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田东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BSZC2021-G3-220327-KWZB)中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BSZC2021-G3-220327-KWZB)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BSZC2021-G3-220327-KWZB

二、项目名称: 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28768861(元) 广西田东芒乡红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龙州通洲物流有限公司(联合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平马镇油城路13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对全县中小学校的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先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再由恒温车统一配送到各个学校,采购食品为:大米、米粉、食用油、荤菜食材类、干杂货类(粉丝、大豆、木耳、食用碘盐、调味料等)、素菜食材类(豆腐、蔬菜等),蔬菜类除四季豆、发芽马铃薯、豆芽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对全县中小学校的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先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再由恒温车统一配送到各个学校,采购食品为:大米、米粉、食用油、荤菜食材类、干杂货类(粉丝、大豆、木耳、食用碘盐、调味料等)、素菜食材类(豆腐、蔬菜等),蔬菜类除四季豆、发芽马铃薯、豆芽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同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麦进龙,黄进杰,廖新添,覃庆东,何宇,陆荣程(采购人代表),许成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项目采购预算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207.5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严格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所报的优惠率进行计算,确认无误后手动输入。
2、中标人广西田东芒乡红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龙州通洲物流有限公司(联合体)的优惠率为5% 。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田东县教育局

地 址:田东县东宁大道东8号

项目联系人:辛华波

项目联系方式:0776-5238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项目联系人:郑辉海

项目联系方式:0771-2023871

附件信息:

  • (11.9定稿)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BSZC2021-G3-220327-KWZB)招标文件.doc

    432.5K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编号:BSZC2021-G3-220327-KWZB

项目名称: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采购单位:田东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196868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9686830" 第二章 采购 6

HYPERLINK \l "_Toc19686831" 第三章 投标 13

HYPERLINK \l "_Toc19686832" 第四章 评标方及评标标准 34

HYPERLINK \l "_Toc19686833"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44

HYPERLINK \l "_Toc196868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BSZC2021-G3-220327-KWZB)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上传)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文号:TDZC2021-G3-01016-001-000

项目编号:BSZC2021-G3-220327-KWZB

项目名称: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3028.30125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全县中小学校的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采购预算总金额为3028.30125万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再由恒温车统一配送到各个学校,采购食品为:大米、米粉、食用油、荤菜食材类、干杂货类(粉丝、大豆、木耳、食用碘盐、调味料等)、素菜食材类(豆腐、蔬菜等),蔬菜类除四季豆、发芽马铃薯、豆芽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 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方式:通过CA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文件下载。

售价(元):0

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CA登录“政采云”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在线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文件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件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CA登录“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7日 09:30

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CA登录“政采云” 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完成,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万元。

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交纳时请在备注栏或用途栏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

开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银行账号:8000895552555527231858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扫描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时请在备注栏或用途栏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计息退还。

2.网上查询地址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发布公告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田东县教育局

地址:百色市田东县东宁大道东8号

联系方式:0776-5238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方式:0771-2023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辉海、钟文  电 话:0771-2023871

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田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6-5227597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3.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章未明确的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若有不一致的,以本章要求为准。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所属行业

技术及有关要求

1

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

1项

大米、米粉、食用油、荤菜食材类(经工厂加工)、干杂货类、素菜食材类(经工厂加工)为工业;荤菜食材类(不经工厂加工)、素菜食材类(不经工厂加工)为农、林、牧、渔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规定,为规范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切实加强对进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监督管理,严防死守源头关,保障食品安全质量,保证学生生命安全,规避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减轻学校财经纪律风险压力,经局班子研究,拟对田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范围及金额

对全县中小学校的(午餐)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采购预算总金额为3028.30125万元。

本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的涵盖67学校中小学校及教学点,学生人数约为34837名。各学校的采购量预算详见附件1-1。

二、采购食品及质量要求

(一)采购食品为:大米、米粉、食用油、荤菜食材类、干杂货类(粉丝、大豆、木耳、食用碘盐、调味料等)、素菜食材类(豆腐、蔬菜等),蔬菜类除四季豆、发芽马铃薯、豆芽外。

(二)采购食品质量要求

1.大米:有质量合格标志、米质优(标一级籼米、粳米)。

2.米粉:执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资格的正规生产企业或作坊,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质量保证的米粉。

