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G2021-FW3524-ZFCG190-2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鲜肉类:84(%),粮油类:85(%),干货调料类:83(%),蔬菜类:62(%),豆制品、湿面类:88(%),禽蛋及其制品、熟食及其制品类:88(%),冻品及其他类:80(%),水产类:80(%) | 杭州速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468号二层 |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食材配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夏燕,梅秀央,陈菊萍,罗媛媛,姜小娟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包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得分 |
---|
1 | 金华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55.5 | 55.5 | 55.5 | 55.5 | 55.0 | 55.4 |
1 | 浙江旺盛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57.0 | 57.0 | 57.0 | 57.0 | 57.0 | 57.0 |
1 | 浙江大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7.0 | 57.0 | 57.0 | 57.0 | 57.0 | 57.0 |
1 | 浙江窝里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7.0 | 57.0 | 57.0 | 57.0 | 57.0 | 57.0 |
1 | 杭州速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58.0 | 58.0 | 58.0 | 58.0 | 57.5 | 57.9 |
标项1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94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儿童福利院(1),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2)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268号(1),金华市临江西路55号(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杭(1),0579-82600230(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600227(1),0579-82600236(2)
质疑联系人:苏杭(1),薛凡(2)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600227(1),0579-826003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敏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8379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6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 (专家(专家1))
项目名称: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YG2021-FW3524-ZFCG190-2)
序号
评分
类型
评分项目内容
分值
范围
金华浙农
茂阳农产
品配送有
限公司
浙江旺盛
达农业开
发有限公
司
浙江大鑫
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浙江窝里
宅农业发
展有限公
司
杭州速派
餐饮管理
集团有限
公司
1 技术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2分。
各类认证证书以中文版本为准、未提供相关证书或
超出有效期的证书不计分。
0-2 2 2 2 2 2
2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机关授予的有效
荣誉、表彰情况:县、区级荣誉、表彰每项得0.5
分;地市级荣誉、表彰每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荣
誉、表彰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荣誉不
重复计分)。本评分项要求提供载有投标人单位名
称的证书或文件,未提供相关证书文件的不计分。
0-4 1.5 4 4 4 4
3 技术
投标人的仓储面积情况:
仓储面积在1000㎡以下得0.5分,1000㎡至2000㎡
(不含)的得2分,2000㎡至3000㎡(不含)的得3
分,3000㎡及以上的得4分。
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复
印件,且须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相一致。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4 4 4 4 4 4
4 技术
投标人同时拥有冷藏库、冷冻库且正常使用的,总
容积在500m?(不含)以下的得1分,500m?以上
1000m?(不含)以下得2分,1000m?及以上的得3
分。本评分项要求冷库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地址相一致。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5 技术
投标人分拣场所面积在400㎡及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自有猪肉加工分割场地(要求拥有制冷设
备,加工车间温度保持15℃以下)的得2分。
分拣场所及猪肉加工分割场地须与《食品经营许可
证》的地址相一致,要求提供实景照片。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6 技术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为厢式货车的,每辆
得1分,最高得2分。配送车辆属于冷藏厢式货车
的,每辆加1分,最高加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按普通厢式货车计分)。
未提供车辆实景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
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不符的不计分。
0-4 4 4 4 4 4
7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独立农残和兽残检测室的得1分;
2.有净菜流水线的得1分;
3.有定性和定量等检测设备的得1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8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完善的监控设备(正常使用且重点部位监控全覆
盖)的得1分。存在欠缺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
分。
2.有完善的消防设备的得0.5分,有完善的除四害设
备的得0.5分。存在欠缺的得0.25分,未提供不得
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2 2 2 2 2
1/10
9 技术
投标人具有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
有自建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合作畜禽养殖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
自建畜禽养殖基地的,得2分。
未提供基地产权证明材料、属于合作性质的未提供
合作协议及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不计分。
0-4 4 3 3 3 4
10 技术
投标人在服务条款对比表中的承诺项目少于招标文
件示例内容或承诺内容负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
分;承诺项目等于招标文件示例内容且承诺内容完
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承诺内容
正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2
分。是否正负偏离由评委认定。
0-3 3 3 3 3 3
11 技术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2 技术
供货渠道、供货时间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3 技术
