌情扣 减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 乙方停止服务时间超过 30 天,或停止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 合同、拒绝支付未付的服务费且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撤 出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38 4、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给甲方、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拒不赔 偿上款损失,或给甲方、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 同、拒绝支付未付的服务费且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撤出 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 追偿。 5、乙方在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项目约定服务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撤出、 拒绝支付未付的服务费及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6、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所需足额劳务派遣人员,如乙方未达到选派要求,一个月内 缺岗率达 15%,未能提供相应人数超过柒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扣除 当月总费用的 5%作为损失赔偿。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交固定金额人民币 2 万 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无息返还。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内,履约保证 金金额不足时,乙方应在 2 日内补足;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付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 2021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合同一方要求续约,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书 面续约要求,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每次续约期限为壹年,连续续约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八、其他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履行受阻时,双方均不承担相应责 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 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 39 过 30 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关于合同履行的协议。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未能支付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应做适当的补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改造或其他原因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变更,应经甲乙双 方签订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4、凡因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不同意见和争议,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若 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应当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作为本协议补充条款,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现与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时,应按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 规定执行。 7、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劳务派遣的岗位内容与用工条件 2、劳务费用清单 40 附件 1: 劳务派遣的岗位内容与用工条件 (同第五章) 附件 2: 劳务费用清单 部门 岗位 数量(人) 劳务费标准(元/月) 业务部 前台接待 3 会务部 会议区服务员 7 客房部 服务员 37 物业部 维修工 9 餐饮部 前厅服务员 17 总计 73 备注 劳务费标准包含人员成本、公司管理费及税费等 41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2 一、项目背景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是直属教育部的我国教育系统唯一独立设置的国家级教育干部 培训院校。学院地处北京市大兴区,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誉 为“教育管理干部的摇篮”。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完成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培训任务的重要后 勤保障基地,也是学院承办教育系统会议与学术活动中心。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求, 中心拟对用工形式实行规范化管理,业务部、会务部、客房部、物业部、餐饮部的 73 个服务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现就具体的岗位设置与要求说明如下: 二、劳务派遣的岗位设置 此次需要劳务派遣的工作岗位主要有:业务部前台接待、会务部会议区服务员、 客房部服务员、物业部维修工、餐饮部餐厅前厅服务员。 三、劳务派遣的岗位内容与用工条件 (一)业务部前台接待 3 人 招聘条件: ★1、前厅接待员 3 名,性别男女不限,年龄 35 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 高男 175cm 以上,女 165cm 以上; ★2、专科及以上学历,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 ★3、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染发、纹身等不良嗜好; ★4、具有酒店管理专业学历或财务收银经验者优先。 工作内容: 1、为参训学员和学院教职工提供住宿、问询、留言、物品寄存、退房结账等接待 服务工作。 2、前厅日常接待收银工作。 3、培训班报到前准备工作。 4、计算机操作及专业软件录入登记工作。 5、所辖区域内的日常清洁及设备保养维护工作。 43 (二)会务部会议区服务员 7 人 招聘条件: ★1、服务员 7名(女 4名,男 3 名),18-30 岁之间,身高女 162cm 以上,男 168cm 以上; 2、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普通话流利; 3、气质佳、形象好、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染发、纹身等不良嗜好; 5、有上进心、踏实肯干、工作认真有责任感,服从领导安排; 6、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工作内容: 1、为宾客做好引领接待服务工作; 2、会前卫生及打水等准备工作; 3、会中为宾客定时倒水,及时解答宾客提出的问题; 4、会后及时清扫会场内卫生; 5、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日常清洁及设备保养维护。 (三)客房服务员 37人 招聘条件: ★1、服务员 37 名,女,45 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高 155cm 以上; 2、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等及遗传性病史;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识字写字,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4、无犯罪记录,无染发、纹身等不良嗜好; 5、吃苦耐劳、细心认真、能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 6、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长期稳定工作者优先。 工作内容: 1、清扫客房内卫生及所辖公共区域卫生; 2、夜间值班服务,做好客用品的登记保管及岗位安全; 3、棉织品更换、送洗、保管,垃圾清理、运输等工作; 4、简单的会场接待服务(打水、备会场等)。 44 (四)物业部维修工 9人 招聘条件: 1、综合维修工 9名(含司炉工 1人),男,50 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 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等及遗传性病史;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识字写字,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3、无犯罪记录,无染发、纹身等不良嗜好; ★4、有电工本、锅炉操作证等上岗资格证; 5、有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作、制冷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电焊本、高压电 工本者优先录用。 工作内容: 1、全院所有卫生间卫生洁具、五金件、家具、木器等维修; 2、全院所有电器设备的日常检修、照明灯具的维修等内容; 3、负责管道及土建结构方面的漏水等简单修缮工作; 4、负责锅炉及制冷机的日常运行。 (五)餐饮前厅服务员 17 名 招聘条件: ★1、服务员 17 名,男女不限,年龄 18-35 周岁,初中以上学历,女身高 155cm 以上,男身高 170cm 以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记录,无纹身,不染有色头发不涂指甲 油; 3、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敬业精神,有团队意识,有高度责任感; 4、形象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好,反应灵活,能迅速适应环境。 工作内容: 1、负责培训或会议宾客的用餐服务工作; 2、向宾客介绍菜品和明档食品,及时回答客人的问题; 3、开餐前准备好各种相应的餐具器皿及所需的各种调味品; 4、准备好热菜、主食、汤等并做好保温工作; 5、做到凉菜颜色荤素搭配合理,码放整齐美观; 6、随时补充自助餐台菜点,随时整理自助餐台,保持干净整洁。宾客用餐完毕迅 45 速清理台面,做好收尾工作。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评标索引表 序号 评标办法条款号 评标办法要求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的册及页码 一 资格审查 1 2 ... 二 符合性审查 1 2 ... 三 商务评审 1 2 ... 四 技术评审 1 2 ... ... 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投标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 48 附件 1 投标书 投标书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 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服务期及 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 的投标保证金。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表”。 4.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天。 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 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 无条件的承认该中标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 物(/或服务)。 (4)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5)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招标服务费。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49 附件 2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单年)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元 服务期 三年 服务地点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其他声明(如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 1、本表投标总价处,只填报一年金额。项目总服务期为三年,后续两年的单年 金额将与本表报价中单年金额保持一致。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与附件 6中的总价相一致。 3、本表需单独密封一份递交,供唱标使用。 50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51 附件 4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2 附件 5 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或采用汇款、网银等方式提交的保 证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 附件 6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单年总计 注:1. 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编写分项报价。 2.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54 附件 7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描述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 2、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 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 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 中加以说明。 3、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招标文 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4、 投标人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投标人已经 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投标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 价格。 