3.烹调油:有质量合格标志、品质优的一级大豆调和油、花生油等各种符合安全质量的食用油(非转基因原料)。

4.荤菜食材类:具体为新鲜的猪肉、牛肉、羊肉等;鸡、鸭、鹅等白条肉;鱼、虾、鸡蛋等。以上食材必须是经检疫合格的产品、质优、无腐无烂、无异味。

5.干杂货类:符合国家有关部委对干杂货的管理要求。

6.素菜食材类:经检验合格,无农药残留、无腐烂、无异味。

三、配送项目服务要求

(一)送货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冷库、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供应商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统一用车通行证进出学校。素菜要经农产品检测合格并开具有检验合格报告。荤、素菜食材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并保证于当日早上八点前送到学校,以确保学校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学生能按时就餐。原则上荤、素菜食材的品种必须做到营养搭配,按学校实际需求足额足量配送,配送食品原材料必须确保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价格要求

1.价格体现:货品的价格体现已包括供货方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不存在价格以外的附加费用。

2.价格要求:所有食品种类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即各项优惠率≥5%),供应商按田东县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学校每个月按市场价x (1-优惠率)结算支付货款(优惠率按投标报价货物类别优惠率计算)。市场价格以田东县教育局组织学生资助中心、学校代表、中标企业等人员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当地市场进行实地询价后确定的“询价定价表”作为唯一依据,学校与中标供应商依据“询价定价表”的价格减去“投标报价表”优惠率,形成货款结算价格,经双方以书面“价格商定协议书”签字盖章确认,并报县教育局核算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3.报价方式:优惠率按照田东县当地市场零售价格下浮比例确定,投标人应当深入田东县当地市场进行考察调研,投标报价给予的优惠率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三)配送企业服务要求

1.营业场所配备:恒温冷链操作车间、仓储、配送车辆和固定的配送人员,无拖欠货主货款现象(供货时提供货主认证佐证材料);必须具备足够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专用车辆必须达到投标人承诺的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2. 供应商必须根据田东县中小学生生长发育和学习所需的能量,参照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结合田东县中小学每日所需要的能量和营养素,制定《学校营养餐配餐建议》。

3. 供应商必须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4.每批次的货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检验标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必须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供货。

5. 供应商必须保持投标人承诺的优惠率。

(四)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时:供货企业所提供的货品在招标人验收入库时如发现以下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品: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超过保质期限;内包装损坏;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产品没有中文标识;需冷藏、冷冻食品的温度同规格要求不一致的食品;未经国家卫生监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原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验收后:供货企业所提供的货品虽经采购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无条件给予退换。

(五)货款结算方式和依据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学校每个月按市场价格×(1﹣优惠率)结算支付当月货款的95%,预留5%货款在合同履行期满后30天内结算(有质量问题或扣款的,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后,及时开具税务发票,各采购学校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贷款。

票据要求:供货企业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及转账资料。

2.结算账户要求:货款结算账户要求必须为银行对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结算货款。

(六)违约责任

1.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供货企业不按照采购学校规定的货物质量、采购数量、供货时间等要求造成违约的,每次从预留款金中扣除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3.如供货企业方提供假发票的,除须向采购学校补开合法发票外,还要赔偿采购学校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企业承担。

▲一、商务条款

合同签订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最迟不能超过25日)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商务条款其他要求

1.合同的终止。中标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预留的5%货款,并立即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或不按采购数量足量供货的;十一是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2.评议考核。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该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以及承诺,按时按质按量为各中小学校提供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为确保学生营养食品的安全性。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可以定期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如中标人被各中小学校评议为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下令其整改;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供货方供货资格;若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招标人将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取消供货方供货资,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采购方有权根据其规定作相应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通知》桂财采【2021】33号文件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配合落实国家关于采购脱贫地区采购农副产品工作,包括线上线下采购。

▲三、核心产品

本项目为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无核心产品定义。

四、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表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能力或者业绩

要 求

五、政策性加分条件

政策性加分条件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六、其他要求

请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团队实力及企业运输能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采购配送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具体要求见“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进口产品说明

进口产品说明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

文件或者资料名称


附件1-1

配送量预算表(一天一送餐)

学校名称

学生人数

内宿人数

每生每天/元

天数(天)

合计金额(元)