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4 技术
新冠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5 技术
售后服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2 2 2 2 2 2
16 技术
其他特色服务承诺:特色服务与本项目贴合且切实
可行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由评委自行打
分。
0-1 1 1 1 1 1
17 技术
投标人具有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管理系统、财务核
算系统、产品出入库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每个系统
得1分,最高得3分。
未提供系统操作界面截图及购置发票(或自有产权
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计分。
0-3 3 3 3 3 3
18 技术
拟指派服务人员中持有食品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
计0.5分,最高计3分;具有食品、餐饮、检测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人次计1分,最高计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在项目公告期间拉取
的近2个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
供不得分。
0-5 5 5 5 5 5
19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备同类业绩,每笔 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有效业绩以评委判定为准。
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20 技术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
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可得2分。未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0 0 0 0 0
合计 0-60 55.5 57 57 57 58
专家(签名):
2/10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 (专家(专家2))
项目名称: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YG2021-FW3524-ZFCG190-2)
序号
评分
类型
评分项目内容
分值
范围
金华浙农
茂阳农产
品配送有
限公司
浙江旺盛
达农业开
发有限公
司
浙江大鑫
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浙江窝里
宅农业发
展有限公
司
杭州速派
餐饮管理
集团有限
公司
1 技术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2分。
各类认证证书以中文版本为准、未提供相关证书或
超出有效期的证书不计分。
0-2 2 2 2 2 2
2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机关授予的有效
荣誉、表彰情况:县、区级荣誉、表彰每项得0.5
分;地市级荣誉、表彰每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荣
誉、表彰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荣誉不
重复计分)。本评分项要求提供载有投标人单位名
称的证书或文件,未提供相关证书文件的不计分。
0-4 1.5 4 4 4 4
3 技术
投标人的仓储面积情况:
仓储面积在1000㎡以下得0.5分,1000㎡至2000㎡
(不含)的得2分,2000㎡至3000㎡(不含)的得3
分,3000㎡及以上的得4分。
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复
印件,且须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相一致。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4 4 4 4 4 4
4 技术
投标人同时拥有冷藏库、冷冻库且正常使用的,总
容积在500m?(不含)以下的得1分,500m?以上
1000m?(不含)以下得2分,1000m?及以上的得3
分。本评分项要求冷库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地址相一致。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5 技术
投标人分拣场所面积在400㎡及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自有猪肉加工分割场地(要求拥有制冷设
备,加工车间温度保持15℃以下)的得2分。
分拣场所及猪肉加工分割场地须与《食品经营许可
证》的地址相一致,要求提供实景照片。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6 技术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为厢式货车的,每辆
得1分,最高得2分。配送车辆属于冷藏厢式货车
的,每辆加1分,最高加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按普通厢式货车计分)。
未提供车辆实景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
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不符的不计分。
0-4 4 4 4 4 4
7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独立农残和兽残检测室的得1分;
2.有净菜流水线的得1分;
3.有定性和定量等检测设备的得1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8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完善的监控设备(正常使用且重点部位监控全覆
盖)的得1分。存在欠缺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
分。
2.有完善的消防设备的得0.5分,有完善的除四害设
备的得0.5分。存在欠缺的得0.25分,未提供不得
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2 2 2 2 2
3/10
9 技术
投标人具有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
有自建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合作畜禽养殖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
自建畜禽养殖基地的,得2分。
未提供基地产权证明材料、属于合作性质的未提供
合作协议及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不计分。
0-4 4 3 3 3 4
10 技术
投标人在服务条款对比表中的承诺项目少于招标文
件示例内容或承诺内容负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
分;承诺项目等于招标文件示例内容且承诺内容完
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承诺内容
正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2
分。是否正负偏离由评委认定。
0-3 3 3 3 3 3
11 技术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2 技术
供货渠道、供货时间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3 技术
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4 技术
新冠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5 技术
售后服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2 2 2 2 2 2
16 技术
其他特色服务承诺:特色服务与本项目贴合且切实
可行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由评委自行打
分。
0-1 1 1 1 1 1
17 技术
投标人具有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管理系统、财务核
算系统、产品出入库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每个系统