5、 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 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 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 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5 附件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登记机关 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 投标人类型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如有) 银行账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 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56 附件 9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 可证复印件(非企业法人的投标人根据附件 9-1 说明中部分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9-2)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9-3、9-4)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 9-5)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格式见附件 9-6) 6、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或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 明(格式见附件 9-7) 7、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9-8) 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9-9) 9、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 证”或 3C 认证复印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所投货物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复印件(如投标货物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需有此类认证时或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9-10) 注:以上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7 9-1 供应商“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社会团体的,应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同时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8 9-2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说明: 提供投标人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 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9 9-2 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基本开户银行情况 开 户 银 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注:附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注:银行资信证明与投标人财务状况表二选一) 60 9-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说明: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 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 和自然人的,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1 9-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 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62 9-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63 9-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 声明函 致: (采购人) 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如发现我方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 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64 9-7 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或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致: 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 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 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单位性质选择性填写上述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5 9-8 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声明 致: 我方 属于/不属于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6 9-9 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 (注:本协议书供参考使用,具体文本内容与采购人商定)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 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 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 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67 9-10 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68 附件 10 投标人服务业绩一览表 年份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总价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联系人 及电话 备注 20 年 20 年 20 年 注: (1)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 正在执行的类似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投标人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69 附件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70 (二)监狱企业证明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71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2 附件 12 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致: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 在本次投标中我方无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行为; (2) 在本次投标中我方无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 (3) 在本次投标中我方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 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 (4) 我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我方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 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投标保证 金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3 附件 13 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技术条款要求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描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注:1.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 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 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 说明。 2.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招标文件 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3. 投标人须按照用户需求书逐条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响应表的各项内 容则视作投标人已经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投标报价为 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 4. 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 无论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 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 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4 附件 14 服务的技术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 75 附件 15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 15-1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姓名 性别 单位 专业 职务 职称 主要资 历 经验及 承担过 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主 管 其他人员 注:投标人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职称或资格证书)。项目组主要人 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须按照附件 15-2 单独列表详细说明,且在项目执行过程 中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76 15-2 拟派人员资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职务 职称 年龄 拟任职 单位任职时间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 担任职务 1.业主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 3.合同金额 4.业主联系方式 1.业主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 3.合同金额 4.业主联系方式 …… 注:投标人须提供表列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可以 有效证明表列人员的业绩资料。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77 附件 16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详细说明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的能力,包括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人员情况,对项目故障反应时间、售后服务时间等具体描述并提供相关数据和辅 助资料供核实。 78 附件 17 投标人服务承诺(如有) 79 附件 18 投标保证金转招标服务费说明(如有)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如在 项目(项目编号:GXTC- )中中标,请按照《招 标服务费通知单》中的服务费金额从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RMB 元中扣除,并 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此部分要求投标人填写,单独密封提交) 80 附件 19 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81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发出修改文件时间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资格审查 7评标 8合同授予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及标准 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 3评审标准 4评审程序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三 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附表四 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 (10分) 未提供得0分。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二、劳务派遣的岗位设置 三、劳务派遣的岗位内容与用工条件 (一)业务部前台接待 3人 招聘条件: 工作内容: 1、为参训学员和学院教职工提供住宿、问询、留言、物品寄存、退房结账等接待服务工作。 2、前厅日常接待收银工作。 3、培训班报到前准备工作。 4、计算机操作及专业软件录入登记工作。 5、所辖区域内的日常清洁及设备保养维护工作。 (二)会务部会议区服务员 7人 招聘条件: 工作内容: (三)客房服务员 37人 招聘条件: 工作内容: (四)物业部维修工 9人 招聘条件: 工作内容: 1、全院所有卫生间卫生洁具、五金件、家具、木器等维修; 2、全院所有电器设备的日常检修、照明灯具的维修等内容; 3、负责管道及土建结构方面的漏水等简单修缮工作; 4、负责锅炉及制冷机的日常运行。 (五)餐饮前厅服务员 17名 招聘条件: 工作内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索引表 附件1 投标书 附件2 报价表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附件5 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或采用汇款、网银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 附件6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7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附件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9 资格证明文件 9-1 供应商“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2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2 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9-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9-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9-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9-7 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或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9-8 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声明 9-9 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附件10 投标人服务业绩一览表 附件1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二)监狱企业证明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2 投标承诺书 附件13 技术偏离表 15-1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 15-2 拟派人员资历表 附件16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附件18 投标保证金转招标服务费说明(如有) 附件19 质疑函范本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