平马镇中山小学

1168

0

4.7

195

1070472

平马镇四平小学

132

0

4.7

195

120978

平马镇合恒小学

1147

0

4.7

195

1051225.5

平马镇靖逸小学

551

0

4.7

195

504991.5

平马镇甲逢小学

773

132

4.7

195

708454.5

平马镇小龙小学

553

0

4.7

195

506824.5

平马镇合乐小学

311

0

4.7

195

285031.5

平马镇上法小学

905

0

4.7

195

829432.5

平马镇东达小学

125

0

4.7

195

114562.5

平马镇梅桑小学

81

0

4.7

195

74236.5

平马镇怀民小学

101

0

4.7

195

92566.5

平马镇上法中学

1701

1701

4

195

1326780

平马镇祥周小学

386

0

4.7

195

353769

祥周镇祥周二小

574

391

4.7

195

526071

祥周镇百银小学

233

0

4.7

195

213544.5

祥周镇甘莲小学

81

0

4.7

195

74236.5

祥周镇九合小学

63

0

4.7

195

57739.5

祥周镇新洲小学

1098

0

4.7

195

1006317

祥周镇中平小学

263

0

4.7

195

241039.5

祥周镇百渡小学

71

0

4.7

195

65071.5

祥周镇仑圩小学

62

0

4.7

195

56823

祥周镇联合小学

71

0

4.7

195

65071.5

祥周镇联福小学

49

0

4.7

195

44908.5

祥周镇联雄小学

139

0

4.7

195

127393.5

祥周镇布兵小学

622

378

4.7

195

570063

林逢镇林逢小学

1409

0

4.7

195

1291348.5

林逢镇永隆小学

96

0

4.7

195

87984

林逢镇关国小学

140

36

4.7

195

128310

林逢镇关国村龙国教学点

25

0

4.7

195

22912.5

林逢镇祷午小学

154

22

4.7

195

141141

林逢镇林逢初中

1183

1082

4

195

922740

思林镇思林小学

505

0

4.7

195

462832.5

思林镇思林二小

1486

589

4.7

195

1361919

思林镇坛乐小学

299

143

4.7

195

274033.5

思林镇坡塘小学

281

239

4.7

195

257536.5

思林镇坡塘二小

370

341

4.7

195

339105

思林镇思林初中

1150

1150

4

195

897000

作登乡作登小学

516

227

4.7

195

472914

作登乡大板希望学校

296

127

4.7

195

271284

作登乡陇穷小学

148

82

4.7

195

135642

作登乡新安小学

229

0

4.7

195

209878.5

作登乡平略小学

88

6

4.7

195

80652

作登乡梅林小学

188

33

4.7

195

172302

作登乡坡圩小学

52

21

4.7

195

47658

作登乡平略村岜皓高小点

107

0

4.7

195

98065.5

作登乡驮瓜村大屯教学点

25

0

4.7

195

22912.5

印茶镇印茶小学

349

0

4.7

195

319858.5

印茶镇印茶二小

893

315

4.7

195

818434.5

江城镇桑洞小学

61

0

4.7

195

55906.5

江城镇江城小学

284

0

4.7

195

260286

江城镇江城二小

795

386

4.7

195

728617.5

朔良镇朔良小学

453

190

4.7

195

415174.5

朔良镇朔良二小

470

277

4.7

195

430755

朔良镇元色小学

144

117

4.7

195

131976

朔良镇百敏小学

163

90

4.7

195

149389.5

义圩镇义圩小学

450

212

4.7

195

412425

义圩镇义圩二小

393

205

4.7

195

360184.5

义圩镇朔晚小学

71

26

4.7

195

65071.5

义圩镇福旺小学

53

39

4.7

195

48574.5

那拔镇那拔小学

367

148

4.7

195

336355.5

那拔镇那拔二小

304

155

4.7

195

278616

那拔镇六洲小学

138

73

4.7

195

126477

滨江学校(小学部)

1288

375

4.7

195

1180452

滨江学校(初中部)

3436

3432

4

195

2680080

右矿中学

1811

1811

4

195

1412580

田东四中

2771

2771

4

195

2161380

特殊教育学校

136

0

4.7

195

124644

合 计

34837

17322

30283012.5

备注:学生人数以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数为基数,全年按195天计算。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但联合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7.2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1.2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集中时间: ,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

报价文件:

1.? 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0.? 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联合体投标时,第1-6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

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文件:

1.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

3.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6.2

投标报价包括供货方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不存在价格以外的附加费用。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

18.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相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缴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招标公告。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百色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且政采云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如不懂,请提前熟悉,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20

备份投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供1份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园博园政务中心三楼,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投标人如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应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装入到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1.1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3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7

29.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 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 项。

30.1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