得1分,最高得3分。
未提供系统操作界面截图及购置发票(或自有产权
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计分。
0-3 3 3 3 3 3
18 技术
拟指派服务人员中持有食品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
计0.5分,最高计3分;具有食品、餐饮、检测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人次计1分,最高计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在项目公告期间拉取
的近2个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
供不得分。
0-5 5 5 5 5 5
19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备同类业绩,每笔 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有效业绩以评委判定为准。
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20 技术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
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可得2分。未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0 0 0 0 0
合计 0-60 55.5 57 57 57 58
专家(签名):
4/10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 (专家(专家3))
项目名称: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YG2021-FW3524-ZFCG190-2)
序号
评分
类型
评分项目内容
分值
范围
金华浙农
茂阳农产
品配送有
限公司
浙江旺盛
达农业开
发有限公
司
浙江大鑫
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浙江窝里
宅农业发
展有限公
司
杭州速派
餐饮管理
集团有限
公司
1 技术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2分。
各类认证证书以中文版本为准、未提供相关证书或
超出有效期的证书不计分。
0-2 2 2 2 2 2
2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机关授予的有效
荣誉、表彰情况:县、区级荣誉、表彰每项得0.5
分;地市级荣誉、表彰每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荣
誉、表彰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荣誉不
重复计分)。本评分项要求提供载有投标人单位名
称的证书或文件,未提供相关证书文件的不计分。
0-4 1.5 4 4 4 4
3 技术
投标人的仓储面积情况:
仓储面积在1000㎡以下得0.5分,1000㎡至2000㎡
(不含)的得2分,2000㎡至3000㎡(不含)的得3
分,3000㎡及以上的得4分。
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复
印件,且须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相一致。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4 4 4 4 4 4
4 技术
投标人同时拥有冷藏库、冷冻库且正常使用的,总
容积在500m?(不含)以下的得1分,500m?以上
1000m?(不含)以下得2分,1000m?及以上的得3
分。本评分项要求冷库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地址相一致。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5 技术
投标人分拣场所面积在400㎡及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自有猪肉加工分割场地(要求拥有制冷设
备,加工车间温度保持15℃以下)的得2分。
分拣场所及猪肉加工分割场地须与《食品经营许可
证》的地址相一致,要求提供实景照片。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6 技术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为厢式货车的,每辆
得1分,最高得2分。配送车辆属于冷藏厢式货车
的,每辆加1分,最高加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按普通厢式货车计分)。
未提供车辆实景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
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不符的不计分。
0-4 4 4 4 4 4
7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独立农残和兽残检测室的得1分;
2.有净菜流水线的得1分;
3.有定性和定量等检测设备的得1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8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完善的监控设备(正常使用且重点部位监控全覆
盖)的得1分。存在欠缺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
分。
2.有完善的消防设备的得0.5分,有完善的除四害设
备的得0.5分。存在欠缺的得0.25分,未提供不得
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2 2 2 2 2
5/10
9 技术
投标人具有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
有自建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合作畜禽养殖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
自建畜禽养殖基地的,得2分。
未提供基地产权证明材料、属于合作性质的未提供
合作协议及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不计分。
0-4 4 3 3 3 4
10 技术
投标人在服务条款对比表中的承诺项目少于招标文
件示例内容或承诺内容负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
分;承诺项目等于招标文件示例内容且承诺内容完
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承诺内容
正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2
分。是否正负偏离由评委认定。
0-3 3 3 3 3 3
11 技术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2 技术
供货渠道、供货时间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3 技术
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4 技术
新冠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5 技术
售后服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2 2 2 2 2 2
16 技术
其他特色服务承诺:特色服务与本项目贴合且切实
可行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由评委自行打
分。
0-1 1 1 1 1 1
17 技术
投标人具有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管理系统、财务核
算系统、产品出入库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每个系统
得1分,最高得3分。
未提供系统操作界面截图及购置发票(或自有产权
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计分。
0-3 3 3 3 3 3
18 技术
拟指派服务人员中持有食品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
计0.5分,最高计3分;具有食品、餐饮、检测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人次计1分,最高计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在项目公告期间拉取
的近2个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
供不得分。
0-5 5 5 5 5 5
19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备同类业绩,每笔 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有效业绩以评委判定为准。
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20 技术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
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可得2分。未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0 0 0 0 0
合计 0-60 55.5 57 57 57 58
专家(签名):
6/10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 (专家(专家4))
项目名称: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YG2021-FW3524-ZFCG190-2)
序号
评分
类型
评分项目内容
分值
范围
金华浙农
茂阳农产
品配送有
限公司
浙江旺盛
达农业开
发有限公
司
浙江大鑫
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浙江窝里
宅农业发
展有限公
司
杭州速派
餐饮管理
集团有限
公司
1 技术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2分。
各类认证证书以中文版本为准、未提供相关证书或
超出有效期的证书不计分。
0-2 2 2 2 2 2
2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机关授予的有效
荣誉、表彰情况:县、区级荣誉、表彰每项得0.5
分;地市级荣誉、表彰每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荣
誉、表彰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荣誉不
重复计分)。本评分项要求提供载有投标人单位名
称的证书或文件,未提供相关证书文件的不计分。
0-4 1.5 4 4 4 4
3 技术
投标人的仓储面积情况:
仓储面积在1000㎡以下得0.5分,1000㎡至2000㎡
(不含)的得2分,2000㎡至3000㎡(不含)的得3
分,3000㎡及以上的得4分。
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复
印件,且须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相一致。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4 4 4 4 4 4
4 技术
投标人同时拥有冷藏库、冷冻库且正常使用的,总
容积在500m?(不含)以下的得1分,500m?以上
1000m?(不含)以下得2分,1000m?及以上的得3
分。本评分项要求冷库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地址相一致。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5 技术
投标人分拣场所面积在400㎡及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自有猪肉加工分割场地(要求拥有制冷设
备,加工车间温度保持15℃以下)的得2分。
分拣场所及猪肉加工分割场地须与《食品经营许可
证》的地址相一致,要求提供实景照片。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6 技术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为厢式货车的,每辆
得1分,最高得2分。配送车辆属于冷藏厢式货车
的,每辆加1分,最高加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按普通厢式货车计分)。
未提供车辆实景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
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不符的不计分。
0-4 4 4 4 4 4
7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独立农残和兽残检测室的得1分;
2.有净菜流水线的得1分;
3.有定性和定量等检测设备的得1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8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完善的监控设备(正常使用且重点部位监控全覆
盖)的得1分。存在欠缺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
分。
2.有完善的消防设备的得0.5分,有完善的除四害设
备的得0.5分。存在欠缺的得0.25分,未提供不得
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2 2 2 2 2
7/10
9 技术
投标人具有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
有自建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合作畜禽养殖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
自建畜禽养殖基地的,得2分。
未提供基地产权证明材料、属于合作性质的未提供
合作协议及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不计分。
0-4 4 3 3 3 4
10 技术
投标人在服务条款对比表中的承诺项目少于招标文
件示例内容或承诺内容负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
分;承诺项目等于招标文件示例内容且承诺内容完
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承诺内容
正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2
分。是否正负偏离由评委认定。
0-3 3 3 3 3 3
11 技术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2 技术
供货渠道、供货时间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3 技术
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4 技术
新冠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5 技术
售后服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2 2 2 2 2 2
16 技术
其他特色服务承诺:特色服务与本项目贴合且切实
可行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由评委自行打
分。
0-1 1 1 1 1 1
17 技术
投标人具有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管理系统、财务核
算系统、产品出入库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每个系统
得1分,最高得3分。
未提供系统操作界面截图及购置发票(或自有产权
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计分。
0-3 3 3 3 3 3
18 技术
拟指派服务人员中持有食品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
计0.5分,最高计3分;具有食品、餐饮、检测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人次计1分,最高计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在项目公告期间拉取
的近2个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
供不得分。
0-5 5 5 5 5 5
19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备同类业绩,每笔 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有效业绩以评委判定为准。
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20 技术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
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可得2分。未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0 0 0 0 0
合计 0-60 55.5 57 57 57 58
专家(签名):
8/10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 (专家(专家5))
项目名称: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YG2021-FW3524-ZFCG190-2)
序号
评分
类型
评分项目内容
分值
范围
金华浙农
茂阳农产
品配送有
限公司
浙江旺盛
达农业开
发有限公
司
浙江大鑫
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浙江窝里
宅农业发
展有限公
司
杭州速派
餐饮管理
集团有限
公司
1 技术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2分。
各类认证证书以中文版本为准、未提供相关证书或
超出有效期的证书不计分。
0-2 2 2 2 2 2
2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机关授予的有效
荣誉、表彰情况:县、区级荣誉、表彰每项得0.5
分;地市级荣誉、表彰每项得1分;省级及以上荣
誉、表彰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荣誉不
重复计分)。本评分项要求提供载有投标人单位名
称的证书或文件,未提供相关证书文件的不计分。
0-4 1.5 4 4 4 4
3 技术
投标人的仓储面积情况:
仓储面积在1000㎡以下得0.5分,1000㎡至2000㎡
(不含)的得2分,2000㎡至3000㎡(不含)的得3
分,3000㎡及以上的得4分。
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复
印件,且须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址相一致。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4 4 4 4 4 4
4 技术
投标人同时拥有冷藏库、冷冻库且正常使用的,总
容积在500m?(不含)以下的得1分,500m?以上
1000m?(不含)以下得2分,1000m?及以上的得3
分。本评分项要求冷库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地址相一致。
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5 技术
投标人分拣场所面积在400㎡及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自有猪肉加工分割场地(要求拥有制冷设
备,加工车间温度保持15℃以下)的得2分。
分拣场所及猪肉加工分割场地须与《食品经营许可
证》的地址相一致,要求提供实景照片。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6 技术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为厢式货车的,每辆
得1分,最高得2分。配送车辆属于冷藏厢式货车
的,每辆加1分,最高加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按普通厢式货车计分)。
未提供车辆实景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
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不符的不计分。
0-4 4 4 4 4 4
7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独立农残和兽残检测室的得1分;
2.有净菜流水线的得1分;
3.有定性和定量等检测设备的得1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8 技术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
1.有完善的监控设备(正常使用且重点部位监控全覆
盖)的得1分。存在欠缺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
分。
2.有完善的消防设备的得0.5分,有完善的除四害设
备的得0.5分。存在欠缺的得0.25分,未提供不得
分。
要求提供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
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2 2 2 2 2
9/10
9 技术
投标人具有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
有自建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合作畜禽养殖基地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
自建畜禽养殖基地的,得2分。
未提供基地产权证明材料、属于合作性质的未提供
合作协议及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不计分。
0-4 4 3 3 3 4
10 技术
投标人在服务条款对比表中的承诺项目少于招标文
件示例内容或承诺内容负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
分;承诺项目等于招标文件示例内容且承诺内容完
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承诺内容
正偏离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2
分。是否正负偏离由评委认定。
0-3 3 3 3 3 3
11 技术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2 技术
供货渠道、供货时间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3 技术
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4 技术
新冠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
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存在不合理或有
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3 3 3 3 3 3
15 技术
售后服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由评委根据
投标人的承诺内容自行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存在
不合理或有欠缺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0-2 2 2 2 2 2
16 技术
其他特色服务承诺:特色服务与本项目贴合且切实
可行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由评委自行打
分。
0-1 0.5 1 1 1 0.5
17 技术
投标人具有食品质量安全可溯源管理系统、财务核
算系统、产品出入库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每个系统
得1分,最高得3分。
未提供系统操作界面截图及购置发票(或自有产权
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计分。
0-3 3 3 3 3 3
18 技术
拟指派服务人员中持有食品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
计0.5分,最高计3分;具有食品、餐饮、检测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人次计1分,最高计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在项目公告期间拉取
的近2个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
供不得分。
0-5 5 5 5 5 5
19 技术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备同类业绩,每笔 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有效业绩以评委判定为准。
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
0-3 3 3 3 3 3
20 技术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
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可得2分。未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0-2 0 0 0 0 0
合计 0-60 55 57 57 57 57.5
专家(签名):
10/10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1)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2)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3)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4)
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专家5)